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代理合同

2020-06-18 加盟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加盟代理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加盟代理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称需方) 编号: 乙方: 浙江涛涛门业(建湖总代理) 签订地点: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自愿签订,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需方同意购买,供方同意出售 下述商品: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颜色、数量、产品配置、价款及其它:

  注:1、以上产品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安装数量计算,单价含运输费及安装费等全部费用。

  2、产品的质量要求: 供方按第一条产品订单中各栏填写的内容向需方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检验标准的产品及配置。

  二、送货时间

  甲方必须提前30天告知乙方,所需产品的型号、数量和货物到达工地时间,以

  利于乙方公司安排生产。乙方应在通知所要求的时间内送达。

  三、送货地点: 由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工地。

  四、安装与验收方式

  (1)乙方产品运到甲方工地后,甲方先对乙方产品的数量、质量、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出具数量验收单给乙方。乙方必须随产品一并附上相应的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资料,并负责保证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

  (2)由乙方负责产品安装,甲方及监理方须在乙方产品安装完成后7日内完成竣工验收(若分批安装,则分批验收)。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验收时间;若乙方提交验收申请后由于甲方故意拖延验收超过十日的,则乙方可以视为验收合格。

  (3)乙方产品进场施工,甲方负责免费提供用电等基本的安装条件来保证乙方的安装进度。

  (4)乙方安装施工期间应遵守现场管理秩序,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施工违反施工管理、行政管理等原因致使甲方遭受 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五:产品保修

  产品保修期为壹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乙方免费维修,乙方承诺在接到报修后及时上门维修,如超期未上门的甲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期满后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2)货物运到工地,甲方签收,支付合同总价的

  (3)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余款于 前 一次性结清。

  七、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约定按时付款给乙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则每逾期10个工作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滞纳金。

  (2)若乙方在产品运输及装卸过程中有损坏或遗漏的,或在安装过程中造成产品损坏或遗漏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产品安装完毕至使用前,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产品零配件丢失或损坏的,由乙

  方收取配件成本费并提供免费服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零配件损坏或丢失的,则由乙方负责补上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八、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补充条款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若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盖章):浙江涛涛门业(建湖总代理)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加盟代理合同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 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连锁加盟店,级代理商,在 省 市包括 内经营轻美项目。

  二、经营期从20xx年 月 日起到20xx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如无违合同自行延续一年。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营,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使用代理的甲方的产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 元的产品,价值 元的设备,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理区域内设立别的代理商或加盟店。

  3、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承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4、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5、乙方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乙方承担。

  6、甲方承诺 技术包教包会,学会为止,乙方在开店后如有技术问题,可随时向甲方远程咨询。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甲方指定项目产品的权利。

  2、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3、如属代理商,合同签订一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2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4、乙方经营权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经营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取消代理资格,并处以罚款拾万圆100000.00元。

  六、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3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如包装损坏影响再销售,乙方需承担产品折扣后30%的包装费用。

  七、违约及其责任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条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拾万圆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理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甲方:乙方:

  法人: 法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加盟代理合同 篇3

  一、合同各方

  授权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上海市路大厦A座12A邮编: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经营甲方的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经营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区域内成为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4.5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向甲方移交“卡”会员登记名册;

  d、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有联系的迹象;

  g、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

  乙方:

  地址:

  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

加盟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浙江耀华门业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共同开发市场,创造知名品牌,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共存共荣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加盟耀华门业以及销售耀华防盗门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总 则:

  1授权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耀华防盗门产品在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地区的授权销售

  商。

  甲方授权期限为20 年____月____日至20 年 月 日止。

  2 经营活动

  乙方可以用“耀华防盗门品牌授权销售商“的名义进行一切合法的商业活动;乙方在宣传其渠道地位时,前面不得冠以其他厂商的名称,如乙方违反以上宣传原则,甲方有权取消其分销商资格。

  3首批进货:

  为保证耀华品牌的健康经营,确定首批进货金额须达到万 元(¥元整),在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10天内负责将首批订货发给乙方,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首批,则本合同自动作废。

 4供货价格:甲方按《耀华防盗门产品价格表》(见附件)之零售价格的 折供货给

  乙方。

  5结算方式: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6运 输:甲方可代办运输,但运输费用及相应的保险金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货物在运输途中产生意外事故,索赔事宜由乙方负责,但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

  7订货及换货:对于甲方的新产品,乙方必须按规定订购,发货后10日内如乙方所订购的某个品种滞销,可向甲方申请换货,但乙方必须保证该产品具有二次销售价值(如包装完好、内容物不短缺等),但其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 ,甲方予以乙方系列营销优惠政策:

  1、 按照公司VI规范制作,提供店面照片,经过公司审核批准,给予支持3000元∕门店的费用。兑现方式:抵扣货款或汇款的方式。

  2、样品门支持政策:

  *7公分普通、7公分丁级最低可按8折计算;

  *9公分丁级、9公分甲级最低可按7折计算。

  三 ,甲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是耀华注册商标的权利人,自主拥有该商标的知识产权,甲方授权加盟商在协约期内使用耀华防盗门品牌的知识产权(含商标、管理模式);

  2,甲方负责耀华防盗门品牌的总体推广、不断的促销活动策划支持和销售、宣传物料的设计、供应,按订购量配送给乙方;

  3,如乙方连续3个月现金进货额没有达到本协议第二项之第1点之销售任务量的70%,甲方有权缩减乙方的经营市场区域范围,连续3个月现金进货额没有达到销售任务量的50%,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的加盟经营权;

  4,甲方在浙江省永康市加盟商设立配售中心,提供及时、有效的供货保障并分享规模经营的利益;

  5,甲方拥有其所发布资料的最终解释权。

  四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协议区域市场内拓展市场、开办自营店,有权使用甲方传授的市场开发、营销培训、用于区域内甲方品牌产品的销售服务经营活动;

  2, 乙方承诺在授权区域内积极推广甲方品牌和产品,积极开拓销售渠道和网点,如乙方经营业绩突出,甲方将适当进行奖励或返利。

  3,乙方不得进行跨区销售或低价窜货,如该区域甲方尚未有其他加盟商的,则必须事先知会甲方,并补签加盟合同;否则,一经证实且影响到其它文超品牌授权商利益时,甲方予以其销售量50%对乙方进行罚款。

  4,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5,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名义进行除耀华产品销售之外的商业活动,更不得利用甲方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否则,乙方必须承担其一切法律责任,甲方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6,乙方不能掺杂经营假冒本公司产品,有义务向耀华总部提供相关的信息,并协助甲方进行打假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7,本协议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与甲方签订在区域内的加盟优先权。

  五 其他事项:

  1 ,乙方每次付款必须采用电汇或汇票形式汇至甲方指定帐号,不得与甲方业务人员发生现金结算或借支货款,如特殊原因必须由甲方财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方可借支,否则,如因此引起的经济损失或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六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提起仲裁,或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交裁决。

  甲 方:浙江耀华门业有限公司乙 方:

  电 话:0579-87918668 电 话:

  传 真:0579-87918667 传 真:

  代 表:代 表:(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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