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买卖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买卖合同 篇1
草莓购销合同
投放者(甲方):
种植者(乙方):
根据甲方需要,在乙方所在地建立无公害草莓种植基地,经双方商议,特订立以下种购合约。
1、种植品种:__________草莓,面积__________亩。
2、品质指标: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要求
3、为确保公司出境蔬菜的农药残留达到出口标准,公司建立安全用药管理制度,由各基地的植保员负责监督,基地管理员负责执行,聘请___________的农技师__________担任公司的农技指导员,并结合进口国_________官方的检测要求,真正从源头到成品实行一条龙管理。
4、收购日期:前期待定(另行通知)后期收到出现黄果刺果时为止。
5、收购价格:种植者产出的,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投放者负责包销。每千克的收购价为。收购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
6、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自 生效,于 失效。
附:
(1)为稳定收购计划,防止大起大落,以每亩_____吨为基数,上下可浮动_________%(由于气候等自然因素导致的除外)。
(2)由于公司是承包基地种植产品,公司已全部付清土地承包款,并聘请相应的草莓农技师,故乙方需支付一定的定金(协商)。
(3)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名后生效。
投放者:种植者: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2
出卖人:淮安市博隆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XX 年 月 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标 的 名 称
牌 号商 标
规 格型 号
生 产厂 家
计 量单 位
数 量
单 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符合 标准。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交付产品按 标准检验,有异议在30日提出有效。
第四条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物由出卖人提供,不回收。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 标准检验。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由当地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 依法成立时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
出卖人
出卖人(章):淮安市博隆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住 所:淮安市西安路十八号
法定代表人:邢光仁
居民身份证代码:
委托代管人:
电 话:051783053117
开户银行:350501040002555
帐 号:445101040000456
邮政编码:223001
买受人
买受人(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代码:
委托代管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签(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3
买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
卖方: 签订日期: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产品的名称、商标、规格、数量:
二、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以确认样品为准。
三、 检验方式及标准
1、 检验方式 买方或其授权代表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
2、 检验标准:按货物描述单和合同要求;货物描述单和合同未尽事项,按部颁标准;无部颁标准的,按国家标准。
四、 货款结算方式:
卖方凭增值税发票、或盖有买方公章的收货单、专用缴款书、商检证书或产品合格证向买方结算货款。
五、 违反合同的责任:
1、 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的,均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总值的10%的违约金。
2、 卖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交货义务,在宽限期内仍未能交货的,或者境外客户因此不再要货的,买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传真等)通知卖方解除合同。如卖方逾期交货,致使买方改变外销合同约定的运输方式(如海运改为空运),由此增加的运费损失由卖方承担。
六、 纠纷解决方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 特别约定事项:
1、 鉴于本合同项下货物系出口货物,买卖双方特别约定,当境外客户收到货物发现货物质量有瑕疵并提出索赔或退货时,由卖方与境外客户协商处理并承担协商结果。
2、 如属分批交货的合同,卖方有任何一批逾期交货或质量不符合合同,则买方有权解除全部合同,不受分批交货的限制。
八、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才能生效。变更或解除合同也必须符合上述形式,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买卖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大米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供应量每月不少于________吨。
二、产品名称:品种和数量、单价、规格、型号
1、产品名称:大米。
2、品种:
3、单价:暂定_____元/kg,以后每季度随市场行情变化而变化。
4、规格型号:
5、产品数量:
三、产品的等级、质量、标准
产品的等级:一级,保证袋装大米符合国家标准gb1354-20xx;如果是农户供应的散装大米,保证大米无农药、无污染、优质、安全、卫生。
四、产品送货标准
甲方提供小样品两份,每袋5kg,双方认可后签字封存,双方各持一份样品,乙方凭样品收货。
五、付款方式
1、大米按当月(1—10号)的大米生产厂家发货金额单据为准,每袋大米净重(50斤)计算,乙方收取____元1袋的人工及车旅费,如本月没有发货发票单据,按上月单据金额计算。
2、结算时符上当月购大米合同发票,甲方在第一时间付清货款,乙方并出据货款发票。
3、所有合同单据票证、不得涂改和伪造,一经发现按当月送货款的____%扣除。
六、包装形式:编织袋,____kg/袋。
七、双方责任
1、双方必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执照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超过范围经营引起的后果自负。
2、因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将乙方的保证金全额扣出。造成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跟其他粮商进行交易,但甲方有权进行市场调查询价的权利。
八、交货地点:
九、交货时间:双方约定时间送货。
十、运输方式:甲方用专用安全卫生运输车或通过当地物流公司送货至乙方指定地点。
十一、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 .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十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他
甲、乙双方从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5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规格及交货时间
品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
二、质量要求
莲藕的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有机食品标准;
(2)绿色食品标准;
(3) 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地方标准;
(4)无公害食品标准;
(5)双方约定标准:
三、包装方式及要求
(1)包装方式及要求:
(2)包装物由 方提供,费用由 方承担,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
四、交付和货款支付
1、交付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乙方应送至
(2)实行提货的,甲方应到 提货。
2、货款的支付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交付之日,即时结清。
(2)甲方应于每批莲藕交付之日起 日内结清该批货款。
(3)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定金人民币 元;乙方交付该批莲藕后,甲方应于每批莲藕交付之日起 日内结清该批货款,至最后一批货物交清时,定金抵作货款。
五、验收
甲方应于收货当日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莲藕的质量进行检测,检验标准为 ,检验地点: 。
六、合同的变更
1、交货时如市场价格高于或低于合同约定价格的 %,双方可对莲藕价格进行重新协商。
2、因候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的,双方可另行协商。
七、违约责任
1、交付的莲藕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在 日内负责调换,无法按期调换的,应扣除不符合约定的莲藕的相应价款,并按该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交付莲藕的数量低于合同约定的,应在 天内负责补齐,无法在该期限补齐的,按欠交莲藕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交付的数量超出合同约定的,超出部分,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接收,甲方同意接收的,则按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
2、乙方延迟交货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甲方约定批次价款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甲方逾期提货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该批次价款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3、甲方不按约定收购莲藕的,应向乙方支付该批莲藕价值的 %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莲藕变质腐烂等实际损失。
4、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延迟货款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5、因包装物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的损失由包装物提供方承担。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买卖合同 篇6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以下是“服装买卖合同样本”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 ∶3 ∶4 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 /3 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 /3 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 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 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 元以下、残损在5 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 份,甲、乙两方各执2 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 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 购货方(乙方)签章:___
____年__月__日
买卖合同 篇7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 屋 座 落:
建筑面积: 用途:商业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零拾零万零仟零佰零拾元整。首付20万元,乙方在 年11月30日前付清余款80万元,付款方式:现金
三、甲方在 年1 月30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买方:
签约地址:
卖方:
签约时间:
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 卖方同意出卖、买方愿意受买下列标的物,并遵守下列各项条款:
一、标的物详情(以下包括:货物品名、货号、鞋材质约定、码段、数量、单价、金额及交货期;标的.物具体信息含配码、材料标准等详见附件同合同编号的《订单》):
二、生产:按双方确认样要求生产。大货生产时,如未经买方书面同意确认,卖方大货所用材料同确认样不符,买方有权拒收大货,并保留向卖方索赔最高不超过总预付货款2倍的违约赔偿。卖方不得在未经买方允许的情况下,将订单外发其它加工厂生产。
三、合同签订后,除买方根据市场情况,紧急书面通知卖方(并经卖方同意)减少或取消订货的外(所减少或取消部分订货货款按本合同议定价在总货款中扣除),买卖双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
四、包装:严格按照买方要求操作。货物发送至买方指定点后,经买方检验,如发现包装过紧导致鞋子变形,影响销售,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相应损失或全额退赔;因包装过松、浪费体积所产生的一切额外运费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五、质量要求:根据买方确认样品为准,其它技术标准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或质量保证期:卖方按国家质量标准进行生产, 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规,在三包期内对产品实行质量三包交货后半年内,出现消费者大面积(15%以上,含15%)投诉本次大货较重大质量问题,经相关质量检验部门证实产品本身确实有较大质量问题,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进行必要的产品召回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交货地点:卖方仓库。在某个批次货物验货通过后,买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是否直接从卖方仓库装运货物出货。卖方负责货物装箱工作。卖方在货物装箱时须要保证满箱出货。
七、交货日期:本合同及同合同编号的《订单》所提及的交货期均为该批次货物的装柜离厂时间。20xx年*月**日前交货,所有货物严格按照订单关于货期的要求按时交货。任何一个批次如因推迟交货影响上市销售,卖方赔偿买方该批次合同金额的5%,如合同交期延15天以上,买方有权拒绝出货,取消合同,卖方需退回买方已付的订金。
八、验收标准:买方按确认样及相关标准和要求验收所有货物。相关标准以国际鞋类贸易正常检验标准为准,如客户对某个批次(或全部批次)大货有另行质量要求或其他要求,买方需在该批次(或指定批次)交货期前20天书面(含传真、双方正式往来的邮件)告知卖方确认。 验收方式:
(1)卖方根据合同或《订单》所约定交货期自行安排生产计划,并将生产计划告知买方,买方根据卖方生产计划表,在大货生产时,有权安排人员进车间对所生产大货质量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反馈至卖方代表处,卖方应根据抽检结果及时调整相关质量管理,以避免最终大货交货的质量问题。 (2)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买方有权安排正式质量检验人员于出货前7天内对该批次大货进行检验。买方正式验货前,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相关事宜。对于验货结果,买方应在12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卖方确认。卖方根据验货结果迅速对大货瑕疵进行修正、替换工作。在卖方完成相关改正工作后,买方会重新安排验货直至验货结果符合质量标准。
(3)没有买方书面(含传真、双方正式往来的邮件)的通知确认,所有货物不得认定为已验货通过,不得装运出货。卖方因违反此条款导致买方和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一律由卖方负责赔偿。
九、 合同(总货款)金额:(大写)元整(¥ ),20%订金为(大写)元整(¥)。付款方式:合同双方签字,在乙方预付给甲方合同金额20%订金后生效,验收交货时乙方必须在每次发货之前将该批货款打入甲方账户(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20%订金只能在最后一批货品发放时作为货款使用),如甲方通知乙方交货,乙方在一个星期内未回复,且未付清款项,甲方有权对乙方委托甲方生产的货品自行处置,且乙方支付甲方的订金作为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赔偿,乙方不行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对货品的处置和要回订金。
十、违约责任: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依照合同交货规定条款办理;因卖方交货严重延期(经买方或买方客户多次邮件、传真或电话催促卖方代表人,卖方仍无法确定交货期)或拒绝交货导致买方巨大经济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要不超过《合同法》规定违约上限赔偿。其他违约责任依照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处理。
十二、买方交给卖方的附件《订单》、《包装明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执行期间,买卖双方代表签署的其他同本合同相关的书面、正式的文件(含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传真件)同样为本合同的有力补充。本合同、作为附件的《订单》以及其他书面文件中有相互冲突或矛盾的条款,一律以最接近最终交货期的商定条款为准。
十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买方: 卖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买卖合同 篇9
【案情介绍】
XX年3月8日,桂林某商厦为答谢广大女性的厚爱,举办了特定化妆品的试用买卖活动。活动期间,所有女性可以凭证件试用特定品牌的化妆品,试用期间无须支付任何费用。同日,林女士选用了一套适合于自己皮肤的化妆品,并与该商厦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规定:林女士所选用的化妆品价值800元,试用期届满时如若同意购买应向商厦支付价款,不同意购买则应归还本商厦,无须支付任何费用。试用期为20天,自交付化妆品的次日起算。林女士将自己的工作证押在了商厦。3月27日,商厦职工向林女士打电话询问其是否购买,并告知如若购买应在29日前付款,林女士只是说化妆品很适合自己的皮肤,对于是否购买未作任何表示。4月1日,林女士收到账单一份,商厦要求林女士前去付款。林女士认为自己并未表示要购买该化妆品,商厦要求前去付款实在是无稽之谈,简直是强买强卖,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商厦多次向林女士催要货款,均遭拒绝,无奈商厦向法院起诉了林女士。
【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女士与某商厦签订的合同属于试用买卖合同,合同的试用期为20天。根据《合同法》第171条的规定,林女士在试用期内有权决定是否购买该化妆品,而林女士在试用期届满时未作是否购买的表示,应当视为购买。因此,商厦要求其付款的行为应受法律保护,法院遂判决林女士向某商厦支付化妆品款800元。
【评析】
本案主要涉及试用买卖的效力问题。
试用买卖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买受人试验或检验标的物,以买受人认可标的物为条件的买卖。试用买卖实际上是一种附条件的买卖,即只有在买受人经过一定期限内使用并承认购买后,合同才生效。在本案中,林女士与某商厦约定,林女士试用价值800元的化妆品,试用期为20天,试用期届满时如若同意购买应向商厦支付价款,不同意购买则应归还本商厦,无须支付任何费用。所以,林女士与某商厦签订的合同属于试用买卖合同。
试用买卖合同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约定有一个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使用标的物是无偿的;二是买受人在试用期内试用后,不管是否满意,都有权拒绝购买而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试用买卖合同的效力在于:出卖人应将标的物交给买受人试用,买受人应当接受并妥善保管、使用标的物,并应于试用期届满之前作出是否同意购买的决定。在试用买卖合同中,以买受人认可标的物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在买受人表示认可标的物之前,买卖合同未生效;只有在买受人认可标的物后,买卖合同才生效。这种认可,完全以买受人自己真实的意愿为标准,不受其他条件的限制。
就本案而言,林女士与商厦之间的试用买卖合同的试用期为“自交付化妆品的次日起20天”,林女士有权在商厦交付化妆品20天内决定是否购买。但是,林女士在试用期内没有作出反应,后经商厦工作人员通知购买也未拒绝。《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因此,应当视为林女士购买该化妆品,林女士与商厦签订的买卖合同发生效力,林女士应当承担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的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商厦要求林女士付款并没有侵犯其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但这不能适用于已生效后的试用买卖合同。试用买卖合同中的买方选择权仅限于合同生效前,在合同生效后,则不再存在这种选择权,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义务。在本案中,试用期限届满后林女士未退还化妆品,根据法律规定视为购买该化妆品,买卖合同生效,其应当承担支付价款的义务。因此,商厦要求林女士付款,并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立的立法宗旨。
买卖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地点:年 月 日于 供方: 地址:
需方: 地址: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品名/款号、数量、含税单价和金额
1. 产品技术规格参见附件一《产品生产工艺单》。 2. 产品包装要求参见附件二《产品包装要求》。 第三条 产品交货
1. 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供方送货至_________________。 (2) 供方代运至_________________。 (3) 需方自提自运。
(4) 约定的其他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3. 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定金到账,且产前样确认后_________日内交货。
第四条 验收方法
1. 产品必须经需方检验认可后,以书面形式告知供方后方可出货。 2. 验收地点__________。
3. 验收标准
(1) 质量标准参见附件一《产品生产工艺单》和附件二《产品包装要求》。
(2) 数量根据本合同第一条规定及允许溢短装的比例。
(3) 在本合同中未规定明确要求时,按照国家颁布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要求。
4. 验收时,需方有权决定采用全检或抽检方式。采用抽检方式时,抽检产品无质量问题不代表全部产
品无质量问题,供方仍需对全部产品质量负责。
5. 需方最迟可于自供方交货后________月(即质量保证期)内提出质量异议。供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第五条 货款结算
1. 产品价格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以人民币结算。
2. 在第一条规定允许溢短装比例范围内,实际交货产品数量溢短产生的总金额差异,在尾款结算时予以补足或扣除。
3. 付款时间:
(1)完成___________后,需方向供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 (总金额的___%)作为定金。
(2)[供方发货/需方验收合格] [前/后]_____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总金额的___%)。
(3)供方在[发货/验收合格]后______日内,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给需方。
(4)剩余货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总金额的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后确认不存在质量问题后支付给供方。
第六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 需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和数量不符合验收标准,应在____工作日内出具验收不合格的书面异议给供方。如需方在货物收到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供方的,视为验收合格。
2. 供方在验收前因运输、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与需方无关。
3. 需方在验收合格后因使用、运输、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 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 日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 供方应将本合同条款内容及供需双方的交易产品数量、价格及需方客户情况等商业事项予以保密,
在交易前后均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2. 供方为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供货外的样品、尾货,不得打上任何需方客户的任何标识。 3. 若所涉及的产品款式或样品由需方提供,则供方对产品款式、样品也有保密责任。 第八条 供方的违约责任
1. 供方不能按时交货或完成产前样的,需方有权视该情形为供方违约,除全额退还定金外,还应赔偿
需方________违约金。需方可与供方协商新的交货日期,签订补充协议,继续履行合同。
2. 供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如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需
方无法利用,则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包换或保修,并由供方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所有实际费用。
3. 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附件二《产品包装要求》,必须返修货重新包装的,供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
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运杂费增加而导致的损失。如需方认为返修货重新包装将严重影
响货物的实际价值(如导致需方无法销售该货物、需方的客户拒绝接受时间延误),供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赔偿总金额不得高于合同总金额。
4. 供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
担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此类损失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方客户的合理索赔、需方应客户要求而变更运输方式(如空运)而导致的费用增加等。
5. 供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在溢短装规定比例范围外多交的产品、以及交付的验收不合格的产品,需方
在代保管期间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由供方承担。
6.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供方应负责运交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需方
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 供方提前交货的,需方接货后,仍可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
并仍在合同规定的提货时间提货,此时产品在供方场地产生的保管、保养费用由供方自负,由此造成的质量下降由供方负责。 8. 供方一旦违反保密条款的,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可根据法律依法认定,索赔金额不受
本合同标的总金额限制。
第九条 需方的违约责任
1. 需方中途退货或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供方可扣没全部定金作为违约金。
2. 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期付款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支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交货时间延误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3. 需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供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 需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 需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供方的产品提出错误的异议,应承担供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和不能完全
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的证明后,依法允许延期、部分不履行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 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政府行为(如厂房征收征用,政府依法关停企业
等)和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罢工、骚乱等)。 3. 供需双方如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企业破产、倒闭、清算等情形,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符合不可抗力条款。如因自身经营不善而导致的可预见的企业破产、倒闭、清算等情形,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视为单方面违约,在企业破产、倒闭、清算时,受损失方有优先获得资产处臵的权利。 第十一条 纠纷、仲裁和法律程序
1.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及时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2. 如无法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业务主管部门调解,或申请仲裁,双方约定仲裁机构为
也可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起诉法院为 。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1. 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 在合同执行期内,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3.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可以解除:
(1) 完成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条款,购销过程全部完成后,合同自动解除。 (2) 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3) 供方或需方单方面违约,并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后,合同自动解除。 (4) 主管政府部门认定本合同违反法律或法规规定,责令合同终止。 (5) 合同发生纠纷后,由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处理完毕后,合同终止。
4. 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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