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性别: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合同。
合同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定期三年。
第二条、工作岗位、内容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2、乙方应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种、岗位,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生产(工作)任务;
3、乙方的生产(工作)任务为:和公司的相关工作。
4、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工作制,每天工作9小时。
2、乙方的所有假期必须由部门主管领导批准。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支付时间为每月 15 日,工资报酬的标准为日工资制。
3、乙方第一年工资待遇元/月,第二年工资待遇元/月,第三年工资待遇元/月,合同期满后工资待遇双方协商。
4、甲方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违背当地政府的最低工资规定。
5、甲方应当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6、其它提成或绩效工资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当制定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内部规章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乙方要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3、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
2、本合同中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应即终止执行。约定的条件应在本合同约定事项中写明。
第八条、劳动合同变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
(1)、甲方转产、调整生产(工作)任务的;
(2)、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5)、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王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所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
②、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见附件《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卫生责任状》)
第十一条、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第一款、第三歉、第四款约定解除本合同时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照国家规定给子乙方经济补偿的;
(5)、违反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造成
(6)、甲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乙方造成损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舍中约定,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劳动争议处理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条本合同中乙方的各种待遇如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规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附件《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卫生责任状》已经双方确认,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附件一、《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确保甲方的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如下补充协议:
1、乙方所应聘的工作为甲方之特殊岗位,乙方必须有长期在甲方工作的思想观念,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单方擅自提出辞职,或以任何名义长期请假;
2、甲方为提高特殊岗位员工的业务水平,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岗位的需要,为其提供带薪专业学习、培训之机会,学习、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
3、乙方入职以后享受与甲方其他员工同等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为其解决后顾之忧;
4、凡甲方给乙方相应业务培训,享受公司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的,乙方必须根据本人所在的岗位,在甲方工作不得低于叁年,在此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辞职;
5、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在甲方工作叁年的,须向甲方支付经济赔偿金即:乙方在职期间甲方支付的工资,学习、培训费,住宿费,交通费以及甲方为其缴纳的各种保险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
6、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经过双方共同协商,经甲方同意认可。否则作为单方违约处理。
7、本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有同等效力。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联系方式: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社会保险个人编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生效。
二、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或从事以下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不超过四小时,自_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止 ,每周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五、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小时___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时间为每月上半月_________日,下半月_____________日。
六、甲乙双方约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办法:
七、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为乙方提供以下劳动保护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因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可能,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须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九、甲乙双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
十、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支付的小时工资低于苏州市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十一、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签名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
签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 篇3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相比《劳动法》增加了“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合法的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并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它的基本内涵应当包括以下方面:
(1)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主体合法,即当事人必须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是指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或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依法成立,必须有被批准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劳动关系权利义务的能力,以及承担经济责任的能力;个体工商户必须具备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是指必须达到法定的最低就业年龄,具备劳动能力。任何一方如果不具备订立劳动合同合同的主体资格,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违法。
(2)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目的合法,是指当事人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宗旨和实现法律后果的意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就业,获得劳动报酬;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使用劳动力来组织社会生产劳动,发展经济,创造效益。
(3)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合法,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具体的权利与义务的条款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工作内容、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以及劳动安全卫生等多方面的内容,劳动合同在约定这些内容时,不能违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4)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与形式合法。程序合法,是指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步骤和方式进行,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具体方式是先起草劳动合同书草案,然后由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协商一致后签约。形式合法,是指劳动合同必须以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并对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追究责任,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2、公平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增加“公平”为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是要求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及劳动合同内容的确定上应体现公平。公平原则强调了劳动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劳动合同内容的约定,双方承担的权利义务中不能要求一方承担不公平的义务。如果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内容显失公平,那么该劳动合同中显失公平的条款无效。如因重大误解导致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对同岗位的职工提出不一样的工作要求,对劳动者的一些个人行为作出限制性规定等,对于劳动者,显失公平的合同违背了劳动者的真实意愿。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
3、平等自愿的原则
(1)平等,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当事人是以劳动关系平等主体资格出现的,有着平等的要求利益的权利,不存在命令与服从的关系,任何以强迫、胁迫、欺骗等非法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均属无效。这一原则赋予了双方当事人公平地表达各自意愿的机会,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必须出自双方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愿,是在充分表达各自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而达成的协议。这一原则保证了劳动合同是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独立作出决定的;劳动合同内容的确定,必须完全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符合。采取暴力、强迫、威胁、欺诈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4、协商一致的原则
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劳动合同订立的有关事项,应当采用协商的办法达成一致协议。这一原则是维护劳动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这条原则重点在“一致”,只有通过协商达到统一,才能真正体现平等自愿的原则。如果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劳动合同就不能成立。
5、诚实信用的原则
诚实信用,是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都应遵循的原则。《劳动合同法》增加“诚实信用”为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表明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诚实,双方为订立劳动合同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与履行劳动合同时,必须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体现诚实信用,互相如实陈述有关情况,并忠实履行签订的协议。当事人一方不得强制或者欺骗对方,也不能采取其他诱导方式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而接受对方的条件。有欺诈行为签订的劳动合同,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在国外,雇员隐瞒重要事实,即使双方已经签订劳动合同,雇主也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没有相应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在明确了以欺诈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同时,对当事人存在这种情形的,允许另一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
总之,订立劳动合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订立劳动合同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刑法上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存在的差别主要在于二者的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犯罪主体系国家工作人员,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系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
1、挪用公款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至于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营利,有的出于一时的家庭困难,有的为了赞助他人,有的为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成立。
2、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资金罪。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总之,二者主要区别在于主体不同,一个是国家工作人员,一个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由于刑事案件均由检察院侦查起诉,因此,建议当事人聘请专业的刑事律师,以便获得法院较轻的量刑。
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
保险合同与其他合同一样,其订立过程往往是一个反复要约(协商)的过程,最终达成协议,即一方(通常是保险人)作出承诺,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及时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本文就介绍了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保险合同订立程序
1、填写投保单。保险人为了业务上的需要,印好各种单证备用。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向保险人索取单证并如实、完整地填写其想得到相应保险险种的投保单。
2、将投保单交付投保人。投保人在认可保险人设计的保险费率和保险条款的前提下,将保险单交付给保险人,便构成了要约。
3、保险人承诺后合同成立。保险人经过对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进行必要的审核,没有其他疑问的,通常表示接受并在投保单上签章,构成承诺,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买房子签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房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不单要耗费大量金钱,还要在买房的过程中仔细选择,在签合同的时候还要认真审阅,那么在买房子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签合同注意事项一:开发商五证
买房签合同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签合同注意事项二:是否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
签合同注意事项三:查验开发商预售证及有关证明文件
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签合同注意事项四: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签合同注意事项五: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
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签合同注意事项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签合同注意事项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签合同注意事项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签合同注意事项九: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这里指的违约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签合同时哪些是事情是不能忽略的呢?
1、签合同时.预售合同上的房号楼栋一定要是预售范围内的;
2、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依据国家规定的质量问题判断标准,确定是否出现质量问题,并约定维修期限、条件等。
销售合同签订有什么注意事项
签订销售合同是营销员在营销活动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销售合同的签订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合同签订的好坏,关系到企业的兴衰。那么销售合同签订有什么注意事项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1、注意对货物的信息进行明确约定
——在销售合同中,作为供方,应注意对供货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
1)名称(品名)、型号、品种等表述应完整规范,不要用简称。
2)规格应明确相应的技术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大小、长度、粗细。
3)花色,如红、黄、白要表述清楚。
4)供货的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应当规范,一般采用公制计量。
2、应注意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明确约定
——作为销售方,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及货物特性将质量标准与需方约定明确:
1)如参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等应在中明确约定标准的名称。
2)如果是参照企业标准,应注意该企业标准应为已依法备案。
3)凭样品买卖的,双方应对样品进行封存,并可以对样品的质量予以说明。
4)双方对货物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也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3、应注意对货款的支付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
4、应注意对质量检验时限进行明确约定
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即在限定时间内如需方未提出质量问题,则视为检验合格。同时,在机械设备的销售中,同时建议约定需方在质量检验(验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产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对此后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责任。
5、应注意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
1)延期付款责任: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根据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
2)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过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法院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买受人。
6、其他事项
企业可以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对产品包装要求、包装物回收、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装卸货责任、商业秘密保守、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并尽可能保障作为销售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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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与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那么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有哪些呢?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的了解。
订立原则
一、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二、协商一致原则。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三、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四、等价有偿原则。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注意事项
普通员工签订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
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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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篇4
劳动法并没有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在实践活动中,采用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即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违约金。但是,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些地方性法规规定了违约金限制,如北京地区便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 在本案中,用人单位约定三万元的违约金过高,小王可以要求减免。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辞职权。
为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劳动自由权,《劳动合同法》规定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只有特殊情况才能约定违约金,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了培训协议的或者那些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约定了竞业限制协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类似小王的情况,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小王约定违约金的,即便是双方在劳动合同中载有违约金条款的也是无效 然而,对于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不仅限于支付违约金,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而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还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第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第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第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
所以,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应当履行相关义务,以免由于行使权利不当而惹祸上身。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不辞而别、擅自离职等行为,都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典型。其实,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只要履行相关的义务,也是可以充分保障自己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 定 代 表 人:XXX(签字)
乙方(劳动者)姓名:XXX_
居民身份证号码:XXX_
户籍所在地:XXX区(县)_______街_______乡(镇)________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 试用期为____月(日)。
二、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1)严重违纪、触犯法律;
(2)丧失劳动能力;
(3)其他或公司或个人存在不可抗力等问题出现时。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
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在XXX__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 排, 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二、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上月全月工资。
三、劳动报酬具体金额和支付办法口头商定。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具体办法参阅公司规定。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计工时制度,工时以天计算,均每天8小时。
二、乙方延长工作,做假休补偿;乙方因技术不熟练、工作安排不到位等情况而延长 工时,不给予补偿。确实加班者,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加班 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四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 方享有应有的社会保险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者不享受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补助待遇。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第五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 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 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和操作规程。
四、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但因个人不遵循 操作规程而造成失误者,个人负全责。
五、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 方实行管理和实施奖励与负奖励。
六、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 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实操中,合同确实不适合双方履行,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2)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
第七条 本合同解除、终止与续签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或实习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担当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标准工作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8)甲方在有关部门确认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甲方依据(5
8)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本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
一、二款规定的;
(2)乙方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本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3)乙方丧失劳作能力的;
(4)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甲方(公章):XXX 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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