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投资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投资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_________(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丁方以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丁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资合同 篇2
甲方:xxxx
乙方:xxxxx
就双方提前终止《xxxxx灯箱》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终止合作协议书》
项目名称:xxxxx负一层灯箱
20xx年10月1日,甲方与乙方签署了《xxxxxx灯箱广告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该项目的经营。双方的合作期限为5年,协议有效期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20xx年9月20日提前终止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如下条例,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20xx年10月1日签订的《xxxxx负一层灯箱广告项目合作协议》。
第二条 乙方终止一切关于《xxxxxxx灯箱广告项目合作协议书》上注明的甲乙双方合作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签定本协议后《xxxxxx灯箱广告项目》由甲方独立经营,盈利亏损均与乙方无关。
第四条 如乙方后期需要使用xxxxxx灯箱广告,视一般客户同等对待。
第五条 协议提前终止后,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继续有效,双方需严格遵守执行。
(例如:投标价格、租金、内部设备的购置、安装价格等)。
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第一条 乙方于20xx年10月1日,出资25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用作投资。甲方返还乙方投资成本,之前一切盈利与亏损由甲方负责。
第二条 甲方分 3期付款,
至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30%,即(小写)7.5万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 至20xx年6月1日前支付30%即(小写)7.5万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 至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40%即(小写)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乙方在收到每笔款项后,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收据。
第三条 乙方在收完笔款项后,甲乙双方协议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协议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全部结清。违约责任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二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侵犯了甲方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有关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利用甲方上述秘密信息牟取的全部收益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三条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放不得就协议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事宜,提起仲裁、诉讼、申诉、信访;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乙方应双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投资成本。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伤。
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字)代表人(签字/字):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月 日日期:年月日
投资合同 篇3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代理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第一条 总则
1.1鉴于甲方欲在中国国内外寻找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指定乙方为全权代表,授权乙方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寻找投资项目、与项目融资方洽谈投资事宜。
第二条 代理
2.1甲方与乙方协商后,乙方作为甲方的全权代理并代表甲方与项目融资方洽谈项目投资的相关事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2.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单位为其代理人洽谈该项目投资的一切相关事宜。
2.3根据协议乙方作为甲方委托的全权代理,代表甲方引进开发项目。经乙方联系,项目方与甲方签定项目合作协议,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的代理行为并支付佣金。
第三条 甲方的职责
3.1 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的合理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乙方与项目方洽商有关事宜。
3.2 甲方投资意向有所变动,或有其它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资料。
3.3 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有关资金的信息都是真实的、确切的。
第四条 乙方的职责
4.1本协议期内乙方必须努力与项目方洽谈,向项目方取得最好的开发项目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甲方及时准备投资工作。
(1)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甲方引进开发项目并促成甲方与项目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2)尽全力为甲方的投资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4.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除甲方指定的全权代理人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甲方代理任何事项;
(2)以甲方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甲方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甲方做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甲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
(3)不论以任何方式从甲方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项目、服务于甲方所用,不得泄漏。
第五条佣金
5.1 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引进项目投资总额的%的佣金。佣金在投资协议签署之日日内以 支付。
5.2甲乙双方同意项目方与甲方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条款时,甲方应根据约定的佣金比例支付佣金,同时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收取佣金,届时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及时支付。
第六条 协议期间
6.1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期间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七条终止协议
7.1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乙方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7.2按协议规定,乙方促成了项目方与甲方的投资谈判,如果甲方擅自私下与项目方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将视乙方代理责任完成。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8.1 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条款的争执,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2若协商不能解决,可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9.1 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条款的争执,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2若协商不能解决,可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第九条 附则
凡有关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电子邮件、书信、电传、电报等方式传递。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日年月 日
投资合同 篇4
甲方: (个人身份证号码: )
乙方: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投资理财的具体事宜,规定如下:
第一条:投资理财说明
在乙方对甲方资金承诺保本的前提条件下,乙方将甲方的全权委托资金在期货市场投资运作,所得收益按约定比例进行分配的一种理财服务。
1.投资标的:国内期货品种。
2.特 征:风险有限,收益无限。
3.投资条件:投资者为企业与个人,投资金额大于 10 万元人民币。
4.帐户封闭期: 壹 年。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取得投资收益。
2.不承担帐户亏损。
3.了解乙方管理帐户的状况。
4.甲方的操作建议仅为参考。
5.考察帐户交易状况,制止违规行为;但不得在交易时间内打开交易帐户,以免影响乙方的操盘。
6.在合作期内,甲方帐户的资金不得出金。否则,造成的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7.因甲方违约造成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8.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
1.秉承专业、敬业的原则,运用帐户资金进行投资运作。
2.了解帐户资金(出入金)的变动情况。
3.定期向甲方提供帐户的月报表。
4.接受甲方的监督。
5.按照规定取得绩效收益。
6.承担帐户亏损的风险。
7.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合同具体执行规定
(一)甲方于200 年 月 日在 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开设投资帐户,帐号为 ,交易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现委托于乙方投资运作。
(二)委托期限 年,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
(三)委托期内,交易产生的风险,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结算期:半年或壹年。
(五)帐户结算:
1.帐户盈亏=期末总金额(期末余额+期末市值)-期初总金额(期初余额+期初市值+/-出入金)。
2.帐户收益率=帐户盈亏/投资总额*100%。
3.投资总额为期初交易保证金金额。
(六)帐户收益分配:
1.甲方不承担投资风险。
2.当该帐户在结算期结束后有盈利,盈利的部分由甲乙双方按照4:6的比例分配。
(七)乙方违法行为导致投资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追究责任;如果甲方没有履行合同,由此造成投资损失,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
按照《合同法》的相应条款处理。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补充及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委托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壹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如果一方想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5天通知对方。
第七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该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合同法》的相应条款处理。投资理财协议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2.本合同在南京签定,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地方仲裁委员会调解,或由地方法院裁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担保编号:_________
担保权人:_________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甲)担保权人拟投资于_________(“项目企业”的名称和主要业务地);_________(乙)作为这一投资安排的一部分,担保权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业已与_________(东道国)政府缔结了_________(担保协议的名称),其核准副本业已提供给多边机构;_________(丙)担保权人业已向多边机构申请担保与这一投资及其担保协议有关的某种非商业风险;以及_________(丁)多边机构,经东道国政府的同意,业已同意按以下所规定的条件,提供该担保;有鉴于此,有关各方协议如下:
第1条通则
有关各方特此认为多边机构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担保产权投资通则(下称“通则”)的一切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且有同样效力,如同它们完全规定于合同之中,(须经本附表a的修改)。这里所用字母开始大写的术语定义于通则之中。
第2条担保投资
担保投资应是担保权人由于_________(支付或其他出资取得这些股份)所取得的项目企业_________(普通)股份;但这一股份数必须调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类似指标和根据以下第6条所规定的备用担保纳入本合同担保的附加股份。
第3条担保
在与本合同条款保持一致的情况之下,并考虑到根据第7条所支付的保险费,多边机构同意赔偿担保权人在担保期限由于下列任何风险发生的直接结果所承受的有关担保投资或其收入任何损失额的_________%(“担保百分比”):
(1)转移限制;
(2)征用;
(3)违约;或
(4)战争和内乱。
第4条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应开始于代表多边机构签署本合同(“合同日期”),结束于_________或根据通则第七章终止本合同的任何一个较早的日期。
第5条担保货币
多边机构和担保权人根据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应用_________(“担保货币”)进行。
第6条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
在任何情况之下,根据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赔偿总额都不得超过_________(“担保额”),除非根据通则第29条,经担保权人请求,在不超过_________(“备用担保额”)的数额的条件下,这一数额才得以增加,并且,在通过第30条所规定的情况下应予减少。
第7条保险费
在担保期限,担保权人应向多边机构以担保额的_________%加上备用担保额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险费。
第一年度的保险费应是_________(数额),并应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后的年度保险费应在合同日期周年或在此之前支付,并且,应根据这类保险费日期生效的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计算。
第8条会计原则
就本合同而言,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或有关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应根据_________(国名)所公认的会计原则编制。
第9条违约期限
就违约担保而言,通则第9条(b)款所指定的期限应是担保权人就不执行或违约求偿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序之后的_________年。
第10条担保确定性申请表的保证
担保权人理解,多边机构缔结本合同的依据是作为附表b附于本合同之后的担保确定性申请表中的信息和陈述。
担保权人表示并保证,在其签署本合同之日,这类信息和陈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准确的和完全的;但是,这一保证不得扩展到有关预测和估计的错误,如果:
(1)在上述日期,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都不知道这类错误,或者,即使他们十分谨慎行事,也不可能知道这类错误;并且
(2)当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知道这一错误时,担保权人迅速向多边机构通报。
第11条仲裁
在与通则第3.1节所规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况之下,有关各方之间产生于本合同或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端都应根据通则第3条所指定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程序应在_________(城市和国家)进行。
第12条地址
下列地址应是为通则第6条的目的而规定的:担保权人:_________,多边机构:_________。
第13条生效
本合同应在合同日期生效。
有关各方,通过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字,签署本合同,以资证明。
担保权人(盖章):_________多边机构(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外汇(黄金、原油、指数、期货、股票等)投资是一种高收益同时又是高风险型金融投资,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和互相信任的原则制定并遵守本合同:
一。出资及开户
1.甲方出资$_________ 人民币 ,必须在乙方指定的平台开立如下外汇(黄金、原油、指数、期货、股票)交易帐户,
帐户信息:
交易平台帐户人姓名 :
交易平台帐户人用户名:
交易平台帐户人密码 :
交易平台服务商 :辽宁皇亚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货币名称 :人民币
交易平台初始资金 $_____________
双方合作交易期限_______________ 月
2.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帐户管理,乙方负责以上帐户的全权管理,但没有资金调拨权。只有甲方拥有资金调拨权,即只有帐户拥有人的甲方才可以申请提取资金。甲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可以随时查询帐户执行及收益情况,随时监控帐户,但不得在没有得到乙方同意下私自操作帐户进行交易,不得对乙方交易行为提出异议或产生任何其他方式的干扰,否则视为甲方单方面违约,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且带来之本金亏损或利润缩水完全由甲方自负。
3.甲方出金的国内指定开户银行________
帐户姓名____
帐号________
二。风险控制
1 在交易期限结束时,乙方所有管理帐户损失由乙方承担,(包含合同中所承诺的甲方固定收益)
2 在交易期限内,若出现甲方单方面提前停止委托或者甲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私自出金、私自更改帐户登陆密码等单方面违约,则本合同必须终止。且在本合同终止后,自上次盈利结算后的再交易盈利超出本合同规定部分归乙方所有,若出现本金亏损,不论本金亏损比例是多少,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 若出现乙方单方面违约,则本合同必须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可不再进行对自上次盈利结算分成后的再交易利润分配,若自上次盈利结算分成后的帐户本金出现亏损,不论亏损比例是多少,由乙方承担出现的全部亏损。
三。操作理念
乙方代表甲方进行金融投资操作,目标是在控制好风险的提前下尽量让资产增值。乙方的投资理念是追求安全的的利润,所以对帐户的资金管理很谨慎,操盘的原则是风险控制管理第一,以追求长期的稳定获利为操盘目标,通过复利发挥资金增长的威力;带领客户,通过交易赚得市场钱,是乙方的宗旨。
四。利润与风险
1 赢利超过帐户初始资金的________ ,超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2. 甲方未达到合同中的固定收益,由乙方全部承担。
3 交易盈利额达到合同规定时,由乙方以电话等各种可能的方式通知甲方向交易平台申请办理所盈利润的出金事宜。
4 甲方在得到乙方通知后,必须立即向交易平台申请办理出金手续,并在得到平台出金后应立即把盈利分成之款项按合同的规定打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自乙方通知之日起 3 天内甲方没有及时汇款给乙方之所得利润,则视为甲方单方面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对逾期之所应得利润按照每日千分之 5 收取滞纳金。
5 每次平台出金后,都会在交易平台立即自动显示出金记录,甲乙双方都可以在出金后立即登陆平台查询。
6 本合同到期终止时进行最后一次盈利结算。
7 账户交易期间,平台产生的佣金,一律归乙方所有,乙方不给甲方任何返佣。
五、本合同生效期间,如发生战争、地震、自然灾害、灾难性网络中断等重大突发事件和法律规定以外不可抗事件,本委托合同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六 执行及终止:
1 在签署本合同前,甲方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一经签字,则认为签字方已经认定此合同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请签约双方各自妥善保存。
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的期限内有效,合同期满后如需继续合作,经双方协商再行续签。
4 注:本合同中“月”以22个交易日为基准,本合同执行日以全额入金日为准。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投资合同 篇5
甲方:陈学玉 (简称甲方)
学校名称:泸州市启明职业技术学校
乙方: 陈 勇 (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启明学校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 启明职业技术学校 所有学生宿舍楼、学生课室、教职工办公室安装纯净水直饮水设备一事,一致达成: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学生宿舍楼各层、教学楼各层、教职工办公室等校区内安装格美牌直饮水设备系统,相关事宜定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同意乙方通过向学生收取饮水费用的方式回收投资成本和获取投资回报,收费期限为10 年。
2、甲方对乙方安装在学校内的纯净水、直饮水系统设备及其相关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预算表),有责任给予管理和防护,对于人为破坏有关设备,其修理及更换零部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追讨破坏者,赔偿给乙方。
3、在投资期内,甲方不得因各种原因与其他投资方或本校自行安装供热水设备参与供开水、或其他直饮水设备(除乙方设备维修期间),否则,作甲方违反合约处理,由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投资损失。
4、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不得提前中止乙方 10 年的投资收费期,如发生甲方中途终止合同等原因导致该供水系统无法被学生正常使用,则甲方需按投资折旧费一次性补偿给乙方。 投资折旧费=投资总额/ 10 ×(10 年减去已收费年数)
5、甲方协助配合乙方进行“直饮水”的收费活动,对学生采用先收费后使用的方式进行管理。
6、由于电是甲方管理的,甲方负责提供直饮水设备所需电源和水源到取水点。在主电源上安装一个电源总开关(380V/50HZ)和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开关(具体规格视设备功率而定)。
7、甲方应确保自来水供应正常,保持足够的自来水供应压力。自来水输送到每个宿舍、或各个需要使用冷水的场所。
8、甲方负责将提供各宿舍楼的主管路、主电源等基础设施供乙方使用。
9、如因供水供电出现问题导致无法供应直饮水,甲方需及时解决正常的供水供电(除供水供电部门造成影响外)。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甲方所有学生宿舍楼、教学楼、教职工办公室进行纯净水、直饮水工程投资,投资金额是 60 万元(含RO直饮水设备、工作台、不锈钢保温水箱、控制箱、直饮水设备和水箱之间连接的管路、水泵及其附件等等),具体详见附件二《学校直饮水工程参数设计表》。
2、随着甲方学生人数的增多,乙方将逐步加大对甲方学生宿舍的直饮水工程的投资。
3、乙方需全年四季保证学生有足够的直饮水使用,开水水温保持在90-100℃。如果学校用水量增加,乙方可以增加设备;如果学生用不了那么多的水,乙方可以减少设备投入,根据学生的实际使用需求进行设计。
4、直饮水设备投入使用后,由乙方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进行维护保养(维护保养费由乙方负责)。一旦出现故障,乙方需及时进行抢修,小故障24小时内,重大故障48小时完成,保证机组的正常运作。
5、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安装直饮水设备系统,直饮水设备安装在甲方现有的自来水接口旁边,乙方负责连接水管到纯净水供应到每层楼指定点。
三、纯净直饮水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乙方所生产的直饮水设备,采用目前国际上最先进的RO逆渗透技术、和中空超滤膜技术,可以生产出符合人体所需的、健康的优质纯净水、和矿物质水,完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这种饮用水质量,远非一般的桶装水可以比拟的。
1、乙方投资直饮水设备后,具有如下优点:
1)、确保水的质量优于传统的桶装水质量,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2)、安装到每一层学生宿舍楼和每一层教学楼、办公室中,确保学生、老师使用更加方便;
3)、确保学校管理更加方便,不增加学校的负担。
2、直饮水收费标准:每个学生每学期收费元,教职工免费,随意饮用,不限制。
3、收费方式:每个学期开学初,由甲方统一收费,交给乙方。
四、其他约定事项:
1、该直饮水系统工程,是乙方为了支持学校校园建设投资的直饮水工程,旨在为学生提供生活便利,甲方应全力支持与配合。
2、乙方投资收热水费和直饮水费用的期限由20 14 年至20 24年,共计。
3、乙方投资的全套直饮水系统设备及相关设施,在投资收费期未满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宿舍如发生搬迁或产生法律纠纷等,该设备主权属乙方所有,乙方有权自行处理并追讨相关损失。
4、在投资收费期内,直饮水、纯净水设备运行用的水费、电费均由甲方负担。
5、如直饮水、纯净水设备维护费用上涨或下调不超过5%,乙仍然按以上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如直饮水、纯净水设备
维护费用上涨或下调超过5%,则同样乙方也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具体价格另议。
6、乙方在 10 年投资收费期满后,所有供水系统设备、直饮水设备及相关设施赠送给甲方。但 10 年后的售后服务、经营管理仍然归乙方,所得收益扣除各种实际发生的成本后,甲、乙双方各占50%。
7、在投资期内,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照上述收费标准收费的,则会影响乙方的投资回收期,甲方应在收费期限加长等方面予以适当补贴。否则,收费期限结束后,乙方投资的所有设施仍然归乙方所有。
8、工程安装完毕,乙方进行第一次收费后,交给甲方学生使用。
五、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通过双方所在地的法律机构解决。
六、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地 址:地址:
投资合同 篇6
一、国际海外私人直接投资的定义及其受保护的战略意义
国际海外私人直接投资是国际投资的一种,是指一国国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为获得一定经济效益而将其资本投入国外的一种经济活动,是国际间资本流动的一种重要形式。
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的今天,国际直接投资被认为是获得国外先进技术、廉价劳动力等重要资源,提高企业竞争力与国家经济的重要途径。海外投资主要包括资本输出国与资本输入国两个方面,对于前者,尤其是发达国家,海外投资是为剩余资本谋出路,扩张国际资本,获取大量海外利润乃至超额利润的过程。对于后者,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是吸收、利用外资,解决国内资金匮乏,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水平和管理知识,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和日益普及,一国的经济发展与国际关系联系愈加紧密。运用国际投资,各国互通有无,取长补短,是符合国际经济发展规律和趋势总体要求的;并且对国际经济增长、国际分工和合作均发挥着重大作用。
由此可见,国际海外直接投资对一国经济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
二、国际海外私人直接投资的保护方式
基于海外私人直接投资的战略意义,各国都积极采取各项有力措施来保障良好的投资环境。
在各项有力措施中,法律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譬如税收的高低,外汇的管理和限制,特定营业活动的限制及其范围等都是通过一定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有一定的影响力,作为上层建筑部分的法律与作为基础的经济是互相影响
的,任何某种法律制度的变化都可能带来相应行业具体经营方式的变化。因此,投资者在进行海外投资时,必然应该充分考虑该国法律条件的稳定性,并对可能发生的法律条件变化提前预估,综合分析对投资效益的可能性影响。所以,无论是资本输入国,亦或是资本输出国,均应积极寻求国际投资环境项下的法制保障,或防患于未然,或出于应变,从而维护国际投资环境的稳定性与安全性。具体的法律保护形态可以分为以下两类方式:
(一)国内立法
1.资本输出国的国内立法
从资本输出国也即投资国投资者的国内立法看,主要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对投资者在国外遭受的损失,按照国内法律体系的相关规定给予补偿,即是所谓的对外投资的保证制度。二是投资保险制度,指的是投资国本国的银行或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契约事先约定的协议弥补投资者相应的损失。其特征涉及保证的范围与对象两个方面:对于保证的范围,仅限于私人在海外的直接投资,不包括其在海外的间接投资。对于保证的对象,仅限于政治风险,即由于资本输出国国内的政治或者经济原因而引起的风险,而如自然灾害、市场性货币贬值等所造成的一般性商业风险则除外。具体的损失补偿数额依契约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进行。根据每个国家国情的不同,其所承担的补偿份额也有所区别,比如美国法律就规定承受投资者得全部损失,而其他一些国家则规定投资者承担少量的损失,比如日本、荷兰等国就规定投资者至少承担10%的损失。
2.资本输入国的国内立法
资本输入国国内法对投资所提供的保护,最具代表性的就是采取如外国投资法、税法、外汇法这类地域性淡化的法律。再者,有的国家会采取政策公告,或者政府与外国投资者以合作、合资的方式为特定经营对象所签订的协议等方式提供保护。这些外资立法,各具特色且具体规定各不相同,但总结起来,法律保护导向主要是对政治风险的担保,依法保护其合法的财产及其它合法经营利益,对于特殊经营产业的投资者,给予合法、适当的各类优惠措施。
(二)国际条约
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出于国际商业贸易交流与发展的需要,在各国经济交往中,为减少或避免因各国立法的差异性产生的适用法律上的冲突问题,开始尝试制定国际统一的法律规范,这些规范的诞生对经济领域的某些方面起到了积极有益的作用。然而,由于投资国和接受国利益上存在冲突,目前国家间保护投资安全的主要措施是有关国家缔结的双边条约、多边协定等非同一法律规范的形式。
1.双边投资保证协定
该协定是指,资本输入国与资本输出国相互缔结关于鼓励与保护投资的协定,其侧重于政治风险的担保。这种双边协定,是将投资保护通过政府主体进行承认,是对双方的共同保证,
是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一类重要保护制度。具体内容包括外国投资者投资地位,资金利润的自由汇出、国有化及其补偿的方式和标准,投资争议的解决机制等。
2.多国保护国际投资公约
即是以国际公约的形式,规范三国几三国以上之间投资关系的法律规则和制度的总称。具有代表性的协议有:《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华盛顿公约》等。这类公约涉及的范围广泛,涵盖具体投资范围的规定,争议解决程序等内容。但由于各国有着各自不同的立场,所涉国家数目较多,很难做到绝对平衡,容易产生各类争端。
三、国际海外私人直接投资保护中的法律冲突与协调
(一)冲突
东道国政府和外国投资者天然就处于不同地位,在国际投资中两者会因为地位、立场、社会制度的差异而存在不同类别上的冲突。由于实践具有个案性与不确定性很难一一举例,因此这部分主要从法学理论之争的角度看看待关于国际海外私人直接投资保护存在的冲突:
1.外国投资者的待遇标准
对外国投资者的待遇标准的争议,源于国际投资活动产生的不同国家之间的管辖权冲突。目前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主要有三种待遇标准,即国民待遇标准、最惠国待遇标准、国际标准。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普遍采用国民待遇标准。该标准强调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的国民在法律上享有同等待遇,既不应受到国内投资者的歧视,也不应享有特殊权利。这不仅直接和国内法制精神相契合,而且完全符合国家主权这一大原则。然而,作为资本输出国的发达国家对国民待遇这一标准却持有异议。他们认为,按照国民待遇标准,对外国投资者的待遇应适用国际标准。其实质表面上看是以资本输出国的国内法为基本确认国际标准,往更深层次是发达国家要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外国投资者以特权,以期对发展中国家滥用外交保护权,进行经济、政治甚至军事干预寻找潜在的突破口。然而,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不是源于国际法,而是直接源于东道国的国内法。只要东道国没有违背国际条约中承担的具体义务,就没有理由以国际标准取代其国内法确立的标准。
2.外交保护权
外交保护权是指通过外交途径对本国侨民在国外的正当利益提供保护,这种保护以侨民所在国应承担国家责任为前提条件,所谓国家责任是指国家责任是指由于国家的违法行为或损害行为一国在国际法领域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外交保护权的基本内容包含两个层次:一是本国侨民在外国的正当利益受到侵害而未获当地救济时,毋须当事人申请,国家相关的驻外机构可随时向侨民所在国提出救济或赔偿要求。二是本国侨民在该外国得不到合理、及时救济时,为保护本国公民的合法权益,采取外交方式,对东道国提出相应的要求,也是合法、正当地行使外交保护权。
根据国际法的一般原则,无论是上述何种情况下的外交保护,均应服从东道国法律管辖,应当依据东道国的国内法的规定请求行政或司法救济。但是,在国际投资实践中,发达国家往往利用第二层次的外交保护权大做文章,滥用外交保护权,维护其海外投资者的利益。当发生投资争议时,完全无视东道国的法律制度,强行外交干预本属于东道国国内法管辖的问题。这类行为实际上是将外国投资者置于国家权利的庇护之下,导致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的特权地位的行成。综上所述,在外交保护这一问题上学界也存在着大量争议和分歧。
3.国有化标准及赔偿问题
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对其领土内的外国企业财产进行征收或没收,从而实行国有化是否具有合理性曾经产生过争议。以欧美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法学家认为:国有化可分为合法国有化与违法国有化两类情况。符合下述三个条件的国有化为合法的国有化:其一,国有化的实行必须是出于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其二,国有化须对外国投资者实行无差别待遇,即通常所说的国民待遇;其三,国有化所造成的损失须对外国投资者予以公正赔偿。不符合这三项条件的国有化则被归类于违法的国有化,可以追究相关国家的国家责任。对于三个合法国有化的条件,因前两个条件是国际法上公认的原则,第三项为发达国家的利益导向,也是存在争议的一项。发展中国家普遍认为,第三条其实质是变相的以是否公正赔偿作为区分国有化合法与否的惟一参考标准,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地位。
(二)协调
由于在国际投资保护中存在着上述法律冲突,为了在彼此冲突的基础上寻求共同利点,应对不同国家的国际投资保护问题法律地域性特点采取限制措施,建立一种统一、协调的对话平台则显得尤为重要。而国际法是一个跨地区性的法律学科,在这个问题上借助于国际法制度,无疑是有效的。国际上通行做法主要包括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与多边投资保护公约。其中,适用最为广泛的为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也是目前国际投资法律协调中最主要的方式。虽然其实质是一种契约,不同的各国当事人所缔结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其内容肯定具有差异性,但双方共同承认的投资者、受保护的`投资形式、投资者的待遇标准、政治风险的保证等该类基本构成要件是一致的。采取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特点有两处:一是协议的当事人范围确定优先,所调整的关系仅限于两国之间,更易于从各自的国情出发,更容易在尊重彼此的法律权益并顾及各自的特殊利益的基础上达成共识,从而,在协定中更利于协调一致,便于实际操作。二是在高度共识基础上所形成的双方条约,对于协定两国来说,具有高度的共同法律约束力,便于双方均完整的遵守和实际操作,降低发生争端的可能性。
然而,不同社会制度背景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两国,尤其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由于利益立场、国家背景不同,在有关条款的订立及解释上难以达到前述的高度共识,无法形成绝对法律约束力,使双方都各执己见,造成实际执行力不足,易造成条约的形式化,无法真正意义上实现争端的妥善解决。
因此,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并不是万能的,其只能对某些争端有实效或者有所缓解。
四、小结
国际海外私人直接投资的保护方式一般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两个方面,由于各国立场的差异,关于私人直接投资的规定有所冲突,在此背景下参照国际法以及各国缔结的双边或者多边协议是各国协调的有力工具。然而各国立场的不同、利益的不同导致即使是彼此订立的条约在解释上往往很难绝对统一,无法绝对保证投资环境的稳定,关于国际海外私人投资的保护依旧任重道远。
投资合同 篇7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0x年x月x日于中国武汉签署。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拥有良好的资本运作能力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乙方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和成熟的项目管理经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发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投资开发主体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武汉博震大康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博震大康)为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开发投资主体。
2、甲、乙双方通过对博震大康公司的控股,获得震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开发建设权,通过博震大康公司向甲、乙双方分配股东收益的形式,实现甲、乙双方预期的投资收益。
3、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的同时签署公司章程,并由乙方开始办理博震大康公司组建手续。
二、出资比例及支付
1、公司博震大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在博震大康公司出资比例为:甲方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乙方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2、博震大康公司注册成立时,甲、乙双方必须按以下约定向博震大康公司的帐户支付资金。甲方应200x年x月x日前将人民币5000万元支付至博震大康公司帐户;乙方应x年x月x日前将人民币5000万元支付至博震大康公司帐户。
3、以上各方如不能按上述约定时间足额注入资金,则视为该违约方对于其在博震大康公司中的相应比例的股权自动予以放弃,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或股东之外的他方办理股权转让的手续。
4、甲、乙双方须按照各自在博震大康公司中的出资比例承担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投资总额。经甲乙双方股东同意,博震大康公司也可以自行筹措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三、公司经营范围
房地产及房地产项目相关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销售策划;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
四、管理机构设置
1、博震大康公司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其中甲方推荐x名董事,乙方推荐x名董事。在董事会中,由甲方董事出任董事长,乙方董事出任副董事长。在项目公司中,乙方推荐总经理人选,甲方推荐副总经理人选;乙方推荐财务总监人选,甲方推荐出纳人选,上述人选由董事会聘任。
2、博震大康公司工程管理人员原则上从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中选派。双方派往博震大康公司中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章程进行管理。对不能胜任和违纪人员,项目公司有权辞退。
3、博震大康公司的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结算。博震大康公司因经营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收取的全部投资收益,按照甲、乙双方注册资本出资比例依法分配。
4、甲、乙双方承诺,博震大康公司投资收益如用于股权分配以外的用途,需经董事会决定后,报甲、乙双方确认后执行。
5、凡涉及博震大康公司的具体事项,均以博震大康公司章程的约定为准。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开发提供人民币x万元的启动资金(含投标保证金和注册资金);(2)与乙方共同制定公司博震大康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3)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甲方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提供人民币x万元的项目开发启动资金(含注册资金);
(2)负责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营开发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工程施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精心组织、科学操作,争取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利益的化;
(3)在甲方的协助下整理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资金的申报材料,办理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发建设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所需的信贷资金的各项手续;
(4)与甲方共同制定博震大康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5)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乙方义务。
第六条 合作条件和前提
(1)乙方负责该项目土地招拍挂条件设置相关工作,争取以 万元/亩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
(2)乙方借助其房地产开发经验,在合作建设期内,取得相应的税收优惠;
(3)土地招拍挂定金和摘牌后第一笔土地款由甲方出资80%,乙方出资20%,但乙方应不迟于3个月内(代垫之日起)将由甲方垫付的土地款归还甲方。
第七条 终止协议的约定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是以第六条约定的内容为合作前提和基础,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时,则另一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2、由于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终止执行协议,违约方按本协议履行赔偿责任。
3、由双方确认的因素造成博震大康公司无法履行责任,仍可能构成终止本协议的理由。
第七条 不可抗力因素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所不能控制且不可预见,或者虽可以预见,但不可避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一切事件。此种事件只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事故、战争、x、起义、兵变、社会动乱或动荡、破坏活动或任何其他类似的或不同的偶发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时,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终止协议,履约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不承担违约责任。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遭受不可抗力及其影响,并出具公证部门的证据。遭受此种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此种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
4、如果不可抗力发生或影响的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并且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时,任何一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项下有关各方的义务。当本协议因此被终止时,各方应公平合理地处理相互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交x仲裁委员会仲裁,并按x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事项所涉及的合同义务外,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其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承担其他的合同义务。
第九条 其他
1、没有或延迟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这种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也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的任何一项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进一步行使这种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采取任何其他补救措施。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须经项目公司投资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确认,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3、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协议规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4、本协议签署之后,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5、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副本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天下迪(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
(签字)
电话:
传真:
签约日期:
乙方:湖北大康集团公司
(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约代表:
(签字)
签约日期:
投资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订立。
鉴于:
1.为了发展高新技术,调整地方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经_________政府研究决定在_________设立_________高科技工业园。
2.为了加快工业园内的建设,_________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称甲方)与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称乙方)本着互惠互利、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合作开发_________高科技工业园,建设首期_________平方米基础设施的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工业园总规划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公路,北至_________公路,西至_________路。首期开发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实施。
第三条合作范围:工业园首期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平整土地,建设路网、排水系统,公共绿化,水、电通信的管沟等土建工程部分等。
第四条合作形式:由乙方提供_________元启动资金,首期_________亩基础工程由乙方承包建设。建设首期基础设施,建设费在出让土地中提取,分两部分。总规划未做好前出让每平方米土地提取_________元;做好总规划后,按总规划,参照国家定额做出预算,根据工程进度,定期结算及付款。
第五条首期_________平方米基础设施建设时间为_________年。
第六条乙方投入_________元,一年内不计利息,第二年起,在开发过程中未付清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费用,欠款部分按银行固定资产贷款计收利息。如乙方有合作项目,符合入园条件,可以地抵款,平整好的土地地价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第七条甲方责任
7.1取得土地使用开发权,办理土地使用有关手续;
7.2协调地方政府及村委会关系;
7.3监管施工质量;
7.4编写总体规划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7.5负责招商引资,并及时按出让土地面积兑现基础建设费给乙方;
7.6负责乙方委托的其他事宜;
7.7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第八条乙方责任
8.1负责落实启动资金到位;
8.2组织好施工,按质、按量、按时整理好土地交付给客商使用;
8.3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法律责任
9.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管辖。
9.2双方均应按履行各自的义务,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工业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陈述和保证
10.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工业园区管委会;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10.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投资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_______元给乙方。但无论如何,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_____%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11.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未履行义务,则应按逾期天数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但无论如何,违约金不超过合同约定总金额的_________%;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保密一方对因本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三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附件
14.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14.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投资合同 篇9
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合同
本合同郑重声明:
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本合同的双方为: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投资于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上述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在充分友好协商基础上,就设立信托事宜达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3.项目公司:指在xxx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4.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的资金信托业务。
5.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6.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7.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8.总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时产生的收益,减去信托财产应承担费用后的余额。
9.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10.信托文件:指①本合同、②信托计划、③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11.股权转让:指信托期满受托人将以信托资金形成的股权转让给XXXXXXX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不低于总信托资金。
第二条: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本合同第七条所列信托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计划》(以下简称________信托计划)及本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主要投资于项目公司的股权,通过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的开发、经营获取收益。
第三条 :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委托人在本合同、________信托计划,以及“风险申明书”等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进行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委托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
第四条:受托人确认。
1.受托人系经中国人民银行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批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机构,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号码为___________。
2.受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具备从事和参与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设立、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受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 委托人确认。
1.委托人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委托人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
2.委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设立、管理和运用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
3.在本合同项下信托有效期间,如果发生受托人终止情形,委托人将另行选任新的受托人,委托人不指定或无能力指定的,将按《信托法》的有关规定选任。
4.委托人保证已就信托资金设立信托的相关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5.委托人保证不以加入信托计划的形式达到非法目的或谋取非法收益。
6.委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受益人确认。
1.受益人系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权人,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与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则委托人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信托财产。
1.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系指委托人在本合同时的规定期限内,按约定方式向受托人交付的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信托的信托资金,以及该信托资金在信托设立后,在受托人管理和处分过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资产及收益。
2.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而独立存在,如果受托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销、或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不属于其可用于清算的财产。
3.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受托人保证遵循分开管理、独立核算的原则,确保信托财产的管理运作记录清晰、全面、准确。
4.加入信托计划时,委托人交付给受托人的信托资金是人民币资金,信托资金总额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委托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资金付至受托人如下帐户:
户名: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项下信托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成立。信托计划成立后,上述财产为信托财产。
6.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自交付日至________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时支付给受益人。
7.信托财产的构成
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数项: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资金;
(2)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处分而形成的财产;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4)除上述各项外的其他杂项收入。
第八条:信托费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应由信托财产承担:
(1)受托人报酬;
(2)文件或帐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3)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4)信息披露费用;
(5)律师费、审计费等中介费用;
(6)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7)按照有关规定应以信托财产承担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8)信托发行费用。
2.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按如下方式计算:
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信托资金÷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信托计划财产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3.受托人因违反本合同所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处理与本信托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不
列入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4.费用计提
(1)受托人报酬由受托人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提取;
(2)除受托人报酬外的其他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3)受托人按照信托资金数额的3%计提信托费用。
5.受托人报酬的提取
受托人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于收到项目公司信托费用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信托报酬。
6.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计算。
第九条:信托存续期。
1.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存续期为一年,自________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
2.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信托存续期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条: 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
1.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进行集合运用。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________信托计划。
2.受托人确认信托财产的管理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和有效管理的义务,力争实现信托财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3.受托人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单独记帐,分别核算,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分别管理。
4.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可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以及关系人的财产进行交易。
5.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不得将资金信托中的资金投资于自己或关系人发行的有价证券;不得将资金信托中的资金贷给自己或关系人。
第十一:条信托收益。
1.信托收益及其计算。
信托收益指包括股权溢价转让收益、银行存款利息在内的所有收入总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八条所列的费用后的余额部分。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收益按信托资金占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 信托收益=总信托收益×(信托资金÷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100%,信托收益率=总信托收益÷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100%。
2.信托收益的分配
信托收益按如下方法进行分配:
(1)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收益;
(2)信托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信托计划期满的____个工作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简称工作日)内。
(3)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划至本合同约定的受益人获取信托收益的银行帐户(简称信托利益划付帐户)。
第十二条: 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
1.受托人应就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单列帐户。信托财产经营产生的收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缴纳的税费由受托人从信托财产中支付;
2.所有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详见本合同第八条;
3.前述费用,如发生受托人垫付的,受托人可在垫付行为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直接从信托财产帐户中扣收。
第十三条: 风险揭示和风险承担。
1.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包括贷款风险、利率风险、管理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2.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受托人负责赔偿,不足赔偿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4.受托人确认,在信托存续期间受托人负有采取合理措施规避信托财产出现重大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的义务,但受托人不负有预见并随时告知委托人或受益人类似风险的义务。
5.受托人如有因违反信托目的或者违背受托人管理职责、管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在信托存续期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致使信托财产不能获得或实现预期收益时,甲乙双方应采取友好协商原则,积极有效寻求改进措施,尽量减少因风险带给信托财产的损失。
第十四条: 委托人其他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享有权利外,委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状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做出说明;
(2)按照《信托法》规定,信托一旦成立,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具有独立性,可以对抗第三人。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发生受托人依法终止清算情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受托人清算财产;
(3)委托人有权了解信托资金的基本运作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做出相应的说明,但委托人行使上述权利以不影响受托人正常管理和运作信托财产为限。委托人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情况;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承担义务外,委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2)保证所交付的资金来源合法,且为其合法可支配财产;
(3)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4)信托财产一经设立不得转移。在信托存续期间,非经法定程序,委托人基于本合同对受托人的委托是不可撤销或解除的,委托人不得提前划转信托帐户的资金,不得办理转托管,不得转移信托财产;
(5)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通过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托财产并获取利益,不得通过信托方式达到非法目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外,受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受托人享有依据约定的方式收取报酬的权利,受托人可以从信托财产中直接扣收委托人到期未支付的信托报酬;
(2)根据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3)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承担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目标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受托人因违反信托目的、违背管理职责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时,受托人应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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