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加工合同

2020-07-09 加工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产品加工合同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产品加工合同 篇1

  甲方:xx

  市邕宁县锈景轩 (定做方)

  乙方: (承揽方)附加身份证复印件

  加工水晶琥珀画,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产品样本图案。天然彩沙、镀金线及专用工具,乙方自购。如在本厂购买材料,由于乙方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做画,为保证本厂产品质量,材料不退。

  2、甲方对乙方产品负责回收并以现金支付加工费(550元/M2),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产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通过考察同意后,自愿购买材料。如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自己负责。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样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组织人员加工,技术转让,需经厂方同意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三、违约条款

  1、甲方违背合同第一条(2款)时以(550元/M2)的1倍支付乙方违约金。

  2、乙方外购材料掺杂使假,私自技术转让时,按每平方米550元的1倍支付甲方违约金。

  四、本合同有效期 月,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

  本合同期瞒后,乙方申请,甲方有权依据生产定单续签或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并有验收标准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产品加工合同 篇2

  甲方(发包方):顺德市镇泡沫加工厂

  甲方代表:

  乙方(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互相协商,甲方将顺德市镇泡沫加工厂承包给乙方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签定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

  甲方将权属于甲方的

  泡沫加工厂承包给乙方自产自销经营。承包期内,一切经营资金由乙方自筹;一切开支包括厂房租金、水、电费、税收费、卫生管理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概不负责。

  二、承包期限

  合同承包期限为一年,从20xx年8月日起至20xx年8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愿意,可继续签订承包合同。

  三、承包费用

  承包费用为1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年。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缴交承包款8300元,尾数在最后一个月结清;第一次缴交承包款时间为20xx年9月5日前。如乙方逾期未缴交承包款,每日按拖欠总额的1收取滞纳金;超过20日未缴交承包款,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安全责任

  乙方应为工厂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合同期内,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乙方在合同签定后向甲方交纳30000元保证金。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30000元。

  六、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签字后,此合同不受市场行情等任何因素影响,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包括乙方中途退场等),则按违约处理。

  2、甲方将原购买的其他厂的废泡沫(包括蚬华、福星、等)移交给乙方购买,但乙方不得自行与厂家重新洽谈价格或签订合同,如有价格等因素变动,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前去与厂家处理解决,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

  3、甲方以前购买的厂货废泡沫,如受价格变动和其它因素的影响,导致一些厂货不能再继续购买的,甲方不负责任,不减少承包费。

  4、乙方在经营期间,所有新找到的废泡沫货源和购买的废泡沫厂货,在合同期满后,必须连同以前的废泡沫厂货全部移交给甲方购买,并且乙方二年内不得在甲方工厂周围方圆30公里范围内开设废泡沫加工厂。

  5、甲方负责提供一台泡沫拉丝机给乙方使用,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其它物品由甲乙双方在接交时签订清单,合同期满后乙方按清单将物品交给甲方,遗失或损坏的物品按价赔偿。

  6、合同期内,如因现厂房不能继续租用或政府有关部门干涉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生产的情况下,由甲方负责协调有关关系或另外租厂房使用,乙方每月仍然按以前的厂租标准支付厂房租金;因搬厂房造成停工期间按270元/日扣减承包费。如甲方不能协调好关系,无法让乙方继续开工,则双方按终止合同处理并进行结算,此种情况不按违约处理。

  7、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须在甲方工厂所在地即顺德地区提出诉讼。

  8、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9、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顺德市镇泡沫加工厂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签定日期:年月日

产品加工合同 篇3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利益共享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产品事宜签订本协议。本协议是甲乙双方进行委托受托加工业务的总体原则性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与乙方的所有委托加工业务程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二、产品成份

  同双方确认的样品,同产品标准*********

  三、原料 四、包装

  产品内外包装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并提供给乙方,乙方负责保管。

  五、价格

  a) 产品价格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加盖乙方公章的价格表执行。 b) 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于调整价格生效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质量

  a)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严格遵循国家标准和工艺基准,符合《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 b)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产品工艺和要求进行生产。

  c) 乙方在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疫、检测合格报告,该

  检测报告至少应每半年更新一次。

  七、订货

  a) 甲方应于每月20日前向乙方提供下月的产品预估生产量,以便乙方备货组织生产。 b) 甲方最迟应在产品到货期前半个月向乙方下订单订货。

  c) 甲方须在订单中直接表明所订购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等

  项目。

  八、运输

  乙方负责安排冷藏运输车辆运送产品,运费由乙方承担。 九、产品验收

  a) 产品由甲方在收货地点验收,方式为抽检。标准依据双方确认的样品和国家标准。 b) 甲方在收到货物后5天内对产品不提出异议,视为认可;乙方除质量问题外将不接

  受退换货。

  c) 保质期:货到甲方收货地点的时间应为:从产品生产日期起60天内,因甲方原因

  要求推迟交货的情况除外。

  d) 产品送到甲方仓库后,因运输、贮存、搬运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承

  担责任。

  e)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包装正常破损率为2%,在此范围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

  包材以便甲方更换破损包装。

  十、货款结算

  a) 结算方式:双方视情况选择以下方式

  现金:款到发货

  易货:甲方按委托加工订单货值向乙方提供等值货物,易货的品种、价格和数量由双方在下订单前书面确认。

  b) 甲乙双方就易货的货物互开增值税发票,甲方增值税税率为13%,乙方增值税税率

  为17%。

  十一、 知识产权与保密协议

  a) 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和包装为甲方专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仿冒或销售给其

  他客户。

  b) 双方同意合作的所有相关信息,如:技术、工艺、配方、营销、价格等由双方严格

  保密。

  c) 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员工无论是在职中还是离职后均承担同等的保密义务。 d) 本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后保密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 十二、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a)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未达到产品品质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乙方应承担

  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b) 乙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按时交货造成甲方销售困难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

  损失。

  c) 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事故或食品安全问题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d)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产品或包材销售、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向第三方透露产品

  价格、工艺基准等信息,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甲方违约责任

  1.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安排生产影响按时交货的,甲方自行承担损失。 2. 未经乙方许可,甲方私自向第三方透露产品价格、工艺基准等信息,乙方有权解

  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及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未按协议规定日期结算,视为甲方逾

  期付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承担滞纳金。

  十三、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双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以至直接或间接造成任何迟延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的存在,方可允许迟延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 十四、 协议的变更与续签

  1. 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未达

  成新的书面协议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应继续执行。

  3. 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到期日前30天共同协商是否续签合作协议。 十四、其它

  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凡有关协议或执行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

  同意提交申述方所在地区法院解决。

  3. 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签章)(签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产品加工合同 篇4

  项目 制作安装工程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 项目 制作安装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 二、

  工程地点: 。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数量、金额。

  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金额 元,(大写): 整。具体合同结算金

  1. 合同单价及总价已包含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卸货、安装所要发生的一切费

  用。本合同单价为闭口合同单价,包括且不限于材料价格、税金、运输费、仓储费、制做加工费、施工安装费、管理费、合同期内物价上涨的差价、知识产权、利润、维修费, 以及相应的包装、检验费用,并包括所有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费用。除甲方书面文件要求的变更所引起的造价增减以及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可以调整的费用外,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任何其他费用的请求。 2. 相关的预埋件费用、油漆、热镀锌钢管、配件、螺栓、螺丝、模具费用、维修保

  养费已包含于合同单价内。详见合同附件技术要求及图纸。

  三、

  工期:

  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为 年 月日。乙方于此时间内完成

  合同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完工日期为通过甲方验收日期,以甲方签署的完工验

  1

  收表为准。工期延误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超过合同工期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人民币1,000元作为违约金,不可抗力因素及甲方代表人书面签字盖章同意顺延的情形除外。[注: 我们理解此合同项下不存在指定分包的情况, 请公司

  确认。]

  四、

  质量要求:

  1. 甲方可根据自身需要不时向乙方提供该工程的整体外观、观感、质量、使用效果

  2.3.五、

  1.2.3.六、

  1.2.3.七、

  1.2.3.

  等相关要求。乙方应保证整体外观、观感、质量、使用效果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工地封样样品要求及甲方正常要求,否则乙方除按照本合同承担执违约责任外还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自行替换、调整直至甲方满意。

  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利用该工程或其知识产权等任何部分。 详细技术要求见合同附件《技术要求及图纸》。 甲方代表

  本合同协议条款和条件中的 “甲方”一词应指。 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委托或授权予其他单位或人士负责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权力

  及责任,乙方不得有异议。

  甲方代表为 张帆 先生。在本合同范围内,涉及到工期延长、费用增加、质量

  标准变化的所有指示、指令、信函、联系单、变更单等文件、资料须经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确认为有效。

  乙方代表

  经甲方同意,乙方任命 先生为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

  约定的职责。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并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取得联系的情况下,乙方可采取保护货物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此后的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代表不可易人,如需更换,乙方须提出正常理由,

  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直至甲方满意。如未经甲方许可更换,视为乙方违约。

  工程保修期:

  本合同的工程保修期为 2 年,自甲、乙双方在竣工验收单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 在工程保修期内所发生的保修等一切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单价及总价内。 在工程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损坏所产生的一切维修材料、人工及相关费用等均由

  2

  乙方所完成的工程的所有权及全部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

  八、

  1. 2. 3. 4. 5. 九、

  1. 2. 3. 4. 5.

  乙方负责。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或物业)通知后按甲方所指定的期限更换或维修,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指定的期限更换或维修,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完成维修更换,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乙方应予支付。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供货及安装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后十四个日历天内,甲方支

  付合同金额的70%。

  竣工移交并进行合同结算,合同结算完成并由乙方提交质量保证书、相关质量检

  测证明文件后,甲方支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95%,质量保证金为合同结算金额的5%。

  工程保修期满二年,且乙方提供的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进

  行免费更换,直至达到合同要求,并经甲方确认),甲方发出书面工程保修期结束证明后14天内,支付工程结算价的5%。甲方在支付完毕该笔工程结算价的5%后,不再承担向乙方的任何其他付款义务。

  乙方提交付款申请书是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每笔款项的前提,如乙方未提交相应的

  付款申请书而导致甲方未付款或付款推迟,由乙方承担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任何款项的付款支付期限是指达到付款条件且甲方收到乙方付款

  申请书并经甲方确认后起算,至甲方发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或银行划账发出之日。

  违约责任

  除经甲方代表认可的发生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外,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三条约

  定之时间完成工作,每延期一天乙方需支付甲方合同总价1%作为违约金。如果延误工期超过10天,除执行本合同违约金外,乙方还应承担完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除合同协议终止以外,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合同,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违约方,方可

  终止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工期拖延的,相应顺

  延工期。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外(甲方已签收验收的货物部分定金除外),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乙方应对图纸设计、产品制造、运输、施工安装上的任何错误和质量问题承担责任,除自行替换、调整直至甲方满意外,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如甲方接受这种缺陷或错误,并不能免除乙方责任,除该部分有质量缺陷或错误的货物按照市场同等质量和技术参数的价格(须由甲方认定)的70%结算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本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外还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本合同所谓“不可抗力因素”,是指受影响方所不能合理预见、不能控制及不能

  克服的,并直接妨碍或阻止本合同适当履行的以下事件:(1)火灾、爆炸、台风、洪水、地震、流行病全面爆发等重大自然灾害;(2)内乱、、入侵、战争、战争威胁或准备、恐怖活动等重大社会现象。

  纠纷解决

  当双方之间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五份,乙方二份。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页无正文)

  双方於 年 月 日 签署於中国 市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电话: 传真: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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