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2021-03-02 买卖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买卖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 篇1

  购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售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采购乙方出售的工程车辆订立合同如下:

  一、采购车辆型号:

  类型:自卸车;品牌:豪沃;型号:ZZ3257M3647C1;外观颜色:红;驱动形式:6*4;装载重量:重型(总质量>14吨);货厢内部尺寸:5400 MM;乘员/座位数:2;发动 机型号:WD615。

  二、甲方对车辆要求:

  当车辆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检验乙方车辆的各项指标。

  三、甲方责任范围:

  甲方有义务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当车辆运抵协议地点后有义务同乙方共同检验车辆;甲方有义务在检验合格后向乙方支付所有的协议费用。

  四、 乙方责任范围:

  乙方有义务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乙方有义务就车辆状况向甲方提供各项信息;乙方提供车辆应手续齐全;乙方有义务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所需正常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 车辆交付方式、交付地点:

  车辆交付方式:由乙方将车辆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六、交付时间:

  车辆交付时间为:20xx年 月 日前。

  七、费用结算方式:

  1、全车款为: 元/辆,此费用包含过户费;

  2、结付方式:以银行卡及现金形式支付相关费用;

  3、结付时效:当双方达成协议签定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首付款为全车价的30%,8月25日乙方将车辆手续完全办理齐备交于甲方,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70%。

  八、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车辆交付时间延误,乙方将按每天支付甲方该车价10%金额的违约金。

  九、免责:

  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控制的原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职责时,受阻碍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对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双方互不负责。

  十、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调解、诉讼。

  1、调解:由甲、乙双方就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

  2、诉讼:甲乙双方认为对方有违约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两份。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按印即为生效。

  3、合同如有为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书面修正。

  甲方:乙方:

  (盖章) (盖章)

  签约人:签约人:

  日 期:日 期:

买卖合同 篇2

  转让方(甲方A):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转让方(甲方B):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受让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签约后自觉履行不得反悔。

  一、乙方愿意从甲方处购买坐落在S714、S715、S716农村宅基地地块,详见坐标点附图。

  二、甲乙双方确认农村宅基地S714面积为 ㎡,S715面积为 ㎡,S716面积为 ㎡,总面积为 159.52 ㎡(大写)壹佰伍拾玖点伍拾贰平方米。

  三、甲方该农村宅基地出售价为每平方米 元,总价计人民币伍拾伍万捌仟元整(55.8万元),以甲方收条为凭。

  四、甲方须在 年 月 日把该农村宅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建造房屋,逾期(一年)甲方应赔偿乙方总买价100%,逾期(二年)甲方赔偿乙方总买价200%。

  五、乙方建设房屋时,必须按照永顺县规划管理部门的要求建设。必须按照指定的污水、供水、供电接口位置进行设置。若乙方未按要求建设的,乙方需承担一切后果。购买山边地块的,山体护坡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必须按照合同附件1和附件2进行建设,否则相关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强制,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地块面积最终以测量为准,按照以上单价多退少补。

  八、乙方建造房屋时,若遭到有关部门、人员阻止、刁难,迫使乙方停工停料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完善,若参考镇、县相关规定执行,须附上镇、县相关规定。

  十、受让人(乙方)20xx年6月7日承诺书继续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3

  原告(反诉被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住(略)

  法定代表人:刘培炼,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张杰,浙江泰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住(略)

  法定代表人:石维纲,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刘恩,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邹永闯,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为与被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xx年3月29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傅建昌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同年4月11日,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货物申请质量鉴定,在鉴定期间被告撤回鉴定申请。后因被告于同年7月21提出反诉,本院受理被告反诉后,本案转普通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于同年8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张杰、被告委托代理人邹永闯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诉称:原、被告于20xx年9月6日签订购销合同一份,约定由原告提供给被告各种规格的钢材。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提供价值274795.25元的钢材,但被告只支付了部分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尚有货款46177.05元未付。故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立即支付货款46177.05元、违约金5649.92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辩称:原、被告订立合同的实际时间应是20xx年9月1日,同时被告已经付清了全部货款,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现根据20xx年9月6日签订的购销合同,原告应于同月7日前供货,逾期供货一日应按总货款的1%向被告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原告分别于同年9月6日和9月10日向被告提供了价值274795.25元的货物,迟于合同约定的供货期限3天,已构成违约。故向法院提出反诉,要求反诉被告支付违约金8243元,并承担本案反诉费。

  反诉被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辩称:原、被告双方订立合同的时间应是20xx年9月6日,反诉被告实际是在同月6日就交货了,由于反诉原告提出规格不合适,要其他类型的钢材,故反诉被告于同月10日提供了反诉原告所需的钢材。按合同规定是反诉原告带款提货,是反诉原告违约在先,同时违约金每天按总货款的1%计算应属过高。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为:

  一、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原告认为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xx年9月6日,被告认为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xx年9月1日。根据原、被告所提供的合同,双方签订的时间为20xx年9月6日,同时被告在反诉状上也明确认为是9月6日,被告也没有向法院提供证据可以证明是9月1日。故本院确认原、被告所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xx年9月6日。

  二、对原告于20xx年9月6日、9月10日所供给被告价值274795.25元的钢材,被告已付货款多少元?原告认为,被告于同年9月26日付货款100000元,同年11月卖给原告价值6724元的货物,同年12月19日卖给原告价值34950元的货物,20xx年2月7日付货款86944.20元,共计被告已付给原告货款228618.20元。被告认为已付上述款项是事实,但被告已于20xx年9月5日支付了原告210994.82元,并提供了同日银行存根1份,故被告已付清了全部货款。原告认为被告于20xx年9月5日所付的货款是支付以前其他货物的款项,且与本次货物的规格也不一样,与本案没有关联性。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同时间为9月6日,且合同约定了带款提货,故原告的异议成立。对原告于20xx年9月6日、9月10日所供给被告价值274795.25元的钢材,本院确认被告已付货款228618.20元。

  三、反诉被告于20xx年9月10日供给反诉原告的钢材根据合同规定是否违约?反诉原告认为,反诉被告应于9月7日前供货,而其于9月10日供货,逾期3天构成违约。反诉被告提供了价值274795.25元的钢材,故反诉被告应依约支付8243元的违约金。为此向法院提供了双方所签订购销合同1份及9月10日的送货单1份。反诉被告认为,在9月6日送货后,根据反诉原告的需要送了其他规格的货物,反诉被告没有违约。本院认为,根据反诉原告提供的送货单看,反诉被告于9月10日所供的货物与双方所签订合同所需钢材的`规格不一样,且反诉原告收货后在合理期限内也没有异议,应视为对原合同的变更。故反诉被告于9月10日的供货行为并未构成违约。

  通过对上述争议焦点的认定及原、被告双方在庭审中的陈述,本案事实确认如下:

  20xx年9月6日,原、被告双方签订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原告在同年9月7日供给被告约定规格的钢材一批,同时约定带款提货等条款。合同签订后,原告分别于同年9月6日、9月10日按被告所需供给了价值为274795.25元不同规格的钢材,被告在收货后已支付原告货款228618.20元,余款46177.05元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未付。在庭审中,被告对原告违约金5649.92元的计算没有异议。

  本院认为:原、被告间的买卖合同成立并有效。被告在收取原告的钢材后,尚有46177.05元货款未付,现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该款,本院予以支持。被告未按约支付原告货款,已构成违约,对被告逾期支付的货款原告要求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违约金符合法律规定,且被告对原告违约金的计算也没有异议,故本院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5649.92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被告辩称已付清全部货款,依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反诉原告诉称反诉被告构成违约,要求反诉被告支付违约金8234元,无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货款46177.05元、违约金5649.92元,共计54826.97元,此款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二、驳回反诉原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要求反诉被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8243元的诉讼请求。

  本案本诉受理费20xx元,反诉受理费340元,合计2405元,由被告(反诉原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405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湖滨分理处;帐号:1202024409008802968;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 判 长 施 飞

  审 判 员 傅 建 昌

  代理审判员 王 辉

买卖合同 篇4

  立合同人:

  供方:______地址:____市____街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___

  需方:_______地址:____市_____街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____

  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由供方组织生产,需方负责收购下列商品,为保证协商的条款严格履行,特签订此合同,共同遵守。

  1.本合同总产值、具体品名、规格、分期、分批交货计划。

  供方要根据合同要求,组织生产,按时、按质、按量交货;需方也要根据合同要求按时、按量接货,并及时支付货款,不得影响供方的生产。

  2.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数量。

  以供方检验为主,需方配合抽验,如有异议,写出抽验记录,双方签字备查。生产中的质量和保修期出现的问题由供方负责,交货后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由需方负责。

  (1)产品交货前,供方应严格检验,附合格证,装箱单,以示负责。

  (2)抽验,如有不符合标准,有关调换、挑选降价等损失,由供方承担,接受罚则。

  3.产品价格规定。

  根据国家的有关物价政策。按上级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执行,详见附表。对于副品、次品、以及低于标准的,本着合情合理、以质论价解决。

  4.产品交货结算。

  产品实行送货制。供方将货送到需方指定仓库,运费由需方负责,点验入库签章后,当即在需方财会股付款。

  5.包装规定。

  (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执行,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以符合运输规定要求为准绳。

  (2)如因包装不当,在运输中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负。

  (3)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需方查询供方应给予解决。

  6.罚则。

  (1)供方无故延期交货或提供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由此造成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付需方延期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可由双方约定)

  (2)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变更产品数量、质量、品种、规格,包装不符合同规定标准,影响需方销售部分,向供方赔罚金__%.

  (3)由于计划不周,安排不当,或无正当原因造成延期收货付款影响供方资金使用,向需方索赔罚金___%.

  (4)需方中途退货,应付给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违约金及其他损失赔偿额总和应当相当于用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当事人可请求有关机构予以适当调整。

  7.附则。

  (1)如因自然灾害或国家政策、法律变更不能履行合同,应于15日内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解决,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省(市)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规定的有效期结束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一份,副本若干份,送有关部门。

  (3)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修订。在执行中如有争议,报仲裁机关解决。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表

  合同编号: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第_______季度

买卖合同 篇5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二、品质保证:原厂包装、原厂标准。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供方负责送货至需方公司所在地,供需双方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

  五、产品保修责任: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主机保修24个月,人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坏除外,保修期满后供方负责使用原厂配件进行有偿维修。

  六、付款方式:货到当日内支付总额的80%,十日内付清其余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6

  甲方(卖方):

  签订地点:

  乙方(买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摩托车一事,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摩托车型号、单介、数量:

  摩托车品牌:

  型号:

  颜色:

  数量:

  车驾号:

  发动机号:

  单价:

  一、交车方式及验收标准

  1、甲方负责三包,具体按最新《摩托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细则》执行。

  2、乙方收到摩托车当场验收,若有质量问题,立即通告甲方,否则视为货物符合质量标准并已验收。

  二、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同意收到甲方货品后,首付款 结清:

  A:于

  B:于年每月固定偿还元,于年月日前结算清。

  2、乙方不能按上述方式付清货款,该货物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方式收回货物。

  三、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提供的身份证、驾驶证、住址、电话等个人资料真实有效,否则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1、乙方不能按第三款规定向甲方按时支付货款的,则乙方除向甲方清还所有欠款,应向甲方甲方支付滞纳金,其标准为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一计时。

  2、如在规定还款时间内,如乙方未即时还款的由甲方收回乙方车辆,且由乙方承担往返路收回车费用,如甲方收回摩托车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仍旧没有付款的,甲方有权将摩托车拍卖,拍卖得收入归甲方所有。

  3、如摩托车损坏的,乙方同意用家庭中任意财产赔偿归还甲方,其中车款未付清尾款,乙方所购买的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4、如果乙方拖欠欠款,甲方每次到家索要拖欠欠款,按每次补偿甲方。

  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之有管辖权的法律提起诉讼。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或手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授权代表: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家庭担保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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