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2021-02-27 施工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施工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施工合同 篇1

  水暖工程承包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马桥河镇禧水秀苑小区水暖工程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及面积:

  三、 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工程图纸中设计的给排水、采暖和双方另行约定的相关事宜。

  四、 工期:开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五、 工程质量:乙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方案、施工验收方案有计划的组织施工,工程要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的相关规定,且必须经质监部门验收合格。

  六、 工程价款: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

  七、 工程承包方式:(主要约定原材料供应和工人工资由谁支付)

  八、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经甲方及监理认可,否则不得 使用。

  九、、乙方要具备施工资质,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

  收

  规范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精心组织施工,并按甲方的 施工计划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施工。

  十、乙方在工作中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

  操作规程,遵守安全规定,落实安全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相应安全设施,确保施工安全,乙方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一切伤亡事故均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支付相关费用。

  十一、乙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

  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出现罚款、停工等情况由乙方自行协调并承担费用及损失。

  十二、甲方不定期的对乙方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质量、文

  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安全教育、监督、指导和验收。

  十三、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整个水暖工程全部结束并经相

  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双方统一结算,甲方用本小区(注明顶账楼房位置、面积、单价及总价款)顶抵全部工程款,差价以现金形式多退少补。

  十四、质保金:乙方向甲方交付整个水暖工程总造价5%的现

  金作为工程质保金,两个采暖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维修、更换;两个采暖期过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返还。

  十五、工程中如因其他工种延误水暖工程,或因不可抗力、

  工程图纸设计变更等原因延误工程,本合同工期按实际延误天数顺延;否则,乙方延误工期每日按工程总价款的2.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甲方委派 为施工现场的负责人,乙方委派 为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督、指导,严格履

  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以上协议双方自愿达成,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违约,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法定代理人:

  乙方:

  负责人: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锦江区包江片区农民新居工程三期(C地块)一标段”项目的土石方开挖工程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本工程位于成都市锦江区包江片区,建筑物地下一层地上十八层。

  1.2开挖土方量:约5万方(以实际结算为准)。

  第二条:承包工程施工范围

  2.1土方开挖工程:规划红线内按照施工图要求的开挖、运输、弃土等,弃土场地由乙方负责。

  2.2以上施工工程所必须的其它辅助工程如冲洗土方运输车、场外清洁等。

  2.3地上、地下障碍物的破除、运输出场等。

  2.4乙方在施工前有义务重新探明和保护红线内地下管线、市政水、电、气、通讯等设施,如因乙方施工造成的损毁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且需经甲方、监理、总包审定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承包工程施工工期

  3.1工程工期:土方开挖工期共计10个日历天。从甲方签发开工令开始计算,连续下雨两天以上由甲方现场人员书面确认后工期顺延,国家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第四条:工程质量、技术要求和施工方案

  4.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4.2本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和强制性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主。

  第五条:合同价款

  5.1挖运土石方工程(含挖、运、修边、清角);外运单价16元/m3,内转单价7元/m3,以密实现场按实收方计算(该价为含税票价格)。双方约定内转量为1.5万m3。

  5.2以上包干单价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税金等费用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措施费用等全部费用。

  第六条:工程结算和付款方式

  6.1每3万方结算70%,余款45天内付清。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7.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基坑开挖资料以及各地下管线资料。

  7.2甲方对工程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验收。

  7.3甲方按第六条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8.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安排,文明施工。必须服从项管及监理的管理监督,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承担的所有施工任务。

  8.2乙方的施工方案必须通过成都市安全监督站的专项审查。

  8.3乙方严格按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正式图纸和现行国家施工规范、竣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

  8.4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质量管理,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度,配设相应的质量检查人员并采取有效的监测手段,认真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监理人员进行工程质量监理,如因乙方支付方案本身的安全性和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所造成的质量问题和安全责任事故,及一切法律后果,其民事责任、经济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8.5办理土方挖运所需政府核批的有关手续以及大型机械进出场手续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8.6乙方进场施工及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入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交底及教育,施工及管理人员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工程工期:工程的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如若乙方未按规定完成,超过一天20xx元/天(第天贰仟元)计算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连带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9.2若甲、乙方双方有分歧,一时达不成共识,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要求继续施工,不得因此停工或拖延工期。

  9.3当乙方无理后拒不按甲方要求或合同要求履行义务,工程工期延误三天,甲方责令乙方无条件退场,同时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4乙方应按照各级政府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

  10.1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1.1乙方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工程质量、设备及人员安全事故,其责任和费用合部由乙方负担;在施工期间,乙方应负责做好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协商工作,如因施工而导致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对甲方(含乙方)的处罚,或有关媒体的曝光而对项目造成不良影响,后果概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11.2乙方如在施工中因证照不全、违规违章操作等导致的各类处罚,由乙方负责自行承担(包括其它管理机构对甲方的处罚)。

  11.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并结清工程款后,全合同自行失效。

  11.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3

  发包方(简称甲方):××家园开发(上海)有限公司

  承包方(简称乙方):上海××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包“××家园”二期园区破损路面修复工程施工的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家园”二期园区破损路面修复工程。

  2、工程地点:“××家园”二期园区西侧道路(具体位置见附件一)。

  3、承包范围:本合同工程内容为“××家园”二期园区破损路面修复,包含本项目后续配套工程等。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二、工地考察

  1、乙方已认真考察了施工现场并充分了解了现地位置、周边情况、地质状况、道路、储存空间、作业空间狭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对工程等的影响。乙方理解施工现场会有其他施工单位作业,不会独点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交叉施工、施工等待对工期、价款的影响,亦理解政府管理部门对施工作业方式和时间可能的影响或限制。乙方确认本合同所约定的工期、工程价款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费用。乙方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并具备国家规定交付使用条件的工程竣工交付甲方。

  2、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上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个日历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除甲方书面确认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外,其它任何情况均不予顺延工期。前述工期中已包括法定节假日、现场勘查与其他施工方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包括政府的各种规定及临时规定、通告对工期的影响等在内,该等因素不作为延长工期的因素。

  本条款所规定的合同工期,是指合同内的工程通过竣工正式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的时间。

  四、工期的顺延

  1、不影响关键部位的工程量增加,乙方应当自行采取措施,不予延长工期。虽影响关键部位但需延长工期累计未超过两日的工程量增加不顺延工期,但超过两日的,自第三日起开始计算天数顺延工期。当出现工程量增加可能延误工期的,乙方应当采取相应的赶工措施确保工期和质量,相应的赶工费用应事先经甲方盖章同意。但如该可能的延误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赶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对以下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达到延误工期的程度:

  ①连续4小时以上的持续8级以上的大风;

  ②连续4小时以上的特大的暴雨。

  (2)工程按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要求停建或缓建时造成的延误。

  (3)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3、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三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乙方未按期提出报告的,视为以上情况对工期无影响或虽有影响但乙方有能力采取必要措施无需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

  4、非约定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履行或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质量标准

  按市政工程通用质量标准执行,达到合格标准。

  六、材料、设备

  1、本工程乙方包工包料,全部材料乙方采购、供应,并且应按甲方选定标准采购。乙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二:“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一览表”规定进行采购。该材料设备采购作为竣工验收的标准之一。所有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在材料设备运进现场前向甲方提供采购的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技术检验报告等品质合格证明、生产厂家的质保承诺等技术资料,并应当按国家、地方规定或甲方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试验、测试、复检。在使用材料设备前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试验、检测、复检报告。否则相应的材料设备不得使用,甲方发现使用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无论该材料设备是否质量合格,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前述甲方的核实、接受相关文件、报告,并不免除乙方对于材料设备质量的保证责任,材料设备的缺陷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2、本工程施工用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运至施工场地卸车并负责保管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该价款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该价款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勘察费、运输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工程经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正式交付甲方之前的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2、预付款:本工程不设预付款。

  八、计量支付及结算

  1、本工程全部施工完毕,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相关人员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后,由乙方向甲方报送结算报告,双方进行结算,工程结算值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审核无误(最终以甲方审核结果为准)后十五日内,甲方付至工程结算值的95%。

  2、甲方预留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值的5%。

  3、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由甲方代扣应由乙方承担的税金。

  4、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等额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且并不因此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九、现场管理

  1、乙方应当保证其具备所承包工程的相应资质。

  2、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消防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乙方应当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工地发生火灾。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火灾、水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包括事故处理、赔偿甲方或业主的损失、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等。

  3、开工前,乙方须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报批所有应由施工单位办理的手续、交纳相关费用。办理排渣、排水、环境卫生污染、粉尘噪音污染等手续及交纳费用或罚款均由乙方负责。

  4、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电源接驳位置,但到具体用水用电作业区的二次接线及独立计量表由乙方自费接驳、安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施工期间应服从甲方管理,做好与其他施工单位配合工作,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责任自负。

  6、乙方施工过程中,应满足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施工噪音、烟尘等规定,不得妨碍业主的的正常生活。

  7、乙方必须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并每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等。

  8、乙方在撤场前,应当清理好工地、清除并运走所有乙方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达到能够交付工程直至甲方满意为止,使现场和工程处于清洁和安全的状况。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交工验收

  1、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组织施工,工程完工后及时申报验收,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及完整竣工资料,然后,甲方组织进行验收。

  2、乙方未按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因此而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甲方如同意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提交相关报告、文件、资料的义务。

  3、工程经甲方及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要求之当日,乙方清理好场地移交甲方。

  4、下列情况均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

  (1)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

  (2)经甲方许可的其他施工单位为施工所必须使用已完工程的;

  (3)无论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本合同确定的竣工日之后,如工程尚未达到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为履行与他人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减少损失而将工程或其部分交付买方或承租方使用的。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金额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承担违约金。

  2、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开竣工或未及时履行任何一项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赔偿金。任何一项逾期达十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应付给第三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均由乙方承担。

  3、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返工、修复,直至符合约定标准,并承担返修费用及逾期违约责任。如经返修两次仍不能达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赔偿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项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限期改正,期满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人民币×万元,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保险

  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财产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如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与甲方无关。

  十三、分包和转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工程分包或违法转包给任何第三方,乙方违反本条任何一项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赔偿金。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家园开发(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签字):

  乙方:上海××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4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区(县)___路___弄(村)___号__楼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人工费:______

  管理费:______,设计费: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税金(3.41%):____其他费用: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合同范本《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

  签订合同之日 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二至五天 65%  元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30%  元

  竣工验收当天  5%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表  100%  元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2)指派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1.

  2.

  3.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施工合同 篇5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信丰县橙乡文化城市市政道路(桃江路)工程

  1.2 工程地点: 信丰水东

  1.3 工程内容:道路、排水、交通、照明及绿化等工程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 施工图规定以及甲方认定的内容 包工包料

  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条款;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3.图纸; 4.工程量清单;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6.合同履行中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工作

  1.协助将施工所需水、电、在签订合同后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工程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在签订合同后 2 日之内由发包人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现场交验;

  3.在签订合同后,由发包人组织监理单位、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负责向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报监;

  5.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_除上述事项之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发包方协调的其它事项,发包方要予以配合,确保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_

  3.2 承包人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3.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约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

  4.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卫生管理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5.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竣工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应相应追加特殊措施保护费;

  6.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施工中发包人已明示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破坏的赔偿费用;

  7.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除上述事项之外,有关工程施工方面其它事项。

  四、工期

  4.1 工期

  开工日期: 20xx 年 7 月 15 日,竣工日期: 20xx 年 10 月 30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05 个有效日历天。

  4.2 工期延误

  承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竣工日期竣工。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五、质量

  5.1 工程质量

  5.1.1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5.1.2 工程施工和质量标准评定依据的标准、规范:

  (1)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

  (2)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3)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

  (4)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5)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

  (6)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90

  (7)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

  (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xx

  (9)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设部建城[20xx]221号)

  5.2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每一道工序在承包人自检的基础上,需经工程师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3 工程试车

  工程试车要求及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承包方5.4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 7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 一 套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一 套竣工图。

  5.5 质量保修

  具体保修项目内容、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在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六、合同价款确定与支付

  6.1 合同价款及调整

  6.1.1 本工程合同价款:暂定壹仟贰佰万元(小写:12000000元)。

  6.1.2 本工程按甲方认定的工程量数据计算,执行20xx年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计取综合管理费率22%计算,材差不计取管理费只计取营业3.413%;市政道路管网按施工图计算套用标准取费。

  其它说明:所有有关工程结算的资料签证按甲方的规定程序办理签字、盖章等。所有现场签证、零星点工(普工按100元/工日,技工按150元/工日计)、设计变更及甲方工程部下发的工程修改通知等按本条第1款执行。

  6.1.3 因工程变更、索赔等原因引起的价款变更、追加,承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执行。

  6.2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乙方在订立合同时自愿交纳200万元人民币作为工程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于乙方正式施工后15日内返回乙方。不计任何利息。

  2、本工程工程总价款的70%以桃江龙城小区5#楼房屋价款抵扣,余下的30%(含以下涉及的5%质量保证金在内)于本工程量过半后根据甲乙双方协商按适当比例付进度款。抵扣单价按本公司售楼明示的销售价,具体抵扣房号详见附表。

  3、承包方所抵房屋,目前统一在销售部销售,销售款由发包方待工程进度返还给承包方。所有工程款必须开具有效建安税票。

  6.3 竣工结算

  6.3.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6.3.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以结算价款的 5 %作为质量保修金,余款经 双方确定工程竣工扫尾工作正式完成 确定后二个月内结清支付。

  6.3.3 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按本工程质量保修书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七、违约、索赔和争议

  7.1 违约

  7.1.1 发包人违约,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7.1.2 承包人违约,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7.2 索赔

  合同当事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被损害方可在事件发生28天内向对方提出索赔。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送达对方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索赔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7.3 争议

  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请 有关法定部门 调解;调解失败,共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

  8.1 合同解除

  8.1.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8.1.2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8.2 合同生效与终止

  合同订立时间: 20xx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江西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8.3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益、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施工工艺:环氧树脂地板(详见乙方提供的工艺说明)。

  1.3.颜色:色

  1.4.工程面积约: ㎡.

  1.5工程单价:/㎡。

  1.6工程总造价约: 元。大写:

  说明:最后结算金额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地脚线(每米元)和画线(每米元)按长度计算。

  第二条:工程期限

  2.1. 本工程总工期为天。

  2.2. 本工程开工日期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2.3. 如遇以下情况,工程工期相应顺延。

  a .因天气原因或其它因素地面出现潮湿且甲方确认同意延期的。

  b. .因甲方原因不能如期清空施工现场者。

  c. 因不间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导致无法正常施工的。

  d. 未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影响施工进度的。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 甲方免费提供乙方施工所用水电及施工人员住宿。

  B.开工前要完成地面铺设,保证施工地面的干燥、平整及无油污现象。

  C.乙方施工期间甲方不得安排其它工程的交叉施工(不影响乙方施工的除外)。

  D.实际地面施工颜色与色样略有偏差,以实际颜色为准,但颜色偏差严重影响工程整体效果的,乙方须应甲方要求承担修复责任。

  2.乙方责任

  A.乙方按照双方协议的工艺要求进行施工,。

  B.施工完成后,涂层表面应光滑、无分层、无底色突出。

  C.施工质量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乙方确保在24小时内给于书面答复,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以符合工艺标准及甲方的合理要求。

  第四条: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合同签订后,甲方付乙方工程总款的%即 元。施工人员和材料进入工地后,甲方再付乙方总工程款的%,合计元。中底涂完成、上面漆之前甲方再付乙方总工程款的%即元 合同书

  2.工程结束后甲方再付乙方总工程款的%即元。

  3.结算方式以现金或电汇、转账支票均可。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间由乙方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但由于甲方出现的人为和机械及其它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质保期满后如需维修,乙方应收取合理费用。

  5.2.甲方因未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每天按应付款的%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十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承担总工程款%的违约金,即 元。

  5.3乙方未按合同期限按时完工的,甲方每天按已付款的 %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总工程款 %的违约金,即 元。

  5.4乙方施工完成三天内甲方应及时验收,经甲方认为不合格的(指颜色出现明显色差、分层、露底、脱层),乙方应再甲方届时给予的宽限期内修复或重做并自行承担费用。

  第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到保修期满之日失效。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互相协商解决,如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施工合同 篇7

  发包人: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

  吉林省建设厅监制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______年_____月

  说明

  1.此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资质或行业协会的相应资格。签订合同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上述承包资格证明。

  3.发包、承包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应当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凡在当地各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三份(发包、承包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备案各执一份)。

  4.本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并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当恪守诚实信用,负有对合同条款正确说明的义务。

  5.住宅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指隐蔽在装饰表面内的电气回路、上下水、煤气、地热等管线工程)结束时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后方能使用。如某项工程不能达标,乙方应予整改,直到达标为止。

  6.本合同施行之日起,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各专业市场自制的家装合同同时废止。

  7.本合同文本条款由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规范服务达标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见报价单和图纸)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二)。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一、二)。

  (3)承包人包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一)。

  1.6工程期限_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1.7工程造价和报价单

  (1)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金额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3)工程报价(见附件三)。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

  3.1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3.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予以确认。

  3.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三日前要为承包人人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应书面告知乙方施工人员有关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承包人施工人员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6负责垃圾外运输及处理。

  4.7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其它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适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9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发包人则应负责配合承包人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内容: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

  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民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7)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并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5.3发包人为少数民族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1)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发包、承包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影响装饰设计效果,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发包人。

  6.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通知发包人到现场验收,双方就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发包人确认备案。

  6.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装饰材料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第七条质量标准

  7.1本工程施工质量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所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文件。

  7.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工程验收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8.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竣工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验收单。

  8.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不得人住,如发包人擅自人住视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8.4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可视为验收。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9.

  1合同签字生效后,发包人按下列表格中的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付款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

  元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

  元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元

  9.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发包人。

  9.3工程结算(见附件五)。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需提前与对方联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件四)。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10.2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法律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过错方按合同总价

  款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11.2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的延误,工期应当顺延,每误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违约金。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发包人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它情况。

  11.3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2.2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定进行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____把交承包人施工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安装交付使用。

  13.3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家居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三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各执一份。

  13.5双方可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承包人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3.6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时间,附件内容如下:

  l.附件一: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2.附件二: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附件三:工程报价单

  4.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

  5.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6.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7.附件七:工程报修单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一: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

  等级

  单位

  数量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二: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

  等级

  单位

  数量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三:工程报价单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

  附: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

  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结果

  检验签字

  合格

  不合格

  补验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变更内容

  原设计

  新设计

  增减费用(+-)

  详细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备注:(1)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2)增加项目金额、减少项目金额后,应将实付金额在签署变更单时将价款一次付清。

  附件六: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项目

  金额备注

  1

  工程合同总价

  元

  2

  变更增加项目

  元

  3

  变更减少项目

  元

  4

  工程结算总额

  元

  5

  甲方已付金额

  元

  6

  甲方结算应付金额

  元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

  联系电话

  用户名称

  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项目施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发包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

  承包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备注: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

  (2)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承包人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由发包人自行负责。

  (4)本保修单需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

施工合同 篇8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

  依据>、>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地下室防水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XXXXXXXXXXXXXXXXXX

  2)、工程名称:XXXXXXXXXXXXXXXXXX

  3)、工程内容:在原有基础上新做一层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施工(卷材为聚酯胎XXXmm厚,-XXX°),包含细部处理,底部基层处理剂的施工,附加层的施工,施工缝和后浇带的防水处理及与本工程有关的零星工程。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文明施工。

  三、主材选用及工程价款等:

  1、选用材质:“聚酯胎XXXmm厚,-XXX°防水卷材,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提供材料的合格证书、材料检验证书、材料样板及乙方施工资格证书。材料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场开工

  2、本合同价格包括材料现场转运、垃圾的清运、清除(运离施工现场)

  3、施工厚度要求:采用外XXXmm厚“XXX”防水卷材

  4、全部包工包料,单价为XXX元/平方。

  6、面积:按甲方确认的实做面积结算,此价格为含税人民币价格。

  四、工期:按甲方项目部所安排的进度施工。

  五、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2)、承包人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图集和设计图纸的规定。并符合发包人的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2-20X)及《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X),防水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并经发包人、监理、承包人共同见证取样,送法定检测部门检测合格,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工程质量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为五年。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且达到质量标准的工程量,每平方米铺贴面积XXX元,该铺贴面积仅指铺贴完成的外表面积,其它如细部处理、底部基层处理剂的施工、附加层的施工、施工缝和后浇带的处理等均不再计算工程量,不再另计任何费用。

  在承包人承包的防水工程范围内的一切检测费(材料等)均有承包人承担,不再另计任何费用。

  达不到质量标准时,由承包人返工,因返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承包人拒绝返工的、或工期严重滞后时,由发包人另外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承包人已经施工的工程量,发包人可拒付任何费用,承包人对此无任何异议。

  七、工程款支付办法:

  1、当地下室底板及外墙板外侧防水层全部施工完毕,经质监站、监理单位、发包人、承包人共同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在主体施工单位施工完回填土方后,XXX日内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外墙防水已完工程量的XXX%;土方回填施工时,承包人应派专人在现场跟班作业,以防泥工施工时破坏防水层;

  2、在土方回填后XXX日内的适当时间,发包人组织承包人、监理单位不少于两次的地下室防水效果初验;在此期间,承包人整理施工资料提交给发包人;初验中没有发现问题,资料提交齐全有效,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所施工的底板防水和外墙防水已完工程量的XXX%;若在初验中发现渗漏或超过规范规定的湿渍等质量问题、或资料有缺陷时,顺延本次工程款的支付时间,直至承包人解决好所发现的问题;

  3、在地下室底板和外墙后浇带等主体结构施工前后,承包人应及时配合,完成后浇带部位的防水层施工;在后浇带等部位的防水层施工完毕后的XXX日内,经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共同初验合格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所施工的全部已完工程量的XXX%;

  4、承包人剩余XXX%的工程款转作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的XXX日内,由发包人无息退还给承包人。保修期间出现保修事件时,保修金不足部分由承包人交付。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自行解决民工食宿。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十、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工序的施工,必须经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十一、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其费用;施工开始前,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包人施工人员发生工伤事故者,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理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负责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赔付。实际费用与理赔金额的差额由承包人承担。一旦发生重伤事故或伤亡事故者,发包人最终一次性赔付当事人的赔偿金以保险公司理赔的数额为封顶数额,其余由承包人承担。

  十二、工程变更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无权擅自变更;承包人应严格执行设计单位或发包人所出具的变更通知;工程变更涉及费用增减的,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工程转包和分包

  本工程严禁分包和转包;一经发现,发包人可立即与承包人解除合同,工程款不予支付。

  十四、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暴雨、暴雪、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不可抗力,双方的损失分别由各自承担自身的损失。

  十五、保险

  承包人应为其工地所有施工人员以及进入工地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包人的财物保险等。

  十六、关于意外停工的约定

  因停水、停电、天气恶劣以及其它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致使工程停工的,承包人的窝工工时费和生活费、机械停置费和租赁费、材料占用资金损失等以及或因上述原因引起的承包人的费用支出,发包人一概不予补偿;却因特殊原因,停工时间可能相对较长时,经承发包双方协商同意并在确定再次复工的时间后,承包人可采取人员、机械退场的措施、并保护好已完工程,此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十七、工程质量保修

  本防水工程的保修期为XXX年;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十八、违约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做足一切安全措失,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合同所规定且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否则一经发现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需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20%的违约金。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品牌及项目部所要求的施工工序及材料厚度严格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否则,一经发现,甲方可拒付乙方工程款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倍的违约金。

  4、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中途停工,否则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XXX%的违约金。

  5、在乙方施工期间,乙方工人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管理,不得有任何偷盗行为或损坏现场成品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损失的金额以甲方确认的为准,且此款甲方有权直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必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完工,否则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XXX%的违约金,如超过三天仍未满足施工要求的,甲方可单方面中止合同,乙方所有工程款不予支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在保修期间(保修期为XXX年),如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甲方电话通知XXX小时进行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修复,所发生的费用(费用金额无须乙方同意以甲方确认的为准)甲方有权直接在乙方工程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份可向乙方追索。

  8、在全部完工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验收所需具备的一切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9、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必须做到场地干净整洁、无任何垃圾,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验收并有权自行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所损失的金额以甲方确认的为准。

  十九、廉洁条款

  1、严禁甲方人员以任何方式明、暗示乙方请吃、请喝、收受乙方礼金、礼品或接受提供的其它私人便利或利益。

  2、严禁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如果出现乙方在履约过程进行私下请吃、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等一切非正常的经济活动,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退场等一切经济损失,所损失的金额以甲方确认的为准,并且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如果乙方事后主动积极向甲方陈述事实或乙方有证据显示以上行为为甲方人员施压的不得已行为,则乙方可保留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二十、其他事项:

  1、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2、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XXXXXXXXXXXX甲方负责人签字:XXXXXXXXXXXX

  乙方(盖章):XXXXXXXXXXXX乙方负责人签字:XXXXXXXXXXXX

  签约日期:XXXXXXXXX年XXX月XXX日,签约日期:XXXXXXXXX年XXX月XXX日

【关于施工合同集合8篇】相关文章:

1.关于施工合同集合六篇

2.关于施工合同集合五篇

3.关于施工合同集合10篇

4.关于施工合同集合6篇

5.关于施工合同集合九篇

6.关于施工合同集合5篇

7.关于施工合同集合八篇

8.关于施工合同模板集合5篇

上一篇:施工合同 下一篇: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