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合同 篇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行政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下,甲乙双方就外墙涂料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豪襄阳国际商贸城步行街E2区。
工程承包范围: 外墙真石漆及弹性拉毛涂料工程。本工程一、二层外墙为米黄色(和深灰色)真石漆,二层以上外墙为弹性涂料(拉毛,颜色为深灰色和米黄色),具体部位颜色请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 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包工、包料、(不含水电费、税费)的承包方式进行施工。
二、工程量和造价
本工程外墙真石漆品牌采用广东铨胜,承包的综合单价为46元/㎡。外墙涂料品牌采用广东铨胜,承包的综合单价为36元/㎡。外墙腻子两遍价格:12元。
工程量按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和建设单位工程联系单要求据实计算。
三、合同工期
工期50天,若中间工程量增加,乙方需按增加人工材料、机械,工期、价格均不变。工程不能按合同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质量及验收约定
1、乙方必须是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施工前想甲方提供相应的资质及上报施工方案。并先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做好样板,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确认以后样板为标准施工,每道工序完成后请甲方与监理验收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质量。颜色必须与样板一直。施工质量标准必须按照现行规范及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厚度减少或工序减少按减少的数量核减工程早教,并处以罚款。
2、外墙真石漆施工工序为:
①基层处理。
②刮两遍外墙腻子。
③打磨。
④封底漆。
⑤两遍真石漆喷涂。
⑥一道罩面漆。
3、外墙拉毛涂料施工工序:
①基层处理。
②刮两遍外墙腻子。
③打磨。
④封底漆。
⑤涂刷拉毛漆两遍。
4、外墙总体效果以设计施工图纸和建设单位确认的样板及文件资料为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质量验评标准进行施工,如果由于质量问题,建设单位或建监理单位发出的罚单由乙方全部承担。进入现场的原料必须是合格产品且必须与甲方指定的样板一致。乙方采购使用的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质量标准且有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报监理单位批审合格后方可使用。涂层和砂浆层的结合无空鼓起泡现象;表面无裂缝。不透底、浮点均匀;表面必须平整、整洁、颜色均匀,无明显接搓,无灰尘、油渍、阴阳角平直方正,清晰美观;分隔缝宽度、深度均匀、平滑光滑、棱角整齐、横平竖直。
五、安全管理
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建设单位及甲方对该项目施工的一切规章制度及国家有关安全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乙方在施工前及施工中要不间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工人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自行负责,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现场的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工人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并由管理人员采取措施处理。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在外墙吊篮安装前上报吊篮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安装后必须报安全员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时的安全保险绳必须单独的系在牢固的部位,安全带系在安全绳上,上人必须从地面进入吊篮中,严禁从楼上窗户爬到外吊篮上。施工中如果由于你班组安全问题,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罚单由乙方全部承担。另,严禁打架斗殴,否则双方各罚款5000元。
六、工程质保
1、本合同工程质保期为_壹_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起计。质保期内,凡因产品和施工照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无偿保修和承担甲方及客户的一切损失损害赔偿责任,工程保修条件、范围等按甲方确认的质保书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质保期内,如腻子层或涂料层出现开裂、起皮、脱皮、变色、泛碱,流坠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返修直至再次验收合格,如属于大面积返修(累计2m2以上),再次验收合格后工程质量期重新计算(即返修合格后再保修壹年)。
3、质保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用户通知后24小时之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否则甲方有权扣收质保金,并自行维修处理,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付款方式:
本工程付款方式按照:
①、按拉毛漆施工完毕一栋付一栋工程款的70%。
②、真石漆施工完毕付真石漆工程价款的70%。
③、工程验收后再付总工程款的25%。
④、余款在质保期后一次性付清。
八、乙方必须保证不拖欠工人工资,如果有工人到劳动部门投诉,将对处以2万元的罚款,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我公司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乙方此时造成我公司名誉与经济损失的权利。
九、本合同签订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转包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整(¥300.000.00),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施工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形式
1、包工;
2、包质量;
3、包工期;
4、包安全;
5、包施工措施费;
6、包辅材、工具;
7、包主材运输及装卸;
8、施工水电费;
9、包垃圾清运费;
10、包现场材料、设备保管;
11、包验收。
选择项:全部
三、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为 40天,(自20xx年 月日到20xx年月 日);因非乙方原因的停水、停电、自然灾害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四、质量技术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设计施工图要求标准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等现行相关专业规范、标准的规定,质量等级合格以上;确保一次性通过有关标准验收。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重新施工、返工、整改或重新请人整改的所有费用(材料费、人工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后果。
五、合同价款、支付条件和支付进度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为元/㎡(大写:叁百捌拾元每平方米)。外墙干挂面积预估为平方米,工程价款预计为元(大写: ),最终工程价款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变更及甲方签证据实核计、结算。
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增加、减少、变更工程设计和工程量而导致工程造价变更的,双方可以对该工程总造价进行相应变更,否则工程总造价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此总造价将直接作为工程决算款项金额的依据。
2.合同价款包括所有主材运输/装卸费、机械费、人工费、辅材费、损耗、设备材料保管费、检测费、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安全措施费、第三者的工伤保险及施工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3.每次合同价款的支付条件如下:
(1) 承包人已经按合同约定正确履行合同义务;
(2) 承包人没有合同中的任何违约行为,或者承包人有违约行为但已按发包人的要求予以改正;
承包人不能达到以上条件之一的,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合同价款,直至以上支付条件得到全部满足。
4.合同价款支付的安排和进度如下:
第一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5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30 %;
第二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8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50 %;
第三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10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75 %;
第四次付款:工程全部竣工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经发包方相关人员确认合格的完整规范的工程档案、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之日起二十日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决算总价的余款(质保金除外);
工程决算总价款的5 %做为工程质保金,由发包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预留 贰 年,预留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发包人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清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金不计息)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文件、函件或例会纪要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图纸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一式份。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交的图纸和其它资料履行保密义务。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保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八、现场指令和授权代表
发包人的指令、通知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授权代表,承包人委派授权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人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指令应予执行。发包人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发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发包人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发包人对工程完工后的总工程量的确认、工程价款变更通知的确认和竣工验收合格的确认,应有发包人授权代表的签字及发包人盖有公司公章。
九、双方责任和义务
1.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完成以下工作
(1) 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 协助乙方搭设脚手架、施工所需水、电等线和安排工人宿舍(除甲方免费搭设脚手架外,其余费用乙方自理),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4) 对承包人派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
(5) 应依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时间内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项。
2.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1) 承包方现场安装损耗量大于实际安装面积且数量超过总量 2 %,超出部分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小于 2%由发包方负责。
(2) 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发包人确认后使用;
(3) 向发包人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4)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同时对,并负责安全保卫;
(5)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6)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7) 按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上地下、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 施工中需各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的报建和验收等手续;
(10) 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承包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十、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一、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以发包人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并引起施工量的重大变化;
(5)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10小时;
(6) 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未能按计划进场;
(7) 不可抗力;
(8) 双方约定或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否则视为承包人放弃要求工期顺延的权利。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一天内予以书面确认。
十二、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又不能在发包人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和解除合同,承包人除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还应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检查和返工
(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如承包人对重新施工的工程项目仍未达到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免减未施工的工程量及解除合同的权利。
(3) 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但检查检验确认工程不合格时,虽然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相应顺延工期。
十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重新检验:无论发包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四、安全规范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
2.人和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发包人、承包人和第三人等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应文明施工,不经发包人书面认可,不得损坏建筑物结构及附属设备,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4.由于承包人的任何不文明、不规范施工行为造成的城管、建设、环保等政府部门的任何经济、
5.行政处罚,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6.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用电教育后方可上岗,并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禁止 脚手架上抛扔物品。乙方生产人员所造成的他人或本人工伤事故,一切经济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为保证整体工程的顺利进行,承包人在施工时,应遵守发包人有关部门关于人员及机械材料出入场的相关规定。
十五、工程量的确认
1.承包人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七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二十四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3.发包人计量后,承包人与发包人应共同对计量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否则对发包人不具有约束力。
十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发包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合同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发包方相关代表签字后7天,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但发包人不承担因此而增加的任何费用。
十七、材料供应
1.发包方提供干挂石材
发包方负责采购本工程所需的干挂石材,并清点交接给承包方安排运输到施工现场卸车及保管存放,如承包方在装卸、运输过程中或施工时造成发包方交接的石材发生损坏或丢失的由承包方负责。
2.承包方提供除干挂石材外的材料和设备
(1) 承包人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石材外的材料和设备时,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二十四小时通知发包人清点和验证。施工用的钢型材、夹件、钢板等必须为热镀锌的,挂件和螺栓必须为标准的不锈钢材质。
(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 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十八、工程变更
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它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按本合同的第十一条的约定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限不予顺延。
对于任何变更、增加项目,承包人须于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不得以任何等待工程变更文件或签证确认为由延迟施工。
十九、确定变更价款
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2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认为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2天内不向发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报告时或者发包人未以书面形式进行价款变更确认,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决算合同价款,在工程决算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二十、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日期和份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3
甲方(发包人):
负责人:
乙方(承包人):
为了完善XX寺旅游风景区的功能,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创造和谐社会,甲、乙双方本着尊重历史,尊重宗教政策的原则,拟对位于XX寺旅游风景区内进行投资并承包经营管理:
一、XX寺的承包经营期限:15年,(从____年___月至____年___月止)。
二、XX寺的承包价款:元人民币。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剩余 元在乙方经营满三年后的第一年度内支付 元,三年后的第二年度内支付 元,三年后的第三年度内支付 元。
三、XX寺的权属:
XX寺的产权归甲方所有,在承包期内,本合同项下的经营权归乙方所有。承包期满前两个月,再由甲、乙双方协商续签合同事宜。
四、承包经营范围:
XX寺内的香、蜡烛、佛珠、佛像、玉器、法器、手链等佛器、僧衣、僧帽、居士服、尼衣、尼帽等着装服饰,凡与佛教及寺庙有关的商品均由乙方进行销售。
五、承包经营场所: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XX寺现有的__________房屋及仓库无偿归乙方经营使用,如后期再设店面进行经营,由乙方投资建设。建成的店面由乙方单独使用。
六、双方在承包期间的权责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不得干涉乙方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发包给第三方,保证乙方的用水用电。甲方在乙方允许的时间段内对乙方的财物进行监督管理,即所有的经营物品的购买、销售的账目纳入甲方的财物管理范围。乙方经营过程中因政策因素和主持的更替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经营的,甲方承诺根据乙方的投资成本及利率标准在月息一分的基础上返还给乙方的投资和利息,并且乙方有权在甲方所有的经营收益中优先扣取上述费用。
2、乙方的权利义务:
承包期内,乙方享有本合同项下的物品经营的专有权、物品的管理权,乙方有权根据经营状况收回乙方的财物管理,由乙方自主对经营范围的账目和经营进行管理。所有的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承包款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未付清应付的承包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不得解除本合同。如因甲方主持更替及其他任何原因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并返还甲方已付的承包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九、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俩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XX寺
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4
租房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用工合同|购销合同|装修合同
(1) 建设单位:
(2) 承包单位:
(3) 设计单位:
(4) 监理单位:
(5)甲方代表:指由建设单位委派的全面负责监督本工程合同实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甲方代表为 。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决定。有权为此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
(6)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委托协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本合同监理工程师、监理内容、监理权限等。
(7)项目经理:指由承包单位委派的全面负责本了程实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 。项目经理应代表承包单位全面处理本合同的一切事宜。
(8)工程:指列入本合同必须完成的全部工程。
(9)主体工程:
a、土地平整工程;
b、农田水利工程;
c、田间道路工程。
(10)临时设施:承包单位为完成本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前维护所需设置的全部设施。
(11)施工图纸:指设计单位在技施设计阶段应提供的图纸,包括经监理单位签署的设计修改通知和补充图纸。
(12)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承包单位的。
(13)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5)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都其他法定节假日,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小时。
第2条 承包方式
(1)以 方式结算支付。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由于设计修改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按本合同条款第11条规定执行。
(2)承包方式:
第3条 甲方代表
(1)在履行全合同过程中,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决定,有权为此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对此,承包单位不应拒绝。但因甲方代表前述指令错误给承包单位造成的直接损失,承包单位有权提出索赔和工期顺延。
(2)甲方代表有权对监理单位所做出的有关工程是质量和计量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监理单位未能否定的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如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工程计量、工程变更等,甲方代表在事后仍有权予以否定,直至发布停工、返工通知以及拒绝确认工程计量。
第4条 转包与分包
承包单位不得将本合同转让,不得将主体工程整体转包,承包单位也不得将建设单位指定的不能分包的项目分包出去。非主体工程如要分包,则承包单价必须提供分包单位承包能力为证明,事先征得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同意,且分包单位必须具有法人地位。
第5条 合同的范围
本合同包括: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包括承建工程的施工和竣工验收前维护,其中包括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一切手段与临时设施。
第6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顺序如下: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合同条款
(5) 施工招标文件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编号:
发包人(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承包人(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经营场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规范服务达标证号:
本工程设计师: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二)。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一、二)。
(3)承包人包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一)。
1.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工程造价和报价单
(1)工程造价为 (人民币)(金额大写)¥:
(2)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3)工程报价(见附件三)。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
3.1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3.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予以确认。
3.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三日前要为承包人人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应书面告知乙方施工人员有关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承包人施工人员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6负责垃圾外运输及处理。
4.7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其它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适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9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发包人则应负责配合承包人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内容: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民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7)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并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5.3发包人为少数民族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1)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发包、承包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影响装饰设计效果,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发包人。
6.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通知发包人到现场验收,双方就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发包人确认备案o
6.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装饰材料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第七条质量标准
7.1本工程施工质量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所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文件。
7.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工程验收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8.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竣工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验收单。
8.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不得人住,如发包人擅自人住视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8.4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可视为验收。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9.1合同签字生效后,发包人按下列表格中的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付款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三天 元
工期过半油漆工进场 元
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天 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元
9.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发包人。
9.3工程结算(见附件五)。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需提前与对方联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件四)。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10.2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法律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过错方按合同总价
款%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11.2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的延误,工期应当顺延,每误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违约金。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发包人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它情况。
11.3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2.2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定进行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将房屋外门钥匙把交承包人施工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把,由承包人当场安装交付使用。
13.3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4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家居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三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各执一份。
13.5双方可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承包人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3.6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
2、
3、
4、
5、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时间,附件内容如下:
l、附件一: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2、附件二: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附件三:工程报价单
4、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
5、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6、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7、附件七:工程报修单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 型号 质量等级单位 数量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 型号 质量等级 单位 数量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三:
工程报价单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 附: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四:
工程质量验收单
日期 检验项目 名称 检验结果 检验签字
合格 不合格补验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五:
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
乙方:
变更内容原设计新设计增减费用(+-)
详细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1)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2)增加项目金额、减少项目金额后,应将实付金额在签署变更单时将价款一次付清。
附件六:
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
乙方:
序号 项目 金额 备注
1工程合同总价 元
2变更增加项目 元
3变更减少项目 元
4工程结算总额 元
5甲方已付金额 元
6甲方结算应付金额 元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七:
工程保修单
甲方:
乙方:
公司名称联系电话
用户名称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项目施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发包人代表:(签字盖章) 承包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
(2)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承包人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由发包人自行负责。
(4)本保修单需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
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工中挡土墙工程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范围和内容:
1 、工程范围:范围内挡土墙工程施工。
2 、工作内容:基坑开挖、台背回填、灰土垫层、大挡墙砼基础、挡墙基础砌筑、墙身砌筑、砌体勾缝、脚手架搭设等所有相关内容的施工。
3 、承包方式: 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综合包干方式承包,由乙方负责工程施工的一切事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仪器设备都由乙方自行解决。及其一切费用。
4 、工程价款 :本工程依据管理处批复的暂定单价(以最终单价为准),3:7灰土垫层元 /m 3 ,挡土墙砌体元 /m3 5 、计量方式: 按分项进度支付,扣除管理费、税金%。
6、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及时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解决。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时起生效,合同全部内容完成后自动失效。
甲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乙方单位(盖章)乙方代表人:
施工合同 篇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油漆涂料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1.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
3. 委托方式:采取甲方提供材料,乙方包清工的委托方式。
4. 工程工期:
5.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乙方实际工人开工算起)。
6.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以按规定的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
第二条、工程总造价: 元。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自行采购施工材料,其所购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其材料必须在协定店铺采购。
2、甲方采购后材料经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甲方应给施工人员办理进场施工手续(出入证等)。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及施工所需的脚手架。
4、施工中,甲方需要变更或增加施工项目时,应及时如实通知乙方,双方应签订项目变更表,商议好造价情况。
5、甲方应配合乙方施工人员的工作。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施工人员须严格依照工艺的程序进行施工。
2、乙方须对甲方购置的其他物品做好保护措施。
3、按施工程序开展监理,及时主动向甲方汇报监理情况及施工进度。
4、乙方须按时完成工程。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应与甲方商议解决。
第五条、基层检查:
乙方在工程现场对基层状况进行检查时,若发现可能影响涂饰效果的因素时,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由甲方负责实施。整改后的基层状况甲乙双方应进行书面确认。若因客观的原因其通过
涂饰仍无法改变的,双方应事先做好记录并予以确认。
第六条、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见附件二)
第七条、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统计乙方完成施工工程量,每月预支人工工资,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施工工程量进行结算,支付总价款75%,余款在年终付清(除留5%质量保修金满2年后结清)。
2、乙方必须按上报甲方施工人员名单,如数支付人工工资
第八条、饰后保修承诺:
1、乙方在装饰施工质量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间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为期2年。
2、保修期间由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涂料施工费用均为乙方负责。
3、保修内容均采用修复形式。而且只对涂饰质量负责,不承担其他连带责任。
4、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确认是保修范围内的,5个工作日内派人修复。
5、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不当、非装饰外力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自然老化、结构沉降、温差收缩、碳化收缩等原因)所产生的结果不属于保修范围。若要乙方维修的,则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均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2、无正当理由,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给乙方催讨时仍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甲方原因而造成延迟完工,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工程价款的 1‰支付给乙方。
4、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必须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则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款的1‰。
十、争议解决: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无效,可由湖州市人民法院公诉裁决。
十一、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合同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施工合同 篇7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装修施工地点:
1.2 住房结构:施工面积平方米。装饰施工内容:详见《装饰施工造价表》。
1.3 工程承发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不含税金),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工程预算书》)
1.5 工程工期:自____ __年____月__ ___日开工 ,至 年___月___ __日竣工,工期天。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___3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2.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折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2.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3保护好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3.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装修垃圾。
第四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五条 材料供应
5.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5.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应保证质量,主要工程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前乙方应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六条 工期延误
6.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6.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验收标准。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___________标准。
7.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面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
2、工程中期验收
3、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
四:《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7.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2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并在乙方付清工程尾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____________。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如下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因本工程为办公室装修,工期紧,其特殊性,本工程进场即付 50 %的工程款,在木工进场安装前付总工程 45 %,其余5%在工程结束时,一次性全付清。中期增加项目费用在项目结束前支付清。
8.2.工程进度过半指:在油漆工程材料进场之前。
8.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应付工程款金额的3‰。
9.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金额的3‰ 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2___ 种方式解决:
①向金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甲、乙方双方直接签定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11.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8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天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建设施工合同范本【2】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施工合同 篇9
发包方:****建材集团
承包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粉磨机基础工程。
第二条 工程地点:****厂区内。
第三条 工程内容:以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现场确认单为准。
第四条 工程造价:按实际工程计算。
第五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六条 工期:本工程设备基础主体工程须于20xx年4月1日前完成。
第七条 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第八条 结算方式:以实际工程量为结算依据,按月进度支付工程款。
第九条 发包方权利:派驻工地全权代表,负责与乙方工地代表进行联系,并对设计、施工技术、经济签证等事宜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承包方权利:
1、按发包方提供的图纸及具体要求组织施工;
2、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不偷工减料;
3、施工中注意安全,如因自身原因引发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的,均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1、工程竣工后,由发包方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和验收;
2、竣工验收后十日完成工程结算。
第十二条 付款方式:自工程开工之日起每月按实际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完成结算后三日内付至95%。剩余5%作质量保证金,于工程完工后一年后在未出现质量的情况下,予以支付。
第十三条 保修: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发包方在竣工验收单签字之日算起。
第十四条 附则:
一、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二、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尾款后失效。
发包方: 承包方: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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