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服务合同

2022-03-22 融资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融资服务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融资服务合同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双方就融资业务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提供融资服务项目的名称:内蒙古准格尔至兴和运煤重载高速公路。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的项目融资总额为:118亿元(大写:壹佰壹拾捌亿元)。

  第三条咨询服务费用金额

  1、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总额的年固定回报率12。5%收取12年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118亿)的0。5%×12年=6%给予乙方奖励(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计付),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乙方负责缴纳,由甲方代扣代缴(优惠引资奖励税收控制在20%以内)。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2、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款的年固定回报率12%收取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118亿)的0。5%×12年=6%给予乙方奖励(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计付),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甲方负责缴纳,。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费用支付的监控

  本合同第三条所述费用由乙方授权熊利民先生监控(银行帐户开户时加签)至该项融资全部相关应付费用支付完毕时止。

  第五条费用支付方式

  投资款项(118亿)一次性或分次性到达甲方银行帐户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的0。5%×12年=6%以支票或其他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商业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未经甲乙方任何一方书面同意,均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泄露。否则,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履行以甲方与银主的投资合作成功为准,投资合作成功,以投资款到达甲方银行帐户为准。投资合作不成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一般性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融资服务合同2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签署本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领域

  1.1共同合作出任拟到海外上市的公司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凡是乙方在境内外承揽到的拟进行股份制改造、到海外上市的企业或其它资本运作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甲方合作,共同担任该等企业或项目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为企业提供包括股份制改造、资金融通、资产重组、上市策划、创业投资、协助股票承销等业务在内的一条龙服务。

  1.2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的其它业务。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与国内各级政府部门、大型券商、中介机构、优秀民营企业接触和合作的机会,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与境外大型券商、外商投资机构、中介机构接触和合作的机会,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接受外资的委托投资国内的证券市场或接受国内资金的委托投资海外的证券市场;组织境内外资本参与国内优秀企业或项目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或风险投资等等。

  1.3在内地或海外共同举办项目融资交流会。

  第二条乙方责任

  2.1向甲方推介中国境内的拟海外上市项目,对项目进行筛选并就选中的项目及时、完整、准确地向甲方提供项目推介数据。

  2.2与境内拟海外上市的有关公司进行接洽与前期谈判。

  2.3安排甲方及其相关其它合作机构与拟上市公司进行正式谈判。

  2.4向甲方提供国内相关的公关服务或咨询。

  第三条甲方责任

  3.1甲方承诺,与乙方在中国境内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提供乙方为开展相关业务所需的文件。

  3.2甲方向乙方推荐的项目进行协助,制定计划,安排承销商及其它专业团体,跟进法律相关文件。

  3.3甲方承诺及时为乙方提供海外资本市场的相关信息,以及甲方希望乙方提供的材料所遵循的文件格式。

  3.4派出人员协助乙方开展相关财务顾问工作。

  第四条收益分配比例

  4.1对于甲方接受的乙方推介之项目,乙方向项目方收取的财务顾问费用,甲方不参与分配;双方收益分配仅限对于甲方从乙方推介之项目方所收取的各项费用。

  4.2双方收益分配比例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各自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量的大小的不同,事先在工作协议中协商确定。

  第五条保密条款

  5.1甲乙双方对对方提供的企业文件、项目数据、技术秘密、调查方案、投资方案、生产信息、财务数据、商业秘密、谈判内容、相关协议等均须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上述内容泄漏给协议以外的第三方。

  5.2甲乙双方有义务要求其参加项目工作的职员及其委托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终止

  6.1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于签署后即行生效。合同有效期三年。

  6.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资服务合同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需融资人民币_____万元,现委托乙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为甲方提供融资渠道,促成甲方与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

  一、 融资服务事项

  1、 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服务,促成甲方与若干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____万元,且借款期限为___的,视为乙方完成融资服务。

  2、 甲方同意,乙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上述出借人达成各种投融资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可转债融资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二、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服务,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____的融资服务费,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指定的融资服务费收款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办理委托事项所需相关资料、文件、凭证或者权属证书,并保证上述文件的正式性、合法性、完整性。

  2、在本协议的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列为情况等。

  4、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5、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服务费等。

  四、乙方的义务

  1、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出借人资金到位。

  2、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五、其他约定

  1、乙方促成出借人与甲方达成延期还款约定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形式。出借人单方面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证明同意延期的,视为乙方促成出借人与甲方达成延期还款约定。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2、乙方应亲自履行上述受托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委托事务转委托他人办理。甲方不得将上述委托事务在委托他人办理。

  3、一方违约,应按融资金额每日千分之三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消失。

  六、协议解除

  1、因甲方原因解除协议,所收费用不退换,造成一方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2、因乙方原因解除协议,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___任命法院提起诉讼。

  八、送达条款

  1、一方名称、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的,子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以协议载明为准。

  2、协议约定的联系地址为各方确认的联系地址,因故无法联系到一方的,另一方以EMS方式向一方联系地址送达文件,邮件寄出之日起五日视为送达。

  3、以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纠纷的,仲裁或诉讼文件送达试用本条第二款约定。

  九、附则

  1、本协议一式___份,各方各执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资服务合同4

  合同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年的利率和人民币%/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

  《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

  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购买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付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3.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

  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2.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九条保险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的金额与币种。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行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

  (1)作为第八条第1款第(1)或(2)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2)作为第八条第2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1.乙方将附表第(8)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1至第5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处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迳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13)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租赁物不属于承租方破产清算的范围。

  第十二条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1.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

  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

  2.租赁期满30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项和第(12)项所记载的续租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其他条件与本合同相同)继续承租,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担保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X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乙方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情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号购买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担保函》、《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融资服务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教育局供方(乙方):______电脑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定的买卖合同及甲方与______电脑有限责任公司____电脑服务中心签定的系统工程安装工程合同,经协商一致,达成融资合同如下:

  1.付款方式采用买方信贷方式,即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下属______学校作为承贷主体向银行借款,用于甲方的办公自动化或“校校通”建设,借款总额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整 )。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由乙方负责为承贷主体在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

  2.甲方应向承贷主体分期还清办公自动化或“校校通”建设用款。每期还款比例、时间依据承贷主体与农行保定市支行签定的借款合同为准。

  3.甲方应承担借款(办公自动化或“校校通”建设用款)利息、可能产生的罚息等责任。由于违约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4.甲方在未向承贷主体还清 “校校通”建设用款前,甲乙双方应按还款比例持有一定的设备所有权,逾期不能还款,甲方应付剩余设备金额_____%的违约金。在此期间,甲方有责任保证设备的完好无损。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发生丢失、损毁等应由甲方负责赔偿应付金额。在甲方全部还清“校校通”建设用款后,设备所有权即全部转归甲方所有。

  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之委托代理人签字,保定市教育信息中心确认,并加盖各自单位的行政公章或经济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教育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电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确认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融资服务合同6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因开发需要,欲进行融资,融资规模约为人民币5000万元-2亿元。为寻求融资或合作对象,推进项目实施,因业务需要,现聘请乙方作为专项融资顾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服务内容

  乙方的服务内容为:

  1、对甲方融资项目状况做出分析,包括市场分析、风险分析、现金流量测算、盈利测算等,代理甲方作出分析报告;

  2、在此基础上做出融资方案设计及运作建议,协助研究设计融资项目中的融资年期、融资用途及还款方案等,代理甲方完成融资文件的编写。

  3、代表甲方并带领甲方共同与融资方或银行就商务细节进行谈判,在专业律师的参与下,共同完成融资法律文件的编写。

  4、就融资项目解答甲方有关财务及法律方面的咨询。

  5、就融资项目起草、审查、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6、双方商定的其他顾问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包括:

  1、乙方可根据甲方业务需要,指派其他专业人员或组成专业服务团队完成前述顾问服务工作,但乙方更换融资顾问项目负责人应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应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融资顾问服务工作,依据其专业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权利和利益;

  3、乙方应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顾问服务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4、乙方承诺,除非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代理或承办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案件或项目。

  5、乙方寻求的融资对象必须是甲方认可的合法金融单位。

  6、乙方融资费率为不超过的6%年利率。(与顾问费重复,建议取消或调整)

  7、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使用甲方提供的融资文件和资料为自己或他人融资。(建议增加)

  8、乙方不得以自己和甲方之外的他人名义收取融资款项。融资款必须直接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不得经过任何其他第三方。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包括: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融资项目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和资料,并对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若甲方就已提供的材料或建议有任何重大改变应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顾问服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给予合理的期限;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5、甲方应指定甲方的关联公司(一致行动人)为甲方本次贷款提供担保;

  6、甲方指定 为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第四条 顾问服务费

  1、经双方协商同意,此专项顾问服务费按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并可由甲方自由支配的融资额之3%计算。甲方按以下条款支付:

  贷款资金到位后5日内,甲方按照该期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并可自由支配融资款的3%向乙方支付顾问费。

  2、乙方同意为甲方垫付与本次贷款有关的资产评估费用,该笔费用在贷款资金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后5日内由甲方按双倍金额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在提供顾问服务时发生的工作费用,在融资没有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之前,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融资到位后甲方承担下列费用中甲方认可的费用:

  1、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之外的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会计、审计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应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保密与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对其在提供顾问服务活动中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有权部门要求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乙方对其在提供顾问服务中所提出的建议、意见、方案以及编写的所有相关报告、研究资料和来往函件均享有知识产权,对于乙方上述享有知识产权的报告、意见书、函件等,甲方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有权部门要求或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七条 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拒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和协议终止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顾问服务的,合同签定后6个月内,甲方还没有得到所需的融资,甲方有权提出合同终止。

  乙方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对甲方权益造成侵害的,乙方应赔偿相关损失,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建议增加)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顾问费,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建议删除)

  第九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完成之日。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均获得了充分的授权。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迁址或变更电话等联系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以传真方式发送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发送的,挂号信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 事前声明

  在签定本合同前,乙方已经对甲方企业进行实地考查,并对甲方提供的融资证照、资料、报表进行了审验并认可。并且,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仅限于本次融资使用。

  甲方:

  授权代表:

  20xx年 4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

  20xx年 4 月 日

融资服务合同7

  融资服务合同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甲方因项目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

  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甲方的上述

  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

  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以 项目融资需要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

  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借款、投资

  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

  3、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_ __人民币(大写);融资贷款

  期限为 ,但最少不得低于 ;融资利率在年利率%-年利率% 之

  间,具体由借贷双方商议,以甲方与出资方最终签署的融资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4、居间委托期限共 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协

  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时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证明,并为项目融资所提供的

  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和目标投资人及其

  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

  3、甲方应配合乙方与出资方的谈判、签约,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4、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

  获取的目标投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

  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5、甲方在约定的条件下,合同履行期间及融资范围内不得拒绝与乙方寻找的

  出资方签订融资借款协议,否则甲方应按照融资总额向乙方支付全额的居间服务费

  用。

  6、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用。

  7、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投资人进

  行私下交易。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尽力完成

  甲方的委托事项,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居间服务。应,通过在各行业的丰富网络及资

  源。

  2、乙方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项

  目的相关情况。

  3、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寻求

  机会,作为甲方与出资方之间的桥梁,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融资借款合

  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促进甲方与出资方之间的沟通和谈判,直

  至融资的最终达成与履行。

  第三条 居间服务费、费用及支付方式

  1、如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符合融资数额及融资利率的融

  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服务费为融资总额的 %。

  乙方领取的居间服务费用涉及的有关税款由甲方承担,居间费用由乙方承担。

  2、居间服务费的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促成有融资意向的出资方与甲方签署

  融资合同,该出资方借款资金到位后,甲方应在 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融资到位

  金额的 %作为乙方居间服务费,以后每促成一笔支付均以此类推;如果出资方在

  与甲方签订融资借款合同后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向甲方转款手续的,甲方同意乙方有

  权直接按照该笔融资数额的 %先行扣除居间服务费。

  3、如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居间

  服务费,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多花费的必要费用。必要费用是指公

  正、评估报告等费用。

  4、除本条规定的居间服务费和居间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酬

  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中任何

  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权要求取得

  约定的佣金,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佣金的% 计算。

  3、如因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或缺乏时效而造成融资失败,则

  视为乙方已完成全部居间服务,甲方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融资总额向乙方支付居

  间费用。

  4、如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或居间费用的,则自应支付

  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日 年 月日

融资服务合同8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推荐投资商,使甲方获得融资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可自主的或者协助甲方联系、推荐、洽商潜在的投资商,并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促成甲方与投资商最终达成融资协议;

  2、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甲方副总经理的身份对外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但甲乙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3、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甲方不得再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从事本协议约定的融资事宜。否则,甲方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取得的融资,视为乙方完成的融资额度,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计算方式支付报酬;

  4、乙方的服务仅限于联系、推荐、洽商潜在的投资商促成融资协议,并非对甲方和投资商的资信状况和履约情况的承诺或担保。

  二、融资要求

  1、融资地域:不限地域;

  2、融资对象:法人、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等一切合法的主体均可成为融资的对象;

  3、融资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合作等任何可以引进投资的方式;以股权形式融资的,投资商最高持股比例可达xx;

  4、融资额度:

  5、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资金、实物、知识产权等;

  三、甲方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甲方应按照甲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就融资一事以及本协议作出同意的书面决议,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正本应交乙方一份留存;

  2、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或者提供加盖其公章的乙方履行义务所需的聘书或者授权委托书,具体形式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甲方应在乙方提出要求后及时提供或出具;

  3、甲方应提供与融资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商业计划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

  4、在乙方与潜在投资商进行洽商的过程中,甲方应当根据具体的融资方式,向乙方书面提供其最优惠的真实的交易条件,以便于乙方能最大限度的促成融资;

  5、其他融资过程中必需的或者投资商要求提供的与融资有关的文件和材料。

  四、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在上述期限内,乙方顺利促成甲方与投资商达成融资协议,则服务期限至融资协议签订时为止; 如在上述期限内,乙方推荐的任何一个投资商已经开始和甲方进行实质性的接触,在接触过程中超过约定期限,则服务期限自动顺延,至无任何一个投资商进行实质性接触时为止;

  2、所谓实质性接触,是指投资商已经开始和甲方就融资方式、时间、数额等实质性条款展开协商、谈判或者其他沟通交流;

  3、本协议服务期限是指乙方提供融资服务的期限,并非本协议的存续期限和乙方要求支付佣金的期限,服务期限届满,乙方只是不再提供融资服务,并不影响乙方的其他合同权利义务。

  五、报酬及支付

  1、如乙方促成甲方与投资商达成融资协议,则甲方应向乙 方支付下列报酬:

  ①按融资协议约定的融资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佣金;

  ②给予乙方占甲方公司总股本 的股权;

  2、上述的佣金,甲方应当在达成融资协议后 日支付给乙方;股权应在达成融资协议后 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3、所谓达成融资协议是指甲方与投资商在融资协议上签字或盖章;

  4、鉴于乙方为个人,甲方支付报酬时乙方无须提供票据。

  六、税费的负担

  1、乙方因取得本协议项下的报酬而产生的税款,由乙方自行依法缴纳;

  2、乙方联系、推荐、洽商潜在的投资商而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文印费、考察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3、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文件、资料或者与投资商参加谈判、进行调查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声明和保证

  1、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给乙方或者提供给乙方推荐的投资商的所有资料、文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的;

  2、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协议以及将来签署的融资协议,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

  八、补偿条款

  1、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 数额的经济补偿;

  2、如甲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后 年内,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又达成融资协议的,则鉴于乙方的付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数额的经济补偿。

  九、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询问并监督乙方的工作进展,乙方应如实详细回答。

  2、甲方应按乙方要求熟练准备有关针对投资者的提问,不得有误;

  3、甲方应对乙方在融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在2日内作出书面正式回复;

  4、甲方应配合乙方与投资者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5、甲方应友好、周到地接待重点投资商的考察事宜;

  6、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报酬;

  7、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乙方对投资商的推荐。甲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进行实质性接触;

  8、不得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精心挑选切合的投资商;

  2、与投资商进行初步沟通和接触;

  3、努力与投资商洽谈,向投资商争取取得好的投资额度及融资条件;

  4、乙方应就目标项目融资进展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或口头汇报;

  5、协助甲方与投资商等的谈判;

  6、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报酬。

  十、保密责任

  1、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文件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资方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说明;

  2、甲方有义务对从乙方处获得的投资商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3、乙方有权向投资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甲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乙方对于投资商在占有、使用相关资料过程中可能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协议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仍应承担保密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 元;

  2、若甲方不履行诚信义务,向乙方和投资者隐瞒、虚报相关资料和数据,则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xx违约金;

  3、若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佣金或者办理股权登记手续的,则自应支付之日或者应办理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数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补充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各执贰份。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融资服务合同9

  本协议由甲乙丙三方于二〇一四年 月广东省深圳市共同签署。

  项目方(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投资方(简称:乙方):

  负责人:

  住所:

  联系电话:

  居间方(简称:丙方):深圳市安奇克拉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使用丙方运营的天使客股权众筹平台并结合甲乙双方的各自实际需求,为甲乙双方的融资项目合作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三方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

  甲方:指甲方及其关联方。

  乙方:指乙方及其关联方。

  合同目的:甲方因融资项目缺乏资金,特委托丙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乙方因自有闲置资金,特委托丙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丙方根据甲乙双方的委托,并结合甲乙双方的各自实际需求,为甲乙双方的融资项目合作提供居间服务。三方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以实现甲方与乙方签订目标合同并获取资金的目的。

  目标合同:指经丙方居间,促使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

  :乙方以股权投资的方式为甲方在融资项目中提供资金。

  甲方的关联方:指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方)间接控制甲方、被甲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或与甲方被同一控制人实际控制的法人或个人,和为实现合同目的而与甲方签有协议的任何人。

  乙方的关联方:指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方)间接控制乙方、被乙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或与乙方被同一控制人实际控制的法人或个人,和为实现合同目的而与乙方签有协议的任何人。

  第二条 融资服务事项

  1、甲、乙、丙三方同意,由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乙双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

  2、由甲方与乙方签订目标合同并实际获取资金,视为甲乙双方在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乙双方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融资居间服务费。

  3、本次融资的顾问居间服务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一年的融资顾问服务期限届满,若甲方未与乙方签订协议并获得融资款项的,或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的,均视为融资不成功,甲乙双方均不向丙方支付融资居间服务费。

  第三条 融资居间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融资居间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如下:

  (1)融资金额到达天使客平台的第三方存管机构兴业银行指定账户后当日或下一个工作日,根据各方的指示,丙方直接扣取居间服务费人民币 元。

  (2)此费用为税后费用,各方基于本合同应当履行的纳税义务由各自自行申报处理,如由丙方最终承担税金的,甲乙双方将各对丙方给予足额补偿。

  (3)如融资金额为分批次到达的,则甲乙双方按上述标准,在每批次资金到达当日或下一个工作日向丙方支付相应的融资居间服务费。

  2、甲方与乙方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乙方自行承担,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甲方保证向丙方

  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2、甲方应按照丙方要求,提交为获得融资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保证所交一切材料、证件均真实、合法、有效。由甲方提供的具体资料的复印件,必须由甲方承诺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甲方公章。

  3、甲方应积极主动地配合丙方为甲方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丙方的实际需要提供便利。

  4、甲方应积极配合丙方与乙方的洽谈,签署各项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5、经丙方居间撮合后,甲方与乙方签订目标合同并获取资金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融资居间服务费用。

  6、丙方向甲方引荐乙方后,甲方摆脱丙方与乙方签订目标合同的,或虽未签订目标合同,但甲方或关联方实际从乙方处获取资金的,视为甲方在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仍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融资居间服务费。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乙方保证向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2、乙方应按照丙方要求,提交为获得融资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保证所交一切材料、证件均真实、合法、有效。由乙方提供的'具体资料的复印件,必须由乙方承诺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乙方公章。

  3、乙方应积极主动地配合丙方为甲方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丙方的实际需要提供便利。

  4、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与甲方的洽谈,签署各项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5、经丙方居间撮合后,乙方与甲方方签订目标合同并向甲方贷出资金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融资居间服务费用。

  6、丙方向乙方引荐甲方后,乙方摆脱丙方与甲方签订目标合同的,或虽未签订目标合同,但乙方或关联方实际向甲方处贷出资金的,视为乙方在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乙方仍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融资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 丙方义务

  1、丙方保证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

  2、丙方应甲乙双方委托为甲乙双方的融资项目合作提供居间服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与乙方进行沟通,并为甲方与乙方就签署目标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第七条 保密

  1、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乙方公开的内容的,应该向丙方另行出具说明。

  2、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甲方公开的内容的,应该向丙方另行出具说明。

  3、甲方有义务对从丙方处获得的乙方的所有信息、资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合同项下融资义务的其它用途。

  4、乙方有义务对从丙方处获得的甲方的所有信息、资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合同项下融资义务的其它用途。

  5、丙方有权向甲方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但甲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

  6、丙方有权向乙方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但乙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

  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三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合同的保密条款的协议终止后仍对三方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向丙方提供虚假的信息,则

  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2、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向丙方提供虚假的信息,则

  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3、如果甲方不予配合丙方与乙方的洽谈、协调工作,则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果乙方不予配合丙方与甲方的洽谈、协调工作,则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如发生不可抗力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动终止;

  6、甲乙丙三方书面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丙丙方方

  1、如果甲方提出终止本合同或以其他理由摆脱丙方,此后24个月内,甲方无论以何种方式与乙方签订目标合同,或虽未签订目标合同,但甲方或关联方实际从乙方获取资金的,均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仍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居间服务费,并按服务费的双倍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2、如果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或以其他理由摆脱丙方,此后24个月内,乙方无论以何种方式与甲方签订目标合同,或虽未签订目标合同,但甲方或关联方实际从乙方获取资金的,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仍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融资居间服务费,并按服务费的双倍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3、如甲方不按照约定期限向乙方足额支付居间服务费,每迟延一日,甲方须按照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如乙方不按照约定期限向乙方足额支付居间服务费,每迟延一日,甲方须按照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

  甲乙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问题,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深圳仲裁委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协议三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融资服务合同10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甲方因项目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以 项目融资需要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借款、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

  3、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_ __人民币(大写);融资贷款期限为 ,但最少不得低于 ;融资利率在年利率%-年利率% 之间,具体由借贷双方商议,以甲方与出资方最终签署的融资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4、居间委托期限共 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时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证明,并为项目融资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和目标投资人及其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

  3、甲方应配合乙方与出资方的谈判、签约,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4、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投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5、甲方在约定的条件下,合同履行期间及融资范围内不得拒绝与乙方寻找的出资方签订融资借款协议,否则甲方应按照融资总额向乙方支付全额的居间服务费用。

  6、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用。

  7、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投资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居间服务。应,通过在各行业的丰富网络及资源。

  2、乙方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3、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寻求机会,作为甲方与出资方之间的桥梁,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融资借款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促进甲方与出资方之间的沟通和谈判,直至融资的最终达成与履行。

  第三条 居间服务费、费用及支付方式

  1、如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符合融资数额及融资利率的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服务费为融资总额的 %。乙方领取的居间服务费用涉及的有关税款由甲方承担,居间费用由乙方承担。

  2、居间服务费的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促成有融资意向的出资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该出资方借款资金到位后,甲方应在 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融资到位金额的 %作为乙方居间服务费,以后每促成一笔支付均以此类推;如果出资方在与甲方签订融资借款合同后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向甲方转款手续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权直接按照该笔融资数额的 %先行扣除居间服务费。

  3、如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多花费的必要费用。必要费用是指公正、评估报告等费用。

  4、除本条规定的居间服务费和居间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酬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权要求取得约定的佣金,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佣金的% 计算。

  3、如因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或缺乏时效而造成融资失败,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全部居间服务,甲方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融资总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4、如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或居间费用的,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日 年 月日

融资服务合同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融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条 甲方声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二条 乙方声明

  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或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乙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三条 委托事项

  甲方欲为项目的建设及开发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目标为人民币元。为了顺利实施此计划,现委托乙方:

  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为甲方介绍引进符合其融资条件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目标投资人”),为甲方与目标投资人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签定投资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第四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年月 日至年 月 日。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2、根据乙方的要求及谈判进展的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信息及融资条件等,以便于乙方为甲方物色合适的投资人。

  3、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投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4、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 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投资人进行私下交易。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和目标投资人及其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通过在各行业的丰富网络及资源,为甲方物色目标投资人,按照甲方提出的条件与目标投资人充分沟通,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目标投资人达成合作协议。

  2、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已经事先核实;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3、对甲方及目标投资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等秘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向第三方泄露;也并不得将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任何信息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使用。

  4、依照甲方要求完成居间任务,可要求甲方依据协议约定支付佣金。

  第七条 委托事项的终止

  “终止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列全部委托融资事项后终止双方合作。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甲方与合作方未签定协议或合同等确定融资关系的文件,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八条 佣金与费用

  1、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乙方完成融资事项的,甲方按照每一次投资人的投资款额的 %向乙方支付佣金。

  甲方同意如果与目标投资人签署确定融资交易的协议或其他相同性质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出资协议、投资协议、融资协议等),则视为乙方居间服务成功;甲方应在确定融资的协议签订的当日将佣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但委托期限到期时,融资居间服务事项正在进行的除外,双方应当就此合理延长委托期限。

  2、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守约方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守约方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可要求违约方承担实际损失。

  3、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权要求取得约定的佣金,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佣金的% 计算。

  4、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可依据佣金 %的标准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 权利义务的转让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的转让,均属无效。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就本协议而言,如果签订投资协议的一方系乙方引进的目标投资人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朋,以及上述主体所控制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关联公司,而另一方面为甲方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亲朋,以及上述主体所控制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关联公司,则该本融资交易协议视同为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签订,甲方承诺将知会乙方有关交易的进展细节并按照本协议向乙方支付佣金。

  2、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投资人进行私下交易,否则视同为乙方的居间服务成功,甲方承诺将知会乙方有关交易的进展细节并按照本协议向乙方支

  付佣金。

融资服务合同1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双方就融资业务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提供融资服务项目的名称:

  内蒙古准格尔至兴和运煤重载高速公路。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的项目融资总额为:

  118亿元(大写:壹佰壹拾捌亿元)。

  第三条咨询服务费用金额

  1、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总额的年固定回报率12.5%收取xx年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118亿)的0.5%×xx年=6%给予乙方奖励(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计付),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乙方负责缴纳,由甲方代扣代缴(优惠引资奖励税收控制在20%以内)。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2、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款的年固定回报率12%收取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118亿)的0.5%×xx年=6%给予乙方奖励(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计付),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甲方负责缴纳,。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费用支付的监控

  本合同第三条所述费用由乙方授权熊利民先生监控(银行帐户开户时加签)至该项融资全部相关应付费用支付完毕时止。

  第五条费用支付方式

  投资款项(118亿)一次性或分次性到达甲方银行帐户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的0.5%×xx年=6%以支票或其他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商业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未经甲乙方任何一方书面同意,均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泄露。否则,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履行以甲方与银主的投资合作成功为准,投资合作成功,以投资款到达甲方银行帐户为准。投资合作不成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一般性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融资服务合同13

  甲方(聘任方):

  地址:

  乙方(受聘方):

  地址:

  项目,引荐 提供项目贷款,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融资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融资服务内容

  1.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融资服务,推荐资金方与

  甲方开展合作,并促使甲方顺利完成项目融资。

  1.2协助甲方与相关机构进行谈判;

  1.3协助甲方设计和实施融资方案;

  1.4为甲方融资相关事宜提供咨询建议;

  1.5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资金总额为 2 亿元,资金约定使用期限 1 年,(以实际融资额度和资金约定使用期限为准)并使得甲方融资年综合成本不超过 18 %(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方收益、乙方融资服务费及其他中间机构费用)。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要求来完成融资顾问工作。

  2.2应向乙方及时如实地提供乙方从事融资顾问工作所必须的相关资

  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融资项目情况等。

  2.3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融资服务费用。

  2.4按照当期融资要求提供乙方所需相关文件。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在甲方与乙方推荐的资金方融资成功,甲方收到资金之后,乙方有

  1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融资的特聘顾问,为甲方旗下

  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融资服务费用。

  3.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从事融资服务的工作便利。

  3.3对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4、融资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如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出资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

  方支付融资服务费,融资服务费为实际融资额的 %。

  4.2融资服务费的具体支付方式: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出资方与甲方

  签署融资合同,该出资方资金到位后,甲方则在到达甲方指定帐户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实际到帐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如融资资金分批到达甲方指定账户的,甲方按资金实际到账日,三个工作日内分别向乙方支付实际到账资金 %融资服务费。

  4.3 乙方收取融资服务费指定帐户:

  户 名:、 、

  账 号: 、 、 (如有账户更改,乙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4 乙方收到款后,乙方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符合财务规定的

  正规合法发票。

  5、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5.1 如在本协议生效后4个月内,乙方未能促成融资资金到达甲方指定

  账户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且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6、保密义务

  6.1乙方承诺,乙方对其人员获悉的关于甲方的保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6.2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解除或无效而终止。

  7、违约责任

  7.1如乙方推荐的资金方要求提供抵押担保的,则乙方需保证在抵押人

  办理完毕抵押物抵押手续后4个月内促成相应融资资金全部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否则甲方有权调整或相应解除抵押物。

  7.2甲方逾期支付顾问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三向

  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 开户银行:、 、 、

  8、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8.1对由于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9、附则

  9.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代理人:

  乙方: 代理人:签约日期: 3 年 月日

  建设工程居间协议

  委托人或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3章之规定,经过努力,居间人向甲方(委托

  人或单位)如实提供了订立石家庄市国际贸易城工程合同的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总包方或建设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成立,因此,经委托人或(单位)与居间人共同商定,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甲方从工程量总额中提取%作为报酬支付给乙方,因此双方特订立如下居间协议作为依据,具体条款如下:

  1、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好后先付笔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按总额的 %支付给乙方;甲方在收到建设方第二笔工程款时,必须按总额的 %支付给乙方;甲方在收到建设方第三笔工程款时必须将余额全部支付给乙方。

  2、在居间服务期范围内,无论价格变化、合同名称变化、甚至在乙方不在场的情

  况下,只要甲方与总包方或建设方工程施工合同成立,包括因工程而引起的其他工程续包合同,甲方都要支付相应的居间报酬。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化或单位名称变更或合同转让,此居间

  协议依然有效。

  4、甲方不按时、按量支付居间报酬时,乙方有权通过总包方或发包方从该工程款

  中直接扣留乙方所得的所有居间报酬。

  5、甲方与总包方或发包方正式签订施工合同后,把合同书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后

  交给乙方保存。

  6、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由于经济问题发生争执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

  4

  以向当地法律部门进行仲裁解决。

  7、乙方居间报酬不支付税金,所有税金有甲方承担。

  8、甲方与总包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的任务就算完成,以后的事就由甲方与总包方

  去联系。

  9、此居间协议双方签字后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生效。

  10、纠纷的处理,在工程所在地仲裁或法院处理解决。

  11、此居间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各当事人各乙方,总包方一份作为证明

  用

  甲方签字盖章(或指模) 乙方签字(指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融资服务合同14

  融资服务协议书 甲方:北京微客创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13号

  乙方:杭州全磐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xx号

  本协议的双方均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本协议是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旨在约定乙方在为甲方进行股权融资居间服务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因股权融资的需要,委托乙方作为独家股权融资的居间服务,由乙方帮助甲方主要通过私募方式进行股权融资,本协议的佣金是专指因该投资方与甲方发生的投资关系(以下简称“融资项目”)而发生的佣金。

  二、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如下:

  1、向乙方书面或者口头介绍现状,并及时提供乙方需要的相关资料。

  甲方同意并确认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将一直使用并可完全信赖由甲方及其代表提供的数据、材料和其它信息。甲方同意并保证其根据本协议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在提供之时的所有重要方面均为准确和完整。如果上述信息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变为不准确、不完整或者有误导,则甲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任何预测信息或其它信息均为善意编制并以基于编制当时的情况的合理假设为基础。因此,乙方对于上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关于甲方的信息均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其仅在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融资项目居间服务的过程中使用。只要甲方未公开,乙方或其

  代理人就须对其保密。除非国家法律的特别要求,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或其代理人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披露此类信息。否则,甲方有权追诉乙方的法律责任。

  3、对于乙方推荐的有投资意向的国内外投资公司或私募基金,甲方愿意接触的,则甲方会积极与其进行交流或会谈,将交流或会谈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4、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由乙方与相关投资公司或私募基金就本协议约定的融资项目进行交流。乙方应将交流的情况及时告知甲方;

  5、一旦本融资项目成功(一次、多次或最终)并且所融资金到达甲方账户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将乙方应收取的服务报酬支付给乙方。

  三、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如下:

  1、协助甲方制定股权融资的融资备忘录、财务模型及商业模式等;

  2、协助甲方进行股权融资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

  3、努力为促成甲方达成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融资目标;

  4、向甲方推荐能够合适甲方商业模式和融资要求的机构或自然人投资者、国内外投资公司或私募基金,由甲方经过了解、交流、考察后决定是否合适或是否需要继续深入接触;

  5、引入对甲方有投资意向并且甲方经过考察认为合适的国内外投资公司或私募基金与甲方进行深入交流或会谈;

  6、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 代表甲方与潜在的投资机构或个人投资者就股权融资进行交流;

  7、协助甲方完成未来投资人需要的尽职调查及其他工作;

  8、协助甲方完成本融资项目的实施工作,以便所融资金早日到达甲方账户;

  9、利用双方认为合适的机会或场合,积极为甲方推介股权融资事项;

  10、在甲方付费之前,向甲方及时提供所收取的股权融资中介服务报酬的正规发票;

  11、和甲方加强沟通,定期以书面形式或电话交流方式总结工作进展和工作计。

  四、乙方为甲方进行股权融资的居间服务所收取的报酬如下:

  1、前期费用 甲方不必预付定金,但融资过程中的必要工作费用,包括路演、尽职调查或与投资方谈判过程中,乙方项目组成员的相关差旅费、对外公共关系费、文案制作,路演会议室、设备租赁等费用,应由甲方支付。该费用以实际发生的,经过甲方确认的合理费用为准。

  2、融资交易成功佣金

  佣金计算方法:一旦乙方为甲方的融资成功达成交易(非属于乙方努力达成的融资交易资助除外),甲方给予乙方实际到位融资额5%的佣金。

  其中,佣金中现金部分支付期限为投资人向甲方注资之日(如为一次性注资,则为注资完成之日;如为分期注资,则分期按照资本到位之日分期计算)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乙方的收款账户。甲方逾期支付一日,则每日另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未付金额部分千分之五的滞纳金,乙方对现金部分的佣金必须在甲方付款之前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

  3、在融资成功达成交易后,乙方可以优先投资入股,入股价格可以享受相对于市场价50%的优惠,投资入股比例不超过甲方总股份的1%。

  五、本协议所约定的事项双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六、本协议为排他协议,自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可以委托其他财务顾问提供融资服务。

  七、本协议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的约束。本协议书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并盖章以后即生效,其有效期在下述两项中较早发生的一项发生之日起届满:

  1、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6个月有效期届满后终止。考虑到春节假期因素,截止日期定为20xx-6-31日。如果有效期届满之日甲方正处在本融资项目的交易过程中,则本协议继续有效至该交易最终完成。

  2、本协议规定的融资项目的最终全部完成之日(指最后一次融资金额到达甲方账户之日)。

  以下为签章内容:

融资服务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联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融资服务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融资顾问。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须及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该项目的商业计划书或该项目的说明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如为复印件,甲方须加盖章证明。

  2.在该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条件。

  3.甲方在接到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资料时,须及时给乙方发送一份具有甲方有效签章的确认函。在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甲方不能自行与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洽谈合作事宜。

  4.融资成功后服务费的支付方式:甲方须在第一笔融资资金到帐七天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融资服务费。

  5.从协议签署当天起十个月内,未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合作商签定任何协议,否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全额或部分融资服务费(不少于50%)。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甲方的融资要求推荐投资合作商。

  2.乙方协助甲方撰写相关商业计划书。

  3.乙方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定为机密级的商业情报。

  四、融资服务费用

  本协议项下融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在第一笔融资资金到帐七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五、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2.其它未尽事宜及不可预料因素制约本协议时,甲乙本着真诚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增加条款可以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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