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施工合同 篇1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理]的规定,结合本工程情况,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楼 号:
4、 承包范围:外墙乳胶漆施工
5、 承包方式:包青工
6、 工程单价: 元/㎡;
7、 总工程量:外墙约 平方米;
8、 工程价款:约 万元。
9、 工程期限: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开工前1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要求或做法说明 1份,并向乙方进行交底;
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等事宜;
3、协调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要求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订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 施工队长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工期完成任务,解决有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 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有义务及责任维护甲方的信誉及利益,不做有损甲方的事情;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 工程质量:优良;
2、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如乙方不服从管理,视情况严重程度给予100-200的罚款;
3、 在施工中,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的返工,其工料款由乙方全部承担;
4、 每一道工序完成后,报请现场管理人员验收合格签字和监理验收合格签字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如果未经验收签字进入下道工序的,要重新返工,返工所造成的材料和人工费损失由施工方全部承担;
5、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及时验收,验收标准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6、 本工程保修期为二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施工期间,甲方只提供生活费,工程完工初验合格后拨付施工费的50%;竣工验收决算完毕付到施工费的95%,余款作为保修费二年,无施工质量问题到期一次无息付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乙方不能保质保量按期完工每拖一天甲方罚款多少由造成方全部承担;
2、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协商解决,并有责任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 空桶回收,缺少一个罚二桶漆款;浪费一桶罚十桶漆款;偷倒一桶罚一百桶漆款;
第七条 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措施,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具体参见施工要求及施工安全协议)。
第八条 争议地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提供腻子、底漆、面漆,乙方负责所有工具;
2、乙方负担在施工中的用电费用;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方: (盖章)
代表人:乙方:(盖章)
代表人: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2
发包方(简称甲方):__ ______ ______ _____ 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 ______ _ 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拟装修房屋概况:
1、甲方拟装修的房屋系自有产权的房屋,该房屋的装饰装修工程已经取得房屋业主方的同意。
2、装饰施工地点:
3、住房结构: 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卫,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工程内容:详见装修设计效果图
5、双方选择以包工包辅料的施工方式进行施工
6、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经双方认可,若双方变更施工内容,则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据实结算。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装饰装修不得挪作他用。乙方违反本条约定时,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附件所列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时不得用于本工程。若乙方已经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被认定为存在产品质量瑕疵时,应由乙方负责更换合格产品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若无法更换时则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按该损失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xx】和本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提供设计施工方案并承担相应设计费用。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时由甲乙双方根据变更具体情况商定。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确定验收日期。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___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上述情况发生时,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后三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30%的开工预付款给乙方;
(2)待基层工程量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0%的中期进度款给乙方;
(3)整个装修工程要完成时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10%的装修尾款给乙方;
(4)工程竣工并将现场清理干净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给乙方,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半年后支付。
2、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3、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由人民法院仲裁解决。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解除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工程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大理石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大理石安装
四、承包方式:单包工,其中甲方负责大理石、水泥、沙及安装,负责水电供应,施工场地塔架材料。
六、工程单价(不含税):墙体干挂人工费 元/㎡,方柱干挂人工费/米,角钢/米
七、付款方式:甲方首先预付乙方进场费元。安装费按施工进度支付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期限定为合同签字之日起,乙方应在 天内按质按量完成。
九、工程按国家标准施工。
十、甲方责任
1、及时组织水电供应,及施工所需材料,不得影响施工正常运行。
2、提供生产用水、用电场地,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生活场地。
3、负责提供施工设计图给乙方,落实专人负责督促乙方按技术规范施工。对乙方施工存在问题提出调整意见,共同把关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4、负责筹措工程资金按合同要求及时兑现工程款,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若甲方不及时兑现进度款或不及时提供施工材料的,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待料或等待工程款的兑现。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有计划地组织按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规范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十一、附注: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施工合同 篇4
1、甲方:
2、乙方:
二、协议内容: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甲方将喻家坪站至冶炼厂调度楼货运信息通道光缆敷设工程交由乙方施工,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数量:敷设喻家坪站至冶炼厂调度楼货运室直埋8芯光缆一条,总长约1400米。
2、施工要求:
①光缆径路基本沿铁路专用线布放,埋深要求一般0.6米,困难地段0.5米,做水泥砖沙防护。
②主材光缆、终端盒、辅材由乙方自行采购。
③光缆过轨、过涵洞等应采用φ50镀锌钢管防护并用水泥包封,不得外露。
④光缆熔接成端由乙方负责完成。
⑤直埋线路部分按每100米设立光缆标桩一个。
⑥施工中与喻家坪、冶炼厂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
3、工期要求:本工程工期要求自协议签字并待甲方与相关部门签定配合协议后开工,20天内完工交付。如遇不可抗拒原因由双方协商解决。
4、工程费用及付款方式:
①经双方共同核定,本工程总施工费用按叁万捌仟元(¥:38000.00)包干完成。
②双方协议签定后,甲方支付贰万元整预付款,余款待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二周内付清。
三、安全保证: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同径路地下管线的保护,按规定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采取防护措施,如因施工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
2、加强对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防护,如遇人身意外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质量保证:
本工程质量保质期一年,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施工合同 篇5
需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向乙方购买预拌混凝土用于安顺市 西秀区干河棚户区改造项目Ⅰ标 工程建设,该工程地点位于 黄果树大街东段(棕榈园西侧)。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就供货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共同信守,条款明细如下:
第一条:混凝土的标号、单价、数量、金额(单位:元/M3)
第二条:交货的时间、数量、地点
1、本合同为长期供货合同,供货时间从基础混凝土浇筑至主体结构完成(签约时间8个月)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原材料价格涨跌超过10%时(水泥现价402元吨),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同单价。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视为对本合同关于价格调整的变更,结算时按调整后的价格结算。原材料涨跌的幅度,以乙方原材料载明的价格为据;如甲方提出异议,则以本地公开市场上同等原材料的价格为据。
3、甲方订货须至少提前3日以传真或其它双方认可的方式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供应时间、标号、准确用量和浇筑部位等。如情况特殊,紧急需要临时变更交货内容,甲方也应至少提前4小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当尽力按甲方通知的时间、数量、地点完成混凝土的交付任务。
特别约定:为提高效率,双方往来有关合同事宜的传真件,是履行合同的具体形式,具有同传真件原件一样的合同效力。任何一方在发送传真件时,必须在传真件上加盖公章或者由有权签字人在传真件上签字,如未履行此程序,接收传真一方有权拒绝履行。如双方约定以电子邮件履行本条义务,应先书面明确收发双方的电子邮箱,接收人等,否则,仍以传真方式处理。
4、每次混凝土浇筑到最后10 M3时,甲方应准确提供尾数用量,并及时通知乙方调度员,以确保供货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否则已拌出混凝土由甲方签字认可后,计入供货总方量。
第三条:砼款支付方式:
1、经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浇筑混凝土达到3000方后,之后所供的混凝土次月5日前甲方须支付乙方100%货款,前期所供的3000方在工程停用混凝土时全部结清,本工程浇筑混凝土时间达到8个月时,甲方须支付前期所供的3000方货款。
2、特别约定:甲方支付货款时以银行转账方式或者转账支票支付(不含现金支票),除非乙方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出具现金付款特别公函并签名盖章乙方单位公章或者财务章,甲方可以现金方式支付货款。除此之外,乙方任何人员包括财务人员均无权收受现金 。甲方违反本约定支付货款并导致货款未到达乙方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视为甲方未支付货款。
第四条:计量验收及结算方式
1、在浇筑结构施工部位时,按施工图中(地下室底板及以下按车方计算)实际方量进行结算。(结算时增加2%的损耗率)。
2、在浇筑场地硬化、文明施工所需等混凝土以乙方所出的随车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3、泵送润管用的砂浆乙方按当时浇注的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单价收费,计入混凝土结算数量内。
4、结算单等有效单据上需双方指定签字人:甲方指定 邓辉 负责签字,乙方指定 吕忠义 负责签字,该指定签字人的行为视为指定人的行为,任何一方更换签字人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同时另行指定签字人;任何一方更换签字人未通知另一方,原指定签字人的签字仍然有效。经双方指定代表签字认可的砼用量结算单是甲、乙双方付款的最终结算依据,以后不再另外补任何结算单。
5、每月5日以前为甲方为乙方办理上月供货的最终结算时间,如因甲方原因不能为乙方按时办理上月结算时,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进度量进行付款,不得以未办理结算作为不向乙方付款的理由,且乙方将结算单完整交给甲方后,甲方在30日内未安排人员进行核对时,则乙方报的结算将自然成为双方最后的最终结算和付款依据。
第五条:混凝土质量验收标准
1、乙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贵州省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验收,乙方应当在每次混凝土交付(浇筑)时,随货向甲方提供该次混凝土配合比、砂石、外加剂等相关质保资料。
2、甲、乙双方应对混凝土进行现场制样,甲方作标识,乙方负责保养。
3、为了保证混凝土质量,甲方不得指定和提供任何原材料。甲方根据设计图的设计要求指定使用某种原材料或添加抗渗、膨胀等外加剂,需提前15日将提供的外加剂等送乙方作相容实验和对砼有无损害的实验,经乙方同意后方能使用。甲方派人到乙方搅拌站负责保管和添加工作。
第六条:甲方的工作
1、甲方应当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15 日内,向乙方提供建设工程的施工图和混凝土浇筑施工进度计划表。如有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变更后的施工图和施工进度计划表,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甲方在交付(浇筑)混凝土前,应完成要浇筑混凝土的模板安装、钢筋配置、施工定位放线及其它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
3、甲方应保证混凝土在浇筑前,基坑为无水状态,在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当按施工规范对浇筑后的混凝土进行正常振捣和施工养护。对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甲方应当根据国家现行的施工标准进行现场施工养护。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和乙方办理结算,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不能以其它任何原因推迟和乙方办理工程结算。因甲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结算或者付款,自合同约定结款期限第二日起,每逾期一日按所欠价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欠款本金及已经产生的违约金付清为止,且在此期间乙方有权拒绝再提供砼。
5、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砼浇筑时所需的水、电及架料管的架子搭、拆并承担相关费用,混凝土的送检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提供试件。
第七条:乙方的工作
1、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混凝土的等级要求,制作混凝土调配报告,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混凝土的检验报告,使用水泥和外加剂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和其他资料等。
2、乙方人员在甲方施工工地上交付(浇筑)混凝土时,应当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并自觉维护甲方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对工程中需特殊进行养护的混凝土,向甲方提出必要的指导建议。
4、在甲方按时给乙方办理工程结算和按合同约定给乙方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能以其它任何原因推迟供应砼。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保证每次按甲方要求的砼供应量,不能满足供量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混凝土损耗
1、在混凝土交付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混凝土损耗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由于甲方的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混凝土无法浇筑或浇筑后影响质量等原因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混凝土的爆模超宽、超厚损失(爆模所损耗的混凝土超出所浇该构件的5%以外部分)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遇不可抗力时,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因在具备条件时尽早通知另一方,并采取减损措施,未及时通知和采取减损措施,由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由未予通知方负责。如因前述原因造成被通知方有重大损失的,由未予及时通知方承担此种损失。除前述约定之外,不可抗力发生后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1、因乙方逾期交货,并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三天内,仍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逾期付款,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五天内,仍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 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任何一方在行使前款约定的`解除权解除合同后,乙方可向甲方索要尚未支付的货款,并不受本合同第三条付款方式的约束。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时,应赔偿甲方由此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向任何一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的补充规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条款,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不冲突条款具有和本合同同样的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为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6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GB50242—20xx)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简介
1。1、工程名称:
1。2、工程位置:
1。3、承包范围:甲方提供图纸内的给水、排水全部内容,但不保护洁具、太阳能、出墙软管及淋浴安装。
1。4、承包方式:乙方清包工
1。5、施工天数:本工程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为15天。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例如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的则工期顺延。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2。1、本工程共计安装费为:xxxx
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甲方付乙方合同订金人民币1000元整,给水、排水主管安装完成付给乙方总价的30%,给水安装完毕付乙方总价的30%,排水安装完毕付乙方总价的20%,余款待打压完成并经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监理单位)验收通过后3天内一次性付清。
三、双方责任
3。1、甲方责任:办理施工中的有关手续,做好与小区物业的沟通,做到水、电、路三通,免费供乙方使用,并监督乙方的施工进度及按进度拨付工程款。确保所购材料按期及合格,如因甲方所购买的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停工、停产、返工,甲方应承担由此带给乙方的损失。
3。2、乙方责任: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合理计算材料,严禁浪费,并接受甲方监督,遵守小区内的各项规章指定。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对材料浪费严重的,应赔付甲方材料损失。
3。3、如在施工中涉及到隐蔽工程的应提前12小时内通知甲方验收,验收通过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如甲方接到通知超过12小时不进行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通过仍进行下道工序,如甲方对已经隐蔽的隐秘工程有疑义的可要求进行复查,如复查合格造成的返工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如不合格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且工期不顺延。
四、质量等级及验收依据
本工程质量等级(给排水单项)安装标准为优质并严格按照相关施工验收规范(GB50242—20xx)执行。
五、合同争议
在本合同发生期间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至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解决。
六、合同终止
6。1、自乙方收到甲方剩余尾款后合同即行终止,如甲方需乙方保修的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
6。2、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造成的工程停止、停建、改建则甲方须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后终止。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7
导读: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某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某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 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 单价 (综合单价包干)
1.8 质量标准:合格。
1.9 工 期: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 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 技术标准:
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2发包人主要工作:
3.1.2.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2.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1.2.3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2.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1.2.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2.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承包人主要工作:
3.2.1.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2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2.1.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1.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2.1.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1.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1.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 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5%;
5.2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施工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二零xx年 月 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工程材料祥单》)。 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5 工程期限 历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起计算)。
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款价为 元,施工过程中无增加费用,如需要增加部分费用,必须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增加该部分费用。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 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甲方不采取必要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失的,有甲方自行负责。
2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
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5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8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施工中严格遵循小区物业管理相关调理,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如因乙方施工不规范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五条 材料的提供
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工期延误
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55 %,即 元。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30 %,即 元。
第三次:竣工验收完毕,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10 %,即 元。
第四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应留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5%,即质量保证金,其余余款结完。
4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12个月,无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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