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买卖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标的物所有权自安装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八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安装期间安全自负,伙食解决。
第十六条:安装后交付使用,若发生故障不饱暖等现象随喊随到,否则,乙方另请他人,所花经费从甲方押金中扣除。
第十七条:甲方必须按乙方预定方案安全施工(所有生活区暖气)。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位于 (注意:应与商铺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铺的整体买卖事宜,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受让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的商铺现房(以下简称商铺),商铺具体状况如下:
(1) 产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2) 商铺座落在,结构为 砖混 ;
(3) 商铺产权面积 平方米。
(4) 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 国有 ,国有土地使用权以 出让 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 ,租期截止为 ,租金为 ,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以上系甲方对商铺基本情况的陈述,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商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优先购买权等)。乙方以甲方的保证和陈述为基础,决定整体买受上述商铺。
甲方保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与上述商铺的承租人再订立任何有关租赁性质的合同,原租赁合同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展期、续租。否则导致商铺迟延交付的,甲方应按每迟延一日 元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铺转让包干价款共
计人民币 万元,小写( 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给定金人民币 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定金可抵作购商铺款。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上述商铺的抵押予以解除,使上述商铺完全具备过户至乙方的条件。(注意:解押资金为商铺的现余抵押贷款额: 万元+ 万元借款)
甲方应在商铺的抵押解除后 日内将此商铺过户至乙方名下,乙方应在办妥上述商铺过户手续的当日将价款 元一并支付。(注意:价款为付足上述商铺的款项)。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商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上述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给乙方,视为甲方重大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外,还应向乙方承担定金的担保责任。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商铺过户至乙方名下,乙方应在妥商铺过户手续的当日将余款 元一并付清。
第三条 上述商铺的过户费用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条 甲、乙双方对商铺的责任界定以过户为准,过户前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租金等)由甲方承担或享有;过户后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租金等)由乙方承担或享有。
第五条 甲方于商铺过户至乙方后3日内将商铺交付乙方,具体方式为:甲方以书面方式告知商铺承租人——商铺的出租人已变更为乙方,甲方须得到商铺承租人的书面确认,并且将该书面确认交与乙方,甲方保证承租人从告知之日起开始向乙方缴纳商铺租金。
第六条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的商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给乙方,视为甲方重大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七、八号商铺无法与甲方履行合同(即过户至乙方),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买卖合同 篇3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船舶买卖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船舶基本情况
船名:龙货408 总吨位:480吨
船舶种类:货轮 净吨位:268吨
船籍港:佳木斯 总长:56米
航区:B级 船宽:10米
二、所有权
卖方确认拥有本合同下龙货408轮的全部产权。
三、船价
船价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四、付款
双方同意在合同签订后,立即办理船舶交接手续,并由卖方向买方移交所有船舶档案后,由买方将船款一次性支付给卖方。
五、船舶交接
双方在同江港按船舶现有状况进行交接。
六、债务
甲方应保证该船在移交前没有任何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及其他随船债务;交船后若因该船移交前的随船债务而发生纠纷导致的赔偿、费用、开支等由卖方承担。
七、费用判定
交船前,该船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交船后,该船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方承担。
八、登记
船舶移交后,卖方应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登记;买方应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登记费用各自承担。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如有违约,均需向对方支付船价10%的违约金,并解除本合同。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附件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或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并采用书面形式作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以文本标注日期为生效日期。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签约地: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4
甲 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装载机,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装载厂牌型号为徐工ZL50G,发动机号码为15G0040615,车架号为0402107015。
2.乙方购买甲方装载机,金额为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00元)。
3元,其余款项(
4.本合同签字之日起,本装载机交付乙方所有,该装载机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担负。
5.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3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确定诉讼地,通过法律诉讼程序清缴欠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
6.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共贰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5
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进行预约,并确认、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拟出售的房屋位于该房屋系甲方于年月日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购买的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摊平方米),购买总价人民币元整,房屋用途为住宅,甲方现已向开发商付清全部房款,房屋尚未办理土地房屋权证。
二、甲方自愿将该房屋转让给乙方,乙方确认已对房屋的权属及使用状况等现状作充分、必要的了解并自愿受让。双方应依据本预约合同之约定,完成房地产转让的相关法律程序,并最终实现双方房屋买卖之目的。
三、转让款项的支付
双方约定上述房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以套计),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壹万贰仟玖佰叁拾陆元整,上述转让款分次付清。
1、本合同签定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
2、乙方于起负责仍以甲方名下的帐户支付按揭款(共计人民币)及其利息。(以银行实际对账单为准)
3、余款当日支付给甲方。
4。双方约定于年月日前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
四、房屋相关凭证的保管及交房时间
为确保交易的安全进行,乙方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第2笔款项后,甲方应将上述银行按揭合同及保险单据等有关该套房产的凭证原件交付乙方保管。甲方并委托乙方指定的人员申办土地房屋权证及今后的转让、银行按揭手续及接收、管理房屋。甲方应于全权委托当日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并结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乙方有权对房屋预先装修、支配使用。
五、过户手续的办理及税费承担。
1、甲方承诺在接到开发商办理权属证书通知后七日内,备齐相关资料,到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申办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及时办出甲方名下的土地房屋权证,甲方前手办理土地房屋权证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承担。若双方对甲方应予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时日发生争议的`,以该商品房项目20%的业主平均开始办证的时间作为甲方应予办理的时日。
2、产权登记之房屋座落与原《商品房屋买卖合同》不一致的,以甲方土地房屋权证记载为准。
3、上述房屋面积为合同约定面积,如合同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双方对本次交易行为仍予以认可。买受人与开发商之间有关面积差异的补偿事宜由与开发商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
4、甲、乙双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双方在办理过户登记时,以实际成交价作为双方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转让价格,因此导致双方在办理过户登记过程中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支付。
六、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保证在签定预约合同时,对合同项下之房产享有完全处分权,该项房产不存在任何共有情形。
2、甲方保证在合同签定之前,未曾与任何第三方签定涉及该房产的转让、租赁等协议,该房屋无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3、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甲方应督促开发商积极办理土地房屋权证,以促成买卖合同的生效和履行。因甲方主观原因导致产权证拖延办理的,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100元,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因开发商原因或其他甲方不可克服的原因导致产权证拖延办理的,不算甲方违约,但甲方应督促开发商可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办理。
5、甲方办出土地房屋权证后应及时与乙方联系办理买卖合同签约及房地产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因甲方原因造成拖延的,参照前款约定处理。
七、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价款,若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每日100元支付滞纳金。逾期在3日内的,视为正常迟延,乙方无须支付滞纳金。逾期超出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甲方办出土地房屋权证并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备齐相关材料与甲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因乙方原因造成迟延的,因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八、合同履行及违约赔偿
1、双方应恪守本合同的约定,确定合同条款的充分履行,以促成房屋买卖的实现。
2、一方有充足、正当的理由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经双方同意后可以解除,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因此给相对方造成损失的,相对方有权要求予以经济补偿。
3、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作出的承诺保证即视为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人民币元整。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出该赔偿数额的,受损失方有权按实际损失额要求赔偿。
4、甲方违约,若乙方已对房屋进行预装修的,乙方的装修款损失列入实际损失范围。具体损失额的计算以双方协商认可的数额或双方指定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
5、出现一方违约情形,守约方可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但合同已无实际履行可能或履行必要的除外)或解除合同。
6、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在法律规定或约定的退款责任明确之日起7日内将乙方实际支付的款项(不含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诚信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议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及今后双方签定的买卖合同中,甲、乙双方权利的放弃或义务的增加均须采用明示的方式,不能采用默示或推定的方式。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障碍或其他困难,导致履行有困难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当事方应及时告知相对方,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损失。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日后可再行协商,经协商所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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