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2021-03-04 购销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 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砂石的供需事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乙方提供的砂石必须为合格产品,不允许出现不合格产品,否则视乙方违约;材料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协商确定,数量甲方签收为准。

  二、交货地点:甲方堆料场 。

  三、交货方式:由乙方运至甲方现场,一切运输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所有安全事故产生的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四、数量验收:砂石按实际方量计算,以甲方验收人签收为准。

  五、质量验收:乙方所有砂石含泥量、压碎值、强度、级配等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每月底结算,甲方向乙方全部货款。

  七、违约责任: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砂石供应,如不能保证砂石供应, 造成甲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或人民法院调解。

  九、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2

  供方: 需方: 合同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供需双方协商,双方就煤炭购销事宜订立如下条款:

  一、煤炭价格:煤炭价暂定为 调整煤炭价格。

  二、质量标准:发热量 4500 大卡以上(含 4500 大卡) ,挥发份大于 15%以上, 含硫量小于 1%以下。

  三、验收标准:以供方煤场取样化验为标准。需方购煤时,发现供方煤炭发热量 低于 4500 大卡、掺杂矸石、泥巴,需方有权拒绝收货,供方无权干涉并退回需 方煤炭预付款。

  四、交货地点:在供方煤场交货,煤炭以需方过磅为标准。

  五、运输方式:由供方用火车运输,运费和杂费由供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需方向供方提供五证复印件作为开票依据,需方 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供方方可向需方提供 17%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原始合同同样有效。

  八、解决纠纷的办法:如有违约,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 诉。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

  供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方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日至 年 月 日止 需 方 元/吨(含税) ,供方根据市场变化情况

购销合同 篇3

  购货方(甲方):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货方(乙方):

  签定地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和原则,甲乙双方进行了友好的协商,并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严格遵守执行。

  二、交货地点:广州。

  三、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货送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____市内地点。如甲方要求以物流方式发货则费用由甲方承担,且乙方不承担货运风险。

  四、验货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4.1甲方应及时验货,若质量或数量有异,甲方应在收货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处理,逾期或布料一经裁剪或后加工即视为验收合格,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2 非质量问题甲方不能退货,若因质量问题需换货或退货,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以书面形式传真退货单到乙方,征得乙方同意方可退换。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4.3 因存在合理批差,每批大货到甲方请及时检验布面质量、颜色、缩水率等数据,若发 现异常,请及时与乙方沟通处理。双方协商达到一致后甲方方可生产。若甲方擅自处理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付货款30% 定金,余下货款下个月结清。

  六、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长期有效,如需修改或废除,,甲乙双方须同时签名盖章确认,附表同具法律效力。

  七、违约责任:如有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____市地方法院诉讼裁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为有效文本。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4

  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销方: (以下简称已方)

  本着公平、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甲方确认乙方为甲方车辆所需轮胎定点采购供应商,现经双方商定,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产品名称、品牌、规格、价格和质量

  一、本合同购销产品为适合甲方需求的车辆轮胎。品牌为****轮胎,具体供货规格型号、价格详见轮胎价格表。

  二、轮胎价格表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中轮胎价格包含增值税费、运费等。

  三、乙方确保销售给甲方的轮胎均符合国家3C强制安全认证及相关质量检验标准。

  第二条 信用承诺

  一、乙方按照服务承诺,做好相应的售后服务工作(附售后服务承诺书)。

  二、乙方有义务免费对甲方车辆轮胎的正确使用方式进行指导、培训,提高甲方车辆轮胎使用的安全性和经济效益。

  第三条 交付方式及验收

  一、甲方所需轮胎采购,应由乙方填制轮胎销货清单,经甲方授权人验收人签字确认后结算。

  二、乙方销售轮胎的交付方式为:

  1、由乙方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时间负责免费送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甲方车辆直接到乙方营业工作场所,由乙方作业人员现场对所需更换轮胎免费安装更换。

  四、甲方应由指定人员负责对乙方交付的轮胎进行验收。验收中发现不符合项目的,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解决,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相应赔偿。

  第四条 费用结算支付

  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三十日内以支票或电汇的方式一次性支付发票全额货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额及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因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致使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乙方不能按甲方需求按时交货,造成甲方客运车辆不能正常营运的,乙方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因错发、错装轮胎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相应的损失。

  五、因乙方轮胎质量问题,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双倍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六条 其他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维护双方企业形象,严守商业机密,不泄露有关商业经营信息,一方出现违反合同的行为或由此而产生损害另一方利益,任何一方有权终止该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三、如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四、本合同生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期两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 方: 代表: 乙 方: 代表:

  (盖章) (盖章)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5

  供方:

  需方:

  在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按照适用《合同法》签订并执行本合同。

  1. 产品名称、数量、金额:

  2. 质量标准及交货检验:质量符合国际(GB1353-20xx)二等玉米标准。容重≥680g∕1,水分≤15%,杂质≤1%,焦糊粒≤1%,不完善粒≤8%,无发热、虫蛀现象,色泽气味正常。

  3. 交货地点:大连北良港平仓交货。

  4. 交货时间:20xx年10月01日前,如遇不可抗拒力时间顺延。

  5. 计重、包装:以双方实际交货数量为合同结算数量,散装。

  6. 付款及期限:双方根据合同执行进度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预付500万货款并于九月底前把货装完后三日内结清余款,供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7. 合同有效期:至货款两清为止。

  8. 合同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适用不可抗拒力以及有关法律规定的免责条款;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9.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传真件有效。

  供方:

  需方: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6

  华平县百货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立合同者

  立新毛巾厂(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生产发展,满足人民需要,协调工商之间的产销关系,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格守: 上表所列各项,如双方遇到实际困难时,可在各档花色品种、数量的百分之十范围内予以调剂。如需要大量变更时,必须取得对方同意。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产品的规格、质量和技术标准,按部颁标准执行。检验方法,以乙方自检为主。甲方在流通过程中,如发现规格、质量不符,应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应予协助;如发现数量不符,由双方共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应分析情况,明确责任,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三、产品出厂价格,按县物委统一规定价格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统一调整价格时,则按国家统一调整的价格执行。

  四、产品的包装标准,按统一规定的针织品包装标准进行箱包装。包装物由乙方负责。

  五、产品的包装纸和宝塔线,由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提出按季分期需要计划,甲方应保证供应,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甲方未按计划供应,乙方不负延期交货的责任。

  六、乙方应保证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按季分期交货,按季结算。如遇特殊情况,可在百分之五的范围内欠交或超交。乙方在完成合同规定的数量、花色品种的前提下,超计划生产部分,均由甲方收购。乙方试制新产品,甲方应负责试销;适应市场需要的,乙方可按双方协商的确定数及时投产。

  七、货款结算,甲方应在乙方送货验收后,从货到验收日起三天内付款。如遇假日顺延。

  八、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应负下列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如甲方同意收货的,则按质论价;如需大量变更花色品种,则须经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否则应偿付甲方变更部分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罚金。

  2、产品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少交,而甲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并承担延期交货的罚金。如不能交货而需要撤销合同的,则应偿付甲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百分之二十的罚金。

  3、甲方验收时,发现产品外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由于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每延期交货一天,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五的罚金。

  5、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在甲方代保管期内,乙方应及时处理。万一发生天灾人祸等意外事故,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甲方未履行合同,应负下列经济责任:

  1、中途变更产品的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质量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否则应偿付乙方以变更部分货款总值或包装价值百分之五的罚金。

  2、中途撤销合同,应偿付乙方以撤销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二十的罚金。

  3、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付款总额百分之五的罚金。

  4、根据双方联系的供货日期,无故拒绝接货,应偿付乙方该批货款总值每天万分之五的罚金。

  5、产品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失短缺、残损等责任事故,应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索赔,乙方亦予协助交涉。

  十、上述应该偿付的罚金,其金额不得超过未履行合同部分的货款总值。应该偿付的违约罚金,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结算办法拨付,否则按延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抵冲。

  十一、由于人力不可杭拒或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经仲裁机关查实证明,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十二、以上各条经双方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付印签证后生效,至合同任务完成时终止。如有未尽事宜,则可由双方商定补充,并报签证机关备案。

  十三、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七份,分送各有关部门存查。

  甲方乙方签证机关

  单位:华平县百货单位:立新毛巾厂

  公司(公章)(公章)

  代表:陈自南代表:金一梅

  (私章)〔私章)华平镇工商

  地址:华平镇中山地址:华平镇淮海行政管理所

  街9号街21号(公章)

  电话号码321 电话号码198

  电报挂号8310 电报挂号8341

  开户银行:人行华 开户银行:人行华

  平县分平县分行行

  银行帐号61328 银行帐号61187

  签约日期: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7

  原告:XXXX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村南大街X号。

  法定代表人:张XX,总经理。

  电话:010-XXXX被告: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路X号。

  法定代表人:李XX,总经理。

  电话:010-XXXX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52100元及违约金50766元(暂计算至20xx年7月15日),合计202866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10日至3月12日,原告与被告以传真的方式签订三份《产品购销合同》,合同均约定原告为被告供应CISCO交换机,货物总价款为162100元。双方约定了交货地点、验货及付款时间,逾期付款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支付合同总额的3‰的滞纳金。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于当日将货物发出,并由被告签收。但被告并未依约履行付款义务,仅支付货款1万元。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均以帐户无足够现金为由予以拖延,并于20xx年6月7日向原告出具《承诺书》一份,其承诺自愿按合同条款支付违约金。被告至今尚欠原告货款162100元。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技术有限公司

  20xx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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