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服装加盟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服装加盟合同 篇1
特许人(甲方):
受许人(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甲方将“xx”商号及商标权的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释义
1、商品:由甲方统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产品;
2、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xx”商标、商号、外观设计等所有经营技术等;
3、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画、海报、各种告示牌、购物袋、各种广告礼品等。
二、特许授权
1、甲方特许乙方在省市开设“xx”商号连锁店,专门销售甲方统一配送的商品;
2、甲方将其所有的“xx”商号、商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xx”商号及商标的经营活动;
3、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无权且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4、甲方的授权非独家特许,甲方有权在同一地区或其他地区同时授予任何第三方特许经营。
三、加盟优惠
1、在同一行政区域内,甲方可为前十家加盟的受许人进行店面展示柜装修、购买甲方统一订制的货架、标志、牌匾、灯箱架、收银台等辅助材料等,装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对享有优惠方案的受许人垫付70%的装修费用,但受许方须在店面装修开始前预先支付该费用30%后甲方开始安排施工;
本合同的乙方为本行政区域内第家特许经营方,享有【】不享有【】该优惠方案;
2、享有上述优惠方案的受许人须连续经营“xx”品牌三年,如第二年提前终止,店内的所有货架等材料及配置归甲方所有,受许方已支付的装修款项作为使用的折旧费不再退回;如受许方继续经营,则受许人须在经营期的第二年及第三年的10月份前分两次结清余下甲方垫付的70%装修费用(即每年付清35%),甲方同意不收该笔费用的利息。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对乙方的商品进行合理的调配;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视情况在加盟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乙方如根本违反本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不按约定支付货款或其它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企业形象重大破坏,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加盟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甲方义务:
(1)负责店内展示柜装潢、货架摆设、协助人员招聘工作;并向乙方人员提供相关的专业培训(包括店务管理、财务管理、店铺陈列、pos系统操作等)。
(2)负责商品的开发或生产,并负责向乙方配送;
(3)提供乙方成立“xx”连锁店时需由特许人即甲方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1)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订购甲方经营的商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址开展经营业务;
(2)有权拥有所加盟的连锁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应得权益;
(3)负责加盟的连锁店的人员招聘、财务监督管理及业务拓展;
(4)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所有加盟商会议和组织的活动。
2、乙方义务
(1)按约定及时向甲方给付货款;
(2)乙方开业同时应及时向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确保连锁店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以保证连锁店经营业务的合法正常开展;
(3)在连锁店内只能按甲方规定的统一价格经营销售甲方经营的商品,不得经营其它任何产品;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产品价格,需向甲方书面申请,并得到甲方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4)积极配合和参予甲方安排的统一促销活动及其它活动;
(5)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对“缘说”所拥有的权益时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乙方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不能经营或代理其它任何商品,但乙方有权提供当地的市场信息供甲方参考,以便甲方能提供更为适销的商品。
六、特许加盟费、保证金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以现金或汇款形式向甲方指定帐户支付特许经营加盟费元;加盟保证金元;合计元;
七、供货、配送、调换及运输
1、甲方对全国的所有的加盟商实行按商品零售价的折(不含税价)供货给乙方;
2、货物配送:乙方每次订货(包括首次订货)须预付甲方货款的30%,货款汇至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确认收到货款后,安排发货,乙方应在收货当天结清余下货款,在商品无严重质量问题情况下,甲方不接受乙方退货;
3、为充分发挥连锁经营的规模效应,所有连锁门店的商品均
由公司销售监控部统一、合理地调配,以尽可能地减少各店的商品库存;
4、甲方每次发货的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调换货及调换货率:乙方的订货由甲方统一配送,乙方每批订货可享有10%的调换货率(包括甲方的首批发货),调换货期限为天,过期不予调换货(注:以发货时间为准);所有的调换货须无损坏、无污渍,所有附件全齐,吊牌吊粒无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当季度货不可跨季度调换。
八、承诺及保证
1、甲方对xx连锁店的商号、商标、所有经营技术等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作任何处置;
2、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的资产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九、违约责任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加盟保证金以作违约处罚并自动解除本合同结算货款,且立即停止对乙方供货,甚至由此而产生的断货或被迫停止营业,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1、未按期结清货款或装修费;
2、乙方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的未经甲方同意;
3、乙方擅自仿造“缘说”品牌自行生产并销售;
4、在加盟店中销售中夹杂其他品牌的服装。
十、退出机制及续签
1、乙方在合同期满前的三个月应书面通知甲方是否有意续签,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续签的优先权;
2、乙方期满退出,在结清所有的往来帐目后,甲方应将合同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3、乙方在退出后,形象货架可由甲方按三年折旧收回,第一年按50%折旧,第二年按30%折旧,第三年按15%折旧;
4、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前退出的,甲方已收取的加盟保证金不再退回,如有未付清的货款乙方在退出前应一并结清。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一般条款
1、本合同的签订地为甲方所在地;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时生效;
3、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服装加盟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昆士熊童装销售市场,甲方推出昆士熊特许加盟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单点单柜(加盟店或专卖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昆士熊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点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 昆士熊连锁加盟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合同的保证与申明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仅从甲方购得用于展示及零售的甲方品牌的产品。
2、乙方严格执行甲方推行的 特许加盟计划,以利于?业务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甲方规定的经营模式经营,按甲方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
3、甲方申明,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被视为甲方的雇员、代理人、合伙人、合资企业或代表;乙方不得直接或以默认的方式充当或试图充当甲方的代表人,联营企业,合伙人或代表;乙方亦不得以任何明示或默认的方式代表甲方或甲方的名义承担或试图承担或造成任何义务或责任,不论该种义务责任的种类或性质如何。
第三条 特许加盟的区域、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的特许授权区域为 。
2、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年。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柜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昆士熊注册商标,乙方以昆士熊的经营方式和风格经营系列产品。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 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1、为促进乙方业务发展,降低乙方经营成本,甲方免收乙方加盟费,仅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5000元。该保证金可在本加盟合同期满后按合同规定全额转为货款或退还。本合同期满后,如续签合同,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2、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5000元)和首期进货款( 元)共计 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和首期进货款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_____先生/女士在_______省________市/县______ _区域内开设昆士熊加盟店,加盟店的具体地址为 。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昆士熊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昆士熊加盟店,并承诺不向同一区域范围内的其它经营者供应昆士熊产品。
3、因地理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第七条 追加建店
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外新建昆士熊加盟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另外签订以该新加盟店或专柜为对象的昆士熊连锁加盟合同。
第八条 商品的进货和发货
1、加盟合同签定后,乙方预付 元首期进货预付款,连同5000元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共 万元一并汇入甲方帐户,此后首批进货货款以首期进货预付款抵扣。
2、首期进货超过 万元预付货款的部分和此后进货,乙方按实际订货金额将货款汇入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汇款后予以发货。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供货价 折结算,特供商品或促销活动商品折扣另行制订。
4、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和接受发货清单上新到的商品。
5、甲方和乙方对每次收发货情况单独记帐,每月对帐一次。
5、甲方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等方式向乙方发送货物,乙方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退换货
1、退换货是指乙方将有质量问题或积压的商品退回甲方,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按一定比例折抵货款换购新货。退换货只限于商品调换,不涉及现金支付。
2、乙方收到货物有商品质量问题的,应在收到货物三天内(以收货签收或通知取件时间为准)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并在收到货物五天内将货物发还甲方,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但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因销售原因造成商品积压的,乙方应在货到30日内(以货运公司通知乙方收货或送货上门时间为到货日)提出换货申请并将积压商品发回。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回的商品后,将按乙方退回商品的实际进货额的 %折算金额为乙方调换新货。换货以退回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为前提。乙方累计退换货金额(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计算)不得超过以现款支付的实际进货金额。
3、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货调剂平台服务,乙方可在调剂平台上自由选择调剂对象,相互调剂存货。
4、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积压商品代卖服务,乙方可将积压商品委托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代为销售,甲方按代卖商品销售额的20%提取代卖手续费。
第十条 返利政策
1、加盟店在达到规定进货额后将获得年终返利奖励:(均不含首批进货额)
累计进货额达到 元获得年终 %的返利奖励;
累计进货额达到 元获得年终 %的返利奖励。
第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包括不限于在乙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视察乙方的设施与经营情况的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连锁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加盟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稳定、丰富、高品质的供货支持,并在开店设计、货品定位、进货选择、新款推进、推广促销以及客户资源等各方面给予乙方有效的建议和实际的支持。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以昆士熊品牌标识和甲方提供的店面门头的标准样式进行店面装修和陈设。
2、乙方必须完全销售甲方供货商品,如需销售其他补充商品,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
3、乙方欲作有关昆士熊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要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并使用获甲方同意的资料。
4、乙方有权享受优先供货的'权利。
第十三条 商标的现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昆士熊或与昆士熊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或与甲方有关企业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交易。
2、乙方违反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除应按规定承担违反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来自第三方的索赔)。
3、所有带有昆士熊商标、徽记的商品及物品均需从甲方进货,在加盟店使用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承认。
4、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专柜内使用昆士熊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5、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昆士熊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该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仿冒,滥用昆士熊商标。
2)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
3)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4)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昆士熊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昆士熊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5、如乙方在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经甲乙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后,按本条第4项的要求已经停止使用和拆除所有带有 标识的物品后,乙方可要求将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全额转为货款或在本合同原定合同期满后全额退还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6、如因乙方有本条第3项所列行为而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将不再退还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致使乙方无法取得产品,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2、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况,含甲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同,并适用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3、如因第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原因终止合同,甲方给予乙方之所有优惠即时取消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 连锁店灯箱及一切有关装饰用具、店面装饰、宣传品等、否则视同违约及侵权。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八条 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 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同中的所述双方的公司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条 附则
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从乙方向甲方缴纳全额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公司盖章: 身份证号:
时 间: 时 间: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服装加盟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被许可市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的区域即 省(市、自治区) 市(县) 区 城区范围内经营“墨金甲”品牌系列服饰的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合同主体
1、品牌使用
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所指定区域内经营 “墨金甲”品牌系列服饰,乙方即为甲方的加盟商。甲方向乙方收取特许加盟费人民币 万元(¥ ),合同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后10天内一次性支付特许加盟费及合同保证金。
本合同以乙方支付特许加盟费和合同保证金为生效之必要条件。
1.1 市场级别
甲方认定乙方市场为 级市场。
1.2店铺确认书
乙方在乙方市场中选择的所有店铺须经甲方确认,由甲方出具《墨金甲店铺确认书》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及面积内经营“墨金甲”品牌系列服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变更经双方确认的店铺地址及面积,或开设新的经营场所。甲方批准某店铺作为授权乙方经营地点,并不表示或保证授权乙方在该店铺能够经营成功或该店铺适合经营,甲方对该经营店铺的经营结果不负责任。
1.3销假/超地域经营
甲方仅授权乙方在甲方确认的专卖店铺(专柜)内经营“墨金甲”品牌系列服饰,不得销售任何其他产品。
乙方从甲方处所进的货品只能在乙方市场内销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到其他市场销售。
1.4 品牌维护
1.4.1 甲方品牌“墨金甲”之商誉系甲方无形资产,乙方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积极地维护甲方品牌商誉,当乙方知道或应当知道在乙方市场内有未经甲方授权开发的假冒店铺或销售“墨金甲”系列服饰的行为,乙方应向工商局请求处理并立即通知甲方给予协助。
1.4.2 受限于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甲方向乙方授予不可转让的、不可分许可的商标、商号、域名使用权。使用许可费已包含在加盟费中,许可期限为本合同的期限。
1.5承诺
I. 甲方承诺:
本协议所许可乙方使用的商标、商号及域名为甲方合法所有。甲方负责其商标、商号及域名的维持和续展(包括遵守任何必需的登记要求)。甲方有权许可乙方使用上述商标、商号、域名等知识产权权利。
II. 乙方承诺:
(i) 乙方应在营业范围内,在信纸、名片、宣传单等其他与甲方或甲方商品相关的宣传材料中
使用甲方许可的商标、商号及域名。除本合同项下或根据本合同甲方向其授予或确认的权利、所有权或权益外,乙方对甲方许可的商标、商号及域名不享有任何权利、所有权或权益;
(ii) 乙方仅在从事符合本合同条款要求的特许经营活动时或在与特许经营有关的活动时使用
甲方的商标、商号及域名;
(iii) 乙方不会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根据甲方判断系与甲方的任何商标相似以至产生混淆的任
何商标或其他标志;
(iv) 在使用甲方的任何商标时,除本合同特别允许外,乙方将不会声称其对甲方的商标、或在
可能获批准的商标的任何申请或登记注册方面享有任何权利、所有权或权益;
(v) 乙方在本合同的期限内使用甲方的任何商标而产生的并随附于甲方商标的所有商誉应归
甲方所有;
(vi) 乙方未曾且不得将甲方的任何商标单独或与任何字词、名称、符号或图案一并登记注册或
试图将其登记注册,或协助或教唆任何他人采取如此行为,而违反此项承诺的任何使用、申请或注册所涉及的利益将单独归甲方享有;乙方进一步同意,乙方有权选择收到甲方书面要求后,立即自行撤回或撤销该等申请或注册;或者收到甲方书面要求后,将立即向甲方转让其对该等申请或注册登记所享有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及权益。如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该申请或注册登记转让予甲方,乙方特此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该甲方就转让该等申请或登记注册采取任何及所有必要的行动和事情;
(vii) 乙方不会作出任何会影响或危害甲方的任何商标、商号或域名的价值或有效性的行动; (viii) 乙方不会将甲方的任何商标、商号及域名或与甲方的商标、商号及域名相似以至混淆的任
何商标、商号、域名或字词(包括其中文译名或音译)用作其公司名称或其中的一部分、或与其关联的任何实体的公司名称的一部分
(ix) 乙方一旦知道甲方的商标、商号及域名发生任何可能侵权或摊薄、或相关的仿冒或不公平
竞争、以及发生任何可能与甲方的商标、商号及域名产生冲突或混淆的商标的任何注册申请,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应采取其认为适当的行动,终止该等侵权、仿冒或不公平竞争。甲方应享有就商标对任何第三方采取及进行法律行动的独占权利,而乙方应全力与甲方合作,采取甲方要求的所有行动。
2、授权证明
甲方授权乙方经营甲方所拥有的“墨金甲”品牌系列服饰,并提供与特许经营授权相关之证明资料(授权书)壹份,以证明甲、乙双方的法律关系。
3、信息管理
为加强乙方对店铺人、财、物的综合管理能力,提高经营分析的准确性及及时性,提高信息传递效率,甲方对乙方实行电脑化管理,且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墨金甲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细则按甲方电子商务网上公布的执行。
4、乙方的法律地位
在合同期内,乙方按其原主体法律地位约定,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依法纳税,在经营期间乙方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Ⅰ. 乙方应是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独立的民事主体,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Ⅱ. 乙方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民事主体进行其活动;
Ⅲ. 作为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乙方应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并就其一切经营活动自负盈亏; Ⅳ. 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或买卖代表,也不是甲方的雇员或合伙人;
Ⅴ. 乙方不是作为甲方的佣金代理人,无权以甲方名义签订合同,让甲方承担义务。
5、资产结构
5.1私自转让、买卖
乙方从甲方所获得的特许经营权不得私自转让、买卖。对于乙方私自转让扩大特许经营权而开办的店铺,甲方不予承认;乙方私自转让、买卖、扩大特许经营权系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2兼并
乙方申请被另一加盟商兼并,须先向甲方申报,获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操作。被兼并的店铺供货折率不变。
5.3合股合作经营
乙方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第三方合股、合作经营“墨金甲”品牌,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4 资产重组
乙方资产所有权如要发生变动,乙方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资产所有权变动情况自由决定是否终止本协议。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1、供货价格及退货率
甲方给予乙方的供货价格和退货率按《墨金甲服务计划书》相关条款执行。
2、加盟管理及现场支援
2.1 管理主体
甲方指派甲方下属的 对乙方进行加盟管理及现场支援。
2.2 培训管理
2.2.1 培训支持
甲方每年根据需要为乙方店铺人员给予各项业务培训支持。
2.3 店长培训
乙方开业前应选派店长至甲方指定地点接受培训。店长经培训合格后,由甲方颁发合格证书,持证上岗。培训期间乙方所产生的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投入运营后,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店长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需重新接受培训,重新培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直到合格后方能上岗。
2.4 店员培训
乙方开业时,甲方将派员到乙方店铺对乙方店员实行培训并协助乙方开业。甲方培训人员往返之差旅费用及因培训而发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2.5 货品上市培训
为使乙方全方位了解甲方的每季货品理念、结构及陈列方法,每季货品上市之前甲方将在全国部分城市集中培训,乙方必须积极派员参加,并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培训期间所产生的除甲方培训人员差旅费之外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6 现场支援
为使乙方的各项经营、管理、服务符合甲方运作规范,便于乙方有效的管理店铺,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派员到乙方市场进行支援及协助管理。原则如下:
甲方每年将不定期对乙方市场安排不少于4次的现场支援,相关现场支援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有特殊需要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将派员到乙方市场进行支援及协助管理,此类应乙方要求的支援发生的差旅费由乙方承担。
3、激励机制
为实现甲乙双方“双赢”的理念,提高店铺业绩和店铺形象,甲方可采用以年度为单位的相
应的业绩激励机制。
4、不合格项目整改
甲方对于乙方经营过程中在货品管理、形象管理、服务管理、员工管理、信息管理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具《整改通知单》,乙方应按《整改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至甲方,否则乙方将被视为违约。
5、乙方的基本资料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店铺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有资料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6、零售价格
乙方被授权市场之零售价格应与甲方发布之市场统一零售价格统一,乙方擅自超越经营范围提价或降价均视为违约行为。
甲乙双方须保持稳定的货品价格体系,货品上市一个月内(以甲方货品上市时间为准)除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自行打折。
如因市场需求进行促销,甲方通知乙方将部分货品降价销售,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遵照甲方通知执行,具体促销活动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7、财务管理
7.1 财务核算
甲方应给乙方在甲方财务系统内开立独立的结算账户,单独核算。
本合同以乙方足额支付开业必要之款项为生效条件,开业必要之款项包括:乙方向甲方购买货品、道具、灯具、辅料等费用。甲方根据甲方核实后的乙方所需进行配置货品、道具、灯具、辅料等。
7.2 商品管理及监督
乙方应执行货品每月盘点制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甲方,同时应随时接受甲方对其库存盘点等监督。
8、营销活动管理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必须参与甲方统一制定的相关营销活动。如乙方有额外的营销活动,需上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服装加盟合同 篇4
授权方: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经调查市场明确定位并熟悉了解《xx健康服务中心管理及加盟方案》的内容后,向甲方提出设立xx健康服务中心的申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xx健康服务中心管理及加盟方案》的条件及规定,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省_______市(县)_______区设立xx健康服务中心(下称健康中心),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约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设立授权
一、乙方对甲方的“xx”系列产品、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充分认同,充满信心。
二、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有权使用“xx健康服务中心”商号、品牌、服务标志等有关标志、标签和招牌。
三、乙方使用甲方标识和经营产品时,不得有损xx品牌形象和经营其它产品的行为。
第二条:经营方式
一、健康中心设立后,乙方应自行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括:食品、保健食品,还可附加化妆品、保健器械、健康咨询服务、信息传播、品牌推广等。
二、乙方自筹资金,自主办理相关经营手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所有经营债权债务;
三、乙方应配备相应的基本设施,如检测仪器和电脑、传真机、电视、dvd等其他办公设备;
四、乙方经营时必须明码实价,执行甲方所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并应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收款票据。
第三条:合作方式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证,向甲方提出申请加盟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区设立xx健康服务中心。
二、健康中心购货按8折配货,服务费(按产品标价的7%)可以预提,销予特惠顾客的产品可按6折计入积分奖励,销予普通消费者的部分甲方按20%返利。折扣、服务费、返利等均按产品标价计算;
三、乙方一次性购货达50,000元(按汇款金额计算),由甲方赠送健康检测仪器一套;
四、累计购货者,交押金4,000元,由甲方提供健康检测仪器一套。累计购货金额达60,000元(按汇款金额计算)时,押金退还,仪器归健康中心所有;
五、当月销售达到18,000元及以上,可以再返利3%(产品标价)。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出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2、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3、乙方如不按《xx健康服务中心管理及加盟方案》的规定而与消费者发生冲突,甲方可扣除乙方近期三次进货所得的返利;
4、乙方如果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二、甲方义务
1、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货源。
2、为乙方提供店面装修设计方案和中心区域划分方案。
3、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及相关信息。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合同约定地开展xx系列产品经营;
2、有权拥有甲方所授权特许经营健康中心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3、负责健康中心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等;
4、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交流等活动。
二、乙方义务
1、维护“xx”的品牌形象,实事求是地介绍甲方公司和产品,不做夸大虚假宣传或其他有损甲方形象的宣传广告活动。
2、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货品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并将健康中心店面照片寄给甲方备案;
3、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自主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
4、不得损害甲方及其他xx健康服务中心声誉,不攻击贬低其他公司及其产品,广告内容不得与国家现行法规冲突。
5、不得利用甲方业务关系销售或推广其他公司产品。不得诱导、强制利用业务员推销非甲方公司产品。
第六条:购货、换货
一、购货
1、按甲方公司的产品订货单选购产品;
2、按订货单的金额向甲方公司汇出足额的货款;
3、汇款后把汇款回执及订货单传真到甲方公司确认(在汇款前务必与甲方确认汇款账号)。
二、换货
1、为充分保障顾客的权益、维护正常生产与经营秩序,甲方在营销过程中遵循自愿、互惠、互利原则,制定换货制度。
2、甲方竭诚为健康中心提供优质产品。若发现发货错误或确属产品质量问题,健康中心可以及时与甲方物流部联系并按有关规定换货。
3、健康中心办理换货手续应填写《换货申请表》,连同该批货物的随货清单,由负责人签字连同需更换的产品返回甲方公司。经审核无误即可更换。
备注:
1.换货的产品从发货日起3个月内,可按同等价值的产品换货,6个月以内,按50%等值的产品换货。
2.申请换货之商品必须是属于正品而非赠品或折扣商品,并交纳10%理货费用。
3.所有宣传资料不予退换。
4.健康中心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售货。应保持最低安全库存,库存不足时应及时订货补足。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如果连续三个月没有补进货物,半年内月均汇款金额达不到20xx元,且无任何书面文字说明,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特许授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健康服务中心;
二、乙方店址、代表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则视为乙方违约;
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因素影响合同执行,须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相关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八条:合同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一、合同期限为一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二、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并无续签合同,就失去了经营的特许授权,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10天内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应将《授权书》和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的招牌和材料退还甲方。
三、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签约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严重影响对方声誉的行为,守法一方有权终止合约,并追诉违法方责任。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成都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
服装加盟合同 篇5
甲方:xxxx品牌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x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之原则,就做为“xxxx品牌”服装的特许专卖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同意乙方在 市 地区做为“xxxx”品牌服装的特许专卖店经销商,并甲方不得在该地区做任何其它销售。
二.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可跨地区经营,并除甲方指定促销期内可降低销售价以外,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零售价出售。为了严格执行上述原则,乙方需预付保证金(即:专营按金),细节见第三条。
三.甲、乙双方的合作分两期进行:
第一期:xxxx年xx月至xx月,在xxxx市开设xxxx专卖店, 专营按金为人民币xxxx元。
第二期:xxxx年xx月起,任xxxx市地区的总经销商,专营按金增加人民币xxxx元,共计xxxx元。
四.甲方产品以优惠价格批发予乙方,即零售价的xx%作为批发价(含增值税发票)。
五.乙方须按约定买断甲方产品,而且首次进货量不少于零售价七万元人民币,此后乙方须平均保持每月进货金额不低于零售价人民币xxxx元(于第一期的合作期内),xxxx年xx月以后乙方须平均保持每月进货金额不低于零售价人民币xxxx元。并于收货后30天内,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调换品种,但数量不可超过该次进货量的xx%(首次进货所需调换品种的数量不受10%的限制)。
六.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一次性付清货款。
七.补充协议
在发展固定分销网点时,新增分销网点,须向甲方签约,由甲方统一开具授权书,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在加盟过程中需缴纳的保证金、设备款,统一由甲方收取。
八 附件
1.乙方营业执照;
2.本协议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拥有对本协议的一切解释权;
4.如有纠纷,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合同签订地司法机关裁决,且甲方所在地为合同签订地;
5.乙方经营地址实地照片;
6.代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甲方收到对方款项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服装加盟合同 篇6
本合同由下列各方于×××× 年××月××日在××市订立: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姓名: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e多e牌服装加盟店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为拓展e多e服装品牌在××市(地区)的营销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发展的诚意,同意乙方在该地区经销甲方的e多e品牌系列服装。
第二条
乙方专卖店的经营场地必须以设在繁华地段或者大商场的专卖店作为营业场所。xx年度我们将以外套为主,大家可适当搭配其它品牌的种类。xx年度我们的种类将向多样化发展。
第三条
各专卖店可自行装修,但是必须以中等以上的装修水平对待。我们也将提供装修参考及一些宣传图片
第四条
乙方预存金在×元以上,用于支付e多e品牌服装进货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进货价为及其它甲方实际所属的网络对外批发价的基础上打8.7折。
第六条:
乙方春秋两季的平均每季进货数量超过300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三;春秋两季的平均每季进货数量超500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五。乙方夏季的进货数量超过450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三;夏季的进货数量超过600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五。乙方冬季的进货数量超过350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三;乙方冬季的进货数量超过500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五。返还金额将在每个累计周期完成后充进乙方预存金额内。
第七条:
乙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及其它甲方实际所属的网络对外批发价的一点八倍(比如网络批价60元的服装,零售价不得低108元)!如有特殊原因,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甲方所属的所有网站不得接纳除乙方外,xx市的任何批发客户,乙方有权力对甲方的本条所说明的诚信进行任何方式的验证(比如以代理地区其它批发客户身份进行验证),一经发现甲方向xx市的任何地址进行十件起的批发行为发货,可按甲方违约处理。
第九条
乙方每次进货均从预存款中扣除。
第十条
预存款只能用于支付e多e品牌服装进货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不以其它方式退还。
第十一条
乙方所有进货可享有百分之七十的调货率(收货起两月内),特价品、低价品,不享有换货率。
第十二条
乙方每次调货,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
第十三条
若进货后发现次品,请在一周内告知公司,并说明次品原因,如果属实,退换费用可由甲方支付。
第十四条
一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五条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政府管制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将本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所有的剩余预存金额。违约方按本协议约定所支付的违约金如果低于对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实际受到的损失(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则对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违约方进行补偿的权利,但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任何一方没
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任何一方一次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不等于今后均放弃违约追偿。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二十一条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九条
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采用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或通讯的,是指该数据电文进入被通讯人的收件系统。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预存金额到达(可银行转帐也可现金支付,银行转帐以凭证条为准)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服装加盟合同汇总六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