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聘用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聘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日 至 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第二条 受聘岗位
“丽雅形象”培训学校校长
第三条 工作目标及要求
总体要求: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准确落实校长负责制;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重视学校安全工作,避免人为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社会及家长对学校的满意度。
第四条 岗位工作基本条件
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教师资格;
(二)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身心健康;
(五)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岗位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实行职级工资制,并随职级的变动进行调整。
(二)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三)乙方享受与受聘教师同等的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他社会保险金。
第六条 聘任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聘任合同依法订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由于法定原因或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照法定程序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及变更聘任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任合同终止:
1、聘任合同期满,或者合同约定终止的条件出现的;
2、受聘人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3、学校被依法撤销或合并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聘任合同:
l、工作需要被调离校长岗位的;
2、本人申请辞职获批准的。
(四)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1、经考核认定不合格的;
2、经考核认定不能胜任校长岗位的;
3、经考核虽为基本合格,但管理能力不强,办学成效不明显,影响学校工作的;
4、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甲方解除乙方,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且在书面通知中说明解除合同的理由。
(六)乙方在聘期内申请辞职,须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应当在收到申请书的30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职。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要求罢免乙方的建议时,甲方应当在30个工作日之内调查处理完毕。在调查处理期间,乙方是否继续履行职责,由甲方视学校具体情况决定。
第七条 违反聘任合同的责任
(一)聘任合同当事人违反聘任合同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二)甲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的,除了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其履行法定义务外,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受聘校长玩忽职守的,除可以根据本办法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续聘外,还可以依法予以行政惩戒。
(四)实施校长聘任工作机构的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2
聘用合同有几种
聘用合同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和调节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和手段,必须有期限的规定,才能体现聘用双方的自主权利,充分发挥专门技术和管理能力,这是聘用关系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主要原因。选择合理的劳动合同期限,有利于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意见》,与劳动合同的期限相比,聘用合同取消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对工作年限较长的人员明确了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保护性规定。
根据聘用合同期限的不同,可将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聘用合同和特殊照顾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法律规定的合同的有效时间,起于合同生效之日,终于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时。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合同。对流动性强、技术合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岗位或者职业需要、期限相对较长的合同为中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经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上述任何一种期限的合同。它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其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后即失去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必要,,聘用单位可与受聘者续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这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把完成某项工作、项目、课题或工程等的时间作为聘用合同起始和终止条件,该项工作开始之日即是合同生效之日,该项工作结束之日即是合同终止之日。这种合同实际上是有期限的聘用合同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完成一定工作的劳动合同一般适用于工作范围明确、工作量具体的某些事业单位正常运作外的工作任务,劳动报酬一般根据完成工作的复杂程度,技术含量高低以及工作量的大小来确定。
3.特殊照顾聘用合同。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
另外,也根据聘用合同当事人一方人数的多寡不同分类,根据合同当事人一方人数的多寡不同,可将聘用合同分为个人聘用合同和集体聘用合同,个人聘用合同是指聘用单位与某一受聘人员之间在确定聘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通常所讲的聘用合同一般均指个人聘用合同;而集体聘用合同(通常称集体合同)则是工会代表本单位劳动者群体与用人单位行政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国的该《意见》没有相关的规定,但是在美国,已经有教师工会代表教师跟校方签订教师聘用合同,并且有相当完备的法律规定,美国的教师聘任合同形式多样,有长期性合同、短期合同和一年期合同的个人合同,也有教师集体合同,即通过教师工会的力量来积极主动有力地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聘用合同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是一种确立身份关系的协议,西方国家称之为雇主与雇员之间确立雇佣关系的契约。在中国对劳动合同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广义的劳动合同是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这里所称的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狭义的劳动合同仅指目前适用于企业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具有广义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是广义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当事人是受聘人员。这一特征是劳动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用人单位占有或者使用一定的生产资料,通过聘用劳动者,才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劳动者通过订立合同,提供一定的劳动,从而获取劳动报酬。因此,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既不能都是劳动者,亦不能都是用人单位。
2.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身份上的隶属关系。聘用合同订立后,作为劳动者一方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协议,成为该用人单位的一名职工,承担用人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险福利待遇。
3、聘用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合同必须采用特定的形式,一般指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区分要式与不要式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属于要式合同的,必须采用书面合同形式,不具备这一形式要件,合同就不能成立和生效。劳动合同属于要式合同,聘用合同是确立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聘用关系的重要协议,国家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因此,聘用关系未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聘用合同关系不能成立。
4、聘用合同是诺成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必要条件,可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的合同,其不以标的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交付一定的标的物合同才能成立。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均属于诺成合同,合同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5、聘用合同有一定的试用期。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重要区别是劳动合同有试用期的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合同除规定合同的有效期限外,必须明确一定的试用期作为订立合同的必要前提。规定试用期有利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对应聘人员进行实际考察,有利于保持合同法律关系的稳定性。为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期间劳动报酬较低而反复与聘用人员订立试用协议的情况,国家对试用期的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聘用合同 篇3
聘用方:
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或“厂长”)
家庭住址: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经股东会决议,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厂长。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1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聘用期为两年,为固定期限合同。
1.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1.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乙方受聘为公司的厂长后,对公司的生产、工艺、质量负责,享有国家有关法律、本公司赋予的职权和履行同等义务;
2.1.1主持公司的生产、工艺、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总经理的各项决议并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2.1.2拟订年度生产规划,年企业生产构想,年度质量管理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2.1.3组织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和技改方案;
2.1.4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根据实际需要,拟订公司生产质量管理机构设臵方案,组织编制厂部的各项具体规章和基本管理制度;
2.1.5提请总经理聘任或者解聘厂部管理人员;
2.1.6拟定厂部职工的计件工资、奖惩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分配方案,经总经理审核后执行;
2.1.7受总经理委托代表公司参加各项社会活动;
2.1.8对于超越本人职权范围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并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2.1.9主持和召集生产质量等工作会议;
2.2.乙方作为公司厂部的总经理,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完成以下任务或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2.2.1根据公司目前的管理模式,把公司文化和管理制度有机结合,形成符合干混砂浆业务的完善的企业管理模式;
2.2.2按照人力资源计划招贤纳士和组织培训,为公司培养一支业务能力强、凝聚力强、学习氛围浓厚的高素质团队。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在职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技能,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2.3按照公司规划和企业发展总目标,推广和固化公司品牌形象,维护和增强公司现有荣誉和信誉;
2.2.4拟定切实可行的生产策划方案和工艺方案,降低成本,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2.2.5 总经理要求乙方完成的其他工作任务。
2.3乙方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诺:
2.3.1直接对总经理负责,在总经理决策和领导下开展工作;
2.3.2将会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会越权;
2.3.3严格履行总经理授予的职责和权利;
2.3.4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维护公司利益;
2.3.5充分发挥个人领导和管理能力,推动公司效益的增长,为公司谋取最大利益;
2.3.6建立科学的生产管理体系 ,并检查执行情况;
2.3.7当自身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有冲突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和诚信的原则,此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履行下列义务:
2.3.7.1忠实义务:
(一) 不利用职权收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 不挪用公司资金;
(三) 不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 不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总经理同意,不得将公司财产外借;
(五) 未经总经理同意,不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 不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为己有;
(七) 不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 不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九) 不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 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乙方违反2.3.7.1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3.7.2勤勉义务:
(一) 对公司的生产、工艺及质量管理作定期总结汇报总经理,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 如实向公司提供生产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妨碍总经理行使职权;
(三) 接受总经理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四) 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乙方违反2.3.7.2条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其他事项
3.1乙方的工资福利:
聘用期间工资每月为人民币 元(含社会保险、福利等),按月支付。乙方按本合同义务,每月生产任务为 ;超出部分按 分取报酬,按月结算或年终结算。
3.2合同解除: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指出后 日内不纠正的,或者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而决议不再聘用乙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3.4 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本合同。如一方未到合同履行期限终止合同,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__万元。乙方不全面履行本合同致使本合同被甲方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万元,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3.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6 合同生效及文本: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__份,甲方、乙方各执 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
聘用合同 篇4
甲方:(聘用单位) 药店
乙方:(被聘人)
一、聘用 (学历: 、专业:、职称:)为 药店的质量负责人,同时兼任处方审核员、、 等岗位。
二、质量负责人对药店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并指导顾客安全合理使用药品、提供相应药品知识的咨询服务。
三、聘用期年,聘用期间要求 营业时间内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月薪元。
四、如无异议双方签字之日起,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药店乙方: 企业负责人:
年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5
甲 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受聘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要求:
第二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服从学校的奖励和处罚方案。
第三条 乙方实施教育教学过程中,如果因乙方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应依法承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应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做好包括潜能生在内的全体学生的辅导工作,努力提高成效,严禁体罚学生。
第五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应服从学校安排,接受各级主管的领导,不得任意推拒学校安排的工作。
第六条 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及时完成学校布臵的各项任务。
三、劳动报酬:
1、基本工资:
(1)月基本工资 元。
2、绩效奖金:乡试竞赛语文平均80分数学平均85分以上奖该科教师200元; 学生个人在乡级竞赛中荣获第三名奖该任课教师100元。
学生个人在乡级竞赛中荣获第二名奖该任课教师200元。
学生个人在乡级竞赛中荣获第一名奖该任课教师300元。
年终奖金:通过校董事会考核视等级发放。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 第三名100元。
3、寒暑假生活补贴:寒假 元,暑假 元。
四、劳保福利和待遇:
第七条 纯福利发放:教师节、中秋节、端午节各50元,春节红包100元。
第八条 教师子女就读本校,在合同期间,只收取基本费用,在校住宿或就餐按半价收取。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视情况扣除相应费用。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和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学生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岗位职责,给甲方或学生造成重大利益损害的;
5、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从事第二职业,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没有改正的;
第十条 本合同期满时,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乙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各项损失,具体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甲方依法提出的要求执行。
十、特别约定: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自解聘之日起,学校停发工资和各类津贴、奖励等。
2、因乙方侵犯学生人身权,财产权而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乙方依法承担。如甲方因此承担连带责任区,则甲方在履行连带责任后,有权向乙方依法追偿。
3、因乙方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师生人身伤害的,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究相应责任。
4、乙方应严守甲方秘密,不得对外泄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依法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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