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加工合同

2020-10-25 加工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代加工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代加工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国颁《经济合同法》,经充分协商,并根据现场施工特点,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台主变。型号____________无载调压方式现场改造成有载调压工程项目。

  2.根据电力变压器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变压器在相对湿度小于_____%,暴露时间不超过_____小时的前提组织施工,在湿度赠加的情况下,时间由双方根据科学计算商定,但不小于_____小时。

  3.甲方按照变压器大修项目及材料配合乙方施工,其中包括以下各项:

  3.1 变压器油放,注及过过滤,补充油。

  3.2 变压器套管及所有引线的拆装,上节油箱的吊装等具体工作,二次控制电缆,材料及辅设,控制器的安装。

  3.3 改造完工的现场试验。

  3.4 乙方在施工中所用焊机(电气焊两套)由甲方提供,提供部件烘烤运输车辆。

  4.乙方应承担工作的以下项目和技术保证

  4.1 乙方应提供以下部件及施工任务。

  4.1.1 有载调压开关______台,型号为____________;

  4.1.2 有载分接开关自动调节器______台,具有远方显示,遥调及附件,型号为K______,提供开关的控制电缆______米。

  4.1.3 提供开关安装油箱______套(包括油枕及附件,瓦斯继电器及连管)。

  4.1.4 分接开关与变压器的分接引线______套。

  4.1.5 改造工作中用的绝缘件,支持件,及焊料等另部件和材料。

  4.1.6开关油箱的切割,焊接,施工应确保无渗漏油。

  4.2 乙方在技术上保证改造部分所用的材料及另部件的电器性能和电器寿命,符合国标及电力规程的规定,改造工艺程序制定,改造方案和设计并经过甲方审查认可。

  5.改造后的验收

  5.1 乙方改造工程验收,因铁芯和绕组未动,试验项目按大修试验项目进行,新增分接开关及设备的验收按设备交接验收标准验收。

  5.2 改造后的主变投运前,有载分接开关须做______次试验,应切换正确;带电______次循环。

  5.3 甲方应按大修项目试验。

  5.4 经送电后______小时带负荷运行,调压,改造项目即为完工。______年内包修,以后有偿服务。

  5.5 改造时间

  6.费用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______份。签字,盖章生效。

  8.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代加工合同 篇2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明细见附页,买方检验合格后收货,供方负责质量期限为一个月。

  第三条 交(提)货地点和方式:买方工厂或买方指定染纱加工厂。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陆运至买方指定场地,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五条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棉纱回潮不超过8.0%(若超过8.0%按实际回潮折扣重量)。

  第六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标准袋包装,每袋棉纱毛重不低于25.5公斤。

  第七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采用按照规定的各项指标要求及卖方样品抽验的方式,合格的卸车,如供方有异议,可派技术人员与买方技术人员共同检验,否则退回。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付款。

  第九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和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单方面违约的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争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节不成的,依法向滨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合同签订后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保证棉纱配棉不低于3级;采用空粘或机械接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加工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____________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代加工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甲方乙方加工生产电子产品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确保合同顺利实施,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约定如下:

  一、加工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交货期以每批订货合同为准。

  二、加工方式

  1、甲方提供产品原材料、产品工艺文件及要求。

  2、乙方按产品工艺文件及要求加工生产。

  三、双方责任

  1、甲方每批产品加工应提前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在正式投产前,双方须签定订货合同。

  2、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必须为合格材料且有可制造性,原材料包装要求为编带;甲方须提 供正常原材料损耗,普通元器件损耗比例≥1%,芯片、BGA 等贵重器件为零损耗。

  3、甲方必须提供完整准确的产品工艺文件及相关要求,包括产品的包装和防护要求以及特殊 器件的组装要求,新产品加工应提供样板。甲方已投或欲投产品如有技术或其它更改,则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由此所引起的质量事故或导致乙方停产、返工等,甲方须赔偿乙方受到的相关损失。

  4、甲方应根据包装要求提供可靠的产品包装材料,否则乙方只提供临时普通包装(或周转 箱),甲方应在使用完毕后完好地返还给乙方。

  ]5、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进行数量核对和来料抽检,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甲方,甲方须在24 小时内给予解决,由此造成的生产延期由甲方负责。

  6、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不得人为损坏或丢失,除正常生产损耗和材料 本身问题外的材料损失,乙方须按市场价赔偿损失材料费用。

  7、乙方必须完全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艺文件及要求编制生产工艺,并根据交货期安排生产计 划,乙方必须按每批订货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交货(甲方原因造成交货期延迟的除外)。

  8、乙方在每批产品加工完毕后,除甲方声明由乙方暂管外,应及时将产品剩余材料退还给甲 方,同时提供余料清单。

  9、乙方未经同意不得将甲方所提供的一切工艺文件资料转借给第三方,加工过程必须遵守和 保护甲方的技术秘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相应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产品质量及验收

  1、乙方交付产品的焊接质量应符合行业标准IPC-A-610C 的验收条件,如甲方有特殊质量要 求,应随订货合同提供附件说明。

  2、甲方对每批产品的验收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为乙方交货后 15 日内,如在此期限内甲方未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批产品验收合格。

  3、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焊接质量问题,须保持原状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5 个工作日内 予以书面答复,同时双方约定返修方式及时间。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予以书面答复,视为接受甲方对货物的提出的异议。

  4、非乙方焊接质量问题造成的不合格品,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运输

  1、订货合同额在 元以上的,乙方负责一次性取料送货并承担运输费用。因甲方物料不齐套的,乙方不负责再次取料(特殊情况除外)。

  2、订货合同额在 元以下的,甲方负责送料取货并承担运输费用。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1、甲方须在乙方交货后以支票或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货款,具体付款期限以订货合同为准。

  2、乙方在甲方付款同时须向甲方开具相关发票(如有需要)。

  七、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其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代加工合同 篇5

  甲方: (加工方) 乙方: (委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以兹遵照执行:

  一、加工方式、生产要求:

  1、乙方公司所需产品( 岩棉板 )在甲方工厂加工生产,由乙方负责提供品牌标签材料。甲方提供产品原料进行生产、加工、包装。

  2、甲方根据乙方所要求的质量等级、规格等负责生产,所生产出的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质量、质检等权威部门的产品质量要求和认证。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所生产出的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质量、质检等权威部门的产品质量要求和认证。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均由甲方全权负责。

  2、在合作生产加工期内,甲方所生产出的乙方产品外包装上需印刷乙方的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等相关信息,并以此作为乙方对外宣传所在的生产基地,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宣传。

  3、乙方负责产品在所售区域的政府送检工作,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免费提供样品,费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订货需提前五天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七天内负责把产品交付给乙方。

  5、乙方收到产品后,应立即验收。如有数量不符,产品质量等问题,乙方须在七天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核实确认后负责调换符合要求的数量、质量给乙方,并负责调换产品的往返运费。

  6、合约期间,乙方在付完订金后,甲方到乙方处提取包材并有义务保护和维护好乙方包材。如在生产期间出现包材破损(不合格品除外)由甲方负责(具体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三、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根据乙方所需的产品规格、标准等生产加工,所需生产加工费用及运输费用等由双方协商后以每次乙方的盖有公章的书面生产加工单为结算依据。

  2、乙方订货须预付货款总额的 % 作为定金,剩余货款分期支付或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乙方只能将货款订金和货物尾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公司帐号,账号: 户名: 开户行: 。

  4、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方如遇到产品原材料上涨等原因,甲方要求上涨价格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在甲方通知乙方前已经下过订单的产品甲方不得涨价。

  四、合同的续签和终止:

  1、协议到期后,乙方若有意续签须提前30日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3、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代理销售有关的甲方任何的标识及知识产权。

  五、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双方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之后作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加工合同 篇6

  甲方:______省种子管理站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委托甲方在______省种子管理站东郊试验站种子加工厂代加工小麦、玉米、蔬菜等作物种子。

  二、加工费用:使用清雪_____包衣-自动计量包装全套加工流程加工,玉米____元/公斤,使用自动计量包装流程加工,玉米_____元/公斤,加工其它作物种子价格由双方临时协商确定。

  三、在甲方种子加工厂加工种子发生的装卸费、水电费、人员工资、设备折旧费、维修保养费及短期仓储费(一周内)由甲方负担。如种子贮存期超出一周,费用按仓贮收费标准另计。

  四、乙方种子加工所需种衣剂、包装袋等均由乙方负担。如种衣剂由甲方提供,其费用另计。种子加工的废种子和下脚料由乙方自行处理。

  五、种子加工质量保证:甲方种子加工厂是采用国外及国内先进主机建成的,生产率高,加工质量好,计量范围广。其工艺流程为四层筛风筛雪?比重雪?包衣-计量包装(范围0.1-50kg)。乙方提供的种子原始净度≥95%时,甲方保证种子加工的净度、计量精度、获选率(种子损失率)、破碎率、种衣牢固度、包衣合格率等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乙方提供的种子需包衣时,应提供质量合格、成膜性好,使种子包衣后能够连续进行自动计量包装的种衣剂。

  六、设备加工能力_____t/h,每天加工小麦、玉米能力_____-_____万公斤,如乙方需分装_____kg以下小包装种子时,加工能力每天_____万公斤左右。

  七、种子加工前,乙方应提供甲方种子质量检验单。纯度、发芽率、水分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甲方方可进行代加工。

  八、代加工数量:小麦、玉米:乙方应保证年种子加工量不低于_____万公斤,每个品种加工数量不低于_____万公斤。

  九、合同期限:双方本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合同期限_____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

  十、订金:合同生效_____日内,乙方应预付甲方代加工定金_____万元。

  十一、代加费用结算:每批种子加工后,乙方对种子加工质量进行检验,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合同规定要求,乙方应在提货前将全部加工费支付甲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修订。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省种子管理站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加工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甲方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甲方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甲方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甲方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甲方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当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甲方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代加工合同 篇8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某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某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某样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30% 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代加工合同 篇9

  甲方(委托方) ;

  乙方(被委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化妆品,甲乙双方就以下事项、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化妆品,甲方负责全部产品的销售。根据《关于委托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标识标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xxxx年月日》有关规定,在本合同(含包装)上标注;甲方出品,使用甲方商标;乙方荣誉生产,使用乙方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标记、编号(生产许可证;XK- 卫生许可证;(20xx)卫妆准字(渝)号)。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种、由甲方提供配方、工艺规程、质量标准、原铺和包装材料;生产时甲方监制;甲方负责其全部质量责任。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种必须在乙方生产许可证的范围内。(乙方生产许可证的范围有;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粉单元(散粉类);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有机溶剂类)。

  第四条;甲方支付给乙方生产管理费(含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使用费),每年___元整;大写____元整。管理费按年度计算,在合同年度初、一次性付清。加工费根据品种工艺技术要求、劳动和能源消耗定额等另议。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机关每年年检、若抽检有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种,其检验费用由甲方支付,其检验报告书(或复印件)供甲方使用。甲方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3),其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解决。

  .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出现质量责任,而致的国家质量监督机关的处罚;

  .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由于质量所致的消费者健康损害纠纷或赔偿;

  .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种应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若国家行政或质量管理、监督机关、经检查认定为超范围生产的处罚。

  第七条;合同期限;一年。自双方签字(章)生效之日起计。

  第八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或修改。双方签字(章)有效,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九条;双方若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补充事项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手写); 日期(手写);

代加工合同 篇10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加工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加工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加工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加工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30% 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加工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加工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加工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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