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融资租赁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融资租赁合同 篇1
所谓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举例说明:比如A厂需要一套生产汽车的设备,但是A厂经济实力不怎么样,暂时买不起这一整套生产流水线设备,于是请求B厂向C公司购买该生产设备(B具有经济实力),B就按照A厂的要求进行了购买,B向C支付购买价款后,C直接将该设备交付给A,A收到设备后开始使用,并定期向B支付租金。
这里应该注意的是:B向C支付购买设备的价款;C将设备直接交付给A,也就是说,B交完价款后,就在家等着收租金就可以了,至于标的物交付义务和瑕疵担保义务等,都是C(出卖人)承担的。
合同中当事人权利义务分析:A享有接收设备的权利,同时承担支付租金的义务,另外标的物的维修义务也是由A直接承担的,这个跟租赁合同不同;B享有收取租金的权利,同时承担支付价款的义务;C享有接收价款的权利,同时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实际上,就是AB之间的权利义务来了个交换,B把接收标的物的权利通过租赁关系换成了收取租金的权利;而C的权利义务是不变的,其享有和承担的是正常的出卖人的权利和义务。
另外,在租赁期限届满的时候,承租人有选择的权利,可以选择支付合理代价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也就是出钱买下租赁物);或者续订租赁合同;或者将租赁物退还给出租人。
融资租赁合同 篇2
合同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法定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电传:电传: 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 帐号:帐号:电挂:电挂:
第一条 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 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 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体,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 )
%/ 年的利率和人民币 %/ 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 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和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购买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付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货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 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3.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要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
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 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 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2.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九条 保险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的金额与币种。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行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
(1) 作为第八条第1款第(1)或(2)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2) 作为第八条第2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乙方将附表第(8)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1至5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处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 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 迳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13)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期间,租赁物不属于承租方破产清算的范围。
第十二条 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 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1.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
2.租赁期满30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项和第(12)项所记载的续租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其他条件与本合同相同)继续承租,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 担保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乙方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情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 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号购买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担保函》、《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出租人承租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担保人: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邮政编码:地址:电挂:传真:开户银行:帐号:
附 表 (1)租赁物件(制造厂) (详见本合同附件第 号购买合同) (2)卖方 .(3)交付地点 港(详见本合同附件第 号购买合同所规定之目的港)(4)租赁物件..设置场所..(5)租赁期间个月(以租赁物件提单交付之日为起算日) (6)预计交付期及租赁物件收据交付期 预计交付期: 年 月于 港口装船(详见上述购买合同)租赁物件收据交付期:于租凭物件提单签收当日 (7)概算成本 外汇( ): 人民币:(8)
保证金..(9)租金及其支付方法租金:
支付方法:
支付地点: (10)续租方法 ..(11)所
定
损
失
金第一次租金支付前 第一次租金支付后 第一次租金支付后 第三次租金支付后 第四次租金支付后 第五次租金支付后 第六次租金支付后 第七次租金支付后 第八次租金支付后 第九次租金支付后 第十次租金支付后 第十一次租金支付后 ....(12)续
租
所
定
损
失
金
额.(13)迟延利息以中国银行的 贷款和人民币贷款的贷款利率×120%计算(14)附带条款 ....
实际租金表一九九 年 月 日台启:
兹根据贵我双方签订之租赁合同书(no.)第三条的规定,现对租赁合同附表第(8)、(9)、(10)、(11)、(12)项作如下调整。请以此为准,按时支付租金及各项应付款项。
××公司业务部(盖章)
总经理室业务部经理业务员
附表第(8)项保证金调整
概算成本时的保证金 按实际成本调整的保证金
附表第(9)项租金调整概算租金(共次) 实际租金(共 次) 第一次到第 次各为:最后一次为: 第一次租金:支付日:年 月 日第五次租金:支付日:年 月 日 第二次租金:支付日:年 月 日 第六次租金:支付日:年 月 日 第三次租金:支付日:年 月 日 第七次租金:支付日:年 月 日 第四次租金:支付日:年 月 日第八次租金:支付日:年 月 日
附表第(9)项租金调整概算续租租金(共次) 实际续租租金(共次)每次: 每次:
附表第(11)项所定损失金调整第一次租金支付前第一次租金支付前第二次租金支付前第三次租金支付前概算:概算:概算:概算:实际:实际:实际:实际:第四次租金支付后第五次租金支付后第五次租金支付后第七次租金支付后概算:概算:概算:概算:实际:实际:实际:实际:
附表第(12)项续租所定损失金调整概算:实际:
附注:(1)租赁合同签订日:199 年 月 日
(2)起租日:199 年 月 日
(3)租赁期间: 个月(199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租金支付:每个月支付一次(先付 /后付 ),在支付日前电汇到××公司开户银行:××银行××分行,现汇帐_________号。
(5)租赁物件概算成本为:______________,实际成本为:_____________。
(6)按实际成本,保证金为:_____________,已预付_____________。余额/欠额为:___________。
抄送:
担保人(1):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2): 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码:
租赁期间起算日: 年 月 日
租赁物件收据根据一九 年 月 日你公司与本订立租赁合同,下列租赁物件于本日确实承租无误。在合同履行期,愿遵守上述租赁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承租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租赁物件(详见第 号购买合同)
(制造厂) .卖方 .租赁物件设置场所 .租赁期间个月(本租赁物件提单交付之日为起算日)
本栏由出租人填写:部门负责人 复核人 经办人
融资租赁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概述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需要和委托,按照承租人提供的租赁物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并由承租人承租。
第二条 租赁物
根据_________文件批准,承租人拟租赁物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_________。出租人经审查同意支付设备价款及有关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大写),购进租赁物后租给承租人使用,租赁物明细表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期为_________年,从承租人验收设备之日起算。
第四条 总租金为_________元,从承租人接受所租设备之日开始计租。在租赁期内,月租为_________元,应于每月_________号前交入_________银行的出租人账户。
双方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减租。如果承租人不准时交租,则应向出租人交付比该行长期贷款利率多_________%的利息作为处罚。
签约后_________个月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保函,担保承租人按合同规定交租。
第五条 租金的担保
1、本合同一经签订,承租人即向出租人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承租人或规定为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承租人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出租人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承租人应支付给出租人的款项。
2、承租人委托_________为本合同承租人的经济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条 租赁物的购货、交货和验收
1、购货方式有以下三种,双方商定采用_________种方式。
a、根据贸易有关规定,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签订或委托代理人签订购置租赁物的合同,承租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方对该合同承担一切义务。对该合同的履行及租赁物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后果,出租人均不承担任可责任,购货原始发票及合同副本、委托书副本交出租人保存。
b、租赁物甲承租人确定后,购货合同由出租人签订。承租人作为出租人代表,负责处理购货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问题,并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承租人的过失所造成的经济责任。
c、承租人与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应由出租人确认盖章后生效,采用托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货方办理托收承付时,必须交付铁路运单或承租人自提证明单据。出租人见单后付款并对货物享有所有权。如在运输中发生问题或货物有其他质量、短缺等问题由承租人负责与供货方联系解决,出租人不参与也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2、租赁物运达使用地点后,承租人应在三十天内负责验收(包括进行试车),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的验收收据一式二份书面附验收结果交给出租人。
3、如果承租人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出租人则视为租赁物已在完整状态下由承租人验收完毕,并视同承租人已经将租赁物的验收收据交付给出租人。
4、如果承租人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由于卖方责任造成租赁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时,由承租人直接向卖方交涉处理并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出租人。如卖方延期交货,由承租人直接催交。
融资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条合同说明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第二条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
第三条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
1.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接运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货地点向承租人交货。
2.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盖章后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在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品质、规格、数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天内从商检部门取得商检证明并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四条租赁期限
第五条租金金额、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条租金的担保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规定为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2.乙方委托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时,由乙方经济担保人按《经济合同法》第15条规定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合同期满时租赁财产的处理
即确定是退租、续租,还是留购。
第八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二条出租方与供货方订立的购货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正本一份为凭,副本份分送部门备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融资租赁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于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租赁期间
租赁物件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合同第五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担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的,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数(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______%_______/年的利率和人民币______%_______/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款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和(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和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服务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购买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货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付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他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目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制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迟延运输、卸货和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
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者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货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由购货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迫索。
2.租赁物件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承租人;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货合同中明确。
3.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人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人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和使用等致使第三人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按本条款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除外)。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2.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人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九条保险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额与币种。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时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
(1)作为第八条第1款第(1)或(2)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2)作为第八条第2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1.乙方将附表第(8)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者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1至5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处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者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径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项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13)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抵扣,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和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租赁物件不属于承租人破产清算的范围。
第十二条所有权的保护
在承租人行使购买选择权之前,租赁物件始终是出租人绝对的、排他的财产。
1.承租人必须保持出租人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并反驳任何由第三方提出的所有权要求。
2.承租人不得给予自己以租赁物件所有者的权利。
3.承租人应确保出租人成为租赁物件的所有者。
4.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随意放弃对租赁物件的占有,也不得随意将租赁物件转租或出售给第三人。
5.承租人应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租赁物件。
6.在租赁期间内,出租人有权定期检查租赁物
件,包括检查租赁物件的存放位置、运转情况等。
7.承租人应在租赁物件的显著位置附着租赁物件所有者的标签,以免租赁物件被扣押或查封。
8.承租人或第三人不得自行设立对租赁物件的留置权。
第十三条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1.自愿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
2.租期期满30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项和第(12)项所记载的续租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其他条件与合同相同)继续承租,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六条担保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管辖范围内的人民法院涕泣诉讼。
第十八条乙方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状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九条合同的终止
融资租赁合同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才能终止。
1.承租人有严重违反融资租赁合同的行为,如承租人停止支付租金等。出租人有权在事件发生后的任何时候通知承租人合同业已停止。
2.承租人已经破产,或已经宣布公司合并、解散或重整。
3.租赁物件因受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等)的作用而意外灭失。
4.租赁合同中可以规定承租人具有自愿终止权,即承租人可以提前付清未到期的租金,并解除租赁合同。但还应规定承租人在行使自愿终止权之前,必须提前几个月向出租人发出书面通知,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同时须支付必要的提前损失赔偿金。
第二十条默示条款
默示条款是租赁合同特有的内容,是指尽管某些事项在租赁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但通常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中。融资租赁合同的默示条款主要有:
1.合同所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只能由出租人或承租人以书面形式明确地表示放弃或改变。否则,不行使权利并不等于放弃权利。
2.融资租赁关系是由交易双方的租赁合同构成的。租赁合同缔结前所发生的任何委托书或电传都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含义。
3.融资租赁合同不能被双方或其中的任何一方随意修订。
4.如果将合同断章取义,则其中的任何条款均是无效的、非法的或不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的。
5.租赁合同的各种附表及附表中所规定的附带条款,均为该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该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6.出租人所指派的代理人或委托人具有全权代表出租人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号购货合同、附表、租赁物件明细表、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收据等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ⅰ.附表
(1)
租赁物件(制造厂)
(2)
卖方
(3)
交付地点
(4)
租赁物件设置场所
(5)
租赁期间
(6)
预计交付期及租赁物件收据支付期
(7)
概算成本
(8)
保证金
(9)
租金及其支付方法
(10)
续租租金
(11)所定损失金
第一次租金
支付前
第一次租金支付后
第二次租金支付后
第三次租金支付后
第四次租金支付后
第五次租金支付后
第六次租金支付后
第七次租金支付后
第八次租金支付后
第九次租金支付后
第十次租金支付后
第十一次租金支付后
(12)
续租所定损失金额
(13)
迟延利息
以中国银行的贷款和人民币贷款的贷款利率x120%计算
(14)
附带条款
ⅱ.租赁物件明细表
租赁物件名称与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价格
进口国别与制造厂
交货时间
ⅲ.实际租金表
敬启者:
兹根据贵我双方签订之租赁合同(no.___________)第三条的规定,现对租赁合同附表(8)、(9)、(10)、(11)和(12)项作如下调整。请以此为准,按时支付租金及各项应付款项。
_________公司业务部(盖章)
总经理(签字):___________
业务经理(签字):_________
业务员(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表第(8)项保证金调整
概算成本时的保证金
按实际成本调整的保证金
附表(9)项租金调整
概算租金(共次)
第一次租金:支付日:
年月日
第五次租金:支付日:
年月日
第二次租金:支付日:
年月日
第六次租金:支付日:
年月日
第三次租金:支付日:
年月日
第七次租金:支付日:
年月日
第四次租金:支付日:
年月日
第八次租金:支付日:
年月日
附表第(10)项续租租金调整
概算续租租金(共次)
实际续租租金(共次)
每次:
每次:
附表第(11)项所定损失金调整
第一次租金支付前
第一次租金支付后
第二次租金支付后
第三次租金支付后
概算:
概算:
概算:
概算:
实际:
实际:
实际:
实际:
第四次租金支付后
第五次租金支付后
第六次租金支付后
第七次租金支付后
概算:
概算:
概算:
概算:
实际:
实际:
实际:
实际:
附表第(12)项续租所定损失金调整
概算:
实际:
附注:
1.租赁合同签订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起租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租赁期间:______个月(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租金支付:每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付),在支付日前电汇到公司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分行,现汇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5.租赁物件概算成本为:______________,实际成本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按实际成本,保证金为:____________,已预付。余额/欠额为:_____________
抄送:
担保人(1):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2):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起算日: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ⅳ.租赁物件收据
根据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你公司与订立的租赁合同,下列租赁物件于本日确实承租无误。在合同履行期,愿遵守上述租赁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承租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租赁物件(制造厂)
祥见第号购货合同
卖方
租赁物件设置场所
租赁期间
个月(本租赁物件提单交付日为起算日)
下面的表格由出租人填写
部门负责人复核人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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