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2021-03-11 施工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合同 篇1

  工程名称:

  请填写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

  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他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他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他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 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 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 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 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 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护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 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 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

  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 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 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合同竣工日期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单位地址: XXXXXXXXXX 单位地址: XXXXXXXXXX 开户银行: XXXXXXXXXX 开户银行: XXXXXXXXXX

施工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鼓岭柱里安置房工程

  2、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1#、2#、3#、4#、5#、6#楼内外墙油漆工程。

  3、施工标准:符合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及施工工艺标准。

  4、环保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辅助材料,以及施工过程本身,均应符合国家和/或环保要求(包括推荐标准)。施工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乙方应及时整改。若有进一步的环保要求,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注意噪音、灰尘等控制,乙方须保证安全工作,不出差错。

  6、承包方式及内容:包工包料。

  承包内容:

  (1)包括为完成承包范围的内、外墙立面油漆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工、辅助材料、工期、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

  (2)包括为按承包范围及工程标准完成工程所需的小型施工设备(小型搅拌机及批灰油漆工具)、现场垂直运输、劳保用品(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包括施工工人保险费、临时租房及其水电管理费用。

  (3)包括为完成承包范围的油漆工程竣工后所需的垃圾清理。

  (4)包括为完成承包范围的油漆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前墙面门窗清理清洗、墙面铁钉铁件清理防锈。

  7、承包单价: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1)承包合同单价分为:

  ①内墙天棚二道腻子按面积单价¥ 15.0 元/平方米计价。

  ②架空层、楼梯间内墙二道腻子打磨上漆二道按展开面积单价¥ 30.0 元/平方米计价。

  ③外墙天沟,屋檐,厨窗线条等零星项目按展开面积单价¥ 50.0 元/平方米计价。(二道外墙腻子打磨上漆二道)

  ④ 2#楼采光井真石漆按展开面积单价¥ 65.0 元/平方米计价。(按图纸与甲方意图施工)

  (2)合同单价不因工程实施期间劳力、辅助材料、施工设备等价款的调整而作任何调整;。

  (3)按甲方的意图、施工方案、承包范围和内容,实行合同单价完全包干,结算不作任何调整。

  8、工期:施工期按甲方施工现场调整的进度工期。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1天,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施工图纸、书面技术交底及进行现场定点测量放线、安全技术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排栅架及走桥进行安全检查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基本所需如:水、电、气等设备,并说明注意事项。协助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指派 专职管理人员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

  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

  4、甲方对乙方涂料的施工质量要求

  (1) 涂料和半成品均应在其有效气内使用。

  (2) 涂料工程新用腻子的塑性和易涂性应满足施工要求,干燥后应牢

  (3) 基层缺楞掉角处用1:3水泥砂浆修补;表面麻面及缝隙应用腻子

  (4) 基层表面上的灰尘,污垢,原墙上的各种涂料应清除干净,泛碱部

  (5) 腻子干燥后,应打磨平整光滑,并清理干净。

  (6) 表面平整,无掉粉、起皮、漏刷现象。

  (7) 无明显色差,泛碱、返色、刷纹。

  (8) 无明显砂眼、流坠、起疙。

  5、甲方对乙方油漆的质量要求

  (1)施工前选择好油漆材料品种、颜色,做好基层处理,严格按操作程

  (2)木纹清晰、棕眼刮平,无钉眼外露,表面平整光滑。

  (3)颜色基本一致,无刷纹。

  (4)无漏刷、脱皮、斑纹。

  (5)不得污染其它表面。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按照甲方的意图制订具体的施工进度方案和具体做法。

  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及文明施工。严格按照甲方的意图、承包范围和内容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工程结算。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工程以房屋外墙装饰改造总体要求、甲方现场交底的意图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xx)、《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统一标准》(GB50300-20xx)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所有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未能及时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付款方式:

  乙方每个月15日将本月进度工程量报至甲方,经甲方审核按乙方每个月完工程量的 80 %支付进度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竣工结算价的95%;余款(工程竣工结算价的5%)待 1 年保修期满 28日内付清。

  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28日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七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乙方制订的具体施工方案和具体做法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全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3、由于乙方制订的具体施工方案和具体做法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以及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自然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元。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乙方逾期 30日竣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前述的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3、未办理中间验收手续,甲方需提前使用应通知乙方,若造成损失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或不愿意协商的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条 其它约定

  以上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 2份,甲方执 1 份、乙方 1 份,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信用的基础上,就工程制作和安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时间:年月

  4、工程总造价:(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

  二、施工项目材料明细造价表

  三、质量标准:

  乙方按国家技术质量局有关质量条款进行安装,甲方按国家技术质量管理条款进行验收。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亲自或指派人员对乙方的施工进行质量监督。

  (2)甲方箱乙方提供施工所需场地和水电。

  (3)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2)管好施工人员,安全规范进行施工,确保现场工人及第三者安全,负责现场施工的成品保护工作。

  (3)施工完成后,负责现场材料及垃圾的清运。

  五、款项支付:施工人员、材料进场付工程预算的%计元,施工进度款%元,施工完毕付工程结算的%元,质保维修月%元。

施工合同 篇4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现甲方有场地平整工程项目一处,自愿承包给乙方完成全部的施工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遵义市民健身中心

  (二)工程范围:土石方开挖清运及场地平整(包括回填种植土及最后的清场);共计有1300平方米,平均开挖深度30CM,平均回填深度40CM。

  (三)工程造价:经双方确定协议总价价为总价包干原则、如在施工过程中有需要增加或减少的,经甲乙双方议定可在总价上增减,结账要用油票)

  (四)工程质量:

  乙方施工时需按照甲方认可的方案或者标高进行场地推土平整,经甲方验收合格认可为准。

  (五)付款方式

  待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给予支付。

  (六)双方责任

  (1)在施工中甲方应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

  (2)甲方有义务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

  (3)若在施工途中出现与甲方相关的问题,甲方应尽快解决办理。

  (4)本合同签定后,乙方应保证进度,保证质量的完成工程项目,若因工程质量问题出现的返工,二次施工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

  (5)此工程包干价甲乙双方已定,乙方无权向甲方提出加价或提价。

  (6)在以后的施工中,乙方无论是盈利或亏损,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7)在施工中,若发生工程事故(如死、伤、残)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8)若在施工途中出现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工程停工,乙方无权向甲方提出任何经济赔偿或停工补偿。

  1、乙方不按时完成工程项目

  2、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

  3、乙方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管理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如有款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包方(乙方):身份证号:

  为明确双方责任,按质量要求完成承包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工程概况

  1、 甲方发包鸭棚建设工程让乙方承建。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2、 甲方提供水、电、路三通,一辆农用车。

  3、 保证工人人身安全。

  4、 工程承包工料费总计: 元。

  5、 鸭棚面积为:

  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达成意向。乙方材料(水泥柱)进场,付总承包价格 的40%。

  (2).鸭棚主体完工封顶时(棚内不计)甲方再付乙方总工程款的40%。

  (3).工程完工后,甲方再付乙方总工程价的15%为工人工资。

  (4)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完工后一个月一次性付清。 质量标准:工程棚舍质量根据禾丰公司所要求标准棚建设。本合

  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则: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有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执法部门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施工合同 篇6

  发包人(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中海国际大厦负二层地下停车场南侧防水堵漏工程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总则

  1、工程名称:中海国际大厦负二层地下停车场防水堵漏工程。

  2、工程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298号

  3、分包内容及分包范围:负二层停车场南侧(即纵轴911之间,横轴GC之间)防水堵漏。

  4、防水工程施工的主要项目及要求:

  根据乙方所报的防水堵漏方案,具体详见《中海国际大厦负二层防水堵漏施工方案》。施工采用特配置和生产的快凝、膨胀型浆液(即注浆堵漏),达到不渗不漏的效果。

  第二条 分包方式

  乙方包人工、材料、机械、施工、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

  第三条 分包工期

  施工期:计划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及工程质量验收

  1、乙方积极配合甲方监督检查,若乙方违反甲方有关工程质量要求的有关规定,及时按甲方要求予以返工、返维修。

  2、工程验收依照国家现行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兰州市有关质量验收标准。

  3、本工程完工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提请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报告后一周之内组织验收,超过一周视作工程验收完毕。验收报告经甲方签字后视作付款依据。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等情况进行监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2、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第六条 乙方义务

  1、乙方由马冬松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全面负责合同要求的各项工作。

  2、乙方须认真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否则,甲方按照相应制度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如情节严重或屡犯不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凡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为国家及兰州市相关规范、规定允许使用的材料。

  4、乙方应保质保量按合同要求工期完成施工。

  5、乙方在施工自己范围内的工作时,必须保证其他公共设施及他人劳动成果,如造成破坏,应保证及时修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的人员、设备、材料等发生的一切事故或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7、工程分包阶段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至负一层垃圾堆。

  8、乙方施工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七条 工程价款计价标准及计价依据

  工程总造价:34925.00元(大写:叁万肆仟玖佰贰拾伍元整)

  第八条 结算及付款

  1、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确定合格后,乙方将按照合同编制工程结算,上报甲方审核,根据本合同签订价格结算,完工后工程总造价不做调整。在甲方工程验收完毕后一周之内支付合同总造价的50%,工程验收合格一年后若无渗漏,再支付合同总造价的45%,剩余5%留作质保金,自工程验收之日起五年之后付清余款。

  2、乙方委托马冬松与甲方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和工程款支付工作,每次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兰州市建筑工程发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一切损失。

  2、乙方不按相关规范标准施工,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进度达不到合同要求,每拖延一天,承担总结算价的3%的违约金。

  4、乙方如有转包或分包工程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解决时移交工程所在地仲裁机构、法院裁决。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7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 xx 套房装饰装修 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项目及内容:

  铺贴地板、油墙、做柜、线路新装 等工程,详细内容见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及工程预算书。

  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 工程造价(¥_________元)为人民币

  四、 工程款项结算方法:

  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50%工程款即(人民币元),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元整)。

  五、 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和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如属乙方因材料质量或不按图纸施工,而造成施工项目不合格的,乙方要自行返工,返工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在施工期间,甲方提出更改正在进行或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更改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均由甲方承担。

  六、 甲方如在施工期间提出增加施工项目或更改使用材料的,必须经甲方负责人或技术员签字认可。

  七、 交付使用日期:总施工期为 天,即由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逾期乙方每日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赔款给甲方。如甲方因某种原因令乙方不能进行正常施工的所误日期顺延。

  八、 其它约定事项:

  九、 本合同连同乙方提供给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和工程预算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各执为据。

  十一、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8

  甲 方(业主):

  乙 方(施工方):

  木工装修施工合同使用说明

  一、业主与施工方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施工方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业主亲自签章,并加盖施工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 四、家庭装修应找有一定经济实力,做过相应成功案例的施工方。 五、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文本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文本仅适合于木工装修施工合同使用。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电话:

  【律师提示】:签订合同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示《营业执照》及其相关资质证明、获奖证书等。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 装修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律师提示】:空格处填写甲方物业的具体位臵,面积情况等信息。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律师提示】:空格处填写甲方物业的具体位臵,面积情况等信息。

  2、施工范围:

  【律师提示】:空格处填写甲方物业结构、面积等信息。 3、装饰施工内容:

  甲方住房窗套门套的制作,地面龙骨,杉木地板铺设,吊顶安装,房门的安装,储藏室,橱柜以及约定家具等住宅室内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

  4、承包方式为清包,即乙方只负责施工不承包材料。

  5、总价款(人工费): 元,大写(人民币):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为闭口价款,包含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所有的人工费用。

  【律师提示】:约定闭口价款后,业主无需再另行付款。 6、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

  第二条 关于双方职责的约定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根据乙方提供的需求按时提供自购材料。

  【律师提示】:建议业主与施工方另行制定《主材料报价单》作

  为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效力。其应载明,材料名称、品牌、型号、数量、价格,由甲方签字确认,方为有效。

  2、乙方责任: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方案现场交底,并负责向具体施工人员传达甲方设计方案和施工效果;

  (2)乙方在装修期间全面全程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管理和施工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施工

  现场安全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向甲方提出材料需求,保管现场材料以及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协议定义的装修工程,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施工人员;经甲方许可的施工人员更换,必须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异议,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律师建议】:本合同条款设计更利于业主利益,建议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条款。

  如:装修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甲方在法理层面无权干涉乙方人员选用。但由于木工装修属于需要较高技术水平的工作。建议业主约定,本合同项下的工人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

  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

  篇二:木工装修协议书

  装修木工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zzz装饰工程部

  承包单位(乙方):z

  甲方有一套位于 zB型201;203 的商品房两套,现委托乙方对该商品房 木工工程 部份进行装修。该工程所用的材料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甲方图纸进行施工(附图纸)。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修 木工 工程

  二、施工地点: zz

  三、木工工程总造价: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价格(附价格表、施工验收检准)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全完工并经业主和甲方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后,甲方叁拾天内支付乙方90%的工程款,余下的10%的工程款为质量保证金,甲方需于半年后支付给乙方。

  五、施工期限:从20xx年 3 月 25日起至20xx年 4 月 25 日止共31 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或甲方材料不能按时到位,工期将顺延。

  六、保修:保修期为 半 年,保修期内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需进行保修,保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从质量保证金中扣回;若费用超过质量保证金,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其他工程款中扣回。(如属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七、责任:(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检查墙体结构的完整、对上工序完工的基本验收,并作好验收交

  接。对接收甲方的材料时应作数量和质量的验收,验收后出现的短缺和损坏由乙方负责。另如发现乙方人员偷取甲方的材料,一经证实将以一罚十处理。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变更施工方案,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消防、工伤的安全,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指引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由于乙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意外损失和工伤,由乙方自行负责。

  (4)、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工期完成的,按延误天数每天扣罚总工程款的5%.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甲方:z市zz装饰工程部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此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鼎盛农贸市场内环氧地坪漆工程及金刚砂耐磨地坪及固化剂以及交通标线

  二、工程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合山路鼎盛农贸市场

  三、涂装颜色:以现场样板为准、

  四、工程内容:

  1、鼎盛农贸市场内局部地坪共约2400平方米面积的混凝土基面打磨处理、切割填充及两毫米厚度环氧平涂地坪面层施工内容;

  2、地坪踢脚线、周边装饰线、修理区域分隔线施工内容;

  3、地坪分割缝和分割缝填料施工内容。

  五、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具体详见工程内容;

  2、环氧平涂地坪面层颜色为绿色和浅灰色(欧洲RAL:6029色号RAL:5023色号),具体施工区域以监理和甲方的通知单为依据;

  3、踢脚线高度为15cm(现场确定),颜色为绿色(国标GSBG51001-94 G10色卡),具体施工要求以施工图内容为依据;

  4、周边装饰线及通道线条宽度为8 cm,颜色为中黄色或白线(国标GSB G51001-94 Y07色卡),具体施工要求以施工图内容为依据

  六、工程面积:暂定2400平米

  七、施工类型:环氧平涂地坪、金刚砂耐磨地坪及固化剂

  八、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九、合同单价:环氧地坪漆 元平方金刚砂耐磨地坪及固化剂 元平方交通标线 元米

  十、总造价(暂定):陆万元整(¥60000.00)(说明:本工程实际造价按实际施工面积计量结算。)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20天,实际开工日期由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合同签定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或向乙方明确涂装现场规划;

  2、开工前,保证接通电源到施工场地,并且承担水、电费用;

  3、开工前,保证涂装区域干燥、无积水或尘土杂质;

  4、施工期间不安排交叉施工;

  5、施工现场需相关工程人员进行协调、安排;

  6、甲方应提供乙方材料、设备及工具的保管区,并做好现场的封闭管理工作,禁止无关人员的进出影响施工质量,如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后果由甲方负责。

  7、协助未验收的完工工程,未验收前不得提前使用,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8、按商定的付款条款支付乙方工程款项;

  9、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单位程验收,逾期未验收视为合格。

  二、乙方责任:

  1、不得将工程转包第三方;

  2、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工艺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合格;

  3、保证涂装工程质量:涂装表面颜色均匀一致、无裂缝、无分层、无底色泛出;

  4、必须做到文明、安全施工,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工程监理的监督和正确的指导;

  5、因乙方管理不善(如盗窃、损坏等)造成对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担。

  6、做好未验收完工工程的维护和相应的成品保护工作;

  7、切实做好保修工作。

  第四条 工程款项结算及支付

  一、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施工的工程进度付款。

  二、施工进度工程款按工程量计算,乙方施工完底漆刮沙待上面漆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的50%的进度款,上完面漆、画完交通线及完成所有的工程量甲方支付乙方80%的工程款。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周内,乙方编制结算文件至甲方,甲方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审核完毕并支付至结算款的95%,余款5% 一年质保期满后一周内付清。

  四、为保证资金安全,付款方式原则上采用甲方按乙方指定银行帐户汇款。若需采用现金或支票结款时,经双方议定后,可由乙方经办人员到甲方办理。

  六、帐号及银行开户行(帐号:xxxx开户行:xxx大学支行 户名:高沙)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本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材料或施工工艺的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的约定时间内应无条件保修;如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其它原因所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应给予返修,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双方自签定合约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约,其中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赔偿,赔偿额按国家合同法规定执行。

  第六条 竣工验收及验收标准

  一、 工程完工后,甲方按设计图纸的施工规范作为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双方填写环氧地坪、金刚砂地坪验收单(附件一),签字生效。

  二、验收主要依据:按照本合同的施工工艺程序进行验收。

  第七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可通过协商或协调解决;协商或协调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仲裁机关申请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生效,到工程保修期满及结算清所有工程款之日自然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双方应以诚恳的原则协商解决,签订附件同具法律效应。

  发包方(代表) 承包方(代表)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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