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专业实习报告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专业实习报告 篇1
我是xxx技术学院XX级药学班的学生,20xx年7月-20xx年4月是期,我选择了两家单位作为我的点,时间为9个月,两家单位分别是湖北天药药业、连云港正大天晴医药有限公司。在此期间我在湖北天药药业(生产车间)为期2个月的和连云港正大天晴医药有限公司(销售部门)的。我严格遵守单位管理制度,工作认真踏实,理论联系实际,技术操作规范,能吃苦耐劳。通过,我对湖北天药药业的生产工作流程及连云港正大天晴医药有限公司的销售进一步熟悉,在过程中,我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勤奋好学、虚心向上的学习精神,能够吃苦耐劳,听从单位老师的安排,得到了老师的一致好评,并能很快的掌握药学知识及技能,从而为以后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我现在将整个情况做一下总结:
一、xxxx药业(生产车间)
20xx.8.2日-20xx.8.12日 固体二车间-包装:通过在包装工段的学习,主要是药品的外观的打印、质量检查等。我们在包装时通过:安瓶的印字、检验字迹的清晰度,然后再到包装机的包装(主要有说明书、有效日期、批号、捆盒、大箱包装、包装单等工序)虽然,在包装为期一周左右的时间我还是学到了不少关于药品外包装的程序,在一个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包装也是较为重要的工序,主要是药品的说明书、批号、有效日期、印字的清晰度都要严格把关,要做到认真负责的态度,要从一个企业长远的角度去考虑做到不必要的药害事件的发生。
20xx.812-20xx.8.20日 固体二车间-烫瓶:通过在烫瓶工段的学习了解,这个工段也要严格要求自己,注意人生安全。一般烫瓶的水温应在70-80度左右为宜,既不能水温过高也不能太低(温度过高主要是破坏药效成分,过低药瓶的外观不能清洁干净,影响药品的外观)为了自己的安全阶段我们要注意工作方法,注意机器停止后才能进行下一盘药的甩水,注意不要被烫伤。在烫瓶过程结束后要严格清理现场,不要有药品的残留,避免药品混锅等现象。在这段学习中我学习到了药物不同它的清洗要求也是不一样的,例如:维生素类药物就应该把水温调低一点,避免药物失效等。
20xx.8.21-20xx.9月初 固体二车间-洗瓶:洗瓶是药品在生产过程中最关键、最前面的工序。这个工段主要是药品在生产中要把药物装入安瓶的一个重要的工段。洗瓶时要注意把水注满,多次清洗,然后用甩水机把安瓶的水甩干。洗瓶主要是要把安瓶壁上的遗物、灰尘清洗掉。要保证安瓶的洁净度。
20xx.9月中旬 固体二车间-打包:这个工段是药品的最后一关,主要是对药品的小包装进行大箱打包,对药品的摆放、盖章(大箱的规格、批号、日期、锅号、打包单)进行要求,封箱时要严密。每一箱要都要有完整的盖章。
20xx.10月初 固体二车间-灭菌:这个工段主要是通过灭菌柜及电脑控制的,是否灭菌干净主要是靠时间、温度的控制。在一般的药物中都是30分钟100摄氏度的控制下灭菌。也要注意时间、温度的掌握,还要注意锅次不同、卫生管理都要合格。还要做到灌封工段结束后注意一些没有封口封好以及有碳化、破裂的都要做到及时的挑选出来,避免灭菌的效果。在每次的灭菌过程中及结束后做好每次的灭菌记载。
通过在湖北天药药业两个月的我学到了不少的东西和技能,在车间的学习也让我看到了一个企业的规章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一些基本的操作及工作的流程都是要必须掌握的。我学会了去怎样与自己的上级沟通交流,怎样去把每一个岗位的工作做好。药品生产是严格规范性很强的工作,应该去严格谨慎的对待。从而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去学习知识,去领悟方法。
二、xxx医药有限公司(销售部门)
为了过程中能更多的去学习知识,为了在今后的就业时少碰壁少走弯路,我后期的选择了连云港正大天晴医药有限公司的销售部门做医药代表,为了以后能更快的定位,我现在就抱着的机会好好的去磨练一下自己。销售行业是一个很能磨练人的行业,让你从中学会怎样去做人、做事、处理问题。我选择医药代表希望自己能学习好这个行业。我的地点是-上海 。
刚开始主要是跟着老代表学习,主要的任务就是医院的维护、跟客户培养感情。跟自己的客户讲解产品的知识,做一些学术性的宣传。通过跟客户的交流去了解工作中的不足及知识的欠缺。了解以后就多去改正找原因。然后,加以改正。使自己能跟好的为客户做好服务,帮客户去解决困难。让更多的医生放心的给患者提供更好的药品。从而也更好的让患者去放心的使用药品。解决医生的困难也给患者带来更好的治疗方法。通过对医药代表的了解学习还有很多值得我去研究,要想做个好的药代就要掌握很多本领。所以,作为药学专业的学生就要学会运用药学知识来解决客户的困难。从而,为人民的健康去做好自己应该的一份责任。
通过半年的,我自己认为还是学到了很多的东西。不再像在学校那会儿一样,不怎么操心紧迫。当自己踏入社会后真的就不一样了,面临着自己的就业、生存,自己的工作。中遇到许多的困难及麻烦我没有退缩,而是积极的去面对向困难挑战!是步入社会前的演练,也体会到社会中的坚信。作为即将踏入社会的我们在中给予一次学习和摸索的过程,从中学会长大、学会学习、学会处理一切事情。也非常感谢学校给予我们一个学习的机会,生涯已经结束,但我们的能力得到提高,我相信通过我们的也会学习了解不少东西。我也会以这次的经验方法去在未来的工作做到学以致用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也会更加努力的,相信自己会把专业知识很好的运用到工作的。
感谢学校精心培育,也感谢各位老师的学习指导。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做到最好!谢谢各位老师培育之恩!
专业实习报告 篇2
在我们接触市场营销专业课之前,我们专业特别的进行了这次专业认识的实习。这次实习从20xx年8月22日到9月9日,历时达三周之久。主要通过同学们在查看资料的前提下自行到社会上找实习单位的方式来进行的。效果很不错。这次专业认识的实习,是为了让我们对营销专业有一个初步的感性认识和了解,同时也对自己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以便在以后的学习中能够扬长补短。通过这次实习,也使我们初步培养了专业兴趣,初步设想了未来发展的方向,为今后的专业学习及就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过这三周的实习,我们基本上达到了初步学会发现营销问题并尝试用理论分析营销问题,收集、整理与分析资料,书写实习报告等专业认识的目的。这次实习在老师的指导和同学们的努力下,最终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一、商业企业的实习过程
(一)实习单位简介
我们实习的单位是郑州盛煌经贸有限公司,我们的实习主要是在它的营销部进行的。在人们消费水平逐渐提高,生活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今天,装修污染(装修污染的相关材料见附录一)却困扰着人们。而这家公司正是以改善人类居室环境为己任,为消费者提供有效的空气治理方案,以优秀的产品、专业的施工、合理的价位,为消费者打造一个无污染的家。治理装修污染是这家公司的主要工作,其主打产品是光触媒(光触媒的简介见附录二)。
(二)我们组的实习安排
从8月22至8月24日,我们在学校内部通过电子网络对专业知识进行初步浏览;8月25日我们组开始找实习单位,当天我们就选定了一家公司,但晚上经过考虑就把它辞了;8月26日,我们最终选定了郑州盛煌经贸有限公司;8月27日,休息一天;8月28日,我们正式上班,这一天到公司我们的主要工作就是查阅公司的相关资料,对公司进行一个初步的了解与认识;8月29日,我们根据公司经理的安排到该公司的营销部了解情况;8月30、31日,9月1、2、3日,我们被分别派往业务经营点,跟着公司的业务员学习业务经营;9月4、5日,我们休息两天;9月6、7、8、9日,根据老师的安排,我们在校内写实习报告。9月9日实习报告的上交,标志着这次为期三周的专业认识实习结束。
(三)我们的实习内容
我们组的实习内容主要是在围绕专业认识主题的前提下参加郑州盛煌经贸有限公司的业务经营工作。我们在接触顾客时,主要了解顾客的消费需求及消费心理;在与业务员相处时,主要学习其洽谈业务的语言和技巧;同时,我们也注意观察周围的一切,进一步了解我们的营销环境。我们以营销人的身份去参加真ooo枪ooo实弹的演练,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初步对营销专业有了感性的认识,同时也培养了我们的专业兴趣。
二、商业企业的营销特点及分析
(一)盛煌经贸有限公司的营销环境
营销环境是存在于企业营销部门外部的不可控制的因素和力量,这些因素和力量是影响企业营销活动及其目标实现的外部条件。任何企业的营销活动都不可能脱离周围的环境而孤立存在进行。所以任何一次的企业活动都要以环境为依据,主动地去适应环境,同时透过营销努力去影响外部环境,使环境有利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利于提高企业营销活动的有效性。
1.该企业的微观环境分析微观环境是指与企业紧密相连,直接影响企业营销能力的各种参与者,包括企业本身、市场营销渠道企业、顾客、竞争者以及社会公众。微观环境直接影响与制约企业的营销活动,多半与企业具有或多或少的经济关系。该企业的微观环境对企业本身的发展有很多不利。企业本身实力不强,资金不富,影响力不强,这直接影响其营销策略和营销投入。该企业的顾客却是那些有钱的主,因此这一点对公司来说是有利的营销环境。该企业的竞争对手很多,但这是无法改变的市场竞争规律。企业所面对的社会公众都是一群思想观念落后的中国人,使其很难在社会公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这些微观环境直接影响企业的营销活动。
2.该企业的宏观营销环境分析宏观环境是指影响微观环境的一系列巨大的社会力量,主要有:人口、经济、政治、法律、科学技术、社会文化及自然生态等因素。宏观环境一般以微观环境为媒介去影响和制约企业的营销活动,在特定场合,也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营销活动。该企业位于郑州市区,郑州市是一个省会城市,人口集中,政治法律等都比较完善,但该企业面对的一个瓶劲问题是无法生产及引进真正能够消除污染的产品与设备,这也是目前的科技所不能达到的,这直接关系公司的营销策略。不完美的产品,肯定得不到顾客的十分满意,从而影响企业的销售额。
(二)该企业的营销特点及分析
该企业采取的营销路子是绿色营销和体验营销,同时以推销策略为主攻力。
1、绿色营销绿色营销,广义的解释,指企业营销活动中体现的社会价值观、伦理道德观,充分考虑社会效益,既自觉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更自觉抵制各种有害营销。因此,广义的绿色营销,也称伦理营销。狭义的绿色营销,主要指企业在营销活动中,谋求消费者利益、企业利益与环境利益的协调,既要充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实现企业利润目标,也要充分注意自然生态平衡,实现经济与市场可持续发展。因此,狭义的绿色营销,也称生态营销或环境营销。绿色营销与传统营销相比有着更为突出的特征:
(1)绿色消费是开展绿色营销的前提;
(2)绿色观念是绿色营销的指导思想;
(3)绿色体制是绿色营销的法制保障;
(4)绿色科技是绿色营销的物质保证。郑州盛煌经贸有限公司,其行的就是绿色营销,在人们生活质量逐渐提高的今天,各种装修污染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而该公司致力改善人类居室环境,降低装修污染对人们的危害。这种营销的出发点就是以满足绿色需求为中心,并以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为已任,着眼未来,追求技术进步,促进绿色产品的发展。当然这家公司也是“环保回归”热潮的附属品。
2、体验营销体验经济时代的到来使生产和消费行为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消费者在消费产品和服务时,已经不仅仅停留在产品和服务的本身,而是更加关注他们的感官体验和思维认同的过程。这些变化使企业的营销方式面临巨大的挑战的同时也提供了一定的机会。面临体验经济和体验消费的到来,体验营销应运而生。体验营销要求企业必须以服务为舞台,以商品为道具,围绕消费者创造出值得回忆的活动,使客户与企业建立合作,以此促进企业达到增加产品销售量的目的。郑州盛煌经贸有限公司的产品本身也是一种服务性产品,而其体现的就是一种体验经济。面对这种体验经济,公司肯定会采取相应的体验营销。公司对顾客的承诺就是“先治理,后收费;不达标,不收费”。并且在小区内经常进行一些免费的治理活动等。这些营销的策略,无不维绕着以体验为基础来吸引消费者,并增加其产品的附加值,从而建立品牌,取得消费者的认同。
3、该企业的促销策略促销是促进产品销售的简称。从市场营销的角度看,促销是企业通过人员和非人员的方式,沟通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引发、刺激消费者的消费欲望和兴趣,使其产生购买行为的活动。促销以沟通信息为核心,以引发、刺激消费者产生购买行为为目的。郑州盛煌经贸有限公司采取的促销方式主要是人员促销,它一般情况是在一个新建的人数少而集中的小区内进行,这样能够直接的接触顾客,但公司也会采取一些人员促销,如派发广告单,免费上门检测服务等措施。该公司在促销策略上以推式策略为指导思想。公司主要运用人员推销的方式把产品推向市场,由于该公司的产品单位价值较高、性能复杂、流通环节比较少、市场比较集中,所以非常适合这种推式策略。
三、营销建议根据以上对郑州盛煌经贸有限公司的营销特点的分析,我们可以从几方面对其进行建议:
(一)营销环境的改善
该公司所面临的最不利的营销环境就是社会公众对其产品质量的怀疑。造成这一原因也有几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公司本身实力不足,在产品技术开发与引进上欠缺,开发不出真正能够消除装修污染的产品;另一方面公司对竞争对手的关注程度不够,公司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竞争对手有几个,实力怎样,信息闭塞。针对公司存在这样的现状,公司应该在自己的产品与引进上多下功夫,同时,应该加强自身的信息系统管理,最快、最准的掌握市场动态。
(二)推销人员的素质有待提升
人员推销是一个综合的复杂的过程,它既是信息沟通过程,也是商品交换过程,推销人员的素质决定人员推销质量的好坏,乃至推销活动的成败。一个成功的推销人员应该在态度上积极热忱,勇敢进取;在知识储存上应该非常雄厚;在个人修养上应该文明礼貌,善于应变,技巧娴熟。而公司走在第一线的推销人员知识水平都较低,更谈不上专业知识,在工作态度上又缺乏热忱与激情。该公司的推销员在一个小区内不是自己主动上门接触顾客,而是自己挂一个牌子站在一旁让顾客去找他。这种推销方式不错,但不适合他们的产品,他们的产品是很容易被顾客忽视的产品,只有推销员主动上门拜访顾客,主动推销,才能走出公司销售额的低谷。公司应该注重培训第一线的推销人员,只有不断提升他们的素质才能更好的为公司创收益。
(三)该公司的广告策略应该加强
该公司的广告只是简单的传单派送,没有其它非常有力地广告措施相扶。在传单满天飞的今天没有几个人非常重视到手的传单。该公司的产品是一种新产品,一种几乎是不为人知的产品,目前这个行业市场非常混乱,消费者根本不敢相信任何一家的产品,况且报纸上还经常出现一些对类似产品的批判报道。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调整广告策略,适当地在广告投资上多加开支。
四、实习体会和收获三周的专业认识
实习给我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为它让我们学到了很多的东西,俗话说的好“读一卷书,不如行万里路!”通过这次实习,我们对企业、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基本状况也有所了解;对市场营销的几个细分方向有一定的认识与掌握;更好的是我们开始学会发现营销问题,并能尝试用理论分析基本营销问题;初步学习了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分析;也初步掌握了实习报告的书写内容及方法。这次实习我们也对营销专业有了感性的认识,对自己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培养了学习专业的兴趣,相信在今后的专业学习及就业中会有坚实的基础。在这次实习中,我们小组八个人在行动上能够保持一致,在问题讨论上能够积极响应,在实习过程中,能够各尽其职,尽其所能。通过这次实习,不但让我们对专业有了初步的认识,更让我们初步培养了团队精神。在历经三周的实习中,我们齐心协力,最终圆满地完成了这次专业认识实习的任务。
专业实习报告 篇3
尊敬的`党组织:
又不得不用飞逝来形容时间流逝的速度了。随着七月的结束,八月的开始,我为期二个月的专业实习也随之结束。这次的暑期实习就如同一次社会实践,把我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客观实践中,使自己所学的知识能够很好的“学以致用”。
六月初的一天,我很幸运的得到了瑞安市中信会计代理所实习的机会。刚来的第一周,看着这里的老师们有条不紊的处理着事务。“你好!我们是地税代理,请问你们这月要报多少?”一次次的对话都透着会计的气息。这里就是地税后面的中信会计代理所,也是我实习的单位。他们的业务全部是关于企业外帐的处理。有超市的,有眼镜厂的,有百货的等等单位的业务。而在这里,我的任务就是跟着我的指导老师—林小平老师一起做业务的处理。总的来说,我的实习内容可以概括为两方面:
(1)在15日前跟老师一起填制凭证,根据原始凭证制单;
(2)15日后做月末凭证处理:审核并记账、打印凭证、填制并打印报表、开出入库单、日报表、黏贴单据、装订凭证、登记日记账等期末处理。
老师告诉我:税务上规定,每月的的15号之前要把上月的地税、国税等各项税费申报好,因而在平常的时间里,基本上是老师做复杂的企业的账务和报税等事务,而一些简单的企业或小规模公司则会交我做处理。刚开始做账的时候,凭着自己几年的会计学习以及在学校的模拟实训,对于每个月的销售、购料、货款入账及费用的发生处理会感觉很简单,但真正操作的时候还是遇到了不少麻烦,不过最后通过摸索,再参照上月的凭证还是能顺利的处理好。而对于月末的成本结转、材料发出的成本却真正的难道了我,后来我只得请教老师,才明白它的处理方法并非如同书上的内容。主营业务成本需根据主营收入的85%-86%而得,材料成本则是主营业务成本减料、工、费倒挤得出,然而这些的计算并不固定,这就需要结合更多的会计知识了,因为他们有时需要灵活运用,因为不同单位的业务发生则会有不同的比率计算。就像一些企业税务上实行的是汇算清缴的,则该企业的成本就要考虑净利润了,月末利润则要控制在收入的4%内。半个月后,我的工作内容就是处理本月做的上月凭证的最后处理。因为我们处理业务都是用用友软件操作的,所以首先是对凭证的审核和记账,其次是填制和打印报表、打印凭证,然后黏贴单据填写日报表、开出入库但,最后装订凭证并登记日记账。这些事情虽然简单,但却要非常的细心、注意每个细节,以免出现数字的差错。
“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两个月的实习,使我学到了不少的东西,了解了不少知识,也看到了自己对会计知识的程度。这次的实习告诉我,理论是否扎实很关键。如果没打好理论知识,真正到了工作时会没有头绪。从中我也发现了自己的很多不足,自己的专业知识还很欠缺,一些理论知识还无法贯通地运用到实践中。实习期间我曾对枯燥的账目和数字心生烦闷,以至经常出错,反之我用心做,反而左右逢源。因此我觉的做账的时候应切记自己的粗心大意,要恒心、细心的去真正热爱它,这样才会做好并做的更好。
这次的社会暑期实习,我可谓受益匪浅。我决定回校后对自己的专业加以巩固,改正自己的不足,刻苦学习。
专业实习报告 篇4
一.实习动机:学习了新闻专业有一年半的时间,对以后能从事记者职业非常荣幸,也十分热爱,甚至可以说是更多的是憧憬,新闻专业实习心得总结报告。通过对新闻写作和新闻理论以及新闻编辑学的学习,有了一定的理论基础,但是似乎理论缺少了实践也不甚完美,有时甚至只能是空谈。于是在本学期的实习阶段,想通过自己的实践将这些理论与实际的应用相结合,在新闻采编的的实践过程中提高自己的能力,特别是新闻写作方面总体把握的能力和新闻敏感。在电视台实习的过程中,通过切身实地的参与,增加对电视节目的策划和录制以及播出整个过程的认知和把握,增加对广播电视的知识,以期能为以后从事新闻职业打下更好的基础。
二.实习目的:了解报纸出版的过程、学习新闻写作的采编流程,对其进行分析,并结合所掌握的理论达到提高自己对新闻认识的目的。通过切身实地的参与,增加对电视节目的策划和录制以及播出整个过程的认知和把握
三.实习任务:新闻采编和栏目策划以及录制
四.单位概况
1.基本情况:位于**市**区**路**号**大厦(**新闻报社)
****区**路**号南楼二层(中国**电视台) 2.单位简介:《**新闻报》是**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中央级媒体,创刊于1993年5月5日。作为全国新闻行业的权威性报纸,**新闻报的定位是:立足传媒界、报道传媒界、服务传媒界、开拓界内外。由于覆盖了全国各地的报刊、电视台、电台、有线电视台、网络媒体、新闻传媒**部门、新闻传媒研究机构,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宣传广告部门、广告中介单位、传播策划公司、新闻器材产销企业等,**新闻报被誉为“媒体中的媒体,新闻中的新闻”,心得体会《新闻专业实习心得总结报告》。
中国**电视台(cetv)创办于1986年,是国内唯一的国家级专业电视台,隶属于**部,接受国家广电总局的行业指导。
五、初步认识:报纸是一种舆论工具,它对于社会舆论导向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在我国社会经济的转型和攻关阶段。报纸内容坚持的四个基本点——时政新闻是支点,娱乐新闻是亮点,社会新闻是卖点,经济新闻是看点。我有幸在《**新闻报》的时政专题部,能够多的了解社会的现状和表象。电视有声色全貌的优势,通俗易懂,受众范围较广,所以在舆论引导和信息传递以及**作用方面的作用更明显,实习期间,我在**电视台的《公益》(《点燃希望》)和《孕婴专家》以及新创办的《奇罗星》栏目组学习过一段时间。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在《奇罗星》的策划和拍摄过程,真正体会到了作为一个电视人的辛苦,希望它在七月份顺利播出。
六、实习状况和感受
从2月17日到6月1日,我在《**新闻报》《中国**电视台》进行了三个多月的实习。
第一天到日报社时政专题部报到时,心里有点忐忑不安,看到编辑记者来来去去的忙碌身影,不知该从哪里入手。部里几位老师都很热情,为我倒水,递给我报纸看,跟我聊天,很快消除紧张,让我大胆的想融入这个新的集体。
接热线电话,有价值的新闻线索,需要及时的记录,然后跟老师商量是否值得采写,如何采写。新闻最容易忽略的是一些事实细节,比如人物、地点、时间必须有确凿的事实依据,否则可能会引起不良后果。打电话四处查找知情者,确认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为了能我更全面地了解新闻报纸出版工作的全貌,报社领导安排我在采访、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部门工作,使我受益匪浅。
有时出去采访,有时坐在报社的电脑前,浏览新闻,敲打着键盘,记录下自己当天采访来的新闻。
四处奔波,有时也跟着记者出去采访。记忆最深的是在山东德州跟老总出差的一次,那次我们要做的新闻基本资料都差不多,完全可以及时赶回去,准备写稿。我们副主编刘立杰老师对我说:走,出去转转,看看有没有可作的。就这样,我们俩开着车在德州武城县的郊外乱转,没有线索。老师说,你注意看沟里有没有污水,这样就可以发现隐蔽的化工厂。说也奇怪,还真的让我们俩发现了,一条臭水沟,但是看不到排水口,正当我们站在旁边拍照发愁的时候。两位下地干活回来的老乡把车停在我们旁边,告诉我们排水口的具体位置。就在我们记录现场情况的时候,陆续有老乡过来主动告诉我们化工厂的情况和他们深受其害的感受。这条新闻完全是扫出来,这次经历告诉我:新闻不是没有,只要你肯找,就一定会有的,而且会是很精彩的新闻。
专业实习报告 篇5
序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20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2/0A-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20x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20xx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20x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
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
1996年9月四平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开工。
1999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20xx年4月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20xx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贸公司法律顾问)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中兴二期工程建筑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20xx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20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20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
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
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
四、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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