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

2021-03-01 建筑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合同 篇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都匀市银河之都A、C栋人行天桥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计规模:约 74 ㎡

  二、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通过主管部门审 核批准的该项目设计图肆套,电子文档壹份。

  三、设计费用期限及交付进度:

  1、设计费用为一万元(壹万元整)人民币包干;设计期限为签订合同后十天内。

  2、设计人按要求提供经审查合格的图纸后,三日之内发包人认可,发包人认可后三日内支付60%设计费给设计人,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给设计人。

  四、双方责任:

  1、发包人协调设计人与该项目总设计单位的对接工作。

  2、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 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范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4、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5、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将根据损失的程度,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6、设计人必须派专人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

  7、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肆份,设计人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 篇2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规定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用于____.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

建筑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20xx 年 9 月 9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合格

  (二)试用期为 无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是工种) 乙方的工作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项目的施工地点)

  三、工作时间

  不定时工作制,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如双方约定有试用期,则乙方试用期内每月工资 ---------- 元;无试用期或试用期满,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同意按甲乙双方约定以 按计件计算确定乙方工资

  五、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六、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出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八、经济赔偿

  1、在合同期间内,工人未经其本人书面申请报项目经理批准同意,擅自离开工地(辞工),应按价退还培训费、劳保费、交通费,应赔偿耽误工期造成的损失费100%,免去其本人的奖励工资及部分生活补助费(如以上费用在其本人账上无法扣除,此费应由班组长账上代扣)。

  2、如班组长没有与工人签订集体劳动合同而开工,发生工伤事故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将由班组长个人自行承担。

  3、如班组长违法使用工人(如未成年工、未取得特殊工作证件的特种工人等)而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将由班组长个人自行承担。

  4、班组长在项目开工前必须与工人协商一致,在工人完全理解集体劳动合同所有条款并同意接受此集体劳动合同约束的情况下,与工人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如班组长没有与工人签订集体劳动合同而开工的,除需要承担上述第五条规定的责任外还需承担此项目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二、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合同 篇4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专业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XX住宅楼

  1.2工程地址:

  1.3工程内容:XX住宅楼外墙外保温及涂料饰面工程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2.1工程做法:详见图纸。

  2.2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外墙的全部保温部位、抹灰部位及外墙涂料施工。

  2.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辅料、包机具、包周转材料、包质量、保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等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内容。

  2.4进场材料:乙方应及时递交有关材料样品及检验报告。乙方进场材料必须与投标样品及资料说明一致,如乙方中途更换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二天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同时扣除剩余尾款。

  第三条合同工期

  3.1开工日期:于接到甲方指令次日进场施工。

  3.2竣工日期:自接到甲方指令后顺延两个月。

  第四条工程质量

  4.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五条合同价款

  5.1合同单价:详见附表。

  5.2合同总价款:暂估

  5.3价款调整:按20xx年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规则计取工程量,单价元/平米包死,不再调整工程价款。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结算

  6.1付款方式及期限: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验收且资料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80%,甲方收到齐全的竣工资料之后及时办理结算,结算完成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两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第七条 甲方责任

  7.1甲方负责审核并批准乙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方案、随时监督检查乙方施工进度的质量,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有关结算。

  7.2甲方仅提供承包人施工用的水源、电源。

  7.3 甲方可以向承包人提供工人住宿,指定材料码放位置。

  7.4甲方负责协调承包人与其它分包商的配合等工作。

  第八条 乙方责任

  8.1乙方向甲方提供厂家营业法人执照(复印件)、产品简介(国家认证实验室的试验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技术、质量、工序安排、工期安排、成品保护、安全施工)。

  8.2乙方应根据发包人提出要求和有关技术说明,进行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乙方应及时提供和保证相关材料、人员、机具的供应和到位,并在进场后三日内向甲方提交施工进度计划,以确保整个施工的顺利进行。

  8.3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及企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进行外墙保温施工。承包人派驻工地项目经理 ,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及安全管理体系。配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安全管理。

  8.4乙方应在开工前递交有关材料样品及检验报告及关键材料的二检报告。

  8.5乙方应服从建设单位、甲方、监理单位的指令、安排、检验及各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及地方或工地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甲方和监理可做出每次500-20xx元的罚款。

  8.6乙方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对施工中扬尘、噪音、环境污染、垃圾处理等要求及时有效,做到工完、料净、场清,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争创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

  8.7 乙方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服从安全防护、临时用电安全、机械安全、保卫消防管理、现场管理、料具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环卫卫生管理等方面达到承包人要求。

  8.8 乙方制定有效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书面对施工人员交底,提高施工人员成品、半成品保护意识,以免造成成品、半成品损坏,并在交用前,承担成品保护作用。

  8.9 乙方及时将保温施工的垃圾清运至发包人指定地点

  8.10乙方负责二次材料进场的检测费用(包括聚苯板、抗裂砂浆、耐碱网格布等)。

  8.11乙方自行检查现场是否符合安全施工需要,如不符合则不得擅自施工,承包人对现场的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各种人身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8.12由乙方自己提供劳务施工人员,乙方负责跟劳务施工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和为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等,否则由此引发的和劳务人员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负责。

  8.13乙方负责将堆积的废弃混凝土剔凿清理完毕后进行施工。

  8.14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量。

  8.15乙方所施工的外墙保温工程在正常使用和维护条件下,使用年限不应少于25年。并承担在此期间因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所应起人身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工期顺延

  9.1 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时。

  9.2 因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时。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发包人或监理的有关规定、质量、文明施工及安全,违反操作规程,甲方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处罚。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发包人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严把火灾关,如引起火灾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接受罚款;

  10.4本工程自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修期限为二年。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1.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1.3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支付给甲方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延误工期10天以上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随时安排其他专业公司进驻现场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进出场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必须无条件在三日内全部清理退场)。

  11.4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1.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1.5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双方进行调解

  2、调解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第十四条 补充条款:

  本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即日起生效)

  甲方 (章) 乙方 (章)

  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附表:报价单 汇总报价表

  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月 日

建筑合同 篇5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承包范围:

  1. 按设计图纸施工 镀锌檩条(180*50*20*1.8mm) 墙檩条(160*50*20*1.8mm)镀锌天沟750mm(2.0厚) (见预算书)

  2. 屋面板 50mm夹心板 颜色 上蓝下白(上:0.35mm下:0.28mm) 侧封板 900型单板 颜色 白灰(0.426mm)

  3. 窗 铝合金(1.0mm)130元/ m,如果超过厚度甲方自补差价

  4. 门 3档

  第二条 工程价款

  1、工程总造价: 元 (人民币大写: )。

  2、本工程每平方米单价 元

  3、工程价款中,构件、材料及制作价 元,安装价 元。

  4、本工程总造价为乙方包工包料方式总承包价,不含甲方或其他单位配合费、水电费、管理费等费用。如因设计或施工期间工程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工程款变更按照本合同单价计算增减。工程量确定按甲方签具联系单为准。

  第三条 工程日期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施工需要,商定本工程总工期为工作 日。

  2、工程开工日期暂定为 年 月 日,具体日期甲方在开工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委派乙方工地负责人与甲方共同进行三通一平、脚手架和预埋件的交验工作,验收合格后甲方出具开工令,乙方签字后第三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3、竣工日期:从甲方下达开工令起后第三日起工作 日内完成,如遇下列条款现象,工期相应顺延。甲方解决下列事项期间不计算工期。

  (1)甲方(三通一平)工作未做好,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2)日停电、停水八小时以上,或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

  (3)变更原技术条件或增加工程量的;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减价款,或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合格不能使用时;

  (5)甲方图纸签证和应办理施工手续而拖延时间,因土建或基础工程延期或与甲方其他工程项目因交叉施工影响乙方施工的;

  (6)因甲方现场代表或监理方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

  (7)不可抗力(包括雨天);

  (8)其他甲方或监理认为应当顺延工期的事项。

  第四条 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 当 日内预付备料款为总价款的 %(¥ 元)。

  2、钢柱进场当日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 %(¥ 元)。

  3、彩钢板进场当日甲方再付合同总价款的 %(¥ 元)。

  4、工程完工三日内甲方支付(除质保金外)所有的余款 %(¥ 元)。

  5、 不含税金(如甲方需要开发票自理)

  6、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款的3%,即¥ 元,在本工程验收合格三个月后的十日内甲方付清。

  7、如遇工程量变更,双方以工程联系单确认工程价款,支付方法按工程进度依照前款执行。

  8、甲方根据以上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未在三天内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后三天办停止施工。甲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每逾期一日支付的违约金为应付款的万分之五,违约赔偿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工程验收合格或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后,甲方仍不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按总造价每日万分之五支付。

  10、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能按时付款或提供确实的付款担保,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解决工程款问题。

  11、付款方式:甲乙双方采取银行转账结算,采用银行即期汇票,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12、构件、材料及制作费、安装费开具材料发票。

  13、因业主原因而拖延乙方加工及施工时间,所造成的材料差价,由甲方负责补偿。

建筑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宁波市渔业互保综合用房项目

  二、工程地点:位于中山西路以北,文化路以西,宁波市塑料四厂2号地块

  三、承包方式:木工清包(包括机械设备、工具用具、周转材料及安全文明设施)

  四、承包范围

  1、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木料工程;并包含为完成承包内容内工程所必须进行的其他性辅助工作(建筑垃圾清理及废料的粉碎与使用、材料堆放)。

  2、现场临建的搭拆(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负责人工)

  3、小型材料:铁钉、胶带、铁丝,双面胶等由乙方自理。

  五、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六、工程面积及单位:

  1、此工程面积按时计算。面积计算按20xx定额规范计算。

  2、每平方工程包价:每平方米 元。木工需提供铁钉、胶带、铁丝,双面胶等零星材料。

  七、付款方式

  地下室底板完成后支付合同价的10%,地下室顶板完成后支付合同价的30%,三层结构完成后支付合同价的15%,主体结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一个月内结清所有工程款。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每个单体工程向乙方提供壹套完整图纸,并进行图纸交流,如有变更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避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2)、负责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及周边关系的处理,给乙方造成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并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对不合格工程勒令期限整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给乙方配备现场施工用电、用水及生活用电、用水。

  (4)、保证原材料及时无误地供应到现场(木材、方木等)。

  (5)、保证按时给乙方拨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组建一支过硬的施工队伍,配齐各种技术人员,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现场协调及会议的出席,安全文明施工,主要负责人保证吃住在现场。

  (2)、上报施工队的人员名单,包括资质及各种上岗证件,保证农忙季节不停工。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严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和主管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发生顶嘴、冲突;对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通知必须按时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

  (4)、严格执行特种工种持证上岗,如: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

  (5)、严格规范施工,保证每个分项分部工程符合标准,凡因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人为因素造成罚款乙方自己承担,并且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设备原因或人员原因导致甲方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7)施工中注意安全施工,如发生大小事故,均有乙方全部承担。

  (8)严格按合同工期完成,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

  (9)乙方应自行负责施工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人员及其他班组施工人员工伤事故,费用1000元以内由乙方负责,超出1000元由甲方负责70%,乙方负责30%。

  (10)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项目部施工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指挥和调配,对多次违章作业和不听劝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中途退场按实际工程量70%结算。

  九、安全合同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有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监理及甲方的指示和通知,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若因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工程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书面材料,双方各执一份。

  (2)、乙方必须执行进入施工场地须佩戴安全帽。。

  (3)、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2、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十、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必须符合公司现场标准化布置的要求,按公司的规定执行。

  2、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3、乙方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禁止上工时喝酒寻衅闹事。

  4、现场必须做到节约用料及随用随清,否则加倍罚款。

  十一、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在乙方完成合同的工作内容及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废止,本合同书条款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本合同书条款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到当地法院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手机: 电子信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规、规章,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同意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乙方经过慎重考虑,自愿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与甲方订立本合同并确定为甲方服务的期限。甲方对乙方选择的合同类型和在甲方的服务期限无异议。

  第一种: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种:无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月日起至法定退休时间止。第三种: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 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

  甲乙双方若属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同意在上述合同期限内,确定本合同的首个月为试用期。

  三、乙方应具备的任职条件

  1、学历 ;2、专业 ;3、身体健康、无国家规定的影响大众健康的传染类疾病;4、具有 职称;5、具有甲方可使用的国家注册 执业资格;6、具有 技能资格证书;7、。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下列第 种:

  1、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2、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相关的技术支持类工作;

  3、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相关的服务保障、公共关系等辅助支援类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甲方机关或甲方设在中国境内所属工程项目所在地。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的具体工作时间和休假时间,乙方同意执行并自愿遵守《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员工工作与考勤管理规定》、《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员工各类假期管理规定》。

  六、劳动报酬及相关责任

  (一)甲乙双方选择以计时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的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之和为:元人民币(其中试用期间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之和为:元人民币)。乙方同时同意遵守《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员工工资及福利待遇管理办法》;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管理制度确定;

  (二)乙方应按国家税法有关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将按规定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

  (三)乙方当月的工资,甲方将在次月5日前发给乙方;适逢节假日或银行帐务往来延迟以及其它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致使工资不能在上述时间内发给乙方,甲方应向乙方做相关的解释工作;

  (四)根据国家住房制度有关规定,甲方不负责解决乙方住房和住宿;

  (五)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将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补偿工资;乙方同意执行并自愿遵守《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员工超时、加班工作管理规定》。

  七、社会保险责任

  (一)甲方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甲方承担乙方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项保险中由单位承担的费用;上述社会保险中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甲方将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非甲方所在地城市户籍和农业户籍的员工,其各项社会保险按照甲方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二)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后;乙方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退休后的养老金等均由社会保险或个人承担,甲方不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甲方将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为在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工作的员工购买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四)若乙方在甲方施工现场发生工作意外,甲方将按上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规定处理,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因工作意外伤害引起的其它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乙方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甲方制定的建筑工程施工与技术支持和相关辅助岗位的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将按照规定向乙方告知,并按规定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三)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九、乙方责任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现行的规章制度;甲方已向乙方告知甲方自成立以来制订的现行有效的各类规章制度,乙方已认真阅读并领

  会,乙方同意认真遵守这些规章制度;同时,乙方同意遵守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后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

  (二)乙方明确地知道: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设立的全国性建筑施工企业,甲方是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的分支机构;甲方的经营性质确定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后,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前往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任务;对此,乙方同意并自愿接受甲方的安排,接受甲方及所属项目部的领导,在甲方及所属项目部指定的工作地点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

  (三)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甲方经营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和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支持、服务保障、公共关系以及相关的辅助类工作,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执行下列第 种工时工作制度:

  第一种: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第二种:不定时工作制度;

  第三种: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四)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职责与岗位规定的工作任务;

  (五)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甲方依照本合同的原则和精神发出的合理合法之工作命令;不得以各种形式怠工;否则,乙方的行为将被视为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六)时刻维护甲方形象;严格按照甲方的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对内管理和对外经营活动;不得利用公司名义从事私人经营活动;不得使用公司所赋予的权利谋取个人利益;滥用公司名义将被视为欺诈;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与甲方有业务往来的各类机构或个人之金钱和贵重礼物。否则,乙方的行为将被视为严重违反甲方管理规章制度;

  (七)保守公司秘密,在受聘期间未征得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外界透露甲方的技术资料、财务状况及经营信息;因乙方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自觉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遵守职业道德,敬业求进;不参加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各类党派团体和宗教组织;

  (九)乙方须如实提供本人工作简历;提供有效真实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及相关执业资格证明;乙方须提供入职前一个月内由甲方所在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乙方提供的上述证明文件和材料如有虚假,甲方有权即时辞退乙方且不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同时,乙方须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乙方承诺:乙方在本合同书中提供的住址和通讯地址及相关信息合法有效。合同期内上述住址和通讯地址及相关信息如有变动,乙方须主动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乙方不得与甲方之外的其它任何组织机构保持有效的劳动关系,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承诺:在甲方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甲方的工作安全守则及施工现场安全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定和程序进行工作,以避免工作意外的发生。因乙方违反安全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工作意外,乙方须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十、合同变更、解除、终止与续订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做相应的内容变更。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甲方经考核认为乙方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聘期内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且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

  3、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壹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损害;

  4、与甲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甲方提出而乙方拒不改正;

  5、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如:身份证、学历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筑合同 篇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李沧区河南庄社区旧城改造安置房项目

  2、工程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台柳路以西,青山路以南

  3、工程内容:

  4、工程质量: 一次性验收合格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服务、包工期、包检测、包验收、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维修等方式进行承包)

  6、综合大包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各种主材、辅材等全部材料。及水电费、安全措施费、机械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含总包方2%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各种费用)。综合大包价格见附件一。

  7、结算面积:约 平方米。

  8、总造价:

  9、工期:每栋楼的开始施工日期以甲方书面文件为准,本程的总工期为 20 日历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质量标准提供合格材料并施工,质量达到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外墙涂料技术规程》和《规范》青岛市有关职能部门颁布的标准要求。

  2、本工程项目应符合上述规划封样立面效果图颜色施工采用的国家、部颁、地方的施工技术(验收)规程、规范。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施工规范、标准、规定施工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除按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施工外,还应按照《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施工。

  3、本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执行国家和青岛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及验收规范,按照现行国家及青岛市相关行业标准验收。乙方质量承诺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若达不到承诺要求,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额的2%的违约金,并确保整改通过。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永不返还。另外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涂料颜色: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上级规划部门确定的颜色为准,并出示外墙立面效果图,严格按效果图(墙面样板)的颜色进行配色施工,样板领路、施工与样板相同。

  第三条 工程质量:

  1、基层清理及基层处理,按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墙面满刮腻子及砂纸打磨处理。

  2、颜色应均匀,无色差,无砂眼,无遗漏,无龟裂,不起皮,不透底等异常现象。无论刷多少遍均以上级各部门验收合格为准,其固定单价不变。

  3、乙方应提供外墙涂料生产厂家产品的“企业内控标准”,并严格执行:适用范围、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包装、贮存及运输等管理要求。

  4、甲方负责施工楼号的外墙保温达不到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即时进行维修和整改,满足上述标准,否则乙方不予进行外墙涂料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纠纷及损失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5、如未达到上述标准,签约按承包工程结算值的5‰对乙方做出处罚,并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工程管理

  1、乙方必须严格按总承包方要求,编制施工作业计划,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工期控制,确保实现质量目标。

  2、乙方应严格执行总承包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听从指挥,服从领导。

  3、乙方必须对承包工程现场进行成品保护,保证不损坏,不污染现场任何已完和未完工程产品。如有损坏,污染,由乙方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规划部门、甲方、监理及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的管理。以监理及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为主,每粉刷一遍,必须经监理、村民质检小组和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验收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安全生产: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并配有安全带。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的有关规范、规定要求执行,严禁违章作业。

  2、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及相关责任、赔偿、法律纠纷,全部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部承担相关责任和连带责任。

  3、乙方须配备一名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4、对于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在甲方多次发出指令要求整改,而乙方拒不执行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工期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延长。

  1、不可抗力(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确定)天气原因(雨天、大雾)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无法继续履行的。

  2、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若非上述原因,乙方未按协议工期(包括协议规定可顺延的工期)竣工,甲方将按每天延误计时,延误一天扣除乙方协议总价款0.5‰的罚金。

  工程保修: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保修,工程竣工后保修期为五年。

  付款方式:

  1、工程款的支付:工程竣工经总包方、监理、社区质检小组验收通过签字后支付工程总款的50%,经质检站、规划局等有关上级部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款的80%,经综合验收交房后,支付总额95%,余留5%为工程保修金。

  2、工程量结算:工程量统一按图纸尺寸结算。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整理结算资料上报总包方,总包方在收到结算书20日内初审完毕,并报建方预算处审核,出具最终结算,以作为工程支付依据。

  4、乙方承诺优先支付工人工资,为确保工人工资发放,乙方在接受工程款时,要提供工程款使用计划,工人工资发放工资表,工人签收记录,发放照片记录,相关委托人证明文件,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5、因乙方安全问题、质量问题、资金问题造成本协议无法正常实施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全部由乙方独自承担。甲方将采取必要措施另选施工单位,进驻施工现场接管施工,乙方无任何理由和条件不撤出工地。乙方所投入的材料、机具、临设等全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工程保修

  1、本工程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造价的 5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免费保修。

  2、质量保证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5 年。

  3、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3.1因乙方材料质量、施工质量造成的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维修。

  3.2保修责任: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在甲方或物业以电话或书面通知方式向乙方发出质量维修通知后24小时之内,乙方必须及时到达现场并安排维修。如乙方不能及时安排维修,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单位进场维修。第三方维修单位结算款及加收15%的服务费,从乙方保修费中扣除。

  3.3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满 5 年,在保修期间,若维修费用超出保修金时,甲方有权追交超出费用。满 5 年后无质量问题,60日内将剩余的保修金支付给乙方。保修金无利息。

  3.4成品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乙方书面与工程总包方交接,交接前,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五条 施工条件

  总包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必要的施工条件:

  1、保温墙面,表面平整,达到有关建筑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保温墙面周围的障碍物及油污等应清除干净,不妨碍施工。

  3、保温墙面预留孔洞应已按要求安装完成,多余孔洞应填平

  第六条 施工管理

  项目总包方责任:

  1、组织对乙方施工方案的审定。

  2、根据现场施工的现有条件管理和协调乙方现场施工,并协调库房用地、水源、电源等。

  3、组织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等工作。

  4、组织对工程的验收,办理工程结算。按合同约定负责各有关专业之间的协调,保证工程顺利执行。

  5、积极配合乙方施工,负责协调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及时对须隐蔽验收部位进行验收。

  工程承包方责任:

  1、 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并于开工前 5 日内或按甲方的要求时间报送监理及甲方审查批准。

  2、乙方必须对所有与本工程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采取防患措施,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伤亡责任事故,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甲方因乙方责任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及时清理现场疏漏的建筑废材,做到日产日清,如果被执法部门查到,造成的责任及处罚有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社区质检小组、监理及甲方的现场管理。

  5、乙方应严格遵守设计单位制定的施工工艺,对不按照工艺施工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补偿。

  6、乙方原因在施工过程中分部分项质量不合格问题影响交房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经济损失和第三方(村民安置费)赔偿。

  7、遵守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能够接受因违反规定所给予的处罚。

  8、施工现场配备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委派专人负责工地现场卫生整洁。

  9、材料堆放整齐,并配备灭火设施;施工用电接线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第三方赔偿),均有违约方承担责任和赔偿。

  补充条款:

  1、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做出样板墙,在总包、监理、社区质量监督小组验收同意后方可施工。如在大面积施工后,质量、材料与样板墙不符,总包方有权令其施工单位离场,解除施工合同,费用自付。

  2、材料进场后,由乙方协同总包方报监理、社区质检小组现场确认送检。检测费由乙方负责,并及时提供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由总包方统一收集存档。

  3、综合价格均为含税价格,如无需提供发票时,综合价格下浮6%。

  4、乙方必须独立解决外界干扰等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一切因素,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因乙方未能独立处理解决上述问题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施工中所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及时清理、外运至施工场外。

  第八条 其他事宜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质量保证期满后终止。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再增加工程项目,内容相同的继续延用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电话: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9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一)建设工程合同

  1.建设工程合同定义

  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造价,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

  建设工程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有名合同、要式合同,同时也是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

  2.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1)合同主体的严格性。(2)合同标的单一性。(3)合同履行的长期性。(4)计划和程序的严格性。

  3.建设工程合同分类

  根据建设行为内容分类,可划分为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等。

  根据建设行为范围分类,可划分为总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分包合同。

  根据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可分: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4.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包括:借款合同、咨询合同 、采购合同 、加工合同、运输合同、保险合同、劳务合同、担保合同等。

  5.建设工程合同形式

  合同形式有多种,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其他形式等。《合同法》要求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国家推荐使用合同的示范文本。自1999年以来,国家在工程建设方面颁布了一系列合同示范文本。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等。合同的示范文本不属于法律法规,是推荐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考虑到了合同在订立和履行中有可能涉及的各种问题,并给出了较为公正的解决方法,能够有效减少合同的争议。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定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金融机构以及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承包方和监理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和经济的手段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其履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合同行为,保证合同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依据

  合同管理的依据应是监理合同的规定和我国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等。

  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

  (1)协助建设单位确定本建设项目的合同结构。合同结构是指合同的框架、主要部分

  和条款构成。

  (2)协助建设单位起草合同及参与合同谈判。参加建设合同在签订前的谈判和拟定合同初稿,提供建设单位决策。

  (3)合同的管理和检查。在工程实施阶段,对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材料与设备采购合同、运输合同等履行监督、检查管理。

  (4)协调合同纠纷,处理索赔和反索赔。协助建设单位和秉公处理工程实施阶段产生的索赔;参与协商、调解、仲裁甚至法院解决合同的纠纷。

  (5)其他。合同的签订和合同涉及第三方等关系的处理,除以上内容以外有关合同的所有事项。

  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方法

  (1)合同分析。对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条款的风险和双方责、权、利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分解到各部门、各专业,以便在工程实施中进行各方面的控制,处理合同纠纷、索赔等问题。

  (2)合同文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对合同条款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合同变更等各种报告、数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统一传递,归档保存,以便项目监理机构快捷地查询和掌握合同及其变化情况。

  (3)合同的跟踪管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督检查合同双方是否按合同要求履行,履行中所产生的成果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的规定;监督合同双方严格按合同履行;当遇到无法预见的干扰时,按合同条款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4)索赔管理。索赔事件的处理应以实际发生的事件为依据,以合同条款规定为原则,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从中找出索赔的理由和依据。

  二、合同担保

  (一)担保的概念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担保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是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

  (二)担保方式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三)保证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

  1.施工投标保证

  投标担保或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保证在中标后履行签订承发包合同的义务。担保方式可以是由投标人提供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也可以提供第三人的信用担保(保证),一般是由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书。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的有效期限一般是从投标截止日起到确定中标人止。

  施工投标保证的违约处理: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书;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递交履约保函,视为投标人违约,发包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或要求承保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支付。

  2.承包人履约保证

  承包人履约担保是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中标的投标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和责任的担保。履约担保的方式一般是由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或者保证书,保证金额一般为合同总额的5%~10%。履约保证的有效期限从提交履约保证起,到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止。

  承包人履约保证的违约处理:如果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发生中途毁约、任意中断工程、不按规定施工或承包人破产、倒闭等情况的,发包人有权凭履约担保向承保银行或者担保公司索取保证金作为赔偿。

  3.施工预付款保证

  预付款担保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领取预付款之前,为保证正确、合理使用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而提供的担保。预付款一般为合同的10%。预付款保证的方式一般是银行保函。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通常与发包人的预付款是等值的。担保金额根据预付款扣回的数额相应递减,但在预付款全部扣回之前一直保持有效。

  施工预付款保证的违约处理:如果承包人中途毁约、中止工程,使发包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全部预付款,发包人可以凭预付款担保向银行索赔该保函的担保金额作为补偿。

  4.发包人支付保证

  支付担保是中标人要求招标人提供的保证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的担保。支付担保通常采用银行保函。

  支付担保的违约处理:已完成担保额度,发包人未能按时支付,承包人可依据担保合同暂停施工,并要求担保人承担支付责任和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工程保险

  (一)保险的概述

  1.保险的概念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的法律制度。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分散危险。保险制度上的危险是一种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其表现为:

  (1)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

  (2)发生时间的不确定性;

  (3)发生后果的不确定性。

  2.保险合同概念

  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般是以保单的形式订立。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二)工程系列保险制度

  工程保险作为转移工程风险的重要手段,许多国家对工程保险有强制性投保的规定。 我国对工程保险没有强制性的制度。如合同约定有保险,在专用条款中应设定投保的险种、保险的内容、办理保险的责任以及保险金额。

  1.工程系列保险的险种

  (1)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口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险种。

  安装工程一切险是承保安装各种机器、设备、储油罐、钢结构、起重机、吊车以及包含机械工程因素的各种工程建设一切损失的险种。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凡在工程期间的保险有效期内因在工地上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在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人身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3)财产保险

  2.投保范围与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工程系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

  18.1 工程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8.2 工伤保险

  18.2.1 发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在施工现场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监理人及由发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18.2.2 承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其履行合同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分包人及由承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18.3 其他保险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具体事项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三)保险合同管理

  1.投保决策

  是否投保:风险自留?风险转移?

  选择保险人:应考虑安全、范围、成本三项因素。

  2.保险合同当事人的管理义务

  (1)订立合同前:当事人双方均应履行告知义务。

  (2)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地、全面地履行合同。

  (3)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有责任采取一切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并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

  3.保险索赔

  (1)投保人在进行保险索赔时,必须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证明作为索赔的依据。

  (2)投保人应当及时提出保险索赔。

  (3)投保人要计算损失大小。

  第二节 合同法律制度

  (一)合同法

  1.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将其作为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律,以及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法》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合同的

  权利与义务的终止、违约责任等各项活动中均应遵守的基本准则,也是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在审理、仲裁合同纠纷时应当遵守的原则。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二)合同的内容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一般应当包括的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无效合同

  1.无效合同定义

  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条件而订立的,国家不承认其效力,不给予法律保护的合同。无效合同从订立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2.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3.无效合同的确认

  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合同当事人或其他任何机构均无权认定合同无效。

  4.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规定的权力义务即无效。

  (1)返还财产。

  (2)赔偿损失。

  (3)追缴财产,收归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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