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

2021-03-15 劳务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务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劳务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公司《关于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管理暂行规定》。甲方决定将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给乙方,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劳务施工项目内容范围如下:

  该工程项目施工蓝图中所有砖、石砌筑及抹灰分项工程;钢筋制作、绑扎分项工程;模板制作、安装分项工程;脚手架搭设作业。

  二、本合同期限:

  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工程质量标准:

  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确保优良。

  四、劳务管理费的上缴及付款方式:

  1、上缴标准:该工程项目劳务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万元整,由乙方上缴,如乙方能达到按该项目部与建设方所签订的合同中的质量、进度要求,则甲方按管理费的____%返回乙方作为奖励。

  付款方式:上缴劳务管理费按___次付清,即主体完工前付___%,装修完工前付____%。

  五、甲方的职责:

  1、甲方提供相关的证件及资质,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工伤事故。

  六、乙方的职责:

  1、全面履行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与_________________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并承担该合同条款中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2、确保所有分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达到项目部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如达不到则按管理费的____%进行处罚。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可另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经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完工,双方结清劳务管理费后失效。

  甲方:

  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劳务合同 篇2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XXX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天津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

  1.6 合同价款:本工程造价¥金额大写:第二条 工程期限

  2.1 全部工程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日开工。

  2.2 全部工程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日竣工。

  2.3 全部工程总日历天数

  2.4 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三条 工期延误与工期奖罚

  3.1 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到来之前提前五天,向甲方书面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和理由。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书面答复乙方。甲方同意延期要求或三天内不予答复,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理由不充足,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3.2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在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应及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时限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3.3 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3.3.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3.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3.3 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沙等需处理时。

  3.3.4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供应材料,甲方未按时拨付工程款及甲方代表签认同意给予顺延的情况。

  3.3.5 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气飞行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五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4 工期奖罚。根据工期定额标准双方约定的工期完成日期,工程提前或延误的奖罚费用,双方应拟订如下条款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清理场地,修复现场干道,保证运输畅通。

  4.2 将施工所需水、电源、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双方商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3 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4.4甲方在开工前

  4.5 组织设计院、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并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4.6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并承担有关费用。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施工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按双方约定日期,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计划。

  5.2 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与甲方,甲方应在 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即可认为已经批准。

  5.3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5.4 已竣工程在验收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系乙方责任由乙方负责修复,系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5.6 严格执行我市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

  第六条 价款支付与调整

  6.1 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按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三日内甲方按工程合同造价 %,计人民币元,支付给乙方。

  6.2 工程进度款按天津市关于工程进度款拨付办法的规定。

  6.3 合同价款的调整。在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调整。

  6.3.1 甲方同意的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减。

  6.3.2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6.3.3 双方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6.4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拨付工程款时,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付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 天内仍不能按要求支付

劳务合同 篇3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聘用单位) 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 年, 聘期满前壹个月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待遇与奖惩:

  2、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为: 元。

  3、考虑到医疗风险及工作的持续、稳定,每月扣除50元作为保证金,聘用期满后双方交接无异议一次退还。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科室)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在本所连续工作时间长短自定,报所财务备案。

  6、正式聘用期内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正式职工相同。

  7、聘用期内对所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所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三、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体聘用部门负责安排。

  2、及时按相关标准向乙方兑现工资及奖惩资金。

  3、聘用期内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为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同时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等费用兑现。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对财物、信息等特殊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参照本条款。

  4、对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备查,同时协助指导乙方办理具体手续(医生、技师由医务科,护士由护理部,其他人员由所办 公室协助指导)。

  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辞职,无故提出辞职者,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项交接 工作,交接后30日内领取相应工资等报酬,但保证金不再退还。

  2、试用过程中有意继续聘用者,须在聘用期内积极办理好各种变更注册和登记手续,利于聘用期工作的开展。

  3、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4、工作时间同本所在职职工,除法定的节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的,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本院请假制度办理,根据具体时间扣除相应工资。 未经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内按旷工对待,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聘,当月工资奖金及全部保证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扣除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原单位的工作关系及其他关系,并保证这些关系不会影响其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

  7、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工作用品带回家使用,或未经甲方同意将其转借、馈赠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担相应后果,必要时甲方单方面解聘,扣除保证金。

  五、违约责任:

  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终止于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过期补签者不计入连续聘用期限。

  七、合同签署与争议:

  1、具体程序为:

  (1)部门负责人提出聘用申请及人选建议;

  (2)医务科、办公室按所需条件认可;

  (3)所务会讨论决定聘用;

  (4)乙方将毕业证、执业证、身份证复印件交医务科或办公室;

  (5)甲方具体部门负责人与乙方商定工资标准并签字认可;

  (6)所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连同乙方各种证件复印件留甲方人事处备存,其余由甲方具体部门、乙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各方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各方应首先选择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效可考虑由仲裁机构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负责人、乙方各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邮编: 乙方: 地址: 邮编: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派遣船员服务于甲方“ ”轮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确认按下列条款履行本合同。

  一、船员配备

  (一) 乙方派遣的船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按交通运输部JT20xx-93《海船船员体检要求》的标准体检合格; 2. 符合STCW78/95公约中关于船员有效证书和安全值班的要求; 3. 持有主管当局规定的适合从事远洋运输业务相应的各种有效证件; 4. 所有船员均须具备甲方认可的海上任职资历,并能胜任甲方船舶的工作要求;

  5. 接船船长、轮机长、大副、电机员必须具有新造散货船接船经验,其他重要职务船员(水手长、机匠长以上)原则上应具有同样经验;必须保证至少两名驾驶员持有效GMDSS操作员证书;机匠或水手中至少保证有一名持有效焊工证且能熟练操作的兼职铜匠。

  (二)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所有与派遣船员任职有关的证书有效、齐全、真实、合法。

  (三)甲方将实施相对固定的船员板块管理。甲、乙双方共同研究确定板块内船员,已确定人员原则上只在板块内进行调换。

  (四)甲方应与船员及时签署雇佣协议,乙方派遣船员的派遣期限具体根据甲方与船员之间的雇佣协议确定。

  二、船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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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船舶主要技术资料》,并确保该船已经有权检验机构及相关主管机构认定处于正常适航状态,悬挂 国国旗。

  (二)甲方要对船员进行SMS培训。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计划,分期分批派员到船,尽快熟悉本船的技术特点,按照计划完成接船任务。

  (三) 乙方派到甲方船上任职的船长或大副须有经过ISPS规则培训的证书和相关记录。且在甲方船上任职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船舶保安计划等相关规定管理船舶、人员及货物等。

  (四) 乙方所派船员应按甲方规定对设备进行操作和维护,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委托公司报告并报送甲方。甲方应为乙方所派船员在船开展维修保养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船员调配管理

  (一) 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现有在船和后备船员作为甲方接受乙方派遣船员的基础。在船船员职务提升,需凭船舶推荐信,经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后可接任高一级职务。上述船员需调整时,经双方协商,由甲方在乙方船员中挑选合适船员作替补;若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适当调整板块骨干船员,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二) 船员调配程序采取填表预配和审核的办法。乙方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将预派的和预公休的船员名单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审核,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提出调整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的建议及时调整配员,并经甲方同意。

  (三) 船员应按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要求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在国内港口(不含港、澳、台地区)上船交接班,避免发生因调配疏忽造成船员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班。若因船期发生变化或改靠它港,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指示船员返家或留驻某地待命或赶赴它港上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标准按甲方规定执行。

  (四) 船舶增减人员或定编发生变化需经甲方同意。若船员漏船,乙方应尽快补员,以确保正常营运。

  (五) 船员在船服务期内,因病、伤、残、亡等原因需要更换时,须经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并改派与合同签定时双方确认的同等素质船员,所发生更换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船员管理和教育

  (一) 船员派出前的管理教育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加强对船员派出前的教育及派出后的跟踪管理。对抵国内港口的甲方船舶,乙方应适当派员上船了解情况,及时处理船员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船员的思想工作。

  (二) 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应被视为甲方雇员,在船应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管理,严格执行甲方建立的安全检查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消极怠工或拒绝工作,影响正常营运。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权派员上船检查船员在安全生产、维修保养及遵纪守法等各方面的工作;有权按其体系文件规定对船员的职责履行情况、业务技术能力等进行检查、考核和跟踪指导。

  (三) 乙方船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船员如有违纪违规者,甲方或船长应提出事实根据,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后通知乙方, 甲乙双方及时磋商寻求一致的调整解决办法。

  (四) 乙方船员因倒卖、吸毒、贩毒、赌博等及其他违反港口法规而被罚款,责任和费用均由船员本人负责。

  (五) 甲乙双方赋予船舶领导充分的船员管理权限,支持其工作。船舶领导应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大胆管理、监督落实船员的岗位职责,不得放弃管理责任。

  (六)甲乙双方应加强联系,交换意见,及时通报船舶动态和船员管理情况,全面了解船员思想情况,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船员管理工作。

  五、船员的各种保险和劳动保护

  (一) 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棉衣、雨衣、雨鞋、工作手套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负责发放。劳保用品的使用管理应遵守其有关规定。

  (二) 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应负责为乙方船员向保险机构投保。

  (三) 乙方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发生伤、病、残、亡,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负责向保险机构索赔。从保险机构得到的伤、亡赔偿金(包括事故处理费及相关善后处理费用),需扣除甲方代垫的相关费用。如乙方船员所得理赔额高于现行有效的中国及事故发生地国家相关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的理赔标准,则甲方或甲

  方委托公司不再承担经济及社会责任。

  六、船舶航行区域

  如船舶即将进入或已经进入保险人规定的战争或战争危险区域、高危传染病疫区时,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应为船员投保特别险并应尽快通知乙方和船员,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教育和说服船员服从调度。

  七、合同的'终止和仲裁及修改或补充

  (一)若因不可抗力而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责任协助乙方将船员安全遣返。

  (二)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解约的,应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另一方。

  (三)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 年。期满前3个月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的,合同期再自动顺延 年,以此类推。派遣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配员情况另行商定并自首批船员登船之日起计算。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华洋海事中心 代表: 代表:

  (签章)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船员劳务派遣合同范本【4】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5

  试用期如何规避风险

  1.试用期也要签劳动合同

  试用期的前提是劳资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存在于劳动合同期限中。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前先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试用期。

  2.不能只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包括劳动期限和试用期限,但不能只约定试用期。

  3.不能超标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4.不能重复约定试用期

  不管什么原因,企业再次招用该劳动者时(不管隔了多少年),均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

  5.试用期工资不要低于法定标准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三者不一致时,取其中最高的那个标准;

  企业可进一步细化公司岗位,制定更详细的职位等级和工资层级,并在劳动合同中只约定基本工资、奖金和效益工资应当通过对其绩效考核按月或季度确定,以避免试用期工资过高。

  6.试用期也要为员工缴纳社保

  按照社会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只要员工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企业就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五险。

  7.试用期内也要给员工医疗期待遇

  8 .试用期内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满足相关条件,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违纪违法,因病,工作等;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要有充分证据。

  9.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定程序

  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制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送达劳动者。

  10.小心预防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损失

  慎重决定;如果确实要在试用期内提供专项培训等特殊福利的,可采取提前转正或签订服务期协议。

  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如何规避风险

  1、不要拖欠和克扣工资

  除一下集中情况之外,扣减工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职工因个人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生产任务,并非身体问题等所致,单位可扣减其工资,扣后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并造成单位损失的,单位每月扣减工资比例必须小于该职工月工资的20%;

  职工请事假,按照缺勤一天扣一天的工资计算;

  职工请病假,按照缺勤一天扣一天的工资计算;

  职工请病假,按照病假工资发放,可以扣减其绩效或生产性奖励; 单位代扣的费用(如个人所得税、社保等)。

  2.正确应对“支付令”

  3.不要违反“最低工资标准”

  4.不要强迫或变相强迫加班

  5.严格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以各项工资的综合作为基数;

  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员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第3号)规定,以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和174小时进行折算;平时延时加班:150%;休假日:200%;节假日:300%。

  6.依法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7.劳动合同变更要符合法律规定

  8.用人单位变更事项不能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9.企业分立或合并后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解除劳动合同时如何规避风险

  1.尽量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事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具体协商----就达成一致的事由和条件签订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履行协议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2.当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时怎么办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给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需遵循解除预告期(试用期提前三日,非试用期提前三十日);

  若劳动者的工作并不是不可代替的,或者说劳动者即使马上离职也不会对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的影响,企业应尽快与其办理交接工作。

  3.尽可能降低劳动者“自动离职”带来的损失

  在规章制度里规定“连续旷工XX天属于擅自离职”同时规定对旷工和擅自离职等的处理程序。

  4.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时怎么办?

  5.怎样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必须有明确并且经过公示的录用条件;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满后不得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 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6.怎样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必须制定出具备法律效力(内容合法,程序合法,经过公示)的规章制度,并在规章制度当中明确界定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形。 对于要求员工通常必须做到的规章制度条款,可以制成员工守则,便于员工学习,掌握和执行;

  留有员工严重违反规定的证据,如员工本人签字的检讨,惩处单等,建立并完善日常书面行文制度和档案保管制度,尤其是有关违纪事件的资料更应妥善保管。

  7.怎样以劳动者“严重失职”解除劳动合同

  关键在于严重失职有无对造成公司重大损害,通常由内部规章制度规定。

  8.怎样以劳动者“有双重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约定或者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禁止同时雨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将此作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9.怎样以劳动者“有欺诈行为”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行之有效的入职审查制度,并且适当运用知情权的法律规定。让应征者作真实性声明和承诺,并签字确认,一旦发现员工有虚假信息,即可以此为据行使单方解除权。

  10.怎样以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劳动合同

  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劳动者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刑;判决属于生效判决;

  11.怎样以劳动者“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性别:

  出生年月:

  护照号码: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工资帐户:

  工资帐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配套法规,为保障甲方、乙方合法的劳动关系,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书。甲方向乙方说明了用工单位的用人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条件、职业危害及其后果、社会保险、规章制度等情况,乙方已认真阅读本合同书,同意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及工作地点

  本合同期限:乙方愿意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从20xx年 月 日起,为期 个月。如有续约,由双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的工作地点:

  本合同的货币单位: ,汇率按兑 人民币固定计算。

  二、生产(工作)任务

  1、甲方根据用工单位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工作地点在

  2、乙方同意并服从用工单位所安排的岗位、工种、工作;用工单位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3、乙方必须按照用工单位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的责任制的要求,保证按质按量地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生产(工作)条件

  1、用工单位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用工单位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用工单位制订的劳动安全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有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任。

  四、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办理乙方的体检、护照、签证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2、甲方提供给用工单位的派遣人员(乙方)应具备如下条件:

  1)年龄为18- 周岁,熟练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管理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经体检合格)的派遣人员,乙方的专业技术能力要尽可能满足用工单位要求。

  2)甲方必须安排和组织乙方参加健康体检、出境培训,若体检或培训不合格,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3、甲方向用工单位保证乙方办理手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参加罗马尼亚的安全培训,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罗马尼亚工作期间,若因自身原因被遣送回国或自己申请回国的,其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交纳用工单位为其办理的工作准证、安全准证、保险费用等相关费用以及来罗马尼亚交通费用后才准以回国,其回程机票由乙方自己承担。

  3、乙方来到罗马尼亚后,需将护照、工作准证等证件交给用工单位统一保管。若乙方回国,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用工单位并获得用工单位批准,方可领取护照回国。

  4、乙方在罗马尼亚期间,需服从用工单位的统一管理。

  5、乙方须严格执行用工单位的施工工艺,正确操作施工设备和工具。如果乙方在工作当中发生人为的质量事故,用工单位将根据有关质量管理条例,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和评估后,对乙方进行扣除一定工时的处罚,严重的将追究乙方的责任。

  6、乙方须严格遵守用工单位有关安全规范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条例。如果乙方违反工地有关安全规范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条例时,用工单位将根据有关安全管理条例,对乙方进行扣除一定工时的处罚,事态严重的将根据有关法律追究乙方的责任。

  7、乙方在罗马尼亚工作期间不得做出有损中国人形象的行为,并自觉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

  1、计时工单价:用工单位每月及时为乙方进行结算,结算时间与用工单位内部结算时间相同。用工单位于工作地每月日将 元/人及时支付至乙方工资帐户。用工单位给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不得滞后。用工单位不能按期支付派遣人员工资,以及用工单位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工单价: /每月, 等岗位工种),工作小时为 小时/天。其日工资标准为月工资/30.5天。用工单位不能按期支付派遣人员工资,以及用工单位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若乙方工作能力突出,用工单位可根据工程现场施工组织管理的实际需要将乙方提拔为组长或班长,具体事宜由甲、乙及用工单位三方另行协商。

  4、工时数量的计算:按乙方抵达工作地点进行指定的工作开始至停止工作为止计算,但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时间。

  六、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乙方享受与用工单位正式职工同等的工地作业劳保待遇,享有按人员比例参加用工单位评选先进的权利,先进人员奖金额与用工单位正式职工相同。

  2、在乙方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安排的前提下,用工单位将按每人每月工资发给乙方。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工作,则在计算工资时须扣除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无法正常工作小时数的工资。

  3、乙方因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为一个月,停工医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用工单位按每天 支付病伤假补助。若超过一个月,经当地医院证明不能胜任罗马尼亚工作的,由用工单位负责将乙方送返中国西安,用工单位提供返回机票,其他费用及后续费用安排由甲方负责。由此给用工单位带来的办理工作准证损失,用工单位按照乙方已工作月数进行分摊后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4、乙方因工负伤经医院证明不能继续工作的,在治疗期间由用工单位按照每月 支付其病假工资,若超过三个月仍不能工作,甲方应负责将乙方送返国内,用工单位提供返回西安的机票。

  5、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最高保额每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

  币 元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受益人为投保人。若乙方在保险期内因工遇有工伤、人身意外,用工单位负责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所得赔偿金在扣除用工单位为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后的剩余部分交给乙方或其亲属。甲方及用工单位不再另外承担其它一切费用。

  6、合同期间如乙方发生病故或意外身亡,遗体由甲方协助用工单位按所在国有关法例处理,如火化处理,骨灰及遗物则由甲方负责托送到乙方家属手上,并协助家属处理好善后事宜。

  7、合同期满经双方及用工单位协商同意就地延期的情况下,乙方为用工单位在罗马尼亚工地连续工作满个月后,乙方可申请探亲假,报用工单位批准,由用工单位根据工地生产任务情况安乙方休假,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用工单位安排。用工单位负责乙方获准探亲假的路费(由工地至西安往返)。

  七、劳动纪律

  1、用工单位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并依法实施。

  2、乙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和用工单位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用工单位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罚。

  4、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安排合理的工作,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消极怠工以及罢工行为,否则按违约处理。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变更、续订和解除

  1、本劳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本劳动合同在有效期间内因生产经营工作发生重大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解除劳动合同。

  3、本劳动合同临近终止期间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续签劳动合同。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违反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的;

  3)不服从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的或以各种理由逃避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

  4)泄漏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5)在合同期间内以病、事假、工伤、长假等为由从事第二职业的;

  6)被开除、除名、辞退、劳动教育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工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考核仍不能上岗或经用工单位调整工作仍不能担任或不服从安排的;

  3)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及用工单位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务合同 篇7

  聘用单位:(以下为甲方)

  受聘人员: (以下为乙方) 身份证号码:

  xx幼儿园因工作需要,聘用 为本园 班

  幼儿教师,担任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聘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单位应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聘用乙方在幼儿园工作。

  (2)甲方应每月按时支付工资。

  (3) 甲方组织安排受聘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进修等活动。

  (4)甲方保证受聘人员享受有同类人员同等的学习、民主管理、政治荣誉等权利。

  受聘人员的义务职责:

  (1)遵纪守法,遵守聘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2)学习业务,钻研技术,努力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聘用单位的义务职责:

  三、受聘人员劳动报酬:聘用期间月工资 元。因为是小小班,教师工资根据幼儿人数收费情况而定最高工资与其他三个班的民办教师工资持平,幼儿人数达到30-40人,不达这个标准的,按人数比列计算工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受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所规定的条件的;

  2、受聘人员违法违纪或违反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1),屡次迟到,或旷工一天以上,或需长期请假;

  (2),品行不正,造成不良社会效果;

  (3),工作不负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4),恶意终止合同。

  3、受聘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1),保教质量差,不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情节严重;

  (2),体罚幼儿,情节严重;

  4、聘用单位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5、由于自然因素或者社会因素而发生了双方当事人无法预料或者虽可预料但无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劳动合同可以终止;有公办幼儿教师补充时本合同一定终止,自行解除,不再是本园的教师。

  五、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都应遵守合同,不得擅自违约。如需中途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协商解决。未经协商同意,违约一方应给对方赔偿损失。

  六、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终止后如工作需要又本人能胜任工作的可以续聘签订合同。合同不得涂改否则失去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并受到法律保护。

  八、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聘用单位(盖章): xx中心幼儿园

  受聘人员(签章):

  法人代表(签名、章)

  xx中心幼儿园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8

  用人单位: (简称甲方) 劳 动 者: (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用工内容:甲方雇佣乙方为甲方的工程施工作业人员,乙方为甲方的电力工程(包括安装、人力运输等)进行施工作业。

  二、用工期限:甲方对乙方的雇佣为 工程施工的临时性用工。雇佣期限在 月以内。

  三、劳动报酬:乙方被甲方雇佣期间,工作地点由甲方指定,甲方有工作任务时乙方无条件参与工作,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按乙方的实际工作日计算,工资为每天( )元整。若甲方没有工作任务时,乙方不参与工作,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报酬。

  四、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五、用工要求: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和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的指挥,严格按照电力行业安全规范、质量管理措施、工程安全措施及组织措施进行施工,确保工程的安全施工和工程的质量。

  2、如乙方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工作规定等或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安全事故,乙方应负全责。

  3、如发现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

  六、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平等、实事求是、互谅互让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雇佣期满,结清所有费用后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签字)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9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 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为 年。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乙方根据甲方工作要求和安排,担任 职务,并保证按照甲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具体劳务内容和岗位。

  第三条 乙方应参加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务安排的培训、学习,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提供劳务。

  乙方提供劳务期间,应当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乙方出现任何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均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第四条 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按每笔业务给乙方结算劳务报酬佣金,标准为

  1、网站建设项目:1000元以下的合同订单,每笔按合同金额40%的标准计提报酬佣金;1000元以上的合同,每笔按合同金额50%的标准计提报酬佣金;

  2、网站优化项目:乙方签单时应和甲方进行事先沟通每个关键词的价格。乙方签单后,甲方按照合同金额的20%给予结算报酬佣金;

  第七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自行终止:

  一、 本协议期满的;

  二、 乙方服务的项目合同终止或提前终止的;

  三、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四、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五、因本协议签署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的,需提前 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前,乙方应在 日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均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 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二条 依据本协议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前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在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尾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 章)

  法人代表: 当事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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