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加工贸易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加工贸易合同 篇1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加工贸易经营企业;
2、加工贸易合同项下的进口料件已加工复出口;
3、合同履约后的余料、边角料、成品、残次品、副产品已核算清楚,能向海关如实申报;
4、合同履约后的余料、边角料、成品、残次品、副产品等已办理了内销征税、退运、放弃或余料结转等手续;
5、在加工贸易手册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提出;
6、加工贸易合同因故提前终止的,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提出。
(二)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合同核销申请表;
2、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包括分册、续册;
3、齐全、有效的进出口报关单(按《登记手册》的进出口记录顺序编列);
进出口报关单票数和相关内容应当与登记手册进出口登记栏的进出口记录一致;
4、核销核算表;
5、合同履约后的余料、边角料、成品、残次品、副产品等已办理过内销征税、放弃、销毁等手续的,应提供税单复印件等资料和证明文件;
6、备案后因故中止执行、未发生进出口而申请撤销的合同,应提供商务主管部门的批件;
7、遗失进出口报关单的合同,提交报关单留存联、补发联,或加盖原报关地海关印章的报关单复印件;
8、遗失《登记手册》的合同,应向海关提供遗失情况的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手册遗失证明;
9、其他海关需要的资料,如排料图、线路图、配方表等。
(三)办理程序:
1、报核受理
企业向海关递交核销所需要的各项文件。海关审核后受理。
2、海关核销
海关对企业报核的合同审核,并出具台帐核销联系单;企业凭海关开出的台账核销联系单到中国银行核销台账。
3、核销结案
海关凭银行开出的台账核销通知书核发加工贸易合同结案通知书。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报核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
加工贸易合同 篇2
号:______ 合同号: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
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根据平等互利原则 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特约签定本合同
一、双方承诺:由乙方提供不作价设备 美元(港币)给甲方用于加工生产 之用,(详见设备清单)。产权归乙方所有。使用期限为 年,在监管期限内,不得擅自在境内销售、串换、转让、抵押或者移作他用。到期后如不续签,则由甲方协助乙方申报海关核准后处理。乙方以免费方式提供设备,不需甲方办理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设备款。
二、甲方向乙方购买原料、辅料
商品品名及规格 原料 辅料
编码、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合计
三、甲方供乙方制成品的数量及金额
商品编码品名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合计
四、乙方供料于____________________ 起运抵 _______________
甲方制成品于_________________ 日前运往______________
五、运输方式及运费用 六、保险费负担
七、付款方式
八、包装要求
九、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八分,由签字双方各执一分,其余六分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加工贸易合同 篇3
一、进料加工贸易流程:
1、备手册:接到新订单后,首先要计算出这批订单所需进口资财,按照损耗计算出实际的定购量,将各类资财分类合并(接照材质相同,单价相近的原则),最后整理出来的进出口重量差额要控制在10%以内(行业不同,损耗不同);
2.、网上预录入。第一步完成后,在海关的加工贸易网里面将此手册下的内容一一录入;
3、手册审核. 第2步完成后,可以直接打印出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请表,进口料件/出口成品备案清单,成品对应料件单耗情况和其它申请资料一并带齐交于海关待批准;
4、主管海关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料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的资料)进行审核(3日内完成审批),符合规定的签发《银行保证金台账开设联系单》;
5、企业前往指定的中国银行办理保证金台账手续,中国银行签发《银行保证金台账登记通知单》,交由企业带回海关;
6、经海关核准有关单证,对符合有关规定的核发《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7、进口。一般一周后,我们就可以拿到海关批准的加工贸易备案手册(有一个新的手册号,进料加工类以C开头),这时这本手册就生效了,我们可以按照手册来进口了。进口
后,要及时将进口报关单追回,退回来的有两联,白色的为进口付汇专用联,红色的为进料加工专用,白色的要转给财务申报税务和进口付汇,红色妥善保存以备核销;
8、出口。 生产完后,对应的成品出口。注意:第4,5 步中只能在手册备案的数量内进口/如数出口,但不能超额;
9、台账核销。
10、手册核销。此手册项下的出口完成后,待所有的进出口报关单收齐,就可以申请手册的核销了。准备好手册,进出口报关单和手册核销情况说明,交回海关核销科待核销即可。
若损耗在10% 以内,一般都可以顺利核销,超过10% 海关会要求超出部分按照进口资财中单价最高的来补进口增值税和进口关税。核销后,此手册执行完毕。
二、进料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经营单位应在签订进料加工合同后,货到之前,向海关申请合同备案,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凭手册办理进料加工货物进出口通关手续。所需材料有
1、对外签订的进口合同;
2、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一式两份;
3、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4、税务部门签发的审核证明;
5、为确定单耗所需的必要资料;6、属于国家有专项规定的
商品,需交验许可证件;
7、加工企业保函(工、外贸企业需提供);
8、《登记手册》及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保税合同备案预录入呈报表;9、《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
10、《合同执行情况表》;
11、新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及成品所需单耗情况;
12、《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复印件;
13、注册备案证明书复印件各一份;
14、加工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其中1—11项为一般合同所需单,12—14为新办企业首份合同所需单证。企业备案后,在符合海关监管要求情况下,可向加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加工贸易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如企业备案情况发生变更,企业应向原外经贸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在7天内将变更内容书面报告主管海关。
三、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是税务机关对外贸企业销售“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的应纳增值税不计征入库的凭证。对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经其他企业加工时,应先填报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申请表,报经退税机关审核同意后,出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外贸企业将有关免税证明报送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时可按规定的税率计算注明销售料件的税额,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据些对这部分销售料件的销售发票上所注明的应交税额不计征入库,而由主管退税机关在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凭此证明在退税额中抵扣。
外贸企业在向海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进口手续前,须先持外贸主管部门批准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及进口料件清单和海关《进料中工登记手册》到主管退税机关审核签章,退税机关须逐笔登记并将复印件留存备查。
开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应提供的资料:
(1) 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
(2) 海关代征的进口料件增值税完税凭证原件
(3) 《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4) 进口料件的进口报送单
(5) 进口合同
(6) 委托加工合同
(7) 加工企业的资格证明
四、加工贸易合同核销:加工贸易经营单位应于合同到期或最后一批成品出口之日起一个月内,持《登记手册》向主管海关办理核销结案手续。办理时必须向海关提交如下材料:
1、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原件(《登记手册》中的“进口料件登记栏”和“出口成品登记栏”的进出口记录,须有进出境地海关的签章确认;须填写手册中的《核销申请表》并加盖印章);
2、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
3、企业填写的《加工贸易核销申请表》(由海关提供);
4、核销时如涉及退还保证金的,需填写《保证金(函)核销申请审批表》,提交原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及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专用发票;
5、海关代征关税和增值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6、调出料件或调进余料的出口报关单复印件;
7、对损耗率较高的产品,应提供详细的加工生产用料清单和加工工艺说明;
8、若企业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不能完整准确登记实际进出口情况的,须提供相应进、出口报关单的复印件。
9、海关认为必要的其它单证。
以上资料区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经审核无误后,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预审表》,企业凭《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预审表》录入“免、抵、退”税申报系统进行正式核销,并办理“免、抵、退”税正式申报。
五、台帐核销
第1步:加工贸易合同执行完毕后,经营单位或企业向主管海关提出核销申请。
第2步:经主管海关审核可以核销结案的,主管海关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联系单》,交由企业前往指定银行办理台帐核销手续。
加工贸易合同 篇4
第一条加工成品
1.加工成品名称为:
2.加工成品规格为:
3.加工成品数量为: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
(加工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写明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提供的办法、规格、数量、质量、期限
1.定作人交付原材料的时间为:——————
2.定作人交付原材料的数量是:——————消耗定额为:——————
3.定作入支付原材料的质量是:——————规格为——————
4.承揽人对原材料的检验期限是——————,承揽人如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通知定作人调换或补齐。
5.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变更,不得偷工减料。
6.原材料交付或提取日期的计算,应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办法、期限及保密条款
1.技术资料、图纸由——————一方提供。
2.提供方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期限为:——。
3.承揽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应在——————(日/月)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人赔偿。
4.保密要求:————————(承揽人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人要求保密,合同即应写明,承揽人应严格遵守保密的约定,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5.定作人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报酬承揽人按合同有关要求交付全部定作物,定作人付给承揽人价款(或酬金)——元。
(价款或酬金,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标准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
2.验收期限为:
①定作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
②验收前承揽人应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3.保证期限为: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由双方协商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当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以外,定作物成品由承揽人负责修复或退换。
4.双方当事人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为:——————。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承揽人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人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双方不同意以上计算方式,可以另行约定。)
2.交货地点:——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包装定作物的材料为:
2.包装定作物的方法为:
3.包装定作物的标准和要求为:
4.包装定作物的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方式与费用负担
1.本次加工承揽中,采取
2.本次加工承揽中发生的运输费用由————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与期限
1.定作人应在承揽人交付符合要求的定作物——日内,进行结算。
2.定作人采用——————(写明是现金结算,还是转账结算,还是银行汇款结算)作为结算方式。
第十一条定金与预付款
1.承揽人要求定作人支付定金——元。定作人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人不履行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
2.定作人可向承揽人给付预付款——元。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额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承揽人的违约责任
1.承揽人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任务,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按质量论价;定作人不同意利用的,承揽人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责任;定作物经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2.交货时间到期,承揽人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承揽人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3.承揽人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支付给定作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的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4.承揽人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元;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暂不接收。
5.承揽人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的价款总额的——%(一般为10%~30%)或酬金总额的——%(一般为20%~60%)的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人代保管时,承揽人应支付定作人实际支付的保管费、保养费等。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人,承揽人除应负责运到正确指定地点或接收入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承揽人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偿付定作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9.承揽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办法与期限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承揽人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按定作人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人的违约责任
1.定作人中途变更定作物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2.定作人中途终止合同,应偿付承揽人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一般为20%~60%)的违约金。
3.定作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人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或未完成必要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定作人应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人应偿付承揽人停工待料损失。
4.定作人逾期领取定作物的,应支付违约金——元,还承担承揽人实际支付的保管费、保养费。定作人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人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人;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费、保养费时,定作人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定作人应赔偿承揽人损失。
5.定作人逾期付款,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向承揽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偿付违约金。
6.定作人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的,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定作人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人,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在合同有限期间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履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毁损、灭失的,承揽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在合同履行期之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定作物毁损、灭失的,若是由于定作人的原因导致承揽人逾期交付,则定作人承担责任,否则,由承揽人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注意,如达不成仲裁协议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变更与解除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定作人和承揽人各执一份。
定作人:(签章)
地址:
承揽人:(签章)
地址: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加工贸易合同 篇5
合同号: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
甲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根据平等互利原则 有限公司与
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特约签定本合同
一、双方承诺:由乙方提供不作价设备 美元(港币)给甲方用于加工生产 之用,(详见设备清单)。产权归乙方所有。使用期限为 年,在监管期限内,不得擅自在境内销售、串换、转让、抵押或者移作他用。到期后如不续签,则由甲方协助乙方申报海关核准后处理。乙方以免费方式提供设备,不需甲方办理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设备款。
二、甲方向乙方购买原料、辅料
商品品名及规格 原料 辅料
编码 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合计
三、甲方供乙方制成品的数量及金额
商品编码品名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合计
四、乙方供料于____________________ 起运抵 _______________
甲方制成品于_________________ 日前运往______________
五、运输方式及运费用
六、保险费负担
七、付款方式
八、包装要求
九、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八分,由签字双方各执一分,其余六分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加工贸易合同 篇6
(一)申请合同变更的条件:
1、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已取得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2、经营企业已签订加工贸易变更合同;
3、申请变更的加工贸易合同已由商务部门审核批准;
4、合同的变更应在原合同的有效期内。
(二)申请变更时应提交的文件:
1、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变更证明》;
2、经营企业签订的加工贸易变更合同;
3、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4、合同变更申请书;
5、《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进口料件备案申请表》、《加工出口成品备案表》、《单耗备案申请表》(填写变更部分);
6、经预录入的“企业加工合同备案呈报表”(变更部分);
7、为确定变更后的单耗和损耗率所需的资料;
8、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三)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
申请人向海关递交材料。海关受理后进行初审。
2、海关审核
海关根据规定审核企业的加工贸易变更合同和各项资料是否符合国家和海关的有关规定。
3、变更台账
经海关审核通过的合同,需到中国银行设变更银行保证金台账(aa类企业的所有合同,a、b类企业变更后不超过一万美元的合同除外)。
4、核发手册
按规定已变更银行保证金台账或不需变更台账的合同,由主管海关核发变更后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企业凭以办理加工贸易货物的进出口手续。
(四)办理时限:
自出具《受理通知书》起二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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