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买卖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 篇1
卖方(甲)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买方(乙)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排量为品牌型号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以人民币的价格卖(转让)给乙方。
二、付款及车辆过户: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车辆转让金人民万元(大写元人民币)。
(1)购车款支付方式:乙方将车款人民币万元。
(2)银行按揭尾款由
(3)甲方收到乙方的购车款后,银行按揭款由甲方还完后,由甲方应密切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三、车辆状况,交付地点,及将付方式:
(1)车辆状况:甲方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和无其他债务纠纷(外观附照片)。
(2)车辆交付地点:
(3)甲方应于车辆交付同时,将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购置税证,保险等一切证件和手续交付给乙方。
(4)车辆交付时间:
四、乙方收到甲方车辆及车辆相关证件,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购车款,均需向对方出具收条。
五、本次车辆交易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六、车辆交付前的交通违章及责任事故(如有)等法律和民事责任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后的交通违章及责任事故(如有)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其他约定事项
1、车辆签订合同日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合同签订之后的由乙方承担。
(一)本合同未尺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买卖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
立存量房买卖合同人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出卖存量房的具体状况如下:
(一) 存量房坐落在合肥市 【区】 【路】 号 幢 室(车库等部位: ),权属证号为: ,类型: ,用途:,结构:。
(二)建筑面积平方米(含【 】【 】面积平方米)。
(三)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非存量房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甲方转让存量房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租赁、相邻等其他关系)(详见附件四)。
甲方已如实陈述存量房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已对甲方上述转让的存量房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存量房。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乙方交付存量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 月 日前腾空该存量房,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对存量房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存量房屋交接书,并将存量房钥匙交给乙方即为存量房交付。
第四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存量房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存量房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 元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 上述存量房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该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由[甲方][乙方]交纳国家税、费元。
存量房转让价款,应与合肥市“基准房价”接近,否则,应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确认,以确认的价款作为征收税费的依据。
在上述存量房产权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约定。
第八条 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 日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存量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 日后,乙方未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期限交接存量房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 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 日后,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自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如果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一、
二、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 分中心对存量房转让价款实行托管。
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委托经纪机构办理的其他事项、权限,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1、[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一份、房产管理部门一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买卖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
(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年——月——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年——月——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 购方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 电报挂号:_____
第十三条 运输地址
发货人: 收货人:
发站:______ 到站:________
签字:_______ 购方签字:__
买卖合同 篇4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住宅,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
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 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 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见 证 方: 鉴证机关: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法人代表:
代 表: 经 办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为了安葬双亲骨骼需向甲方购买一块墓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买卖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经甲方同意,选择在甲方的()坡地中购买一块地作为墓穴,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墓穴(地)费:( )元/平方米,共计人民币( )元。在签订协议书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 乙方在获得甲方代表人签字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第四条 乙方所购的墓穴(地)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在这块地中种植任何植物和安放任何物品。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墓穴(地)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第五条 乙方在使用墓地的过程中,如果有不明真相的人员或者屯内人员干扰和阻挠的,由甲方负责出面解决。
第六条 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第七条 由于年代和甲方代表人的变更对本协议不受任何影响。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假如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手印):
甲方到场人员(签字、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 _____
买卖合同 篇6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将坐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自愿转让乙方。
二、双方商定转让价格为:总金额 万元 (大写: )。
三、付款方式: 四、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上述房屋及全部钥匙交付乙方。
五、甲方负责将该房屋所有权及土地证更改给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证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房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并保证不管以后房价如何上涨,绝不反悔。
八、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 ,应向另一方 支 付 违 约 金 万元 。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7
委托方:
行纪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纪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代办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代办事项 。
第二条行纪人对自己所占的委托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若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若不能及时联系委托人,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第四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增加报酬数额的确定方法是。
第五条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商品,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在此情况下,行纪人仍然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第六条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可以提存委托物。
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可以提存委托物。
第七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担。
第九条行纪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 ,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一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将该争议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与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 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委托方、行纪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委托方(章): 行纪方(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8
出卖人(全称):
买受人(全称):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注:1、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产品的质量按下列第(1)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标准名称及代号。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产品的包装由出卖人负责提供,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包装物应当足以保护产品在运输及存储过程中不受损害。
2、本合同产品包装物回收按下列第(_ ___)项执行:
(1)不回收;
(2)需要回收,回收费用 承担,回收方式:___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国家标准。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1、收货人:_ 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1___)项执行: (1)出卖人送货; (2)出卖人代办运输; (3)买受人自提。
3、交货地点: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
1、运输方式:__ ____________________。
2、到达站 (港)为: _ ____。
3、_ _负责办理运输手续,运输费用由__ _______承担。产品在运输途中毁损、灭失的风险由__ _______承担。
第七条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验收标准:____按国标技术或行业标准,。
2、验收期限:___买受人根据质量标准进行检验。买受人在收到货物后,有一个星期的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期限。如收到货物十五日内买受人未对货物质量提出任何异议,则说明买受人认可出卖人所提供的产品。超出约定期限,出卖人不提供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产品更换_。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妥为保管,并在7日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买受人在保管期内实际发生的保管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3、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7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结算方式
产品的货款、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方式为: __ 。
第十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出卖人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向买受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对买受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出卖人逾期7日仍未交货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出卖人按不能交货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出卖人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出卖人按不能交货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的,应按退货部分货款的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欠款的每日万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买受人自提产品的,如果买受人未按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的每日万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代为保管的费用。
4、出卖人送货或代办运输的,如果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出卖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未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7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或者双方确立的电子邮件方式传递。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__青岛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出卖人在投标文件中所作出的质量承诺及质量保证视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4___份,双方各执___2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盖章): 买受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9
出售方(甲方):
地址:
电话:
购买方(乙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国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定。
第二条 甲方经 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取得位于 市 地段,占地面积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自 至 止,共计 年,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属 结构,定名为 ,由甲方出售。
第三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楼宇内的第 座(幢)楼 单元,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占地(分摊面积 平方米) 平方米。由甲方于 年 月 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的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须以 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楼宇单元售价为 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付款办法: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以应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 银行当时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如乙方逾期三十天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还甲方之款时,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转售盈利则盈利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将楼宇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以当时 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 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乙方原认购时所交付的定金 退回给乙方或抵作购楼价款。
第八条 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 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乙方付款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九条 乙方在交清购楼款后,由 市房管部门发给房产权证书,业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转让等权利。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 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 乙方所购楼宇,如发生出租、抵押、转让等法律行为,应经 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后,由 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并经 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共 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售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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