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体合同

2021-03-16 集体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集体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集体合同 篇1

  甲方(工会或员工代表) 乙方(企业)

  员工人数:____人 企业性质:

  协商首席代表: 协商首席代表: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协商代表人数: 协商代表人数:

  代表产生方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合作共事,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及深圳市有关法规、规章,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工会是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本合同由工会(员工代表)代表员工与企业签订。

  第三条 甲乙双方依法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 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二)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三)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四)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五条 本合同依法生效后,对企业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劳动合同

  第六条 本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由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经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标准,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八条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应当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 企业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员工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员工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企业与员工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第十一条 企业或者员工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三章 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本企业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工资制度。

  第十三条 本企业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工资支付形式。

  第十四条 本企业员工月工资不得低于深圳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第十五条 本企业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_______日(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发放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发放。

  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员工工资。

  第十六条 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___________为基数。

  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

  第十七条 员工病假、非因工负伤的工资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员工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期的工资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企业员工工资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______%.

  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一条 本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按下列条件、标准处理相关事宜:

  (一)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保证员工每周休息_____日;

  (二)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特殊工种特殊情况的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本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严格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并依下列要求处理相关事宜:

  (一)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点理由,确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数;

  (二)与甲方或参与加班的员工协商;

  (三)乙方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时间不超过《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甲方和员工应当给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员工依法享受的带薪休假以及本集体合同约定的其他假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保险福利

  第二十四条 企业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员工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企业可以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企业根据经济效益情况,逐步发展并改善员工的文娱设施、膳食、交通、住房等条件。

  第六章 劳动安全与卫生

  第二十七条 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

  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二十九条 企业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员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三十条 企业对在_______工种(岗位)的员工定期作专项体检。

  第三十一条 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第三十二条 对于危害员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会有权代表或支持员工予以抵制。

  第三十三条 发生员工伤亡事故,或出现危及员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企业应当及时处理,并在24小时以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 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三十四条 企业禁止安排女员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五条 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三十六条 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三十七条 企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三十九条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员工必须接受职业培训,提高劳动技能。

  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员工培训经费,列入成本开支。员工培训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条 企业对员工进行的职业培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十二条 根据实际情况,企业需要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当事人双方可以签订《培训协议》,订明培训时间、地点、专业、费用、培训后的服务期、违约责任等事宜。

  第九章 集体合同的期限、履行及争议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同意变更修改条款内容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程序重新协商,并将变更修改后的内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五条 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四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依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应进行集体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并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双方应举行集体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自审查登记完成之日起生效。送达15日内审查机构未提出异议的,本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集体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有关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个月。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任务,担任_______工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略)

  第四条 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资与甲方同工种、同岗位原固定工人保持同等水平。乙方在学徒(熟练)期间的生活补贴为:________。乙方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试用期满的定级工资为:________,乙方现工种工资为:________。

  2.甲方应按规定发给乙方工资性补贴。乙方的工资性补贴为其标准工资的____%。

  3.乙方的升级按有关规定执行。

  4.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甲方应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或按规定付加班费。

  第六条 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的奖金、津贴、保健食品、劳动保护用品,物价补贴等待遇,应当与甲方同工种、同岗位固定工人同等对待;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应当与甲方同工种、同岗位的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其为甲方工作时间的长短,给予________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乙方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与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________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4.乙方因工因病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应当与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具体标准为:_________。

  5.乙方的休假、探亲、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取暖和防暑降温补贴等,应当与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

  6.乙方因合同期满或属于第八条第2款第3项规定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按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_____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_____个月的生活补助费,但是,最多不超过_____个月的乙方标准工资。

  乙方按照第八条第2款第3项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按照第八条第5项规定自行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自行离职的,甲方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7.乙方标准工资的______%为乙方本人交纳的退休养老基金,由甲方按月代为扣缴。

  8.甲方按国家规定,按月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

  第七条 教育与培训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上岗前培训。

  2.甲方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技术培训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初级工标准。

  3.乙方从事特种作业,要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技术培训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初级工标准。

  4.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________年,否则乙方须支付甲方培训费________元。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1)甲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按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4)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3.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4)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除试用期内和因本条第2款第(3)项规定解除合同以外,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解除乙方合同,应当征求甲方工会的意见。

  5.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6.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第八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5)乙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将视为自动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在本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约定情况除外:

  (1)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______个月为限);

  (3)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______个月时间的短期停工;

  (4)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2.甲方可解除合同约定的情况:

  (1)乙方经批准出境定居的;

  (2)乙方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

  (3)乙方有其他特殊情况。

  3.乙方在享受法定假期期间,以及_________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4.乙方除第八条第3款的规定以外,应征入伍的,以及______情况下,可以同甲方解除合同。

  5.乙方在合同期间享受住房的规定或补贴(住房公积金)为:_________。

  6.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因本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_________。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______。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鉴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盖章)

  合同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合同鉴证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企业集体合同 篇3

  本集体劳动合同(合同)由“_________公司”,一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成和存在的中外合资企业,其法定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_________(下称“公司”)与“_________公司工会”,一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和存在的工会,其办公地点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_________(下称“工会”,并与公司合称“双方”),于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签订。

  前言

  (一)根据_________和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合资合同(下称“合资合同”)和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公司应与工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以明确公司职工雇佣的条款和条件,并规定公司应与职工个人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其形式基本如本合同附件a。

  (二)合同系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为促进公司发展,调动职工积极性,正确处理公司与职工的关系,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平等和友好协商签订。

  (三)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四)工会应协助公司搞好生产、经营和管理,协助公司合理使用各项基金,教育职工认真履行个人劳动合同中载明的义务,配合公司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公司提高经济效益。

  第一条 定义

  (一)“雇员”系指由公司雇用的取酬人员,但不包括合资合同第46条所述少数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中方高级管理人员。

  (二)“主管人员”指任何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行使主管职能的任何雇员。

  第二条 职责

  (一)公司与员工的共同义务

  雇员应勤奋地履行其职责并努力促进公司的业务,公司应就雇员的劳动向其付酬,并促进雇员福利及努力改善雇员的文化生活。

  (二)雇员的具体职责和义务

  1.每个雇员的责任将按照公司的需要由董事会和总经理随时代表公司予以确定。

  2.每个雇员必须按照其主管人员指示尽最大的努力认真执行任务,与主管人员和同事合作,遵守本合同、个人劳动合同以及公司颁布的工作规章的规定。

  3.所有雇员必须遵守以下各项:

  (1)小心操作交给他们的设备和工具;

  (2)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与其它雇员随便来往;

  (3)不向公司外人员或在履行职责时不需要了解有关情报的公司内人员披露有关公司业务或经营的情报,除非经公布的法律或法规强制要求公开这些情报;

  (4)受公司雇用期间,除经公司批准,不得受雇于公司以外的其它雇主;

  (5)避免有损公司声望、名誉或业务的行为;

  (6)未经同意,不得为个人目的取用公司的金钱或财产。

  4.鼓励雇员提出改进公司经营的意见和方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工作环境、产品质量和效率方面的意见和方法,提出值得受奖励的意见或方法的雇员将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金或奖励。 5.除经公司管理部门明确授权,雇员无权亦未被授权为公司或代表公司达成任何交易或订立合同或作出其它行为。

  (三)公司的具体职责

  1.公司将尊重雇员的人格和个性,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为其安排与其能力相适应的任务。公司将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

  2.公司鼓励管理部门、主管人员和雇员之间的和睦关系,并适时颁发公司业务有秩序进行所必须的工作守则。

  3.公司按本合同第五条和与雇员个人签订的个人劳动合同所述发给雇员基本工资和提供补助。

  4.公司应按《合资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积极支持工会工作,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办公室和办公设备。公司每月按企业职工(包括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2%)拨交工会经费,该笔金额应作为公司开支。工会可以按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5.公司将为雇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所、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状况相适应的福利待遇。

  (四)工会的具体职责

  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基本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协助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和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三条 雇用手续

  (一)公司作为中外合资企业,根据有关法律享有企业自主权,有权依法雇用和解雇其职工。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二)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公司招聘雇员的标准和人数。

  (三)公司招聘计划和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三)公司雇员成为公司正式雇员前应合格完成六个月的试用期。

  (五)公司将与雇员签定个人劳动合同,个人劳动合同格式附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a。

  (六)职工签定个人劳动合同前,公司和工会应指导雇员明确个人劳动合同载明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

  (七)从_________转入_________的职工,其在_________的工龄应视为在_________的工龄。

  第四条 工作时间、节假日

  (一)工作时间

  1.公司董事会决定基本工作周,以适应全部生产能力。

  2.雇员正常工作时间每天八小时(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时间),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3.公司可随时更改雇员的工作日程,包括改动雇员工作日的起始和结束时间。由于工作需要,经以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在特殊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适用法律许可者除外。

  4.公司应严格控制雇员加班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情况。

  5.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为保障雇员健康,工会可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6.雇员必须按公司工作规章规定的程序报告每天出勤情况。任何雇员由于个人原因拟迟到、早退或缺勤需事先取得主管人员的同意。遇有紧急情况不可能事先批准,雇员应尽快报告紧急情况的性质和未能提早报告的原因,但最迟应在复工时立即报告。 (二)节、假日

  雇员每年享有下列法定节、假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可适当增加节、假日休息天数):元旦(一月一日)_________一天;国际劳动节 (五月一日)_________一天;国庆节(十月一日)_________二天;春节_________三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三)有薪假期

  1.受公司连续雇用满一年的职工每年有十二天有薪假期。公司对有贡献的的职工可适当增加休假天数。

  2.经公司批准,假期可分一次或多次享用。

  (四)特殊性质的事假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病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婚假、产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七)丧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办法执行。家有丧事的雇员应立即报告其部门主管。

  (八)探亲假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办法执行;但是享受探亲假当年应不再享有年度休假。

  2.有资格依适用法规享受探亲假之雇员可由公司自行决定,并事先取得总经理批准后享用探亲假。

  第五条 工资、补助和各项基金

  (一)公司有权根据有关法律和公司的利益和需要,决定雇员工资、奖金和各项补贴的分配制度,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前提下并考虑消费、物价上涨的因素,应增加雇员工资。公司制订和修改上述分配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

  (二)董事会根据资格决定中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

  (三)雇员有资格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津贴、奖金和福利,以及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补助。

  (四)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制订的方针,按雇员的工作表现和对生产的贡献以及公司的效益,决定是否发给奖金及奖金数额。

  (五)公司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对正常工作日加班的雇员,公司按雇员小时工资之百分之一百五十(150%)支付加班费。对在公休日加班的雇员,公司按雇员小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200%)支付加班费。对在节假日加班的雇员,公司按雇员小时工资之百分之三百(300%)支付加班费。如果雇员因未在正常工作时间认真自觉履行其工作任务而需加班,公司不发给任何加班费。

  (六)公司应支付法律规定的任何其它金额,包括病假工资和节假日工资。

  (七)支付雇员的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任何其他付费应由公司直接支付给雇员本人,上述支付如涉及个人收入调节税、所得税和其它税赋或费用,该税赋或费用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由有关雇员本人负担并由公司扣缴。

  (八)如果公司临时停产,停产期间公司应向雇员支付停产期工资,金额相当于雇员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七十(70%)。如果停产超过一个公历月,公司应决定采取相应措施,包括本合同8.2款预期的措施。

  (九)除第(五)款规定的费用外,公司将对下列费用负责:

  1.每一上班雇员的午餐费;

  2.每一雇员工作服的费用;

  3.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规定的雇员责任保险费用;

  4.按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奖励制度”,从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中提取的奖金和福利费用;

  5.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1.项,付给雇员的款项。

  (十)公司依照_________规定,按比例提取各项费用和基金;

  1.按月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百分之七点五(7.5%)的中方职工医疗基金;

  2.按月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发之二十(20%)的中方职工日常劳保福利费用(包括辞退补偿金);

  3.按月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20%)的中方职工养老储备金;

  4.按年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百分之一点五(1.5%)的中方职工日常教育经费;

  5.按中方职工人数,按每人每月元的标准向_________市财政局交纳中方职工粮、油、燃料、副食、文教卫生和其他各项价格补贴费。公司评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后,除按照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提取中方职工劳动保险、医疗、福利费用和住房补贴以外,不再上缴国家对中方职工的各项补贴。

  6.根据《_________》,公司和职工个人每月应交存工资总额10%作为中方职工住房公积金。

  7.其它符合规定的费用基金。

  (十一)公司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上述费用和基金,并定期向工会通报使用情况。

  第六条 奖励、奖金和补助

  (一)公司对雇员的出色工作,长期、忠诚的服务,对公司有益的行动和建议,给予表扬和嘉奖或给予公司认为合适的奖励,这类奖励可以用奖金办法颁发。

  (二)对下述特别情况,将发给下述特别补助:

  1.雇员结婚:人民币_________元;

  2.雇员第一次生育:人民币_________元;

  3.雇员由于长期生病被解雇:人民币_________元。

  4.雇员父母亡故: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公司可因以下任何理由发给雇员奖金:

  1.在达到生产目标、完成工作任务或增加生产效力方面取得杰出成就;

  2.模范执行公司工作规章;

  3.生产、技术的创造发明或改进生产方法和技术;

  4.对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或工作环境作出贡献;

  5.提出有用的建议,并因此防止意外发生和/或防止公司遭受损失。

  6.其他应予物质奖励的模范行为。

  奖金和其它奖励可由公司直接支付给雇员本人。

  第七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

  (一)公司应遵守适用于合资企业的关于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的法规,以保证安全文明生产,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雇员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雇员接受安全技术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二)雇员每年体检一次,费用由公司负担。身处有害环境的雇员可视情况增加体检次数。

  (三)雇员应遵守中国有关的安全法规,以及随时由公司颁布的安全规则。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五)如雇员因工业事故死亡或受伤,或严重职业中毒和发生其它引起伤害的职业事故,公司应按照国务院一九九一年颁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时向公司的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及工会组织报告,并接受他们的调查和处理。

  (六)公司负责购买全体雇员的责任保险。

  (七)公司负责向职工提供劳保用品并制定劳保用品发放细则,此类细则应足以在任何气候和工作条件下对工人进行保护。

  (八)公司将执行政府有关合资职工的退休政策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在遵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可另行制定其认为适当的退休养老政策和制度。

  第八条 处罚和解雇

  (一)解雇试用期内的雇员

  试用期内任何一方有权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二)因故解雇和其它处罚

  1.公司解雇其正式雇员时,应提前三十天发给正式雇员和工会书面通知。公司对于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削减基本工资或停职等处分,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可以开除。

  2.上述批评指公司要求雇员作出书面道歉及公司指示雇员今后如何改进的情况。削减基本工资指公司要求雇员作出书面道歉,并对其第一次违章扣取其每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30%)。但是,每一计薪期间因违章削减工资金额不能超过该计薪期间所发工资额的百分之六十(60%)。停职指雇员停薪停职,为期不超过七(7)天。

  (三)由于伤害或疾病原因引起的解雇

  1.公司制定公司有关病假的规定和制度;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对属于下列情况,公司不会按第八条(二)款规定解雇雇员:

  (1)员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员工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国家法律或政策禁止解除本合同。

  (四)通知和备案

  公司解雇雇员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工会和被解雇雇员,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在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五)解雇费

  如果公司在集体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第八条(二)款和第八条(三)款1.解雇雇员或雇员个人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未予续约,被解雇的雇员可根据其受公司雇用时间,每工作满一年可领取一个月的公司平均工资,工作满十年的雇员自第十一年起,每满一年领取一个半月的公司平均工资。雇员由于长期生病和因生产技术条件变化被解雇可酌情加发给雇员三至六个月实得工资。对开除的雇员不发给解雇费。

  (六)由于公司违法引起的解雇

  因公司严重违反合同侵害雇员合法权益,雇员提出辞职时,公司需按规定支付解雇费。

  (七)工会代表

  对于公司雇员的解雇、辞退或惩罚,须征求工会意见,有关雇员或就有关问题向公司陈述其立场。工会如果认为不合理,有权提出反对。工会可以派代表与代表董事会的管理部门磋商,寻求解决的办法,但管理部门有作出终局决定的最终权利。如有争议按第十二条(二)款执行。

  (八)被解雇的雇员

  不管任何原因被公司解雇的雇员应立即向公司归还所有公司拥有的或公司有所有权的文件、设备和其它财产。

  第九条 辞职

  (一)一般性辞职

  在第八条(二)款规定的前提下,要求辞职或退休的雇员在取得工会同意后,必须在建议的辞职日的三十(30)天前通知公司。具体说明有理由辞职的特别情况,对这类辞职的请求,公司不得无理拒绝。辞职雇员无权获得解雇费。

  (二)受过特别培训雇员的辞职

  尽管有第八条(一)的规定,任何参加过公司出资培训的公司雇员,如在受训结束起五(5)年内从公司辞职,需向公司偿付培训费用,其金额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辞职雇员无权获得解雇费。

  第十条 保密、不竞争

  (一)雇员同意对获披露的有关公司或公司任何关联商业实体的生产管理过程和技术、推销或财务资料,及公司或公司任何关联商业实体的客户、产品、程序、业务和服务资料严格保密,未经公司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将其披露给公司内外任何人士,亦不将其用以与公司进行竞争或用作雇员履行本合同规定职责和义务以外的其它用途。

  (二)公司与雇员个人劳动合同终止时,雇员应把其占有的全部公司图纸、蓝图、备忘录、客户名录、配方、财务报表或促销资料归还公司。

  第十一条 发明

  本合同有效期内,雇员因其工作而作出任何工艺产品或配方方面的发明(“发明”),该等发明应是公司的专有财产,雇员应立即将其披露给公司,并采取必要步骤(包括签署文件),使公司拥有这些发明的产权和所有权。尽管有该规定,对雇员在工作时间外,在未使用或参考公司设施、机密资料或材料情况作出的任何发明而获得的全部专利,雇员应有权保留所有权。

  第十二条 监督检查和争议的解决

  (一)监督检查

  为保障劳动合同的全面执行,公司和工会将根据人数对等原则组成劳动合同监督小组,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劳动合同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代表。双方亦可应一方要求,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和协商有关公司和职工利益的重大事宜。

  (二)劳动纠纷

  公司内部出现的劳动纠纷应先由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一方或双方都可请_________市劳动部门仲裁,如果有一方对仲裁结果不同意,该方可向_________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临时性人员的聘用

  (一)临时性人员的定义,指聘用期不超过一年,公司临时聘用的人员。

  (二)聘用程序,公司聘用临时性人员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讨论同意,由总经理决定后,签发聘书。

  (三)聘用临时性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需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讨论决定。

  (四)聘用临时性人员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解释和执行本劳动合同时,双方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合资企业合同和其它有关条例。

  第十五条 生效和期限

  (一)在本合同签署后,双方应立即将本合同报_________市劳动部门和公司主管部门备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到期。合同期满,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行延长_____年。

  (三)本合同内容如与政府的规定有抵触,须按政府规定及时修改。修改后的合同同本合同构成同一文件。本合同只能由双方书面予以修正。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未尽事宜将参照政府有关法律和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双方已促使各自正式授权代表于上述日期签订本合同,特此证明。

  _________公司签署人(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工会签署人(签章):_________

企业集体合同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社会保险与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

  集体合同是企业全体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包括综合性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和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四条 职工一方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双方应当遵循相互尊重、公平合理、诚实守信、平等协商的原则。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所在地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全面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查集体合同。

  地方总工会依法组织、指导、督促企业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

  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和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第二章 集体协商

  第一节 集体协商内容

  第七条 职工一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者某项内容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

  (五)补充保险、福利;

  (六)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七)劳务派遣人员权益保护;

  (八)职业技能培训;

  (九)劳动合同管理;

  (十)奖惩;

  (十一)裁员;

  (十二)集体合同期限;

  (十三)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十四)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十五)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六)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一方与企业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的行为。

  工资集体协商一般情况下一年进行一次,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者某项内容进行协商:

  (一)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

  (二)工资支付办法、支付时间;

  (三)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四)工资调整幅度和调整办法;

  (五)津贴、补贴标准及奖金等分配办法;

  (六)试用期、病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七)工资集体合同的起止时间,变更、解除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的程序,

  (八)工资集体合同的终止条件,

  (九)工资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

  (十)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有关工资事项。

  第九条 工资集体协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二)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四)统计主管部门发布的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六)其他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一方和企业均可以提出工资调整的协商要求:

  (一)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变动的;

  (二)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持续较大变动的;

  (三)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变动的。

  第十一条 行业性工会、区域性工会可以与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或者商会等企业代表组织进行集体协商,签订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十二条 依法订立的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企业和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涉及本行业职工切身利益的下列事项可以进行行业性集体协商,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

  (一)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行业工资调整幅度;

  (三)行业同类工种的定额标准;

  (四)行业各工种、岗位的劳动安全和卫生标准;

  (五)行业各工种、岗位的职工培训制度;

  (六)行业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劳务派遣人员权益保护;

  (七)其他需要进行行业性集体协商的事项。

  第十四条 涉及本区域职工切身利益的下列事

企业集体合同 篇5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改革,促进开放,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和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是双方在企业发展、科学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共同准则。

  第三条 企业实行集中管理,凡企业范围内的各------科室、职工均应遵守本合同。

  第四条 合同双方都有义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在法律、法规范围内,通过共同努力,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管理水平和职工待遇。

  第五条 企业保障职工代表依法行使同主管理权力。

  企业及工会鼓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学理论、学法律、学管理、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提高职工技能,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企业及工会禁止职工从事有损企业的行为和活动。

  第六条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之标准。

  第七条 工会作为全体职工的代表,有义务引导职工政确处理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有义务教育职工认真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遵守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改革措施,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促进企业的发展。

  工会应动员职工积极支持企业开展两个文明建设,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生产,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经济效益,教育职工与企业建成命运共同体。

  第八条 企业应尊重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按时向工会拨缴经费,在研究,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利益的措施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支持。

  企业制定的措施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二章 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终止

  第一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有权自主决定招工的时间、条件、方式、数量。招工工作坚持男女平等、双向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二条 企业分别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工会应帮助,指导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有权对企业执行劳动合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向企业提出书面答复,并委托工会在适当范围内公布。

  第三条 企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处理违纪职工,但事先应当征求工会意见,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建议企业重新研究处理。

  企业处理违纪职工和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决定和文件,实行工会会签制度。

  第四条 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五条 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主席担任。调解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调解结果应出具书面结论。

  第六条 在劳动合同期间,如发生企业被兼并、合并、破产、拍卖或职工离退体、退职、死亡,劳动关系自然解除。

  第三章 劳 动 报 酬

  第一条 企业坚持按劳分配,坚持个人收益向个人劳动成果及所在单位经济效益相结合,通过严格考核适当拉开收入挡次。

  第二条 企业实行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的多种工资分配形式。

  第三条 对于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报酬,企业依合法规章制度扣罚金额时,以保障职工最低生活为前提。

  违反前款规定,企业须退还扣滥罚部分,并按扣滥罚部分**%的金额向职工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工资以------形式支付给职工本人,本人因故不能领取时,可由其授权的人代领,代领者必须在工资发放明细表签名栏签章方可领取。

  第五条 工资必须按月支付,因故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的必须向工会说明情况。

  第四章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一条 企业实行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的工作制度。

  第二条 企业根据{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在保障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和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基础上,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工作时间,企业应说明情况,工会及职工应予支持。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过1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小时。

  第三条 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体日工作不能间断的需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工作需要及用户急等交货赶制急件的,通过与同级工会和职工协调方可加班。

  第四条 下述情况,职工必须服从安排: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威胁职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五条 企业实行的节假日及公体日;

  元旦{一月一日}放假壹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二;三放假叁天;国际劳动节{五月一日}放假壹天;国庆节{十月一日;二日}放假贰天;以上7天法定节假日如蓬公休日,应予顺延。妇女节{限于妇女。三月八日}----;少数民族节假日根据规定执行。

  第五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一条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各标准,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条 企业应当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高度重视安全主产。认真搞好劳动保护工作。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引进设备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三条 企业必须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防护及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发放保健津贴。

  第四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

  第五条 企业必须按时发放劳保用品。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认真搞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对不安规定穿,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企业有权拒绝其上岗或责令其下岗。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企业有权查处。职工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一条 企业应充分考虑自身特点,视工作需要招收部分女职工。

  第二条 企业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育等为由辞退女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 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第四条 在普级、普职、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方面,坚持男女平等

  第五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景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它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21

  第七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和哺育期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八条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哺育时间视为正常劳动时间,工资按-------工资加补贴执行。计划生育假期间待遇按国家计划生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一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

  {1}本合同的部分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法律法律有冲突的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补充,完善和变更部分条款的

  第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合同

  {1}合同期满;

  {2}因不可抗力致使企业不能恢复正常经营生产,合同难以履行时

  第三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合同;

  企业发生关、停、并、转、抵、租、破、卖,原合同内容不适应时。

  第四条 合同期满---月前,合同双方应协商拟订新的集体合同或协商集体合同的续订。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均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履行手续后方能生效。

  第八章 双方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本合同对企业、工会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工会和全体职工均应严格履行合同的保项条款。

  第二条 企业要求全体职工努力完成企业经营针、生产、效益目标。企业履行合同中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及成年工特殊保护等款的义务。

  第三条 企业保障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

  第四条 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其中劳动人事、劳动分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全员劳动合同制方案及企业经营方针、奋斗目标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企业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努力实现。

  第五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时,应提前30天向工会的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时,应优先考虑录用被裁减人员。

  第六条 工会应教育职工努力完成劳动生产任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开展劳动竞,提高文化素质、职企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的职企业道德,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第七条 工会应努力动员职工完成工厂制定的目标任务。

  第八条 工会对企业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予制止的纠正。

  第九条 工会对违章指挥,有损职工安全的行为要求企业有关部门予以纠正和认真处理。

  第十条 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会有权要求企业有关部门予纠正和认真处理。企业应支持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工会开展各种活动提供物质和经济保障。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企业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或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会议达成的协议,应记录在案,并向职工公布,经报劳动行政部门及上级工会认可后,产生法律效力,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备查。

  第二条 本合同及附件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则执行。

  第三条 本合同的监督检查由双方瓦派代表,会同有关部门每半年检查一次,促进合同的正式常履行。

  第四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年。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12份,双方各持3份,分别---------劳动人事局-------总工会3份备案。

  第六条 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能过,双方签字,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按昭法律、法规规定生效。

  双 方 代 表

  职工方 企业方

  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

  年 月 日

企业集体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及_________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_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个月。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生产(工作)任务:

  在岗位_________,为工种_________。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费_________元。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_________。

  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1.乙方每月工作天,每天实行小时工作制。如双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点给予报酬,加点费为每小时_________元。

  2.合同期内,职工工资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的数量,支付时间和方式等)按下列约定办理:_________。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住院治疗,以及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的,甲方应给予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仍未治愈的再延长_________月。

  (2)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由甲方负担_________%,乙方负担_________%。病假工资为_________元。

  (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实得工资_________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4)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负担丧葬费_________元。

  2.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医疗期为_________月(年),期满未治愈的延长_________月。

  (2)乙方的医疗费全部由甲方负担,病假工资为全薪。

  (3)因工负伤致残的,甲方应_________。

  (4)因工死亡的,甲方应付给丧葬费_________元,直系亲属抚恤费_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元。

  3.在合同期内,乙方符合条件的,享受探亲假_________天;婚假_________天,丧假_________天,女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文件执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第(2)项规定和第4款规定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工作每满一年(满半年不满一年计算)发给乙方实得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实得工资一个月的金额。生活补助费、失业补偿费最高均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实得工资。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情况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事项,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甲方破产或歇业的;

  3.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4.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份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5.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由于本条第2款第(3)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合同期满后应即终止执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双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视为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房问题:

  2.甲方应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而富余职工时,以及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在乙方休假期间,以及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在不变更合同的条件下,安排乙方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抢修或救灾;

  (2)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临时调动,期限为_________月;

  (3)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短期停工。

  7.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赔偿金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在争议发生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或当地没有调解组织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选择_________:

  1.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企业集体合同 篇7

  本集体劳动合同(合同)由“北京华纳齿轮有限公司”,一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成和存在的中外合资企业,其法定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西里2号(下称“公司”)与“北京华纳齿轮有限公司工会”,一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和存在的工会,其办公地点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西里2号(下称“工会”,并与公司合称“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签订。

  前言

  根据北京齿轮总厂和博格-华纳汽车传动产品专营公司(下称“博格-华纳”)于1992年7月18日签订的合资合同(下称“合资合同”)和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公司应与工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以明确公司职工雇佣的条款和条件,并规定公司应与职工个人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其形式基本如本合同附件a。

  合同系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为促进公司发展,调动职工积极性,正确处理公司与职工的关系,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平等和友好协商签订。

  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工会应协助公司搞好生产、经营和管理,协助公司合理使用各项基金,教育职工认真履行个人劳动合同中载明的义务,配合公司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公司提高经济效益。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内:

  1.1 “雇员”系指由公司雇用的取酬人员,但不包括合资合同第46条所述少数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中方高级管理人员。

  1.2 “主管人员”指任何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行使主管职能的任何雇员。

  第二条 职责

  2.1 公司与员工的共同义务

  雇员应勤奋地履行其职责并努力促进公司的业务,公司应就雇员的劳动向其付酬,并促进雇员福利及努力改善雇员的文化生活。

  2.2 雇员的具体职责和义务

  (a)每个雇员的责任将按照公司的需要由董事会和总经理随时代表公司予以确定。

  (b)每个雇员必须按照其主管人员指示尽最大的努力认真执行任务,与主管人员和同事合作,遵守本合同、个人劳动合同以及公司颁布的工作规章的规定。

  (c)所有雇员必须遵守以下各项:

  (ⅰ)小心操作交给他们的设备和工具;

  (ⅱ)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与其它雇员随便来往;

  (ⅲ)不向公司外人员或在履行职责时不需要了解有关情报的公司内人员披露有关公司业务或经营的情报,除非经公布的法律或法规强制要求公开这些情报;

  (ⅳ)受公司雇用期间,除经公司批准,不得受雇于公司以外的其它雇主;

  (ⅴ)避免有损公司声望、名誉或业务的行为;

  (ⅵ)未经同意,不得为个人目的取用公司的金钱或财产。

  (d)鼓励雇员提出改进公司经营的意见和方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工作环境、产品质量和效率方面的意见和方法,提出值得受奖励的意见或方法的雇员将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金或奖励。

  (e)除经公司管理部门明确授权,雇员无权亦未被授权为公司或代表公司达成任何交易或订立合同或作出其它行为。

  2.3 公司的具体职责

  (a)公司将尊重雇员的人格和个性,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为其安排与其能力相适应的任务。公司将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

  (b)公司鼓励管理部门、主管人员和雇员之间的和睦关系,并适时颁发公司业务有秩序进行所必须的工作守则。

  (c)公司按本合同第五条和与雇员个人签订的个人劳动合同所述发给雇员基本工资和提供补助。

  (d)公司应按《合资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积极支持工会工作,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办公室和办公设备。公司每月按企业职工(包括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2%)拨交工会经费,该笔金额应作为公司开支。工会可以按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e)公司将为雇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所、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状况相适应的福利待遇。

  2.4 工会的具体职责

  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基本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协助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和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三条 雇用手续

  3.1 公司作为中外合资企业,根据有关法律享有企业自主权,有权依法雇用和解雇其职工。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3.2 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公司招聘雇员的标准和人数。

  3.3 公司招聘计划和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3.4 公司雇员成为公司正式雇员前应合格完成六个月的试用期。

  3.5 公司将与雇员签定个人劳动合同,个人劳动合同格式附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a。

  3.6 职工签定个人劳动合同前,公司和工会应指导雇员明确个人劳动合同载明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

  3.7 从北齿转入华纳的职工,其在北齿的工龄应视为在华纳的工龄。

  第四条 工作时间、节假日

  4.1 工作时间

  (a)公司董事会决定基本工作周,以适应全部生产能力。

  (b)雇员正常工作时间每天八小时(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时间),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c)公司可随时更改雇员的工作日程,包括改动雇员工作日的起始和结束时间。由于工作需要,经以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在特殊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适用法律许可者除外。

  (d)公司应严格控制雇员加班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情况。

  (e)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为保障雇员健康,工会可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f)雇员必须按公司工作规章规定的程序报告每天出勤情况。任何雇员由于个人原因拟迟到、早退或缺勤需事先取得主管人员的同意。 遇有紧急情况不可能事先批准,雇员应尽快报告紧急情况的性质和未能提早报告的原因,但最迟应在复工时立即报告。

  4.2 节、假日

  雇员每年享有下列法定节、假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可适当增加节、假日休息天数)

  元旦(一月一日)………………………一天

  国际劳动节(五月一日)………………一天

  国庆节(十月一日)……………………二天

  春节………………………………………三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4.3 有薪假期

  (a)受公司连续雇用满一年的职工每年有十二天有薪假期。公司对有贡献的的职工可适当增加休假天数。

  (b)经公司批准,假期可分一次或多次享用。

  4.4 特殊性质的事假按有关规定办理。

  4.5 病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6 婚假、产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4.7 丧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办法执行。

  家有丧事的雇员应立即报告其部门主管。

  4.8 探亲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办法执行;但是享受探亲假当年应不再享有年度休假。

  有资格依适用法规享受探亲假之雇员可由公司自行决定,并事先取得总经理批准后享用探亲假。

  第五条 工资、补助和各项基金

  5.1 公司有权根据有关法律和公司的利益和需要,决定雇员工资、奖金和各项补贴的分配制度,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前提下并考虑消费、物价上涨的因素,应增加雇员工资。公司制订和修改上述分配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

  5.2 董事会根据资格决定中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

  5.3 雇员有资格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津贴、奖金和福利,以及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补助。

  5.4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制订的方针,按雇员的工作表现和对生产的贡献以及公司的效益,决定是否发给奖金及奖金数额。

  5.5 公司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对正常工作日加班的雇员,公司按雇员小时工资之百分之一百五十(150%)支付加班费。对在公休日加班的雇员,公司按雇员小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200%)支付加班费。对在节假日加班的雇员,公

  司按雇员小时工资之百分之三百(300%)支付加班费。如果雇员因未在正常工作时间认真自觉履行其工作任务而需加班,公司不发给任何加班费。

  5.6 公司应支付法律规定的任何其它金额,包括病假工资和节假日工资。

  5.7 支付雇员的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任何其他付费应由公司直接支付给雇员本人,上述支付如涉及个人收入调节税、所得税和其它税赋或费用,该税赋或费用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由有关雇员本人负担并由公司扣缴。

  5.8 如果公司临时停产,停产期间公司应向雇员支付停产期工资,金额相当于雇员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七十(70%)。如果停产超过一个公历月,公司应决定采取相应措施,包括本合同8.2款预期的措施。

  5.9 除第5.5条规定的费用外,公司将对下列费用负责:

  (a)每一上班雇员的午餐费;

  (b)每一雇员工作服的费用;

  (c)本合同第7.5条规定的雇员责任保险费用;

  (d)按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奖励制度”,从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中提取的奖金和福利费用;

  (e)按本合同第6.1(c)款,付给雇员的款项。

  5.10 公司依照北京市人民政府1986年3月20日发布的《北京市实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和1986年10月11日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的若干规定》以及《合资法实施条例》,按比例提取各项费用和基金;

  (a)按月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百分之七点五(7.5%)的中方职工医疗基金;

  (b)按月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发之二十(20%)的中方职工日常劳保福利费用(包括辞退补偿金);

  (c)按月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20%)的中方职工养老储备金;

  (d)按年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百分之一点五(1.5%)的中方职工日常教育经费;

  (e)按中方职工人数,按每人每月 元的标准向北京市财政局交纳中方职工粮、油、燃料、副食、文教卫生和其他各项价格补贴费。公司评为产品出口企业 或先进技术企业后,除按照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提取中方职工劳动保险、医疗、福利费用和住房补贴以外,不再上缴国家对中方职工的各项补贴。

  (f)根据《关于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公司和职工个人每月应交存工资总额10%作为中方职工住房公积金。

  (g)其它符合规定的费用基金。

  5.11 公司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上述费用和基金,并定期向工会通报使用情况。

  第六条 奖励、奖金和补助

  6.1 公司对雇员的出色工作,长期、忠诚的服务,对公司有益的行动和建议,给予表扬和嘉奖或给予公司认为合适的奖励,这类奖励可以用奖金办法颁发。

  6.2 对下述特别情况,将发给下述特别补助:

  (a)雇员结婚:人民币200元;

  (b)雇员第一次生育:人民币200元;

  (c)雇员由于长期生病被解雇:人民币400元。

  (d)雇员父母亡故:人民币100元。

  6.3 公司可因以下任何理由发给雇员奖金:

  (a)在达到生产目标、完成工作任务或增加生产效力方面取得杰出成就;

  (b)模范执行公司工作规章;

  (c)生产、技术的创造发明或改进生产方法和技术;

  (d)对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或工作环境作出贡献;

  (e)提出有用的建议,并因此防止意外发生和/或防止公司遭受损失。

  (f)其他应予物质奖励的模范行为。

  奖金和其它奖励可由公司直接支付给雇员本人。

  第七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

  7.1 公司应遵守适用于合资企业的政府关于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的法规,以保证安全文明生产,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雇员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雇员接受安全技术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7.2 雇员每年体检一次,费用由公司负担。身处有害环境的雇员可视情况增加体检次数。

  7.3 雇员应遵守中国有关的安全法规,以及随时由公司颁布的安全规则。

  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7.4 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7.5 如雇员因工业事故死亡或受伤,或严重职业中毒和发生其它引起伤害的职业事故,公司应按照国务院一九九一年颁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时向公司的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及工会组织报告,并接受他们的调查和处理。

  7.6 公司负责购买全体雇员的责任保险。

  7.7 公司负责向职工提供劳保用品并制定劳保用品发放细则,此类细则应足以在任何气候和工作条件下对工人进行保护。

  7.8 公司将执行政府有关合资职工的退休政策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在遵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可另行制定其认为适当的退休养老政策和制度。

  第八条 处罚和解雇

  8.1 解雇试用期内的雇员

  试用期内任何一方有权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8.2 因故解雇和其它处罚

  公司解雇其正式雇员时,应提前三十天发给正式雇员和工会书面通知。公司对于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削减基本工资或停职等处分,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可以开除。

  上述批评指公司要求雇员作出书面道歉及公司指示雇员今后如何改进的情况。削减基本工资指公司要求雇员作出书面道歉,并对其第一次违章扣取其每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30%)。但是,每一计薪期间因违章削减工资金额不能超过该计薪期间所发工资额的百分之六十(60%)。停职指雇员停薪停职,为期不超过七(7)天。

  8.3 由于伤害或疾病原因引起的解雇

  (a)公司制定公司有关病假的规定和制度;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对属于下列情况,公司不会按8、2款规定解雇雇员。:

  (ⅰ)员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ⅱ)员工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ⅲ)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ⅳ)国家法律或政策禁止解除本合同。

  8.4 通知和备案

  公司解雇雇员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工会和被解雇雇员,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在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8.5 解雇费

  如果公司在集体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第8、2和8、3(a)款解雇雇员或雇员个人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未予续约,被解雇的雇员可根据其受公司雇用时间,每工作满一年可领取一个月的公司平均工资,工作满十年的雇员自第十一年起,每满一年领取一个半月的公司平均工资。雇员由于长期生病和因生产技术条件变化被解雇可酌情加发给雇员三至六个月实得工资。对开除的雇员不发给解雇费。

  8.6 由于公司违法引起的解雇

  因公司严重违反合同侵害雇员合法权益,雇员提出辞职时,公司需按规定支付解雇费。

  8.7 工会代表

  对于公司雇员的解雇、辞退或惩罚,须征求工会意见,有关雇员或就有关问题向公司陈述其立场。工会如果认为不合理,有权提出反对。工会可以派代表与代表董事会的管理部门磋商,寻求解决的办法,但管理部门有作出终局决定的最终权利。如有争议按12.2条执行。

  8.8 被解雇的雇员

  不管任何原因被公司解雇的雇员应立即向公司归还所有公司拥有的或公司有所有权的文件、设备和其它财产。

  第九条 辞职

  9.1 一般性辞职

  在第8.2条规定的前提下,要求辞职或退休的雇员在取得工会同意后,必须在建议的辞职日的三十(30)天前通知公司。具体说明有理由辞职的特别情况,对这类辞职的请求,公司不得无理拒绝。辞职雇员无权获得解雇费。

  9.2 受过特别培训雇员的辞职

  尽管有8.1条的规定,任何参加过公司出资培训的公司雇员,如在受训结束起五(5)年内从公司辞职,需向公司偿付培训费用,其金额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辞职雇员无权获得解雇费。

  第十条 保密、不竞争

  10.1 雇员同意对获披露的有关公司或公司任何关联商业实体的生产管理过程和技术、推销或财务资料,及公司或公司任何关联商业实体的客户、产品、程序、业务和服务资料严格保密,未经公司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将其披露给公司内外 任何人士,亦不将其用以与公司进行竞争或用作雇员履行本合同规定职责和义务以外的其它用途。

  10.2 公司与雇员个人劳动合同终止时,雇员应把其占有的全部公司图纸、蓝图、备忘录、客户名录、配方、财务报表或促销资料归还公司。

  第十一条 发明

  11.1 本合同有效期内,雇员因其工作而作出任何工艺产品或配方方面的发明(“发明”),该等发明应是公司的专有财产,雇员应立即将其披露给公司,并采取必要步骤(包括签署文件),使公司拥有这些发明的产权和所有权。尽管有该规定,对雇员在工作时间外,在未使用或参考公司设施、机密资料或材料情况作出的任何发明而获得的全部专利,雇员应有权保留所有权。

  第十二条 监督检查和争议的解决

  12.1 监督检查

  为保障劳动合同的全面执行,公司和工会将根据人数对等原则组成劳动合同监督小组,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劳动合同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代表。双方亦可应一方要求,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和协商有关公司和职工利益的重大事宜。

  12.2 劳动纠纷

  公司内部出现的劳动纠纷应先由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一方或双方都可请北京市劳动部门仲裁,如果有一方对仲裁结果不同意,该方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临时性人员的聘用

  13.1 临时性人员的定义,指聘用期不超过一年,公司临时聘用的人员。

  13.2 聘用程序,公司聘用临时性人员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讨论同意,由总经理决定后,签发聘书。

  13.3 聘用临时性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需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讨论决定。

  13.4 聘用临时性人员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解释和执行本劳动合同时,双方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合资企业合同和其它有关条例

  第十五条 生效和期限

  15.1 在本合同签署后,双方应立即将本合同报北京市劳动部门和公司主管部门备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日起生效。

  15.2 本合同有效期为五年,于1998年________月_____日到期。合同期满,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行延长五年。

  15.3 本合同内容如与政府的规定有抵触,须按政府规定及时修改。修改后的合同同本合同构成同一文件。本合同只能由双方书面予以修正。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未尽事宜将参照政府有关法律和规定执行。

  本合同双方已促使各自正式授权代表于上述日期签订本合同,特此证明。

  北京华纳齿轮有限公司 北京华纳齿轮有限公司工会

  签署人:____________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总经理 职务:工会主席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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