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委托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2、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暂定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100元/天,由甲方支付。
2、本次运输货物吨金额总计为()
第三条:其它
1、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 篇2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委托合同建立在双方的相互信任关系的基础上。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事务是以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能力和信誉表示信任为基础的,因此,受托人必须亲自办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如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当事人双方又没有约定给付受托人报酬的,则为无偿合同。
1、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特别委托
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的委托;
委托合同概括委托
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的委托。关于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作了明确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2、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单独委托
单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一人的委托;共同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两人以上的委托。
共同委托
关于共同委托,《合同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3、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直接委托
直接委托是指由委托人直接选任受托人的委托;
转委托
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再选任受托人的委托。受托人为委托人进行转委托,除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以外,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关于转委托,《合同法》第四百条明确规定:“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
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
委托人之委托合同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委托人为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合同法》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但是,应当指出,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委托人承受。这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承揽合同、居间合同等类似合同的重要区别。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委托合同 篇3
委托书
玉溪美佳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从 年月日起,请将玉溪美佳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专柜的营业款汇到以下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
户名:
委托人:
年月 日
委托书
玉溪美佳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从 年月日起,请将玉溪美佳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专柜的营业款汇到以下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
户名:
委托人:
年月日
委托合同 篇4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xx-0212)制定的。
第二条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一)项目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地址(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咨询所涵盖的业务范围: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进度申报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等。(f类)所有与该工程项目相关,包含计量计价等的所有子项。
第三条咨询人、委托人的义务
(一)咨询人的义务
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2.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双方在咨询合同有效期内进一步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第五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主动征询委托人的有关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设施工计划安排和要求形成书面文字资料约束双方,严格执行,以保证咨询工作顺利进行。
4.咨询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5.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第四条咨询人、委托人的权利
(一)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3.当委托人以事实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咨询人、委托人的责任
(一)咨询人的责任
1.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或按合同的酬金的一定比率计算,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
3.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完成工作量比例扣除咨询费用。
4.咨询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计算书及底稿、编审的概(预)算书、结(决)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等及相关书面及其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2.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3.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咨询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
(一)双方同意用________支付酬金。
(二)双方同意:该项目整体咨询费(该费用包含所有为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所产生的一切开支)用为整体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二计算。项目预算整体完成并抽查无误后,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三万元,按照工程进度,发包方每支付一次工程款,按照实际资金到达项目部财务部门日期计算,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一万元,余款在工程整体结(决)算结束后一次性给付。
第九条其他约定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二)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
(三)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五)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十条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咨询人:_______________(盖章)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
委托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xxxx
传真:
电子信箱:
受委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xx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xxxx
传真:
电子信箱:
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整体部署要求,甲方委托乙方研究
第一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完成《___有限公司数字化应急预案系统》
2、技术内容:开发《___有限公司数字化应急预案系统》
第二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前期规划:业务需求调研、业务需求分析、确定主体功能及数据
2、项目开发设计:系统设计、页面制作、程序编码、集成测试
3、项目验收:以双方开发项目要求为标准
第三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软件开发费:
2、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xxxx自行支配xxxx的方式使用。
3、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四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完整实现合同目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给别人。
第五 双方确定因发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内容
2、涉密人员范围:甲方所有员工
3、保密期限:合同执行期内
4、泄密责任: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内容
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所有员工
3、保密期限:合同执行期内
4、泄密责任: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第六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上门安装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系统开发完成后于甲方机构所在
3、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乙方应当独自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七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知识产权归属确定如下:
1、本项目的软件产品版权属于乙方所有。
2、甲方不得对本项目提供的软件产品进行复制、传播和更改;
3、甲方不得对本项目提供的软件产品进行反向项目、反编译或反汇编;
4、甲方不得出租、租赁或出借本项目提供的软件产品给第三方开展相同
5、未明示授予的一切其它和版权相关的权利均为乙方所有。
第八条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系统的维护、由于用户少量需求的增加而对系统内容做较小改动、系统BUG修改、系统功能版本升级。
2、地点和方式:现场技术支持、电话技术支持、远程联网维护。
3、本合同服务项目的免费保证期为壹年,《项目验收报告》确认签字起计算。在合同保证期内,方式均为免费。本合同服务项目保证期以外,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第九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 篇6
委托人: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学校________班未成年学生________的监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对________代为履行监护职责。
第二条 受托人履行监护职责的权限与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委托人允许(不允许)受托人将监护职责转委托给第三人。
第五条 受托人有将履行职责情况向委托人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 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报酬、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本协议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___(签字) 受托人:______(盖章)
住址:____________ 地址或住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签字)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
本委托协议不同于一般的委托合同,委托的事务不只是处理一件或数件具体的只涉及财产方面的事情,而是对未成年学生的全方位监护。受托人不仅要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处理与监护有关的财产方面的事务,更主要的是对未成年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因此,签订《未成年学生委托监护协议》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委托,不论是特别委托还是概括委托,所有事务的处理都是为了维护未成年学生的利益,但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委托下列事务之一的,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必须特别授权:第一,不动产出售、出租或者就不动产设定抵抑权的;第二,价值较大的赠与;第三,数额较大且可能影响委托人利益的和解行为;第四,在处理委托事务中提起仲裁或诉讼的。
2.受托人履行监护职责的具体要求不得违背法律,且在文字表述上应当尽可能地详细、具体,以免发生误解。
3.未成年学生的委托监护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如果是有偿的,协议必须要有委托监护的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的条款,行文也要具体明确,不生歧义。
4.要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不管是哪种类型的委托,也不管委托监护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该条款都不能免。实践中的一些无偿监护,由于没明确违约责任,未成年学生的权益得不到充分保护,双方当事人往往因互相不满意而伤了感情,甚至时薄公堂。明确违约责任的方式很多,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赔偿金;同时,当事人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就不可抗力和免责事项作出约定。
委托合同 篇7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大力繁殖和推广优良品种,促进农业生产的优质高产丰收,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制种名称和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母本种籽供应及质量标准
甲方供给乙方________母本种籽________公斤,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以前交付乙方。
甲方保证母本种籽净度达到________%以上,纯度不低于________%,发芽率不低于________%,水份不高于________%。
第三条制种质量标准及数量、价格
乙方培植________种的土地(或水田)必须相对集中连片,土质肥沃,无杂草,排灌畅通,精耕细作。乙方必须保证培育的________种籽净度达到________%以上,纯度不低于________%,水份不高于________%。
乙方必须向甲方交付________种籽________公斤,甲方以每公斤________收购。完成该收购数后,每超卖一公斤,甲方多付给________元。
第四条农药、化肥供应及技术指导
甲方保证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供________农药指标________公斤,……提供________化肥________公斤,……,由乙方自费购买。
第五条质量检验办法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母本种籽,必须经过有关种籽质量检查部门鉴定,证明达到净度、发芽率、纯度、水份的质量标准,出具质量检验证明书后,乙方才予接受。
2.乙方交付给甲方的________制种,必须由甲方派代表与乙方在种籽收割前作大田定点纯度检查,抽出一定株数,作百分比检验。然后,由甲方派出代表与乙方取出一定数量的________种籽,做发芽率检验。乙方交付制种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乙方向甲方交付________制种时,必须与甲方代表同时取样,送有关种籽质量检查部门作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的质量鉴定,经检验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后,甲方正式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价款付给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母本种籽如果经质量检验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乙方并可以提出中止合同的执行,待甲方提供检验合格的母本种籽后,经乙方同意,方可恢复执行合同。
2.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化肥、农药指标,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甲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如指导失误,应由甲方负责赔偿实际损失。
3.乙方如不按时、按量向甲方交付制种,每少交一公斤,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
4.乙方制种如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必须按所有制种数量,以甲方每公斤收购价的________倍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________育种的损失,不以违约论。甲方应根据损失的实际程度,酌情减少或免除乙方承担上交制种的义务。
第八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 篇8
甲方:始兴县马市镇红梨村民委员会
乙方:韶关均航畜牧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共享发展的原则,在自愿、平等、互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养殖生猪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本着回馈社会的原则,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部署,自愿为红梨村建档立卡相对贫困户带养殖生猪,共同推进增加贫困户的收入。
一、委托养殖的仔猪品种和数量
1.品种:。
2.数量:共100头,具体分配给每户贫困户的生猪数量由红梨村委会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统筹决定。
3.规格: 公斤/头。
二、养殖时间
双方约定,委托代养殖时间自20xx年7月1日开始。
三、生猪价格
合同签署后日内,甲方以仔猪元/公斤的单价,共计 元的仔猪购买费用支付给乙方,并委托乙方养殖和管理,并由乙方负责销售。
四、养殖和销售要求
1.乙方严格按照与乙方养殖自己所拥有的生猪用的养殖环境、饲料、技术条件等无差别的对甲方委托养殖的生猪进行养殖。
2.乙方严格按照现有的技术和质量管理要求养殖甲方委托乙方养殖的生猪。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养殖甲方委托生猪至出栏之日的养殖与管理费用为元/头,100头猪,养殖和管理成本共计元。养殖和管理成本由乙方垫付,并在生猪销售收入中扣除。
4.乙方负责并利用自身的销售渠道,以不低于生猪出栏时市场价的价格,将甲方委托代养殖的生猪销售完毕。
五、甲方收益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于20xx年12月15日之前,以每头猪公斤, 元/公斤的销售价格,将首批50头生猪的销售收益,扣除养殖和管理成本后,支付给甲方,并由甲方统筹分配给相对贫困户。
2.乙方于20xx年1月20日之前,以每头猪公斤,元/公斤的销售价格,将第二批批50头生猪的销售收益,扣除养殖和管理成本后,支付给甲方,并由甲方统筹分配给相对贫困户。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对甲方委托养殖的生猪进行监督,但在行使监督权力中,不得无故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甲方享有委托给乙方养殖管理的 头猪的除养殖管理成本之外的所有收益。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除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仔猪购买费用和养殖管理成本之外,甲方委托乙方养殖的生猪自委托养殖之日起,至销售完毕之日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场地、饲料、人工、销售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对生猪养殖等有关规定养殖甲方委托乙方养殖
的生猪,确保在养殖过程及销售的生猪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
八、争议解决方式
1.如果出现重大疫情,政府对疫区进行封锁或重大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改变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市场严重萎缩,造成养殖或销售无法进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养猪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省编办驻村工作队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时间:20xx年 月 日
见证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时间:20xx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9
甲方:xxx
乙方:xxx
杭州育人学校(甲方)为了更好地将学校的园林绿化水平提高一个新的台阶,同意将学校所属绿地委托给李仁孝(乙方)进行养护管理。乙方须尽心依照绿地植物生长规律,承担学校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色块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杂草防治、修补等工作,达到约定养护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约定报酬。为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般条款
1.甲方将杭州育人学校绿化共_________m2委托乙方养护。(附带协助学校管理好后门旁菜园子的蔬菜或其他作物的种植。)
2.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二、绿化养护工作工作范围及要求
乙方负责甲方所属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杂草防治、修补等工作,面积为 m2。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简称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项目(简称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三、养护标准:
保持植物良好长势,不出现大面积枯萎等缺水现象。
施肥:平均2-3次/年,做到施肥均匀、充足、适度,保证绿化植物强壮、枝叶茂盛。
一)乔木养护管理标准
1) 生长势正常,枝叶正常,无枯枝残叶;
2) 充分考虑树木与环境的关系,依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3) 及时剪去干枯枝叶和病枝;
4) 适时灌溉、施肥,对高龄树木进行复壮;
5) 及时补植,力求苗木、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
6) 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二) 花灌木养护管理标准
1) 生长势正常,无枯枝残叶;
2) 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花灌木可适时开花,及时修剪残花败叶;
3) 根据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
4) 及时防除杂草;
5) 及时补植,力求种类、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
6) 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三) 绿篱、色块养护管理标准
1) 修剪应使轮廓清楚,线条整齐,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2次;
2) 修剪后残留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3) 适时灌溉和施肥、防治病虫害及杂草;花木丛中不允许有高于花木的杂草;花丛下无杂草,树盘内无严重杂草。
四) 草坪养护管理标准
1) 根据立地条件和草坪的功能进行养护管理;
2) 草坪草生长旺盛,生机勃勃,整齐雅观,无疯长现象,覆盖率达≥90%,杂草率≤5%,绿期240天以上,无明显坑洼积水,裸露地及时补植/补种;
3) 根据不同草种的特性和观赏效果、使用方向,进行定期修剪,使草坪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4) 草坪的留茬高度、修剪次数因草坪草种类、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切实遵守“1/3”原则;
5) 草坪灌溉应适时、适量,务必灌好返青水和越冬水;
6) 草坪施肥时期、施肥量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而定,施肥必须均匀,颗粒型追肥应及时灌水;
7) 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清除杂草,一般应每月一遍,雨后杂草严重者每周一遍,草坪上不允许有开花杂草。
五)其他标准
1)清理绿化垃圾:修剪下来的树枝和杂草,当天垃圾要当天清运,不准就地焚烧。
2)防风防汛:灾前积极预防,对树木加固,灾后及时清除倒树断枝、疏通道路,清理扶植,尽快恢复原状、以免影响交通人流。
3)保护措施:保护现有绿化完整,防止人为损坏;出现人为损坏时要及时恢复。
四、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就近免费提供库房和休息室各一间及水源、电源等设施;
2) 及时向乙方支付养护管理报酬;
3) 监督检查、验收绿地养护管理质量;
4) 协助乙方维持施工秩序,尽可能提供方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养护管理质量标准,确保质量;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绿地的主要观赏植物进行挂牌宣传,说明其品种原产地,生长特性及养护方法。
2) 养护期内属于乙方材料、技术的引起质量问题,应尽快无偿修复;
3) 应教育所属员工注意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 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5) 每逢重大节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成本费用另计。
6) 及时、准确地获得应收款项。
六、 报酬数目和支付方式
1)绿化养护费按平均______元/平方米·年计算,绿化面积共___ _平方米,绿化养护承包总费用共计人民币4000元/年,季平均1000元。
2)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按实际面积乘以单价结算。
3)逢重大节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的费用由甲方按实际成本支付。
4) 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即人民币1000元整,以便支持乙方更好地做好准备工作;
5)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款项3个工作日内进入养护管理工作岗位;
6) 以后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下个季度养护管理费用1000元,但最后一季度不提前支付,须等养护管理期限满后一周内,甲方认可乙方养护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则一次性付清余款;
七、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己方义务或因甲方其他原因造成较大返工、窝工的,应补偿乙方因此支付的相应费用;因甲方拖欠工程款造成停工、窝工,每日损失按合同总造价的0.1%由甲方补偿给乙方;
2) 乙方养护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乙方应自行返工,并自行承担为此支付的费用。
3)中途退约:甲乙双方无须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即可解除合同。
4)若不提前通知对方,退约方应支付另一方2个月的养护费作为经济赔偿。
八、其它事项
1.甲方应根据乙方事先通知的作业计划,安排专门人员协调解决水电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强台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无法达成协议的,可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
十、 本合同由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的现场签证单为本合同附加条款,同样具法律效力。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法人代表:
承包人:
电话:
委托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受托人)进行下述专项审计: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会计报表内的特定项目审计;
5.内部控制制度遵循情况审计;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7.本项审计业务预定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形可适当延长。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按照实际参加审计工作的各级工作人员所耗用时间及现行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完成本项业务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因业务需要由受托人垫付的费用,如差旅、食宿等费用,由委托人另行全额支付,不计入上述费用。
2.委托人在审计约定书签约时支付审计费用总额的_________%,即大写_________元,交付审计报告时支付剩余的审计费用,即大写_________元。
3.如因审计工作遇到特殊疑难重大问题,致使受托人增加审计程序使实际审计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委托人应在了解实情后接受受托人请求增加审计费用。
4.审计过程中因委托人原因,中止审计,受托人不退审计费。
三、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1.委托人承担会计责任(管理当局的责任),即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并保证其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受托人承担审计责任,即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承担责任。
四、委托人权利义务
1.按约定时间提供审计业务所需全部资料,包括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2.协助受托人查看业务现场,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3.按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不以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为条件影响报告意见;
4.按委托目的正确使用审计报告,不给使用人关于审计报告理解的误导。
5.受托人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6.委托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五、受托人权利义务
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执行业务;
2.应于_________日之前出具审计报告;
3.对在业务执行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受托人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6.受托人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委托人的业务现场和设施,要求委托人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7.受托人执行审计业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
(1)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
(2)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
(3)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8.受托人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在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2)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
(3)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4)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
9.受托人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执行审计业务期间,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不得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财产的期限内,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
(2)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3)接受委托催收债款;
(4)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5)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
(6)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10.受托人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1.受托人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12.受托人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六、违约责任
1.由于委托人变更计划,或未及时提供审计所需全部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受托人返工、窝工或修改报告,受托人可合理延期出具审计报告或拒绝出具审计报告,委托人应根据受托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应费用;
2.如因委托人原因导致本项目中途停止,受托人所收费用不再退还委托人;
3.除因委托人原因以外,受托人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委托人可以拒绝支付服务费用;
4.如合同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都应负责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合理损失。
七、本合同因下列事由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八、声明及保证
委托人:
1.委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受托人:
1.受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九、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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