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桥梁劳务施工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桥梁劳务施工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承建 工程劳务委托给乙方完成,经双方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作范围:
1.4劳务协作内容:协议工程项目范围内及其工程内容的延伸或变更,包括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劳务、材料、设备、机具及其他费和配合工程等。
1.5承包方式
协议分项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承包,包含为完成本分项工程所有施工工序及辅助工序施工内容的全部工作。在本协议履约期间,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单价。为确保工程争先创优规划实施,桥梁施工进行动态调整。乙方无条件接受项目部制定的阶段性目标奖罚规定。
第二条 劳务工期
2.1开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时间: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个月。其中阶段性形象进度必须达到业主、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要求。如乙方未达到阶段性形象进度,则按业主阶段性目标处罚规定给予罚款,甲方将从乙方任何一期计价款中扣除该罚款。
2.2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前上报下一个月的施工计划,并最终按甲方每月批复下达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确保调整工期或阶段工期的实现。
2.3因实际工期调整,甲方要求乙方劳务、机具设备增加或减少时,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满足调整要求,对由此给乙方带来成本增加或减少的风险,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三条 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按设计文件,现行国家的技术规范及业主和甲方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公路验收质量合格的等级。否则,将对乙方处以结算总价的5%罚款,但并不免除乙方责任。
第四条 协议价款
工序单价具体内容包括人中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环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费用,以及法定税金(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费附加三项费用除外)各类保险费、风险包干费用、管理费和利润;施工期间本协议单价一律不作调整。
最终结算数量以甲乙双方认可已完工合格工程量为准,该数量不得超过施工图。
第五条 材料、机械设备供应管理
5.1材料供应管理
5.1.1本工程混凝土由甲方有偿限量供应(单价补充)。
5.1.2乙方对领用的材料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并履行书面领取手续。
5.1.3除甲供材料处的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合格产品,并提供送检甲方,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协议单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5.1.4材料控制:乙方对甲供材料不得自行采购或超定额使用。对于超过甲供限量部分按甲方采购价另加10%管理费收取乙方费用;如出现乙方自行采购甲供材料或偷工减料现象,甲方将从当期计价款中直接扣除乙方不合理节约的费用。
5.1.5乙方生产、生活用电由乙方自行负责。
5.2机械设备供应管理
5.2.1乙方的机械设备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场到位。
5.2.2乙方租用甲方机械设备时须签订书面协议,租金可自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5.2.3乙方需自备120KW以上发电机1台,用于施工发电或备用电。
第六条 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6.1本工程无预付款,根据当月实际完成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数量按月办理计价。工程进度款按照计价款的90%进行支付。所承包工程全部完工后立即组织验收和结算,结算后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另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业主规定的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
6.2若业主不能及时或不能全额拨付工程款时,甲方对乙方的拨款亦相应顺延或按相应比例递减。
6.3乙方办理拨款人员须为经授权的专人,甲方账务部门留存乙方授权书原件,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6.4若业主或有权审计部门确认核减了工程量,则本工程不论是否已经结算,均应核减,核减部分的工程量不予支付工程款。
6.5计价程序
6.5.1月计价程序:由甲方项目经理部根据乙方当月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在业主与甲方办理月计价后于每月25—30日前进行当月计价。
6.5.2最终决算程序:交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乙方应将工程结算书提交甲方;甲方应在30日内完成对结算的审核。
如果乙方不能在约定期限内提交结算书,甲方有权自主编制结算书并通知乙方。乙方没有在约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该结论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书。
6.5.3月计价与最终结算有冲突的,以最终结算为准。
第七条 安全生产
7.1甲方对乙方承建的工程要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并监督检查。乙方如因违反上述规定或因管理不善而发生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事故,损失自负。
7.2乙方必须为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办理保险。本工程施工期间向雇用劳务人员提供劳动和职业危害防护、保护用具。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须按程序和国家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进行上报。相关法律责任由责任方承担,并由责任方负责支付相应处理事故的费用,同时接受相应的安全处罚。
7.3为保障现场人员的安全,乙方应在安全有隐患的部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设置照明、警告、禁止标识等,为此发生的支出包含在劳务综合单价中。
7.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以及发生其它一切不安全事故,其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尤其要对森林防火高度重视,制定严密的防火措施,发生火灾,责任自负。
7.5本项目乙方须按有关规定设置有经验的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工作,对现场作业实行全程跟班监控。
7.6凡因乙方责任导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重伤一人给予乙方30000元处罚,亡一人给予乙方200000元处罚。
第八条 项目负责人
8.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技术负责人为: 。
8.2乙方委派的施工负责人为: ,施工队长为: 职称: ,技术负责人为: ,职称: 。
8.3乙方应提供进场主要人员名单,工程结束前不得更换;如有更换,甲方将给予必要处罚。
8.4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组织的岗前培训,未接受人员不得上岗。
第九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9.1甲方权利和义务
9.1.1负责提供施工主便道,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
9.1.2负责甲供材料运至乙方施工工地。
9.1.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9.1.4负责工程控制测量、测量成果复核、提供相应的水准基点与坐标控制点、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及交工验收。
9.1.6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事事务,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并办理验工计价。
9.1.7指导解决乙方书面报告的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9.1.8负责本工程与其它部分工程的施工协调与配合。
9.2乙方权利与义务
9.2.1乙方须将其作业人员登记在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防偷拿现场用料。
9.2.2乙方施工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出入施工现场要佩带工程标志。现场负责人请假每月不得超过5天,同时请假期间妥善安排现场管理事宜,否则每逾期1天罚款3000天。
9.2.3临建须搭建彩钢房,活动板房按甲方统一要求和标准布置建设,施工现场做到整洁、整齐,进出施工现场的道路要做到平整干净无积水,排水通畅。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及空中管线和已施工工程的保护工程,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责任自负。
9.2.4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业主及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识、标牌。
9.2.5乙方有义务协助现场试验、测量放样、监控预报等工作,并负责对现场工程控制桩、护桩的保护。
9.2.6临时水、电管路的费用已包括在劳务承包单价中,乙方完成自身承担项目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除,甲方需要时应无偿提供使用。
9.2.7乙方施工中须采取积极的防治措施,相应的措施费用已包括在相应的工序单价中。
9.2.8负责自己施工区、加工区、生活区交通道路的修建和维护。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桥梁劳务施工合同2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施工实际需要,甲方将 工程中所涉及的全部劳务部分交由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业主招标文件和总承包合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及内容
1、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工程内容:
a、为完成全部图示内容中的直接工程、间接工程施工所需全部劳务。
b、为完成本合同上述工作内容施工的全部工作及其辅助工作(含合同未具体注明,但施工所必须的工序及辅助工作)现场清理、文明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及按“一体化”管理等全部劳务工作。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资料和业主及监理工程师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完成上述施工项目所需的一切劳务并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第二条:工程价款
1、乙方为完成上述工作内容,其工程总价约 元(RMB: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价为最终结算总价,乙方确认本合同价已包含完成合同内容的所有事项所需要的价格,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修改。
2、合同附件中的承包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安全健康等)节假日加班加点费、措施实施费、劳保费、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费、安全及保险、小型工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甲方承诺负责乙方劳务人员的单次来程调遣路费,路费应为普通仓位的火车票、汽车票。
3、乙方应在最终结算前为甲方出具正式具备劳务资质公司的正式发票。
第三条:施工进度
满足甲方的总体进度要求。合同期间,甲方将施工进度计划下达给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计划要求配备足够的熟练工种进行施工。
本工程应满足两个阶段目标工期计划:甲方所制定的施工进度阶段目标的完成与否是作为与乙方结算的先决条件,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甲方制定的阶段目标任务,且不能完成是乙方原因所造成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拖延工期造成的损失予以追偿。
第四条:工程质量
1、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要求、监理指令及国家颁发的施工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业主要求。
3、由于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质量低劣,造成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负担。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将按责任比例予以赔偿。在整改期限内无明显改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在乙方已完工的工程劳务费中予以定量等额赔偿后进行清退,另选施工队伍,乙方应立即退场,且无权要求支付任何附加费用。
第五条:材料和设备
(一)材料
1、本工程甲供材料为:所有图示所需永久性材料、周转料、施工所需设备、周转料等。
2、乙方根据甲方所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对所需各种材料、机具设备每次使前须提前3天将材料供应计划报甲方,经甲方审核后,结合工程实际,甲方将按计划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所造成的进度计划调整由甲方承担滞后责任。
3、实行限额领料。甲方鼓励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降低损耗,在常合理损耗范围内节约的部分,甲方将按节约部分材料规定价格的50%奖励乙方;由于乙方原因超额使用材料,其超额部分材料按规定价格计算,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自备材料为:工人所需吃、住的所有设施由乙方自行采购,如需甲方配合购买或租赁的,在最终结算中按实际所发生予以等额扣除。
(二)设备
甲方提供的设备为:
本工程两座桥所需的全部大型、小型等设备均由甲方提供。
第六条:计量与支付
1、本合同的中期支付和最终结算单需经甲方工程、质量安全、设备物资、合约等部门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并加盖项目部公章后方为有效结算单。
2、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月工程进度款金额后_15日内,按审核工程量和本合同规定的劳务单价计算乙方劳务费,支付80%本月所完成的劳务工程进度款(乙方提供合格税务发票,扣除应扣款项)给乙方。余下的累计20%劳务分包费用在乙方应提供的劳务分包内容全部完成后且经交工验收后的60日内一次结清。
3、任何与乙方相关的计量支付所产生的单据均以甲方项目经理 签字后方有效,甲方现场的任何人所签字确认给与乙方相关的支付单据在未得到甲方总负责人 签字确认的情况下,甲方可以拒绝承认其合法性,并不能作为乙方支付的有效单据。
4、乙方承诺当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变更总量不超过工程总价的10%时劳务费不做调整,当产生负变更不超过5%时,甲方不再调整乙方劳务费总额,当负变更超出5%时,甲方有权视情况予以按后附清单的劳务费用的下调。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指定 为现场施工联系及总负责人,分项工程施工的负责人在进场施工后由总负责人委任,本合同不再详述。
2、在乙方进场前负责提供乙方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3、经甲乙双方约定同意本工程中乙方自己负责所带施工人员的吃饭和住宿,甲方不再额外予以经济补偿。
4、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姓名、年龄、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工种、特殊工种操作证及技术等级进行检查(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操作证、技术等级证等给甲方人劳部门保存,施工完毕后退还)。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清退由乙方派遣的但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员,上述被撤换清退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回到本项目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指挥、安排,对不服从指挥调度者,甲方工地代表有权勒令其退场。
2、当乙方进度不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施工人员以加快进度,如仍不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施工合同,另行选择施工单位,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3、自行负责施工中人、车、机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乙方应接受本工程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及甲方驻现场工程师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尊重监理工程师的意见。
5、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清洁,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规定施工,若达不到业主和有关部门文明施工和环保要求,乙方承担所有处罚费用。
6、在进行对外采购物资、材料、设备等活动中,必须以乙方的名义进行,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活动。
7、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当地的民风民俗,因乙方原因引起的民事纠纷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8、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停工、窝工等一切损失费用,原则上甲方不对乙方施工部分工程价款进行调整和赔偿,只有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对甲方做出赔偿后,甲方才对乙方的价款进行调整。
9、乙方与甲方的其他单位在同一工作面混合作业时,应互相谅解,协调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碍干扰。
10、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乙方应珍惜使用,定期保养,用完后完好交甲方。
11、乙方的负责人施工期间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指挥,回家外出须向甲方项目领导请假,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2、施工期间,当地所需乙方办理的.手续(含暂住证等)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费用乙方自理。(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可增减相关内容及制定相应的处罚条款)
13、本合同工期为 日,乙方同意以合同工期为控制工期下每超期1天在最终劳务费中扣除10000.00元作为工期约束条件,工期提前以1000元/天作为奖励。
14、甲方同意对乙方来工程施工人员的来程路费进行报销处理,报销处理以实报实销为原则。
第八条:其他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由公司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或由公司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桥梁劳务施工合同3
甲方:
乙方:
将其承包施工的建设工程—— 路桥的梁板吊装施工劳务分包给 吊装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担吊装施工。为保障工程建设符合质量标准和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务,甲乙双方基于大桥施工工程发包方的招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在双方相互协商、自主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路桥。
2、工程地点: 县 镇 路与 河交集处。
3、工程内容: 路桥的全部梁板吊装架设。
二、工程范围
1、工程吊装施工承包范围为 路桥的全部梁板吊装架设(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具体数量:
(1)长16米、宽1.24米、高0.8米、重约27吨的梁板,计四十四片(共二跨);
(2)长25米、宽2.2/2.6米、高1.4米、重约80吨的梁板,计三十片(共三跨)。
2、全部梁板分多次吊装,但甲方应每次提供可吊装梁板不少于8片的25米梁板或者不少于11片的16米梁板(最后一批次数量不足约定的除外)。
三、吊装施工劳务费用总价
完成上述梁板吊装施工劳务的费用总额(采用包干价)为人民币二十八万元整(此费用包括:吊车使用费,炮车、吊装工具相关费用,人工费用,移梁板费用及其他辅助人工及费用,不含税金)。具体是:
1、吊装16米长的梁板,每片吊装劳务费用为1000元,44片计4.4万元;
2、吊装25米长的梁板,每片吊装劳务费用为7000元,30片计21万元;
3、场地移动梁板以及其他辅助人工及费用2.6万元。
四、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二日内进入工地进行施工。
2、竣工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保质保量全部完成所有梁板吊装施工。特殊情况以甲方通知为准。
五、施工组织形式
乙方作为甲方管辖下的吊装施工队,应当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和管理,并主动接受甲方下达的有关指令。乙方不得分包或肢解分包本合同约定的吊装施工劳务。
六、吊装施工劳务费用的支付
1、乙方每次完成25米长梁板的吊装施工作业的当日,甲方应先支付每片梁板吊装费6000元。
2、乙方完成全部梁板吊装施工作业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甲方应付清本合同约定的吊装劳务费。
七、甲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有关的施工图纸。
2、甲方负责将施工时间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3、甲方应提供可以安全作业的场地给乙方吊装及运输车辆使用,保证25长的梁板(二跨)在旱地上吊装,所需土方挖填由甲方负责。如遇雨季,甲方应用石头填实作业场地,确保作业安全。如甲方不能提供作业场地,乙方可拒绝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25长的梁板(第三跨河道)的吊装方案到时按实际情况再定,但劳务费用不变,甲方应协助乙方整理场地,同时提供有利条件。
4、梁板安装前,甲方应做好墩台上梁板的安装位置的测量放样工作;安装时,甲方派专人负责工程技术,配合乙方指导梁板的安装就位,并及时进行验收。
5、甲方应负责乙方作业人员在甲方工地实施吊装作业的工作日内的伙食。
八、乙方的责任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后一周之内,必须向甲方提交架设工程所需的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备的相关资料。
2、乙方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在甲方技术人员指挥下,按国家验收规范及技术要求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确保安全施工、 文明施工。乙方必须加强安全预防措施,搞好安全护防设施,在吊装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乙方或第三方人员受伤害或财产损失,以及工期延误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3、项目施工质量以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经相关部门验收为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和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根据业主及甲方的阶段和总体进度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施工进度和完工日期必须达到业主要求。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不得单方毁约,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五千元。
2、如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应付的吊装劳务费,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劳务费3%的违约金。
3、如乙方接甲方通知后未及时进入甲方工地施工,或者因乙方原因导致全部梁板吊装作业超过约定工期,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吊装劳务费总额3%的违约金。如乙方接甲方通知后未及时进入甲方工地施工,逾期3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场或者最迟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日内进场返工或整改。如乙方逾期返工或整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吊装劳务费总额3%的违约金;逾期3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应确认为乙方已经对工程施工现场、工程内容、施工环境、工程地质情况、工程质量要求标准、工程期限及责任具有充分全面了解并予以认可的情况下而自愿签订。
2、本合同价为一次性包干确定,不随市场人工、材料单价的波动而调整。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持有贰份,乙方持有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代表: (签字) 代表: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桥梁劳务施工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通过协商。乙方愿为甲方提供合格的施工用具及操作人员,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赵河大桥桥梁工程。
二、工程地点:南阳市镇平县。
三、承包范围:桥梁基础及下部构造钢筋加工、接桩(含破桩头)立柱、盖梁、耳背墙、支座垫石、挡块等以及与之相关的工程量。
四、承包方式:为砼、钢筋单价形式劳务合作承包合同。
五、承包单价
除外)安装费、维护费、保险费、1.5%安全生产费、管理费、利润和本工程中可能遇到的一切风险、以及施工中发生的其他费用等。在施工过程中,如有需要,乙方提前申请,甲方可以提供吊车,挖掘机等大型设备配合乙方施工。
乙方向甲方提10%履约保证金。
六、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实施性指导意见的要求组织施工,接受甲方项目部、监理、业主有关部门的指导。
2、桩基小接桩钢筋必须控制在设计和规范范围内,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分项、分部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100%,单项工程总评95分以上。
4、砼外表无色差、外光、内实、无蜂窝麻面、无裂缝,达到业主创优标准。
5、无质量隐患、无质量通病。
6、外观质量达到规范要求,并得到监理和业主的认可。由施工质量造成的返工、质量处罚由乙方全额承担。
七、工期要求
6月1日之前必须全部完成合同承包范围施工,同时满足业主的计划工期要求,如业主工期提前,则乙方无条件按要求完成。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资金、农忙等)推迟工期。
八、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1、吊车、挖掘机、钢筋由甲方提供,甲方负责按乙方实际使用计划运至施工现场。乙方负责卸货材料的堆放、储存和保管等工作所有人工。
2、砼使用商品混凝土,按照乙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运送到指定位置,若由于乙方原因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砼的质量变化由乙方负责。砼的数量按施工图实体计算,损耗控制在2%之内,多出部分由乙方承担,混凝土按商品混凝土单价在工程款中扣除。
3、钢筋的数量按施工图实体施工,损耗控制在1.5%之内,按工程施工图的数量结算。超出部分由施工队自行承担(按照材料进价从工程款中扣除),节余部分按结余量的50%奖励施工队。废弃的钢筋头交由甲方处理不得私自卖掉,如果乙方发现卖掉,一次罚款2万元。
九、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负责提供完整的施工图、技术交底、工程质量的检查、指导。
2)负责按协议的规定支付工程计量款。
3)负责协助乙方地方矛盾的协调。
4)负责有关技术资料的复核和汇总。
5)负责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另外签订),并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或事故实行处罚,对隐患提出整改,对严重违章和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停止作业,直至终止合同。
6)负责与乙方签订“廉政合同”,接受双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7)甲方负责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按施工技术规范、施工技术指导书、施工图要求施工,按验收标准验收;
2)负责按监理程序报验,服从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检查、指导。
3)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甲方,按甲方要求及时整改,损失由乙方自负。
4)对承包工程的工期负责。经理部在下达工程任务的同时,下达工程目标工期。乙方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并严格遵守甲方指定的阶段性目标工期。
5)负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期间,乙方独立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为安全生产总责任人,派驻工地的队长为本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所承担的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发生一切安全事故,损失由乙方自理。
6)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应执行业主、监理、甲方单位发出的一切通知、意见、指示、决定。
7)负责乙方使用地方道路的维护和环境的保护。由乙方原因引起矛盾甲方配合协调,费用由乙方负责。
8)完工退场前按业主及地方政府的要求清理施工现场,恢复原貌,妥善解决好地方矛盾,还清地方债务。
9)严格遵照执行地方的村规、民约,服从当地公安部门的管理,
10)队长和技术负责人、施工班长每月在施工现场不少于28天,遇事向甲方项目部请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1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不承认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责任,也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2)接受甲方对乙方暂定工程量的调整。
13)承包工程不得分包、转包。
14)乙方保证计量款用于本项工程,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并且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甲方在必要时扣留部分资金用于农民工工资直接发放。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抽查,如经核实有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现象,甲方有权直接向劳务人员发放补齐所拖欠的工资,并从甲方应付或到期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回。并对乙方处以拖欠劳务人员工资2—5倍处罚。
十、结算和支付
1、中期付款
人员设备进场后,具备正常作业能力后。中期按月计量。由甲方负责汇总向业主申报计量。甲方收到业主月支付的工程款后10天内向乙方支付月工程计量款。每月支付按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进行支付。计量款未到位时,由施工队自筹资金,项目部不予付息,在每期支付款中扣除5%质量保证金,待缺陷期满业主退付项目部后退还施工队。1%安全保证金,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承包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无纠纷退还该项保证金。
2、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进行工程财务结算,结算款中应扣除质保金5%,扣除超用材料款,罚款、违约款。结算余额在收到业主计量款后两个月内支付。
3、最终结算
工程交工验收,乙方无遗留问题,两个月内付清尾款(除质保金)。
十一、其他事项
1)任何设计变更均不能使本合同中止或无效。
2)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或减少工程量,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2、工期的提前。如业主要求提前工期,乙方应遵照执行,甲方不额外支付费用。
3、如因业主征地、拆迁不及时,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业主工程款不到位、图纸资料延误等致使乙方窝工,影响工期,在得到业主的书面认可后,工期可以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负责向业主索赔,乙方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甲方将根据索赔额全部或部分的给予乙方补偿。
十二、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月度、季度总工期延期,分别考核,每次考核,每延期一天按承包工程总价的0.5%罚违约金。
2、施工期间发现工期严重滞后,影响到甲方的形象,甲方要求乙方立即整改,若整改后没有明显效果,甲方有权分割乙方的工程量,直至将乙方清退出场,扣除履约保证金。一切损失乙方自负。
3、乙方由于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应立即返工,损失自理,工期不得延长。
4、有质量问题,而又不能限期整改,甲方有权分割乙方的工程,直至全部收回。按乙方违约论处,扣除履约保证金。损失由乙方自理;。
5、乙方在质保期内负责已完工程的维护、保养和缺陷修复。否则甲方派用队伍施工,其费用在乙方剩余费用中扣除。
6、违反地方规定及法律法规,由司法部门罚处。
7、乙方对已完工程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测,由甲方负责联系检测,费用在乙方计量款中扣除。
8、施工中安全事故乙方自愿负责,没有按甲方要求文明施工,甲方视情况罚款5000.00—50000.00元。
9、乙方派驻工地的队长、技术负责人没有经甲方同意少于规定的在场时间,每天每人扣500.00元。
10、发现乙方将工程转包,再次分包,视违约处理。
11、乙方不得以天气影响、地方干扰等其它理由为由停工或阻工,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种协调工作。
十三、安全施工作业
1、在施工的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甲方及上级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规范管理,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施工,持证上岗,作业中发生人员责任伤亡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施工范围的安全、环境、文明、卫生应符合甲方的要求,费用已包含在报价内。
4、服从甲方对工程进度、质量、文明施工、相互配合的统一管理,若不能完成施工计划时,甲方有调整其施工范围的权利,并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5、在施工期间自带的机具应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
6、人员机械应保证甲方的正常施工(含农忙季节),确保按阶段性工期完成施工进度计划。
7、安全帽、工作服由甲方按规定统一购买,乙方承担费用。
8、必须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处罚办法。
9、按国家及政府部门规定交纳各种税费。
10、合同履行期间的一切人身伤害、伤亡、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担保金后生效。双方全部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履行完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全部义务,不存在遗留后本合同即失效。
十五、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盖章。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
原则上按总合同有关规定办理,或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破裂,须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协议甲方有最终的解释权。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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