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2021-03-14 劳动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_______为周期,总工时___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___元/月;试用期满工资_______元/月(_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___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_______(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八、本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违约情形及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调解及仲栽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对仲栽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 篇2

  合同制职工是指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用人单位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77号文件和国务院令第99号的规定,通过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项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所使用的职工。包括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单位的全部职工。

  招聘方: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行政)简称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制职工)简称乙方

  甲方招聘职工,按有关规定,已报请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

  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或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没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项工作的时间为期限的合同,应注明“本合同无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为届满期限”。)

  第二条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_________个月(或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试用期限的长短,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无规定的,由招聘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确定。)

  第三条职务(或工种)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_________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第四条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为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时间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

  (二)乙方享受的岗位津贴和奖金待遇,与同工种固定职工相同。

  第六条生活福利待遇

  (一)补贴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费补贴、粮食补贴、取暖费补贴等与固定职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与固定职工相同。工作满一年以上需要探亲的,可享受_____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时间)的探亲待遇,工资照发,路费报销。

  (三)特保儿费:乙方享受特保儿费与固定职工相同。

  第七条劳动保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劳动保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乙方患病、伤残、生育等待遇以及养老保险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第九条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职工一样的权利,如参加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参加党、团组织和工会的权利等。

  (二)订立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在担任领导职务以后,如职务是有任期的,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领导任期的情况下,可以将合同期限视为领导职务的任期;如果职务是没有任期的,可以视为改订没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坚持出勤、积极劳动,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十条教育与培训

  甲方应加强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教育,根据工作和生产的需要进行业务、职业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变更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劳动合同: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已经修改;

  3、由于甲方单位严重亏损或关闭,停产,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或由于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了工作任务,性质;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况除外:

  1、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单位内工种之间,机构之间);

  3、发生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调动、调换订立没有一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的工作;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国家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双方议定条款不得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解除劳动合同,除因乙方违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管理章程的规定被开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外,甲方应按规定发给辞退补助费和支付路费。

  (三)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按规定办理解除手续。甲方应按规定将解除合同的情况报告有关机关核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辞退乙方,除应发给辞退补助费和路费外,应偿付给乙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二)甲方违反劳动安全和劳保规定,以致发生事故,损害乙方利益的,应补偿乙方的损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职业技术培训费,并偿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处理固定职工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主管机关或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报主管机关,劳动合同管理机关(本合同如经公证,则应交公证处留存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3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借调合同等等。劳动合同形式一般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劳动合同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1)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种: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协议。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续订合同,延长期限。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阅的,没有期限规定的劳动协议。劳动者在参加工作后,长期在一个企业等用人单位内从事生产或工作,不得无故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得无故辞退。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的工作岗位。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以劳动者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来确定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以完成某项科研,以及带有临时性、季节性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存续期间建立的是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要加入劳动单位集体,遵守劳动单位内部规则,享受某种劳动保险待遇。

  我国劳动法就是按照劳动合同的这一分类标准,将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为了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特别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避免用人单位只使用劳动者的“黄金年龄”。

  (2)按照劳动合同产生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种:

  1、录用合同,它是指用人单位在国家劳动部门下达的劳动指标内,通过公开招收、择优录用的方式订立的劳动合同。录用合同一般适用于招收普通劳动者。目前,全民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劳动合同的特点是:用人单位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劳动者;应招者根据用人单位公布的条件,自愿报名;用人单位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劳动者;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合同,也叫聘任合同,它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向特定的劳动者发聘书的方式,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合同。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招聘有技术业务专长的特定劳动者。如企业聘请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

  3、借调合同,也叫借用合同,它是借调单位、被借调单位与借调职工个人之间,为借调职工从事某种工作,明确相互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借调合同一般适用于借调单位急需作用的工人或职工。当借调合同终止时,借调职工仍然回原单位工作。

  (3)按照劳动者一方人数的不同来划分,劳动合同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个人劳动合同,一般是由劳动者个人同用人单位签订;另一种是集体合同,一般是指在中外合资企业中,由工会代表劳动者集体同企业签订的合同。

  (4)按照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的不同,劳动合同可划分为:全民所有制单位劳动合同、集体所有制单位劳动合同、个体单位劳动合同、私营企业劳动合同和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等。

  (5)按照用工制度种类的不同,劳动合同可分为:固定工劳动合同、合同工人劳动合同、农民工劳动合同、临时工(季节工)劳动合同等。

  劳动合同的形式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方式。劳动合同的形式一般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两种。书面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将协议的内容用文字形式固定下来,并经双方签字,作为凭证的合同。口头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口头承诺即告成立,不必用文字写成书面形式的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其目的在于用书面形式明确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议务,以及有关劳动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事项,便于履行和监督检查,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便于当事人举证,也便于有关部门处理。

劳动合同 篇4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河南博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飞

  注册地址: 郑州市二七区淮南街22号院19号楼东1单元8层北1号

  经营地址: 郑州市二七区淮南街22号院19号楼东1单元8层北1号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

  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

  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至本工作任务结束终止。工作任务为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郑州市二七区淮南街22号院19号楼东1单元8层北1号 。

  第四条 乙方应达到甲方工作要求 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标准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

  小时。甲方安排乙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按照国家和公司规定执

  行。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每月 15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 元。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

  第八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有月生活费为 400 元或按 政府有关规定 执行。

  五、 社会保险

  第九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四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八、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九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 章)乙方:(盖 章)

  法定代表 (签字或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鉴证机关(盖 章)

  鉴证时间: 年 月日

  劳 动 合 同 变 更 书

  经双方协商同意,对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甲方:(盖 章) 乙方:(盖 章)

  变更时间年月日

  签证机关:(盖 章) 签证人:(盖 章)

  签证时间: 年 月日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 工会或员工代表) 乙方( 企业)

  员工人数 : 人 企业性质 :

  协商首席代表 : 协商首席代表 :

  姓名 : 姓名 :

  职务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协商代表人数 : 协商代表人数 :

  代表产生方式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 增强合作共事 , 促进企业发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及深圳市有关法规,规章 , 经协商一致 , 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工会是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 , 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本合同由工会 ( 员工代表) 代表员工与企业签订。

  第三条 甲乙双方依法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 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五条 本合同依法生效后 , 对企业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劳动合同

  第六条 本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由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经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标准,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八条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应当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 企业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员工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员工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企业与员工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第十一条 企业或者员工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 , 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 , 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三章 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本企业实行 工资制度。

  第十三条 本企业实行 工资支付形式。

  第十四条 本企业员工月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的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第十五条 本企业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 日(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发放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发放。

  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员工工资。

  第十六条 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 为基数。

  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

  第十七条 员工病假,非因工负伤的工资支付办法

  第十八条 员工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期的工资支付办法

  第十九条 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

  第二十条 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企业员工工资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 %。

  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一条 本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按下列条件,标准处理相关事宜 :

  ( 一) 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保证员工每周休息 日;

  ( 二) 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 , 特殊工种特殊情况的安排 : 。

  第二十二条 本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 , 严格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并依下列要求处理相关事宜 :

  ( 一) 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点理由 , 确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数 ;

  ( 二) 与甲方或参与加班的员工协商 ;

  ( 三) 乙方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时间不超过(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甲方和员工应当给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员工依法享受的带薪休假以及本集体合同约定的其他假期 : 。

  第五章 保险福利

  第二十四条 企业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员工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企业可以根据经济效益情况 , 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企业根据经济效益情况 , 逐步发展并改善员工的文娱设施, 膳食,交通,住房等条件。

  第六章 劳动安全与卫生

  第二十七条 企业依照法律, 法规及规章 , 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二十九条 企业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员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三十条 企业对在 工种(岗位)的员工定期作专项体检。

  第三十一条 员工在劳动过程中 , 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第三十二条 对于危害员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 , 工会有权代表或支持员工予以抵制。

  第三十三条 发生员工伤亡事故 , 或出现危及员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 , 企业应当及时处理 , 并在24小时以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 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三十四条 企业禁止安排女员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五条 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三十六条 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三十七条 企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三十九条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 , 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制度 , 制订培训计划。员工必须接受职业培训 , 提高劳动技能。

  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员工培训经费,列入成本开支。员工培训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条 企业对员工进行的职业培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十二条 根据实际情况 , 企业需要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当事人双方可以签订(培训协议) , 订明培训时间,地点,专业,费用,培训后的服务期,违约责任等事宜。

  第九章 集体合同的期限,履行及争议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 , 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 , 双方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同意变更修改条款内容的 , 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程序重新协商,并将变更修改后的内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五条 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四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 ,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 , 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 , 依规定执行 ; 无规定的 , 双方应进行集体协商 , 签订补充条款 , 并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 , 双方应举行集体协商 , 重新签订集体合同。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 自审查登记完成之日起生效。送达15日内审查机构未提出异议的 , 本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 另一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6

  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 完成之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 (A、劳动合同期为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B、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2个月;C、3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6个月;D、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或期限不满3个月的,无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工作地点在 。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变更乙方工作地点。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变更其工作岗位:

  1、根据甲方经营管理的需要变更岗位的;

  2、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调整岗位的;

  3、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或绩效考核情况需要调整岗位的;

  4、乙方因患病、休产假导致原工作岗位被其他员工替代的;

  5、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岗位的。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第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本企业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实行月工资制,乙方第一年每月基本工资为 元。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变更其工资标准:

  1、乙方岗位发生变更调整的;

  2、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需要调整的;

  3、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或绩效考核情况变化的;

  4、其他情况确实需要调整工资标准的。

  第八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九条 甲方未安排加班,乙方自愿加班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加班报酬。

  第十条 非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若乙方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则甲方只支付生活费。

  第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的,甲方不必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

  五、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法律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企业自身情况,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自觉遵守。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第十三条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全额赔偿。

  六、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 根据乙方的申请,由乙方自行购买社会保险,甲方将社会保险单位应承担部分以现金的形式和工资一起支付给乙方。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十六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

  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九条 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规章制度违法,损害乙方利益的;

  4、因欺诈、胁迫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手段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年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应当妥善移交工作及掌管的甲方物品,以此作为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及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的条件。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不办理解除或终止合同证明,不办理离职手续:

  1、给甲方造成损失未承担的;

  2、违约金未支付的;

  3、工作未交接的;

  4、掌管有甲方物品未交还的;

  5、负责的货款未收回的

  6、其他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合同书》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第四条 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七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三、劳务报酬

  第八条 甲方次月11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_______元/月。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80%-90%或双方约定。标准不得低于_______元/月。

  四、劳动纪律

  第九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奖励和惩处。

  五、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条 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务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五)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六)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提供的劳保用品、工作用餐。

  七、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因主观过错违反本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的,将按下列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因严重违纪、严重失职而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未按约定办妥交接、离职手续的情形均视为违约,造成甲方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乙方发生上述违约情形的,应按本人壹个月的收入作为甲

  (二)乙方因违反《岗位职责》,无论故意还是过失,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乙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过错对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因违反劳动合同及企业的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向本单位工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___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___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乙方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与甲方发生的劳动争议必须以合法形式予以解决。乙方不得借故闹事、破坏正常的工作秩序、停止进行工作或履行职责。如果乙方以劳动争议为理由停止进行工作或履行职责的,将视为旷工,给予书面警告或严重书面警告。如果乙方以劳动争议为理由借故闹事或者破坏正常工作秩序的,将视为严重违纪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九、其他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规章制度执行,企业没有规定的,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条 本合同所称的“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是指“国家、______省、______市政府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不得代签或涂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

  甲乙双方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终止后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条件下商议续签。

  二、合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工作时间及节假日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因工作性质,每周实施单双休交替带薪休假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则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二)其它节假日按照国家法定假日休假(如五一,十一等),过年期间可享受公司给予的7天带薪休假(如遇特殊情况可共同商议)。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形式执行。

  1、基本工资

  元月岗位工资

  元月工龄工资

  元月交通补助

  元月餐补

  元月全勤奖

  元月提成奖惩社保补现

  元月。

  2、每月技术提成根据当月所填《每日工作进度表》计算,业务提成根据当月参与业务情况以及项目结款情况而定;

  3、每月奖惩根据当月实际发生计算;

  4、每月社保补现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计算。

  (二)其他形式:

  1、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甲方每月____日发放员工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及有关福利待遇

  1、经双方协商,甲方每月向乙方发放养老保险、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金

  元,由乙方自行到相关机构办理社会保险。若因乙方未及时足额办理社会保险而造成损失的,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自担。

  六、劳动合同中的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____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____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责任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公司禁止任何人私自拷贝客户信息、资料、方案、打印资料带出公司,否则视为盗窃行为。一经发现即时开除,剩余的一切经济数目,视为自动放弃。由此给公司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对公司名誉造成损坏,公司将用法律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三个月基本工资为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 30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____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十、劳动合同的调解及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决不服的,可在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9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确认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_,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第五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照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履行职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工作。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每周工作______日,每日工作___________小时;

  2、以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工作时间,折算平均每日工作______小时,累计每周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第七条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应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方式,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1、按小时计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标准为每小时______元;

  2、按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计酬,标准为______元/ (日/项)。

  第十条 甲方按______(日/周/)支付乙方工资,工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五、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三条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四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甲、乙双方

  协商一致同意变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被废止或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合同终止甲方依法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九、特别约定

  第十八条 乙方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不得影响本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三日内,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

  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二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并执行,乙方确认已充分阅读甲方规章制度并愿意遵照执行。第二十三条 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住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

  十、劳动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劳动合同的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10

  1问题的提出

  [案例]20xx年7月22日,熊某、马某与重庆市某煤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7月23日开始上班,8月起参加了工伤保险。同年8月20日被告在重庆煤炭职业病医院进行体检,检查结果显示本人身体健康。20xx年9月11日,熊某被诊断为尘肺一期。20xx年4月8日向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质疑,经专家鉴定,20xx年8月20日在重庆煤炭职业病医院检查所摄X光片,非熊某、马某本人所摄。煤业公司为此以熊某、马某入职时以欺诈手段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要求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1]在这个案例中如果熊某、马某入职时确有以欺诈手段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导致该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劳动关系是否成立或者有无效力?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和第28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及法律后果,第28条也仅仅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并没有明确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关系的效力问题,笔者将对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关系的效力问题进行分析。

  2劳动合同无效与劳动关系效力的关系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法律关系以双方存在实际用工关系为前提;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缔结的用以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劳动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意的结果。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我们所说的劳动合同一般是指书面的,而不是口头的。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外在表现形式,劳动关系需要劳动合同来体现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但事实上有劳动合同并一定存在劳动关系,有劳动关系也不一定签订了劳动合同,二者并不要求同时存在。因订立劳动合同过程存在瑕疵而无效,是否对劳动关系的效力产生影响呢?

  2.1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无效的法律后果只规定了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劳动法》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这与《合同法》中无效合同的法律规定一致。上述规定是我国现行劳动法律制度中处理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对比《合同法》中处理无效合同法律后果的规定,显得十分不足,劳动法没有对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双方的法律关系如何处理作进一步的说明。

  2.2劳动合同无效与劳动关系效力的关系分析

  实践中出现不少像本案中熊某、马某的状况,因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欺诈行为致使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却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用工关系,这种劳动关系将如何认定呢?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不应当再考虑劳动关系成立与否的问题,而应当考虑劳动关系是否有效。因为劳动关系是一种事实行为,从用工之时起就已经建立,既然已经建立了,那么就没有必要再讨论成立与不成立的问题,而应当考虑其效力问题。在劳动法中仅有对劳动关系建立的表述,对因劳动合同无效中劳动关系的效力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仅从劳动关系的产生原因来看(自用工之日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使在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只要有用工的事实行为,双方的劳动关系还是存在的,劳动者仍然可以依法请求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然后依照劳动法进行维权。若双方签订了有效的劳动合同,但是未实际履行,即没有产生事实上用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2]这样看来,劳动关系的效力似乎与劳动合同的效力无关。

  3确认劳动关系无效的必要性及建议

  目前的合同中,双方签约时一方存在欺诈行为,根据现行的合同法理论,不管是撤销还是确认无效后,都产生合同自始无效的法律后果,双方之间被视为从订立劳动合同之时就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在劳动关系中,用工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已经发生了,你不可能否认劳动者没在用人单位上班的事实,既然上过班肯定就存在劳动关系,所以才出现了劳动法中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而劳动关系有效的结果。但是劳动合同法为什么没有规定劳动关系无效呢?[3]就本案而言,笔者认为主要从三点考虑:

  第一,从保护弱者的角度出发,员工作为弱势群体,只要新的用人单位同意与之建立劳动关系,先前的用人单位的责任及法律风险自然转移到新的用人单位,无论是员工故意欺诈还是无意隐瞒,劳动关系都应当有效。

  第二,从公司管理角度出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承担的先合同义务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强化了用人单位在此过程中应尽的注意义务。熊某在进入煤业公司时,单位就有义务对该工人入职体检、面试等进行考查,如果单位出现了审查不严,责任理所当然由单位自己来承担。

  第三,从社会和谐角度出发,对工伤保险基金而言,即使熊某不到重庆市某煤业有限公司上班,之前所在的单位为其参加工伤保险仍然要对两人患尘肺承担责任,也就是说,熊某在本案中并没有损害国家的利益。就算熊某以欺诈手段参保(即之前的单位没有参加保险),但是从社会和谐以及保护劳动者利益角度考虑,仍然要认定劳动关系有效,使劳动者获得保险赔偿。但是笔者认为,这种考虑片面强调对劳动者的保护,一方面严重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助长社会不良风俗,严重破坏了人类长期以来建立起来的诚实信用原则,从而会造成更多的社会矛盾。笔者建议用立法的方式明确规定劳动关系可以被确认无效。在劳动合同法加入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前自始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关系无效。主要理由有三:首先,劳动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关系,带有一定的人身性质,这种性质好比婚姻法中的无效婚姻,但是由于建立时的违法性,法律可以对其效力予以否定。[4]其次,劳动关系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理论,这种行为可以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或变更。最后,劳动关系确认无效是对劳动合同法的一种完善,能够强化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诚实信用度,建立一种良好的社会秩序。

  参考文献:

  [1]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20xx年永法民初字第07599号民事判决书和第07598号民事判决书(即重庆市永兴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诉熊心兵、马科金劳动合同争议案).

  [2]徐志强.欠缺书面合同的劳动关系法律补正———以“用工”为研究基点展开[J].理论导刊,20xx(3):99-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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