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买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建材基本情况:单位:___元/____
建材名称产地品牌规格型号颜色标号材质批次数量单价总价
合计人民币(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交货地点
第四条安装:安装方式为(卖方安装/买方自装);选择卖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承担,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五条验收:对于墙地砖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选择卖方安装的,双方应在安装完毕后日内共同验收安装质量,经验收未达到约定安装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返工。
第六条换货:交货验收完毕后买方因对墙地砖的规格、颜色等需求发生变化而提出换货要求的,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伤、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买方可凭本合同在交货之日起日内办理换货手续,换货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七条余货处理:安装后的剩余墙地砖,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买方可凭本合同在交货之日起日内办理退货手续,退货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八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_________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墙地砖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_________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章):________卖方(章):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建筑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建字第 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图纸为附件。
第一条 工程承包范围:
第二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历天数: 天
第三条 :工程质量要求: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
1、 本工程承包方式为:总价不可调,工程总价为 元大写: 。
2、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包干,该总价中包含所有设备购置费、材料费、安装施工费、二次搬运费、机械费、测试费、检测费用等,并且乙方已经充分考虑到受市场原材料价格、人工机械费用等价格波动的影响,从本合同的履行至该工程竣工,不再对合同总价做任何增加。
第五条:
1、付款方式
2、 本工程质保期为 年,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起满一年后经甲方验收无质量问题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工程尾款,即; 元(大写: 元);
3、甲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应提供发票,乙方不能提供发票的,不支付工程款,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实施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相关资料。
2、 在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甲方委派 负责与乙方的现场协调工作,主管工程师 负责工程技术指导及分项阶段验收工作。
3、 甲方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组织安排本工程的验收工作,乙方予以协助。
4、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接收。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确保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所有承包内容。
2、 乙方对本工程的所有技术、质量、成品效果负责。
3、 工程开工前 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资质、项目部人员组成名单、安全负责人名单、安装工程进度计划、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签定安全文明管理协议书。
4、 乙方在开工前 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甲方在 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确认。
5、 乙方在本工程所使用的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均为商品混凝土。进场前,乙方需提供本工程商品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6、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规定及施工图组织施工。
7、 乙方指定具备项目经理资格的现场负责人,组织安排施工,并配合甲方做好协调工作。现场负责人 。
8、 乙方保证安全施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在甲方接收工程前所发生的任何施工质量和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9、 乙方保证文明施工。乙方保证安全施工,进场人员必须通过现场安全考试方可进场,并且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质量和安全事故及造成第三人的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全责。乙方保证文明施工,当天施工当天清理,工程竣工后保证现场清理干净,否则不予以验收。施工所产生的垃圾余土由乙方负责清理至园区内甲方指定位置。
10、 乙方自行承担竣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在竣工验收前由于成品保护不力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1、 工程经验收合格,乙方即向甲方移交该工程,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竣工图。
12、 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13、签定者不是乙方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则签定合同时即向甲方提供授权委托书,不能如期提供的,不与签定合同。
14、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施工期内及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验收
1、 验收前乙方应提前向甲方申报,并做好竣工资料待甲方审核,验收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 验收标准执行: 。
3、 对隐蔽工程及分项工程,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4、 如果验收没有通过,乙方必须在 日内开始对工程进行调整,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5、 验收日期以双方签定的验收交接单为准。
第九条:结算方式
1、 竣工验收后,乙方根据验收单所述工程量,于竣工验收后 日内向甲方报送结算材料;
2、 甲方接到乙方结算材料后,审核无误符合要求的,甲方于 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十条:工程保修
1、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并向甲方移交之日起,乙方保修 年;
2、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于接到报修通知后 日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后,由甲方验收。
3、保修期过后,甲方组织验收,确定无质量问题后,向乙方支付保修款。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的,工程不能开工,每迟于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
2、乙方逾期交付工程,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如乙方延误工期达到 天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以本条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如甲方解除合同,则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后3日撤离施工现场,否则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物品有权自行处理,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工程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隐患,乙方除修复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对所发生的质量事故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4、本合同签定后,双方都应认真遵守并执行。如有一方表示或以行动表示不能履行本合同,则另一方有解除权,以本条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于收到另一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后 日内向对方赔偿相当于合同总价的 的违约金。如甲方解除合同,则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后 日撤离现场,否则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物品有权自行处理,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解除合同,则甲方应于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书3日内对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5、甲方拖期付款,每拖延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期应付款项的 。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北京市 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订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项双方另行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建筑合同 篇3
发包方:
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签订本合同。 工程地点及名称:
承包范围:
1、本工程所有外脚手架的搭设及所有防护、安全通道、临边洞口。
2、所有搭设内外脚手的材料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3、包括安全网、兜网,网由甲方提供。
4、包括现场的架子卸装由乙方负责。
三、承包价格:
脚手架安装及拆除按 15.00 元/㎡
四、约定条款:
1、架子工搭设的外脚手架必须达到国家规范标准,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如出现检查不合格,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进度要求
工期从现在开始到20xx年6月。乙方必须满足甲方进度计划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增加工人突击,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中途不得借故停工或影响下道工序,否则甲方有权重新安排施工队,其接手单位所需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乙方工资内支付。
3、文明施工及安全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安全帽和安全带;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按制度及操作规程施工;施工现场架子、扣件不得乱堆乱放、不得到处乱甩,否则甲方发生收拾现场,杂工费由乙方负责;决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监督,与各班组密切配合:如有闹事、打架、违法、违章行为,各负其责;
五、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施工,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如因乙方违规操作、不服从安全管理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六、其它
①乙方施工人员上班不带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50元。
②如甲方需要乙方做计时工,大工按200元/天,小工按120元/天。
③作业时不系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七、结算办法
1、按三节根据完成工作量的50%进行结算。
2、乙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即可办理完工结算。完工结算应按实际面积为准。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工程竣工结算合同终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品种、数量、租价及价值
第二条:租赁物资的修理及材料费
1、 租赁物资的验收标准及修理费、材料费价格
2、 钢管、扣件等租赁物均由甲方负责修理、清洗、上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自行处理,不符合甲方验收标准的,甲方不予认可,仍按本合同收取费用。
3、 扣件扭曲变形断开裂缝做报废处理。报废扣件按叁只折算一只,应计一只归还数量。但每只报废扣件中必须螺杆、螺帽齐全,完整盖板不得少于一只,扣件螺杆、螺帽严重生锈无法修复做报废。
4、 支撑缺底板,工字钢严重弯曲及变形,弹簧钢接头缺弹簧均做报废处理。
5、 乙方工程确需切割4米以上钢管,应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但乙方须补偿甲方4米以上钢管损失费,在乙方租用钢管总米数不短缺的基础上按4元米计算。
第三条:租赁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乙方在提取租赁物前必须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金额计人民币(大写) 承租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承租租赁物,不按约定支付租金,工程完工后未退回租赁物均构成违约。承租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租赁期间履约保证金不冲抵租金,待租赁物全部退回甲方及租金全部结清后,在乙方不违反履约保证金条款的情况下,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五条:应由乙方承担的装车、卸车、袋子及运输费用(此价为市场价,以现场实际情况变化)
第六条:甲方按乙方实际提、交货日期、数量计算租金,以双方工作人员签字的材料出、入库单为结算凭证。起租时间不足三十天的按三十天计算租金(以单张实发日期为准),租赁期超过三十天的按乙方提取租赁物日至返还租赁物日的实际天数计算租金。
第七条:双方约定每月月底为租金对账月结日,由乙方向甲方领取对账月结单,并在对账日后5天内付清上月租金,逾期支付的,甲方将按乙方拖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乙方连续二个月未交租金,甲方有权追回租赁物,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八条:乙方须保证租赁物用于本合同施工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或转移到其他项目工程使用。若出现乙方擅自转租、转借或转移租赁物情况,即乙方已构成违约,需按租赁物总价值的5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履行地在甲方,乙方承租的租赁物提货与返还地点均为甲方仓库。
第十条:乙方须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租赁物,不得在钢管上随意钻孔、切割、焊接,归还时不得以次充好,以短代长或损害扣件配件的完整性。如损坏、丢失或以次充好甲方钢管扣件,损害扣件配件的完整性,乙方必须按约定价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约定期限到期,乙方未返还或只返还部分租赁物时,视乙方仍继续承租租赁物,本合同顺延有效,合同期限视为不定期,但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按合同约定租金单价增长30%计算月租金。
第十二条:乙方需要租赁物时,应提前7天将需要的租赁物数量、规格提供书面清单给甲方,乙方不提供书面计划单或逾期提货的,甲方不予保留租赁物的优先供给权。乙方根据工程实际需要严格把关租赁物质量验收,发现质量问题,当场拒收。否则,以后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承租方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责任至租赁物及租金结清为止。
第十四条: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生纠纷,双方尽量协商,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五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持有执照单位开具工程项目部的职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原件、承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六条:本合同租赁价不含税金,甲方收取乙方租金不开发票。如乙方需开发票则由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第十七条:乙方指定提货人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承租方担保人执壹份。自叁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无承租方担保人则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全部返还租赁物并赔偿租赁物损失,付清全部租金和有关费用之日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 篇5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鉴于乙方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来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建设地点在_________。
二、甲方义务
1.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2.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其中,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__份。
2.乙方编制的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同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费
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交由3-5家工程公司报价,若上述公司作出的报价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础造价范围内,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设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_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3.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退还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者,乙方应承担赔偿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我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合同 篇6
编号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监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乡镇______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
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种)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六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日工资为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_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八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擅自停工等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五)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不超过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地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及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供在京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使用。
二、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第一条中,双方在约定的事项前括号内画“√”,并填写日期。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炼、准确,不得涂改。
建筑合同 篇7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万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 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 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 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l.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 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 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年月日:
建筑合同 篇8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 同 编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陕西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 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预算表、预算表及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
5、承包方式:
6、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 年 _______月_______ 日
总工期限:_______ 天
7、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预算表。
第二条管理人员的职责
若本工程甲方自行派遣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协调、主材确认、工程验收,对乙方进行管理。乙方派遣设计师及项目经理负责工地。 设计师:在开工前代表公司,负责设计与施工的协调,陪客户选购主材。 项目经理:在开工后代表公司,负责材料、施工、调配人员以及解决工期中出现的所有施工问题。 以上人员的职责仅限于本条列明的职责,甲方应该明确各管理人员的职责,以便在履行合同中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一、如有变动需双方协商解决。
(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二、、双方应当对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第四条甲方工作
一、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工作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原则。
二、为施工期间提供水源、电源。
三、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四、遵守物业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入场前甲方应自行到物业缴纳装修押
金;如果施工过程中,确因乙方过失造成扣罚装修押金的,乙方承担扣罚责任,最终在工程决算时在甲方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五、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和邻里之间的关系。
六、不得有下列行为:
(1) 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 强迫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七、凡必须涉及以上第“六”条行为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或物业
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有房屋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
八、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作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九、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十、由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必须清晰明了,标注清楚,由相关设计人员负责向乙方施工队进行设计交底。
第五条 乙方工作
一、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
二、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安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三、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1) 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 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理施工现场。
四、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预算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及提供查阅条件。
五、遵守甲方物业部门的相关规定,承担应由乙方交纳的出入证工本费。
六、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中应尊重其民族的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一、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见附件四)
二、合同签订后,若甲方需要删减项目,或变更项目造成工程造价变低的,甲方应承担删减工程造价的20%的减项费用,同时相应报价的管理费不予减少。
三、如果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需提前与乙方设计师联系,在双方签订变更单设计师出图后方可进行施工。凡甲方直接与现场施工人员私下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严禁施工队和任何人与甲方私下交易。
四、根据国家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乙方无权移动改造煤气、天然气管线、暖气移位、拆除配电箱等项目。请甲方与相关部门及其所在物业管理公司协商,另行解决。
第七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程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二、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顺延。
四、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五、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八条质量标准
一、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双方同意参照_B_标准。(A、《陕西省建筑装饰施工标准》(试行)规定B、《延安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二、质量认证部门: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三、质量检查监督部门:西安市装饰装修协会。
四、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空气质量发生争议,可委托有关行政主管部 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检测,检测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应先由提出申请的一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一、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进场验收、各阶段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包括对隐蔽部分作业面积双方签字的确认),乙方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验收中填写工程验收单。
(2)竣工验收。乙方应该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该自接收到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单。
二、甲、乙双方应按约定及时办理以上(1、2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手续,各阶段验收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5)。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三、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三日内组织验收,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5)。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四、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日期起为贰年。水、电、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五年。
五、乙方包工包料(不包括甲方自行购买之部分材料)工程,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
六、保修期内非装饰的外力因素所产生的结果,不在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均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凭乙方开具的《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卡》享受保修(见附件七),无保修卡的概不享受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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