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购销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购销合同 篇1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需方购买供方的汽车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1、标的、数量、价款:
2、合同总价和结算方式
2.1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包含车辆及附件的价款、随车工具、专用资料、技术资料、培训、咨询、售后服务、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各项有关费用,以及发生的所有税费、需方无须向供方支付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2.2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开具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供方于当月底开具合格增值税发票予需方。
3、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车辆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协议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术要求
4.1供方所提供车型必须已上国家公告(包括燃料消耗量公告),所有配置及技术参数必须符合国家公告要求,确保能正常入户,否则一切责任由供方负责,且需方有权更换车辆或退回车辆,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4.2供、需双方如遇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供方须提供车辆的出厂检测报告和/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动车综合性能监测站的检测报告。
4.3供、需双方在车辆交接时,以交接地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检测报告为依据,验收车辆外观和主要总成配置。车辆技术性能在质量“三包”期内通过实际使用进行验证。
5、交货及验证
5.1合同车辆的交货:
1)交货期:在收到货款后3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开具合格的增值税发票。
2)交货方式:供方送货,供方将货物免费送达需方指定地点,自需方收到车辆之日起车辆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供方转移至需方。
5.2车辆验收:
1)合同车辆到达需方所在地后,在供、需双方技术代表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供方须将上述车辆的《车辆合格证》等文件的原件交付给需方。
2)验收按本合同第四条进行。双方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车辆有配件、工具和资料缺失、车辆损坏、性能达不到国家标准、外观不符合需方要求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时,需方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且供方签署确认,或由供、需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失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3)如果合同车辆在供方送车过程中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配件、工具和资料等缺失、车辆损坏,供方应及时安排更换,以保证合同车辆的完整。更换所涉及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6、其他事项: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合同双方应当首先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期间,除必须在仲裁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2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可适用于乙方总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开设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就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体包括: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清单》。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权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_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______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______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正规条形码、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______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______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及时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如乙方无法在到货后的__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具体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商品折扣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三。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
(1)不接受退换货
(2)有条件的退换货
(3)在商品总价值______%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的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______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
在第______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______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______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______日内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______(a。降价处理b。退货,乙方承担运费c。自行销毁d。其他:____________)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对账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
(1)预付
(2)现结_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现结间隔周期”)
(3)月结______日(本合同“月龄”的起始时间为:a。当月1日至末日b。当月______日至次月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月结间隔周期”)
(4)滚动结算_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滚动结算周期”)
(5)其他,具体定义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日、结算方式或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日、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另行制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3、采用第1款第(3)、(4)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账日。
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日为每月______日。乙方应当在该日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同甲方业务人员进行账务核对。对账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单、甲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乙方出具的入库/验收单、退换货单据以及促销费用单据。根据对账结果,乙方出具《商品对账单》(附件四)经双方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乙方逾期不予对账的,甲方可依据上述对账单据出具《商品对账单》,交乙方确认;乙方收到后3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在约定的结算周期届满后持《商品对账单》及相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____________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反对商业贿赂
甲乙双方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教育,对任何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均应共同予以抵制,同时有义务向对方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证据。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__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______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一、合同的中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应当先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一方依照上述约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______日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存在本合同第十条第2.3.4.5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他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6)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经书面提示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
4、合同解除后的结算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
除购销商品的货款外,对于乙方已经收取的整个合同期内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返还。乙方可留存该结算期内结算数额10%的货款作为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则应当退还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用以抵扣乙方受到的损失。
十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______个月。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 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签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购销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双赢互利的原则,基于共同经营市场的理念,就“”牌系列羊、牛奶粉经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有效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第二条:乙方作为甲方在省市县的特约经销商,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须以转账方式向甲方交纳市场保证金(大写)元,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开具收据给乙方。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没有违约,在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乙方将甲方开具的收据退还,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双方续签合同,上一合同期保证金转作下一合同期保证金。
第四条:购货品种及订货
1、购货品种是指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的“”系列产品。
2、甲方视乙方的经营情况和市场实际状况而决定是否将开发的新品及未授权品种交由乙方经销,并以补充协议形式签订新授权产品的经销合同。
3、乙方每次须提前七天制定订单,并及时将订单发传真或邮件给甲方。
第五条:产品价格
1、产品价格由甲方确定,具体标准以甲方提供的价格表为准(见合同附页)。
2、甲方有权随时调整产品价格,调整时甲方以正式文件形式(包括通知、传真或邮件)在7日前通知乙方,之后双方按最新价格结算。
第六条:货款结算
1、货款结算执行先款后货。乙方将足额的货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任何人口头提供的账号或卡号无效,否则出现货款流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在确认货款到账后3日内发货。
2、当乙方汇款大于订货计划时,余款不退,自动转为乙方下批货款。
3、首次打款金额规定:
第七条:货物运输
1、乙方非整车订货的,每次订货量不得低于件,运费由乙方承担。
2、货物交接时,乙方若发现数量短缺或扁罐变质等质量问题,应当面向送货方提出,当即核对解决,由乙方负责向送货方提出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市场操作中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调整在该区域市场运作模式。
(2)甲方具有对产品经销商的选择权和销售任务分配权。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产品宣传、促销宣传等工作。
(4)甲方有条件的(在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保证乙方货源供给。
(5)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经销产品的相关证件及相关宣传资料。
(6)甲方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包装规范、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的产品,并及时提供检验报告和相关资料。产品在保质期内若有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市场操作中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代表甲方开展业务,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在代理甲方产品期间不得经营、代理、兼职其他任何产品。
(2)乙方拥有对甲方市场操作的建议权,向甲方反映市场信息的权利。
(3)乙方应安排专人做好甲方产品销售网络的建设与维护,确保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任务和其它相关市场建设指标。
(4)乙方有责任维护好与下线客户和终端卖场的客情关系,有责任做好产品理货、陈列、促销、宣传等工作。
(5)乙方有义务每月向甲方提供产品进、销、存数据及下线客户销售明细。
(6)乙方有责任处理好市场出现的所有质量投诉问题。同时要积极处理好卫生、质检、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有关事务。
第十条:退货管理
非质量问题产品甲方不予退、换货。
第十一条:售后服务及价格管理
1、乙方应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2、因产品原因所产生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
3、乙方若超出合同约定区域销售产品,即视为窜货。如果乙方有窜货行为,甲方按照乙方所窜产品零售价金额的两倍予以处罚,罚款从乙方货款或返利中扣除,其中50%补偿给被窜货区域的经销商。情节严重者取消乙方特约经销商资格。
5、由于被窜货方终端建设和渠道、价格管理严重不符合要求,导致自己区域的网点主动从临近市场进货,由被窜货方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销售奖励:
甲方给乙方的奖励分为:季度奖励和年度奖励。乙方如果达到甲方的要求(在无窜货、乱价、本年度产品在次年六月底无陈货、严格执行甲方促销活动、完成销售任务),甲方则给予乙方对应的奖励,该奖励按照以上要求在下年三月份考核后兑现。具体如下:
1、完成季度任务奖励本季度回款(给乙方的费用部分除外)的%;
2、完成年度任务奖励本年度回款(给乙方的费用部分除外)的%。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完成合同约定的销售任务。
(2)乙方销售团队建设不完善和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3)乙方有其它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2、在本合同执行期内,除本合同规定需解除合同外,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无条件移交全部业务关系。
3、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及时对清往来账目并在一个月内结清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任何一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它规定
1、乙方在合同期内更换名称、转让,更换法人代表等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双方及时修改协议和结算账务。
2、合同届满后,若双方尚未签订新合同,而乙方仍按订货流程向甲方订货汇款,甲方同意并实际发货的,本合同自此延至该笔交易结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仍按本合同之约定。
3、除本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以外,甲方和乙方约定的其它经销条款(管理制度、补充协议等),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样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补充约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签订时间: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4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含量规格、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标准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送(取)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装标准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需方鉴(公)证意见: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图文传真图文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石材定购合同,条款如下:
一、 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1、本合同涉及产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详见本合同附件《石材工程量清单》,本合同标的额拟定为人民币元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元),最终结算数量与款项按工程实际便用量 和实际供货量为准;
2、本合同及附件中所表述之产品价格包含:石材材料费、石材加工(切割、磨边、抛光、挖孔)费、产品运物费等,在甲方按要求验收以及产品进入甲方库房后产生的所有费用与乙方无关,不在本价格之内;
3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形式,最终结算额按双方确认之产品价格与实际供货量计算。
二、质量要求及验收方法
1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须确认乙方提供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检验 报告以及拟供应产品的封样样板,一旦本合同签订成立,则甲方认定乙方所提交的上述文件资料与封样样板有效:
2 、验收标准:甲方依据本合同及附件确认的产品种类、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质量等项目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如下:
(1)、甲乙双方协定供货产品为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与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产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以本合同《 石材工程量清单》 为准;
(2)、产品的质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石材行业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对照产品封样样板执行。
3、验收方法:乙方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必须办理产品入库并索要甲方出具的产品入库单,该产品入库单只要有甲方代表和库管签字即可确认生效;
4 、批次产品验收约定:乙方根据甲方确认下达的每批次产品需求清单(包括产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等)组织生产和运输,甲方应按本批次产品需求清单进行验 收,不得随意变更任一约定项目和验收标准,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 供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与费用:乙方确定运输方式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此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但货物的卸货工作由甲方负责。
四、 付款方式与时间
1、本工程石材供货无预付款;
2、双方协定按照批次供货方式供货,供货量达到人民币贰拾万元为一个结算批次,乙方将石材运送至指定地点一周内凭甲方出具的《 石材入库验收单》 向甲方结算该批次货款的______%,该批次另外____%余款在甲方验收该批次产品之日起后六个月内全部结清;
3 、最后批次供货如果不足人民币贰拾万元,则按实际供货量根据上述方式结算。
五、 双方责任
l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方式接收乙方提供的产品(实供数量);
(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对乙方运至交货地点的产品进行检验和验收,不 得随意增加或临时增加和变更验收条件。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确保货物的及时与足量供应;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保证所供应产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与甲方需求一致(依据甲方确认的供货清单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3)、乙施按本合约定保证所供应产品的质量,但天然的稍徽色差不属于质量问题;
(4)、对于重点部位石材需按排版图编号供应,石材的花纹和颜色要重点挑选,保证装饰效果。
六、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因素外,甲乙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本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均属于违约行为;违约责任的定性与责任归属根据实际发生的违约行为由本合同签署地的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认定,违约方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与后果。
七、本合同及现有附件未涉及的石材产品、加工工艺与费用但甲方又实际需要的, 双方可签署新的合同附件予以约定,新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八、本合同在执行中出现异议时,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和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亦可诉诸法律途径。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及附件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结清乙方所有货款之日起自动失效。
十、本合同附件包含以下内容:
1、双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乙方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非双方企业法人签署本合同时)
4、双方确认的拟供应产品的封样样板
5、《 石材工程量清单》
6、其它未尽事宜的约定附件或临时事务的约定附件
甲方: ____________分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 篇6
甲方(购买方):
乙方(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自乙方处购买五粮液年份酒、飞天茅台、茅台年份酒、进口红酒、进口威士忌等相关产品(详见:产品报价清单),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名称、价格
1、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价格向甲方
2、协议中订购产品为实时报价,乙方有义务将最新的价格调整、促销活动等信息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第二条、产品质量
1、乙方有义务保证所
2、乙方
3、甲方对产品质量的任何异议应在收货之日起72内向乙方提出,乙方负责予以调换。
4、非因产品本身的质量原因(如甲方储运不善等)产生的问题,乙方不予调换,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产品包装
1、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规定和甲乙双方约定,并且达到产品的安全和卫生条件。
2、产品的包装符合国家对条码、标签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产品的交付
1、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货运代理人将产品运至双方指定地点时,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应即时对货物数量、编码、外观、包装、质量等情况进行检验,如有任何异议,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完毕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应在送货单上签字盖章。
2、甲方需将计划用量逐月提交乙方,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计划进行每月备货,不能备齐的货品应在乙方提出计划的24小时内反馈。甲方临时需要货物(月计划内),乙方应在2小时内送至甲方营业地点、4小时内送至成都市区3环内指定地点。月计划外的产品使用,甲方需提前5天向乙方确定,以便于乙方临时备货。
3、对于甲方自提的产品,乙方在其门店将产品交付提货人时,即为产品交付完成。
4、除因产品不符合本协议约定质量标准外,甲方不得拒收。
5、乙方产品的所有权在产品交付时转移至甲方,货物风险随之转移。
6、产品交付后,如发生包装物破损,甲方需要委托乙方采购新包装物的,甲方应在发货前向乙方全额支付包装物货款。
第五条、货款的结算
1、甲乙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甲方应在收到货物的5日内,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2、无论任何费用,甲方均不得在应支付货款中自行扣除。
第六条、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1、乙方是“华致”、“华致酒行”等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商标标识以及任何相关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2、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内容、以及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情况、产品信息、客户资料、营销计划、管理方式等任何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
3、甲乙双方应保证其雇员、管理人员、代理人等接受本保密条款约束。
4、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后,本保密条款持续有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遵循平等诚信的原则,全面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者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而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时,违约方应自行向第三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出具权威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则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可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第八条、协议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1)一方明确声明或以实际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主要义务;
(2)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并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的;
(3)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义务,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附:产品报价清单
甲方:
签约日期:年月
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3日
购销合同 篇7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铅精矿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本着双方互惠互利长期友好合作的原则,从供需双方的利益出发。As≤1%,如超上述要求,铅金属单价按As品位每超出0.1度扣200元。铅精矿重量扣减袋重千分之六。
三、计价办法(梯级计价方式):
1、 主品位铅以上海有色网1#电解铅锭平均报价计算单价。
①、当Pb>60%时,每升1%金属单价增价20元/吨;
②、 当60%>Pb≥50%时,每降1%金属单价降20%元/吨;
③、 当50%>Pb≥45%时,先按②计价标准执行,50%以下每降1%金属单价降40元/吨; ④、 当45%>Pb≥40%时,先按②、③计价标准执行,45%以下每降1%金属单价降80元/吨;
⑤、 当40%>Pb时,价格另议。比如:Pb=48%时,实际减价等于-2750-20×10-40×2=-3030元/吨Pb=43%时,实际减价等于-2750-20×10-40×5-80×2=-3310元/吨
2、 铅精矿含银计价以上海有色网白银2#银锭平均结算价乘以计价系数计算。
①、200g>Ag≥100g时,76%系数计价结算;
②、500g>Ag≥200g时,77%系数计价结算;
③、1000g>Ag≥500g时,79%系数计价结算;
④、20xxg>Ag≥1000g时,81%系数计价结算;
⑤、Ag≥20xxg时,83%系数计价结算;
⑥、Ag<100g时不计价。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
在需方指定工厂交货,承运车辆由供方负责,运费由需方承担,并要求开具运输发票经需方。供方出具本公司开具发票或出具实际供货矿产品企业开具发票。双方在场取样,测出水份,并以击破方过磅重量、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如化验结果有异议,以国家标准(GB8152.1~8152.8-87)为依据,如果超过其误差标准时,双方友好协商,如双方不能就化验结果协商达成一致,必须进行仲裁时,由双方协商一致选择在广西桂林地质矿产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分析测试中心或北京国家重有色金属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并以仲裁结果为准。
五、结算单价:
铅精矿含Pb60%单价,上海有色网报价1#电解铅价格在17000元到时18000元时,以1#电解铅锭平均价减2750元/吨金属;上海有色网报价1#电解铅价格在18000元到时19000元时,以1#电解铅锭平均价减2850元/吨金属;1#电解铅价格低于17000元或高于19000元时价格另议,以当月需方价格委员会定价为准。结算价格以到货(到乙方货场或仓库过了重磅)当天上海有色网1#电解铅锭报价均价为准(周六、周日到货按下周一的价格结算)。
六、数量:本批1200吨金属(以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本合同自签订起30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预付款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2500000.00元),此后需方按供方书面通知付款金额(根据供方预算产量及市场行情估算货款)每月5号前将当月货款预付给供方,并于每月底结清。如有余款转入下月预付款中。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有效期20xx年9月2日止。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8
供方:
需方:
经过招标程序,需方确定供方为随州金环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用砂的供用商。供需双方就砂购销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材料名称、单价
1、材料名称:原砂
2、单价:
注明:
1、供方必须具备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供货能力,供货期至年
月底,具体供货时间及供量均以需方向供方发出的通知为准。
2、上述单价指含上车费、运费、卸车费、税费在内的每吨到场价。
第二条 质量与验收标准
1、砂的各项指标必须符合GB/T14684—20xx国家标准有关规定,细度模数应在2.5~3.0.之间(0。630累计筛余在45%以上)、含泥量≤2.0%、泥块含量≤1..0%、4,75mm以上颗粒≤10%。需方将进行抽查,如抽查不合格,供方必须将该批材料无条件清除出场,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供方送货到需方指定地点。经需方过磅验收,以开具的过磅单为结算依据,按实际测得的含水率扣除吨位。
第三条 交货方式、地点
1、本合同采用按计划通知供方分批送货的采购方式。合同生效后,需方于供方供货前一日内向供方发出通知。
2、供方必须及时按计划要求送货至需方指定的位置,在送、卸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供方自负。
3、供方供货车辆进出需方场区必须遵守有关制度,服从需方有关人员的统一指挥。需方给予供货车辆一定的方便,尽可能做到安排及时卸货。
4、供方在交付砂的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第四条 价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定时,供方垫资给需方材料款人民币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供方每月2日前应与需方财务进行上一月所进黄砂对账,双方确认数量,以此作为结算凭证。
3、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解除后,需方一年内无息结算返还履约金。每月需要付履约金___。
5、需方采用转帐支票或的形式支付货款,供方必须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供方不依约履行合同或单方终止合同或其自身原因造成需方损失,视为供方违约。供方应承担因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终止合同。
2、供方应按需方通知要求的质量和数量及时供货,如果不能满足需方生产需要,给需方造成的负面影响和一切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并终止合同。
3、供方提供给需方的货物,需方每检验一次不合格,供方必须将该批材料无条件清除出场,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材料市场价格连续15日出现涨或跌,双方应协商进行相应调整,除此之外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
4、需方没有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
第六条 其它约定
1、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另行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平等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货物送达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供方执壹份,需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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