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2020-09-25 教育心得体会

  我们从一些事情上得到感悟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就可以通过不断总结,丰富我们的思想。到底应如何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习教育心得体会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1

  通过一个的月来教育技术课的学习,同组组员之间的讨论及老师详尽的讲解,我们了解了什么是教育技术,对教育技术学有了一些初步的了解。现代教育技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备受关注,它作为教育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和制高点已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并且与素质教育、教育信息化、创新人才培养、促进终身教育体系的建立等重大问题紧密相关。

  由于时间有限,老师多是给我们讲理论的东西,技术操作的演示讲解很少,但是老师会想发设法让我们自己去学习。上课时老师布置这个作业的时候感觉好难,都不知到该怎么做,做的时候发现很简单。这让我明白了,在做任何事情之前都不要有畏难情绪,当你真正开始去做某件事的时候你会发现其实它没你想象得那么难,你会把它做好的。在学习过程中,我们可以进行如下的运作:

  (1)快速查询和调用网上遍于全球的大量的教学信息、教学资源和课件。

  (2)对选择出的教材重新进行排序、包装和组构。

  (3)把加工处理好的或利用过的教学资料存入某个文件,备以后随时使用。

  (4)与教师或同学共同操作某个软件或课件,共同讨论某个教学资料的内容。

  (5)我们既可以向学校里的教师学习知识,也可以向知识数据库与专家系统学习。我们接受知识的范围更加扩大,我们彼此是互教互学的对象。因此,从根本上结束了传统的以教师和课堂为中心的教育方式,代之以学生为中心、以实践为中心的现代教育方式。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2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国运兴衰、民族昌盛。高度重视下一代的教育和培养,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是我们祖国历来的优良传统,也是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而学校是育人的主阵地,作为小学教师的我们,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承担着教育主渠道的重任,所以,我们更要扎扎实实的学习相关理论,丰富自己的内涵,提高自身的素养。

  小学时期是一个人道德品质形成和道德教育的关键时期。为此,我们要整合各方面资源,以学校为主导,密切联系学校、家庭、社会,在发挥家庭教育的特殊作用和利用好各类社会资源,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服务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学校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切实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位。要抓住学校教育这一主渠道,以尊重为前提,以体验为途径,以“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为主要内容,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逐渐形成的特殊阶段,要坚持分层次有步骤地正面引导,对小学生重点是规范其言行,培养其良好习惯;对中学生重点是加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以及积极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按照实践育人的要求,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道德实践活动,多用生动典型的事例,多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多用疏导的方法、参与的方法、讨论的方法,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力求做到寓教于乐,寓教于学,寓教于知,切实把德育工作做到学生的心里去,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此外,班主任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的重要实施者,更要严格要求广大班主任牢固树立起“育人为本、德育为首、注重实效”的教育观。“德高为范”,教师只有先以德修身,才能真正做到为人师表,达到言传身教的效果。要认真落实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建立小学生思想道德行为综合考评制度,使学校德育教育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拓宽素质教育思路,组织好各种课外兴趣小组,培养学生的创造意识和实践能力,为小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必要条件。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3

  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我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自身定位有一定认识,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以教育法为基础,教育法规的研究的主体是教育体系,教育法规以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理论、政治学为理论基础,通过社会调查、历时考察、比较分析、个案研究的等方法发现教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把问题反馈给国家教育部门,教育部门通过制定新的法规不断的完善我国的教育政策法规从而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在高等学校教育法规中高等学校、教师、学生三者的地位、权利、义务是本文着重要阐述的。

  一、教育法规相关的基础性知识

  高等教育法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业的必要手段,同时,教育法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学习,掌握以及运用教育法规,是推进我国教育制度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3、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则;

  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5、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

  二、高等学校、高校教师和高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

  高等学校的相关法律问题,如高校的法律地位,即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的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与社会、教师、学生之间都会发生法律关系。所以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因此,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也包括其在民事和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学校教师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法律地位,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考核,培训等。高等学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包括学生的法律地位,特点,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核心问题。

  (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及权利与义务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等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并且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在不段变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即改革前的高等学校,是计划体制的一个缩影。作为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高等学校实际上具有一种类似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第二阶段是1985-1995年的高等学校体制改革。这一时期学校的法律地位虽然有了诸多细微的变化,却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仍然具有典型的强制性和计划性特征。第三阶段是1995年以后的教育体制改革。确立了学校的法人地位,赋予了教育界举办的高等学校法人资格,使高等学校真正拥有了自主办学的实体地位。

  《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的权利有: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2、招收学生和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3、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4、管理和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费用,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时,《教育法》具体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2、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3、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4、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5、依法接受监督。

  (二)高等学校的教师和学生

  教师和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在教育法规中对这两个主体也着重提到。教师教书育人,为社会培养人才。教师个人素质对学生的影响十分的大,从而教师不但要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还要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在教学中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教师也有相应的权利如接受培训等。学生作为教育体系中最大的群体,也是教育法规的.主要对像,但随着我国教育的发展现代竞争激烈的社会所需要的是自立、自信、自强的新一代大学生,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利、待遇和机会则正是大学生自立、自信、自强的体现。法规就应更加注重大学生在个性方面意识的配养和在传统文化的教育。

  三、我国教育基本制度: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

  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对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划分,同时吸收了与时俱进的特点,对于当前多种多样的在教育形式均有相关的描述,严明了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督导等各个环节的细节问题。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使关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严谨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四、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

  职业教育是给学生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的教育。随着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我省自身的发展需求来看,教育结构应适当的调整,当前应加大职业教育的发展。我国的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和职前培训。对小学、初中、高中后未能升学的青少年进行就业前培训,提高其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有利于发展生产。通过改革逐步形成和普通教育相互衔接、共同发展、比例合理的新格局。成人教育的是学校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延伸,是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它具有多方面的职能,它使未受教育的人们受基础教育;使受过不完全教育的人们补受初等、中等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使已经受过相当教育的人们充实新的知识;使任何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进行学习,发展个性,增长知识才能和道德修养。

  五、学历证书的分类和获取的资格

  1、学历证书是学业证书的主题,是学制系统内的教育机构,对完成学制系统内一定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分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

  2、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是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其他机构发给学生受教育程度的凭证。

  3、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德智体育合格,准予毕业者,可取得毕业证书。

  4、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有一门以上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但不属于留级范围内或未修完规定的学分,德智体育合格者,准予结业,可取得结业证书。

  5、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满一学年以上而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可取得肄业证书。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7、普通高等学校接受的进修生,进修结束后可取得进修证明书;

  8、普通高等学校未按国家招生规定,而自行招收的学生,以及举办的各种培训班的学生,

  学习结束后学校只能发给学习证明书,不得颁发毕业证书。

  9、此外,随着高等教育办学形式的日趋多样化,在教育部相关规定中,特别规定了对于高校中一些特殊的办学形式的毕业或肄业证书的填写要求。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4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务必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职责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理解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职责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透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证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务必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好处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用心的作用。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学校办学带给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期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小学学校老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好处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超多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十分关键。”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5

  健康的心理是现代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基础。从素质教育的着眼点来看,健康的心理是孕育良好素质的保障。然而,在我们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由于社会、学校、家庭多方因素,这次能够参加曹教授心理健康的学习。我感到非常的荣幸。

  经历了心理健康教育理论等内容的学习。经过一天的学习,使自己提高了对心理健康教育的认识,现对这次心理健康学习谈一点自己肤浅的体会。

  “心理是人脑对客观现实的主观反应,是人的各种行为的准则,是个体进行的社会活动思想基础”。从这个定义上我们就不难看出认知对于人的心理的影响。

  人本主义心理学认为,人是自主的,可以对自己未来进行选择。正是因为有了自由和自主,人才可以尝试消除种种条件的限制,去发展自我,实现自我,提高生命的质量。

  再进一步从个体发展的角度展开之前,我们不妨接受中国古人的一个经典的论断:“人之初,性本善”。这也许能解释人类社会几千年来对于至善至美的不懈追求,这种源自人类自身最深层次的追求是人类成长,进步的基本动力。把古人的这种普适的哲学的观点放在今天的心理学上面来讲就是:人的生命质量的提高(即自我实现)是指向健康的向上的,而不是指向破坏和毁灭的。

  心理是脑的功能,脑是心理的器官。而不是过去人们所普遍认为的“心脏是心理的器官”。但对于更多的认识目前我们大多还只停留在一个描述性的阶段。大脑是一个如此复杂而精准的构造,以至于现在的科学还不能完全了解它的工作原理的细节。脑机能定位尝试了解大脑的不同区域对不同心理活动产生及发展的分工情况,并已经取得很大成果。这是对古代人类迷信的认为灵魂是脱离肉体独立存在的否定。进而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是可以想控制身体其他部位一样,控制我们的心理活动(当然这种控制并不是绝对的控制)。这给“人拥有自主的意识”以科学的依据。人也就可以通过控制自己的心理,进而掌握生命的主动权,提高自己的生命质量。

  通过上曹教授心理健康讲授,我还了解了许多关于心理方面的问题,这也使我更好的认识了自己,懂得了心理健康对一个人成长的重要性。

  近来,大学生,工人自杀事件频频发生,令人深思,大学生,工人自杀问题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据记载,大学生自杀的主要原因是心理因素,这与心理特征有着密切的关系,大学生弱而不稳定和强而不均衡的性格都容易产生自杀的念头。而工人则因生活和工作的艰苦环境也容易产生自杀念头。他们经不起挫折,也不积极改善本人的心理状况,同时也很少有人去心理咨询,从而长时间自我封闭,产生无助感和无望感。当这些问题长时间得不到缓解就会导致自杀,从而就会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造成很多的社会问题。通过这次学习特别是听了曹教授的讲授;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搞好本质工作首先要把握好自身的心理素质保持良好的心态;其次就是要认真学习科学和德育知识并把自己容入社会的大家庭中,这样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6

  通过对姜教授《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及其理性思考》讲座的学习,我们认识到,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型专门技术人才的根本途径,是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时期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的基础和保证。虽然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但我国职业教育缺乏足够的理论支撑。

  姜xx教授认为,现在职业教育目标是以就业为导向,这是与普通教育的明显不同之处,但是在强调就业导向的时候,要关注两个问题,一个是社会需求,一个是个性需求。职业教育既然是一种教育,它就要为人的一生发展打基础,所以更要注重个性需求,即注重人本性的目标。因此职业教育不能被动地适应工作岗位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应该是通过职业教育,使学生能够主动地去设计自己的职业发展。

  虽同属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定位方面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是以“精英型”的教育模式为主,以培养高水平学术型人才为主要目标。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高级技能应用型人才,针对某一社会职业或技术岗位群的需求设计人才的培养模式,是培养能直接成为生产第一线从事专门技术工作的高技能型或管理应用型人才。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培养目标上最根本的区别:一是学生的综合素质较高,职业发展能力较强,具有在某一个或几个职业岗位从事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的能力。

  二是学生对职业岗位需求的前沿性技术的了解和掌握程度较高。

  三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培养目标具有一定职业岗位较高的专业理论和技能复合性特征,需要更多的职业专项技术的学习、职业岗位适应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因此,我们应根据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进行科学的定位,在社会经济对高等专门人才需求类型和层次上找准位置,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统中构建一个有别于普通高等教育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

  职业教育的专业要以职业为导向。职业是职业教育的根本原则。严格地讲,职业教育的专业不应该叫做“专业”,它来自于对社会职业群、岗位群所需要的知识、技能或者态度的共同点,是一种用于教育的职业,并非完全照搬社会职业,因此应该是“教育职业”。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职业经常发生变动,所以职业教育的专业也是在经常发生变动。“专业”的概念是一个静态的概念,而“教育职业”是一个动态的概念。这就要求我们应针对不同层次知识基础和不同能力结构的人,因材施教,培养其成为社会需求的不同类型的高级专门人才,不仅要传授其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而且要培养其对职业岗位的适应能力,技术应用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贡献能力。

  人才培养质量是教育的根本问题,也是教育的永恒主题。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就是为了满足广大青年学生成材的需求,满足社会对各级各类不同层次高素质专门人才的需要。因此,在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的同时,尤其要更加重视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应当坚持“规格和特色”的有机统一,必须对社会、对家长、对学生一生高度负责,坚持应有的规格标准。同时作为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的专门教育,培养质量应该突出这种人才具有的特种技术应用能力。只有坚持正确的人才培养标准,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在办学过程中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通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社会声誉。

  具体到教师工作就是要在日常教学工作中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方针,合理处理好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之间的关系。特别要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坚持以育人为本,突出以诚信教育、敬业教育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把素质教育贯穿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要处理好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既要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应用性,还要让学生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教育教学改革要以行动为导向。

  行动是一个人有意识、有目标、有反馈的活动,工作是一种行动,学习也是一种行动。工作要追求工作过程的完整性,是通过工作过程导向实现的。学习要实现学生思维过程的完整性,学生不仅是教学的受体,更重要的是学习的主体。因此,职业教育的三要素是学生、教师、情境,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循学生基于主动、自我调节、建构以及情境引导、社会化意义的学,学生是在主动存在与受动存在之间转换。教师是基于激励、支持、咨询以及指示、描述、启示意义的教,教师是在反应存在与主动存在之间转换,当学生主动存在的时候,教师是反应存在,当学生受动存在的时候,教师主动存在。情境则是基于项目、案例和问题意义的境,情境是整合而存在的。

  总之,职业教育改革要实现从结构导向的教学向行动导向的教学的转变,由静态变为动态,由知识的传授向认识的传授转化,即知识产品的自我再现为目标变为知识体系的自我建构为目标。教学内容作为一个终端的产品来传授变为教学内容通过认知的过程来传授。课程材料的取舍由教育者来决定变为课程材料的取舍或选择有学生参加。认知结果的复制评价为标准变为认知过程的掌握评价为标准。程式化的知识缺乏动态的适应性变为个性化的知识具备动态的迁移性。

【【热门】学习教育心得体会模板锦集6篇】相关文章:

1.【热门】教师学习心得体会模板锦集六篇

2.师德师风学习教育心得体会锦集八篇

3.【热门】学习计划锦集7篇

4.【热门】学习计划锦集4篇

5.孩子的教育心得体会模板锦集8篇

6.教师的教育心得体会模板锦集九篇

7.师德学习心得体会模板锦集10篇

8.师德学习心得体会模板锦集5篇

9.师德师风教育学习心得体会锦集10篇

继续教育教育心得体会 继续教育教育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