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

2021-12-18 劳务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务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劳务合同 篇1

  劳务输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劳务派遣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户名: 开户行:帐号: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符合要求的保安人员,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派遣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派遣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_____月_____日起派遣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派遣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 壹 年,试用期 壹 个月。

  2、派遣人员须具备的条件:男性,年龄18岁以上50岁以下,身体健康(符合甲方保安录用标准)。

  3、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甲方的工作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派遣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

  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合同的期限

  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终止。合同期满由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四、费用的支付

  (一)费用的标准:

  实行费用包干制,按每人每月1600.00元标准支付派遣劳务费,每月共计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甲方不再承担其它费用。

  (二)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按月支付,由乙方提供10名派遣人员身份证,以发放工资形式支付派遣劳务费。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 3日后退回乙方,有权要求乙方在3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派遣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甲方出资对派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派遣人

  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四)对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派遣人员索赔,乙方负连带赔偿责任;

  (五)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四)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派遣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派遣人员,乙方应予接

  收并负责处理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派遣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派遣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乙方应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足额相关保险,被派遣劳务人员在派遣期间出现伤、亡、病、残等,由乙方办理的相关保险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派遣人员进行索赔,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2、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若需续签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签订新的合同。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要求派遣足额劳务人员的,超过3天的,按实际天数及人数按每人每天100.00元扣除当月劳务派遣费,连续一个月未能足额派遣劳务人员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2、对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派遣人员,乙方若超过3天未重派合格的劳务人员,甲方有权按每人每天100.00元扣除当月劳务派遣费。

  十一、其他

  1、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负责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20xx年____月____日 日期:20xx年____月___日

劳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1、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20xx年12月1日至乙方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任务)后合同即行终止。

  2、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货物搬运工作。根据乙方专长和工作需要,甲方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安排。

  3、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二、工作时间与报酬

  10日内完成,本次劳动报酬为:1738.00元(大写:壹仟柒佰叁拾捌元整)。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应赔偿乙方在合同中断期间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四、争议处理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公司的劳动协调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载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工商管理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合同 篇3

  工程总承包单位: 四川荣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单位: 中江县力源劳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欧洲花园二期工程

  工程规模: 60000平方米

  工程地点: 中江县回龙路口

  分包范围:实行场内人工包干,以施工图和招标文件确定的工程内容为准。

  2、分包工作期限

  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期限为准。

  3、质量标准

  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4、项目经理

  4.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项目经理。

  4. 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 ,职务:现场负责人。

  5、甲方义务

  5.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5.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5.3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5.4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5.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7、乙方义务

  7.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7.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7.3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7.4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7.5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6乙方应为下属职工办理职工社保、职工福利及各种社会保险,并支付费用;

  7.7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7.8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8、安全施工

  8.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负责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8.2甲方应为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乙方因为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施工现场内需用的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提供使用计划,甲方负责按使用计划及时组织供应。

  8.3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如因甲方现场管理不当导致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9、材料、设备供应

  9.1乙方在接到图纸后,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甲方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乙方。如质

  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

  9.2乙方应与甲方项目都密切配合,搞好材料节约工作,如出现浪费材料现象,甲方项目部有权予以书面警告直至罚款。

  10、劳务报酬

  10.1本工程采用固定劳务报酬,共计¥2500000.00,大写人民币 贰佰伍拾万元 整。 10.2劳务报酬的支付

  甲方收到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后,按劳务报酬总额占工程总造价比例向乙方支付。

  10.3本合同劳务报酬(依据现有施工图确定,结算时按实进行调整)。

  10.4甲方与乙方达成的劳务报酬支付方式,不得作为乙方向下属作业人员支付工资的依据,乙方应按有关法规及时支付下属作业人员工资。本工程若发生拖欠工人工资等劳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概与甲方无关。

  11、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甲方提供给乙方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乙方,保证工程需要。

  12、施工变更

  l2.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项目经理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

  12.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困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12.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2.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13、施工验收

  13.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与发包入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当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损失。

  14、施工配合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都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5、其他

  15.1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时,按拖欠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日万分之四的资金占用费。

  15.2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应向甲方支付500元/天的工期罚款;

  15.3违约责任: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除赔偿守约一方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守约一方支付本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15.4争议: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和解、调解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5.5合同解除:

  (1)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本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15.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双方履行合同义务完毕付清劳务报酬后终止。

  15.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江县力源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荣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姓名_____性别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系某某公司(明确公司名称)会计人员,在甲方利用业余时间兼职从事会计劳务工作。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共同决定建立兼职劳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充分明确这一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二、工作条件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作环境。

  三、工作范围:

  1.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乙方代理甲方进行一般的建帐,建制和记帐、算帐、报帐、办理甲方各项纳税事宜。

  2.做好各类纳税报表,凭证及帐册,每年年底之前做好各类综合报表,年鉴报表等各种财务所需帐目凭证,保证甲方正常营业,并顺利通过税务审计以及甲方年检;

  3.甲方遇到查帐或审计,乙方应予以配合,就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等作出解释。

  4.完成甲方交付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为乙方安排财务会计工作,分配任务;并检查乙方的工作情况。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会计资料必须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应当真实,合法,准确,并应配有专人负责日常收支和原始凭证的保管工作。

  3.甲方按照约定劳务报酬及时足额的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负责妥善保管好甲方的相关财务单据,原始凭证和资料等。

  2.在提供劳务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自行承担人身安全责任。

  3.为甲方提供会计、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使甲方在合法合理前提下,享受税务政策,提高经济利益。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各项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凭证,账簿及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5.乙方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声誉的活动,严禁泄漏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有关财务数据,若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者财务数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金额为三个月劳务报酬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劳务报酬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劳务报酬每月为________元(人民币)。

  七、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1.乙方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职务,合同自行解除。

  2.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内,乙方辞职,须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金额为三个月劳务报酬的违约金。但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提供劳务报酬时,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不受提前通知的限制。

  3.乙方提供劳务不符合要求或者乙方违反工作纪律或违背职业道德,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协议。

  4.甲乙双方无论因何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协议,乙方均应立即办理工作交接、归还甲方财、物等离职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乙方离职时应按规定交还公司用品等,直到离职手续完成为止,公司才发放最后一次劳务报酬;如离职时没有完成归还甲方财、物等离职手续而离开,甲方有权在不违反公布及可公开获悉的法律、法规的原则下,扣除乙方相应的劳务报酬。

  八、其他

  1.乙方的人事档案仍由原单位管理,甲方不负责处理与乙方人事档案有关的任何事宜。

  2.因甲乙双方之间建立的关系是兼职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因此甲方不承担社会保险缴纳义务。

  3.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均与甲方无关。

  4.双方如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年月日 日期:年月 日

劳务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邮编: 乙方: 地址: 邮编: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派遣船员服务于甲方“ ”轮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确认按下列条款履行本合同。

  一、船员配备

  (一) 乙方派遣的船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按交通运输部JT20xx-93《海船船员体检要求》的标准体检合格; 2. 符合STCW78/95公约中关于船员有效证书和安全值班的要求; 3. 持有主管当局规定的适合从事远洋运输业务相应的各种有效证件; 4. 所有船员均须具备甲方认可的海上任职资历,并能胜任甲方船舶的工作要求;

  5. 接船船长、轮机长、大副、电机员必须具有新造散货船接船经验,其他重要职务船员(水手长、机匠长以上)原则上应具有同样经验;必须保证至少两名驾驶员持有效GMDSS操作员证书;机匠或水手中至少保证有一名持有效焊工证且能熟练操作的兼职铜匠。

  (二)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所有与派遣船员任职有关的证书有效、齐全、真实、合法。

  (三)甲方将实施相对固定的船员板块管理。甲、乙双方共同研究确定板块内船员,已确定人员原则上只在板块内进行调换。

  (四)甲方应与船员及时签署雇佣协议,乙方派遣船员的派遣期限具体根据甲方与船员之间的雇佣协议确定。

  二、船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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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船舶主要技术资料》,并确保该船已经有权检验机构及相关主管机构认定处于正常适航状态,悬挂 国国旗。

  (二)甲方要对船员进行SMS培训。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计划,分期分批派员到船,尽快熟悉本船的技术特点,按照计划完成接船任务。

  (三) 乙方派到甲方船上任职的船长或大副须有经过ISPS规则培训的证书和相关记录。且在甲方船上任职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船舶保安计划等相关规定管理船舶、人员及货物等。

  (四) 乙方所派船员应按甲方规定对设备进行操作和维护,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委托公司报告并报送甲方。甲方应为乙方所派船员在船开展维修保养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船员调配管理

  (一) 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现有在船和后备船员作为甲方接受乙方派遣船员的基础。在船船员职务提升,需凭船舶推荐信,经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后可接任高一级职务。上述船员需调整时,经双方协商,由甲方在乙方船员中挑选合适船员作替补;若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适当调整板块骨干船员,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二) 船员调配程序采取填表预配和审核的办法。乙方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将预派的和预公休的船员名单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审核,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提出调整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的建议及时调整配员,并经甲方同意。

  (三) 船员应按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要求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在国内港口(不含港、澳、台地区)上船交接班,避免发生因调配疏忽造成船员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班。若因船期发生变化或改靠它港,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指示船员返家或留驻某地待命或赶赴它港上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标准按甲方规定执行。

  (四) 船舶增减人员或定编发生变化需经甲方同意。若船员漏船,乙方应尽快补员,以确保正常营运。

  (五) 船员在船服务期内,因病、伤、残、亡等原因需要更换时,须经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并改派与合同签定时双方确认的同等素质船员,所发生更换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船员管理和教育

  (一) 船员派出前的管理教育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加强对船员派出前的教育及派出后的跟踪管理。对抵国内港口的甲方船舶,乙方应适当派员上船了解情况,及时处理船员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船员的思想工作。

  (二) 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应被视为甲方雇员,在船应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管理,严格执行甲方建立的安全检查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消极怠工或拒绝工作,影响正常营运。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权派员上船检查船员在安全生产、维修保养及遵纪守法等各方面的工作;有权按其体系文件规定对船员的职责履行情况、业务技术能力等进行检查、考核和跟踪指导。

  (三) 乙方船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船员如有违纪违规者,甲方或船长应提出事实根据,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后通知乙方, 甲乙双方及时磋商寻求一致的调整解决办法。

  (四) 乙方船员因倒卖、吸毒、贩毒、赌博等及其他违反港口法规而被罚款,责任和费用均由船员本人负责。

  (五) 甲乙双方赋予船舶领导充分的船员管理权限,支持其工作。船舶领导应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大胆管理、监督落实船员的岗位职责,不得放弃管理责任。

  (六)甲乙双方应加强联系,交换意见,及时通报船舶动态和船员管理情况,全面了解船员思想情况,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船员管理工作。

  五、船员的各种保险和劳动保护

  (一) 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棉衣、雨衣、雨鞋、工作手套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负责发放。劳保用品的使用管理应遵守其有关规定。

  (二) 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应负责为乙方船员向保险机构投保。

  (三) 乙方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发生伤、病、残、亡,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负责向保险机构索赔。从保险机构得到的伤、亡赔偿金(包括事故处理费及相关善后处理费用),需扣除甲方代垫的相关费用。如乙方船员所得理赔额高于现行有效的中国及事故发生地国家相关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的理赔标准,则甲方或甲

  方委托公司不再承担经济及社会责任。

  六、船舶航行区域

  如船舶即将进入或已经进入保险人规定的战争或战争危险区域、高危传染病疫区时,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应为船员投保特别险并应尽快通知乙方和船员,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教育和说服船员服从调度。

  七、合同的终止和仲裁及修改或补充

  (一)若因不可抗力而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责任协助乙方将船员安全遣返。

  (二)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解约的,应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另一方。

  (三)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 年。期满前3个月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的,合同期再自动顺延 年,以此类推。派遣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配员情况另行商定并自首批船员登船之日起计算。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华洋海事中心 代表: 代表:

  (签章)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船员劳务派遣合同范本【4】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方将承建的 工程劳务分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三、工程总金额: 元

  四、工程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质量等级:

  六、工程款支付:开工一月后付 万元,其余待工程完工后 付清。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达到特殊工种持证率100%,技工持证率85%,平工持证率60%。

  八、分包工程质量必须全部合格,质量要求须由甲方现场项目部质监负责人按国家所规定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验收和签发。

  九、分包工期:乙方进场后按项目下达的生产工期施工,每延长一天,罚款 元,以此类推。

  十、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等有关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纳,并向乙方出具纳税证明。

  十一、临时设施水、电费由 方承担。

  十二、乙方必须与农民工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十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工资,工资发放应编制工资表,并将签字发放后的工资表报甲方项目部备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若在此前提下仍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分包工程完工交验后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现场代表: 分包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7

  甲方: (付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收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介绍客户给甲方,帮助甲方销售商品支付给乙方劳务费事宜订立本协议书,以共同遵守。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介绍符合甲方要求的客户,并协调甲方和客户间的贸易关系,力争促成甲方与购货方成交;

  2、在甲乙双方签订该协议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公司的公司性质、注册地、工商登记等基本资料或者个人身份证件、住址、联系方式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3、乙方须保证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条款下允许操作此类中间业务的公司或者个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所介绍客户给甲方,并促成甲方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与本次销售有关的客户信息反馈给甲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与商品交易有关信息与客户磋商业务;

  5、甲方根据乙方与客户达成的价格确认后正式对外签约,并负责合同执行等相关事宜;

  6、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私自与购货方联系;

  7、甲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按时全额支付给乙方劳务费。

  二、劳务费确定

  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务费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元。

  三、支付时间

  销售执行完毕后,或在甲方收到购货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应支付乙方的劳务费支付给乙方。

  四、支付方式

  乙方提供税务机关认可,且甲方可以接受的全额劳务费发票,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向乙方支付本协议规定的劳务费,汇款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应尽到足够的保密义务,确保双方之外的第三人不知悉本合同及相关的条款。

  六、纠纷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而产生的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之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内,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八、合同生效、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履行完毕,自行失效。如果乙方未能促成甲方与客户之间签定合同且正式成交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劳务费,本协议失效。

  九、其他事项

  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合同 篇8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见附件)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 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二)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四)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1、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五)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故甲方每月10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

  (六)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七)因甲方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甲方按照劳动法相相关规定执行;

  (八)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九)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的工厂医疗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并且作为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二)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四)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五)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七)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向劳务人员索赔,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八)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十)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或实习生的意外险费用;

  3、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

  (二)费用的标准:

  1、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2、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实习生的 万元额度的意外险保费,按每人一份年交额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3、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

  ①每人每月 元;

  ②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 收取。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10日前将(二)项中1、2、3款规定的费用以转账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甲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睢宁县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等权利。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疑义,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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