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2021-03-02 购销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购销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县 村委会

  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斯格父母代种猪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凭县扶贫部门开据的提猪证明信(标明种猪品种、数量、体重、金额等)到甲方提猪,甲方负责免费送猪到村,并提供所有种猪耳号和系谱档案。乙方负责分猪到户。

  二、产品品种及数量

  三、种猪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的种猪优质纯正,符合国家的种猪销售标准,并经过了科学免疫程序免疫和严格检疫。

  四、20xx年扶贫项目斯格种猪价格为:父母代65公斤以上种母猪每头1100元,种公猪110公斤以上达到能够取精配种或直配要求的每头6000元。

  五、服务承诺:

  1、由于运输等原因,从供猪到户七日内死亡或有伤残的包换,病死猪由县扶贫办商京安公司处理。

  2、对不孕母猪,经过技术人员人工配种两次以上,仍不受孕的,按每公斤7.2元由京安分公司回收。继续养猪的,农户按当时商品猪市场价交款,购回一头60公斤同品种母猪;不愿继续养猪的,周转到期时每头偿还300元。对不能配种的公猪,在供猪到户半月内,经技术人员签定,由于种公猪本身原因的,由京安分公司调换一头110公斤以上的合格的种公猪。

  3、负责为养殖户提供不同品种、不同阶段的饲料配方。对饲养户使用本公司4%预混料的按对本公司内部价供应。

  4、负责组织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建立技术服务巡回小分队。按300头种母猪配备一名包村技术人员,服务期限一年。对包村技术人员、村技术人员和养殖示范户进行系统培训。

  5、搞好统一防疫和配种服务。种母猪从供猪到户开始到第二窝产仔,种公猪从公猪到户一年内,第一窝仔猪从出生到育肥出栏实行免费供应疫苗,统一防疫。对养殖户种母猪第一次受孕采取免费配种,以后配种实行市场运作、费用自负。

  六、争议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由扶贫部门协调解决。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与扶贫部门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参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县扶贫办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地: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依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石材属天然产品,难免有一些缺陷,乙方保证石材大面积花色基本均匀一致,无明显缺陷;

  2、根据石材属性,石材质量按国家石材待业标准执行。

  一、包装标准

  二、交货方法

  1、甲方在乙方工厂提验货物。甲方委托___________在乙方工厂提验货,并办理货物签收手续,甲方若中途变更或增加签收人,需事前书面通知乙方并重新开具授权委托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三、交货地点

  四、验收条款

  由甲方派人在乙方工厂内验收,验收标准为国家石材行业标准,验收合格后装车;验收时间为交货期限届满之日前,由乙方通知甲方。

  五、交货期

  石材的交货时间为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之日起天内。

  六、付款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交纳定金,计人民币元整( ¥ 元),定金在最后批货款充抵。

  2、付款方式为款到发货,甲方必须在提货前结清该批货款。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海啸、水灾、重大公共疾病等)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0天内提供主管机关证明,允许延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以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 银行:

  开 户 名:

  帐号:

  电话:

  传真:

  日期:乙方(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 银行: 开 户 名: 帐号: 电话: 传真: 日期:

购销合同 篇3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依照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依法签定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一、 标的、数量、价款

  二、结算及交货方法

  1. 交货时间: 。

  2. 付款时间和方式:合同生效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出厂前

  经甲方验收完成后凭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额30%;设备到现场热负荷试车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额30%;余10%作为质保金,设备热负荷试车验收合格12个月后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3. 交货地点及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货方式及运输费:汽车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4. 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木箱包装;费用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

  5. 保修期限:从产品验收合格起一年内供方负责保修。属于供方产品质量问题,供方承担所发生费用。属于需方责任,需方承担所发生费用。

  6. 验收方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及上海市最新产品技术规范标准。

  7. 安装与调试:如有必要,供方需派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指导安装、调试,保证产品质量。

  8. 标的物所有权自需方收到货物之日起转移,但需方未按约定向供方履行货款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供方所有。

  9. 其他约定事项: 无 。

  10.违约责任:

  a) 支付预付款的需方毁约,供方不再返还预付款。供方违约,需按预付款的两倍赔偿需方。

  b) 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供方付款,则应赔偿供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c) 供方逾期交货,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日的标准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d)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e) 双方任何一方如确因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本合同可予解除。

  11.争议解决方式

  a)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由本合同产生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异议和/或索赔和/或合同的违反、终止、解除和/或无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b) 如协商解决不成或任何一方不愿协商,则双方一致同意将由本合同产生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异议和/或索赔和/或合同的违反、终止、解除和/或无效等,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c) 无论合同是否有效或中止、终止,均不影响本条的规定,本条的规定对双方始终具有约束力。

  12. 附则

  a)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后自行失效。

  b)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c) 本合同一式肆 份,需方执 叁 份,供方执 壹(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人) (委托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 话:

  开 户 行:开户行:

  税 号:税 号: 帐 号:帐 号:

  签订日期:201 年月 日 签订地点:

购销合同 篇4

  甲方(需方):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供方):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为了促进生猪、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

  2.产品的数量:。(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

  (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产品的检疫办法: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检疫办法。)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法结算。

  3.奖售办法: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收购或在合同期间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值的 %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 %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少交部分货款总值的 %偿付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7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于 在签订;有效期限至 。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购销合同 篇5

  甲 方:南平市南港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装饰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中国农业银行长汀金沙分理处木工托给乙方施工,为明白双方责任和有关事项,特定如下条款:

  一、承包方式:单包工,该工程装修内容以甲方图纸设计项目为准(不包含甲方有偿提供清单内容),

  二、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其质量问题有甲方负责。

  三、工程期限:乙方自开工之日起

  四、结算方式:按现场实际尺寸为准,以下为包工工资项目计价清单:如增加工程量(指报价清单以外的工程项目),按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和经双方协商确定的工程单价为准。

  1、吊顶(含灯槽)按投影面积计算43元/平方;

  2、铝扣板吊顶20元/平方;

  3、背景墙58元/平方

  4、高柜160元/米

  5、矮柜150元/米

  五、付款方式:工程开工十天后按完成工程量的45%支付工程预付款,在工程总结算后甲方必须付满实际工程总余额 95%的工程款,余下5%在 保修期壹年 内付清。

  六、甲方责任:

  1、审定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指导,并提供装修设计图和施工图纸。如需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应收设计费。审定后的施工方案所造成的返工,应补给乙方材料款及工资,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不属原施工范围内,双方应确认,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工程完工时 ,应同乙方进行工程验收交接,验收合格后的20个工作日内进行工程总结算。

  七、乙方责任:

  1、组织施工人员安全有序的进行施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

  2、严格按甲方设计图纸施工,认真听取甲方的施工意见,当工程质量不符合甲方设计要求时,乙方应立即免费整改。

  3、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影响周边环境的安全防范工作及邻里关系的协调。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未按约定日期竣工,则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5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合同生效后,一方当事人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责任方应承担本合同总造价

  九、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工期顺延:

  1、工程量变化及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政府规划,断水断电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五条(付款方式)以致影响工程进展的。

  十、开工之日为甲方支付预付款的次日。

  十一、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3-1工程完工后,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两个工作日内同乙方进行工程验收交接。双方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盖章后,该工程验收合格。

  3-2 不能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前来验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可另行择定日期。但总的验收时限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个工作日。

  十二、未尽事宜,有待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南平市南港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日期: 年月 日

  室内装修合同范本5

购销合同 篇6

  合同编号:mnts— js20xxrl—**

  项目名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热电厂电煤采购

  二o一二年一月一日

  、总则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热电厂与********有限公司,就1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热电厂电煤相关事宜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合同编号:mnts—js20xxrl—******

  合同签订地点:呼和浩特

  合同购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热电厂

  合同销方:************

  2、数量及供货期限

  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供货期限:

  3、质量

  3.1、煤种:烟煤;品种:原煤;粒度≤100mm。

  3.2、质量: 入厂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18.82 mj/kg(4300千卡/千克),全水分(mt)≤15%;全硫(st, ad)≤1%;灰分(aad)≤30%;挥发分(vad)≥30%;灰熔点软化温度(st)> 1300℃。

  3.3、上述质量指标中,低位发热量低于要求值时,按本合同第4.2条执行,其他指标中,如其中有一项不合格,购方可停止进煤,如经过整顿仍达不到入厂煤质量要求,购方可终止执行合同。

  4、价格

  4.1、一票结算,煤价380元/吨(含煤费、运费、装车费及17%增值税)。如遇市场调整,双方协商此价格也作相应调整。

  4.2、质价挂钩办法:如qnet,ar ≧17.98 mj/kg(4300千卡/千克),每升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奖0.09元/吨;16.31mj/kg(3900千卡/千克)<qnet,ar ≤17.98 mj/kg(4300千卡/千克),每降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扣0.09元/吨;15.05mj/kg(3600千卡/千克)<qnet,ar ≤16.31 mj/kg(3900千卡/千

  克),每降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扣0.12元/吨;热值低于15.05mj/kg(3600千卡/千克) ,厂方拒收,已卸入煤场按150元/吨进行结算。

  4.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煤炭市场价格大幅调整,双方协商后,对供货价格作相应调整,但必须签定调整价格的补充协议或合同。

  5、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5.1、由销方安排车辆拉运,交货地点:热电厂煤场。

  5.2、拉运煤矿及运距:*******煤矿,******公里。

  5.3、在交货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由销方承担。

  6、验收

  6.1、数量和质量验收以金山热电厂过衡、化验结果为准。购方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对入厂煤车车采样、按批化验,每月对当月各项指标进行加权平均,依据本合同第4.1条、4.2条进行结算。

  6.2、销方在交货后5个工作日内到购方索取化验结果,若5个工作日内未取,购方视为销方对化验结果认同。

  6.3、购方应保存销方备查煤样一个月,如销方对化验结果有异议,可用备查煤样到当地煤质检验机构重新化验,化验结果双方认可。

  6.4、如销方入厂煤属下列情形之一:粒度超标、水份大、矸石或杂物多、高温或火煤、上下分层装车,购方可酌情扣吨,情节严重的,拒绝入厂、卸车,已卸煤场的,不予结算。

  6.5、销方拉煤必须为合同约定矿煤,窜矿拉煤、以近顶远、途中换煤、掺杂使假等行为,

  均属销方责任,购方除酌情扣吨外,罚款5000~10000元/车,且要求销方立即停止供煤进行整顿,屡次发生或情节严重者中止合同。

  7.结算

  7.1、本合同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7.2、销方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销方到购方核对入厂数量和质量后,购方出具结算手续。

  7.3、购方原则上在次月结算上月煤款,如遇资金困难,可适当延长结算期。

  8、计划

  8.1、销方根据发电厂月度调运计划组织供煤。购销双方应合理安排供煤计划,保持均衡进煤,如因发电厂原因造成计划未完成,后续月度予以增补,如因销方原因造成计划未完成,后续月度不予以增补。

  9、本合同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9.1、本合同生效须满足下列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9.2、本合同执行期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合同一式八份,购销双方各执四份。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10.2、凡因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呈报各自的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后仍不能解决,则应将纠纷提交签约地法院提出诉讼。

  10.3、法院判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4、诉讼费用由败方支付,除非判决书中另有说明。

  10.5、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合同中未提交诉讼的部分,双方应继续执行。

  11、违约责任:

  11.1、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12、其他

  12.1、本合同只对购销双方具有法律约束,不针对任何第三方。除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合同无效。

  12.2、如销方在签订合同后,两月内没有与购方联系,视销方单方终止合同。 12.3、在合同煤量和合同期限内,进煤时间和进煤量服从购方安排。

  12.4、本合同未尽事宜,购销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购销合同 篇7

  甲 方:

  公司地址: (签章):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签章):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于合作期内开设加盟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的权利

  1.1 倡导经营“摩力顿”专卖连锁事业,并拥有“摩力顿”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1.2 根据市场需要,在 地区 设立加盟店/形象店;

  1.3 有权适时地得到乙方经营所必须提供的市场反馈信息;

  1.4 在产品计划方面可以结合乙方所在区域的条件,对产品供应计划进行综合性援助。

  2.甲方的义务

  2.1 保证产品质量,如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如霉变,过期等),负责调换同类合格产品。

  2.2 不得无故拖延发货时间,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3 乙方需要办理非法人执照时,甲方可提供一切合法手续,乙方办理的费用自理。

  第二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权利

  1.1 拥有“摩力顿”的商标,名称的使用权及营业推广权;

  1.2 依照甲方策划的会员促销,广告宣传,集体活动以及其它的策划方案进行共同活动;

  1.3 有权获得甲方经营管理业务的诊断性建议;

  1.4 乙方及从业人员有权接受甲方的职能培训;

  1.5 有权接受甲方的各项专门职能的指导并进行经营活动。

  2.乙方作为“摩力顿”品牌加盟店的加盟经营者,必须恪守以下义务,诚实地从事经营活动:

  2.1 认同 公司倡导的连锁经营理念,遵守甲方关于“摩力顿”连锁经营专卖的各项规章制度;

  2.2 负责经营管理本区域的加盟店以及产品的推广,开发工作;

  2.3 依照甲方的标准,保持加盟店的结构及形象;

  2.4 加盟店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专门从事经营活动;

  2.5 维护经营并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2.6 要认识作为“摩力顿”公司连锁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建设健康产品的品牌加盟店;

  2.7 在加盟店的装修方面,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执行;

  2.8 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进货标准购货,确定产品结构。

  2.9 乙方必须在当地租赁铺面,以乙方资金能力确定。

  2.10 乙方必须保障通迅工具的畅通并配置传真等信息传递工具,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进货与运输

  1.产品的进货

  1.1 乙方经营的产品,一律从甲方进货。

  1.2 乙方首期进货金额为 。本合同签订生效起20天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后乙方承诺不再退货(除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外)。冷静期内乙方未提出书面申请的,甲方视为乙方已确认。甲方与乙方合约终止时,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乙方应及时并按要求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同时向甲方提交销售汇总表,无故拖延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1.4 乙方应及时提交购货计划书并将该购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三天内将货发出给乙方。

  2.货物运输

  2.1 货物的运输为汽车配送方式,到达乙方店铺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客户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2 如因运输途中所造成的原因,应及时通过承运方予以解决。

  2.3 乙方收到货物后,在二日内验收并以书面回复甲方,如未回复,则视为合格验收。

  第四条 业务管理

  1.乙方及其所聘用的业务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统一零售价进行销售,不得任意降价或涨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2.本协议书签订后的三个月内,乙方累计销售额必须完成 万,以后每月的销售额不低于 万。

  3.乙方如连续二个月未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另外开设加盟店,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4.甲方付给乙方的服务津贴为:

  4.1 乙方每年销售量达到 万以上按销售业绩的2%计算并支付;乙方每季度销售量达到 万以上按销售业绩的3%计算并支付,支付方式以货物形式返还。

  第五条 保密义务

  1.乙方不得随意将有关公司连锁的计划,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甲方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相关要求予以赔偿。

  1.1 有关交易的价格,条件及供货对象的事项;

  1.2 有关乙方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内容;

  1.3 其它由甲方指定的保密事项。

  第六条 禁止行为

  1.乙方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1 向第三者转承包或提供经营的方案或策略;

  1.2 向他人转承包或转借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商情等原件和复印件;

  1.3 以本人名义或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类的其它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1.4 向他人转承包或给第三人提供担保抵押,出借经营权的证照时;

  1.5 其它甲方要求禁止的事项。

  第七条 不可抗力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因素给产品进货及其它甲方活动造成障碍时,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诺不追究甲方的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权

  1.当乙方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 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1.2 不遵守甲方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仿制本公司的产品;

  1.3 不遵照甲方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1.4 不遵守货款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1.5 停止营业时;

  1.6 有损害信用言行,已妨碍或将会妨碍连锁活动时;

  1.7 每月达不到规定的销售业绩时;

  1.8 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使用加盟店公章,合同章对外签约合同时,乙方因此项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合同终结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1 立即停止使用“摩力顿公司”的商标及带有“摩力顿公司”的标识;

  1.2 立即撤掉或取消甲方指定的加盟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物等,将甲方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物,资料等上交甲方,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当乙方未自觉撤掉时,甲方可自行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1.3 立即返还由甲方配备的文件及授权牌等物品。

  1.4 对建筑物的损伤补修由乙方进行并负担费用;

  2.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任何时候要保证不得有对“摩力顿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十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期限以签字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合同期满后,乙方需提前二个月向甲方申请续签,续签后的合同最低期限为一年。

  2.本合同未尽事宜部分,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异议的,以补充协议的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自愿申请加入“ 公司”“摩力顿”加盟店,一旦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退出,如果申请退出,甲方不负责退货,并自动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责任(不包括中途运输问题),由甲方负责。

  3.如果由于乙方夸大产品功效的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1.有关甲方的说明:“ 公司”是甲方的公司名称,“摩力顿”是甲方的专卖店品牌名称。

  2.有关乙方的说明:乙方已充分的解读确认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本人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能力完成本合同应尽的义务,用于经营的款项全部属予自有资金。

  3.本合同签约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8

  酒店洁具购销合同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地址(送货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确保双方的经济利益,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销产品质量要求及价格明细表(金额单位:元/人民币;尺寸单位:mm)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尺寸长、宽、高品牌质量标准及配件标准单位数量单价合计金额马桶W1621755*385*770Bolina航标釉面:配件: 107560 陶瓷台下盆L4240610*380*180Bolina航标釉面:配件: 10795 面盆龙头F9310 Bolina航标制作材质:颜色: 107 淋浴花洒FL430 Bolina航标制作材质:颜色: 94790 陶瓷蹲便器W6090570*450*200Bolina航标釉面:配件: 14 节能水箱TS5041388*124*391Bolina航标釉面:配件: 14 化妆镜FW8501235*270*150Bolina航标制作材质:颜色: 94180 纸巾架FW0503 Bolina航标制作材质:颜色: 9475 淋浴房 1430*1850 滑轮: 钢材: 厚度: 玻璃: 厚度: 生产厂:颜色:平方 230/㎡

  备注:

  1、产品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2、所有产品必须附带经国家质检局印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及保修卡、产品质量鉴定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

  3、所有产品参数作为本合同附件,产品验收根据合同约定及产品参数、产品外观磨损度、封存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第二条 样品提供及约定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按照合同内容约定向甲方提供样品两套,甲方对样品进行验收,样品验收合格,甲方出具《样品验收合格通知书》。当乙方收到甲方出具《样品验收合格通知书》时,此合同生效。

  第三条 货款的支付

  1、样品验收合格,合同生效,生效时间以甲方出具的《样品验收合格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30%,金额¥ .00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作为预订金。

  2、乙方收到甲方出具的《样品验收合格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将甲方所订产品准备齐备,通知甲方到乙方产品生产厂: 地址: ,甲方根据样品及合同约定验收标准进行第二次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监督乙方将产品装运上车,运输到甲方项目所在地 ,3日内向乙方支付总款项的60%,金额¥ .00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3、乙方将产品安装完毕,通知甲方对产品外观、配件、磨损情况进行第三次验收,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总货款的5%,金额¥ .00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4、乙方产品质保期 年,在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满 年后,付清余额,即总货款的5%,金额¥ .00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全额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产品包装标准和产品附件

  1、乙方的产品包装应有乙方名称(或标志),乙方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满足货品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鉴定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

  2、出厂标准包装(内含安装配件、合格证、装箱单、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保证书),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产品原产地证明、原厂质量合格证书、商检局颁发的商检合格证书、完整的原厂资料、中文安装资料及安装图纸等。

  第四条 产品交货单位、方法、地点、时间

  1、产品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产品运输到甲方项目地址,运输、搬运费用¥ .00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由 方支付;乙方负责产品的免费安装、调试,并提供向甲方免费马桶水箱、节能水箱水件各 套。

  3、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 :贵州道真自治县武装部 ;

  接货人 :王周伟;

  联系电话:13981909010

  4、交货时间:

  乙方送货的交货时间:20xx年 月 日(具体交货时间按甲方进度计划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提前交货的,要经甲方同意,否则,产品在交货日期前的毁损、灭失风险及有关的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承诺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为产品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

  2、乙方保证在约定时间内按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种类、品牌、数量、规格型号、质量、颜色及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等向甲方提供产品和服务。

  3、乙方提供货物的质保期为 年,自产品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质)期内,如产品发生故障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 2 天内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维修,维修不合格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因不正当使用、意外、不可抗力、甲方人为破坏除外)。若乙方拖延,则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先从保修(质)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交),保修(质)期满后乙方负责维修服务,如果产品是由于质量问题导致损坏,则乙方负责更换与维修,如是由于人为原因导致损坏,则只收产品工本费。

  4、关于增加供应:自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合同所约定的供货数量之外增加供应产品,并提前 天向乙方发出购买增加供应产品的书面通知单,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单之日起开始向甲方供应增加供应产品,增加供应产品与本合同单价,交货时间与合同约定时间一致,合同约定以外的产品价格及交货时间另行协商,若乙方拒绝供货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供货违约责任。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

  1、乙方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工厂对货物进行第二次验收,乙方应同时提供产地证明、装箱单、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交甲方确认,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样品、颜色、产品的外观、数量、型号进行初验,并予以签字盖章确认,本次确认不代表对产品质量的认可。

  2、验收标准:乙方的产品须无瑕疵,无划痕,配件齐全,产品的品牌型号,颜色必须和合同清单的内容相符,配件和送样的保持一致,若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更改,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的货物。乙方应承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安装完成之日,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最后验收,验收标准与本条第2点相同,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

  4、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项目所在地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验,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出现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合的部分,应单独存放妥善保管,并在2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

  2、乙方接到甲方对产品的书面异议通知后,应在1天内向甲方反馈书面复议,逾期视为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确认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如尚未付款的,甲方有权拒付;如已付款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3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

  第八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货时,每逾期1天,应按货款总值的 3% 每日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例外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产品,并由乙方承担造成损失的一切费用。

  3、乙方产品运输、安装过程中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需及时更换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成,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对甲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4、乙方提前交货,乙方应承担在甲方保管期内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样品验收合格后,不得退货,但可根据甲方需求提前 天,通知乙方更换或增加货物,如甲方退货,应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的30%作为赔偿,即人民币 元整。

  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

  3、甲方需提前提货,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付款时间应相应提前;甲方逾期提货,经甲乙方协商同意,承担在乙方逾期内支付的保管费用。

  4、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对方提供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防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和解除

  1、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样品检验,样品验收合格合同生效,同时甲方向乙方出具《样品验收合格通知书》。

  2、本合同在签订盖章(须加盖骑缝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交货完毕及甲方付清所有款项且乙方履行质保期满为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①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②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③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擅自更改本合同内容项下权利义务而终止

  ④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酒店洁具购销合同合同范本。

  4、因违约而终止本合同:

  ①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价款外,另须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②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③甲方依据本款第(1)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寻求救济(例如寻找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用附件的形式予以确定。

  2、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应以书面注明,并经双方签字生效,在没有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下,任何一方不得把其在合同下的权益或责任转让第三方。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4、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 址:地 址:

  联 系电 话:联 系电 话:

  开 户银 行:开户银 行:

  银 行账 号:银 行账 号:

  邮 政编 码:邮 政编 码:

  合同签约地:

  合同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车库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库位置面积

  甲方按规划要求建设车库,乙方购 号车库,面积为-----平方,面积最终以双方核定为准。

  二、车库用途

  车库只能作车辆停放或作储藏间,不得用作有污染的商用房。

  三、价格和费用

  车库单价为每平方-----------,房价总额为人民币-------------元,车库不办理产权证,除上述房价款外,其他税费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 车库合同签订时须一次付清,甲方即将车库交付乙方。

  五.车库装饰、设备标准

  室内天棚、墙面粗装,水泥地面、转帘门。其他及水电由乙方自由安装。

  六、质量验收同上部建筑一起综合评定,达到合格标准。

  七、保修责任

  自乙方接收所购车库之日起,甲方在一年内承担天棚、墙面、地面因施工质量问题所引起的质量保修、保修期内,,因不可抗住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无须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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