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买卖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买卖合同 篇1
卖受人: 木材加工厂 合同编号:
买受人: 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地点:桐梓县(传真有效)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见附表)
二、质量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
三、卖受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到货后由买受人对该产品检验,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负责。 四、交(提)货方式、地点:----公司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出售人负担》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处置:/。
七、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照买受人的要求进行质量检验。 八、物品数量、品种及价格见附表。 九、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买受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材料总价款。 十一、本合同解除、终止条件:《合同法》执行。
十二、违约责任:如买受人违约,卖受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照相关约定执行。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 起生效。
甲 方:代 表 人:地 址:开户银行:账 号:电 话:
乙 方: 代 表 人: 地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电 话:
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平舆县小清河南侧县医院北侧清河小区储藏室买卖事宜,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储藏室出售给乙方,该储藏室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清河小区南楼院内大门口第一间,建筑面积为5平方米;
(二)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储藏室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储藏室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储藏室不受其他任何产权追索。.
(三)如有可能办理产权及相关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乙方买受人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储藏室产权及使用权。
第二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储藏室出售价格总金额为壹万伍仟陆佰元整(15600.00)。签订本协议即一次性全额付清购买储藏室款。
第三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其中甲方留执壹份,乙方留执壹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买卖合同 篇3
广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XXX-XX-20xx
甲 方:******有限公司
乙 方:广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以兹信守履行。
一、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购买产品的如下:
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75800元(大写:柒万伍仟捌佰元整)。本合同金额为含税金额。
三、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软件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符合国家及甲方指定的标准。
五、交付上线时间:乙方必须在合同签署后于收到甲方首付款之日起30日(工作日)内完成
软件系统开发。在开发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交付软件系统给甲方,然后在4个工作日内乙方帮甲方完成软件系统安装部署、调试(达到可正常使用状态)。
六、甲方《***软件系统需求说明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七、付款方式:
1、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本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首付款,即人民 ;
2、乙方将以上软件交付给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给甲方做完培训安装及调试,甲方员工可
以独立正确的操作的,甲方再付乙方本合同总金额的60%,即人民币45480 元(大写:肆万伍仟肆佰捌拾元整);
3、本合同总金额剩余的10%,即人民币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管理软件无质量瑕疵的,甲方将该款项全额支付给乙方。
4、乙方于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于3日内向甲方出具当批次款项的合法票据(含税)。
八、交付件:PC端管理系统+PC WEB版+安卓端APP+苹果端APP+文档手册,APP基于手机原生开发,附件中功能体现在APP端,PC WEB版根据乙方标准版本功能
九、乙方提供的服务
1、免费提供上述所列软件的载体光盘和使用说明书(电子文档)。
2、负责把上述软件安装到甲方计算机内,进行软件初始化与上线辅导等,并进行调试,使之可正常运行。
3、免费向甲方提供上述软件的技术培训。
4、免费永久热线电话咨询,指导服务。
5、在服务期内,乙方定期上门拜访和实地考察甲方系统使用情况。
6、第一年免费上门指导维护服务截止时间:20xx年日。之后按500元/次或总额的10%/年收取服务费。
7、乙方向甲方提供本项目实施售后服务人员24小时的联系电话,以确保应急服务。
8、后续甲方如有新需求开发(如2期,3期等),乙方须按照实际工作量计算开发费用,按照实际工作量计算费用,超出1000元/人天的则按不大于人民币1000元/人天的费用计。
十、乙方责任
1、 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软件的服务请求后,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回应并协助处理问题。
2、 乙方服务人员服务完毕后,需甲方对服务情况检查和文字确认。
3、 乙方除向甲方提供协议中规定的服务项目外,有义务给甲方人员在使用***软件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提供指导,以提高甲方人员应用水平。
4、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服务人员不得对甲方数据进行增删、修改、复制、传送、记录。
5、 乙方在对甲方提供所购买软件同版本永久免费升级服务。
6、 如乙方未能按时向甲方提供符合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软件系统,乙方应当按合同总额的1‰/天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15日(工作日)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价款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7、 乙方未严格履行售后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损失向甲方支付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责任
1、 甲方应配备专人对上述软件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维护。
2、 甲方应确保上述软件的运行环境(包括计算机及相关硬件设备)安全,为软件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3、 甲方应做好日常数据备份工作,并将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
4、 甲方在应用过程中出现异常,务必做好详细记录,便于乙方迅速做出诊断,及时解决故障,并配合乙方服务人员做好维护档案。
十二 、双方权益
1、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履行协议条款行为向广州市消费者协会及广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诉,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权利。
2、甲方对上述软件的数据文件进行的不当处理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3、上述软件的版权完全由乙方拥有,甲方拥有上述软件的使用权,不能违反《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不能对上述软件部分进行复制、发行、翻译、修改、注释、合成及编译至源代码等处理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相关的程序、文件、源码和反编译等。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法律责任和要求经济损失赔偿。
4、如甲方未能
按上述商定时间支付货款;乙方将保留按合同总额1‰/天向甲方收取滞纳金的权利。
5、如甲方不按时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催告甲方付款,若经书面催告甲方仍然拒绝付款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停止软件使用权或售后服务,直到收齐货款和滞纳金,由此给甲方系统造成的任何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6、本合同中硬件产品如遇厂家停产或市场缺货的情况,双方可友好协商更换同等品质、同等价格硬件产品。
十三、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及其关联公司购买、使用该软件系统及其他交付件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使用权、知识产权等权利的主张。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及其他交付件使用到他人的软包括商业标识、著作权、专利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应当取得所有权或者永久使用权。乙方提供的软件系统如果是通过复制、部分复制、抄袭、翻译、反向工程等方式获得的侵害第三方所有权、使用权、知识产权的衍生作品的,乙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排除妨害,因乙方提供的软件系统及交付件存在前述权利瑕疵或纠纷的,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参加相应诉讼、仲裁,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乙方未在合理期限内排除妨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十四、 商业秘密
1、乙方承诺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均不存在收集或泄露甲方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信息、客户信息等)的行为。如果因乙方软件系统瑕疵导致甲方商业信息泄露,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经济责任的权利。
2、乙方承诺不以任何目的(包括学习或研究等目的),以任何方式和媒介复制、复制利用或供第三方使用甲方数据库中的数据。如因乙方造成甲方数据泄露,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经济责任的权利。
3、甲乙双方针对本合同所订立之内容及项目相关讯息及本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商业信息应互负保密之义务,不得任意泄露于不相关的第三人并约束各自员工遵守保密义务。任何一方违反该义务均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并盖章的补充协议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有限公司乙 方:广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号
电 话:0755-335555555 电 话: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帐 号: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买卖合同 篇4
甲方(卖 方):
,法人代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买 方):
,法人代表: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合同,以便双方互相履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县(区)______乡______村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县(区)供销合作社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售时间
产品名称
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价格
交售时间
棉花
一级至等外级
公斤
按国家规定每50公斤标准(327)皮锟棉单位价元,其他等级棉花价格按等级差价率计算。月至月
出卖人按本合同种足种好棉田亩,并将棉田面积、交售任务落实到每个植棉户(附分户细表)。
二、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1.买受人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棉花标准和检验规定,不压级压价,不提级提价,正确执行价格政策;出卖人凭证售棉,晒干拣净,头底一致,不夹人化纤等其他杂物,不售湿花统花。出卖人如出售湿花、统花或头底夹心花,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方纠正后方收购。
2.买受人合理安排轮售时间,方便植棉户交售;出卖人在买受人约定的时间中交售,自觉遵守售棉秩序。
3.出卖人到买受人指定的棉花收购站交售棉花。
4.出卖人对收购检验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复验,可要求保留小样。
三、检验单位、地点、方法、标准
1.由买受人棉花收购站检验。
2.按商业部颁布的《棉花检验工作规程》。
3.执行国家标准gbll03一72。
四、包装物:出卖人自备,交售棉花时不得用化纤绳捆扎,售棉后带回。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市政府确定的各项扶持棉花生产优惠按国务院规定办理。
六、奖罚标准及兑现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买受人供应的与定购棉花挂钩的农业生产资料:买受人保证兑现国家的各项棉花奖售政策和本市确定的各项扶持生产优惠。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出卖人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年月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
(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买卖合同 篇6
卖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协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自行车的基本情况
全新的未经使用的自行车(包括所有零部件),品牌为喜德盛(XDS),型号为X6,自行车及其所有零部件均通过工厂检验为质量合格,合格证说明书等文件完备。
第二条数量
10辆大写:拾
第三条价格
每辆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圆整,总价为15000元大写:壹萬伍仟圆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货款的20%(3000元大写:叁仟圆整)作为定金,自甲方交货完毕后支付余下尾款。支付方式不限,以双方约定为准。
第五条交货地点及期限
在双方约定的地点交货,甲方在乙方支付定金之后在三天内交货。
第六条验收及售后服务
乙方在甲方交货时当面验收自行车,并且检查质量问题,如有问题,应当在交货当天提出,甲方应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并且向乙方提供三个月的保修期限。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乙方支付定金之后三天内不能交货的,逾期一天要向乙方支付货款1%(150元大写:壹佰伍拾圆整)作为违约金,在乙方的尾款扣除,乙方在支付定金之后提出拒绝付尾款完成交易的,甲方尚未能交货的,退还乙方定金的50%(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圆整),甲方已准备好交货的,不退还全部定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调解,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诉讼或仲裁委员会仲裁进行调解。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后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可通过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7
出卖方: (简称:甲方)
代表人:
购买方: (简称:乙方)
村民委员会 (简称:丙方)
代表人:
为了互惠、互利、平等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反复协商,甲方自愿将本社土地 亩一次性卖给乙方所有,现达成买卖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本社土地 亩卖给乙方亿有,每亩价额为 元(大写: 万元正)。
二、付款办法:
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60%的土地款,付丙方一次性40%的土地款。
三、甲、丙方出卖土地四至界限: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四、甲、丙方将土地出卖给乙方后,乙方在所买的土地上有 自主经营权,甲丙方不得以任何 理由干涉乙方自主经营权。
如甲、丙方阻止、干扰乙方自主经营,造成后果由甲、丙方 承担全部责任。
五、违约责任: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违约,则按卖价总金额的两倍赔偿对方。
六、本合同经甲、乙、丙三双自愿达成,无任何欺哄行为。
系甲、乙、丙三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永不翻悔,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8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
卖方:XXX
买方:XXX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买方决定向卖方购买燃料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本合同,以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
二、质量标准:
三、数量: 吨±5%(由卖方决定)。
四、价格:单价¥ 元/吨(该价格是双方预测市场风险及其他风险后共同确定的价格,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
五、货款总额:人民币 整(¥ 元)。
六、提货时间:XXX
七、提货方式及费用负担:买方自提,买方委派车辆到海盛达油库提油,费用由买方自理。
八、数量、质量的验收:
1、数量:以卖方地磅过磅数量签收单为结算依据。
2、质量;提货时双方封样,若对质量有异议需在二十四小时内提出,否则视为质量符合标准。卖方在收到买方异议后,应与买方协商方法或双方指定共同认可的公证机构进行复检,所发生的费用由提出异议方承担。
九、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十、货权转移:买方全额付清货款后,货权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十一、风险:货物一经通过买方驳船法兰口、油罐车或买方指定卸油接口处时,一切风险及费用将从卖方转移给买方。
十二、违约责任:
(1)如买方逾期付款,买方应按逾付金额支付每日万分之七的利息给卖方,并按未付货款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卖方。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合同签定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1)如出现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无法按时交货,或卖方评估买方财务状况不足以履行本合同支付义务,卖方可选择取消合同或协商延期执行,卖方不赔偿买方任何损失。
(2)如买方不在本合同限期内提清货物,卖方有权终止供货或向买方按2元/吨*每日计收代储费。
十五、合同的终止:本合同以买方已付清全部货款或卖方提出终止履行时,本合同终止。
十六、合同生效:
(1)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买、卖双方盖章并签字即时生效。
(2) 合同用传真签署时,买方应在收到合同传真即日或在合同发出后12小时内签署并传真给卖方(传真XXX)。逾期签署或未在规定的时间传真给卖方,卖方有权取消合同。
卖方:
买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话:
传 真:
传真:
买卖合同 篇9
(一)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规范
从我国《合同法》第167条的规定来看,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形式,与一般买卖合同的确定方式相同。而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时间,《合同法》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在通常情况下,出卖人应于买受人交付第一次价款的同时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对此,结合我国《合同法》关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规定的精神来看,出卖人也应于买受人交付第一次价款的同时交付标的物。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
(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确定规范
依《民法通则》第72条的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33条则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应从何时起转移,在实践中还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首先应从当事人的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从价款全部支付完毕时转移。
第二种观点认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直接占有,但并不必须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标的物的'所有权是否转移,由双方自行协商。第三种观点认为,分期付款买卖不影响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时即取得其所有权。第四种观点认为,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除法律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出卖标的物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第五种观点则认为,无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有无所有权保留的约定,应推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付清全部价款同时转移给买受人。
结合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转移的时间确定,可以按以下原则处理:
1.法律对所有权的转移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按法律的规定认定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如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之日起转移,所以商品房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即房产的所有权应自办理房产所有权登记之时转移。部分动产如机动车、船舶等交通工具的所有权也自登记过户之日起转移。
2.法律对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没有规定的,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对所有权的转移时间自行约定,如果当事人约定标的物并不在交付之时转移的,则依其约定,如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在出卖人交货后,只有当买受人充分履行付款义务时,标的物的所有权才转移到买受人手中;在此之前,出卖人将一直保留对标的物的所有权,并在买受人不履行付款义务时,出卖人有追索标的物的权利)。
3.法律没有对标的物所有权的保留作出明确规定,当事人也没有作出特别约定的,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给买受人之时转移给买受人。
(三)因买受人违约而产生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的审理规范
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由于买受人系分期付款,所以,出卖人难免有收不回买卖合同价款的可能,而且因买受人的不同,这种风险的出现几率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对于买受人的这种违约的危险,出卖人会想尽办法加以避免,其中,约定期限利益的丧失条款或者合同解除条款,则是出卖人在买受人违约时所采取的救济方法,也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买受人违约时的责任承担的特殊形式。
1.期限利益丧失条款的适用规范。所谓期限利益丧失条款,是指买受人迟延支付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价款达到法律规定的程度时,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剩余的全部价款,买受人将丧失其在分期付款买卖中的期限利益。期限利益条款是为了保障出卖人能够收回全部价款而设的防范措施性质的条款,也是买受人违约时出卖人所采取的救济手段。但该种措施如果被出卖人滥用,则会损害买受人的利益。因此,各国法律对期限利益丧失条款均加以一定的限制。
2.我国《合同法》第167条第1款规定,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对出卖人请求提前支付全部价款的特别约定的上述限制,属于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得限制、排队或者违反这些限制,否则可以认定为无效条款。但是,需要指出,并非只要当事人的约定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就会导致合同无效,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其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买受人的利益,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对保护买受人利益更为有利,则不属于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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