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年度工作计划

2021-10-01 年度工作计划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我们的工作又将在忙碌中充实着,在喜悦中收获着,写好计划才不会让我们努力的时候迷失方向哦。那么计划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法制年度工作计划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法制年度工作计划 篇1

  根据区委、区政府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部署,我办认真依法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职责,积极参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布置的各项任务,全面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了我区社会政治经济快速发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回顾

  (一)认真履行成员单位共性职责

  1、年初我办与区委、区政府签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并把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制办年度工作计划。因人员变动,我办及时调整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法制办主任王芝武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法制办副主任吴赤英具体负责办公室工作,抓好本部门计生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2、建立健全区法制办干部职工计划生育档案,并把我办已婚育龄人员的计划生育档案向区卫计局提供,及时把变动情况向区卫计局通报。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办积极参与和配合单位所在地计划生育工作,并接受属地监督和检查考评。

  4、我办在本部门的评先表彰中认真进行计划生育审查把关,并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经查,我办年度内本部门干部职工无违法生育。

  5、从人力、物力、财力上支持挂钩联系的乡镇(大岭乡)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协助乡镇很好的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的各项工作。

  6、我办积极参加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组织的会议、督查、检查、考核、教育培训等活动,完成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履行区法制办具体职责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我办结合本部门职能,研究出台有利于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相关措施、办法。我办在20xx年3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审查的通知》,在审查各部门送审的涉及计生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或一般性文件时,如没有征求计生部门意见的,一律不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了现行的人口计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2、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计生部门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规范计生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行政执行人员持证执法制度,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年内计生部门无违法违规执法现象。

  3、切实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大力宣传行政复议法律法规,指导各乡镇和人口计生部门依法办理与人口和计生工作有关的行政争议案件,及时化解与计生有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年内没有发生计生行政复议案件。

  (三)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其他相关工作

  1、加强学习国策,提高思想认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我办全体人员切实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XX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范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意义。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把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并进行检查指导。根据区《关于举办区20xx年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培训班的通知》文件精神,区法制办于今年8月举办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把计生部门新增的行政执法人员纳入培训计划,并组织我区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续职考试,协助自治区法制办对考试合格者及时发放行政执法证。

  二、存在问题

  我办今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面完成了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任务。尽管如此,在此项工作中,我办距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不够深入。二是为人口和计生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大计生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计生部门依法行政。

  (二)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通过发放计生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活动,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计生政策,促进群众自觉执行国家计生政策。

  (三)加强对挂钩联系乡镇的指导工作,协助挂点乡镇做好计生各项工作。

法制年度工作计划 篇2

  一、加强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建设工作。落实行政审批、行政服务改革各项要求,做好日常法律审查和法律支持等各项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处置工作。

  二、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对相关的执法案卷进行定期评查并出具评查报告,对于优秀的执法案卷编制案例汇编,并对优秀的办案人员进行表彰奖励,通过案卷评查达到交流学习、规范提升的目的。

  三、更新完善劳动普法宣传单张和手册。根据20xx年普法工作实际及企业普遍出现的问题,结合新出台的劳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制作劳动普法宣传系列主题单张,其中包括工资主题、工时主题、规章制度主题、劳动合同主题、疑难问题主题,以简明扼要的宣传载体通过日常巡查向企业发送,寓普法于执法之中,低成本高覆盖地延伸宣传阵地。

  四、继续深入开展重点企业普法培训班活动。进行普法模式创新,拟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普法培训班,聘请外部专业律师或专家学者担任讲师,开拓劳动普法新视角,丰富劳动普法内容。

  五、探索劳动普法载体创新。设立劳动普法官方微信平台(如“罗湖劳动普法公众号”),通过企业关注定期发送劳动普法专题和劳动法律动态,降低集中普法授课给企业、政府双方带来的人力成本、时间成本和路途成本。

  六、创新形式开展干部职工学法活动。制定主题定期组织我局干部职工开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等沙龙活动。邀请外部专家论道的同时,发挥干部职工专长,探索建立“职工讲坛”,请具有专业特长、实践经验的同志为大家讲课。

  20xx年,在历史积案及新增案件“双多”的重压下,我院以加快案件处理速度为工作重心,全面实现案件办理“零超期”。20xx年我院将围绕“提升办案质量”为主要思路,实现 “五化”仲裁,即电子化仲裁、效率化仲裁、标准化仲裁、服务化仲裁、预防化仲裁。

  (一)电子化仲裁

  一是依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系统,规范调解仲裁信息系统的信息录入,将受理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法律文书及证据清单上传至系统,将纸质的案件以电子化的形式呈现出来,方便案件信息的查询、统计、筛选及加强案件督查督办等;二是拟开通案件基本信息向社会公开查询功能,加强外部监督,以阳光化仲裁为切入点,提升仲裁的公信力;三是建立“仲裁”手机公众号,实现仲裁信息一键通的移动办事模式。

  (二)效率化仲裁

  坚持过去一年在提高效率方面所取得的经验,继续加大调解力度、精细办案流程管理、加强案件关键节点的督查督办,缩短办案周期,确保案件能够在法定审限内办结。

  (三)标准化仲裁

  通过案件讨论、疑难问题研讨、交流学习等形式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办案标准,重点推行“标准化论理”办案模式,增强工作的规范性,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实现标准化仲裁的目标,为办案效率和质量双提高保驾护航。

  (四)服务化仲裁

  一是充实区电子政务网“公共服务”板块有关劳动仲裁业务部分,通过生动活泼的动画等形式让办事群众了解仲裁的有关规定及办理仲裁业务的流程,同时将办理仲裁业务所需的表格全部上传至该网站,方便群众办事;二是继续完善法律援助服务入驻仲裁立案大厅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法律援助服务;三是优化立案大厅的办事指引,比如仲裁申请书样板的改良等,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

  (五)预防化仲裁

  增强仲裁预防争议的能力,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劳动法领域的专业律师团队或企业培训机构成立仲裁案后服务团队。重点针对劳动争议多发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案后服务,加强企业劳动争议风险防控能力,提高企业自身化解劳动争议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争议。

法制年度工作计划 篇3

  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和《陕西省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陕政办发〔20xx〕10号)、《XX市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宝政办发〔20xx〕11号)以及《区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陈仓建设的实施意见》(宝陈发〔20xx〕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以创新机制为突破口,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法律法规执行为着力点,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打造“六区建设升级版”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界定职权,依法理顺执法权限

  落实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应当经过合法性审核,避免职能交叉。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区编办牵头,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严格行政审批事项管理。继续做好承接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推进政府部门公布权力清单,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细化运行流程。加强政府效绩管理,加大问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效绩公开制度。(区编办牵头,区发改局、区监察局、区级各单位负责)

  大力推进联合审批、网上审批,规范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行政许可行为的透明度,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过程的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区编办牵头,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继续完善深化预算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区财政局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二)健全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程序、超越权限决策及决策严重失误等追究责任。(区级各单位负责)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逢文必审”。20xx年底前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有错必纠”,从源头上杜绝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的行为。(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减少多层多头执法。整合行政执法力量,探索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综合执法。继续深化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力争实行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行政机关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经法制机构先行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评查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情况,并进一步细化、量化裁量标准,依法依规予以实施。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推进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执法协调与配合。(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继续做好陕西省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四)落实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效能

  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加强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加大《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执行力度,严格实施《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落实责任追究,提高监督效能。加强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保、救灾、农林水利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和监督。(区审计局、区监察局牵头,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五)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务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机构、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保证行政相对人通过适当途径查询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决定。(区级各单位负责)

  (六)完善监督协调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切实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申请得到及时受理,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透明度,重大复杂案件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土地案件进行实地调查,加大纠错、调解力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修订,落实《XX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监督考核范畴。(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加强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进企事业单位、镇(街)、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解决消费者权益、劳资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构建和谐社会。(区司法局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七)狠抓宣传培训,营造法治氛围

  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和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各镇(街)、各部门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全年安排3次以上集体学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健全普法教育机制,落实“六五”普法规划,采取有效方式方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形成良好法治舆论氛围。(区司法局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夯实依法行政组织保障

  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全区各单位要为法制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充分保障,强化力量,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保障必要工作经费。拓宽政府法制机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及与其他组织人才交流渠道。(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级各单位负责)

  三、工作要求

  1.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切实解决推进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和制定本单位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强化各项工作保障措施,确保制定的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如期完成。各单位的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于4月20日前报送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3、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将对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使用。

  4、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梳理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同时,要在7月5日前和12月5日前,将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半年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5、为进一步加强上下联动,落实对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协调、联系,确保今年依法行政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请各单位于20xx年4月20日前将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分管领导、分管科(股)室及具体负责人登记表报(见附件)送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法制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区政府法制办邮箱:xx@163.com。

法制年度工作计划 篇4

  为切实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特制定20xx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构建“大宣传格局”、宣扬“安监正能量” 为切入点,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预防三大体系建设为重点,以“人人接受安全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意识、人人掌握基本常识”为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有利安全生产工作的舆论氛围,为“平安余杭”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二、宣传重点内容

  1、重要文件宣传。重点宣传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的一系列部署。

  2、政策法规宣传。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主线,做好《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XX市安全生产监管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卫生、安全培训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重点工作宣传。重点宣传大基层治理机制、“网格化”管理、“安全发展示范区”创建、高危行业“防火墙”、安全风险分析及事故防控机制建设、全区信息化监管、标杆企业创建、隐患排查治理、各类专项整治等重点举措。

  4、安全常识宣传。重点宣传企业生产活动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各类职工所需的安全常识。重点宣传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教训,开展事故防控警示教育。

  三、宣传载体和方式

  有效利用《平安频道》、《余杭晨报》、《余杭安监》、微博、微信等载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力争做到宣传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

  (一)市级以上媒体宣传。

  以增强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影响力为着力点,利用《中国安全生产报》、省《安全生产导刊》、市《安全365》栏目,突出宣传安全生产重点、亮点工作。

  (二)区级媒体宣传。

  1、《平安频道》宣传。突出宣传“安监正能量”,宣传好典型人、典型工作、典型企业,同时为省市区部署的重点工作营造氛围和声势。

  2、《余杭晨报》宣传。立足各科室(大队)重点工作,征集不同选题,每两月开展一次专版宣传。做好日常重点工作、亮点工作的宣传报道。

  3、《赢在余杭》宣传。开展“每月一案”宣传,以实际案例解读新《安全生产法》。开展季度专题宣传,主要包括每月一案、一线做法、安监人员访谈、标杆企业介绍等内容。

  4、《余杭安监》宣传。重点宣传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安全生产法律政策、安全常识和标杆企业的经验和做法等内容。

  5、微博微信宣传。开设“余杭安监”微博、微信,及时传递安全动态、安全常识,搭建安全便民服务直通车。

  (三)其他载体宣传。

  1、安全生产月宣传。在第十四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通过咨询日活动、广场视窗、安全文化“五进”、安全生产演练等,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建设安全”的氛围。

  2、安全常识宣传。汇编全区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编印制作《节后安全复工》、《20xx年安全生产事故和典型违法案例汇编》、《员工违章易发环节的安全防范》、《企业最常见生产安全事故警示》、《企业隐患排查手册》等。

  3、安全短信宣传。利用建立镇街和区级部门领导、安全监察中队长、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等信息库,在重大节假日、夏季汛期、高温等重要时段,发送安全宣传短信。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宣传教育是安全生产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要明确部门、明确专人、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按照全区统一部署,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宣传工作整体部署,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加强协调,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定期研究宣传教育工作,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将宣传任务进行量化、细化,形成统一协调、分工协作、有序运行的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要不断加大安全宣传教育资金投入,保证必要的宣传教育经费支出。

  3、加强策划,突出效果。要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到各项生产活动的全过程,结合工作实际和受众特点,在活动的策划组织上下功夫,力求做到主题鲜明、喜闻乐见、效果明显。

法制年度工作计划 篇5

  日前,xx市政府办印发了《XX市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从三个方面要求各县市政府和各部门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并提出制定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要求,确保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能够顺利完成。

  《计划》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为:

  一、主要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增强立法力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重大执法法制审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深入推进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市建设,对第二批示范镇进行验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深化简政放权,继续完善权力清单,积极向社会转移职能。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结合《行政诉讼法》的修订,加强行政应诉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定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市政府法制办组织1次行政案件旁听,各县市区组织不少于1次旁听。推进行政调解工作。

  二、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入学习宣传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建立公务人员法律知识测试及考察制度。

  三、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年度开展不少于2次专项检查,围绕法治渭南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不定期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本局各科室、所、中心: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价格改革全面推进之年。要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意见》为统领,按照“加快‘放’、全面‘清’、切实‘转’、着力‘保’”的总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经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以保供稳价为己任,加强价格调控监管

  (一)保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注重价格调控机制建设,围绕20xx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度涨幅控制在3%左右的目标,强化重要商品生产、储备和调运,确保保障生产、促进消费、增强流通的各项调控措施落到实处。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生活。

  (二)强化价格监测预警机制。落实国家和省深化价格改革的部署,加强涉及价格改革领域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预警,为价格改革提供数据支撑。配合医改强化药品价格和医疗机构均次费用变化情况监测,加大重要民生价费监测力度。构建农副产品批发价格监测体系,加强粮油批发价格监测分析。

  (三)完善平价商店管理长效机制。规范价格调节基金使用,严格落实平价商店准入、考核、退出、巡查考核、价格监测等制度,加强平价商店的管理与考核。结合实际,争取平价商店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立项,不断降低平价商店流通成本,更好发挥平价商店稳价惠民的积极作用。

  二、以市场为导向,稳妥推进价格改革

  (一)推进环境资源价格改革。积极推进水价综合改革,逐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 20xx年年底前全面落实我市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充分发挥阶梯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认真落实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加快天然气价格改革市场化进程,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

  (二)深化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继续开展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督查和效果评估,按照省下放的管理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动态管理中药饮片价格,根据省物价局新出台的《改进中药饮片价格管理的通知》,加强对辖区内生产企业的中药材购进价格及中药饮片销售价格的采集、分析,根据中药材价格变化等市场实际,实行中药材、中药饮片价格联动,动态调整。

  (三)改进房地产价格管理方式。按照“积极履职、分类指导、清费减负、规范行为”的要求,主要通过成本调查、价格监测、市场分析、信息发布、价格认定等方法,改进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方式。推行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政指导工作,以规范明码标价申报为重点,引导企业合理制定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和明码标价制度,组织开展涉房收费专项清理工作,建立涉房收费标准定期评估机制,完善商品住房价格监测机制,重视和强化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同时加强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工作。

  (四)加快推进服务价格改革。落实省下放的有线电视初装费等网络型垄断延伸服务收费定价权限,科学制定服务收费标准。积极推行客运出租车运价改革,密切关注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变动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建立完善油价气价与运价双向联动办法,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

  三、以清费治乱为目标,切实规范价费行为

  (一)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的通知》精神,上半年全面完成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的清理规范工作。对继续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要建立目录清单制度,统一纳入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并及时更新。

  (二)加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江苏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和改进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对照《江苏省省级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抓紧清理我市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

  (三)放开部分培训收费备案。自3月起取消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非法定培训、高校面向社会开展的非法定培训收费备案,价格主管部门不再对此类培训收费进行备案管理,由培训机构自行确定收费项目及标准。

  (四)加强景区门票价格管理。认真贯彻《江苏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在加强对实行政府定价的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旅游价格监管机制,规范实行企业自主定价的景区经营服务价格行为,努力实现旅游景区价格监管全覆盖。

  四、以监管为重点,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

  (一)开展价格改革任务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围绕推进水、电、气、油、交通、电信、环保、医药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跟踪检查。巩固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成果,加强清费减负工作专项督查,确保国家及省取消、停止征收、降低标准等收费清理政策落实到位,严防涉企负担反弹和转嫁。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要及时予以曝光。

  (二)组织重点价格执法检查。重点组织开展教育收费、垄断行业价格、涉房价费、通讯价格四项重点价格执法检查,通过办案的经常化、执法的常态化、检查的系列化,对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牟取暴利等行为形成高压态势。

  (三)开展专项价格整治行动。围绕商业零售、旅游、汽车、物业、停车等关系民生的重点行业,针对市场上比较普遍的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分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网络购物、宾馆酒店虚高标价、汽车4s店价外加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反价格垄断执法力度,发挥基层价格主管部门在反价格垄断调查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重点查处公用企业、垄断企业和行业协会的价格垄断行为,强化对涉案经营者后续监督职责。

  (四)扎实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加强价格诚信单位的管理监督,对不合标准的价格诚信单位一律摘牌。深入推进明码标价和明码实价,以商贸流通企业和房地产企业为重点,开展明码实价专项检查。建立价格失信单位信用信息档案库,引导诚信理念,惩戒失信行为。全面对接国家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专人负责,硬件设备到位,进一步拓宽群众价格举报投诉渠道。

  五、以服务为宗旨,努力提升工作效能

  (一)加强价格信息服务工作。按照“先易后难、分层推进”的方法,积极争取农产品价格采集和发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立项,进一步整合农产品价格采集发布、平价商店价格监管、重要商品价格监测等功能,提高价格信息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拓宽宣传渠道,突出价格法规政策和价格热点、焦点方面的宣传,宣传物价部门加强价格调控、稳定市场物价、推进价格改革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及所取得的成效。加强物价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拓展网站功能,加大网站信息公开力度,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全面性,使之成为社会各界了解价格工作的重要途径。

  (二)加强成本服务工作。拓展成本监审服务领域,在做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定调价方面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成本监审相关制度,推进成本监审工作逐步向公共服务领域拓展。建立完善成本调查机制,调整农本调查户结构,适量选择部分规模户、家庭农场作为调查点,后备调查户优先在规模户、家庭农场及特色农业户中选择设点,以满足现代农业及目标价格政策制定的要求。推行成本信息适度公开,积极推进重要的政府管理价格及中介服务成本调查与监审相关信息的公开。提高农本信息质量,做好主要农副产品成本收益信息的发布工作。

  (三)加强价格认定服务工作。扎实开展涉纪财物等价格认定,协调与纪委、检察院等部门工作配合,积极探索其它财产性利益价格认定方法。在政府重大工程、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等领域寻找突破口,主动介入,提供价格认定服务。巩固优化涉案财产价格鉴证,逐步退出民事案件价格鉴证具体业务,转向对中介机构评估产生争议的行政裁定职能。在刑事案件价格鉴证上注重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沟通配合。拓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领域,加强与税务、财政部门的配合协调,进一步深化房地产领域计税价格认定,建立存量房计税价格与市场价格联动机制,建立计税价格争议调处机制。

  六、以创新为动力,着力加强基础建设

  (一)进一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整改落实,继续聚焦“四风”坚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完善长效机制,结合本局实际,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狠抓正风肃纪,认真落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使各级党员干部对“四风”危害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更加到位,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自觉性明显增强,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自律更加自觉主动。继续深入接受群众的意见建议、监督和评判,把服务民生工作做细做实。

  (二)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积极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实施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积极推行公开承诺、公开述职、民主评议、听证质询等制度。进一步推进网上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风险防控的关键环节内嵌到审批和监管平台中,使权力运行全程留痕,压缩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的空间。加强价格队伍建设,以规范行为为重点,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通过教育、培训、自学等方式提升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价格队伍建设。围绕加强理论和业务水平,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专门学习和培训。高度重视价格系统机构队伍建设,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通报相关情况,争取相关政策,努力保持系统机构、队伍稳定。配强价格监督检查执法人员,逐步实现物价检查编制归位、人员归队。组织全局四十周岁以下干部参加价格鉴证师考试。做好检查所升格为检查分局后续工作,推动价格认证中心更名为价格认定局和逐步实现参公管理。建立健全价格监测机构,争取单设价格监测机构或增挂牌子,配备专人负责价格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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