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件加工合同电子版

2022-04-09 加工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零件加工合同电子版(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零件加工合同电子版1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材料加工零件(见图纸部件加工明细表),总计按甲方提供的每种零件的数量,价格按双方协商所定的的价格(见图纸部件加工明细表)。

  第二条: 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零件清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延时交货,按总款额的1%/天缴付违约金。

  第三条: 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质保量,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加工完毕送货至甲方工厂,经过甲方初步验收后入库。(因甲方提供的物料本事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经过甲方确认,乙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通过初步验收的入库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双方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人民币)作为合同定金,乙方将 零件按时加工完毕,交付甲方工厂,经过甲方验收合格,核算出加工零件总款后,甲方付到本次加工零件总款的 %。余款%在甲方第二次订单到货,乙方开具发票与第二次加工零件订单的定金(第 二次零件加工订单总款的%)一起支付;以后长期合作以此类推。

  2、此类付款方式作为双方长期合作的基本条约。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年 月 日

  零件加工合同电子版2

  甲方:

  乙方: 公司

  为了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成型钢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示信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成型钢筋加工工作,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二、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工期提前或顺延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

  2、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生产,有权对乙方加工质量进行抽检。

  3、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项目要求的钢筋原材料。

  2、合同生效后3日内,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提供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等有效性技术文件。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段号编制情况,各轴线位置,计划施工进度,以及成型钢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按照双方约定,由甲方组织形成图纸翻样技术小组,负责施工图纸的钢筋计算与翻样工作。

  4、甲方应按工程进度计划提前5日向乙方提供本合同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及合理的工期要求,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5、按照本合同约定提货或接收乙方交付的成型钢筋产品。

  6、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拖欠。

  7、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体样作为本合同附件,明确其授权范围。甲方更换授权经办人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8、对乙方提出的任何质疑或异议,甲方应当在12小时内予以书面澄清或解答。

  9、需要乙方现场加工时,甲方应提供满足加工需求的加工场地,并负责将水、电源(符合乙方加工用动力电源需求)接入钢筋加工现场;现场加工时,水、电费由甲方承担,钢筋加工制作设备以及场地内其余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2、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项目要求的钢筋原材料。

  3、按照本合同约定乙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积极准备生产,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钢筋原材料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加工。

  3、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后,应认真校对,如图示尺寸、规格、数量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

  4、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标牌一张。

  5、乙方特殊作业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6、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协助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产品抽检工作。

  7、严格按照工艺标准进行操作,合理套材降低损耗。

  8、乙方保证使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加工,不得调换使用其他材料。

  9、乙方负责完成钢筋机械连接试样的制作,并及时通知甲方试验人员送样检测。

  五、钢筋原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钢筋原材料应当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7)及《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规定的标准。

  2、甲方应委派专人负责钢筋原材料的接收、检验工作,并负责将钢筋原材料运至乙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甲方将钢筋原材料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共同签署交接记录。钢筋采购合同、产品合格证、质保卡、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等资料作为交接记录附件交乙方备案。

  3、甲方对其所提供钢筋原材料的质量负责,对原材料存在的质量缺陷,应及时协调材料供应商予以修理、更换。乙方接收甲方提供的钢筋原材料,并不免除甲方承担的质量责任。

  4、乙方有权对甲方供应的钢筋原材料质量进行重新检验,检验费用计入合同价款。

  六、设计变更

  1、如遇工程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暂停加工,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2、工程设计变更后,甲方应重新新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协商确定合同工期。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供补充配筋单,补充配筋单应标注“急配”字样及合理的工期要求。

  3、发生设计变更的,乙方已按甲方要求投入加工生产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加工后的成型钢筋产品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

  2、对成型钢筋产品的其他要求 .

  八、安全与文明施工

  1、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应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乙方组织、指挥不当或安全措施不完备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2、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中的安全措施不力、设施不足,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3、乙方夜间施工应提供足够的照明和警示标志,确保安全。

  九、运输及检验

  1、乙方交付的成型钢筋应当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妥善包装。

  2、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后,以传真形式书面通知甲方提货。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安排提货。

  3、甲方委派的提货人员应当持有甲方出具的书面授权文件,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货。

  4、甲方提货的,甲方应在提货时完成成型钢筋的验收工作。成型钢筋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甲方应填写收货回执单交于乙方。成型钢筋交付后,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采用乙方送货的,甲方应指定交货地点。成型钢筋运至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当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收货回执单交于乙方。

  6、甲方未经验收即接受成型钢筋产品或将成型钢筋产品加以使用的,视为成型钢筋产品验收合格。

  7、成型钢筋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理、更换、重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预计为人民币 万元,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1)本合同螺纹钢筋加工损耗系数按 %计取,螺纹钢筋加工结算单价为人民币元/吨。价款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款=收货回执单记载的重量x(1+损耗系数)x加工结算单价。

  (2)本合同线材钢筋加工损耗系数按 %计取,线材钢筋加工结算单价为人民币元/吨。价款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款=收货回执单记载的重量x(1+损耗系数)x加工结算单价。

  (3)本合同所称加工结算单价包括成型制作费、税金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不含直螺纹接头加工、套筒费用。

  (4)钢筋机械连接头 元/个(钢筋不分材质、规格加工套丝、不含套筒,并戴好保护帽),按照收货回执单记载的数量结算。

  (5)采用乙方送货的,乙方支付的运输费、装卸车费等配送费用据实结算,计入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为上述各项金额之和。

  十一、结算与支付

  1、成型钢筋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乙方书面或以传真形式向甲方提交成型钢筋结算单,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3日内书面或以传真形式对结算单予以确认。如甲方未按时确认也没有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对该成型钢筋结算单予以确认。

  2、合同价款按月结算,甲方于每月10日前按照结算单记载的金额向乙方支付上月合同价款。(定期结算方式)

  或: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3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其余价款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后 日内支付。(预付款方式)

  3、甲方以乙方接受的银行承兑汇票(六个月之内不计贴息)或银行支票付款,付款时乙方须提供正式有效发票。

  十二、节余钢筋的处理1、本合同全部成型钢筋加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核对结算钢筋原材料及成型钢筋规格、重量。钢筋节余量按照以下方式计算:钢筋节余量=钢筋原材料供应量-成型钢筋重量*(1+损耗系数)。

  2、节余钢筋由甲方负责取回或由乙方安排运输,甲方支付装卸、运输费用。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以节余钢筋抵扣合同价款,节余钢筋价款按节余钢筋量乘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单价计算。

  十三、合同变更与解除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须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2、合同部分条款的修改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4)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5)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图纸应提前10日与乙方协商,图纸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付款,每迟延一日按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货或接收成型钢筋产品,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保管费用,每迟延一日按该笔货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终止或停止履行本合同,除向乙方足额支付已加工成型钢筋产品的合同价款外,应按未履行合同价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成型钢筋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及时予以修理、更换、重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装卸及运输费用。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每迟延一日按未完成产品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妥善保管钢筋原材料及成型钢筋产品,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钢筋毁损、灭失,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其它:

  1、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合理的努力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恢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附件1:甲乙双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体样及联系方式。

  附件2:钢筋加工配送服务工作流程。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零件加工合同电子版3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定作方:___实业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开发car dvd整机(型号dv-200),委托乙方加工散热器模具和零件,乙方根据自己的设备、技术和能力,并依据甲方提供的零件图纸上的规格与质量要求,自愿承接dv-200散热器模具和零件的加工业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就有关生产dv-200散热器模具和零件之事,自愿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所委托之dv-200散热器的零件图纸,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有效图纸进行模具设计,制作和加工产品,并保证模具的寿命不少于10万次(甲方提供的零件图纸在本协议签字后交给乙方)。

  2. 乙方为甲方加工的产品,原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原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材料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3. 零件的价格,甲乙双方都同意暂按附件1执行。由于供需双方市场行情的变化,双方可以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另行协商零件价格。

  4.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dv-200散热器零件,生产规模由甲方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产量根据甲方订单确定。在批量生产时,第一次订单数量不少于1k(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以后每次3k以上。甲方需要产品发订单时,一般应给予乙方30天的生产时间(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乙方接到甲方的订单后应及时组织生产,保质保量,按时交货。

  5. 为了生产dv-200散热器,需要制作模具一套,模具价格为43000港币(大写: 肆万叁仟元港币)。由乙方负责制作模具,甲方向乙方订购该套模具,在甲方支付完全部模具款后,模具所有权归甲方。

  6. 模具的付款方式为:先付30%订金,交板后付40%,6个月后付30%.

  7. 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向甲方提交模具设计、制造详细进度表。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20天内,向甲方交付20套样品,要求样品能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

  8. 甲方收到20套样品后,在7天内验收,确认其是否符合甲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9. 在模具费完成之后,甲乙双方即行办理模具财产转移手续,并委托乙方负责保管。

  10.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符合甲方技术质量要求的产品,乙方生产的产品如果达不到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1. 在模具财产转移后,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作为零件供应厂商。甲方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如乙方产品的质量长期得不到保证,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等),不能单方面收回模具,终止本合同。

  12. dv-200零件图纸及乙方依此设计的模具图纸,装配图纸,维修图纸等有关资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或出售dv-200零件,否则要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3. 由于甲方的原因进行的设计变更,乙方应积极配合改模,但有权向甲方收取一定的改模费用.

  14. 甲方收到乙方产品在15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给乙方产品款。零件价为外销价,需要办理转厂手续。在双方合作一段时间之后,付款方式可以改为月结60天。

  15.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本合同签订地仲裁机关仲裁。

  16.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附件1、2、3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实业集团公司 乙方:___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零件加工合同电子版4

  定作方:承揽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联系人:

  一、 经双方友好协商,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生产__ __ 模具共______ 套,模具及零件加工合作合同范本。双方达成如下加工协议模具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序 号零件名称穴 数( 模具类型) 模具单价(RMB 元)

  交货条件

  总价:(含17% 增值税)

  二、以上各套模具使用材质: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模具用料由承揽方提供) 。

  三、双方的'权利及责任:

  定作方责任及权利如下:

  1. 定作方负责交付给承揽方本项目的研发进度要求及计划,并尽可能地提供项目的销售预测。

  2. 定作方负责交付给承揽方执行本合同所需的产品设计图纸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并且负责技术方面的支持工作。

  3. 对交付给承揽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定作方具有唯一的解释权,当发生歧义时,承揽方应征询定作方意见,由定作方确认。

  4. 承揽方完成模具的设计和制造后,由定作方去承揽方现场对模具进行验证确认或由承揽方提供产品样品到定作方进行验证确认。本合同中所指模具包含产品本身的模具及后续生产所需的夹治具和模具。

  承揽方权利及责任如下:

  1. 承揽方负责根据定作方提供的产品设计图纸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模具的设计和制造,承揽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完成符合定作方设计要求的模具。

  2. 承揽方负责按时按量提供认证及样板测试、试产所需的产品。同时承揽方必须提供相关产品的详细的检验测试报告供定作方确认。如需修/ 改模, 送板时同时也要附检验测试报告(注明修改的地方)

  3. 模具由定作方认证合格后,由承揽方负责模具的封存。如定作方同意承揽方进行产品的后续加工生产,则由承揽方负责模具的修理和维护,承揽方必须根据定作方或定作方授权的第三方的订单进行批量生产。

  4. 对给定作方生产的所有模具,承揽方应提供的详细的设计图纸给定作方。所有的图纸必须以Autocad 或Pro-Eng(PRO-el2) 制作,并且必须在开模之前以电子档形式传给定作方以供批准。

  四、 技术条款:

  1. 模具的修理和维护:在生产过程中模具的修理和维护由承揽方负责;

  2. 在双方协商无异议之后,定作方提供产品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给承揽方, 并派工程人员同承揽方进行技术交流或承揽方派工程人员到定作方进行技术交流,产品图纸及技术要求列表见附件1 ;

  3. 承揽方承诺使用所承制的模具生产出的产品能够达到定作方的品质要求。

  4. 承揽方承诺使用所承制的模具生产出的产品的产能能够达到承揽方的交货要求:

  日产能:_______K 月产能:______K

  5. 承揽方承诺本合同中所涉及的所有模具均能达到万次。

  6. 未经定作方允许, 严禁承揽方将本合同中所涉及的任何一付模具整体或部分外包给其它公司进行加工,否则视为违约,由承揽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五、商务条款:

  1. 模具价格:

  1.1 经双方协商后,由承揽方提供定作方认可的模具最终报价,并签订价格确认书,作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1.2 模具合同总金额(含___ _% 增值税)RMB__ _ 。

  1.3 模具价格总金额已包含如下费用,承揽方不得以以下原因向定作方要求费用:

  1.3.1 承揽方对产品进行成型/ 二次加工/ 组装所需的所有夹具和治具的模具的费用;

  1.3.2 承揽方按合同规定进行模具设计、试模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及人工等费用;

  1.3.3 承揽方提供给定作方进行模具和产品认证的试模样品(套)的费用;

  1.3.4 承揽方为保证模具正常生产制作的模具易损备件的费用;

  1.3.5 承揽方为保证产品正常生产所准备的其他工序的相关工具和治具的费用。

  1.4 当定作方书面要求承揽方根据产品设计的变更对模具进行修改时,如果模具修改较简单,包括从模具上减除模具材料的修改和其他简单修改,则承揽方不需向定作方收费;如果模具修改较复杂,对整个模具的结构影响很大,则由承揽方根据修改模具所需工时向定作方报价,由定作方承担相应的模具修改费用。如果因为承揽方的原因, 因模具不能满足定作方的要求而进行的修模或改模, 定作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范本《模具及零件加工合作合同范本》。

  1.5 由于承揽方原因导致定作方需要花费正常技术支持外的人工及费用,承揽方应根据定作方认可的方式给予相应的补偿。

  2. 开模进度:

  2.1 承揽方在收到定作方确认后的产品图档之后,即开始进入模具设计和制作阶段, 开模周期为__ 天。

  2.2 由于定作方原因造成制模进度的延误,不计算在内。

  2.3 如果承揽方模具制作出现工艺和其它的错误,导致模具无法验收合格而定作方又急需生产,承揽方应先用现有的模具安排生产,同时再根据图纸和样板要求免费重新开模。

  3. 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甲方按如下方式付款。

  3.1 结算的方式:

  ;开17% 增值税发票。

  3.1.1 本合同制造整批模具的总金额( 含增值税) 为人民币_________ 元整(人民币________ 元整),定作方支付模具总金额的_____% ,剩余___% 模具费分摊在首K 产品内,如果订单数量不足K ,定作方需补给承揽方未摊完的模具费。

  3.1.2 自双方合同签订后,承揽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模具总额的_ 0%), 定作方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4. 产品定单:唯有产品样品品质验收合格且经定作方书面确认后,承揽方方可接受定作方或定作方授权的第三方的订单。定作方授权的第三方同定作方承揽方签定的订购合同服从于本合同。

  六、 产品品质保证

  承揽方在完成模具后,承揽方同意按照定作方品质标准以保证产品品质( 首件确认报告) 。

  定作方对品质标准的内容根据实际需要保留修改的权利。

  七、模具所有权

  1. 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模具和夹治具及其组装图和零件图(包括2D 和3D )的所有权,均归定作方所有,承揽方不得干涉定作方对模具的处置权。如在承揽方生产, 由承揽方负责保管, 未经定作方同意, 承揽方不得将此模具提供给第三者生产, 否则定作方有权要求承揽方退还模具费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2. 定作方付清模具款后,要求将模具从承揽方处转出时,承揽方必须配合定作方或定作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转移验收,并自行承担费用将磨损部件更换以保证重新开始生产。承揽方有义务对模具进行组装、防锈和包装处理,并发运至定作方指定的地点。所有模具的组装图和零件图(包括2D 和3D )和所有夹治具必须同时转移给定作方。

  3. 模具转移过程中,如因承揽方不当组装、防锈或包装的原因,造成模具损坏,由此产生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一律由承揽方承担。

  八、 模具维护

  1. 承揽方保证模具使用寿命万次, 并在此期间内由承揽方负责免费保养维修, 如模具在使用寿命内不能使用, 承揽方应负责更换或重新开模, 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 承揽方应对模具的修改、维护和修理等情况及时登记造册,无论此种修改、维护和修理是否由定作方提出。如定作方要询问有关的技术细节或证据,定作方可以随时间登记,无需通知。承揽方每三个月应将登记记录复印一次给定作方。承揽方应主动定期完成此项任务,无需定作方另行提出要求。

  九、知识产权

  1. 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造型及定作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其他资料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为定作方所拥有,未经定作方许可,承揽方不得向任何公司和个人泄漏,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揽方负责;定作方仅同意承揽方基于本合同项下的目的使用定作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和信息,

  2. 承揽方同意其不会将定作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其他资料或信息用于非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 否则定作方有权追究承揽方相应的责任; 未经定作方书面许可,承揽方不得在出版物,广告中或以其它书面、口头形式涉及承揽方提供或已提供之任何资料和信息。

  3. 未经定作方许可,严禁承揽方使用本模具向除定作方或定作方指定的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供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一律由承揽方负责;

  4. 其它未尽保密事项,依定作方与承揽方签订的“ 保密协议” 执行。

  十、违约责任

  1. 如果承揽方方未能按五、2.1 中规定的各阶段的进度完成模具制作及送样,由承揽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承揽方须付给定作方本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罚金,罚金累计额最多不超过本合同模具总金额。

  2. 如果因为承揽方的原因造成承揽方提供给定作方的产品的品质达不到定作方的要求并且在组装过程中导致其他物料的损失和报废,承揽方全额赔偿损失和报废的物料及因此形成的人工/ 停线费用。双方可另行签署<< 生产用原材料/ 零部件采购合同>> 进行约定。

  3. 如果因为承揽方的原因造成承揽方提供给定作方的产品的品质和进度达不到定作方的要求,使定作方及其客户错过了产品上市的最佳时机,或者定作方被迫因此取消此项目,从而使定作方及其客户遭受严重的研发损失和备料损失,则承揽方除退还所有前期定作方所支付的货款外,视实际情况承揽方另外承担定作方直接及间接的经济损失。

  4. 如承揽方因为不可抗拒力(包括战争、火灾、罢工和中国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可抗拒力造成的供货延迟,定作方允许定作方免责。承揽方应在不可抗拒力发生后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定作方,并且承揽方仍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快交货。若不可抗拒力持续2 周以上,定作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5. 其它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执行。

  十一、纠纷解决

  对于实施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 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在30 天内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双方须严格执行, 如一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 必须提前两周征得对方同意, 方可终止本合同。

  定作方: 承揽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零件加工合同电子版5

  甲方:

  乙方 :

  乙方为甲方加工零件一批。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甲方提供图纸和质量要求。

  二:乙方按照甲方图纸要求进行加工。

  第二条:甲方提供图纸共计: 份,由甲方于 年 月日前送交乙方.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加工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及时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第三条:加工价款:按核定价格计算共计: 元。(乙方附明细清单)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图纸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第五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年 月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由甲方自行提货。

  乙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收到全部加工件,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件,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重新加工,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二:乙方逾期交付加工件的,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第六条:本合同签字之日,甲方向乙方给付预付款: 元(大写 :

  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三:乙方不能交付加工件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加工工件部分价款总值50%的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对已加工工件等经甲方认定后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甲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加工件价款总值50%的违约金。

  三: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加工件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甲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十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件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乙方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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