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合同

2021-08-18 贸易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贸易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贸易合同 篇1

  _________(以下简称售方)为一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购方)为另一方,签定合同如下:

  一、合同对象

  根据_________协议精神,在中国、_________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向购方售出,购方从售方购入货物。其品名、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1、2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元。售方有权对所供物货数量多交或少交3%。

  二、价格

  根据本合同所售出的货物价格以_________计算,系_________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等费用在内。

  三、交货期

  交货期在本合同附件1、2中规定。

  发运站在国际铁路运单上的戳记日期视为交货期。

  四、付款

  买方应在收到货物后3天内将货款凭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汇至卖方指定帐户,还包括:

  1.帐单3份

  2.铁路运单副本

  3.品质证明书3份

  4.装箱单3份

  五、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与双方所确认的,各执一份的样品相一致,应该符合本合同附件中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和售方国国家标准。

  商品质量应由售方国生产者或售方国商检机关出据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购方在本合同供货结束后,仍将标准样品保存六个月。

  六、包装和标记

  包及标记应保证货物在运输和可能发生的换装时的完好无损,同时应保护货物免受气候的影响。

  包装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要求。

  每件货物或货签上应以不易抹掉的颜色用中、_________文刷下列标记:合同号、货件号、毛重、净重、包装箱尺寸(厘米)、品名及货号、运输号、收货人和发货人。

  包装箱高度超过1米时,应标上重心符号和字母“цt”。

  标记应符合国际货协要求并且应刷写在包装箱两侧(侧面,最好在端面)。

  每箱货物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上面注明品名、货号、规格、数量、箱(包)号。

  七、发运程序

  发货时,售方应随铁路运单附下列单据:

  1.发货明细单2份(明细单标明合同号、协议书及附件号);

  2.品质证明书1份;

  3.装箱单1份;

  售方应自发货之日起七天内用电报或信函将下列事项通知购方:合同号、品名、件数、发货日期、车号、运单号、收货人。

  售方负责将按本合同售出的货物运达指定交货地点。

  货物的所有权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或破损的责任,从货物自售方国铁路交给购方国铁路时起,即由售方转至购方。

  八、其它条件

  任何一方无权在未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交给第三方。

  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和补充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

  本合同签定后,一切谈判及在此之前进行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来往信函均告失效。

  领取进口/出口许可证由买方/卖方负责。

  本合同在双方取得进口/出口许可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盖章):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易货在国际贸易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下列两种形式:

  1.直接易货

  直接易货又称为一般易货。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来讲,易货就是指以货换货。这种直接易货形式,往往要求进口和出口同时成交,一笔交易一般只签订一个包括双方交付相互抵偿货物的合同,而且不涉及第三方。它是最普遍也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易货形式。对于需要通过运输运送货物的交易方来说,由于这种易货形式一般要求进出口同时进行,因此,应用中存在困难。于是在实际业务中,就产生了一些变通的做法,最常见的即为通过对开信用证的方式进行易货贸易。在采用对开信用证进行易货时,交易双方先签订换货合同,双方商定彼此承诺在一定时间购买对方一定数量的货物,各自出口的商品按约定的货币计价,总金额一致或基本一致,货款通过开立对开信用证的方式进行结算,即双方都以对方为受益人,开立金额相等或基本相等的信用证。由于交货时间的差异,双方开立信用证的时间也就有先有后,先进口开证的一方为了使对方也履行开证义务,一般都在信用证内规定该证以对方按规定开出信用证为生效条件;或规定,该证的金额只能用来作为对方开立回头证之用,以此控制对方。

  2.综合易货

  综合易货多用于两国之间根据记帐或支付(清算)协定而进行的交易。由两国政府根据签订的支付协定,在双方银行互设帐户,双方政府各自提出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提供给对方的商品种类、进出口金额基本相等,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易货协定书,然后根据协定书的有关规定,由各自的对外贸易专业公司签订具体的进出口合同,分别交货。商品出口后,由双方银行凭装运单证进行结汇并在对方国家在本行开立的帐户进行记帐,然后由银行按约定的期限结算。应注意的是,一定时期终了时,双方帐户如果出现余额,只要不超过约定的幅度,即通常所说的“摆动额”,原则上顺差方不得要求对方用自己外汇支付,而只能以货物抵冲,即通过调整交货速度,或由逆差方增交货物予以平衡。

  易货贸易退(免)税规定

  易货贸易出口销售在核算上基本同于自营出口销售。只是在外汇结算上,易货贸易一般是相互记帐,收不到外汇。对易货贸易的出口退税,主要是比照自营出口退税的方法办理。

贸易合同 篇2

  甲方 (单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 (个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_ 月___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终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试用期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时制度。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

  第九条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_______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 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款、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并按原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三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款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 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 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__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盖章)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续订合同终止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续订合同终止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 年____月____日

贸易合同 篇3

  合同号: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根据下列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本合同如下:

  1.商品名称及规格:_________

  2.质量和数量的保证:_________

  卖方保证产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的各项指标,质量保证有效期为商品到目的港后的12个月。

  3.单位: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4.生产国别和制造厂商: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

  6.单价:_________ 总值:_________

  7.付款条件:

  (1)离岸价条款:

  a.按合同规定卖方应在装运之前30天用电报/或函件通知买方合同号码、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尺寸及何时可在发运港口交货,以便买方订舱。

  b.卖方对运货船抵达后由于未能按期将商品运交装运港口而造成的误船或滞留装运应承担责任。

  c.在商品装运之前,卖方应承担商品的全部费用与风险,而在商品装运之后,商品的全部费用则由买方承担。

  (2)到岸价条款(不包括保险):

  a.卖方在装运时间内应将商品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得转运。合同商品不得交由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旗之船舶运输。

  b.若商品系由邮寄或空运,卖方应在发运前30天,按照第8条规定,用电报/或信件通知买方大约的发货期,合同号码、商品名称、价格等。卖方在发货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商品名称、价格及发货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于买方及时购买保险。

  8.装运口岸:_________

  装运通知:卖方在装货结束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商品名称、数量、发票价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买方。由于卖方未能及时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及时买保险,则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9.装运文件:

  (1)海运: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_公司。

  空运: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航空邮包: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方。

  (2)发票五份,注明合同号码和装运唛头(若超过一个装运唛头,发票应分开,细节应根据合同办理)。

  (3)由制造厂开出一式两份的装箱单。

  (4)由制造厂开出的数量和质量证书一份。

  (5)在装运之后,立即通过电报/或信件将有关装运之细节通知买方。此外,卖方在装船后的10天内,要用空邮另寄两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给收货人,另一份直接寄给目的口岸_________公司。

  10.目的港及收货人:_________

  11.装运期限:收到不可撤销信用证_________天。

  12.装运唛头:

  卖方应在每个箱上清楚地刷上箱号、毛重、净重、体积及“防潮”“小心搬动”、“此边朝上”及装运唛头等字样。

  13. 保险:

  □ 装运后由买方自理

  □ 由卖方投保

  14.交货条件:_________

  15.索赔:

  在商品到目的口岸之后的90天内,若发现产品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不符合合同之规定,则买方凭_________检验局颁发的检验证书有权提出更换质量合格的新产品或要求赔偿,且所有的费用(如检验费、保险费、及装卸货费等)均由卖方负担,但所提的索赔属于保验公司或承运方的责任,则卖方不负任何责任。关于质量,卖方保证货到目的口岸之后的12个月内,在使用过程中若由于质劣而出现损坏,则买方应通过书面立即通知卖方并凭_________检验局所颁发之检验证书为依据,提出索偿要求。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应负责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时,买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费用由卖方负责。若卖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后1个月内未能答复买方,则便视为卖方已接受要求。

  16.不可抗力: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产品,在制造和装运过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装运或无法交货,则卖方概不负责。卖方应将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买方,且在其后的14天内卖方应用航空邮寄一份由政府颁发的事故证书给买方,说明出事地点,作为证据。然而,卖方仍应负责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货。若事故持续超过10个星期,则买主有权取消合同。

  17.延迟交货和罚款: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或部分产品,若卖方不能按时交货或延迟交货,且卖方同意罚款,则买方应同意其延迟交货,但本合同第16条规定的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迟交货则不罚款。所罚的款项经协商可由付款银行从付款中扣除。然而,罚款不应超过延迟交货的商品总值之5%。罚款率每7天为0.5%,不足7天的天数应按7天算。若卖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装运时间内迟10个星期仍然不能交货,则买方有权取消本合同,尽管合同已取消,卖方仍然应毫不延迟地支付上述罚款给买方。

  18.仲裁:

  凡因执行本协议或有关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以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获得解决,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本合同由双方签署,中英文正本两份,每方各持一份为据,两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19.备注: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贸易合同 篇4

  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为实现共赢局面,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内容

  甲乙双方合作做有色金属的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

  第二条:合作方式

  1、合作所需资金由甲方出资,甲方每次出资资金甲乙双方都要签出资协议。甲方出资的资金成本月息 2% ,每月5号前支付(最大限度争取银资费用用于支付当月费用)。

  2、若无资金支付运作项目费用,需甲方增加出资的,需每月向甲方支付增加出资金额的2%作为甲方的资金成本。每月的利润中应先支付甲方的资金成本;若无利润,则运作中产生利润时,先向甲方支付资金成本。

  3、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运作该项目的整个环节。

  4、甲方负责财务的监管,国内外资金的结算。

  第三条:合作收益

  甲乙双方运作项目的净利润(即合作所得收入减去合作业务成本和资金费用),甲方取得净利润的70%,乙方取得净利润的30%。

  合作收益每年分一次,年终分红时,合作净利润的10%对甲乙按比例发放,剩余的90%投入下一年资金运转中。

  第四条:甲方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第五条:乙方保证该项目操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双方确保资金操作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第七条:每月操作:第一个月不得低于6单,从第二个月起每月不得低于8单,若达不到以上要求,乙方应分得的收入按比例发放。 (即乙方应得收入=该月净利润*30%*乙方完成的单数/乙方应完成的单数)。

  第七条:银行合作由甲方沟通

  第九条:其他约定

  若乙方在运作合作项目过程中,未合法经营、过失造成甲方资金受损的,则乙方赔偿对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且丙方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甲方资金受损的,则甲乙方共同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资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丙方(保证人)签章:

  1、 身份证号码:

  2、 身份证号码:

  3、 身份证号码:

  年月 日

贸易合同 篇5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方与乙方已签订买卖合同;

  2、丙方具有可靠的信誉。

  为保证甲乙双方买卖合同的履行,保障甲乙双方权益和经济安全,甲乙丙三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交易流程

  1、甲方于合同签订当日向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元;

  2、乙方于年月日将货款交给丙方;

  3、丙方收到乙方货款后三日内通知甲方给乙方供货;

  4、甲方收到丙方供货通知后日内向乙方供货;

  5、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日内通知丙方给甲方付款;

  6、丙方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三日内将货款交给甲方。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买卖合同的真实性;

  2、根据丙方通知及时给乙方供货;

  3、支付丙方服务费人民币元;

  4、有权要求乙方给丙方发付款通知;

  5、有权要求丙方根据乙方付款通知给付货款。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买卖合同的真实性;

  2、及时将买卖合同货款交付给丙方;

  3、有权根据买卖合同验收甲方货物,如甲方货物不合格有权通知丙方不给甲方付款。

  (三)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收到乙方货款后三日内向甲方发出供货通知;

  2、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三日内向甲方给付货款;

  3、乙方收到货物后拒绝给丙方发付款通知的,在甲乙双方争议最终解决前,丙方不得向任何一方给付货款;

  4、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服务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与乙方没有及时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按照双方买卖合同约定处理;

  2、甲方未及时支付丙方服务费的,甲方除应支付服务费外另支付丙方服务费数额20%的违约金;

  3.因甲方未及时支付服务费致使丙方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丙方收到乙方货款后没有及时通知甲方供货的,每迟延一天向乙方支付买卖合同货款万分之二的滞纳金;

  5、丙方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没有及时给付甲方货款的,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买卖合同货款万分之二的滞纳金。丙方在支付货款之前收到乙方撤回付款通知的,丙方不对甲方承担迟延履行的责任。

  第四条:免责条款

  1、丙方仅仅根据乙方给付货款的情况向甲方发出供货通知并根据乙方的付款通知向甲方支付货款,丙方不对甲乙双方买卖合同的实质进行审核;

  2、丙方不对其他任何事项承担任何责任,丙方也不对买卖合同的真实性、甲乙双方的资质提供任何担保,与买卖合同有关的一切责任由甲乙双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三分,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向丙方支付服务费后生效;

  2、协议履行中产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有权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贸易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经卖买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4.单价:__________________

  5.总价:______U.S.D.(大写:__________)

  6.包装:__________________

  7.装运期:________收到信用证后________天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____经____至____。

  9.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付款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买方须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____天在____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__________%。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13.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贸易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贸易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甲方同意从________年____月份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品xxx套(件),计总值xxx元。 品名:xxx 规格:xxx 数量:xxx 单价:xxx 交货日期:xxx

  第二条 目的口岸:xxx。

  第三条 支付办法:xxx。

  第四条 包装:xxx。

  第五条 单据:xxx。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xxx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xxx份,副本xxx份);发票(正本xxx份,副本xxx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xxx份,分别寄给乙方和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xxx 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xxx%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进出口总公司对xxx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六条 乙方同意自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提供xxx机器xxx台,准备设备xxx台,以及测试机器xxx台,附配件xxx套等,计总值xxx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

  xxx机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货。

  xxx机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货。

  3.其他设备,________年____月交货。 目的口岸:xxx。 包装:xxx。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七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xxx国xxx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补充修改。

  第九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 本合同以中、xxx文签署,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xxx 乙方(盖章):xxx

  代表(签字):xxx 代表(签字):xxx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xxx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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