委托合同

2021-03-07 委托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委托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委托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向国家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事项,委托乙方办理撰写申请文件以及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现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上述事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按专利法第十九条有关规定处理。

  2. 甲方按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因乙方原因使甲方提出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如可以弥补,由乙方免费重新代理,如不可弥补,由乙方向甲方退回已收取的代理费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结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3. 甲方应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提供详细的技术交底书、最接近对比文件、相关附图和有关的资料及证明。

  4. 如甲方的申请案涉及弄虚作假或抄袭他人技术等不当行为,经发现和证实后,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用不予退回。

  5. 如甲方在申请审批期间发生发明人、申请人权利纠纷时,应按专利法及相关规定先自行协商或经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因此而发生的专利审批时限的延误、终止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单位:人民币元):每项发明申请基本代理费元/件,每项实用新型基本代理费元,每项外观设计基本代理费:元;官费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标准转付,单位减缓后每项发明1070元,每项实用150元,每项外观150元;(如需乙方进行发明实审代理答复,由乙方收取实审代理费1000元/次);

  7.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在乙方收到申请专利必须的资料及上述费用之日起生效,到该项专利申请获中国专利局授权通知、或因甲方原因造成视为撤回或被驳回为止。

  8. 在递交申请文件前,甲方□要求□不要求审阅原稿。

  9. 在甲方专利被授权后,专利权有效期间的年费和事务的监管,乙方有权收取后续管理费200元和年费代缴手续费50元/次,否则甲方应自行监管年费缴纳和后续事务,乙方不予监管。

  10. 在甲方委托申请期间发生的专利申请复审、行政诉讼纠纷的,以及在专利权有效期间发生的专利无效程序,如果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11. 双方同意采用email或邮寄为约定联络方式.,甲方保证其通讯地址可邮寄送达,并且如果甲方通讯地址或联系人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支付专利费用时,如果以非申请人名义汇付,甲方应当传真或邮件告知乙方,否则如果造成缴费不能,乙方不承担责任。

  12.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但必须办理书面解除委托手续,已缴的代理费乙方不予退回。

  13. 代理期间双方应密切配合,有问题应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中途变更或者终止委托代理合同,违约方应承担产生的全部后果。

  1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非诉讼)

  重庆市司法局

  重庆市律师协会监制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重庆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务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 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 。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本法律事务涉及的相关情况、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的法律事务结束或终止时,应如实完整地填写《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并及时将《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交还给乙方,由乙方立卷归档。

  本合同涉及的《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编号为: 。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法律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服务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10、如果乙方已经接受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的委托,需书面告知甲方,若甲方书面同意,则继续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书面不同意,则解除本合同,乙方将所收取的全部费用退还甲方。乙方不能指派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委托的代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不超过律师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该差旅费包括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不包括文件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民法院等单位收取的费用。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案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

  第九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六条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无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若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乙方可以按照律师收费办法优惠10—15%收取律师费用。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第九条 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唯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篇三: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甲方: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乙方:

  住所地: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 项目(下称“ 项目”)中有关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项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师协助提供与项目相

  关的法律服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发生交通事故、疾病、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情况下,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继续办理。

  第二条 委托事项

  双方约定,乙方为项目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1、为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2、参与与项目相关的讨论和谈判;

  3、草拟、审查、修改有关项目的合同等有关文件;

  4、协助甲方制定与项目相关的办理方案;

  5、协助甲方进行项目的验收和审计工作中的法律事务;

  6、协助甲方对项目中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核;

  7、协助甲方对项目中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8、办理甲方委托的有关项目的其他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所列法律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委托和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

  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4、乙方律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利益冲突的另一

  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

  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办理具

  体法律事务时,要一事一档、一案一卷,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7、乙方律师应听取甲方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

  作,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交通、住宿等工作便利;

  3、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

  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乙方仍应获得相应的报酬。

  4、甲方指定 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

  示和要求,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材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

  5、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

  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乙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

  6、对委托代理事务的判断和决策由甲方作出,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

  理事务作出的独立判断和决策。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

  其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第五条 代理费用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在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后确定了本协议涉及的律师费:(1) 耗

  费的工作时间;(2) 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 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 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 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2、甲、乙双方约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的服务,甲方应

  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 。支付方式为在本协议签订后十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如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涉及到诉讼、仲裁等其他法律事务,双方另

  行签订委托协议确定委托内容及代理费用。

  第六条 其他费用

  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鉴定费、检验费、评估

  费、公证费、查档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2、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所需要的差旅费用可先行向甲方预收,

  具体金额根据差旅情况另行商议。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

  1、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2、如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甲方可

  解除合同;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

委托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情况概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类型: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

  第二条委托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类别:乙方须:

  1、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甲方对结算的具体要求对本工程的工程量计算、材料结算价按甲方审核确定后执行,定额套用、取费计算等全部项目分别按甲方要求进行编审。

  2、乙方初审完成后报甲方,根据甲方安排与施工单位对数。

  3、对数完成后一式四份提供审核报告,同时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经济指标分析表。

  第三条审核时间

  甲方要求在提供完整的审价资料起40日内(包括国家规定节假日)交出审价报告,其中编制结算初稿25日,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及出具结算报告为15日。如甲方提供资料时间延长则审核时间顺延,如对数时施工单位不配合,时间可顺延。

  第四条甲方责任

  1、及时为乙方的审核工作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资料,包括承发包合同主要条款、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隐蔽验收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等。

  2、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核费用。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业务、出具审核报告,分专业并按甲方要求计算工程造价,并附工程量计算书,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

  2、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乙方须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经甲方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一经发现,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六条特别规定

  乙方编制完成提交审核初稿经甲方认可后由甲方组织乙方与施工单位对数,对数须在甲方办公楼内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每次对数乙方参加人员不少于二人,乙方不得与施工单位单独或私下接触。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审核报告后甲方另行对本工程结算进行二次审核,二审与乙方一审结算结果误差在2%内为乙方工作的合理误差。

  第七条审核收费

  本结算审核收费:基本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作为计费基础乘以相应费率)+成果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与结算审定额之差值作为计费基础乘以成果费率),其中相应费率分别为:

  1、基本费用=送审金额1.0

  2、成果费用=(送审金额—审定金额)2.0%。

  甲方于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正式审核报告后十四天内支付审核造价部分咨询费的70%,余下30%暂时扣留待二审结算完成后视以下情况决定是否支付:若二审核减额低于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内,则余下30%款项在二审结算完成后十四天内支付给乙方.若二审核减额超过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超出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则剩下30%款项不付,此合同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交审计报告的,逾期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逾期违约金,超过5日的按每日200元累计计算,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咨询服务费总额。

  2、乙方有任何与施工单位恶意窜通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配音及录制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于

  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作项目: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合约期内为甲方提供配音及录制服务,甲方不定期将配音录制需求以书面形式发送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需求后1日内予以回复确认,并在双方确定的配音录制时间内制作完毕。甲方配音录制需求格式见附件。

  二、合作要求:

  离职、严重疾病等原因无法持续录制的,乙方须提供与已录音人员声音相同或相似的其他录制人员继续完成甲方配音工作。

  3、录音要求: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具体要求进行制作,乙方制作的试音小样感觉及语速须经甲方审核确认,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方可按照试音小样风格制作录音成品。

  4、配音时间:甲方如需配音,须提前一天向乙方发出《配音录制需求单》,双方确定无误后乙方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制并向甲方交付MP3或WAV格式的成品音频。

  5、后期合成:配音部分由甲方确认后进行后期合成,乙方不负责剪切、修饰、配

  简单的音乐与制作。

  三、权利保证:

  甲乙双方确认,配音录制完成后的录音制作所涉及的全部著作权均归属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在全世界范围内使用该录音制品。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配音成品已取得配音、录制等人员的许可授权,甲方使用该录音制品无权利瑕疵,如因甲方使用该配音录制品侵犯任何第三人著作权及其他权益,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配音及制作费用:

  1、甲乙双方确认:该配音员配音服务费单价为人民币90元/分钟(含税),单次服务费总价计算方式为:服务费=预计时长*单价{预计时长(分钟)="字符数(不计空格)"/210 }。录音及制作服务不收取费用。乙方承诺专题成品后提供首次100字符内的免费修改服务,超出100字符或多次修改,均按单价正常计费,不足1分钟部分按1分钟收费。

  2、乙方确认并同意:合约期内由于乙方原因变更配音人员的,如后续人员配音服务费高于原人员的',仍按本协议4.1条所列费用单价结算;如后续人员配音服务费低于原人员的,按照后续人员费用单价结算。

  五、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服务费按次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收款信息如下:

  名称:

  账号:

  开户行:

  2、乙方制作完成,将成品配音交给甲方确认后,甲方在每次验收确认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收款账户汇入全额配音及制作费。乙方发票开具延迟的,甲方付款时间相应延迟。

  六、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有责任对该业务双方客户资料、内容需要保密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双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提供或披露与对方有关的专有信息。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由此蒙受的损失。

  2、如果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或对于本协议的效力、解释、终止等相关事宜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1月19日,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两份(含附件),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含附件),两份合同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根据甲、丙双方签订的《祁连山德都蒙古原生态文化旅游景区那达慕民族运动场》的施工合同,景区那达慕民族运动场(人工湖)建设项目由甘肃兰洋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全额投资,由青海省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现经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和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景区那达慕民族运动场(人工湖)由甘肃兰洋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乙方(青海嘉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参与直接建设,并对景区那达慕民族运动场(人工湖)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控制参与管理。工程进度款由甘肃兰洋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拨付给青海嘉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青海嘉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支付。以后工程款的支付和决算,直接上报青海嘉德矿开发矿业有限公司,由青海嘉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批复,并予以支付。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尽量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甲方、乙方为自然人的须签字,甲方、乙方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为自然人的(签字): 甲方为单位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为自然人的(签字): 乙方为单位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本协议签署日: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6

  甲方(委托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 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单集镇商贸城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位于徐州市铜山县单集镇的单集农贸市场,甲方除乙方外不得另行委托其他人对该房产进行销售,如有其他人销售该房产,则销售的房源均属于乙方业绩,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二、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代理费用为销售总额的3%。

  三、 双方约定销售平均底价暂定为1400元/平方米,乙方销售价格若高出此价格,则高出部分房价甲、乙双方各得50%,如遇市场行情下滑需下调此销售均价的,则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销售底价,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四、 乙方可根据市场行情在平均底价1400元/平方米的基础上上浮房价,如乙方出售的房价高于1400元/平方米,则双方视为溢价部分,甲、乙双方约定溢价部分由甲、乙双方各得50%。

  五、 结算方式:佣金和溢价部分甲方按套支付给乙方,即乙方每销售一套房子,可在购房款中将约定的购房总价的3%的佣金和溢价部分的50%的款项扣除后,将剩余款项交于甲方财务记账。

  六、 营销支持:甲方需在乙方进场前支付10万元的营销启动资金给乙方,作为甲方宣传所用的广告费用及外拓费用。

  七、 在销售过程中所产生的宣传广告费用、外拓费用及售楼处包装办公用品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售楼处的销售人员费用及销售经理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未销售房产,则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撤场。

  八、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及溢价奖励,或乙方未按双方约定销售房产,均视为违约,则违约方除需赔偿另一方损失外,还需向另乙方支付3万元的违约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 篇7

  甲方:__

  乙方:__

  __年__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定制开发甲方所需的软件产品,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合同标的

  1、依据本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产品(以下简称:软件)为:

  2、乙方负责完成软件的设计开发、交付、培训及相关其他服务工作,并保证该软件满足甲方的要求,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

  3、乙方承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乙方已取得为开发本软件所需的其它软件的许可使用权,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本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在向甲方交付软件产品之前,乙方不得自行将软件转让给第三人或交第三人使用。

  三、开发进度及软件成果交付

  1、自签定本合同起30日内,乙方完成软件的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工作,并交付甲方使用。

  2、软件产品交付地点为,交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源代码、安装盘、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

  四、开发费用

  软件总开发费用为(人民币) __元整,费用包括:完整的软件交付成果、技术文件开发费用;乙方应承担的提供技术服务及技术支持的费用;其他软件的全部接口费用;税费;技术培训费用(包括教材、课程费等);以及乙方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所需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

  五、付款结算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后__元)。

  2、在乙方完成软件开发并交付甲方后,甲方在可正确使用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度款:计人民币(¥:__元)。

  3、软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开发费用17%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凭增值税发票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余款:计人民币(¥:__元)。

  六、知识产权条款

  1、根据本合同产生的全部研究开发成果(包括软件产品和以此为基础研发出的其他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

  3、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开发过程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时,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乙方所提交的软件交付成果、服务及相关知识产权。

  (2)甲方有权及时了解和监督软件开发的进展情况。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成软件开发所必需的资料和工作条件。

  (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合同价款。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软件开发所必需的资料和支持。

  (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软件产品是完整的、全新的、技术上先进和成熟的,并在性能、质量和设计方面满足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与方便维护的全部要求,能够满足甲方的个性化需求与接口的相关开发工作。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应是完整的、清晰易读的、准确无误的,能够满足软件交付成果的检验、安装、调试、测试、验收、运行、维护和培训的需要。

  (4)乙方应派遣身体健康、有工作经验和相应技能的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提供开发实施、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维护及培训等技术服务,该技术服务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5)如果甲方发现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甲方要求时,乙方应负责无偿地排除缺陷、替换或更换所交付的软件产品。因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存在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工作障碍的,乙方应承当相应的责任。

  (6)在售后服务期内,乙方应负责免费向甲方提供与软件有关新的或改进的运行经验、技术开发和安全方面的所有资料及信息,且负责对本合同项下的软件进行免费更新、升级。

  (7)乙方保证其所交付软件产品及服务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任何第三方就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及服务向甲方提起侵权索赔,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承诺所提供的软件产品不含有任何安全隐患,并在软件使用期内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除安全隐患、退款、赔偿损失等)。发生任何由于软件产品安全引起的事故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及相关用户因此所发生的损失。

  八、验收

  1、乙方向甲方交付所开发的软件产品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限为2个月,如果在试运行期间,如发现软件产品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甲方要求时,乙方有责任对其进行修改和更正。同时试运行期依据上述修改、更正期间进行相应顺延。

  2、试运行期届满,在甲方可正常使用乙方所交付的软件产品,且乙方向甲方提交软件设计文件后(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计划及管理变更日志、需求规格说明书、软件设计文档、软件架构文档、软件系统设计、软件安装前测试方案、测试计划、模块设计、模块组织、模块流程及模块间接口设计等,同时应提交软件开发各阶段文件及软件全部源代码),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两份软件验收合格证书,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3、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更正和修改,乙方更正、修改后必须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九、售后服务支持

  1、在验收合格后,乙方对所开发的应用系统提供一年免费的售后服务。

  2、在售后服务期的前两周,乙方协同甲方使用该软件。

  3、售后服务内容包括软件缺陷、故障等,用户因工作需要要求对部分功能作小范围改动时,乙方应免费给予完成。

  4、在售后服务期内,乙方保证在出现应用系统故障时应及时、积极响应,遇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

  十、培训

  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软件产品后,负责为甲方的管理员提供软件操作指导和培训。

  十一、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保证本软件产品的所有技术信息和资料,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十二、不可抗力

  1、如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台风、战争和其他双方都认为的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按期履行合同。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合同执行的时间做相应延期。

  2、受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话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14天内尽快用传真和挂号信将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3、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阻方应尽快用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关于不可抗力形势的解除并以挂号信加以确认,并继续履行合同。

  4、如果不可抗力阻碍合同的履行超过180天,双方就合同的进一步履行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十三、争议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提请仲裁。

  2、仲裁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3、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仲裁结果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4、仲裁地点为合同签订所在地。

  十四、其它事项

  1、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2、合同签订地点:

  3、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二份。

  5、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乙方:(公章)__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委托合同 篇8

  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收款单位):_________

  乙方(付款单位):_________

  为切实搞好住房公积金的汇缴结算工作,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及时归集,方便单位缴交,明确各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支付结算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

  二、乙方同意甲方从_______年______月起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在其存款帐户(帐号: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中收款。甲方符合规定的特约委托收款凭证在每月____日委托到达乙方前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按规定划款。

  三、乙方应在帐户内留有足够款项,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住房公积金且在转帐日未被销户。

  四、乙方帐户因各种原因被停用期间,应主动采取其他结算方式向甲方缴纳款项。

  五、乙方在异常情况下多付款项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所列的反方向委托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权自付款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发起反方向委托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托收款银行在其帐户内划款。

  六、乙方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获取收据(是,否)。

  七、乙方如变更指定付款帐户,应在一周内通知甲方。

  八、甲乙方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七日内向本合同所指定的开户银行授权,并将本合同其中一份填“委托收款授权书”送交指定的开户银行。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若乙方解除合同,须携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合同,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十一、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如因甲方提供的委托收款纸凭证(或电子支付信息)有误,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十三、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开户银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公章) 乙方: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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