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2021-03-09 买卖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买卖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 篇1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信守以下条款:

  1、品名: 数量:

  2、品质规格:虎皮( ) 裂口( )黑油点(老鼠屎)( )果锈( ) 水烂伤( )

  3、价格: 定金:

  4、起货时间:

  5、付款方式:

  6、双方责任:乙方应努力配合甲方按收购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任务,起货之前有义务妥善保管,保证果品完好无损。甲方不得少收或不收。

  7、违约处理:任何一方违约合同,按合同定金总值处以 %违约金赔偿另一方损失,并按《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处理,如发争议,任何一方都可以起诉对方。

  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作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经办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共有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兹有甲方(高发举一家老小)自愿将自己新建的房屋转卖给乙方(王伦海一家老小)。上卖空间,中卖房屋(包括水、电等设施),下卖基地和交通道路,乙方永久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立此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金沙县城关镇玉屏村二组金龙小区内,属自建新房。此房乃是钢筋水泥、砖木结构的一个排面直进,高两层楼面的一栋平房。内外装修完备,第一层地板砖全贴,前门是卷帘门,外有车路通道而进。第一间是客厅,第二间是楼梯间和卫间,第三间是厨房,并且每一间的灯饰、门窗、刮瓷粉皆完备。第二层的内屋共有四间,前有一间客厅,中间是楼梯间,后面两间卧室皆由通道而进,通道上有一卫生间。从前一间到后两间的门窗、灯饰、刮瓷粉皆完备。从二楼往上走,就是楼顶。楼顶面积与第一层的建筑面积相等,上有一个雨棚。此房从前门到后壁长 米,前抵公共过道,后抵高发举自建房(共基不共壁,该壁各占二分之一);宽 米,左抵陈贵平自建房(共基不共壁,该壁各占二分之一), 右抵 高发举自建房(共基不共壁,该壁各占二分之一)。总面积约为150平方米。

  第二条 价格:

  此房经双方协商一致,定价为 334600.00元整,大写:叁拾叁万肆仟陆佰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首付定金壹万元(10000.00元),余款叁拾贰万肆仟陆佰元(324600.00元)与签订合同之日,经在场人当面一次性全部付清,不欠分文。

  第四条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0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签订合同之后,甲方必须立即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将房屋产权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并保证在一个月内过户给乙方,过户费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 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一律归乙方所有。甲方保证在交易时及以后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转卖给乙方的房屋因不合法而被相关单位强拆,所有责任由甲方全部负责,如果是与甲方同年代修建的房屋也均被强拆,与甲方无关。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 签订合同之后,如果房屋被国家占用,皆由乙方自己承担接受,甲方无权干涉。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由对方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玉屏村委会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空口无凭,特此协议。

  甲方:

  乙方:

  在证人:

  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号: 手机:

  家庭住址: 宅电:

  乙方: 身份证号: 手机:

  家庭住址: 宅电:

  经双方自愿平等充分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 车型,牌照号为: ,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二、甲方将车卖给乙方之前的有关该车的债权、债务(抵押贷款),交通违章、违法处理、事故责任包括隐藏和因信息滞后未

买卖合同 篇2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 标的物(详细描述)

  1.1 品名:

  1.2 规格型号:

  1.3 产地:

  1.4 制造商:

  2 数量

  2.1 数量:

  2.2 供货内容:(见附件) 。

  3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3.1 质量要求:

  3.2 技术及设计制造标准:(详见技术附件)。

  4 价款和支付

  4.1 合同价款:

  小写:

  大写:

  4.2合同价款构成:

  4.3 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5 交付

  5.1 交付方式:

  5.2 交付时间和内容:

  5.3 交付地点:

  5.4 卖方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

  6 包装

  6.1 包装标准:

  6.2 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

  6.3 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6.4 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7 运输

  7.1 运输方式:

  发货地点:

  到达地点:

  收货人:

  7.2 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7.3 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7.4 卖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8 验收与安装调试

  8.1 验收

  8.1.1买方应在货到后 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 日通知卖方,卖方应委派人员参加验收。如果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买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8.1.2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8.1.3 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应负责 。

  8.2 安装调试

  8.2.1卖方应在验收后 日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买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8.2.2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并且单机试车成功,双方代表可在 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卖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8.2.3 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 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

  8.3 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卖方

  8.4 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设备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应提交 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机构进行鉴定。

  9 质量保证

  9.1 质量保证期限自完成8.2.3约定事项之日起 个月。

  9.2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责任导致设备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

  9.3 卖方同意将货款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不能按买方的要求无偿返修或返修后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将不再返还。

  9.4买方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设备,并不替代或解除卖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10 保密

  双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或使用。

  11 技术服务及培训

  12 合同变更和解除

  12.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12.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2.2.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2.2.2 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货; 12.2.3 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卖方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2.2.4 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12.3 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 违约责任

  13.1 卖方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 %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卖方造成损失。

  13.2 买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对方支付未付货款金额 %的违约金。

  13.3 如发生12.2.3情形,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 违约金,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4 卖方保证对所交付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5 卖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3.6 一方违反本合同第10条约定,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13.7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4 不可抗力

  14.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小时内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4.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5 争议解决方式:

  15.1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15.2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上级领导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可选择仲裁方式解决。

  16 效力及其他

  16.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

  16.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6.3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6.4 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卖方):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按下表所列要求购买甲方商品:

  第二条质量要求:甲方所出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由甲乙双方选择一种标准,在括号内打√)。

  第三条验收方法:乙方足额付给甲方货款,甲方按第一条表格所列要求交付商品。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总货值的_________%偿付乙方违约金。收付定金的,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双倍偿还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先自行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项处理。

  (1)申请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卖合同 篇4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一、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_____,该房屋用途为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_____字第_____号,所有权人为_____。

  二、房产权属转移时,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__________。

  三、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该房产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 房屋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该房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_____元),此价格包括:房价款、公共维修基金、室内不可移动之装修及其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认可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种方式付款:

  1、 现金支付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_____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_____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该定金待过户当日,自动转为购房款。

  (2)甲乙双方在丙方协助下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甲方在缴清房屋交付前各项费用后,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_____%人民币_____元整支付给甲方。

  2、 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_____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_____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_____日内,另外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_____元),连同先前支付的定金一并作为首付款。乙方应将该房产的首付款(该房产的成交价格减去银行实际贷款额)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①暂存丙方指定帐户,待房屋产权过户当日,划入甲方帐户。

  ②乙方将首付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帐户。

  ③暂存银行开立的监管帐户内,由银行监管该部分资金,待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完毕____日内,连同贷款额一并支付给甲方。此业务必须由甲乙双方与丙方另行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3)在银行批贷手续完成时,甲乙双方必须配合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由丙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协助甲方办理剩余房款的收付事宜,乙方的银行贷款额会由银行内部自动转入甲方所开帐户。

  三、关于税费

  1、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乙双方自行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各项税、费,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进行相关税费的确认及计算工作。税费分担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2、甲乙双方所交税费可由丙方代为缴纳,相关部门所开具的完税凭证、行政事业性收据、工本费发票等单据,待代理事项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给付费的一方。

  第三条 居间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

  因甲乙双方基于丙方的媒介服务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丙方有权收取相应的居间服务报酬,因此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按约定的数额和比例,由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及代办过户费。

  第四条 权属过户委托事项及相关费用

  一、甲乙双方办理权属过户的所有证件资料准备齐全,由丙方提供权属过户代理服务,权属转移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的缴纳以本合同内容中的约定为准,甲乙双方按约定内容缴纳。未做出约定的,以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如需要办理银行贷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银行及贷款服务,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五条 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并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的物业交割手续。

  二、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物业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甲方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评估值,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该房产交付前,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产交付并签订《物业交接单》后,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产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缴费凭证。

  四、如该房产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五、甲方交付该房产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六条 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产资料的真实性和齐全性,并符合国家及______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

  2、甲方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则,除应支付给乙方的违约赔偿外,还应支付给丙方总房款的_____%作为居间服务报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给丙方,则甲方应按此比例和数额支付给丙方。

  3、如乙方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甲方应保证随时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时到银行提交资料并签字。

  4、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按期如数缴纳合同内容中约定的由甲方缴纳的税费,超过期限视为违约。

  5、甲方保证该房产在交易时没有权利瑕疵,不存在抵押、欠缴税费等情况。若有银行按揭,手续应已在本次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导致第三方主张权利,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如数支付购房定金、购房款及由乙方缴纳的税费。

  3、提供该房产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4、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并到场签字。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在甲乙双方已交付丙方过户所需各项税费的前提下,代为缴纳。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调。协调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甲、丙两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并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日内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给乙方。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两方中一方悔约的,违约方应承担中介服务费,丙方有权在定金中优先收取。

  二、甲方未履行房屋权属状况的告知义务而导致乙方发生重大误解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丙方如未将其所知道的房屋权属状况向乙方作充分说明的,承担连带责任。

  三、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该房屋总房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逾期____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未按期给付丙方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给付丙方违约金。

  因乙方的原因逾期未申请办理房屋交易、权属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总房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因丙方原因逾期未申请的,每逾期一日由丙方按中介服务费的百分之____分别付给甲、乙两方。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乙方,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相关过户所需证件和已支付的代理服务费退还提供方和支付方。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争议事项,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三方同意按照第 种方式解决该纷争。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补充: 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日内过户,如不能如期过户则甲方支付违约金的比例为:首期付款的每天万分之_____(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丙方:

  公司盖章:

  经纪人签字: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客服电话: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5

  卖方:北京必备商贸有限公司 买方:北京怡尔国际商务会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 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 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xx 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种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 付款方式: □ 买方应在签约时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 买方应在签约时支付全部价款的20%元的定

  金,余款¥ 2080000 元应在 十日内 付清。买方违约退货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违约不能交货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 买方应在签约时支付¥ 元的预付款,余款¥元应在 时付清。

  第四条 交货及验收:□ 买方自提

  □ 卖方送货

  交货时间:20xx年4月2

  5日 交货地点:北京东城怡尔商务会馆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家具使用说明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五条 定做商品图纸由买方提供卖方按图加工制造.买方自定规格的商品,买方于__20xx 年_4 月__1 日前将图纸一式两份交付卖方,卖方审定认可以后,签名(盖章)后,将共中一份交还买方保留(此类定货无严重质量问题不退不换).

  第六条 三包:对于家具的质量问题,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 》执行,卖方或主板单位做出对买方更有利的责任承诺,按照该承诺执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延迟送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延迟部分家具价款的 0.1 %违约金,但因对方原因导致的延迟除外:延迟超过30 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选择适用定金规则。

  (二)经国家认可的家具检测机构检测,家具的有害物质限量不符合国家浙江省有关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的,买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要求卖方赔偿相应的检测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售后服务电话:

买卖合同 篇6

  甲方(出卖人): 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____________楼下的第____号车库,(实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所买上述车库仅作为贮藏室或车库使用。

  二、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整( 元)。乙方在___年 ___月___日首付 万元( 元),余款于 年 月 日结清。

  三、甲方在___年 ___月___日前将上述车库交付乙方使用。

  四、该车库如有可能办理产权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证及过户给乙方相关手续(产权归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证及过户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车库产权及使用权。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

  ___年 ___月___日

买卖合同 篇7

  买方:____________ (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按照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 。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 险: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

  2.验收方式:

  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 篇8

  招标编号:合同号:

  卖方: 呼和浩特铁路局废旧物资回收开发站买方: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买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第包号废的采购和供应,买卖双方同意按以下合同条件签署买卖合同并共同遵守。

  1、 本合同数量为废 吨。单价为 元/吨。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2.买方获得中标通知书并缴足货款后签订本合同,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协议书有效期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在有效期内买方必须将本合同协议书执行完毕,如逾期不执行给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买方赔偿。

  4.交货方式:中标通知书指定的现场交货。

  5、运输工具或车皮由买方自理,装卸、运输等费用由买方自理。

  6、发货时不得超过合同数量,如现场货物数量不足由发货单位出具书面证明,说明实发数量及原因并通知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管理处业管科。买方持发货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及领发料签认单到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管理处业管科签字备案后,到回收站财务结清货款。

  7、买方在投标前应到发货单位现场实地看货,因此卖方不承诺任何货物的质量保证。

  8、买方购买的所有废旧物资(包括废钢铁、废轴承等),不得反销到铁路任何使用单位,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买方不得转让提货权,否则卖方有权终止合同。

  10.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以现行法律的规定作为补充。

  11.对合同有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为书面形式,且需经双方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其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1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起诉。副本二份,业管科、财务各一份。

  卖方全称:买方全称:

  呼和浩特铁路局废物资回收开发发站。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115号 地址:

  邮编:010050 邮编:

  开户银行名称:工行铁路支行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0602XXXXXXXXXXX1银行帐号: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0471-XXXXX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

  签字:

买卖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砂石骨料购销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砂:5mm以下。石:5~20mm20~40mm、

  2、产品的质量要求

  细骨料不允许含有泥块,其含水率应小于6%,细度模数应控

  2。4~2。9,含泥量应小于2%,含水率波动不得超过0。2%。粗骨料的抗压强度不得低于60MPa,超径小于5%,逊径小于10%(用原孔筛检验)。针片状颗粒含量小于18%。石子表面含水波动不得超过±0。2%。砂石骨料的其它品质指标要求按照JTGB01——20_《公路混凝土施工规范》执行。试验取样及检验方法按JTGD40—20_和有关标准执行。

  二、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满足甲方施工高峰期至少连续5天的各级配标号混凝土浇筑所需的各种规格的骨料的需求。

  2、计量方法:计量方法按乙方将砂石骨料运至甲方砂石骨料场,由甲方质检人员进行品质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收方。计量方法为砂、小石、中石按甲方人员实测自然方量为准。并现场进行收方签字,结算凭单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有效,乙方有关人员必须在凭单上签字认可。经甲乙双方签字的凭单作为砂石骨料结算依据。砂石骨料的交货地点为甲方的砂石骨料场。乙方运送砂石骨料的运输单由甲方现场人员签字验收方可有效。

  2、乙方砂石骨料运输由甲方现场负责人通知,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必须将砂石骨料运至甲方砂石骨料场。

  四、砂石骨料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价格指运至甲方砂石骨料场的价格(包括运输费、过路费等)。

  1、砂石骨料价格:砂按每100。00元(壹佰元)/立方。各型骨料按90。00元(玖拾元)/立方计价。

  3、砂石骨料的货款结算

  乙方凭由甲方收方人员签认的砂石骨料运输单到甲方核实本月砂石骨料方量。经甲方确认的当月砂石骨料方量作为结算依据。并在本工程完工后结清全部款项。

  五、对不符合要求的砂石骨料的处理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砂石骨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不符合要求规定,甲方现场验收或收方人有权拒收不合规定的砂石骨料,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责任,其有关人员应给予配合。

  2、由于乙方提供的砂石骨料不合规定,乙方负责砂石骨料成本、运输等的一切责任。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对各种砂石骨料数量的要求供应砂石骨料,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供应。

  2、若乙方不能按时、按量、符合质量要求的提供砂石骨料时,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当月砂石骨料总价格30%的经济处罚,并追加乙方由此原因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由于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溯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甲方提供砂石骨料堆放场地,并保证堆料场道路的畅通。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10

  根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我国的风险负担制度以交付主义为一般原则,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和当事人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风险随着标的交付二转移,这一点,与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的立法以及国际条约基本一致。由于标的物的风险随着标的物的交付而转移,因此交付时间的确定对于风险负担制度来说就显得十分重要。交付分为两种,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对于标的物的现实交付的风险转移学术界并没有太大的异议,但对于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等观念交付是否也能导致风险转移,学者们存在很大分歧。另一方面,由于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我国采取的是登记生效主义,存在着占有转移与所有权转移相分离的情况,因此有学者认为在不动产买卖中,交付主义只适用于不动产先交付后登记的情形,而不适用于先登记后交付的情形,不动产所有权转移后即使还没有交付,买受人也应承担不动产损毁灭失的风险。

  一、“交付”是否仅仅限于现实交付

  交付就是由出卖人将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交给买受人占有,即占有的转移。交付一般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所谓的现实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事实管领力转移给买受人,使得标的物出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由买受人直接占有标的物。所谓的观念交付又可以分为指示交付、简易交付和占有改定这三种交付方式。在现实交付的情形下,由于买受人取得了标的物的实际处分权和控制权,也就取得了使用、收益标的物等现实利益,此时由买方承担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符合风险与利益相一致的原则。现实交付的本质特征就在于让受让人取得对标的物的直接处分权,并进而取得对标的物的用益权,这也是风险负担交付主义的理论基础,因此,交付主义中的“交付“应当是就现实交付而言。而对于其他交付形态,是否也可以适用风险负担交付主义理论,是否产生风险转移的法律效果,我国《合同法》都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有必要一一讨论。

  所谓的简易交付,指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因其他原因而实际占有标的物时,则买卖合同一经订立则视为交付完成。《合同法》第140条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己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物权法》第25条亦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以上两条是《合同法》关于简易交付的规定。在简易交付中,由于买方已经基于某种法律关系实际占有了标的物,例如基于租赁、保管等法律关系,所以出卖人无需再交付标的物使得买受人取得对标的物的现实占有。买卖合同的订立,只是改变了买方占有标的物的权力基础,即买卖合同订立后,买受人不再基于租赁、保管等法律关系、而是基于买卖关系占有标的物,此时,买方的身份也由他主占有变为自主占有。因此,简易交付与现实交付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其依然可以发生标的物风险转移的法律效果,只是此时的交付时间变成了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而不是买方基于其他法律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时间。

  所谓指示交付,是指在第三人占有标的物时,出卖人将向第三人请求返还的 权利让与买受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我国《物权法》第26条规定了指示交付的情形:“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在指示交付中,虽然买受人并没有取得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但是由于指示交付已经移转了标的物的所有权,也就意味着买受人取得了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可以随时提取标的物,使标的物处于自己实际支配下,也可以请求第三人采取措施加强对标的物的保护,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而卖方将标的物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买方后,就丧失了对标的物的实际控制权,也无法对标的物进行使用收益,因此,按照利益说和管领说,此时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是合理的。但是,指示交付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形,即买卖双方约定虽然标的物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买受人,但在一定期限内出卖人保留对标的物的用益权,例如继续由出卖人向第三人收取租金等,依据“利益之所在,风险之所在“的市场原则,此时标的物的风险并不随着指示交付而转移。

  所谓占有改定,指的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于买受人,但标的物仍然由出賣人实际占有、买受人取得的是间接占有。见我国《物权法》第 27 条的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在这种情况下以买卖合同生效的时间即为交付的时间,例如买方将标的物出售给买方之后,又基于保管合同或租赁合同继续占有或使用标的物。在占有改定的情形,“双方约定出让人继续占有标的物,观念上可视为发生了标的物从出让人到受让人再从受让人到出让人的两次交付,实际上先后发生了买卖与保管或租赁两类合同关系,此时对这两类合同应分别适用各自的风险负担规则。”

  二、“交付”是否适用于不动产买卖

  在动产买卖中,由于一般情形下交付即移转标的物所有权,因此风险负担制度采取交付主义还是所有权主义并没有实质的区别。但是对于不动产买卖而言,由于所有权不是随交付时移转,而是从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时移转,而且实践中不动产的交付与登记一般不是同时发生的,存在标的物已交付但未进行所有权变更登记,或者所有权已变更登记但尚未交付两种情形,此时采取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分配风险负担至关重要。笔者认为,不管是动产买卖,还是不动产买卖,都统一适用交付移转风险原则,而不论标的物所有权是否已移转,亦即不动产买卖中,无论是先交付后移转所有权,还是先移转所有权后交付,风险均自不动产交付时起移转于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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