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这个年代,各种申请书频频出现,申请书是承载我们愿望和请求的专用书信。相信大家又在为写申请书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取保候审的申请书(通用5篇),欢迎大家分享。
取保候审的申请书1
申请人:xxx,女,汉族,xx市xx村人,住xx市xx村,联系电话:xxxx。系犯罪嫌疑人xxx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x,男,汉族,xx市xx村人,xx厂xx(职务)。因涉嫌非法持有罪,于20xx年x月x日被xx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在xx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x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xxx因涉嫌非法持有枪一案,于20xx年xx月xx日经xx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公安机关的侦查完毕,已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考虑到犯罪嫌疑人xxx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有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而且现在xx厂急需犯罪嫌疑人xxx回来参与筹划管理,另外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xxx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请贵院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xx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
xx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的申请书2
申请人: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xxxxxxxx
申请事项:对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李x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李x因涉嫌盗窃罪一案,于20xx年x月x日被xx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xx区看守所。根据犯罪嫌疑人李x的配偶宋x的委托,申请人为其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嫌疑人的配偶愿依法为李x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李x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李x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自行到派出所投案,如实交代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良好,应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李x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自行向公安机关投案,其情节应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犯罪嫌疑人李x盗窃的涉案物品价值并不很高,且赃物已退还给被害人,被害人的财产利益并无任何实质损害。
在案发的第二天,李x即将盗窃的笔记本电脑亲自送还被害人,并当场给被害人下跪,声泪俱下地表达深切的忏悔之意。尽管李x盗窃的笔记本电脑鉴定的价值为5000元,但李x已主动亲自退还赃物,并未给被害人造成实质的财产损失,而这样的涉案数额相对于北京的高消费水平而言着实是微不足道的。除此之外,李x还支付给被害人xxxx元现金作为经济补偿,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三、犯罪嫌疑人李x以往没有任何前科劣迹,本次犯罪尚属初犯,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
犯罪嫌疑人李x此前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记录,本次犯罪尚属初犯。犯罪嫌疑人与妻子二人从外地来到北京,租住在xx区的农房中,由于文化素质不高,缺乏一技之长,生存压力很大。李x自20xx年春节之后,开始在xxx快递公司担任送递员,每日收发快递的数量超过70余件,工作十分辛苦,但工资却并不高。
由于文化素质不高,李x在作案时根本没有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犯罪的主观恶性非常小。李x走上犯罪的道路,是一念之差、心存侥幸,是由于教育的缺失所致;也可以说,是生活上的困苦和初到北京的无助让李x犯下了令他追悔莫及的错误!
四、犯罪嫌疑人李x的犯罪情节轻微,行为没有任何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亦不大。
李x在实施盗窃行为时,被害人的房屋没有上锁,屋中空无一人,可以说是由于被害人的重大失误,为李x实施犯罪行为创造了条件。李x的犯罪手段极其简单,相比较那些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的暴力犯罪分子,李x的行为不存在任何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也非常小。
五、申请对犯罪嫌疑人李x取保候审,还有其自身的客观需要以及其妻子需要专人照顾等因素。
犯罪嫌疑人的妻子宋x,现已怀孕三个月,在北京孤苦伶仃、无人照料;且自李x被羁押后,宋x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苦,其终日担惊受怕,急需丈夫的照料。此外,犯罪嫌疑人李x在x月x日被犬咬伤,亟待注射狂犬疫苗,然而狂犬疫苗活性的维持需要特定的环境,患者只能到医院注射,故对犯罪嫌疑人李x实施取保候审是客观现实需要。
20xx年x月xx日,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鑫与实习律师周妍到朝阳区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李x。李x一见到律师,就不禁淌下悔恨的泪水。经过公安机关的教育改造,其已经幡然悔悟,一再表示要改过自新,今后一定踏实做人,绝不再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同时,犯罪嫌疑人李x也希望通过公安机关向被害人真诚的说一声“抱歉”,由于他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一定的麻烦。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李x的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对其实施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恳请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准予对犯罪嫌疑人李x取保候审!
此致
xx区公安分局
申请人:xx
xx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的申请书3
申请人:xx,男,汉族,生于x年x月x日,住济南市历城区,系犯罪嫌疑人xx之父。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男,汉族,生于xxxx年x月x日,住济南市历城区x号。因涉嫌x被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历城区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因一案,于20xx年x月x日被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刑事拘留。该犯罪嫌疑人生于x年x月x日,系未成年人,该犯罪嫌疑人参与实施抢劫次数较少,涉案金额不大,危害社会后果较轻,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申请人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并愿依法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提出此申请,请予批准。
申请人:xx
xx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的`申请书4
申请人:xxx
通讯地址:xxxxxxxx
电话:xxxxxxxx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 申请取保侯审。
理由:犯罪嫌疑人 因涉嫌 一案,于xx年xx月xx日经 公安局批准(或决定)羁押。根据该 案犯罪嫌疑人 (或近亲属)的要求, 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金是 或保证人是 。在该伤害案件中, 的家属替犯罪嫌嫌疑人与受害者进行了和解,并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其社会危害性不大,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为其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北京市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
xx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的申请书5
申请人:王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地址: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取保候审人:xx,男,xx岁。于20xx年xx月xx日因涉嫌行贿罪被刑事拘留,并于20xx年xx月xx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京xx看守所。
申请事项:
应张xx的妻子许xx的要求,为xx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首先对贵院依法安排我们会见了犯罪嫌疑人xx表示由衷的感谢!现我们根据了解的情况特向贵院反映,依法为张xx申请取保候审,请求贵院予以批准。
对张xx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辩护人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张xx涉嫌行贿,结合本案其主观恶性较小。其在南京有固定的住处,随时可以传讯,保证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张xx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贵院批准。
此致
xx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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