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合同

2022-04-01 建筑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设计合同模板(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设计合同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顾问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技术咨询任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乙方表示接受,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更好地完成其任务,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项目建筑方案设计

  (2)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

  (3)地址:项目位于 ;

  二、咨询的内容、方式和要求

  (1)乙方承担本项目的建筑方案、形态规划及相关案例研究,包括总体规划建议、景观设计建议、建筑产品设计建议;

  (2)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总平面图及分析图、相关空间分析图、经济技术指标、案例分析及建议。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或者商定的设计进度和深度要求完成本合同所列的设计工作,并达到甲方要求。

  三、履行形式、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本合同自签订且首付款支付之日起 天,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设计成果的完成时间,以甲方签收的日期为准。

  (2)付款时间:在乙方提交正式设计成果且获得甲方确认后支付。乙方应当在申请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正式等额发票,如因乙方延迟提供发票导致甲方付款延误,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汇报及提交设计成果地点:位于昆明市的甲方公司所在地。

  四、验收、评价方法

  咨询报告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为要求,采用图片、模型、光盘及参照本条后“乙方提交的成果内容”验收,乙方所提供的成果应合理、精细、美观、充分体现时代感和文化品位;文图要清晰、美观,装订成册要正规,达到甲方要求。

  成果的具体交付为:图文并茂、装订成册的文本 本;效果图展板≥ 张;实体模型;多媒体三维动画;电子光盘。

  乙方提交的成果包括以下内容:

  1、总体规划建筑建议

  2、总平面图、初步分析图以及初步经济指标

  3、总体鸟瞰图、主要节点透视图

  4、案例介绍及产品建议

  5、项目规划设计操作模式建议

  6、建筑产品建议

  7、景观设计建议

  五、报酬及付款方式

  (1)根据项目的规模及设计要求,乙方经过详细测算并经双方协商后,双方确定的本合同最终总价报价为:(小写) 万元RMB人民币(大写) 万元正。该总价已包含乙方的设计费、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使用费,以及到甲方或项目现场讨论汇报的差旅食宿费、服务费、咨询费和其他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全部费用及应缴纳税费。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支付方式:(分期二期支付)

  第一期为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设计费 %,计 万元RMB;

  第二期为乙方交付全部设计成果并经甲方确认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余款,计 万元RMB;

  (3)除因乙方违约或不可抗力造成的以外,甲方如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日期付款时,应支付迟延违约金,每拖延一日按该项设计费迟延支付部分的 ‰计算;反之,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供设计成果,每拖延一日按该阶段设计费用 ‰减收项目设计费用。因甲方原因引起的乙方设计延误不在此限。

  六、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乙方如认为甲方提供的资料有疑义或不完善,应及时将意见书面提交甲方,否则视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已完善。

  (1)设计任务书

  (2)有关图纸资料

  (3)其它有关材料(政府规划指标及红线图)

  七、受托方的义务

  (1)乙方应保证其具有充分的公司资质及授权以签署本协议及完成本协议所涉及的服务内容。

  (2)乙方应按中国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政府审批部门有关本项目的文件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工作;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当甲方或政府审批部门依据规划文件、政府决定或有关标准、规范对设计成果提出异议时,乙方应及时、负责地对所涉设计成果及相关文件作出修改(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设计修改,双方友好协商酌情收取相应费用)。

  (3)乙方必须为本项目配备胜任的设计团队,并事先报甲方备案。乙方项目经理及主要设计人员一旦确定,不得随意进行调动或更换。如需调换,须事先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认可。对其中不称职的设计人员,甲方有权要求调换。

  (4)乙方保证,其为履行本合同目的所使用的图纸文件及所交付的设计成果,没有任何第三方以涉及侵犯专利或版权,盗用商业机密为由提出任何索赔。如甲方因使用乙方设计成果,而导致对甲方由于涉及侵犯专利或版权的诉讼或索赔,以及由此引起的施工延误或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并确保甲方免于承担诉讼和赔偿。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如果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设计延误及重新制作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设计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完善。若由于乙方设计人员的设计错误或遗漏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采取补救措施以外,还应对甲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本合同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或解除的,乙方均有责任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将有关已完成的设计文件及电子文档移交甲方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密义务及相应责任。

  九、保密和知识产权

  (1)双方当事人对技术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露技术秘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应令其聘用的顾问、雇员、代表及/或代理同意不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甲方信息,除非该种披露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遵守法律而必须进行。双方约定,不论本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2)本合同下乙方所有设计成果的版权及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具有署名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复制、使用其交付的设计成果,或向第三方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或向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展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甲方可根据需要使用和复制乙方在本合同义务中已经或将会制成的文件、图纸、图片或说明书,并有权将这些资料用于广告宣传。

  十、争议的解决方法

  如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如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未尽事宜

  对于本项目后续设计事宜,可通过其他协议另行规定。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签定,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连同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名: 签名:

  盖章: 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建筑设计合同2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万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 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 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 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l.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 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 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年 月 日

  建筑设计合同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2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工程勘查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2.1工程项目的名称:

  2.2工程项目的地点:

  2.3工程项目的规模:

  2.4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

  2.5工程项目的投资总额:

  2.6工程项目的设计内容及标准: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第五条 设计费及支付方法

  5.1甲方应支付本合同项目的估算设计费为 元。

  5.2 支付方法为:

  5.2.1本合同生效后七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计 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5.2.2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七日内,甲方应即再支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30%,计 元。(不含定金)

  5.2.3 乙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七日内,甲方应即再支付估算设计总额的45%,计 元。(不含定金)

  5.2.4施工结束后七日内, 甲方应即向乙方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计 元。(不含定金)

  5.3 收费说明:

  5.3.1 取费计算标准: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6.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1.6 甲方应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7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6.2.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对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6.2.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2.4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6.2.5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应参加有关部门设计审查会议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

  6.2.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 其他

  7.1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7.2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7.3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4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除了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7.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6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7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其他约定事项 无

  7.10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建设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7.11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在30日内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1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自20 年 月 日生效。

  委托方单位名称: 承接方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建筑设计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

  第二条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甲方责任

  1.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

  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

  ②选址报告;

  ③规划要求;

  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

  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

  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3.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5.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6.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6份,施工图设计8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2.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6.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条勘察设计费用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办法计收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______%;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选拨付______%作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_____%,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算全部勘察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_____%,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_____%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__________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_____%。

  第七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按__项解决。

  1.申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__设计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筑设计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托乙方

  承担___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技术设计文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图设莆募?皇___份,甲方如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另行收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应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__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可选择:

  (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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