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年度工作计划

2021-10-07 年度工作计划

  时光飞逝,时间在慢慢推演,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现在的你想必不是在做计划,就是在准备做计划吧。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计划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节能年度工作计划4篇,欢迎大家分享。

节能年度工作计划 篇1

  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十一五”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0%左右的目标顺利实现;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削减30。2%和27。71%,降幅分别列全国第二位和第一位。虽然“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十二五”期间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和矛盾。“十二五”期间,上海围绕国家拟下达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8%、碳排放强度下降19%,以及污染物排放继续大幅削减”的节能减排指标,确定了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思路:

  一、坚持能耗和排放强度约束,更加注重能源消费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在继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出能源消耗的同时,探索实施能源总量控制制度,对于用能量大、增长快、单位能耗产出效益低的高耗能行业和重点项目,以及能耗总量大、增长快的区县、园区等,要加大能耗总量控制力度。

  二、坚持以结构调整为根本,更加注重技术进步和强化管理挖掘节能减排潜力。继续把结构节能减排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治本之策,通过控制高耗能产业进入和淘汰落后产能,减少经济增长对能源需求的压力;充分发挥总量控制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中的作用,削减污染物存量。同时,要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的力度,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强化用能排污单位管理,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坚持以政府推动为引领,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推动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加强和改善各级政府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和目标分解考核等;发展节能服务产业,建立节能减排交易市场,为企业节能减排开辟新的路径;注重运用价格手段,引导企业自觉节能减排;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约束企业主动节能减排。

  四、坚持以工业领域为重点,更加注重多领域、全社会节能减排。在继续做好工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同时,强化、深化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要在居民生活、中小企业等相对薄弱领域也有所突破,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节能减排。

  重点推进以下七项制度措施:

  一是探索实施能耗总量增量控制和节能量交易试点,完善节能减排监测、计量、统计和考核体系。根据各主要用能行业、各区县的发展规划和节能减排潜力,确定其到20xx年的能耗,把总量控制和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等指标均作为考核约束性指标。探索开展节能量、碳减排和排污权交易。

  二是围绕提升能效,强化节能标准建设和能效对标达标工作。工业领域,选择能源消耗多、节能潜力大的主要产品制定出台地方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建筑领域,研究制订比现行节能标准更具操作性、更易执行监督的节能设计地方性标准,制定出台政府机关、学校、医院、星级饭店、商业设施等合理用能指南。交通领域,研究制订水运、航空、轨道交通、公交、出租等行业合理用能指南或能耗限额标准。同时,发挥标准的引领和倒逼作用,推进对标达标工作。鼓励用能单位向先进性标准迈进,对能耗超限额标准的单位给予差别电价等处罚和媒体公布等。

  三是强化能源审计,挖掘节能潜力,形成节能能力。深入推进工业企业、交通企业和政府机关、医院、商场、旅游饭店、学校等领域的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根据能源审计中发现的节能潜力,推出一批技改项目,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途径,实施节能改造。

  四是实施高耗能行业准入限制和前置性“批项目、核能耗”、“批项目、核总量”制度。尽快修订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配套办法等,继续实施“行业限批”和“区域限批”规定。严把“能评”和“环评”关,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环保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

  五是发挥价格机制和财政政策对节能减排的约束和激励作用。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对能耗超过产品单位能耗(电耗)限额标准或超过用能定额单位,实行惩罚性价格政策。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收费标准,促进企业加快污染治理。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促进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常态增长。

  六是强化重点单位节能减排管理,依法推进节能减排。开展钢铁、化工、石化、电力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节能减排自愿协议。理顺在沪央企等重点用能单位的管理体制。对中小企业提供节能减排专项指导和服务。健全能效标识制度和推广利用机制,完善节能减排监察执法机制。开展能源管理师试点。

  七是营造全社会节能减排氛围。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积极倡导节约型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大力提倡绿色消费,引导居民使用节能产品。

节能年度工作计划 篇2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环境监管专项稽查工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规范程序,完善工作制度,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理念,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发展的能力。

  二、组织领导

  为严格贯彻落实环境监管专项稽查工作,区环保局成立由况红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秦小林、赵黎明、金吉中、廖华昌和纪检组长郑荣峰、支队长赵云为副组长,各科室、支队、中心为成员的环境监管专项稽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环境监管专项稽查工作。同时将抽调部分园区、乡镇、街道的同志参加交叉稽查,区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日常工作。

  三、稽查范围

  新区、工业园区、乡镇、街道20xx年以来按照《环保法》、《环境监察办法》等法规及文件要求,开展的环境监察、“四清四治”、建设项目管理、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环境信访及纠纷处理、环境安全监管等工作情况。

  四、内容及重点

  (一)污染源的现场监督检查。重点稽查辖区内各污染源企业(工业企业、养殖企业、榨菜行业等)日常监管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现场监察记录单;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现场监察记录单和巡查记录;各专项行动的方案、总结上报情况;每一个污染源档案是否按“一源一册”装订成册。

  (二)环境风险防范。重点稽查是否将环境安全工作纳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每年是否组织至少一次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是否按照要求开展环境安全的专项行动,制定方案,上报总结,建立台账;辖区是否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是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是否建立规范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档案。

  (三)环境污染纠纷调查处理。重点稽查每件投诉案件处置率、满意度和及时性,是否做到一档一册。

  (四)排污申报及排污费征收。重点稽查应征未征的;核定的排污量与实际的排污量明显不符的;提高或降低排污费征收标准征收排污费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减征、免征或者缓征排污费的;未按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序征收排污费的;对排污者拒缴、欠缴排污费等违法行为,未依法催缴、未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者未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不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未将排污费缴入国库的;是否有环保主管部门以外的机构征收排污费或者干预排污费征收工作的,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整、规范。

  (五)“四清四治”。重点稽查台账及系统使用情况,环保手续的督办情况,环境保护目标的监管情况。

  (六)其他。重点稽查能力建设。

  五、稽查步骤程序

  专项稽查按照制定稽查计划、事先告知、实施稽查、文书制作及送达、稽查建议执行和案卷归档六个步骤执行。

  (一)制定稽查计划:确定稽查对象、制定具体稽查工作方案。指导稽查对象先期开展自查工作。

  (二)事先告知:发出《环境监察稽查通知书》,包括告知稽查的时间、内容、需要准备的资料及稽查人员姓名、职务等。

  (三)实施稽查:查阅档案资料、对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询问调查。制作《环境监察稽查询问笔录》或《环境监察稽查记录》,由当事人确认后签字。

  (四)文书制作及送达:稽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撰写《环境监察稽查报告书》,提出稽查建议,经批准后制作《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送达被稽查单位。

  (五)稽查建议执行:被稽查园区、街道乡镇在接到《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后及时整改,并在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落实情况。

  (六)案卷归档:稽查工作结束后,各片区对稽查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材料立卷归档,实现一案一档。稽查档案至少应包括《环境监察稽查通知书》、《环境监察稽查询问笔录》或《环境监察稽查记录》、《个案稽查表》、《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污染源监察记录》(复印件)或污染源现场调查取证中证据材料(复印件),整改总结报告。

  六、实施步骤

  (一)自查阶段(1—2月)

  为确保专项稽查工作质量,请新区、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对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二)稽查实施阶段(3—8月)

  发出《环境监察稽查事先告知书》,以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稽查,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发现不属于稽查范围的事项,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三)整改提高阶段(9月)

  被稽查的新区、园区、乡镇、街道按照《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要求,逐一落实,并于9月30日前报告整改情况。

  (四)跟踪督察阶段(10月)

  稽查小组将适时组织人员跟踪督促被稽查新区、园区、乡镇、街道对《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的整改落实情况,10月15日前完成档案收集归档工作。

  (五)总结通报阶段(11月)

  区环保局将对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将稽查结果在全区通报。

  七、工作要求

  新区、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梳理环境监管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同时还要完善相关制度,用制度管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请新区、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于4月15日和9月20前分别向区环保局报送自查报告及整改完成情况。9月30日前各片区向支队办公室报送本片区的稽查、整改的汇总情况和相关材料。

节能年度工作计划 篇3

  xxxx年度节能节水年度工作计划 为贯彻**公司节能节水工作要求,提高我公司能源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加快企业型建设,搞好节能节水工作,现对xxxx年节能节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指标

  (一)节能节水年度管理指标

  1.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计划完成率100%

  2.节能节水目标分解和考核覆盖率100%

  3.节能节水接该项目实施率100%

  4.节能节水法律法规执行率100%

  5.节能节水培训计划实施率100%

  6.能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及时率、准确率100%。

  二、重点工作安排

  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年度节能节水工作安排和要求,紧紧围绕“优势打造年”总体部署,持续强化基础管理,抓实节能节水工作,不断提升节能节水管理水平,有效促进节约生产。

  (一)明确目标,开展节能节水目标责任考核。

  xxxx年是公司落实“十二五”节能节水关键年,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考核,是实现节能节水的重要举措。一是按照集团公司《节能节水型企业考核评分细则》要求和河南分公司节能节水工作部署,xxxx年以责任状形式下达年度目标和过程管理指标,逐级分解指标

  节能,逐级落实,采取定额控制和总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将控制能耗的压力传递到各相关部门,二是推行对耗能用水和节能节水情况的跟踪、分析、预警、考核制度。全面落实节能节水责任,提高节能节水管理水平。

  (二)规范管理,建立全能源管理体系。

  一是在漯河公司能源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建立公司的能源管理体系分手册,制定能源管理相关管理制度。二是明确各单位节能节水主管领导,配齐配全符合条件的专兼职节能节水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三级节能节水管理网络,明细管理职责,确保节能节水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形成系统的、明确职责和制度完善的管理体系。三是加强体系运行管理,不断规范和提高公司节能节水管理水平。

  (三)技术应用,推广节能节水型新技术、新产品。坚持“节约优先、效益优先”的原则,加快淘汰能源消耗大、效率低、污染大的耗能设备的步伐,提高厂能效利用水平。进一步核查低效高耗能设备,加大节能、节水等成熟技术和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

  (四)强化基础,制定定额,准确计量,及时统计。

  一是加强车辆管理,公务用车辆百公里油耗定额管理,降低油耗。对公司公务用车辆百公里油耗进行定额管理,每月对车辆行驶公里和油耗进行统计,分析车辆百公里油耗情况,根据车辆百公里油耗定额,对超定额的车辆进行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同时实施定额动态管理,在定额管理运行一段时间后,及时调整定额,使定额更切合能

  耗实际。在有效落实耗油定额的同时,加强管理,根据用途、人数、地点及人员所在地等情况合理调度车辆,外出办事尽量集中或顺道前往,减少车辆空驶里程,切实提高车辆使用率。所配车辆,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并选择节能环保、价格低、安全性能好、性价比高的车型,同时严格控制所购车辆的排量。更新车辆,不超过原车排量标准。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减少故障发生。加强油耗管理,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和单车核算制度。通过减少车辆燃油和维修费用,降低车辆单位行驶里程费用。二是结合各车间产品,对该产品耗能(耗水)进行定额。每月定期跟踪,判断能耗状况是否正常,了解消耗定额在执行过程中的执行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同时检查为发现定额在执行过程中的缺点和不足,找出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改进能耗定额。三是积累单工序耗能水平,为下一步单工序能源消耗定额积累数据。四是根据精细管理、加强考核的工作要求,在xxxx年耗能、用水方面计量到车间(安装电表、水表)或每个耗能重点部位,建立各车间耗能、用水台账。开展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情况普查,摸清现状。五是加强能耗统计工作,认真执行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能耗统计数据的报送制度和节能节水分析工作,认真运行能耗管理信息系统,切实做好节能节水统计报表的报送工作,避免延误、虚报、漏报等问题发生。不断完善能耗计量手段,确保数据来源的准确可靠。

  (五)积极行动,落实技术节能节水措施应用。

  结合公司用能实际,将技术节水量下达到用能大户铸造车间,组

  织铸造车间在3月1日前制定完成节能节水管理方案,明确技术节能节水措施,对管理方案进行措施能耗计算和投资回报评估。对确定的管理方案及时督导,对采取的节能节水措施情况要有记录,有据可查,确保方案有效、踏线运行。从细微之处入手,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秉承这一理念各基层单位要在员工中广泛开展节能节水小改小革和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依靠管理和科技挖潜。通过节能评估,对能有效节能节水的小改小革和合理化建议实施奖励,鼓励全员参与节能节水。

  (六)查遗补漏,加快节能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

  成立节能节水领导小组,明确对照集团公司《节能节水先进企业考核评比细则》,逐项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达标创优步伐,在xxxx年达到节能节水型企业标准。

  (七)开展宣传,提升员工节能节水意识

  充分利用板报、展板、宣传栏、节能手册等多种形式,配合6月份“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积极开展节能节水宣传活动,宣传节约能源的好经验、好做法,普及节能知识,进一步普及节能节水减排知识,宣传先进经验,剖析典型案例,提升全体员工的节能节水意识,带动全公司职工加入到创建节约型企业的活动中来,努力营造浓厚的节约能源的氛围。

节能年度工作计划 篇4

  为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进一步强化对我市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家和省20xx年节能工作安排部署,今年我市节能监察将紧紧围绕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4。85%的节能目标,有针对和侧重的开展相关工作。

  一、节能监察原则

  1、突出重点。以我市列入“万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名单的工业企业作为节能监察的重点对象,重点监察能源利用状况、能源管理和高能耗设备淘汰情况等。

  2、协调推进。坚持市县(区)联动和部门联动,加强沟通协作和对节能监察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化对建筑、交通、公共机构领域的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

  3、依法监察。严格按照《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监察程序,完善法律文书体系,统一执法尺度,严明执法纪律,确保监察执法公正性和合法性。

  4、注重实效。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定期公布节能监察情况,及时对违法用能行为予以曝光,确保相关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监察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公路水路交通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

  2、国家有关政策:《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20xx]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xx〕42号);

  3、中央部委有关文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xx]2873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xx年6号令)、《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国家质监总局20xx年17号令)、《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办法》(建科〔20xx〕115号);

  5、省市有关政策:《安徽省20xx—20xx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安徽省节能监察办法》、《XX市20xx—20xx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

  三、节能监察内容和时间安排

  1、重点用能单位20xx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查报告核查

  监察对象:万千家企业。

  监察内容:根据企业报送的20xx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查报告,核查报告的真实性。重点核查企业节能量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情况,节能技术改造情况,能源利用状况系统网上填报情况等。

  时间安排:20xx年3—4月。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监督检查

  监察对象:20xx年以来经过节能评估审查,并且已建成投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监察内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情况,重点核查高耗能项目,同时兼顾重点投资项目。

  时间安排:20xx年5—6月。

  3、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监察

  监察对象:年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的工业企业。

  监察内容:依据国家工信部颁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核查企业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

  时间安排:20xx年7月。

  4、公共机构、公共场所节能专项监察

  监察对象:部分宾馆、饭店、商场、机关。

  监察内容:能源消费记录及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台账情况;室内照明照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绿色节能产品使用情况;是否执行国家关于夏季公共建筑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的规定。

  时间安排:20xx年8月。

  5、工业企业现场节能监测

  监察对象:年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的工业企业。

  监察内容:依据国家和省能耗限额标准,监测企业主要产品、工序能耗水平是否在能耗限额值内;依据国家用能设备节能监测标准,测定锅炉、电机、变压器等用能设备的能效水平,对能效监测不合格者,作出能源浪费程度的评价和改进建议。

  时间安排:20xx年9—10月。

  6、财政资金奖励、补助的节能项目专项监察

  监察对象:获得国家、省市财政资金奖励或补助的节能项目。

  监察内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奖励、补助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竣工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等。

  时间安排:20xx年11月。

  四、有关要求

  1、严明纪律、规范执法。市节能监察中心在主管部门的组织领导下,严明工作纪律,规范监察行为,提高执法效能,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节能监察公正廉洁、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2、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节能主管部门要按照我市20xx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20xx年节能监察执法工作,落实整改要求。各被监察单位应及时上报有关资料,提供现场监察所需的能源统计报表、技术资料及设备台账等,任何单位和企业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节能监察。

  3、督促整改,务求实效。现场节能监察工作结束后由市节能监察中心出具《节能监察报告》,客观反映节能监察执法情况。对在监察中发现的不合理不规范的用能行为出具《节能监察意见书》,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单位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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