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合同

2021-03-01 合作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作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合作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就共同生产、经营环保型鞋用粘合剂事宜,本着友好协作、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及合作条件

  1、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生产、经营“环保型鞋用粘合剂”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

  2、双方一致同意,合作项目对外以甲方现有的名义及“燕山”牌商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双方一致确认,开展合作项目生产经营活动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双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共同承担,与厦门南燕山工贸有限公司无关。

  3、乙方负责提供生产经营“环保型鞋用粘合剂”所需要的产品配方及主要原材料中的 和 ,其他原材料由甲方按生产进度自行采购。

  4、乙方全权负责产品的销售及回款工作,并保证年销售额最低不少于 万元.

  5、双方一致同意生产用地租用的经营场所(具体地址),双方按每月元租金的标准向 支付租金,每月支付一次。

  6、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对外作为合作项目的代表,负责对外签署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法律文件,甲方所签署的文件均视为已经获得

  乙方的认可。

  第二条 出资额及持股比例

  1、合作项目的出资额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双方均应在 年月日前将各自的出资额足额交付至双方共同开设的合作项目资金管理账户。逾期出资的一方应按出资额每日千分之一的利率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甲方所持股份比例为51%;乙方所持股份比例为49%。双方按各自持股比例分配盈余并承担亏损。

  4、一旦项目终止,双方在按持股比例对外承担债务、弥补亏损及分配利润的前提下,按照双方的原出资额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三条合作资金的管理

  1、为共同管理合作项目资金,双方以的名义开设合作项目资金管理专门账户,专门账户开户行为,账号为 ,专门账户私人印签由甲、乙双方分别保管。

  2、所有合作项目运作资金均应存入上述合作项目资金管理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3、合作项目生产经营期间,如遇流动资金不足,由乙方负责对外筹措资金,乙方承诺所筹措资金的资金利息费用不超过1%,在1%内的利息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照持股比例共同承担。

  第四条 生产经营管理

  1、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具体生产管理工作。生产所需设备经双方共同确认后由甲方负责采购。甲方在收到乙方安排客户下的订单后,安排工作人员,组织生产。

  2、乙方负责提供合作项目的生产技术,并提供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中约定的原材料,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应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

  3、乙方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销售工作,产品的销售价格应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

  4、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乙方应保证及时回收销售款项,当未回收销售款项达到 万元时,乙方提供给甲方用以生产的原材料可暂不计收材料款。

  5、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合作项目的一切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6、甲方应当按照行业标准严格进行产品生产的质量控制。因生产技术及乙方提供原材料引起的产品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生产管理上重大疏漏引起的产品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不可抗力及其他意外情况造成的各种损失,则应由甲、乙双方按照公平的原则以各自持股比例共同分担。

  第五条 财务管理与利润分配

  1、生产过程中的人工费、相关税费及其他一切与合作项目相关的费用均计入合作项目运营成本。

  2、甲方安排专门人员每月对生产销售的情况汇总,制作专门合作项目财务报表,供乙方随时查看。

  3、重大资产的采购及大笔费用支出需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生产过程中随时产生的小额经营管理费用则由甲方自行安排支出。

  4、双方在每个会计年度末核算项目运作成本及利润,双方将合作项目的净利润作为利润分配的依据,按照甲乙双方各自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在经营需要时,双方可协商确认留存一定比例的净利润作为合作项目运作的流动资金。

  第六条 特别事项的约定

  1、乙方庄民与陈文平作为共同主体在本合作项目中出资、持股,并共同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乙方义务、享受乙方权利。除本协议特别约定

  之处外,“乙方”均指乙方庄民与乙方陈文平两人。

  2、除在领取利润分配款项等甲、乙双方重大结算事项外,乙方庄民均可作为乙方的代表,其与甲方确认签署的与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文件均视为已经获得乙方陈文平的认可。

  3、乙方陈文平承诺拥有合法使用有关“环保型鞋用粘合剂”技术资料及产品配方的权利。乙方提供的技术及原材料日后如涉及技术专利及知识产权类纠纷,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陈文平一人承担,与乙方庄民及甲方无关。

  4、双方一致确认合作项目中需经双方确认的事项,可选用书面或本协议约定的传真、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送达,所有送达方式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改变协议中所约定的传真、手机及电子邮箱,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七条 合作期限

  本合作项目的合作期限为五年,自20xx年12月9日至20xx年12月8日止。合作期满,如双方仍有合作意向,可另行签定合作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如到期未经签订新的合作协议而双方继续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本协议中约定的除合作期限外的其他条款对双方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 协议的补充、修改与解除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本协议履行的过程中,任何关于本协议项下条款的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修改意见或补充协议。

  3、在合作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本协议。如双方合作的条件已发生重大改变,双方经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必须及时

  书面通知对方,协议自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双方应友好合理地解决后续问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未经对方同意,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2、在双方合作期限内,除本协议约定的合作项目外,双方均不得另行经营与合作项目同类竞争的业务。一经发现,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一切分歧与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

  2、双方无法就分歧与争议协商并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厦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约定的电话: 约定的电话:

  约定的传真号: 约定的传真号:

  约定的电子邮箱:约定的电子邮箱:

  签署日期:20xx年12月8日

  签署地点:厦门市

合作合同 篇2

  为了更好的与全国各地的合作伙伴,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形成行业类强有力的同盟,北京亿诺网本着与全国各地的代理商互相依托,共同发展的`原则,给全国各地的优秀代理商提供一个共同发展壮大的舞台;共同进行广告宣传,并达成如下协议:

  共同权利与义务

  1、同意在所确认的媒体上做宣传,并认可以"网络联盟集团"名义联合在各大报刊上做广告。

  2、各方有参与广告宣传策划的义务。

  3、各方有承担广告制作及联系广告商的义务,并将拟好的广告稿交由个合作伙伴审阅后签字,方是有效的。

  4、各方同意承担相应的广告宣传费用,并在每月初将所有的广告费用汇入北京亿诺通数据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帐号。(为月付)

  5、各方无权干涉其他合作伙伴的业务及合理利益,如发生纠纷由北京亿诺通数据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来为各方协调。

  6、各方有推广其他合作伙伴业务的权利。

  7、各方有相互沟通、相互学习,形成互动的权利。

  8、各方有权监督北京亿诺通数据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广告费用去向及广告品质。

  9、各方有义务给予合作伙伴最优惠的代理价格和技术支持服务。

  10、如有一方未能够履行自己的职责,视为自动放弃,各方有权考虑是否与他在其他方面的合作,并支付违约金。

  11、加入联盟伙伴计划后不得与其他任何公司及组织签署同类形式的联盟合作。

  12、为增强"联盟集团"的凝聚力,合作伙伴应将自己所拥有的虚拟主机客户,托管至北京亿诺通数据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管理权归合作伙伴所有,北京亿诺通数据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与联盟伙伴合作期间不参与乙方客户管理。

  合作意向项目:

  1、互联广告首先进行实施关键性的一步广告联盟计划;

  2、互联营销组织产品共同进行销售,共同努力向电子商务方向发展;

  3、信息互联将各个网站信息内容进行有机组合;

  4、互联服务实施当地化服务,技术与市场的配合

  此协议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执行。

  此协议一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祥见附件:广告宣传策划方案)

  各签约方(签字):

合作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寻呼网络存在成本高、功能少、信号受区域限制管理复杂及市场被手机取代等问题,所以在各地逐渐被关停,而互联网功能强大,新闻、财经、娱乐、邮件、聊天等应有尽有,且信息海量,不受时间地域限制,发布信息不花钱,宽带入网费用逐渐下降,代表了信息网的发展方向,所以发展十分迅速。应全国几百家信息运营商要求,甲方投资建立了全国物流信息网,并获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目前已开通近百个城市,每天更新物流信息量多达十几万条 , 网员发展十分迅速。为了使各地从事物流信息的运营商扩大经营范围,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经甲方与乙方及全国各地使用甲方物流信息机运营单位 (以下简称联盟单位 )协商一致,决定共同联办全国物流信息网 (以下简称联盟网 ),实现全国物流信息联网与共享,使乙方发展更多网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 乙方获利项目

  1.代理销售甲方电脑物流信息机,电视物流信息机及其它信息机获利。

  2.发展无线物流信息网货站及司机网员收取服务费受益。

  3.发展全国物流信息网互联网货站及司机普通网员收取服务费受益。

  4.代理销售甲方物流管理及信息化软件获利。

  5.代理销售甲方其它设备及资料获利。

  二、合作内容

  1.共享全国物流信息

  2.互联全国供求(车辆、房屋、人才、手机、电脑等各种)信息

  3.共同开拓物流软件市场

  4.共同开拓物流电脑及设备市场

  三、甲方责任与义务

  1.优先优惠为乙方提供甲方先进的电脑及电视物流信息机及其它产品;

  2.有偿提供全国回程货物信息自动发送服务,为乙方增加司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

  3.提供信息网平台软硬件及系统;

  4.负责网站日常维护及呼叫中心工作;

  5.负责各地方站点介绍网页制作;

  6.负责乙方信息上传技术指导;

  7.甲方不在乙方发展网员区域发展网员;

  8.研发新型通信终端设备及软件、物流管理软件及物流管理专用电脑与设备供乙方代理销售。

  四、乙方责任与义务

  1.负责将乙方无线物流信息网信息上传到联盟网;

  2.制定本地区联盟网网员收费标准,发展试用网员和收费网员 , 每个月发展会员 10 名以上;

  3.保证本地区上传信息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并对此负法律责任;

  4.乙方每个代理城市每天发布信息应达 100 条以上,否则本城市的代理资格自动取消,甲方有权另找代理;

  5.如果乙方代理的所有城市均无信息或每月发展会员数量达不到本合同规定要求,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6.负责当地新闻采集上报联盟网;

  7.负责当地道路交通状况上报联盟网;

  8.发展网员区域:青海西宁

  9.联盟网信息仅限于乙方发展全国物流信息网网员使用,如作其它用途,须经甲方许可,否则视为违约;

  五、联盟网信息属性

  1.乙方拥有上传信息所有权,联盟网各地收费网员对乙方所上传信息拥有使用权。

  2.联盟网及各地联盟单位不得将乙方上传信息许可乙方所在地区其他信息运营商使用,否则乙方有权要求联盟网赔偿其经济损失;同样,未经联盟网许可乙方也不得将联盟网信息许可任何人使用,否则,联盟网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联盟网各网员的经济损失。

合作合同 篇4

  个人合作协议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证号;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合作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20%;乙方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80%;

  (二)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于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齐。乙方50%以现金方式,50%以未来在门店工资扣除。备注:扣除方式:从20xx年4月1日起扣,每月扣除人民币 元,大写 直到扣清为止。如在未扣清余额之前离职,必须以现金方式交清。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25万元,大写 贰拾伍万元整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终总利润 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终总利润 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终总利润 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投资比例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不允许再加入伙人。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乙方负责门店的经营管理与人员调配。甲方负责财务会计与运营决策。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作债务;

  5. 办理相关证件。

  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五)不得将公司机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2.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3. 被依法撤销;

  4.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 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

  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资金投资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技术投资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技术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所的地点

  合伙企业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地址: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号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为资金投资方,投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

  2、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为技术投资方,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3、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的营销网络。

  4、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开发项目。

  5、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除此协议约定_______外其他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五、利益分配

  1、本金收回_______万元前,按_______每个月的营业额去掉所有开支,剩余利润资金投资方分_______%,技术投资方分30%

  2、本金收回_______万元后,_______每月营业额去掉所有开支,利润资金投资方和技术投资方五五分成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3、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入伙与退伙

  1、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2)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3)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4)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5)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6)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_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人退伙的,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按约定比例分担亏损。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合伙企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解散。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_______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在_______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十、违约责任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合伙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的,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当地有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补充合伙协议。本协议未规定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或其他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二、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当地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合同 篇6

  甲方:北京中熙腾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先法

  乙方:长沙亿梦阁礼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姚

  甲乙双方应合作进行电子商务事宜,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合作方式

  甲方在旗下电子商务网站及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渠道代销乙方产品,甲方向消费者收取货款,甲乙双方定期结算,甲方按照结算向乙方付款。

  第二条授权经销

  1、在乙方收到甲方首发货款之后方可上传图片。乙方授权甲方作为乙方经销商,具体授权范围如下:授权销售产品范围为下列第 1 种:

  1)附件所列产品;

  2)乙方生产或销售所有产品,具体以定单为准;

  3)其它:

  授权销售渠道范围为下列第 2种:

  1)甲方网站;

  2)甲方网站及甲方店面;

  3)其它:

  授权销售地域范围为下列第2种:

  1)限于网站销售,但无地域限制;

  2)不限;

  3)其它:

  授权销售价格(甲方对客户的销售价格)为下列第 2种:

  1)由甲方自行决定对外销售价格;

  2)其它: 由甲方决定对外销售价格,但不得低于我公司规定零售价的7折出售。

  授权进货价格(乙方与甲方结算价格)为下列第 种:

  1)见附件;

  2)其它: 见附件,附件中供货价为产品零售价的5折。单个产品一次性拿500份以上给零售价的4折,单个产品总拿货量超过1000份是零售价的4折

  2、在授权范围内,甲方有权以乙方授权经销商或类似名义对外进行宣传,有权在销售渠道中对产品进行展示/宣传/推广,但不得有损乙方商誉。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的维护/运营、营销/推广、订单受理;

  2、按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与乙方定期进行结算,并依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3、其它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按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与甲方定期进行结算;

  2、按照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的约定,根据甲方提供的订单对客户发货;

  3、保证乙方所供应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并无任何权利瑕疵。如因此导致任何争议或索赔,应由乙方承担;

  4、根据甲方要求,力所能及的提供产品的有关宣传材料;

  5、其它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费用与结算:

  1、押金: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存入 10000(壹万元整人民币,作为乙方发

  货的押金。当依据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已经符合甲方向乙方付款条件时,乙方可直接从押金中抵扣应付款项。当押金经抵扣后低于20xx(贰仟元整时,甲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帐户付款,具体数额可双方商议,但押金净值不低于10000(壹万元整),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受理订单。同时,当甲方的订单金额超过其给予乙方的押金金额时,需将超出的金额全额支付之后,乙方方进行发货。

  当乙方发现押金经抵扣后低于 20xx(贰仟元整时,乙方应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押金净值符合要求。双方合作解除后(无论何种原因),押金在扣除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的甲方应付款项后,余款应在合作解除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甲方。

  2、物流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由乙方支付物流费用时,该物流费用由乙方垫付,经结算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物流费用结算标准按如下第1 种执行:

  1)以物流公司出具的发票或收据为结算标准;所开具发票税点和发票快递费用由甲方承担。

  2)物流费用按此标准执行:

  3)其它:

  3、结算:

  结算周期为第 1 种:

  1)月;

  2)季度;

  3)年;

  首次结算日: xx年 8 月 10 日,其后按结算周期类推。

  结算方式为:以甲方网站后台统计的有效数据为准,乙方如有异议,可提供发货凭证进行核实。乙方确已发货,甲方应承担货款及物流费用。

  付款时间:结算后3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亦可直接从押

  金中抵扣。

  发票:乙方应于结算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发票。发票税点及发票的快递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乙方指定收款帐号:

  户名:长沙亿梦阁礼品有限公司

  开户行: 湖南交通银行高桥支行

  账号: 431617000018010119225

  第六条双方指定联系人

  甲方联系人: 金霞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手机: 13436828336

  传真: 010-51319807

  乙方联系人:刘茜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手机: 15974248924

  传真:

  第七条 发货

  1、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定单向客户发货;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定单后 48 小时内将货物交给物流公司发货。

  3、乙方指定接收定单方式:

  电子文件传输,需双方沟通确认文件已成功发送和接收甲方定单发送至乙方指定接收方式之后,即视为乙方已经收到甲方定单。接收方式如有变动,应提前至少两天通知甲方。

  4、乙方如不能正常发货,应在收到甲方定单后 24 小时内告知甲方。

  第八条 售后

  1、乙方应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包括依法履行三包义务。

  2、客户依据与甲方的约定退换货的,乙方应配合进行退换货,由此增加的物流费用由甲方承担。但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引起退换货的,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是因物流过程中出现损坏,则由甲方、乙方、物流三方沟通共同承担。

  3、客户投诉处理:对于甲方转达给乙方的客户意见/投诉,乙方应在收到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反馈。

  第九条 客户信息

  乙方应对甲方提交订单上的客户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亦不得在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目的以外使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产品有任何质量或权利纠纷,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2、甲方的销售行为有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未及时发货的,每延迟一日,应按货物金额的千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未及时付款且乙方无法通过押金抵扣的,每延迟一日,应按延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双方因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如下第 1 种法律途径解决:

  1原告 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2)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协议期限

  1、本协议合作期限: xx 年 8月10日起至20xx 年8 月9 日。

  2、协议到期后,如仍有定单发生,则仍按本协议执行,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3、一方欲解除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的,应至少提前15日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跨境电商合作合同附件与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有同等效力;

  3、补充条款: 乙方代发货,快递单号抬头需填甲方公司信息,代发物流费由甲方承担。

  甲方:北京中熙腾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乙方: xx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xx

  日期:xx年8月9日

合作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之制定目的在于保护基于完全自愿而签订该协议的签约双方之利益。

  1、甲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演出要求作出适当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表演时间|表演时长|表演造型|艺员配合|等项目。

  在甲方认为有适当必要的情形下需要乙方进行事先彩排或预演,乙方应予以配合。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适当的配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服装|道具|车马使用|餐饮|;有另行议定者不在此限。

  甲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护乙方的正当权益。

  2、乙方权利及义务:

  乙方在达成甲方要求的表演目标后,有权获得本协议商定的报酬。

  乙方有权援引适当法律及法规条文拒绝不适当的表演内容,且该拒绝事项不在违约之列。

  乙方应不得耽误甲方所制定的与乙方相关的工作进度并应积极配合。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表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动作|力度|协调|音准|音高|等具体内容和|感情处理|投入程度|等抽象内容。

  3、争议处理及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就合同发生争议,可以诉诸签约所在地具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或诉诸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金额之双倍作为违约金金额。

  4、附加条款: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所属机构:

  电话:  机构地址:

  传真:  电话:

   移动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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