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保障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及电话:_______________
劳动保障卡号:_________________
就业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订立有固定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始,以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期限。
3.以_________为期限。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根据工作要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
乙方应当努力提高职业技能,按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为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每周工作_________日,分别为周_________;每日工作_________小时。
2.以完成_________工作为工作时间,折算平均每日工作_________小时,累计每周不超过_________小时。
3.其他:_________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按下列方式_________,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1)按小时计酬,标准为每小时_________元;
(2)按完成工作计酬,标准为每_________(月/周/日/项)_________元。
2.甲方按_________(日/周/月)支付乙方工资,工资发放时间为_________,工资发放形式为_________(直接发放/委托银行代发)
五、社会保险:
1.乙方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交纳社会保险费。
(1)以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
(2)委托第三方代办社会保险;
2.上述劳动报酬中_________包含社会保险费。不包含社会保险费的,甲方支付乙方社会保险费每_________(小时/日/周/月/项)元。
六、劳动安全保护:
1.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_________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将变更要求送交另一方,另一方_________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2.除法定条件外,双方当事人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_________
3.除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外,双方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_________
4.本合同终止,一方希望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_________日与对方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5.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甲方或乙方应当提前_________个工作日,向对方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要求。
八、其它约定:
1.与乙方协商后,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加点工资按_________标准×_________%计算。
2._________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生效时间为下列_________
1.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_________鉴证(同意/不同意),自鉴证之日起生效;
3.自_________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或鉴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文本交付乙方,不得扣押。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员: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构:(盖章)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____
附件
(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书面报告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注:非全日制用工是指符合法定就业条件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组织建立以小时、工作日(周)或简单劳动任务计酬,每天工作时间平均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本合同不适用于已实现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兼职、离退休人员再工作、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劳动者为家庭或个人提供劳务等。
劳动合同 篇2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
2、无固定期限:从年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月 日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填“是”):( )管理和专业技术类/( )工人类。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
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工作地点: 。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双方签字按变更合同办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过40小时,并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 )、半年( )、季( )或月( )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执行法定的及用工单位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丧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劳动报酬。双方协商乙方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工资80%计算)。
(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全部报酬包括: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乙方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以及甲方为乙方直接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失业、养老、人身、医疗等保险金。甲方依法承担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应依法应由个人缴纳的各项税费任务,并在乙方当月个人工资中扣还。
(三)乙方工作地点、岗位或职务发生变动时,甲方按企业的“人事薪资制度”随时调整乙方的薪资、津贴和奖励额度。
(四)甲方可以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经协商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五、社会保险(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乙方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当地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对乙方进行劳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及当地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三)甲方招用乙方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乙方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执业证件,执行特种作业符合相关规定。
(四)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乙方有权对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危害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行为拒绝执行,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五)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甲乙双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2、甲乙方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3、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劳动合同 篇3
编号:
(甲方)与(乙方)订立(续订)了以下第(1) 项劳动合同:
(1)有固定期限合同,即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
(3)以完成 工作为期限合同。 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劳动合同按以下第(4) 项办理:
(1)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乙方不愿续订,终止劳动合同。
(2)因双方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第 项条件出现,终止劳动合同。
(3)因双方约定应由乙方完成的工作达到预定的标准,终止劳动合同。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37 条的规定,于 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
(5)根据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第 条第款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 月 日
说明:1、被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凭本通知书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区县(市)劳
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2、本通知书一式四份:用人单位一份(存入劳动者档案),劳动者本人一份,单位所
在地区县(市)社会保险分局一份,单位所在地区县(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济类型: 性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职务: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注册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鉴于乙方同意到甲方工作,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为其工作,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 概念
第一条 除非根据上下文有其他解释,否则本合同的下述用词具有其所给出的含义:
“本合同” 指本甲方和乙方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劳动合同书》。
“乙方岗位” 指本合同第七条指明的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根据第九条的规定进行调整后的乙方的工作岗位。
“岗位” 指甲方向员工提供的工作职位。
“岗位调整” 指甲方安排乙方从一个工作职位转移到另一个工作职位。
“岗位聘用” 指甲方确认乙方可以在某一具体岗位开展工作。
“待岗” 指乙方脱离本合同项下的乙方岗位,但与甲方仍存在本合同规范下的劳动合同关系的状态。
“固定工资” 指乙方的技能工资与岗位工资之和。
“工资性收入” 指乙方的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之和。
“技能工资” 指由乙方所具有的资历和知识技能水平,包括工龄、学历和职称三个因素确定的乙方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 指根据乙方在甲方从事的岗位的劳动特点与工作价值而确定的乙方的工资标准。
“绩效工资” 指根据乙方的超额劳动成果而确定的乙方的货币收入,由季度绩效工资和年底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试用期及应届毕业生实习期不发放绩效工资。
“总经理奖” 指乙方在本合同期限某一年度内的工作中或在某一项目或某一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时,由总经理提名、他人推荐或乙方本人申请,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对乙方给予的奖励。
“最低工资标准” 指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北京市人事局XX年10月26日联合颁发的京劳社资发[XX]164号文《关于调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即每小时不低于2.6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435 元人民币及将来北京市对该标准可能作出的任何修订。
“集团公司” 指中国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
“商业秘密” 指以口头、书面、图形、机器可识别等为表现形式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甲方秘密级别以上的文件和甲方在管理和运作企业过程中形成的技术信息和经营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下列:
(一)公司战略规划及年度和月度各种经营计划;
(二)董事会和办公会会议记录和决议等;
(三)各种流程信息;
(四)财务报表、税务资料等各类财务信息;
(五)规章制度、人事资料、工资结构、培训计划等各类管理信息;
(六)客户信息、报价资料、原材料(产品)进货渠道、交易记录、合同、市场调研报告等;
(七)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其他有关管理、营销、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商业信息。
“办公场所” 指甲方的注册地址内的办公区。
第二章 适用法律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和北京市颁行的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明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一)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1994年9月5日)
(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年8月11日发布)
(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1995年5月10日发布)
(四)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12月6日发布)
(五)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1994年12月1日发布)
(六)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1994年11月14日发布)
(七)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1994年12月3日发布)
(八)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XX年12月13日发布)
(九)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医疗期管理暂行办法》(XX年7月23日发布)
(十)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3年7月6日发布)
第三章 保证
第三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如实说明岗位用人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情况;乙方保证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如实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学历、就业状况、工作经历、职业技能和身体状况等证明。
第四条 甲方承诺并保证,甲方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有完全行为能力签订并履行本合同,乙方根据本合同的受聘不违反乙方的其它合同或法定义务。
第四章 合同期限
第五条 本合同的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合同
第六条 本合同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无固定期限合同除外),除非根据本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被提前终止。
第五章 工作内容
第七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工作。
第八条甲方依《考核管理办法》和《员工考评管理细则》对乙方设定的季度考核和年度考评标准对乙方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效力的约束力。
第九条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表现或对乙方进行季度考核或年度考评的结果,对乙方进行岗位聘用、岗位调整、职务升降、轮岗、待岗、奖惩及培训等各项人力资源管理。
第六章 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
第十条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如甲方安排乙方节假日加班,应按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一条 甲方执行政府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乙方有权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婚丧假、病假、年假、产假等休假。乙方请示休假应根据甲方有关请假制度所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 甲方应提供给乙方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提供适宜乙方开展本职工作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第十三条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应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乙方认可甲方在办公场所对乙方有进行监督或检查的权利。
第七章 劳动报酬
第十四条 甲方按照统一制订的《薪酬管理办法》和《考核管理办法》向乙方支付工资。
乙方的劳动报酬采取组合工资制,包括技能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总经理奖和福利五个部分。乙方的固定工资为每月 元。
第十五条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代扣乙方工资:
(一)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
(二)甲方代扣代缴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三)因乙方缺勤或违纪,按规定应予扣除的金额;
(四)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五)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经乙方要求,甲方应将代扣代缴明细及相关部门出具的收款凭据提供给乙方。
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的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应超过乙方当月工资性收入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性收入部分低于北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六条 甲方每月5日前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固定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季度绩效工资根据对乙方进行季度考核的结果,在下一季度三个月内平均支付;年底绩效工资根据对乙方进行年度考评的结果,在下一年度前三个月内支付。
甲方可于每年从乙方的绩效工资中扣除一定的比例作为领导责任风险保证金滚存,待乙方离任审计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乙方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时,风险保证金不予支付:
(一)严重违反甲方公司管理规定或触犯党纪国法;
(二)工作出现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
(三)自动离职,给甲方带来一定损失;
(四)离任后,责任没有完全消除,对事故的出现仍须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七条 工资应支付给乙方本人。乙方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乙方的亲属或委托代理人代领。
工资以拨入乙方银行个人工资帐户的形式支付。
甲方在支付工资时应向乙方提供一份乙方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十八条 甲方可根据甲方效益与发展情况或乙方学历、职务、岗位、考评结果等的变动情况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但包括乙方待岗期间在内,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应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章 保险、福利待遇及劳动保护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有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支付应由甲方缴纳的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等社会保险费。
甲方还应按照《薪酬管理办法》等甲方规章规定中对应乙方层级的费率标准为乙方提供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给付劳动保费、报销固定和移动电话费和准予带薪休假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北京市的规定及甲方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时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北京市的规定及甲方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二条 甲方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或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安排乙方免费进行体检。乙方履行岗位职责时,应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九章 培训
第二十三条 甲方按照《培训管理办法》和《员工职业生涯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员工职业培训、选派集团公司培训等涉及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并对乙方进行专业开发及提高核心领导能力等职业生涯教育。
第二十四条 接受甲方的出资进行培训时,乙方除应按照《培训管理办法》
履行相关的权利义务和费用报销等规定外,并应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与甲方签订培训协议书,进一步明确双方在培训期间及培训完成之后的权利和义务。培训协议书生效后即成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培训协议书的内容如与本合同的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培训协议书为准。
第十章 劳动纪律
第二十五条 甲方可根据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二十六条 乙方应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的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爱护甲方财产,自觉维护甲方整体利益和形象;
(二)按照甲方的企业经营目标全心全意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并积极配合甲方对乙方和其他员工进行的季度考核和年度考评工作;
(三)响应甲方的安排,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政治思想、管理、专业技术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思想修养和职业技能。
第二十七条 甲方认为乙方违反了劳动纪律,可以在对乙方进行违纪调查期间,取消乙方岗位、暂停绩效考评和延迟支付工资。如调查证明乙方的确违纪,甲方可根据规章制度,给予乙方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如调查证明乙方没有违纪,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因调查而延迟支付的工资并恢复乙方岗位。
第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可以依据下列情形变更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二)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时,本合同继续有效并由继承甲方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但甲方变更名称的,应当相应变更本合同的用人单位名称;
(四)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五)乙方岗位变动、职务升降、被外单位借用、上学、脱产培训或提前退养时,本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可予变更。
第二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本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五)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从事与甲方无关的牟利活动的;
(六)在本合同第三条项下,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或在本合同第四条项下,向甲方提供虚假承诺与保证的;
(七)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探亲、访友、旅游、出差逾期不归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乙方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岗位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乙方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进行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乙方于解聘待岗期间,不服从甲方安排的新的岗位聘用机会累计达两次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经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职工意见,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甲方依据前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乙方与其他被裁减人员具有同等的优先被录用权。
第三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退伍后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在甲方连续工作满XX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
(八)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9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不能依据前款规定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工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在适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资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项下,向乙方提供虚假说明或在本合同第四条项下,向乙方提供虚假承诺与保证的。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第三十四条规定,未提前通知而要求与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第十二章 合同的终止与续订
第三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
(二)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出现;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
(五)甲方依法破产、解散;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续订本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本合同手续。
第四十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终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作为乙方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办理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甲方并应及时将乙方的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乙方新的接收单位或在乙方自谋职业的情况下,转移到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乙方无接收单位且符合失业条件的,甲方应自终止、解除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乙方名单报其户口所在地(限北京地区)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日内将乙方的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乙方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甲方工作,主动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本合同。
第四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订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续订本合同。
第四十四条 乙方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应将本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乙方与甲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本合同,甲方应当与乙方续订本合同。续订时,如本合同的期限少于12个月,则续订合同期限依本合同期限;如本合同期限等于或长于12个月,则续订合同期限至少应为12个月。甲方也可通过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但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甲方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章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四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或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或加班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或加班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应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性收入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1个月工资性收入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
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则按乙方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岗位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四十九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应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十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北京市东城区劳动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岗位工作,甲方依据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解除本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不低于甲方上年月人均工资性收入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乙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五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存在劳动关系而未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甲方原因使本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三)违反本合同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解除本合同未按照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五)违反有关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及未成年工适用);
(六)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赔偿金标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十条规定,终止本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乙方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性收入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性收入的赔偿金。
第五十三条 除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的情形或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外,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下列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一)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
(二)对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五十四条 因乙方存在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乙方隐瞒与原用人单位尚存劳动合同的事实而与甲方签订本合同,致甲方对原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实际进行了赔偿的,乙方应给甲方以全额补偿。
第五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章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章 保密
第五十七条 乙方应保守商业秘密,未经甲方许可,不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以外的任何人或甲方内部的无关人员透露或者公开自己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不复制或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和资料(无论商业秘密是否基于乙方本人的行为而形成),不在办公场所主动接触与本人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进入与本人无关的保密区,不打听其他部门的业务措施和技术措施,除非必要,在对外联系时不谈及商业秘密,不向甲方的竞争对手提供咨询性或顾问性的服务或帮助。
第五十八条 因工作需要,乙方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如复制或带出办公场所)时,应经部门主管批准,并及时归还。
第五十九条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将所使用的所有甲方的商业秘密资料交还给甲方,不应私自保留。在乙方解除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内,甲方可以对乙方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六十条 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致使本合同终止,乙方均将在终止日后3年内继续保守商业秘密。
第十五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六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或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方或乙方也可以不经协商或调解,而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章 其他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现有的以下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
(一)员工职业生涯管理办法;
(二)薪酬管理办法;
(三)考核管理办法;
(四)员工考评管理办法;
(五)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细则;
(六)培训管理办法。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对现有规章制度的修订及颁行的新的规章制度除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市规定相抵触者外,自动成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同意遵照执行。
第六十三条 作为本合同附件的规章制度在甲方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留存,乙方可于正常工作时间内随时查阅。
第六十四条 乙方的人事档案应交甲方或由甲方委托集团公司保管。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鉴证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经双方协商,选定以下第__________种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可视乙方适应工作能力酌情增减。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4.劳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5.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通知对方。
二、工作内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2.甲方因工作需要可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_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40小时,并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_____)、半年(_____)、季(_____)或月(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_____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_____小时,每月不得超过_____小时。
(三)甲方执行法定的及企业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2.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________(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3.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1.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每月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工资标准按实际巡线公里数核算。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和享受医疗待遇,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3.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七、劳动纪律
1、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若出现违反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形,甲方可据企业规则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3、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除外),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4、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甲方要求乙方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乙方拒不改正的;
(4)违反劳动纪律,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提前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根据乙方为甲方服务年限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本协议后,仍需要裁减人员的;
(4)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______个月工资,并将理由通知工会后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费的;
(4)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乙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甲方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向乙方支付______倍的赔偿金。
2.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具体标准按国家和地主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甲乙双方可就保守商业秘密、竞业禁止或培训等订立专项协议,此类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4、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5、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
劳动合同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受聘方聘于 汽车厂从事 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据受聘人工作岗位的性质,采用第 种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二)无固定合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双方终止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聘方采取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星期一~星期五)。部分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因工作性质不同,可在此原则下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二)聘方由于工作经营需要,经与受聘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受聘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四、工资
(一)聘方根据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性质和薪酬福利制度,采用第 工资制:
1、固定工资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
2、底薪+提成工资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底薪)为人民币 元,并依业务考核制度,根据受聘人每月完成的业务额,发放业务考核工资。
3、业务提成制。聘方对受聘人采用松散式管理。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业务提成。聘方以此作为受聘人每月薪酬发放薪资。
(二)聘方每月 日为发薪日。
(三)聘方安排加班加点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四)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执行。
(五)受聘人在工作时间内,按国家规定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工资照发。
(六)受聘人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执行。
(七)受聘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休假权利,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聘方必须为受聘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受聘人对聘方管理人员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聘方接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办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二)受聘人因工致伤残、死亡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据聘方制定的有关制度执行。享受 福利待遇。
(四)聘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不断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工作纪律
受聘人在合同期内应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等信息,均属聘方商业经营秘密,受聘人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对外扩散。 (三)不得以个人名义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或从事与聘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四)按时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五)积极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调动。
(六)爱护聘方的财产。
(七)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聘方可以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受聘人的能力,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以达到人和岗位合理配置与利用。调整后双方应就岗位调动事宜变更劳动合同
因合同其他因素的变化,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受聘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聘方规章制度的;
3、受聘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受聘人人未经聘方许可,违反第七条第二、三款工作纪律的;
5、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聘方管理当局决定确需裁减人员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正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 篇7
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汽修需要,从事汽修工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本公司或甲方根据汽修需要安排的其他地点。
三、工作时间
1、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2、甲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四、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________元人民币,于次月________日前发放。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六、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2、乙方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七、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双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应在满三十日前出具体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此期间乙方应坚守岗位。
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8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二、劳动合同的作用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包《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原则:
1、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2、协商一致原则。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3、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等价有偿原则。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三、劳动合同是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劳动合同 篇9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解读】本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的事项。
由于相当一部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于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具有哪些内容缺少必要的知识和经验,随意签订了劳动合同,而合同的内容不规范、不完善,从而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影响劳动关系的***稳定。因此本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使劳动合同能够明确、全面、具体,更好的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在法律规定了必备条款的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缺少此类条款,劳动合同就不能成立。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本条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删去了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同时增加了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了明确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一方的主体资格,确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这一项内容。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为了明确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一方的主体资格,确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这一项内容。
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时间界限,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可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是建立劳动关系,但建立劳动关系必须明确期限的长短。劳动合同期限与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内容、劳动报酬等都有紧密关系,更与劳动关系的稳定紧密相关。合同期限不明确则无法确定合同何时终止,如何给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引发争议。因此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中加以明确双方签订的是何种期限的劳动合同。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所谓工作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从事什么种类或者内容的劳动,这里的工作内容是指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或职责。这一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极为重要的因素。它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的目的,也是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源由。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条款应当规定的明确具体,便于遵照执行。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作内容或约定的工作内容不明确,用人单位将可以自由支配劳动者,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难以发挥劳动者所长,也很难确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造成劳动关系的极不稳定,因此是必不可少的。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劳动者从事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地点,它关系到劳动者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劳动者的就业选择,劳动者有权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知悉自己的工作地点,所以这也是劳动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合同范本《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是指劳动时间在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中,必须用来完成其所担负的工作任务的时间。一般由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工作日、工作周)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以保证最有效地利用工作时间,不断的提高工作效率。这里的工作时间包括工作时间的长短、工作时间方式的确定,如是8小时工作制还是6小时工作制,是日班还是夜班,是正常工时还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在工作时间上的不同,对劳动者的就业选择、劳动报酬等均有影响,因此成为劳动合同不可缺少的内容。
休息休假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劳动者按规定不必进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时间。休息休假的权利是每个国家的公民都应享受的权利。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休息休假的具体时间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工作种类、工作性质、工龄长短等各有不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约定休息休假事项时应当遵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劳动报酬。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因提供了劳动而取得的报酬。劳动报酬是满足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主要来源,也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该得到的回报。因此,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劳动报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2)工资支付办法;
(3)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
(4)工资调整办法;
(5)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
(6)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
(7)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条款的约定,要符合我国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7、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劳动者,劳动者所在的工作单位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面共同筹资,帮助劳动者及其亲属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生育、失业等风险时,防止收入的中断、减少和丧失,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不以赢利为目的。一般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责任。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的缴费,使社会保险资金来源避免了单一渠道,增加了社会保险制度本身的保险系数。由于社会保险由国家强制实施,因此成为劳动合同不可缺少的内容。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采取各种措施来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各种不安全、不卫生因素,如不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将会发生工伤事故。如矿井作业可能发生瓦斯爆炸、冒顶、片帮、水火灾害等事故;建筑施工可能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和碰撞等。所有这些,都会危害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妨碍工作的正常进行。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安全和生命健康,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劳动保护,用人单位也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规定相应的劳动保护规则,以保证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劳动条件,主要是指用人单位为使劳动者顺利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条件,如必要的劳动工具、机械设备、工作场地、劳动经费、辅助人员、技术资料、工具书以及其他一些必不可少的物质、技术条件和其他工作条件。职业危害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如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而对生命健康所引起的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此外,职业病防治法中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护中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职业危害防护的义务。
劳动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精神文明建设,建立清洁卫生的长效机制,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按照自愿、平等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共同信守。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为期一年。
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要求续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并提供身体健康证明,经甲方同意,可续订合同手续。
二、乙方工作任务
1、能严格遵守镇政府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听从调度。
2、乙方每天打扫环境卫生两次(上午6、00—9、00点,下午4、00—5、00点),垃圾保证全部进入垃圾池或箱。乙方要确保街道24小时干净,雨雪天气要照常清洁保洁,保持全天候在区域上岗值勤。
3、人行道和车行道打扫干净,无垃圾,人行道上的树木和绿化带要经常打扫,保持良好的环境。
4、乙方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生大小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和处理,甲方概不负责
5、清扫街道范围:
三、劳动条件:劳动工具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劳动纪律:乙方应服从镇政府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完成任务,特殊情况次日不能上班必须向行政执法中队请假,甲方对乙方工作出现差错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并提前解除协议。(其中乙方因身体不适,不适应本岗位工作的,甲方将提前解除协议)。
五、镇执法大队负责对乙方考核。
如被发出一次整改通知书未及时整改的扣责任人50元工资,如全年出现3次被责令要求整改或被市、县重点曝光的,予以辞退。年度内如未被责令要求整改和被市、县重点曝光的、且工作成绩优秀的保洁员,年终镇将给予元奖励。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在合同期间,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符的,按新规定执行。
2、本合同应妥善保管,它是建立劳动关系,处理人事争议的依据。
七、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财政所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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