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贸易合同

2017-05-15 买卖合同


  编号:       
  本合同由      ,主营业所在中国(以下称甲方),与     ,主营业所在美国(以下称乙方)于   在中国    签署。
  兹证明:
  鉴于乙方现拥有用于制造的机器设备,并愿意将机器设备卖给甲方;
  鉴于乙方同意购买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器设备生产的,以补偿其机器设备的价款;
  鉴于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该项机器设备;
  鉴于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以偿还乙方的机器设备价款;因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述的前提和约定,甲、乙双方特此立约:
  
  1.购买协议:
  甲方同意从乙方按下列条款购买下述商品:
  1.1 商品、规格及其生产能力:
  商品:
  规格:
  生产能力:
  1.2 数量:
  1.3 价格:
  港fob价:
  单价:
  总价:
  1.4 支付:
  机器设备价款以甲方的产品偿还,全部价款在连续三年内平均三次付清,自  日开始支付。
  1.5 装运:
  装运期:        装运港:
  目的港:        装运唛头:
  1.6 保险:
  由甲方投保。
  1.7 检验:
  1.8 保证:
  乙方保证其机器设备从未用过,性能先进,质量好,并保证该机器能生产符合   规格,产量达到每年   米。
  
  2.销售协议:
  甲方以       偿还购买乙方机器设备的价款。
  2.1 商品及规格:
  商品:
  规格:
  2.2 数量:
  每年  米。
  2.3 价格:
  价格按交货时国际市场cif价确定。
  2.4 装运:
  每年两次装运,一次在六月,另一次在十二月,每次货价为     。
  装运港:
  目的港:
  装运唛头:
  2.5 包装:
  2.6 支付:
  凭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支付,允许转船。信用证必须于装运日期前15天到达甲方,有效期不少于90天。
  信用证要与本合同完全一致,否则,乙方对迟装负责;而且,甲方有权就其中的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修改信用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7 保险:
  甲方保险,投保水渍险和战争险,投保金额为发票金额加10%。
  2.8 检验:
  甲方出具的品质检验证书为最后依据。若货到后乙方发现质量与上述规定不符,乙方在货到目的港后45天内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有争议的问题。
  
  3.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事故,甲方或乙方对未交或迟交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货物不负责任。
  
  4.仲裁:
    有关或执行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协议,有关争议案则提交仲裁。仲裁决定为终局的,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5.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和履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
  
  6.正本条款:
  本合同以英文书写,正本两份,每方各持一份。
  
  7.有效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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