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2020-07-17 施工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施工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施工合同 篇1

  承建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装饰装修合同示范文本》的规范,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筑面积:

  2、工程地点:

  3、结构类型:

  第二条 施工方式及范围

  4、施工方式:

  5、施工范围:

  第三条 合同工期

  6、合同工期:自 年 月 日起进厂做施工准备工作,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止竣工,共计 天。工程竣工按主体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进行,但不得影响主体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按规定进行调整。具体每栋楼的开工日期按工程部出具开工令为准。

  第四条 质量标准

  8、工程质量:按照主体施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级标准。

  9、结算方式:按保温面积 ㎡估算,最终以实际保温面积展开结算。

  10、合同施工价款:本外墙保温以单价 元(不含税金)计算。外墙真实漆以单价 元(不含税金)计算。

  11、本工程包工包料。双方如对工程量存在争议,以审计为准。(按后期实测实量的面积计算)。

  第五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五天,向乙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主体交接,需修整另行计算,为乙方无偿提供临时设施、施工中所需的水、电及材料堆放简易场地。施工用脚手架由 方承担。

  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监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证手续(变更必须经公司盖章生效)和其他事宜。

  第六条 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照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确保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施工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需要变更的部分及图纸以外的签证必须经甲方认可盖章,否则无效。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所完成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乙方竣工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原则上从竣工之日起不超过10天)。

  6、乙方服从甲方和监理监督,施工质量应符合甲方设计要求。

  第七条 关于工期变更及逾期竣工的约定

  1、如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前期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如因乙方责任,不能按工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连续停工12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4、因大风、下雨不良天气影响施工质量的情况下,不能施工;室外温度低于5℃的时间段不允许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乙方承诺确保用于工程的所有材料符合国家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要求,承诺聚苯板厚度不小于 cm,单位容重不小于 kg/m3。(按工程设计要求)。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墙体。

  3、乙方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河南省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实施细则》、《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144—20xx)以及国家现行、相关的规范、标准、规程进行施工。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10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工期予以顺延。

  5、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和材料进场后,乙方抓紧时间进行施工,工程进度款依据进度计划及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甲方如不能及时付款,工期顺延,并支付乙方的损失。

  第九条 工程承包款结算的约定

  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工人、材料进场,甲方支付总工程款的 %,约 元人民币,按工程进度支付。每月25日书面报当月完成的工程量,下月5日支付以完成工程量 %工程款。

  第十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不得将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产品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所有材料进场后,须经监理人员及甲方代表抽样检验,符合约定标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并遵守甲方的

  ngzhidu/">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施工。施工中如有发生工伤事故或对甲方、第三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赔偿。

  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工,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因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施工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彭阳县王洼镇人民政府

  承包方(乙方):固原利原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监督方(丙方):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明确责任,圆满完成工程建设内容,并

  根据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现甲、乙、丙三方签订该工程承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协议时间:二0一一年 月 日

  二、协议地点:彭阳县王洼镇人民政府

  三、施工地点:彭阳县王洼镇汪家湾居民点(南街新村)。

  四、施工期限:40天。

  五、建设内容:

  1、计划新打机井2眼,并配套补偿器、水泵、水管。

  2、机井管理房2座(3.5m*3.5m*2.8m)。

  3、20m蓄水池2座及蓄水池管理房两座(r=2.2m*高2.6m)。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协调并给乙方提供施工场地、道路、施工用水及

  电(三通一平)等条件。临时用电距离井址二十米范围内,保证功率40KW,电流电压正常。 3

  2、甲方委派工程代表对工程全过程协调,保证乙方按期完成

  工程。

  3、甲方如有变更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做好交接手续。

  4、由甲方出面协调相关单位到现场对井址及建筑物位置确定。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工地现场配备经验丰富的施工管理和技术人员,主要负责人要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并负责制定出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为顺利施工提供组织保证。

  3、乙方必须于合同签定之日起且具备开工条件十天内,进驻施工地点,若不能按期进驻,合同自行作废。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当地群众生活风俗习惯,不得与群众正面冲突,遇到群众干扰或阻挠施工,应立即报告甲方出面协调解决。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说明和质量要求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内容,若涉及到图纸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时,乙方技术员及施工负责人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变更设计。若需变更,则变更建设内容的相关费用由甲方协调丙方承担。

  6、乙方应在工地配备专职质量技术人员做好质量检查及各种实验资料的记录。并积极协助甲方人员工作,及时提供甲方所需的真实数据及资料。

  7、乙方必须按设计标准施工,井壁管、防沙材料、箍筋等辅助材料,以及配套补偿器、水泵、水管、电缆,必须是国标产品,不得以次充好。

  8、乙方应做好施工日记的记录工作,并详细填报工程质量评定表。

  9、甲方若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按设计规范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乙方在接到书面整改通知单后,必须立即整改。若强行施工,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并由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的计价款全部由甲方扣除,作为延误工期补偿费。

  10、乙方应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在施工范围内的钻井安全事故及机械事故责任由乙方完全承担。

  1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前、施工过程和项目竣工后的照片各一套(规格为5寸彩照)。如在规定深度内,不能打出水,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2、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工程工期若需改变,须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13、施工结束后,经三方(甲、乙、丙)验收合格,乙方负责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

  (三)丙方责任

  1.根据县人民政府专题常务会议纪要[20xx]3号精神。负责

  承担彭阳县王洼镇汪家湾居民点(南街新村)机井及配套工程费用。

  2、负责工程费审核、按期拨付,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竣工验

  收等工作。

  3、委派甲方对工程全过程协调管理,保证乙方按期完成工程。

  七、工程造价及费用承担

  本工程所有费用由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丙方)全部承担。

  一是机井管理房2座造价4.8万元,二是蓄水池20立方米2座造价2.6万元,三是蓄水池管理房2座,造价2.08万元,四是机井2眼,深各100米,1026元/米(按实际米数计算)。工程总造价概算叁十万元整。

  八、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进场、机械到位后,预付工程款合同造价的30%,作为乙方工程建设材料购置款;工程过半,甲方付乙方工程造价的40%;工程竣工后,经组织验收合格且符合设计要求,由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下余30%工程余款。

  九、协议时效

  本《合同》是甲、乙、丙三方在互利、平等的原则下制定,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十、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及本《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地址: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20xx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地下室防水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名称:

  3)、工程内容:在原有基础上新做一层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施工(卷材为聚酯胎3mm厚,-15°),包含细部处理,底部基层处理剂的施工,附加层的施工,施工缝和后浇带的防水处理及与本工程有关的零星工程。

  二、 承包范围及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文明施工。

  三、 主材选用及工程价款等:

  1、 选用材质:“聚酯胎3mm厚,-15° 防水卷材,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提供材料的合格证书、材料检验证书、材料样板及乙方施工资格证书。材料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场开工

  2、 本合同价格包括材料现场转运、垃圾的清运、清除(运离施工现场)

  3、 施工厚度要求:采用外mm厚“ ” 防水卷材

  4、全部包工包料,单价为 元/平方。

  6、面积:按甲方确认的实做面积结算,此价格为含税人民币价格。

  四、 工期:按甲方项目部所安排的进度施工。

  五、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2)、承包人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图集和设计图纸的规定。并符合发包人的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2-XX)及《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XX),防水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并经发包人、监理、承包人共同见证取样,送法定检测部门检测合格,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工程质量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为五年。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且达到质量标准的工程量,每平方米铺贴面积 元,该铺贴面积仅指铺贴完成的外表面积,其它如细部处理、底部基层处理剂的施工、附加层的施工、施工缝和后浇带的处理等均不再计算工程量,不再另计任何费用。

  在承包人承包的防水工程范围内的一切检测费(材料等)均有承包人承担,不再另计任何费用。

  达不到质量标准时,由承包人返工,因返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承包人拒绝返工的、或工期严重滞后时,由发包人另外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承包人已经施工的工程量,发包人可拒付任何费用,承包人对此无任何异议。

  七、工程款支付办法:

  1、当地下室底板及外墙板外侧防水层全部施工完毕,经质监站、监理单位、发包人、承包人共同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在主体施工单位施工完回填土方后, 7日内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外墙防水已完工程量的60%;土方回填施工时,承包人应派专人在现场跟班作业,以防泥工施工时破坏防水层;

  2、在土方回填后30日内的适当时间,发包人组织承包人、监理单位不少于两次的地下室防水效果初验;在此期间,承包人整理施工资料提交给发包人;初验中没有发现问题,资料提交齐全有效,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所施工的底板防水和外墙防水已完工程量的25%;若在初验中发现渗漏或超过规范规定的湿渍等质量问题、或资料有缺陷时,顺延本次工程款的支付时间,直至承包人解决好所发现的问题;

  3、在地下室底板和外墙后浇带等主体结构施工前后,承包人应及时配合,完成后浇带部位的防水层施工;在后浇带等部位的防水层施工完毕后的14日内,经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共同初验合格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所施工的全部已完工程量的`10%;

  4、承包人剩余5%的工程款转作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的14日内,由发包人无息退还给承包人。保修期间出现保修事件时,保修金不足部分由承包人交付。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自行解决民工食宿。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十、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工序的施工,必须经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十一、安全施工 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其费用;施工开始前,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包人施工人员发生工伤事故者,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理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负责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赔付。实际费用与理赔金额的差额由承包人承担。一旦发生重伤事故或伤亡事故者,发包人最终一次性赔付当事人的最高赔偿金以保险公司理赔的数额为最高封顶数额,其余由承包人承担。

  十二、工程变更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无权擅自变更;承包人应严格执行设计单位或发包人所出具的变更通知;工程变更涉及费用增减的,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工程转包和分包

  本工程严禁分包和转包;一经发现,发包人可立即与承包人解除合同,工程款不予支付。

  十四、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暴雨、暴雪、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不可抗力,双方的损失分别由各自承担自身的损失。

  十五、保险

  承包人应为其工地所有施工人员以及进入工地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包人的财物保险等。

  十六、关于意外停工的约定

  因停水、停电、天气恶劣以及其它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致使工程停工的,承包人的窝工工时费和生活费、机械停置费和租赁费、材料占用资金损失等以及或因上述原因引起的承包人的费用支出,发包人一概不予补偿;却因特殊原因,停工时间可能相对较长时,经承发包双方协商同意并在确定再次复工的时间后,承包人可采取人员、机械退场的措施、并保护好已完工程,此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十七、工程质量保修

  本防水工程的保修期为五年;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十八、违约责任:

  1、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做足一切安全措失,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合同所规定且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否则一经发现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需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20%的违约金。

  3、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品牌及项目部所要求的施工工序及材料厚度严格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否则,一经发现,甲方可拒付乙方工程款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倍的违约金。

  4、 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中途停工,否则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20%的违约金。

  5、 在乙方施工期间,乙方工人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管理,不得有任何偷盗行为或损坏现场成品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损失的金额以甲方确认的为准,且此款甲方有权直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完工,否则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1%的违约金,如超过三天仍未满足施工要求的,甲方可单方面中止合同,乙方所有工程款不予支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 在保修期间(保修期为五年),如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甲方电话通知24小时进行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修复,所发生的费用(费用金额无须乙方同意以甲方确认的为准)甲方有权直接在乙方工程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份可向乙方追索。

  8、 在全部完工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验收所需具备的一切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9、 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必须做到场地干净整洁、无任何垃圾,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验收并有权自行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所损失的金额以甲方确认的为准。

  十九、廉洁条款

  1、严禁甲方人员以任何方式明、暗示乙方请吃、请喝、收受乙方礼金、礼品或接受提供的其它私人便利或利益。

  2、严禁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如果出现乙方在履约过程进行私下请吃、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等一切非正常的经济活动,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退场等一切经济损失,所损失的金额以甲方确认的为准,并且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如果乙方事后主动积极向甲方陈述事实或乙方有证据显示以上行为为甲方人员施压的不得已行为,则乙方可保留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二十、其他事项:

  1、 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20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20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4

  发包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总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精神,本着各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消防工程具体情况,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有限公司一期消防工程

  2.设计单位:

  3.工程地点: 路

  二、各方职责

  甲方: 乙方: 丙方: 技术文件和承包范围

  技术文件:

  1、(一期工程)施工图

  2、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杭公消审[ ]第 号

  3、施工图审查报告

  4、(二期工程)消防系统图

  5、投标文件(预算书)

  承包范围:

  主厂房、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全部消防系统

  包括:消防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地下层通风和排烟系统、消防广播和消防电话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成套消防箱(含水枪和消防带、报警按钮等)、成套灭火器箱(含灭火器)、室外消火栓接合器、成套消防和喷淋泵系统(含控制柜)、消防报警备用电源、电梯消防接口、投标预算书中所列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的联动控制系统;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供货安装除外)等全部消防系统的采供、安装和调试。

  第一条 工程造价

  主厂房、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全部消防系统造价按一次性包干总价 万元(其中包括如下费用)。

  1、总包管理费3%

  2、市场价格风险调整的不可预见费用

  3、消防验收、消防检测费用(电气检测费用除外)

  4、设计变更调整的费用(以提供的技术文件为依据)

  5、其它与领取《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的所有费用。

  6、对建设单位消防系统及设备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

  7、涉及对非承包范围的工程(如防火门等)进行检查、指导,资料整理和消防验收。

  第二条 工期要求和开工日期

  1、工期要求:

  主厂房: 天(到 年 月 日止)起始时间要明确

  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工期及起止时间

  2、同时必须满足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要求。

  (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表要抄送消防工程的施工单位)

  第三条 质量要求和评定标准

  1、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消防和设计要求

  2、评定标准:按国家和杭州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 安全生产规范执行

  必须符合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要求。

  第五条 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方式和要求

  1、本工程的材料及设备由丙方采购。按规定报甲方、总包、监理单位验收,由甲方、总包、监理单位盖章确认。

  2、材料及设备品牌必须采用投标时确定的品种、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并且符合消防要求,以保证质量。

  第六条 工期、质量保证金

  1、丙方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全部达到本协议承诺的要求,愿支付给甲方项目保证金为 万元(其中质量保证金 万元,工期保证金 万元,文明、安全保证金 万元)。

  2、项目保证金的支付:

  本协议签订后七天内,丙方交纳给甲方项目保证金 万元。

  3、竣工后经验收达到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的,在二个月内,甲方将项目保证金退还给丙方(项目保证金不计息)。

  第七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 房屋结顶 天,甲方支付给丙方 万元;

  2、 丙方支付给乙方总包管理费 %( 万元);

  3、 房屋结顶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

  4、 竣工后并且交付《消防验收合格证》和全部竣工技术资料时支付到总工程款的 %;

  5、 余款 万元(其中 万元作为工程保修金),在满一年后支付 万元, 万元工程保修金满二年后按规定返还(保修金不计息)。

  6、 接受工程价款的

  单位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第八条 工程质量保修 保修期为二年。在保修期间,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通知起 小时内派员进行保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修理,费用从保修金内直接扣除。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1、工期违约:丙方如不能按期竣工,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同时每逾期一天再按每个单体工程计 元/天计算罚金支付给甲方。

  2、质量违约:丙方保证消防工程全部达到合格并符合设计和消防要求,丙方如未达到以上承诺, 万元保证金作为丙方违约金予以罚没。

  3、安全文明:符合国家和杭州市有规定要求。丙方承诺确保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任何人员安全事故,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丙方全额承担,并愿将 万元人民币作为丙方违约金予以罚没。

  4、自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之日起,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具、临时设施等全部在一个月内撤出施工现场,逾期按丙方违约处理。每逾期一天,丙方应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按 元/天计取。

  5、丙方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监理公司和甲方的管理和遵守总包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罚款,每次 元/次。

  第十一条 其它

  1、丙方必须负责施工范围现场的治安、环卫、防盗、防火,安全等多项管理,负责与环卫、交通、环保、市容、园文、治安、居民等部门的关系疏通工作,如发生费用问题由丙方自行承担。

  2、甲方负责将施工用水、用电接至消控中心和泵房,其余由丙方负责验收。

  3、施工用水、用电由丙方直接与总包单位结算。

  4、甲乙丙方同意本协议与今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招标文件及的承诺书、补充协议书等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5、本协议履行地为本工程所在地。

  6、本协议一式六份,叁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杭州富新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5

  移动室内信号分布系统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府谷县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

  为改善甲方所在地内的中国移动GSM/TD/WLAN手机信号覆盖效果,由甲方提供场地,乙方提供并安装GSM室内信号分布系统以及相关设备。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共计年,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第三条:甲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负责为乙方免费提供安装设备的房间或者设备挂墙安装的位置及室内外天线和馈线悬挂安装的位置,并提供施工必须的基建图纸。

  2、甲方负责为乙方所有用电设备提供可靠市电,规格为220伏、20安、50赫兹的交流电,并为乙方提供设备工作地线的接入点和预埋位置。

  3、在施工期间,甲方安排1~2人负责配合乙方施工人员进行设备的安装和室内馈线的布放工作,以及乙方通信光缆的接入。

  4、系统投入使用后,甲方应为乙方进行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紧急检修以及扩容改造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并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

  5、投入使用后,甲方协助乙方保管安装在甲方处的乙方设施(包括主机及传输等所有设备),如避免设备遭到人为的破坏、被盗及防水、防尘等。

  6、甲方如需内部装修或规划,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给予配合或线路调整,以避免对乙方的通信设备及线路造成损坏。

  第四条:乙方义务和责任

  1、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室内分布系统设备及相关传输设备、传输光缆、附属件等全套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

  2、乙方负责系统设计和设备的安装、维护等。乙方根据网络覆盖情况的变化,有权更改或拆除所装设备。乙方如单方面提出拆除全部设备,需和甲方协商确定拆除工期等事宜(至少留给甲方一个月的准备期)。

  3、乙方在施工和维护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的安排,避免影响甲方的正常业务。

  4、乙方在施工和维护过程中,应当爱护甲方设施,损坏要负责维修或赔偿。

  5、乙方在工程施工前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尽量避免损坏甲方的室内装修和影响美观,如影响室内装修,应及时与甲方协调。

  第五条:电费结算及缴费细则

  1、电费:乙方安装在甲方处设备的用电量,按电度表指示的实际耗电量计算,乙方按 元/度的标准向甲方交付电费,如遇政策性电价调整,乙方用电价格随之调整,每年结算一次,根据乙方电表数按时结算。

  2、缴费:电费按照合同租赁年度进行结算,乙方于每一年度期满后的次月内向甲方予以支付该年度全额电费,但甲方应提前十五日向乙方出具等额的发票,乙方拖欠电费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乙方拖欠电费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停止供电。

  3、系统投入使用后,甲方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供电,除火灾等紧急情况或者市电停电等不可抗拒因素引起停电外,不得随意关闭设备电源。

  第六条: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应首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无法协商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若有恶意延缓、妨碍、阻挠本协议执行的行为发生,受损的一方可做损失评估,要求相应的赔偿。

  第七条:双方工作联系人员及电话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一份,乙方叁份,按照较晚一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地址:

  甲方代表:

  甲方盖章:

  年月日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府谷县分公司 地址:乙方代表: 乙方盖章: 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6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施工合同编号为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施工合同” )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施工合同基础上变更施工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因乙方新购置一批自卸车辆,甲方应保证乙方土方总运量,不低于 方。

  2、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停工,每天补偿车辆误工费500元。具体包括:

  2.1、甲方应保证乙方施工人员住宿通水通电,如断水断电超24小时,乙方无条件停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2、如天气及路况达到可开工的条件,甲方无法安排乙方施工超24小时,乙方有权停运,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3、节假日、双休日或者银行出现故障和特殊情况可顺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工程款,如超过48小时乙方有权停运,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4、甲方保证施工工地内有人发货、验收,因甲方工作不到位造

  成乙方不能够正常施工,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按乙方实际生产的经济损失向乙方进行赔偿。

  3、付款方式及价格按原有施工合同条款执行。如有新标段,价格另 议。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施工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施工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施工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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