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2021-05-29 施工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施工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景观工程委托给乙方进行深化及施工,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范围和内容

  工程范围:按甲方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工程内容包括:硬景(硬质铺地、园林小品等)、软景(乔木、灌木及草坪等)、水体、景观照明等。

  第三条设计周期

  本合同签订以后于200*年*月*日前完成对扩初图的深化设计,其中包括总平方案调整、硬景部分施工图深化、材料替换、植物配置及水电安装设计、,以求达到施工图纸要求。设计内容需另行补签设计合同。

  第四条设计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项目乙方按*万元(大写:*万元正)人民币包干进行设计取费。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万元(大写:*万元正)人民币的设计定金,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设计尾款即*元(大写:*元正)人民币。

  第五条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批准的施工报告为准(开工时间最迟不超过200*年*月*日)。

  竣工日期:在有施工场地的条件下,工期为*天。

  因甲方原因、重大设计变更及特殊天气原因(如下大雨等)所耽误的时间应不计工期,并作相应顺延 。

  第六条取费原则

  1、 本工程执行**,收费级别按**。

  2、 苗木部分由甲、乙双方对苗木品质共同进行认定,乙方按苗木送到工地价的*%收取栽植、养护及包成活费用。乙方报送甲方的苗木报价表必须注明品种、规格、高度、冠幅、胸径及数量等,大型乔木及价格高的植物在起挖栽植前须经甲方工程人员确认效果,并经价格确认。甲方对照验收,数量按实收方结算。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如甲方要求须增加预算范围以外的工程量应另行办理签证。

  3、 施工期间发生国家认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经双方核实后协商解决。

  第七条工程施工价款及支付方式

  1、 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为 万元(大写: )人民币,实际造价以甲、乙双方共同审定的决算为准。

  2、 本合同备料款为合同总价的*%,其中*%为乙方施工人员、相关机械、设备等进场三日后,甲方在三天时间内将该款项支付到乙方帐户上。剩余*%作为在成都采购材料及苗木的材料款。由甲方汇同乙方直接支付给材料及苗木供应商,不足部分亦由甲方增补。

  3、 乙方每月*号上报已完成的工程产值,甲方5日内审核并拨付乙方完成量的*%的工程进度款。

  4、 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于30日内办理完成决算,甲方扣除工程总价的*%的质保金,将剩余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5、 本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造价的*%,在相应项目质保期满后,如未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于2日内付清全部尾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八条 材料供应

  该工程所有材料原则上由乙方采购,甲方认质认价。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先报甲方,按设计要求双方进行封样,作为乙方采购和甲方验收标准。如甲方核定价格后,认为个别材料、设备或植物高于市场价,可提出要求,如乙方认为所认定的价格不能将材料、设备、植物购回,可书面通知甲方组织供应。

  第九条 工程质量及质保期

  1、由于景观工程的特殊性,为确保美观、经济和适用,经甲方认可后,乙方在施工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调整,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一、二款执行。

  2、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质量管理,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度,积极配合甲方、监理人员进行工程质量监督,若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期限内进行修补或返工,其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3、质保期:质保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土建、装饰、水电安装一年、草坪养护三个月、灌木养护半年、乔木保活一年。

  4、苗木在质保期内由乙方保活,若出现死亡,乙方无条件更换。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一星期内到现场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或更换时间,逾期甲方有权另行安排,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条双方协作事项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适用国家现行的该行业各项施工验收规范,若施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双方及时处理。

  2、甲方现场负责人 ,乙方现场负责人 ,负责处理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协调相关单位关系。

  第十一条 甲方职责及义务

  1、在施工期间甲方及时将设计变更、变更通知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做好现场签证工作。

  2、对乙方报送的材料样品,48小时之内进行认质认价。

  3、 对隐蔽工程24小时之内进行验收。

  4、 甲方负责提供与环境工程设计、施工相关的技术资料,指定临设位置及负责现场三通一平工作。提供施工用的水源和电源,乙方按规定承担相应费用。

  5、 接到乙方交工验收通知后,甲方应于两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交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办好验收手续。

  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应认真保质、保量、准时完成工程。

  2、乙方应对工程进度采取措施,发现影响工程进度因素在24小时内报甲方。

  3、对已完工程在甲方验收前,应做好保护工作。

  4、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其他施工单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责任。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文明施工,做好安全防范,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乙方自身因素达不到合同和规范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交工前乙方产生的垃圾清运工作由乙方负责。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纸一式两套。

  结算办法:

  1、本合同价款为暂定价。

  2、结算范围包含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所列的硬景、软景、小品、水电等全部内容以及甲、乙双方认可的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隐蔽纪录等。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期拨付工程进度款超过3日,乙方有权暂缓施工,施工工期顺延。甲方每逾期一天付款按合同总造价支付乙方同期银行利率的违约金。

  2、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施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造价支付甲方同期银行利率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并结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 包 人:(章) 承 包 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日期:二○○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2

  甲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为确保原材料质量,加快工程施工进度,进一步推进矿井建设,经甲

  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乙方需要,在甲方可能的范围内,甲方可为乙方提供所需的部分材料。现就需甲供的部分材料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如下补充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供材料的范围

  甲供材料包括的范围为:大厂普通硅酸盐水泥32.5、42.5、石砂、碎

  石(石砂及碎石仅限矿利用井下岩石、煤矸生产的石砂及碎石,如不能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概由乙方对外自行采购,以下同)。

  二、甲供材料的计划

  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前将次月的需甲供材料计划报甲方供销部备案,

  因计划上报不及时或厂方原因造成的无法供应等影响施工,其损失由乙方承担。计划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并有相关责任人签认(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加盖项目部公章)方可有效。材料计划单中应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拟使用部位、到货日期。

  三、甲供材料的检验检测

  1、需甲供普通硅酸盐水泥进场后,乙方必须对材料的质量、规格、

  数量、外观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按相关规定送相关检测机构予以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如发现材料异常,及时通知甲方并做好材料的封存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协助甲方对不合格材料进行清场及向供应厂商索赔,确保原材料的进场质量。

  2、甲供的石砂、碎石,乙方应先将其取样按相关规定报送相关检测

  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检验检测符合要求时方可向甲方提供材料甲供计划,

  乙方检验检测的结果应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备案留存。如因乙方未按此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直接使用,一经发现,甲方相关管理部门将予以重处,并要求乙方立即返工,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所有返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因擅自使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一并追究乙方责任。

  四、甲供材料的领用程序

  乙方领用材料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供货,甲方供销部按照其提供的材

  料计划组织供货,甲、乙双方现场验货确认后,由甲方开据领料单,领料单必需填写清楚领用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领料单上必须由乙方负责人或者委托人签字确认。

  五、甲供材料的运输、储存与保管

  甲供材料的交货地点仅限于甲方矿区范围内施工单位仓库或材料堆

  放点,矿区范围内的运输、储存及保管概由乙方负责,其运输、储存及保管环节出现的材料损耗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货款支付与结算

  每月25日前由乙方配合甲方供销部对账,核对无误后由甲方出具《甲供材料对账单》,财务部凭材料领用出库单及对账单办理甲供材料结算,在拨付乙方当月工程进度款时甲方从进度款中扣回(如乙方不接受甲方与供销商及运输商签订的合同单价<详见附件:水泥产品代理协议及买卖合同>,乙方可自行采购材料;乙方投标材料单价与甲方与供销商签订的合同单价的价差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人代表人或法人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施工合同 篇3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将外墙综合脚手架工程分包乙方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搭、拆卸完工后所有材料为乙方所有),按工期自行组织施工搭设完成,在搭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加子有关规章条例,积极配合施工进度,严禁违章作业,为确保安全生产作业,经甲乙双方协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概况:

  四、搭设结构:

  该脚手架采用钢竹搭设,桥宽60公分,桥面扎铁筛网作施工平桥,每层平桥高度1.9m,中间用钢管做水平杆一条;立柱与方柱之间为1.7m,斑马线每3.8m做一层,采用一般安全网,如采用阻燃网另行加钱,根据架子工有关技术要求及规范进行施工。

  五、工程等价:

  1、外排山综合脚手架:每平方(¥39元)

  2、斜档板(铺竹为准):每平方(¥30元)

  3、平档板(铺竹为准):每平方(¥30元)

  4、梯扶手施工梯:每平方(¥20元)

  5、吊料平台:每平方(¥39元)

  6、电梯井:每平方(¥39元)

  7、高支模拉杆,每层拉杆:每平方(¥元)

  8、梯扶手:每平方(¥30元)

  9、塔吊天桥:每层(¥1000元)

  10、高支模:每立方(¥元)

  11、以上单价不包括所有税务发票,以收据为准,安全网检验合格证由甲方负责,办证及相关费用。

  六、工程结算方式:

  1、外排山综合脚手架,按建筑物体凹凸位曲线周长X外排山高度计算面积。(公式:周长另加4m角头X外排山高度)

  2、靠脚手架斜档板,按实际搭设长度X宽度X层数计算平方米面积。

  3、平档板:按实际搭设长度X宽度X层数计算平方面积。

  4、独立搭设安全平台,按实际搭设每层长度X宽度计算平方。

  5、根据外墙实际工作难度要挑棚的及平桥大于1米的要增加计算面积(长X宽X高计算面积)

  6、落地式立柱搭设缷料平台,按实际搭设四面长度X高度计算平方米面积。

  7、靠脚步手架上落行人斜道(施工梯),按实际搭设三面长度X高度计算平方米面积。

  8、电梯井排山、通天井、彩光井排山按井内周长度X高度计算平方米面积。

  9、上落笼(提升架)围密竹、加安全网,按三面长度X高度计算平方米面积。

  10、车子平桥人行天桥按两边搭设长度X高度计算面积(公式:两边长度X高度)

  11、高子模和满堂红天花架子,按实际搭设长度X楼面高度X宽度计算立方米面积。

  12、高于模位拉杆分上、中、下3层或4层,按每层每平方计算面积。

  七、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搭设排山,甲方应按棚架每5层楼付8万元正给乙方,作为备料及运输款和工人生活费用,排山搭完封顶后,工程款应支付90%给乙方,余下10%待棚架拆除后10天内付清所有工程款。

  八、工程工期:

  从签字之日起计算,由20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个月,超期使用按排山完成量方数每平方每天贰角计算(0.20元/平方)。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作为棚架材料摊销费,按每月付款。

  九、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场地堆放及协管工作,提供必要的垂运输。

  2、甲方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技术交底,按实际搭设验收签证。

  3、甲方不得随意改变或拆除棚架,如确要改变或拆除需征得乙方同意,所发生费用由甲方负责。如乙方不按图纸或规范搭设需要改动返工者,甲方不负任何费用。

  4、如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造成影响工程进度,均由甲方负责,如建设单位造成停建、缓建,甲、乙方另行商议处理办法。

  5、排栅拉结筋和工字钢缷荷环圆钢,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由乙方安装。

  6、在施工期间,甲方不得任意乱锯乙方的钢管否则按6米管来算100元一个锯口来赔偿给乙方。

  7、乙方提供一层楼的1米管给甲方夹柱使用,甲方使用完后,无条件下要把乙方的材料按乙方指定的地点清回并放好。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好施工方案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安监单位要求及认可。

  2、乙方进场人员必须绝对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安管理条例,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按架子工有关规范及章程进行施工搭设,积极配合施工进度,按质量、按工期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因施工技术、材料使用不当构造措施欠妥等原因而引起的安全、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

  4、为确保工程近期完成,乙方需配备足够人员数量,如乙方有意拖延工期而影响工程度,应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损失。

  十、文明施工:甲、乙双方共同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杜绝违章指挥操作,对危险操作位置须做足安全措施,上班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及安全帽,以及平安卡,以确保安全生产,保证施工现场周围清洁。

  十一、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详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因重大问题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应报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4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泰和·福地水岸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泰和·福地水岸项目园林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保定市三丰东路泰和、福地水岸小区内

  3、施工范围:沥青路面及园路铺装及室外照明工程,具体范围以中标清单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施工图范围为准。

  二、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土方整理、沥青路面及园路铺装及室外照明等工程。

  2、承包方式:采用大包干式承包。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

  3、乙方所使用的材料、数量、规格以配置方案以工程清单及图纸要求为准。

  三、工程造价

  1、本工程中标总价为3801862元(大写:叁佰捌拾万壹仟捌佰陆拾贰元)。

  2、工程价款调整:依据工程量清单、图纸、暂估价材料认价单双方确认的工程变更资料,执行河北20xx年相关定额及其他相关文件。

  四、付款方式

  1、工程施工按月进度完成后,甲方支付当期所完工程量的80%工程款,每期付工程款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

  2、工程完工后一周(七天)内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支付总工程量的95%工程款。同时进入质保期(一年)。

  3、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尾款5%,合同终止。

  五、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180日历天。

  2、开工日期为20xx年月日。

  3、竣工日期为20xx年月日。

  如遇以下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提供施工场地,清理障碍,接通水电。

  2、甲方原因或设计变更。

  3、甲方应付款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

  六、施工验收

  本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

  2、组织工程施工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3、为确保工程进度,应及时按合同约定付款。

  乙方责任

  1、按图纸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按图纸施工规范保质、保量,安全完成施工任务。在甲方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为质保期。

  3、保证工程进度,严格按约定工期完工,如未按期完工,每拖延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的违约金。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效力,并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建设单位盖章(章):施工单位盖章(章):

  法人或法人或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联系电话:签约日期:

施工合同 篇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定义

  1、“BT”即“建设――移交”,在本合作意向中的意思,指乙方按本合作意向的约定参与项目招投标、负责项目投融资、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并承担其期间的风险。在乙方按约定将本工程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受让人,乙方按约定收回投资。

  2、本工程(或本项目):指甲方允许乙方投资建设、并在建设期结束后甲方将以约定回购的`全部。

  3、建设期:指本项目的建设周期,从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备案之日止。

  4、回购期:指本工程承包范畴内的工作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之次日开始,按约定完成回购款支付之日止结束。

  二、投资模式

  1、采用“公开招标、整体招商、定向建设、按约回购”的BT模式进行,乙方按甲方规划内容、设计图纸和实施计划等进行投资建设,甲方按约定对建设工程进行回购。

  2、乙方为本工程“BT”模式的投资建设方,本工程所发生的所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三、项目投资建设计划及工程节点工期

  由乙方根据甲方建设进度要求编制并报甲方审批。

  节点工期安排:

  1、xx年3月31日之前完成全部污水、雨水、给水管网工程。

  2、xx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全部路基工程。

  3、xx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全部路面工程,达到通车条件。

  4、xx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全部路灯、交通设施等其他附属工程。

  如因为拆迁或其他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照节点工期完成施工任务,乙方经甲方批准后可根据实际延误天数顺延节点工期。

  四、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返还

  乙方需在中标后七日内向甲方缴纳本工程项目属约保证金600万元人民币。

  本工程工程量完成50%时甲方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的30%,本工程工程量完成70%时甲方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的30%,本工程工程量完成90%时甲方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的40%。履约保证金到乙方完成上述工程量时必须按约定返还,到期不能按约定返还的,按保证金款项每日0.05%标准支付滞纳金,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五、项目费用核定及承担

  (一)税费承担:施工企业应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二)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中,由甲方解决用电事项,拌合站的临时用地由甲方负责租用,乙方按1200-1500元/亩,年的标准支付租金。

  (三)工程分阶段审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该项目完整齐备、真实准确的竣工资料、结算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计(双方认可的特殊情况除外)。

  六、项目成本确定原则(预决算原则)

  1、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依据:依据法律法规,按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xx版取费,价格调整方法按照主要材料和地方材料价差调整的文件予以确定。(材料价格以施工期间商丘市定期公布的《商丘市工程造价信息》为准)。

  2、项目建设期间,如发生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增减工程审批,须经甲方同意,工程签证变更实行联合会签制度。乙方按规定程序报批,甲方按有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并予以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为认可。甲方保证联合会签效率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如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量进度,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建设项目结算价款文件由乙方编制,由甲方组织评审。但须以本条第2款原则作为依据,确定工程款最终价款。

  七、回购款支付及融资费用

  1、回购总价。

  甲方支付的回购总价=工程决算双方认可价+项目回购期利息。本协议约定的因工程项目移交产生的税费由双方协商解决。(该税费如在决算审定价内,不再计取;如不发生,则不记取。)

  2、回购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之次日该工程进入回购期,回购期限两年整。

  3、每期回购时间和比例

  第一次回购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之日起30日内;回购比例:占工程决算双方认可价的40%。

  第二次回购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之日起1年内;回购比例:占工程决算双方认可价的30%。支付金额=工程决算双方认可价×55%+工程决算双方认可价×7.995%(中国人民银行1-3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1年。

  第三次回购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之日起2年内;回购比例:占工程决算双方认可价的25%。支付金额=工程决算双方认可价×25%+工程决算双方认可价×25%×7.995%(中国人民银行1-3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2年。

  质保金为工程决算双方认可价的5%,从工程竣工验收合作之日起三年内无息支付。

  4、回购期利息

  回购期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计取。

  5、甲方可提前付款,按实际回购期限支付利息。

  八、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成立专门机构或指派专人联系本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有关正式批文、许可、设计要求和必要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以清单为准);基建设批手续由甲方协助办理,并对项目实行

  全程跟踪服务,为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

  (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并审计结束之次日作为工程移交日,从完成移交之日起,该工程的相关风险(除质量责任外)由甲方承担。同时,该工程进入使用期,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修复。

  (四)甲方负责做好项目施工区域或相邻单位及居民等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期间乙方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督促职能部门对乙方合理请求及时办理。并对乙方在投资建设活动中的民事纠纷,依法予以协调处理,确保良好投资环境,如因上述原因影响乙方工程进度,除工期顺延外,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若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造成工程进度延误,建设期相应顺延。

  (五)甲方有权全面了解,监督项目投资资金、工程进度等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按建设项目所规定的期限,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并获得投资建设成果。

  (六)乙方上报给甲方的各类合同、文件资料及书面提交的重大问题(不含设计、预决算)送审稿,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双方认可的特殊情况除外)出具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答复视为认可。

  九、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甲方所在地组建项目部,该部的负责人必须由投资人的副总经理或以上职务人员担任并常驻项目部,受乙方委托管理本项目。

  (二)乙方须在甲方指定期限内(须有书面通知)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结合项目管理实际,制定管理大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确保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的有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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