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2021-03-11 劳动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 篇1

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将承担以下法律风险:

  未签合同根《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签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未签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

  《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未签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

  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必须签,应该签。签了有利于企业规避法律风险,有利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应聘门卫):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临时门卫。为了切实维护双方的权益,认真履行双方的义务,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聘用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资福利待遇: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2、制订健全的工作制度规范乙方。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聘乙方:

  (1)乙方违纪、违法,不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制度。

  (2)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工作随便,不履行岗位职责,在甲方区域内外造成不良影响。

  (4)乙方违反门卫职业道德规范。

  (5)因其他原因无法胜任岗位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使用甲方提供的工作和居住设施。

  2、乙方需保证自身健康,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

  (1)负责工作期间甲方大门的守护、关开、早晚落锁,坚持晚上睡在门卫室。

  (2)负责工作期间来人来客的询问与登记。注意传达各种相关的信息和排查安全隐患的人、动物、交通工具。

  (3)保管好门卫室的财产。不经过甲方允许,不得借给他人使用;门卫室不得堆放私人杂物。

  3、甲方要求对外保密的材料、事情要做好保密工作。

  4、乙方在工作期间应注意保障自身安全,非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发现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权提出与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为了确保甲方正常的工作秩序,乙方须在正式与甲方解除聘用关系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发乙方的当月工资。合同期未满,乙方因特殊原因需中止合同不再受聘,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合同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中学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根据自愿报名,公开竞争,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自签约之日起,聘用乙方为甲方的教师。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时间为 年(自二00 年 月 日起至二00 年 月 日止。试用期 月)。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长期合同。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给乙方与甲方其他在编在职教职工同等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2)、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3)、根据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作报酬,并根据内部有关规定,保证乙方享受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满工作量的福利待遇不低于00元/年。

  (4)、养老、失业、医疗等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如有违反,甲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理。

  (2)、乙方享有参与学校办学、教育、教学,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权利。

  (3)、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有关法规规定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满勤满量。

  (4)、乙方接受甲方根据内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要求进行的考核,乙方必须达到合格以上的标准。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常规和教学常规,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维护甲方的的声誉。

  (6)、乙方不得从事有偿家教。

  (7)、乙方擅自中途解除、终止本合同后,五年内不得到其他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及与教育教学相近的工作。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因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终止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6)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又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者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

  (7)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按照国家规定乙方经甲方同意考入高等院校深造以及经甲方同意调出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相关工作条件的。

  4、如果甲、乙双方要解除、终止本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无故违反本合同条款或擅自解除、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支付拾万元违约金给守约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码: 。

  甲、乙双方于年月 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于 年月 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二、甲方支付乙方款项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因甲乙双方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工资、补偿金、赔偿金、加班费、其他劳动报酬及福利,该笔款项支付完毕,甲乙双方不再存在任何其他劳动争议。

  三、乙方承诺不再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与甲乙双方劳动争议有关的补偿金、赔偿金及任何其他索赔、费用。

  四、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字后二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有关部门(原所在部门、财务、行政等)办理完工作交接、物品归还、账务交接等事项(见《离职审批表》)。

  五、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六、乙方办理完各项交接之后,甲方向乙方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七、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备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订立合同

  双方:

  招聘方:_________(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行政)简称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合同制职工)简称乙方。甲方招聘合同制职工,按有关规定,已报请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

  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或_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年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没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项工作的时间为期限的合同,应注明“本合同无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为届满期限”。)

  第二条 试用期限试用期限为_________个月(或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试用期限的长短,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无规定的,由招聘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确定。)

  第三条 职务(或工种)甲方聘请乙方担任_________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第四条 工作时间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第五条 劳动报酬(一)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为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时间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二)乙方享受的岗位津贴和奖金待遇,与同工种固定职工相同。

  第六条 生活福利待遇(一)补贴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费补贴、粮食补贴、取暖费补贴等与固定职工相同。(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与固定职工相同。工作满一年以上需要探亲的,可享受_____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时间)的探亲待遇,工资照发,路费报销。(三)特保儿费:乙方享受特保儿费与固定职工相同。

  第七条 劳动保护_________。(乙方的劳动保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乙方患病、伤残、生育等待遇以及养老保险办法_________。(本条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第九条 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要求(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职工一样的权利,如参加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参加党、团组织和工会的权利等。(二)订立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在担任领导职务以后,如职务是有任期的,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领导任期的情况下,可以将合同期限视为领导职务的任期;如果职务是没有任期的,可以视为改订没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坚持出勤、积极劳动,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十条 教育与培训甲方应加强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教育,根据工作和生产的需要进行业务、职业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变更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劳动合同: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已经修改;3.由于甲方单位严重亏损或关闭,停产,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或由于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了工作任务,性质;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况除外:1.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2.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单位内工种之间,机构之间);3.发生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的短期停工;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调动、调换订立没有一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的工作;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_________。(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国家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双方议定条款不得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解除劳动合同,除因乙方违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管理章程的规定被开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外,甲方应按规定发给辞退补助费和支付路费。

  (三)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按规定办理解除手续。甲方应按规定将解除合同的情况报告有关机关核准。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辞退乙方,除应发给辞退补助费和路费外,应偿付给乙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二)甲方违反劳动安全和劳保规定,以致发生事故,损害乙方利益的,应补偿乙方的损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职业技术培训费,并偿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_____元。(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处理固定职工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主管机关或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报主管机关,劳动合同管理机关(本合同如经公证,则应交公证处留存一份)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三)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公司

  住所地:

  电话: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学历:

  家庭地址:

  电话: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章 声明条款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体声明如下:

  (一)甲方声明如下:1、甲方为依法登记的、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甲方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3、甲方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负责完全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声明如下:1、乙方确保向甲方提供的与应聘有关的材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户籍证明等)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否则,视为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2、乙方承诺其应聘时未患有不适合本工作岗位的疾病;否则,视为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其他法律关系,否则,视为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4、乙方保证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5、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共10页,当前第4页12345678910

  第二章 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条 甲、乙双方自愿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乙方另行订立协议,特别约定服务期。如该服务期超过本合同的固定期限,则视为对本条款的变更,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合同至服务期期满时止。

  (二)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情形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即行终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三条 试用期

  (一)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____ 个月。

  【谢恒律师注: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以下情形出现,即视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1、乙方的条件与甲方招聘简章、招聘广告中的职位要求不相符。

  2、乙方在试用期内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累计超过 天的;

  3、乙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者隐瞒应当告知甲方的重要信息;

  4、乙方未通过试用期绩效考核的;

  5、在甲方提出要求的十五日内,乙方未能在提供相关资料,致使入职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无法办理。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部门,担任_______职务,工作地点为: 。

  乙方具体的工作职责为:1、

  第五条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临时性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期限不超过1个月),该临时性调整不视为对乙方工作内容的变更。

  第六条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七条 乙方不能通过甲方的绩效考核的,视为乙方不能胜任本岗位(工种)工作,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或对乙方重新进行培训。

  第八条 甲方有权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升、降乙方的职务,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九条 乙方若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十条 本合同期内,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任职、兼职其他用人单位的职务,亦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甲方同类产品、从事甲方同类业务。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

  (1) 乙方每日具体的工作时间为: ;

  (2)乙方每周具体的工作日为: ;

  2、不定时工时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综合计算工时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年、半年、季或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

  第十二条如因生产(工作)需要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甲方应事先与乙方协商并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必须经甲方书面的要求或确认,否则视为乙方自行加班。乙方自行加班的,无权要求甲方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五条 甲方定期将乙方的通勤记录(含加班记录)汇总成表,并由乙方签字确认。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记录以该通勤记录表的记载为准。如对通勤记录表的记载有异议,乙方必须自收到通勤记录表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视为乙方完全认可通勤记录表的记载。

  第十六条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带薪假期待遇,及相关政策福利。

  第五章劳动报酬(税前)

  第十七条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该劳动报酬由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

  第十八条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

  第十九条乙方试用期满后(无试用期则为入职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方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每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实际业绩考核情况核定。乙方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基本工资为准。

  2、计件工资。劳动产品单价标准为 元/件。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为:

  第二十条 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和乙方的个人表现和业绩发放奖金,奖金的具体数额由甲方自行确定。

  第二十一条 乙方当月的劳动报酬由甲方在次月的 号足额支付(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如对劳动报酬有异议,乙方应当自劳动报酬发放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视为乙方确认甲方已完全结清劳动报酬(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等)。

  第二十二条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婚丧假期间、产假期间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第二十三条 乙方因私请假期间,甲方不支付工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甲方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乙方病假工资;医疗期满后,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甲方仍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乙方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甲方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六条 乙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的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人透露。共10页,当前第6页12345678910

  第二十七条 甲方有权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八条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的,或者因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劳动报酬中作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六章保险福利待遇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足额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三十条 因乙方的原因致使社会保险无法办理或缴纳的,乙方自行承担法律后果。甲方因此被公权机关行政处罚的,有权就经济损失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三十一条 合同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病假按法律规定及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法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十三条 甲方根据法律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防护用品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如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工作,甲方应依法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三十四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 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之前,甲方已明确告知其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安全操作规程、应当进行的防护措施等。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报告制度。乙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七条 甲方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未成年工、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八章 劳动纪律

  第三十八条 乙方必须遵守的劳动纪律以法律规定及甲方规章制度为准。本合同签订时,对于甲方现行的规章制度,乙方已详细阅读,并签字确认。

  第三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四十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分。

  第九章 保密条款

  第四十一条 根据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该《保密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视为对本合同相关内容的变更。

  第四十二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履行甲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中的约束甲方和/或甲方员工的保密义务。

  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条所指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一)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原料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共10页,当前第7页12345678910

  (二)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管理经验、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三)其他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信息。

  第四十三条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泄露本章节所约定的及与甲方签订专项合同所约定的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或者使他人利用甲方商业秘密从事同类业务,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章 竞业限制

  第四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可签订《竞业禁止协议》。该《竞业禁止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视为对本合同相关内容的变更。

  第十一章 知识产权

  第四十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执行甲方任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开发的发明创造、作品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培训教材、技术指导书等作品、技术秘密或者经营秘密,其权利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的利用或允许他人利用上述发明创造和作品等。

  第四十六条 乙方应当依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四十七条 乙方在退职退休或离职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在甲方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及作品,其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

  第十二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四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四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五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乙方首先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甲方协商一致的,无权要求甲方给付经济补偿金。

  第五十一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给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被证明不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 元以上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乙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甲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乙方订立或变更合同的;

  视为欺诈成立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被查实向甲方提供虚假或伪造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明等)

  2、乙方在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以及其他对工作有严重影响的疾病,未治愈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达到所担任岗位的绩效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达到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 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 因防止污染搬迁的;

  (五)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阅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五十四条 若乙方的情形符合以下法律规定的情形,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健康检查的,或乙方在疑似职业病诊断、观察期;

  (四)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五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双方有服务期约定的除外。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依据本条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五十六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二)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使乙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劳动合同免除甲方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导致合同全部无效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乙方因本条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甲方书面告知理由并出示相关证据材料。

  第五十七条 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符合以下法定情形的,甲方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办完工作交接手续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法律规定执行。

  (一)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五十六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向乙方首先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五十二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五十三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本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

  (二)乙方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解散、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责令关闭的;

  (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五十九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日内与甲方指定的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二)乙方交还自己所使用、保管的甲方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三)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第六十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 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二)自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提前30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三章 损害赔偿

  第六十二条 乙方为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生产和经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甲方的业务预期利益损失等)。

  第六十三条 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据法律规定赔偿。

  第十四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六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章 其他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方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

  相关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一)甲方的送达地址为:

  收件人为: 联系电话为:

  (二)乙方的送达地址为:

  收件人为: 联系电话为:

  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下列“紧急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代为进行和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紧急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任何一方将有关通知、处罚、变更等文件寄到对方上述地址视为已送达。一方的上述地址及收件人信息有变化的,应当自信息变化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六十七条 甲方以下的规章制度:1、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提交的下列资料及信息:1、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八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条款,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劳动合同 篇7

  香阿公路(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同意签定合同如下(甲方负责员工劳动保险):

  1、负责乙方的劳动工资、安全标志服和劳动工具。

  2、负责乙方的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政治和文化业务学习教育。

  3、乙方在被录用期间必须坚持好作息时间,发现迟到或早退,无故旷工者甲方将按段管理制度扣除相关罚款。

  4、乙方上路必须穿着安全标志服,严禁酒后上路。

  5、听从指挥、服从分配,热爱公路养护事业。及时完成道班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

  6、负责列养路段全面养护,科学养护,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上报。

  7、乙方要避免,杜绝一切生产事故发生,树立安全第一的生产意识,在生产期间以责论处,在上下班途中或非上班时间出现的一切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8、乙方在录用不得私自终止合同(合同期为1年政策制度外)在录用期间被辞退或自己不干的(特殊情况除外)甲方有权扣除当月工资和养老保险,安全标志服,劳动工具费。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劳动合同 篇8

  用人单位(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乙方):

  住 址: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使 用 说 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劳动者(乙方)亲自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 ”。

  四、双方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其中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五、劳动合同解除、期满终止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必须将有关的职工用工或终止登记表报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七、本合同适用于全日制用工形式中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八、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九、本合同中关于数字的填写均应使用中文大写。

  十、本合同鉴证或免鉴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十二、劳动合同订立后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将由劳动者本人签名确认的《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在便于职工阅览的场所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五)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婚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

  (七)甲乙双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付清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公负伤或者因公死亡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甲方的规章制度少于三十日的,从其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使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该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 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并经公示或告知乙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该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经甲方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以下费用: 。

  7.在合同期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发生计划外生育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内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依被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项第1条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甲方依照本项第4条、第5条规定终止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八条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续延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项第2条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社区的实际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九、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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