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

2021-10-23 加工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加工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加工合同 篇1

  承揽方(全称):xx

  定做方(全称):xx

  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合同签订地点:x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就 工程中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事宜,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做产品

  第二条定做成品质量要求

  加工定做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物的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xx (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 xx(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做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做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做方应当在协议签订后 天内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做方应当在接到承揽方书面通知后 天内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

  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双方协商,质量保证期为天。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丢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做物,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五偿付违约金。逾期15天不能交付,视为承揽方不能完成。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丢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做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做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做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做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做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做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做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做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做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____ 种争议方式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八条 补充条款

  承揽方和定作方确定的债权不得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承揽方: 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加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浮雕线稿设计事宜协议如下:

  一、项目名称:浮雕线稿

  二、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设计要求设计浮雕线稿,格式JPG。

  三、设计要求:

  四、工作期限:制作周期5天,自甲方支付设计费给乙方之日起计算。

  五、工作款筹、支付方式

  设计费用人民币1000元整,大写:壹仟元整。在甲方全额支付设计费用后开始设计工作。

  六、工作的完成

  乙方在把设计稿件交给甲方后,乙方设计工作完成。如有异议双方可根据售后服务内容进行协商解决。(后期的修改属于售后服务)

  七、工期的延长

  遇下列情形,工作周期延长。

  1、因气候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

  2、因甲方原因需要对浮雕的设计进行临时调整的。

  八、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款酬。

  2、按时验收乙方的工作成果。

  3、为乙方提供所需的设计素材。

  4、对设计中不满意的地方提出修改建议及要求。

  乙方

  1、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工作。

  2、对设计要求中并列存在的素材可根据画面的需要进行取舍。

  3、按时交付工作成果。

  4、保证工作质量。

  5、尽量提前完成设计工作。

  九、稿件的修改

  乙方提供对线稿的免费修改服务,免费范围为局部细节的调整。如修改部分工作量过大或接近重新设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应根据工作量适当增加设计费用。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加工合同 篇3

  甲方:AAAA家具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

  为了共同拓展市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经营优势,以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组建稳定而有效的市场网络,共同拓展市场份额,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1.乙方指定甲方为乙方家具产品独家生产商。下称加盟厂。产品款式由乙方提供,与甲方签订协议后,甲方不得在武汉、沈阳、哈尔滨、香河、天津、北京、西安、南昌、等9个地区经销乙方提供款式的专门经营品牌产品。

  2.甲乙双方初次合作期约为______年___ 月___ 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协议约定的年限满后,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在本协议规定年限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签协议。如本协议终止,乙方在一年内负责业务开展地区的售后服务,甲方有义务按售后服务有关条款配合乙方工作。

  3.甲乙双方均是独立的经营单位,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甲方在业务上接受乙方的指导。

  4.协议双方不存在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5.甲、乙双方若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有特殊情况要求提前终止解决协议,应提前2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办理解除合作相关手续、协议终止。

  二、价格

  1.甲方按双方协议价给乙方提供货物,如因市场与材料引起价格调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执行日以发出通知日为准。

  2.乙方可以按当地消费水平来适当调整价格适应当地市场。

  三、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在下单时应以电汇、现金或其它双方议定的有效结算方式支付全部金额后,甲方才予以生产。

  2.甲乙双方的货款结算以订货单上金额和数量为依据,有出现数量或金额不符时,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互相配合解决。

  3.乙方订货时每批次数量不少于10套(沙发或单椅)。

  4.乙方订货后货款必须一次性到位,货可以分批从甲方提货。

  四、售后服务

  A.保修

  1.产品的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出现的严重产品质量问题需要调换的由公司负责维修解决。

  2.超过保修期的.产品,公司根据国家有关维修的规定酌情处理。

  3.属于客户保管不妥、人为原因或运输损坏,工厂可为客户进行有偿维修。

  4.工厂不接受退货,客户有符合退货理由的退货,应事先电传退货明细并告知原因,在得到工厂确认后方可,否则工厂不予处理。

  五、运输方式

  1.甲方的交货地点是甲方厂址:东莞市缔升家具厂,乙方可委托甲方办理运输手续或自提。

  2.如属乙方委托甲方办理运输业务的,其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3.如属乙方自提,由负责运输的驾驶员代办手续,等同乙方收货,其代办签字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六、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款条时,甲方可停止供货。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款第1条、及第六款第1、2、3条时,乙方可终止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的供货权。

  七、甲乙双方如发生争执,可共同协商解决或递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月____日

  代表(签字):_________年

加工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定作方:xx实业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xx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开发car dvd整机(型号dv-200),委托乙方加工散热器模具和零件,乙方根据自己的设备、技术和能力,并依据甲方提供的零件图纸上的规格与质量要求,自愿承接dv-200散热器模具和零件的加工业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就有关生产dv-200散热器模具和零件之事,自愿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所委托之dv-200散热器的零件图纸,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有效图纸进行模具设计,制作和加工产品,并保证模具的寿命不少于10万次(甲方提供的零件图纸在本协议签字后交给乙方)。

  2. 乙方为甲方加工的产品,原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原材料质量必须符

  合国家材料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3. 零件的价格,甲乙双方都同意暂按附件1执行。由于供需双方市场行情的变化,双方可以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另行协商零件价格。

  4.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dv-200散热器零件,生产规模由甲方根据市场情

  况进行调整,具体产量根据甲方订单确定。在批量生产时,第一次订单数量不少于1k(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以后每次3k以上。甲方需要产品发订单时,一般应给予乙方30天的生产时间(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乙方接到甲方的订单后应及时组织生产,保质保量,按时交货。

  5. 为了生产dv-200散热器,需要制作模具一套,模具价格为43000港币(大写: 肆万叁仟元港币)。由乙方负责制作模具,甲方向乙方订购该套模具,在甲方支付完全部模具款后,模具所有权归甲方。

  6. 模具的付款方式为:先付30%订金,交板后付40%,6个月后付30%.

  7. 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向甲方提交模具设计、制造详细进度表。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20天内,向甲方交付20套样品,要求样品能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

  8. 甲方收到20套样品后,在7天内验收,确认其是否符合甲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9. 在模具费完成之后,甲乙双方即行办理模具财产转移手续,并委托乙方负责保管。

  10.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符合甲方技术质量要求的产品,乙方生产的产品如果达不到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1. 在模具财产转移后,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作为零件供应厂商。甲方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如乙方产品的质量长期得不到保证,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等),不能单方面收回模具,终止本合同。

  12. dv-200零件图纸及乙方依此设计的模具图纸,装配图纸,维修图纸等有关资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或出售dv-200零件,否则要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3. 由于甲方的原因进行的设计变更,乙方应积极配合改模,但有权向甲方收取一定的改模费用.

  14. 甲方收到乙方产品在15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给乙方产品款。零件价为外销价,需要办理转厂手续。在双方合作一段时间之后,付款方式可以改为月结60天。

  15.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本合同签订地仲裁机关仲裁。

  16.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附件1、2、3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xx实业集团公司 乙方:xx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5

  此协议于____年__月__日由以下两方签订:

  委托方: ____有限公司

  地址: __(邮编:______)

  电话: (__)______

  传真: (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______

  增值税号码:______

  (以下称“委托方”)

  加工方: ____有限公司

  地址: ____(邮编:____)

  电话: (__)____

  传真: (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 ____________

  (以下称“加工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___茶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每月订单

  (4)委托方必须提前10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5)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6)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7)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9)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10)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年__月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11)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12)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技术及工艺

  (13)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 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 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 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付款条件

  (14)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15)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16)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双方责任

  (17)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协议终止

  (18)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19)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0)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协议期限

  (21)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 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附件一:

  ____品质指标要求

  1

  2

  3

  4

  委托方 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加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一、 交接原料时双方共同过秤,共同取回潮,原料、纱线均按照15%的公定回潮率计算。

  二、 乙方收到原料后及时测指标,如果指标没有达到要求,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通知甲方。

  三、 乙方在确认甲方原料合格的情况下方可投产,如果原料不合格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投产后生产过程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部承担,损失纱线按照------元/kg赔偿。因甲方原料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 生产计划单下达以后,乙方应尽快排出具体交期,如果乙方耽误交期,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五、 甲方委派跟单人员对整个纺纱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乙方的各个生产工序必须全力配合。

  六、 在乙方工厂打的色样经甲方确认后再开始大生产,乙方必须保证大货纱的颜色和确认样的颜色一致,色差不能低于四级。如果颜色出现问题,乙方应赔偿全部纱线。

  七、 乙方免费提供包装,包纱之前乙方需通知甲方人员验纱。AB纱不同档在管内标识上写清楚。

  八、 乙方生产过程中制成率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短缺纱线按 照-------元/kg赔偿。

  九、 下料按软回丝、硬回丝、抄车毛分类包装,综合制成率如果没有达到合同要求,乙方按照原料时价给甲方赔偿。

  十、 合作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双方应该及时解决,期限为2天。

  十一、 单价及制成率:

  注:

  1、上表中的批量为计划成纱量。

  2、结算方式:染纺按照实际成纱标重计算;纱染按照投料标重计算;

  3、此单价为合同约定日期内的恒定价格,合作双方的任何一方没有权利私自更改。

  十二、 付款方式:

  十三、 如出现合同纠纷不能协商解决时,可通过法律仲裁解决。

  甲方:

  甲方代表:

  年月

  乙方:年月

  乙方代表:日 日

加工合同 篇7

  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原因,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原因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加工合同 篇8

  甲方:地址: 乙方: 地址: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以下产品,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就有关工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外加工产品型号、规格、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有效图纸(或样品)及产品技术协议加工,并达到燃油泵电机技术标准中与之相关的要求,如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的,同时供货产品应达到《质量保证协议》的要求,并预交质量保证金( )元整。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厂内或甲方所在地温州市内由甲方提货。乙方应严格按采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日期和数量准时交货,对于不能及时交货,造成甲方装机停产的,按每个品种200元/天赔偿。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安排收货。

  四、运输方式、费用负担:如无特殊规定,运输方式由乙方决定;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单价含运费。

  五、产品包装防护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达到甲方认可的包装要求,同时要保证有足够的强度,以便适应长途运输及气候变化的要求,达到防潮、防震、防跌作用。由于包装不当或其他问题等各种原因造成运输途中产品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验收标准、验收方法:按本合同第二条款验收。

  七、价格与结算方式: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直购价格及加工价作为开票价格,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方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结算方式:

  八、开票要求:乙方应开具合法合规的发票给甲方,发票中的品名内容应严格按照甲方规定书写。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壹年。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如无合理解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未结算的货款甲方推迟为六个月后给付,若是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经乙方确认后由甲方在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 日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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