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2020-08-07 劳动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劳动合同 篇1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同时,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经济补偿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甲方依照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十五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四)除甲方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合同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五)依照本合同第十九条第(四)、(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约定:

  争议处理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及时协商解决;也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其它事项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新规定不符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存入乙方档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办理用工备案、处理劳动争议、续订合同或办理社会保险及流动转移手续的依据,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

  甲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主要负责人)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经过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 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九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 、 ;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四十五条中明确。

  第十三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五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期间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 元。

  第十七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①

  ②

  ③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 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七条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八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九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一条 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二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四十四条 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五条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 他

  第四十七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续订类型为 期限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 章) 乙方 (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 动 合 同 变更 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甲方 (盖 章) 乙方 (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乙方(职工):_______

  名称:_______姓名: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年___月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年___月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____为周期,总工时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__元/月;试用期满工资_______元/月(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八、本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违约情形及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调解及仲栽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对仲栽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20___年____月___日20_年___月___日

  鉴证机构(盖章):______

  鉴证人:_______

  鉴证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医院地址:

  乙方: 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政策及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4号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的通知》,及上海市卫生局沪卫人(20xx)48号文《关于本市卫生事业单位开展聘用合同制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立此合同: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聘用合同制________(专业技术人员 工人)。

  聘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有效期1、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为无期限合同。

  2、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年。(其中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试用期)为有期限合同。

  (二)合同到期,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身体状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受聘。如需续聘,双方应重新签约。

  二、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需持有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者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和实际能力;

  (三)乙方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爱护国家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

  (五)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六)甲方对乙方在思想上予以关心,业务上予以指导,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其他进修机会。

  (七)聘用合同期内,在未经甲方同意或选送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各类专业或学历学习。

  (八)双方有关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等事项按《XX医院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细则》执行。

  三、工作报酬、福利、职务职称及其他待遇:

  (一)工资: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核定和发放乙方的月工资、奖金、及其它补贴等。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甲方按期为乙方向社会保险机构缴付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险金,同时缴纳公积金。

  (二)福利待遇:

  1、合同期内乙方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婚丧假、探亲假、休假等。

  2、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间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治疗休养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职务职称及其它待遇:

  1、合同期内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性质和工作要求,经过考核,对具备条件的乙方可聘任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

  2、乙方享有参加民主管理、获得精神和物质奖励等权利。

  四、工作纪律:

  乙方违反法纪、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XX医院职工奖惩条例》,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五、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及违约责任

  (一)聘用合同的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的;

  2、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3、本院被撤消、或解散的;

  4、受聘人员退休、退职、死亡的。

  5、无期限合同的约定终止条件:

  1)原固定制职工转制后,无岗位人员实行半年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仍无科室聘用的,将委托有关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托管一年半,待岗满两年后仍无法安排的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其他无岗位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无科室聘用的,则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岗位聘任期满,受聘人员应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无特殊情况三次不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合同终止。

  4)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两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合同终止。

  5)已到达或超过退(离)休年龄的人员(不含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延长退(离)休年龄的规定,并办理了延长退(离)休年龄手续的人员),合同终止。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

  1、聘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合同解除条款情况时,双方均应在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判处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受聘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的。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受聘人员患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医院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工作条件或福利待遇的;

  6)医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6、在合同规定的聘期内,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第5项除外),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

  7、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职。乙方在聘用期间受过甲方国内外各种培训,则由甲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及必须为甲方服务年限的长短,用逐年递减的计算办法,可向乙方索赔培训费。

  8、乙方在合同期限未满,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第5项规定的情况,又无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可否决乙方的解除合同要求。

  六、经济补偿:

  1、 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违约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确定。

  2、乙方由甲方支付培训、分房等费用的,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且未满合同所签订的服务年限的,必须按照《XX医院聘用合同制职工违约赔偿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乙方在本院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4)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由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用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6)聘用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7)聘用单位被撤消、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就业或者接收安置单位重新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的。

  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住房:按医院有关住房分配条例执行。

  (二)报考研究生或其它进修: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它:

  八、本合同未提明事宜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等规定办理。在执行中,如发现合同有不完善的地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作适当补充。

  九、甲乙双方因终止解除合同发生人事争议,经院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调解未成的。可向医院所属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对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法人或委托代表): 乙方:

  (签名盖章)

  日期:

  登记单位:

  (盖章)

  日期: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联系方法: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a)

  a.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如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订定。

  b.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日止,共个月,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试用期满后,甲、乙双方均有权通知对方是否转正或续签合同,如甲、乙双方通知对方不续签合同,则通知日为本合同的终止日。试用期满后,如甲方同意乙方转正,即办理有关的转正手续;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工作,详见"岗位职责";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a.甲方因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b.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c.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第七条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四、劳动纪律

  第八条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九条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条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按时获得相应得劳动报酬,乙方的月基本工资(若非特别说明,均为税前应发工资)为:______元,津、补贴___元。其中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基数、事假、病假扣除标准按国家和甲方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有权根据其财务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五条甲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乙方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七、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六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有兼职情形或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或者对履行本合同造成严重影响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向甲方提供虚假应聘资料及虚假介绍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2、甲方无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符合法律规定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条乙方具备法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依法解除合同,否则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具备法定终止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四条无论因何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应立即停止以甲方名义从事的一切活动,根据甲方要求完成其未了事务,结清所有帐目,并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7日之内,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归还甲方所有财产和资料。

  八、经济补偿、赔偿、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二十六条甲方依法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九、保密条款与竞业限制

  第二十七条本劳动合同期内以及合同终止或解除合同以后,乙方均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因商业秘商的泄露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话,乙方须按其年薪的20%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将继续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第二十八条乙方的保密费用已包含在其工资内,甲方不再为乙方的保密义务另行支付费用;

  第二十九条乙方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行业;

  第三十条无论因何种原因乙方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到与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以及不得自办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由本单位进行劳动争议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二条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均属于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乙方确认本人的通信地址为本合同登记的家庭地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甲方需向乙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及通知,均以以本协议列明的地址为准,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甲方,邮政局出具的挂号投送收据,将有效证明该通知已送达乙方。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用人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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