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加盟合同

2021-03-11 加盟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服装加盟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服装加盟合同 篇1

  乙方经对甲方之经营理念、营销模式、管理能力、服装加盟等多方位考察并表示认同接受,同时结合自身条件、可发展空间以及消费市场状况等各方面的商业环境,自愿加入服装批发体系,经甲乙双方本着充分协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总则

  1─1 双方的法律关系:甲乙双都是独立自主互惠互利的合法经营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乙方不得有代表甲方行使权力的资格(另行授权除外),其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甲方对乙方及乙方对员工的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乙方为独立经济实体,对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技术上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1─3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合作级别及费用支付方式

  2─1乙方自愿投资店面,筹建服装门市不低于 平方米,有,甲方提供服装货源

  2─2 乙方签订本协议当, 乙因在60天内,方在向甲方付还一合作权益金,返完为止。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3─1 甲方拥有“服装生产与销售技术的所有权。

  3─2 为乙方从业人员(1—2人)提供专业,系统的理论和实际操作技术培训,同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内部技术资料,技术咨询等售后服务。

  3─3 甲方提供服装乙必须积极经营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4─1 获得甲方“服装批发技术的使用权。

  4─2 获得在甲方日常经营过程中专业技术咨询和指导的权利。

  4─3 未经授权甲方不得将服装任何方式传授给第三者。乙方网点,不得因市场价格波动而自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并且乙方所付费用不予返还。

  5─1 本合同常年有效,如一年内乙方不向甲方交货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收合作权益金不予返还。

  5─2 如遇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5─3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异议,应本着协商的精神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向乙方提供的货源,运费由乙方承担配送方式及时间由甲方安排。乙方在收货后,应于三日内书面电话通知甲方。

  7-1如果乙 方免费铺货,然后货卖完了,在结帐,乙方必须完成每月8000元的服装销量

  7-2在合作中甲方必须提供保质量,在款式上面也有新潮,不能太落后,档次低,中,高,的服装,或有乙方提供服装样品给甲方加工

  7-3如果乙方需甲免费供货在合作中甲方有权利宗制乙方和其它服装厂家供货,但甲方要满足乙方所有的服装产品

  7-4如果乙 方免费铺货,然后货卖完了,在结帐,乙方应在甲方的原批发价加百分之零点三的利息

  7-5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服装产品60天内一次性结清货款

  7-6在合作中乙方月销售不到8000的货款也应一次性付清80000的货款

  7-6乙方在销售中月销售超出8000的货款,甲方在超出的货款退百分之三奖励金给乙方

  7-7头次合作乙方应在收到甲方 服装产品的当天首付 当天收到服装货款百分之三十做为定金

  7-8甲方在终止乙方合作时应退还向乙方所收的定金

  8-1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并且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应付定金足额到位后生效。

  8--2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免费铺货,然后货卖完了,在结帐,你们公司有过这样的先例吗 8-3本合同签约履行地:福建省,厦门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法 电 话: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盖 章: 代表签字:

服装加盟合同 篇2

  公司名称:深圳市乐杰仕服饰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编号:

  马上赢牛仔品牌加盟合同

  甲方:深圳市乐杰仕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互相合作、共同发展的目的,就乙方加盟马上赢牛仔服饰品牌的具体合作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授权特约经销时间、地点及店铺面积

  1、授权加盟期限:乙方从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如乙方想继续合作,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签订合同。

  2、加盟区域及店铺面积:甲方授权乙方在省 市 路开设“马上赢牛仔”品牌专卖店,销售乐杰仕服饰有限公司马上赢牛仔系列品牌产品。乙方店铺面积为:㎡。

  二、加盟费用及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本合同长期有效履行,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并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办理完毕一切手续之日起7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约定或对甲方够成侵权,甲方将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

  2、乙方在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同时,还需向甲方交纳加盟费:广等广告费用,不予退还。

  三、合作方式:

  1、产品价格:甲方按制定的价格体系中的供货价格执行配送,商品价格如有变动,甲方应提前15天告知乙方。

  2、订货方式:首批订货根据乙方提供的市场资讯以及甲方商务代表的实地考察,由甲方指定的物流中心负责配货。首批订货数量应根据乙方店铺面积及当地消费水平等情况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店铺开业以后,订货数量应由乙方根据销售情况自行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货商订货。

  3、付款方式:首批订货,乙方必须在开业前15天将首批货款预存到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以便于甲方为乙方备货。店铺开业后订货款项,在乙方取货或甲方发货时,甲方遵循“款到发货”原则。乙方支付商品货款及其他款项,可采用现金、银行转账等支付方式。

  4、供货及运输:

  (1)甲方产品交货(提货)的地点为甲方仓库,甲方协助乙方按常规包装、发货,并按乙方指定的方式和要求代办托运、保险等事宜。甲方在经营地的短途拉车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收货后,发现甲方货品在包装完整的情况下出现短缺情况,应在收货后24小时内将本人签收的收货清单以传真方式书面通知甲方,逾期视为乙方认可,甲方不再受理;

  (3)在货运过程中,由于运输单位(承运人)的过错,或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货物丢失、脏损或时间延迟而影响销售的,甲方不承担风险责任。乙方应当及时向承运人索赔。甲方有协助调查的义务。

  5、退换货条款:

  (1)甲方对乙方实行有条件换货;

  (2)滞销货品自发货起30天内、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调换不能超过20%:A、甲方仓库存有该商品

  B、乙方未发生补货记录。

  (3)调换同类产品:换货时间仅限当季。过期不予换货。每次换货皆以金额为单位当次结清;

  (4)换货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运杂费)均由乙方承担;

  (5)换货的产品必须包装完好清洁、商标吊牌齐全、无人为污损、可第二次销售,否则奖不予换货;

  (6)采用“订货制”订购的货品均不能换货;

  (7)经甲方确认,有质量问题的货品,乙方可以100%调换同类货品。

  (8)另有下列情况者,不能换货:经鉴定为认为损坏包装或认为损坏货品或其它人为损坏的不予退换。

  四、乙方必须具备条件

  1、持有由当地工商、税务部门核准的合法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现代经营管理意识;

  3、良好的商业道德和经营素质,确保马上赢品牌形象不受损害;

  4、遵守并执行公司指定的产品销售价格及促销体系;

  5、拥有30平方米以上的正街铺位或中高档商场的经营场所。

  五、 甲方优惠政策

  1、开业赠送:(1)马上赢招牌一套;(2)马上赢背景装修招牌一套;(3)开业广告支持;(4)统一招工牌;(5)产品价格牌一套;(6)产品手册;(7)会员卡一盒(200张);(8)马上赢宣传气球一包;

  2、装修补贴:公司根据营业点实际面积补贴600元/㎡。补贴费用分三年返还,第一年返还30%,第二年返还40%,第三年返还30%。

  3、开业期间,公司将派遣督导及销售骨干等帮忙顺利开业。开业后不定期派遣督导前往经销点进行监管和扶持。

  六、甲方权益

  当出现下列问题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保留继续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1、因违法经营,未办理相关证件及缴纳相关税务而被政府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证照。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开设甲方的产品经销店。

  3、将甲方的经营管理或商品的商业机密泄露给第三方。

  4、违法本合同约定,在当地进行批发供货、发展下级分店等行为。

  5、擅自销售与公司同一行业的其他品牌产品。

  6、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动甲方制定的销售价格体系。

  7、其他违反公司各项营运管理制度的行为。

  8、倘若因乙方的财务状况,导致经营管理发生任何重大变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七、甲方义务:

  1、甲方为使乙方更好的经营,应大力组织货源,并开发新品,保证产品质量,最大限度为乙方供货。

  2、甲方不得在乙方经营范围内增设或授权他人开设“马上赢牛仔”专卖店。

  3、在乙方的要求下甲方有责任向乙方员工行进专业的培训。

  4、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店面装修设计(包括门头、橱窗、店内装修布置设计)。

  5、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商品陈列指导、员工培训、销售分析、货品结果分析,以书面、表格、报表等任一形式为乙方提供运作标准、服务流程指导,协助乙方业务运作。

  6、甲方统一提供广告和促销活动的内容创意支持。

  八、乙方权益

  1、乙方有权接受甲方的培训及经营指导。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店面装修设计。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运作标准、服务流程、销售分析、货品结构分析。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促销支持方案。

  九、乙方义务

  1、乙方在开设马上赢牛仔专卖店(或商场专柜)内只能销售乐杰仕服饰有限公提供的马上赢牛仔系列产品,不得利用甲方按照本合同提供的资源、信息或资产直接或间接销售本合同以外的产品。乙方更不得销售其他竞争对手产品,或以其他产品代替或冒充甲方的产品,也不得协助或直接参与任何侵犯甲方权益的行为。

  2、乙方不得生产、销售、转移匿藏、仓储运输假冒马上赢牛仔牌条系列产品。

  3、在甲方发货前乙方必须将货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款到发货,甲方货品发出后,视为甲方的交付义务已完成。

  4、乙方就执行合同的运行标准,须提供充分的人员、仓储和管理资源,充分满足区域消费者对市场销售需要,努力完成销售目标。

  5 、乙方应保持马上赢牛仔专卖店统一店面形象,商品陈列规范、清洁美观。

  6、乙方应保持充足货品。最低库存率不低于最初订货量。

  7、乙方需自行制定本区域内的促销计划,市场推广活动计划并以文字形式提交给甲方品牌运营部进行指导、审核。乙方如果在区域内进行价格促销,应提前三天将变价详细情况和内容以书面方式传真给甲方,经甲方同意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后方可实施。

  8、乙方应遵守甲方同意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

  9、乙方是独立于甲方的合作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除本合同设立的合作关系外,乙方不属于乐杰仕服饰有限公司旗下分部、分支机构或授权部门。乙方应自行独立负责支付所有税款,并独立承担工商、劳动、保险、消防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者义务。

  10、乙方如想将特许权转让或变相转让给第三方,需提前告知甲方,并获得甲方同意,方可转让。

  十、合同解除或终止

  1、如果甲乙双方有其中一方违反了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款,守约方可选择书面通知违约方改正,如违约方未能在书面通知到达后三十天内纠正其违反合同行为,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

服装加盟合同 篇3

  甲方:XXX女装联盟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 地点,以开设发展特许经营代理加盟商的形式部代理经营甲方注册并拥有商标权的XXX女装联盟公司品牌系列女装。

  二、选址

  专卖店地址为乙方初步确认选定,经甲方同意即可。

  三、货物配送方式

  1、乙方按甲方的全国统一出厂价提货。

  2、换货:乙方因换货调回甲方的货品,因保证物品清洁、完好无损、附件齐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换货,乙方进货的换货期以季度为限,按季度换货,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更换同类女装,甲方换货协议规定的100%换货率换货,乙方需按甲方规定以每年年底12月20日到货为止进行最后一季度的换货。

  3、提货方式:乙方委托甲方代为乙方发货者,甲方要求乙方对货物保险,运输方式由乙方指定,所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4、收货验查:乙方在接收到甲方货品之后,应即开箱检验,核实数量及质量,并将检验结果在一天之内传真给甲方,甲方将视为数量正确,质量合格。

  四、付款方式

  1.第一次乙方提货时付30%,剩余70%到本季度完后一次付清。

  2.第二次乙方提货时以现结方式结清(即拿多少货付多少款)。

  五、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抄袭XXX女装联盟公司品牌系列款式设计自行生产销售;在XXX女装联盟公司品牌系列专卖店内渗杂专卖其他品牌之女装;若乙方在经营过程,连续断六十天以上未向甲方进货而双不申明原因者。

  六、续约

  协议期限满,乙方如需续约,应在协议满前三个月内向甲方办理续约手续。否则甲方可以视为乙方自动解除协议。

  七、协议终止

  协议期满,乙方需解除协议,应将原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协议正式文本等退还甲方,并拆除XXX女装联盟公司品牌标志,并拍摄成照片寄回甲方,结清往来帐款后,持履约品牌保证全票据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八、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未结束的,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属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经签字盖章用于修改补充的各份合同附件,细则,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年,协议有效期日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服装加盟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昆士熊童装销售市场,甲方推出昆士熊特许加盟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单点单柜(加盟店或专卖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昆士熊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点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 昆士熊连锁加盟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合同的保证与申明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仅从甲方购得用于展示及零售的甲方品牌的产品。

  2、乙方严格执行甲方推行的 特许加盟计划,以利于?业务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甲方规定的经营模式经营,按甲方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

  3、甲方申明,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被视为甲方的雇员、代理人、合伙人、合资企业或代表;乙方不得直接或以默认的方式充当或试图充当甲方的代表人,联营企业,合伙人或代表;乙方亦不得以任何明示或默认的方式代表甲方或甲方的名义承担或试图承担或造成任何义务或责任,不论该种义务责任的种类或性质如何。

  第三条 特许加盟的区域、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的特许授权区域为 。

  2、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年。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柜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昆士熊注册商标,乙方以昆士熊的经营方式和风格经营系列产品。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 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1、为促进乙方业务发展,降低乙方经营成本,甲方免收乙方加盟费,仅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5000元。该保证金可在本加盟合同期满后按合同规定全额转为货款或退还。本合同期满后,如续签合同,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2、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5000元)和首期进货款( 元)共计 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和首期进货款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_____先生/女士在_______省________市/县______ _区域内开设昆士熊加盟店,加盟店的具体地址为 。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昆士熊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昆士熊加盟店,并承诺不向同一区域范围内的其它经营者供应昆士熊产品。

  3、因地理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第七条 追加建店

  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外新建昆士熊加盟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另外签订以该新加盟店或专柜为对象的昆士熊连锁加盟合同。

  第八条 商品的进货和发货

  1、加盟合同签定后,乙方预付 元首期进货预付款,连同5000元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共 万元一并汇入甲方帐户,此后首批进货货款以首期进货预付款抵扣。

  2、首期进货超过 万元预付货款的部分和此后进货,乙方按实际订货金额将货款汇入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汇款后予以发货。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供货价 折结算,特供商品或促销活动商品折扣另行制订。

  4、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和接受发货清单上新到的商品。

  5、甲方和乙方对每次收发货情况单独记帐,每月对帐一次。

  5、甲方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等方式向乙方发送货物,乙方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退换货

  1、退换货是指乙方将有质量问题或积压的商品退回甲方,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按一定比例折抵货款换购新货。退换货只限于商品调换,不涉及现金支付。

  2、乙方收到货物有商品质量问题的,应在收到货物三天内(以收货签收或通知取件时间为准)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并在收到货物五天内将货物发还甲方,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但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因销售原因造成商品积压的,乙方应在货到30日内(以货运公司通知乙方收货或送货上门时间为到货日)提出换货申请并将积压商品发回。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回的商品后,将按乙方退回商品的实际进货额的 %折算金额为乙方调换新货。换货以退回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为前提。乙方累计退换货金额(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计算)不得超过以现款支付的实际进货金额。

  3、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货调剂平台服务,乙方可在调剂平台上自由选择调剂对象,相互调剂存货。

  4、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积压商品代卖服务,乙方可将积压商品委托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代为销售,甲方按代卖商品销售额的20%提取代卖手续费。

  第十条 返利政策

  1、加盟店在达到规定进货额后将获得年终返利奖励:(均不含首批进货额)

  累计进货额达到 元获得年终 %的返利奖励;

  累计进货额达到 元获得年终 %的返利奖励。

  第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包括不限于在乙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视察乙方的设施与经营情况的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连锁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加盟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稳定、丰富、高品质的供货支持,并在开店设计、货品定位、进货选择、新款推进、推广促销以及客户资源等各方面给予乙方有效的建议和实际的支持。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以昆士熊品牌标识和甲方提供的店面门头的标准样式进行店面装修和陈设。

  2、乙方必须完全销售甲方供货商品,如需销售其他补充商品,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

  3、乙方欲作有关昆士熊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要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并使用获甲方同意的资料。

  4、乙方有权享受优先供货的权利。

  第十三条 商标的现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昆士熊或与昆士熊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或与甲方有关企业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交易。

  2、乙方违反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除应按规定承担违反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来自第三方的索赔)。

  3、所有带有昆士熊商标、徽记的商品及物品均需从甲方进货,在加盟店使用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承认。

  4、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专柜内使用昆士熊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5、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昆士熊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该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仿冒,滥用昆士熊商标。

  2)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

  3)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4)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昆士熊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昆士熊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5、如乙方在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经甲乙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后,按本条第4项的要求已经停止使用和拆除所有带有 标识的物品后,乙方可要求将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全额转为货款或在本合同原定合同期满后全额退还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6、如因乙方有本条第3项所列行为而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将不再退还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致使乙方无法取得产品,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2、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况,含甲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同,并适用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3、如因第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原因终止合同,甲方给予乙方之所有优惠即时取消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 连锁店灯箱及一切有关装饰用具、店面装饰、宣传品等、否则视同违约及侵权。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八条 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 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同中的所述双方的公司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条 附则

  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从乙方向甲方缴纳全额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公司盖章: 身份证号:

  时 间: 时 间: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服装加盟合同 篇5

  甲方(特许方):***有限公司

  乙方(受许方):XXX公司

  第一条 协议条件与宗旨

  1.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更加有力的拓展区域市场、规范市场行为、统一市场形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在合同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

  2. 甲方是北京AAA服装有限公司授权的”AAA”系列产品区域代理商;乙方是甲方”AAA”系列产品的经销商。鉴于乙方的资信、销售经验、经营实力等综合因素,以及对“AAA”品牌所具有的热情和忠诚态度,并接受“AAA”授权经营理念,且诚意向甲方提出经营“AAA”YR系列产品的申请,支付授权经营的相关费用,故甲方同意其成为“AAA”YR系列产品授权经营销售网络的成员。

  3.签定本合同,旨在规范双方的行为,保证双方的权利,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促进双方的事业共同发展。

  4.制定本合同的目的在于乙方加入甲方推行的经营计划后,确保甲方对乙方的供货、服务及销售的管理,以保障并提高“AAA”品牌产品的质量、价值、服务及知名度,促进AAA事业的发展,并由此相应保障乙方利益的实现。

  5.乙方作为独立的企业或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遵守经营资格的规定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规则要求。必须对其经营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

  6.制定本合同不表示甲方同意乙方依据本合同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相应责任,也不表示甲方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企业的权利。

  第二条 协议签订及有效期

  1.协议签订有效期自20xx年4月14日起,至 20xx年4月 14日止。

  2.乙方可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继续经营的书面申请,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其他情况,做出是否续约的决定。如甲方不同意续约,本协议即宣告终止,甲方将在一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善后事宜的处理,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同时将此授权的有关证据交还予甲方,并终止一切与本品牌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 经营区域

  1.乙方只许在甲方授权的区域范围内从事甲方授权的品牌或甲方授权的其

  他经营内容的经营活动,具体终端为:BB专卖店

  2.对于上述授权的全部终端,如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完成总购货额任务,则甲方有权根据经营的需要或市场发展需要同时授予其他经营者进行经营,即甲方可继续发展其他经销商。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区域销售政策,严禁以任何形式(包括直接、间接或通过授权区域的第三方等方式以及其他方式)向非授权区域进行批发、赊销、经销等各种经营性活动,对于外来区域的产品进入,甲方有责任进行协调处理并解决。

  第四条 经营方式

  1.在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同意乙方以“专卖店或专销厅”的形式经营“AAA”品牌由甲方供货的 产品。

  2.乙方根据甲方的经营政策,同意对上述经营授权的产品种类按以下列方式进行合作:

  2.1新货。对已入库的新货及乙方自行定购的产品,乙方按甲方建议零售价的3.5折(含税价)买断经营,付款提货。

  2.2包装辅料。按照货品数量1:1配发,甲方按结算金额的1%收取。

  3.乙方及其公司、终端零售商必须专门单独经营“AAA”品牌产品和甲方授权经营的其他产品,除此之外,不准经营其他同类产品。

  第五条 采购指标

  1.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市场内,乙方保证自20xx年4月14日至20xx年4月 14止,按年度及时间规定完成如下采购指标

  第六条 加盟保证金缴纳与返还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必须按本年新货购货额总额的2%向甲方交纳加盟保证金 ? 万元;如出现加盟保证金不足或因乙方经营违规而加盟保证金被扣缴情况,乙方必须保证自不足之日或扣缴之日起七日内将加盟保证金补足至本年新货购货额总额5%的额度,否则,甲方有权从掌控的乙方的一切资金财产中直接补足加盟保证金;如乙方拒不支付,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加盟保证金必须在本合同签定后七日内一次性交纳,否则本合同不生效,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加盟保证金的退还。加盟保证金不计利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加盟保证金在本合同终止时,分三种情况处理:①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没有违反甲方的经营政策、管理制度及本合同或其附件的有关规定,合同终止后全额返还;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违反甲方的经营政策、管理制度及本合同或其附件有关规定的,甲方将按规定扣除罚金,余额部分退还;③乙方若有应付甲方款项的,甲方可从加盟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余额退还。

  第七条 加盟费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须按本年新品购货额总额的2%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加盟费用 万元,以作为甲方对AAA品牌的维护费用;

  2.加盟费须在本协议签定后七日内一次性交纳,否则本协议不生效,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加盟费一经交纳,不管乙方在协议期未满中途退出或因乙方违约被甲方单方面终止协议或协议期满双方自动解除本协议,均不予退还。

  第八条 经营管理

  1.销售管理

  1.1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配备“商务管理系统”软件及运行设备;其中,设备由乙方自费配置,“商务管理系统”软件由甲方免费提供。并通过IE进行连接,用以保证甲方能够随时登陆查询乙方的销售、存货信息;乙方必须保证按照甲方要求将进、销、存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录入系统;

  1.2在甲方授权乙方经营的区域内,乙方只限于经营“AAA”品牌产品及甲方授权经营的其他产品(服务),禁止接受其他同类产品品牌的授权或类似指定,严禁为其他同类品牌产品提供方便或服务。

  1.3不得使用“AAA”品牌产品对外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抵债等类似行为。

  1.4诚信经营,严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

  1.5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制度”(包括售后服务制度、荣誉顾客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的售后服务人员、设立售后服务电话并连同甲方售后服务投诉电话一并告知消费者。

  1.6所开办的AAA品牌的“专卖店”或“专销厅”,必须保证用于专营“AAA”品牌产品,严禁销售或储放其他非甲方授权经营的品牌产品特别是同类品牌的产品。

  1.7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报送销售数据。

  1.8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执行销售策略,严禁乙方擅自降价、打折。

  2.市场监管

  2.1甲方派驻的业务代表同时作为该授权区域市场的日常监管人员,有权按照甲方制度及协议约定全权负责监管乙方的经营行为,并具体协调解决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的各种事宜;甲方也可委派其他人员对该授权区域市场进行不定期的监管检查。

  2.2业务代表的监管职责主要有:①具体管理经销商的销售信息报送及业绩汇总、分析,并向总经理汇报;②监管卖点货物符合合同规定;③负责价格监管;④负责形象监管;⑤负责售后服务监督;⑥负责监管并指导“AAA商务管理系统”的使用;⑦负责向管辖市场传输AAA企业文化。以上工作乙方均须无条件配合。

  3.广告宣传与品牌维护

  3.1乙方必须按照本年度购货总额的2%支出广告费用。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统一的SI使用标准装修终端卖场,并保证和保持厅店成新,装修费用自理;对于甲方就SI做出的统一规划或整体改变,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并执行。

  3.3 为了鼓励乙方增加厅店面积和调整更好的厅店位置,甲方对乙方装修费用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按50平方米补偿50%,60平方米补偿60%,70平方米(含70平方米以上)补偿70%:经甲方现场认定后在装修营业一年后予以补偿。

  A:装修补偿的最低厅店面积不得低于50平方米。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标准装修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B:专卖店按600元/平米标准补偿,专卖厅按400元/平米标准补偿。 C:补偿按供货价格以货品形式兑现。

  3.4乙方必须保证各种广告宣传活动均以AAA的各季广告主题为标准,同时须经甲方审核认可,否则,不得擅自发布。

  3.5乙方需要的所有宣传品及促销用品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制作和应用。

  4.货款结算

  4.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准许乙方以现金和承兑汇票两种形式支付各种款项。其中,乙方以承兑汇票支付各种款项时,承兑汇票按贴现以后的净值计算(以实际收到票据日至票据到期日计算贴现利息)。

  4.2 乙方在签订加盟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YR制品采购总额的30%作为定金,YR制品在当年7月20前支付30%的购货款,当年10月20日前支付30%的购货款,当年11月20日前支付10%的购货款,当年12月25日前支付10%的购货款;混纺制品在签订合同七个工作日内支付30%定金,当年8月20日前支付剩余70%货款;夏装在签订合同7个工作日内支付30%定金,次年2月10日前支付剩余70%货款;对未按规定时间付款的经销商,乙方按实际付款与应付款的差额部分每日向甲方支付0.3%的滞纳金(以到达甲方账户日为准)。

  4.3 对乙方延期20日仍未付清应付协议货款的经销商,甲方启动加盟保证金偿付机制,直至启动退出机制。

  4.4 乙方的提货额不得大于乙方的付款额。

  5.其他事宜

  5.1不管乙方因任何原因中途退出本合同或本合同自行终止时,对于乙方投入的一切市场经营设施(包括专厅、专店以及门头的装修费用、广告牌发布费用等),要无条件、无偿交给甲方使用,甲方向乙方收取的市场建设费用也不予退还。

  5.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业务需要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AAA专厅店建设费、广告费、培训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5.3负责配备必需的办公设备,如:电话、传真、计算机、收款机等,以适应甲方管理要求。

  5.4 乙方发展新终端必须书面向甲方申请,在得到甲方的书面回复后方可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必须按甲方书面要求执行。

  5.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其他经营管理制度。

  货物管理

  1.供货

  1.1乙方所售货物必须全部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供货商提供,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其他非指定供货商的供货;

  2.货物运输及保险

  2.1货物自甲方到乙方的运输及费用、或中途出现的一切问题(注:如脏、残、丢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2对于乙方经营甲方的所有货物,由甲方统一投保,乙方每年交纳1200 元。

  第九条 商品价格

  1.严格执行甲方价格管理政策和价格管理规定,对授权乙方经营市场的价格政策规定如下:①网点零售价及标价必须遵循甲方统一的价格政策;②网点实际成交价要执行甲方规定,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另行议定;③乙方专卖店或专销厅有重大销售活动、影响到零售价、标价、成交价时,乙方必须告知甲方并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2. 在协议的有效期内,乙方自主订货产品可享受以下供货结算价,即:供货结算价=甲方建议零售价*(1-倒扣率)

  ——YR类买断产品倒扣率为 62% ;混纺产品的倒扣率为65 % ; ——夏装产品倒扣率为65% ;

  3.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直接购买甲方的库存现货(指当年订购新货产品)可享受以下供货结算价,即:供货结算价=甲方建议零售价*(1-倒扣率)

  ——YR类买断产品倒扣率为 62% ;混纺产品的倒扣率为65 % ; ——夏装产品倒扣率为65% ;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凡涉及到价格变化的促销活动,需经过甲方审核备案后方可执行。

  第十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整体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规定;

  2.在乙方出现违反甲方的经营政策及本协议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甲方有对乙方的经济处罚权、取消乙方经销资格以及诉诸法律的权力;

  3.在甲方的经营政策发生改变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对本协议进行修改;

  4.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包括乙方亏损、或出现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而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及经营所需的其他证件时、或未达到甲方的标准要求、或违反协议中的任何一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5.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业务培训等,甲方有收取相应费用的权利;

  6.甲方根据市场经营及竞争的需要,有权对产品零售价及标价进行调整,乙方须无条件执行。

  第十一条 甲方义务

  1.负责向乙方提供“AAA”品牌的YR类系列产品供给乙方销售;

  2.负责向乙方提供“AAA”品牌VI、SI使用标准及AAA每年、每季推出的广告宣传品样;

  3.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经营授权书及授权经营的产品的检验报告;

  4.负责向乙方提供“AAA”品牌统一的终端促销品样或有偿提供促销用品;

  5.保证产品质量,对甲方技术部门认定的有质量问题的货物,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的退换货要求;

  6.协助培训乙方员工,并无偿提供相应管理软件升级服务。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按甲方定货管理制度及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出定货或取消定货及变更定货的权利;

  2.有向甲方索取VI、SI标准手册、促销品样、广告宣传品样及其他甲方可提供的宣传资料的权利;

  3.对甲方的违约行为,有要求索赔权;

  4.根据本协议乙方应该享受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乙方义务

  1.积极维护、提升AAA品牌在其经营区域内的形象和价值;积极拓展AAA品牌市场,进一步提高AAA品牌市场占有率及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2.在经营区域内,对出现假冒伪劣和侵害AAA品牌的行为,有进行制止并协助甲方维权的义务;

  3.维护行业平稳发展,保持产品价格及市场的稳定,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4.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相关报表及信息数据;

  5.进一步巩固和密切工商关系;

  6.按协议规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7.积极主动配合甲方的监管及相关的检查;

  8.保守甲方全部商业秘密;

  9.协议终止后,将所有有关“AAA”品牌的授权资料、宣传资料、VI及SI手册或其他特许物件等归还甲方;

  10.积极配合甲方每年的货物盘点工作;

  11.遵守“AAA”的其他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违约处罚

  1.在经营过程中凡出现以下现象的,甲方除扣取乙方一定比例的加盟保证金外,还可取缔其经销资格。

  1.1乙方签约后未完成规定的协议确定采购额的,按欠目标采购差额部分的20%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乙方未及时缴纳的部分扣除加盟保证金,直至取缔

  加盟资格;

  1.2乙方未按要求设立售后服务体系,扣除加盟保证金总额的10%;因售后服务质量不佳被投诉,甲方在每个经营年度内接到投诉满3次者,扣除加盟保证金总额的2%;在每个经营年度内,乙方因售后服务不佳被投诉并给甲方造成较坏影响的,每发生一次扣除加盟保证金总额的10%,达3次者,取缔加盟资格。

  1.3对乙方终端卖场的形象,经甲方业务代表检查发现未达到统一形象标准要求的,或存在破损、陈旧现象的,由甲方主管人员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扣加盟保证金总额的20%,无视规定不进行整改的,取缔加盟资格。

  1.4乙方管理混乱,存在制假、售假行为,一经查实没收全部加盟保证金,同时取缔加盟资格,并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1.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到其他地区购进货物或出现非甲方规定的正常进货渠道进货的,或不在指定销售区域销售产品,经甲方查实后除承担由此造成的有关损失外,扣加盟保证金总额的50%,并取缔加盟资格。

  1.6乙方不按规定配备必要的AAA商务管理系统或AAA其他规定的管理软件,或不按要求配备必要的设备,经甲方查实后,扣加盟保证金总额的10%,并要求乙方在7日内配备齐全,如乙方仍不执行,取缔加盟资格。

  1.7乙方经营过程中,不接受甲方监管,经业务代表反映,经甲方负责人核实后,每发生一次扣加盟保证金总额的20%,情节严重的,取缔加盟资格。

  1.8乙方在AAA品牌专销厅或专卖店内存储或销售其他非甲方授权品牌的产品,或将AAA品牌产品存储或寄售在其他品牌专销厅或专卖店内,经甲方业务代表查实,每发现一处扣10%加盟保证金,并要求乙方1天内清理完毕,连续发现三处,取缔加盟资格。

  1.9乙方违反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在规定的价格范围内销售产品,肆意抬高或压低价格的,或与其他经销商进行恶意的价格竞争的,经甲方业务代表查实,每发生一次扣加盟保证金总额的10%,连续发现三处,取缔加盟资格。

  1.10甲方的其他管理考评制度同样适用于乙方,甲方有权根据其中的相关规定,对乙方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乙方需无条件接受。

  2.以上处罚,甲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如有异议,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回复至甲方,逾期责任乙方自负。加盟资格取缔后,协议自行终止。

  第十五条 协议终止及赔偿

  1.如出现第十条第4款所列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特许权的转让事宜

  1.在经营期限内,乙方不得将特许权转让,除非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①重大疾病已不能正常经营或死亡;②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③移民或侨居国外;④其他原因导致不能继续经营。但只可转让给其直系亲属。

  2.转让之前需征得甲方同意,并重新签订协议,同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第十七条 退出机制

  1.如乙方因“第十四条”或“第十五条”或“第十六条”原因退出本计划,或因协议期满而退出本计划的,乙方必须自行承担包括广告、市场建设、人员培训等在内的一切市场投入带来的费用损失;

  2.乙方退出后,货物处置方式如下:不在退货规定范围内的(包括乙方买断产品或自主订购的.产品),如乙方不同意将货物退予甲方的,甲方将所有“AAA”品牌产品的商标系列物(包括商标、主副吊牌、包装辅料)全部剪除或收回后,货物归乙方自行处理;如乙方同意将货物退予甲方的,可按年限折损后由甲方收购,收购方法:出产年为退出年的产品和出产年比退出年过1年的产品,按原供价7折计算收购;出产年比退出年过2年的产品,按原供价的5折计算收购;出产年比退出年过3年的产品,按原供价的4折计算收购;出产年比退出年过4年的产品,按原供价的1折计算收购。(本条年限含起、末年,如乙方在20xx年退出,则凡吊牌上条形码所显示的是20xx年及20xx年生产的产品,按原供价7折收购,20xx年生产的产品,按原供价5折收购,以此类推。)

  以上退出机制的货物处理方式,乙方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或两种执行。

  3.在本协议终止时,货物清退完毕,乙方必须立即拆除其办公和经营场所一切有关AAA品牌的标识。同时完整地退回甲方提供的所有有关品牌宣传的资料、甲方提供的各种设备及所有库存辅料。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九条 其他事宜

  1.本协议自盖章签字并在加盟费及加盟保证金缴纳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完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解决无果,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AAA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3.甲方有关AAA品牌经营及其他管理制度、规定、定货合同均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从送达乙方之日起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邮编: 邮编:

  签约地址: CCC市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服装加盟合同 篇6

  甲方:xxxx品牌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x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之原则,就做为“xxxx品牌”服装的特许专卖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同意乙方在 市 地区做为“xxxx”品牌服装的特许专卖店经销商,并甲方不得在该地区做任何其它销售。

  二.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可跨地区经营,并除甲方指定促销期内可降低销售价以外,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零售价出售。为了严格执行上述原则,乙方需预付保证金(即:专营按金),细节见第三条。

  三.甲、乙双方的合作分两期进行:

  第一期:xxxx年xx月至xx月,在xxxx市开设xxxx专卖店, 专营按金为人民币xxxx元。

  第二期:xxxx年xx月起,任xxxx市地区的总经销商,专营按金增加人民币xxxx元,共计xxxx元。

  四.甲方产品以优惠价格批发予乙方,即零售价的xx%作为批发价(含增值税发票)。

  五.乙方须按约定买断甲方产品,而且首次进货量不少于零售价七万元人民币,此后乙方须平均保持每月进货金额不低于零售价人民币xxxx元(于第一期的合作期内),xxxx年xx月以后乙方须平均保持每月进货金额不低于零售价人民币xxxx元。并于收货后30天内,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调换品种,但数量不可超过该次进货量的xx%(首次进货所需调换品种的数量不受10%的限制)。

  六.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一次性付清货款。

  七.补充协议

  在发展固定分销网点时,新增分销网点,须向甲方签约,由甲方统一开具授权书,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在加盟过程中需缴纳的保证金、设备款,统一由甲方收取。

  八 附件

  1.乙方营业执照;

  2.本协议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拥有对本协议的一切解释权;

  4.如有纠纷,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合同签订地司法机关裁决,且甲方所在地为合同签订地;

  5.乙方经营地址实地照片;

  6.代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甲方收到对方款项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服装加盟合同 篇7

  本合同由下列各方于×××× 年××月××日在××市订立: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姓名: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e多e牌服装加盟店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为拓展e多e服装品牌在××市(地区)的营销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发展的诚意,同意乙方在该地区经销甲方的e多e品牌系列服装。

  第二条

  乙方专卖店的经营场地必须以设在繁华地段或者大商场的专卖店作为营业场所。xx年度我们将以外套为主,大家可适当搭配其它品牌的种类。xx年度我们的种类将向多样化发展。

  第三条

  各专卖店可自行装修,但是必须以中等以上的装修水平对待。我们也将提供装修参考及一些宣传图片

  第四条

  乙方预存金在×元以上,用于支付e多e品牌服装进货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进货价为及其它甲方实际所属的网络对外批发价的基础上打8.7折。

  第六条:

  乙方春秋两季的平均每季进货数量超过300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三;春秋两季的平均每季进货数量超500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五。乙方夏季的进货数量超过450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三;夏季的进货数量超过600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五。乙方冬季的进货数量超过350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三;乙方冬季的进货数量超过500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五。返还金额将在每个累计周期完成后充进乙方预存金额内。

  第七条:

  乙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及其它甲方实际所属的网络对外批发价的一点八倍(比如网络批价60元的服装,零售价不得低108元)!如有特殊原因,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甲方所属的所有网站不得接纳除乙方外,xx市的任何批发客户,乙方有权力对甲方的本条所说明的诚信进行任何方式的验证(比如以代理地区其它批发客户身份进行验证),一经发现甲方向xx市的任何地址进行十件起的批发行为发货,可按甲方违约处理。

  第九条

  乙方每次进货均从预存款中扣除。

  第十条

  预存款只能用于支付e多e品牌服装进货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不以其它方式退还。

  第十一条

  乙方所有进货可享有百分之七十的调货率(收货起两月内),特价品、低价品,不享有换货率。

  第十二条

  乙方每次调货,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

  第十三条

  若进货后发现次品,请在一周内告知公司,并说明次品原因,如果属实,退换费用可由甲方支付。

  第十四条

  一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五条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政府管制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将本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所有的剩余预存金额。违约方按本协议约定所支付的违约金如果低于对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实际受到的损失(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则对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违约方进行补偿的权利,但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任何一方没

  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任何一方一次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不等于今后均放弃违约追偿。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二十一条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九条

  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采用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或通讯的,是指该数据电文进入被通讯人的收件系统。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预存金额到达(可银行转帐也可现金支付,银行转帐以凭证条为准)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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