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审理申请书

2017-04-11 申请书

  申请人:

  主要负责人:职务:

  请求事项:申请对起诉一案延期审理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就诉一案,根河市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时开庭审理。申请人由于无法按期参加开庭审理。为保障申请人出庭参加诉讼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2条第1款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特请求推延本案开庭审理日期。

  此致

  法院

  申请人:

  主要负责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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